《朝花夕拾》 第1章 《朝花夕拾》 作者:亦舒 声明:本书由奇书网()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下载后请在24小时内删除.如果喜欢,请购买正版. 第1章 已经是公元二零三五年了,世情仍然没有变化,人类仍然落后,女人的生活,仍然乏善足陈,母亲们仍然唠叨,孩子们仍然反叛,生命的意义犹待发掘。 今日,跟一切日子一样,奇闷无比。 与配偶在一起已有十年,他不是不好,亦不是好,并不见得很爱我,也不见得完全不关心,据说亘古以来,男女只要在一起生活超过一段日子,大家便会面目模糊起来,看来科学的进步,并不足以改良男女关系。 昨日我们又大吵一场。 孩子们各自躲在房内,反正有电脑作伴,不出来也罢。 我胡乱吃些东西,捱至今日,待他出去了,才起床,原以为可以清静一下子,谁知母亲来了。 我跟母亲的关系并不密切,很多重要的话都不跟她说,免她担惊受怕,她有点神经衰弱,又缺乏安全感,因是个孤儿,自幼缺乏精神寄托。 我很爱她,有时觉得她比我天真纯朴。 她是绝无仅有的古典派:不肯剪短头发、不肯吃牙膏餐、不肯用机械手臂做家务、反对胚胎在母体外孕育……什么都看不顺眼,跟自己过不去。 她穿着又贵又麻烦的天然衣料,胸上惯性地别着一只钻石扣针。 钻石,不过是碳的同素异位体,早数十年,当狄卑尔斯厂尚未放弃其专利权的时候,是妇女眼中最名贵的饰物,因其闪烁漂亮。 现在早已不流行了。 此刻钻石经大量开采,一毛钱一打,只充作工业用途,不再受女人青睐。 但是母亲仍然佩戴着这只别针,她对它有特殊感情,它的来历颇为神秘,母亲曾经解说过,但我听不明白。 她说那时她只有五岁。外设母刚因病去世。幸亏有一位女眷把她带在身边,安顿她的主活,把她交托给可靠的世伯…… 临别之前,那位好心的女士留下这只胸针给她。 母亲一有空便说这个故事,在她心中,那位女士简直如仙女一般。 这件事的疑点甚多,根本说不通。第一,当年她只有五岁,记忆模糊,第二,无端喘咱们家哪来这位亲眷,必祖母并无姊妹。第三,陌生女士为何要这么关怀一个小女孩子? 只有钻石扣针是实物,镶工仔细考究别致,我曾笑说,幸亏现在不作兴这种玩意儿了,太浪费时间金钱。 母亲一坐下便问我要饮料。 我笑说:“有一种新茶晶味道不错,我给你试试。” 她把双手乱晃,叹口气,“你们这些人做主妇,不知道是怎么做的,一粒丸子,半枝牙膏,就当一餐。” 省时间呀,孩子们还不是白白胖胖的。 我没敢顶撞她,只得陪着笑。 那边,小弟同机械臂七号在做角力游戏。 母亲喷喷地烦恼,“多危险,唉,机器没有人性,一用力骨头都扭断。” 我笑说:“妈,你老了。” 母亲问我:“你同他还是不停的吵?” 我无奈的摊摊手。 “会吵离的。” “分开不是更干净。” “这是什么话,是你自己挑的人。” 她的口气似一百五十岁。 “我告诉你照老法的好,婚姻大事怎么可以交给电脑,” 她抱怨,“你太新派。” 当时我正在做图书编撰计划,国家需要我,有什么时间去进行老式求偶仪式?弄得不好,要好几年的时间,真是天底下最大的浪费。 母亲皱着眉头喝茶晶,“只有颜色没有味道。”她说,其实也够麻烦的了,我还要替她找出杯子,事后还得做洗涤功夫。 她一早来教训我,弄得我闷上加闷。 女儿在房中弄出巨响,母亲吓得跳起来。 我大声叫:“弟弟,去看看是怎么一回事。” 母亲奇问:“何必去看,闭路电视呢?” 我无奈的说:“她要保留私隐权利,不准我在电视上观察她。” “花样真多。”母亲觉得没味道,“现在连书也不[奇書網整理提供]要读了,学校也取消了,人人泡在家里,胡作胡为。” 我说:“书还是要读的,只不过不用长途跋涉去课室,这可是德政。” 母亲咕哝,“天天对着电脑,有什么好处?” “他们还是要考试的。” 弟弟出来说:“姊姊不知从什么地方弄来一套古老化学实验品,也许是她男朋友奉献的,在地上炸出一个洞。” 我说:“叫三号去收拾。” “得令。”他去了。 母亲又说:“孩子说话都没有文法。” “妈妈,你要是什么都看不顺眼,生活没有快乐可言,二0三五年就是这个样子,喜欢不喜欢,还是得每天起来。” “我想吃香喷喷的白脱油蛋糕。”她抱怨。 “我替你去订。” “还有巧克力。” “那就没办法了,可可树早已绝迹。” “是呀,核爆核爆,弄得连巧克力都没得吃,你们这一代还不知损失了什么?” 一代不如一代,每个年纪大的人都爱这么说,等我五十岁的时候,我也会说,一代不如一代。 “政府现在又玩什么?”老大太问。 “我怎么知道?你应该去问国防部的公共关系组。” “我到现在还没有报名学习国际语言。”她有点紧张。 “并不太难,放心好不好。” 她又叹气。 弟弟奔进来说:“妈妈,新闻报告说第四空间实验又出了毛病。” 我并不在意。 妈妈说:“仗不打了,固然是好事,但怎么会把空间弄出一个洞来?” 我拍拍她的手背,“别担心别担心,地球不会沉沦,弟弟,替婆婆捶两下背。” 弟弟滑头的说:“我叫五号来。” 他外婆生气,站起来说:“我走了。” 她声音里有无限寂寞。 传说中的正宗巧克力或许可以使她振奋,但是那个时代已经过去,注定她要失落。 我说:“我开车送你回去。” 母亲还要拒绝,每次见面,我都不能满足她,她明明有求而来,想我安慰她一颗寂寞的心,但每次我都不知从何着手。 这就是那永恒存在的代沟。 我不明白她为何牢骚连篇,也不知她为何怀旧至几乎有病态,自然,我爱她,但是我不了解她。 开出车子,她一直说:“不要那么快,心都抖出来了。” 到她门口,她说:“每次来,都想与你好好说话,不知恁地,你那里永远乱糟糟,开不了口。” 我微笑,“我知道,你想告诉我,在你小的时候,有一位神秘的女士,曾经照顾过你。” 母亲知道我打趣她,“走走走。”她说。 我掉头回家。 我喜欢开快车,这是我唯一的消遣及嗜好,尤其爱在弯角表演技术。载着两个孩子的时候,他们会欢呼,丈夫会面色铁青,他对我的驾驶术没有太大的信心,并且认为开快车是不成熟的表现。 回到家,看到他已经返来,正在教孩子们做功课,一边灌输他们不良知识。 “……在研究人类如何能够脱离躯壳以独立脑电波生存,多刺激!”他口沫横飞。 两个孩子听得入神。 我厌憎这项研究,听都不愿意听,各国政府进行该项实验已经良久,报章杂志每每有最新的报导,原则每个人都懂,想深一层却毛骨悚然,这比在空间钻洞更可怕,人没了身体怎么个搞法? 一切概念根本往移动,既然只剩下一束电波,还要房子车子来作啥?更不用说是黄金股票了,再进一步说:能源食物医药也都作废,连地球是否存在都无关紧要,成何体统? 我不接受这个想法。 塑胶心脏、金属骨骼,什么都可以,但要我变成一束电波,我还真的不干。 有时候觉得母亲说得对,世风日下。 我厌恶的看他们一跟,对弟弟说:“还不做功课。” 丈夫冷冷说:“早就做好了。” “那么如果你有空,请把五号送到厂里去修理一下,打扫少了它还真不行。” “你为什么不去?”他瞪我一眼。 孩子们一看苗头不对,都纷纷避开。 真悲哀,从什么时候开始,两夫妻一开口就得吵架,根本无法好好说话。 我挥挥手,“要是我一去不回头,那才是最好的事。” “真的,你会吗?别哄我白欢喜。”他冷冷的说。 我听了这句话,真的光火了。他太过份,他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停止,这是我骆驼背上最后一根稻草,我“霍”地站起来,取过车匙。 “你又到什么地方去?” “nevernevend。” “你在说什么!” “你永远不会知道,”我悲愤的说:“你从不关心。” “你并没有告诉过我。” “你没有留神。” 。“去吧。”他放弃,“别站在这里一直控诉我,去得越远越好。”“好,你照顾孩子。还有,希望你可以成功地将脑细胞自躯体内分裂出来。” “何劳你担心。” 我按钮,大门刷的一声旋开,我头也不回的走出家门,开动车子,冲出去。 真悲哀,我们早应该分手,两人根本没有理由可以再生活在一起,分开至少可以静一静,让我好好开始工作。 第2章 到母亲家去住几日?又踌躇下来。不行,她会不停地晓我以人生大义,还是一个人躲起来。 我自然没有期望他会急着敲锣找我,他绝不会这样做。 我将车开上生命大道。太阳已将近下山,金光万道映在红霞之后,电脑课程时常要孩子以这种题材作描写文,孩子们老翻出父母幼时的功课磁带来抄袭,年年拿丙等。 也许我会怀念孩子们。 我重重太息一声。 生命大道上有十三个著名的死亡弯角,技术高超的驾驶者可在十分钟内走毕全程,甚至可以抽出时间观赏大道一边的海景。 速度。劲风,都使人心旷神怡。 在丈夫眼中,我是多么的任性不羁不切实际,成日沉湎在自我中心世界……在他眼中,我一无是处。 我一手把着驾驶盘,一手拨开飞入眼角的碎发。 怎么一回事?路障,这条路上怎么会有路障? 我的车无法即时停止,自动路障受到电子感应后伸出巨型手臂来阻挡来车,在这刹那我童心大发,反而加速,在半秒钟之空档钻过两只机械臂。 我哈哈大笑,怎么,难不倒吧,心中不快似乎散去,车子继续往前开。 第二道路障还配了音响效果,距离一近,立刻开始广播:“注意,前面危险,注意,危险,请即回头。” 回头,回到什么地方去? 不过心中也纳罕,怎么一路上看不到有其他车辆,这一段路到底出了什么毛病? 我重施故技,趁铁臂闸下之前加速前往,再一次顺利过关,不过心已经有点怯。 说时迟那时快,两边支路忽然闪出巡逻车拦截,车上深蓝色的顶灯汪汪作响,逼我停车。 完了我想,这下子恐怕要停牌一年半载,我唯一的人生乐趣也报销了,我开始发慌。 我扭转方向盘,想要找个空档好好停下来受制裁,但是两架巡逻车实在贴得太近,我一时失策,看位看得不够准,车子横着飞出去,直冲向海边悬崖。 巡逻车号角大响,我的心陡然静下来,我不能命毕此地,我不过是出来散散心,一下子就要回家的,不不,我不甘心。 车子性能奇佳,我硬生生再把它转向山边,情愿撞山好过堕崖。 车子擦向岩石,我先觉得震荡,身体似要迸跳出来,随即听见轰隆一声巨响。 我已进入半昏迷状态,心头倒还清楚,并没有太大的恐惧,只见眼前点点金星飞舞,越来越多,越来越乱,终于一阵黑,失去知觉…… 第2章 我没想到自己还会醒来。 恢复知觉时很怪很怪,第一还原的是嗅觉。 因为我闻到一股难以形容的香味。 这种味道非常陌生,我曾经闻过类似的香味,但没有这么甜,亦没有那么馥郁,这是什么呢? 我缓缓睁开眼睛,不是撞了车?对,我应该在生命大道的悬崖边,巡逻车上的警员了定会把我抓回去,说不定救伤车也快要到了。 真大幸万幸,我没有死,也希望不会固伤成为残疾,身上配仪器零件到底不自然,我知道有人引此为荣,但那不是我。 一抬起头,就呆住了。 身上完全没有伤,再扑出去检查车子,车身一个凹痕也无。 这是怎么一口事?不可能,我明明在生命大道上出了事。 把车子的倒后镜扳过来看,没错,这明明是我。 我下车,晃动四肢,没有伤。 咦,我在什么地方,这是什么地方? 车子停在一块空地中央,空地上划着一个个白色的格子,恰如一辆车子大小,这是停车场,慢着,我怎么会来到停车场? 地面是黑色的,仔细看后,认得是一种叫沥青的物质,已长久没有用它来铺地面了。 这是什么地方? 四周围的建筑物用红砖建造,如传说中的堡垒,我看到其中一座顶端还冒着白色的浓烟,烟囱!谁家还用烟囱?我诧异得说不出话来,这是怎么一回事? 我从没听说过本市有这样的一地方。 “你好。” 有人说你好。 我霍地转身,看到一个年轻的男人,站在我附近。 他重复说:“你好。” 此刻空气中那种特殊的香味又传入我的鼻尖,一切都是陌生的,我看到的我嗅到的,甚至是这个人。他的衣着累赘,款式奇怪,我知道,我看过照片,母亲小时候,男人就是穿这种衣服。 我脱口问:“你们在拍电影?” 他走近一步,“电影,当然不。” “这是什么地方?” “方氏糖果厂。” “糖果厂?” “是,你没有闻到巧克力的香味?”他缩缩鼻子“这附近布满一层巧可力雾,一切都是甜的。” “巧克力,你重新制成了巧克力?”我吃惊。 “不,”他笑,“可可粉是荷兰化学师云豪顿在一八二八年制成,怎么会是我。” “但是可可树绝迹已有许多年。” 他莫名其妙,“小姐,你说什么,”他放下公事包,“你是谁,怎么闯进我们厂房来,而且你这部车子看上去好怪。” 他过来研究我的车子。 太阳下山,四周围的路灯亮起,我抬头看,天呀,电灯,一格格的钨丝灯泡,怎么可能,这到底是什么地方? 年轻男子忽然不可置信的叫起来,吓得我一大跳。 他叫的是,“不可能。这车子竟利用太阳能发动引擎。” 我瞪着他,他瞪着我,两人心头都背着一大团疑问。 “你是谁?” 困惑中我并没有减低警惕,“你又是谁?” “方中信。” 我看着他,再看看四周围,他叫什么?母亲说,在她小时候,人们喜欢用名字,不喜用号码。震撼感太强了,我象是有点明白,又象是更糊涂。 身为一个知识分子,我心中有点数,惊疑倍增。 他问我:“你在什么地方弄来这部车?” 我只得说:“实验室。” “本市有这样的实验室吗?这种车子要是推广,石油还有人要吗?”“喂,”我摊摊手,“看样子我只得跟你走了。” 他的胆子并不大,缩缩肩膀,“你是谁,你还没说你是谁。” “我是a600333。” “小姐,别开玩笑好不好,你看你,头发那么短,服装那么怪,一付新潮女的模样,回家去吧。”他拿起公事包要走。 我急起来,“没有你我怎么离开这里?” 他托一托跟镜框子,真要命,还戴着这种东西,近视与远视早已可以作整形矫正,况且在放弃课室教育制度之后,孩子们都不大患近视了。 “我送你出去。” “我先要放好这部车子,你这里有没有车房?” “小姐,我为什么要帮你?” “因为我遇上了你。” “我怎么知道你是好人还是坏人?” “即使我是坏人,帮我放好车子也不会碍事。” 他似乎被我吸引,退后一步,仔细地打量我。 至于他自己,一眼看就知道是个斯文人,大概是个好人,这是我的运气。 运气?闯到这个地方来,还提什么运气。 他终于让步,让我把车子驶进车房,他对这部车充满好奇,赞叹之声不绝。而他的车子,不扣不折是部古董。由柴油发动,要用锁匙打火,嘈吵,糟蹋能源,造成空气传染。 他让我先上车,彬彬有礼,我觉得惬意,乘机整理我的思维。 他车子上有一本杂志,用英文出版,叫财经报告,一九八五年六月出版,售价美金二元半。我的心跳加剧,要命。 八五年。如果这本书不是开玩笑用的小道具,我再笨也应该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关键在生命大道,一定是,我与车子驶进八五年来了,我的天,我手足变冷,这怎么办,我掩住脸。 “喂,你没有不舒服吧。” 我一定面如上色。 我会怎么样,一生流落在八五年? 我的家呢,我的孩子呢,难道这算是对离家兜风的少妇的惩罚? “喂,”身边的男士说:“别沮丧,”他自口袋里掏出一块东西递在我手上,“吃块糖。” 我征怔看着那花纸包住的东西,多么考究细致的包装。 我缓缓拆开花纸,里面还有一层锡纸。包装得这么小心,一定是了不起的名贵糖果。 锡纸轻轻掀开,那股香味又来了,神秘浓郁甜腻,我看到咖啡色状若胶泥般的物质。 他伸出手拗下一块送进嘴里,“吃呀,别客气。” 我学他的样子放糖进嘴巴,它在舌头上便开始融化,香与甜如水银泻地:我震惊,天下竟有此美味,比传说中的有过之而无不及,我们也有仿巧克力的化学制成品,但连百分之一都比不上。 我连忙又再吃一块。 八五年不会太差吧,有这样美味糖果的年代,不会差吧。 我心中略为好过些。 车子驶人市区,他说:“怎么,方氏糖厂的产品还过得去吗?” 我没有回答。 车窗外一切我都看见过,在旧电影中,在书本里,这些七彩的霓虹光管,在嘉年华会中,我们也用来哄孩子们欢心。 我颓然倒向座垫,要不是嘴里还有巧克力的余香,我会痛不欲生。 生命大道上的路障:危险回头,我没有听从,巡逻车来截停,但没有成功。 我终于来到这里。 “你要到什么地方去?” 第3章 他问。 太空署的第五空间实验出了漏洞,做了牺牲者。民众早已风闻这项实验会带来巨大的后遗症,没想到会这样。 我握紧拳头。 这件不可思议的事竟发生在我身上。 “小姐,你要到什么地方去?” 心绪乱成一片。 “小姐!”斯文人也不耐烦了。 身边连钱都没有。 这可怎么办? 我同他说:“我不知道要到什么地方会。” 他转头讶异的看我,我刚好涨红面孔,傍惶失措,有压不住的惊惧。“你从什么地方来?”他问。 “我来的地方,再也回不去了。”我带着哭音说。 “同父母吵架是不是?” 绝不能说实话,我自己也是人,天底下没有比人类更无聊的生物,假使他是外太空高级智慧动物,反而可以把困难与他商量,现在一说出来,他一就送我到精神病院,二就联络有关部门抓我去研究。 真叫人心神俱毁。 “有话慢慢讲。” “请问,你瞅才说,你的名字叫什么?” “方中信。你呢。” “陆宜。” “陆小姐,我送你回家好不好,大家都疲倦了。” 他已经够耐心。 “我肚子饿,可否请我吃饭?” 他把车子停下来,微笑,“我不是浪荡子。” “我的车子,你那么欣赏它,我把它转让给你如何?” 他的兴趣来了。“你有证明文件?” 我顺手取出证据给他看。 他接过,啧啧称奇,“印制得这么考究,不象是假的,什么国家?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个印鉴。” “附往有英文,你看仔细。” “双阳市,咦,的确是本市,几时发印的?” 我把文件一手抢回来,心突突的跳。 “双阳市,你也住双阳市?”我问。 “是,这是双阳市,怎么,你不知道?” 地点没有变,只是时间完全不同了。 “请我吃饭,我慢慢说与你听。” 他凝视我,近视镜片后的双眼闪出深邃的光芒,他笑一笑,不答。 这人并不是笨蛋。 “好的,”他说:“我们去吃点东西。” 我松口气。 不能失去他,非把他抓紧不可,况且他身上有那么美味的巧克力。 他说,“你穿着长裤,看样子我们只好找一个比较随便的地方吃饭。” 为什么?我没敢问。风俗习惯相差五十年,问来无益。 他把我带到一个华美的地方,门口停满汽车,自落地的大扇玻璃门进去,整个大厅用琉璃灯照明,这个地方的耗电量是惊人的,而发电要用石油,石油价格一向昂贵,没想到他们生活如此奢靡。 而这不过是一个公众吃饭的地方,要填饱肚子最多花两分钟就够了,何需这样劳师动众。 这里每一个人都认得他,很客气的上来同他打招呼,安排座位给他。侍役取出无数器皿,莱单有一本书那么长,他问我要吃什么,我说:“随便,越简单越好,啊对了,我不吃荤。” 我们之中也有些人嗜吃动物的肉,已经被视为不文明的举止。、看样子这一顿饭要吃一两个小时,菜蔬都照原状取上来,嚼起来芬芳脆口,但太浪费时间了,人的生命有限,一天只得二十四小时,一顿饭吃掉两个钟头,还能做什么大事,难怪科技落后,难怪。 他叫一块牛肉,用工具切开,还有鲜红色汁液滴出,我摇摇头,忍不住说:“似你这般斯文的人,却染上这种恶习。” 他也以同样的注意力观察我,说道:吃那么一点点,你不会有气力。” 我不明白他要那么多气力来干什么,大概要努力工作赚取酬劳来吃这种豪华的食物,然后吃饱之后再去努力工作,继续恶性循环。 不可想象。 才五十年已经那么落后,我应该庆幸我没有回到一百年前。 无论如何,我一定要设法回去。 据我所知,人类对空间的研究不遗余力,远在一九四0年,已经有第一个实验,我一定要回去。 第3章 吃完饭,我把那块剩余的巧克力取出翻覆地观看,并且放在鼻端深深地嗅闻,它完全迷惑了我。 我赞叹,“难怪十八世纪的植物学家林那欧斯要称之为‘诸神之美食’。” 他忽然抬起头来,“你怎么会知道这项典故?” 我说:“因为这是我母亲最心爱的食物,她小时候常常吃。” “每个人都吃糖果,但是只有极少数人知道糖果的典故。” 我看见他那么认真,忍不住说:“但我不是普通人。” 他一怔,随即说:“讲得对,”他停一停,“不过你对巧克力的认识,不可能胜于我。” “当然,”我不想也没有心情与他争,“你是巧京力制造商,一个令许多人快乐的行业。” “你真的那么想?”他欣悦。 我点点头。 “谢谢你,陆小姐,”他似乎觉得无限的宽心。 为了讨他的欢心,进一步透露我的知识:“可可是一五0二年由哥伦布发现,但它存在于亚玛逊流域已有四千年。在当时,一百粒可可可换取一个奴隶。” “完全正确。”他拍一下掌,“没想到碰到同道中人,以往我一同女孩子说起可可豆的历史,她们便忙不迭摆手嫌闷。” 我打蛇随棍上,“既然如此,你会不会带我回家?” “当然,我早就说送你回家。“不,去你的家。” 他呆住,过一会定下神来,他说:“小姐,你真的走投无路了吧。”“是的,”我恳求,“请求你收留我一夜,我不会给你麻烦。” “我不能随便把陌生女子带回家。” “你已有家室?” “不。” “那么破一次例好不好?总有第一次,总有例外。” 他看着我,“你身边没有现款?” “什么也没有。” “由我资助你住一夜酒店如何?” “我害怕。”没有他们的文件,怎么可以到旅馆去。 他摇摇头,“小姐,你说的话太难令人置信。” 五十年前的民风一点也不纯朴,人也一点不笨,尽了九牛五虎之力,我无法说服他。 我赌气,“好吧,让我去死吧,希望你有一日流落异乡。尝一尝这种滋味。” “我可以帮你,你自哪个国家来?我带你到使馆去。” “我是你的同胞。” “你的外貌确与我族一样。” 我恼怒。“世界已经大同,战争早已停止,癌症也已治愈,看你,连收容同胞也做不到。” 他想了很久,“那么请告诉我,你额角中央那一块直径约五厘米的家属片,是什么东西?” 我一听,心都凉了。 我怎么会遇上一个这么聪明的人? “你不会以为我看不见吧?”他追问。 纷乱中我说:“这是女阿飞的装饰品,最新打扮。” “你是女阿飞?”他失笑。 我急他勿急。好整以暇的叫侍者拿红茶来。 愁肠百结中我说:“加多一杯。”非得尝一尝母亲时常怀念的红茶是什么滋味。 他狡桧的说:“如果是装饰品,可以取得下来。” 我倒出茶,喝一口,非常苦涩,不喜欢,加上牛奶与白糖,味道依然比不上茶晶,可见有时候科技会得胜。并且桌上已摆满喝这一小杯茶用的工具,足足十来款,实在太嗜苏。 “不爱喝?”他问,我摇摇头。 他把茶喝光,结帐。 “走吧。驰说。“到什么地方去?” “我的家。” 这个时候,轮到我迟疑。跟他回去? 第一眼看见他,我已犯下轻敌的错误,他的外表是那么老实,蒙蔽了我,以为可以指使他为我做事,谁知一顿饭下来,发觉他占了上风。 但是此刻不跟他走,根本没有第二条路,我抬头看着天空,在城市强力灯光照耀下,天际呈一种奇异的灰色,怎么看得到星宿? 我只得跟他走。 我们上了车,向郊外驶去。 他象是知道我的心事,调过头来安慰我:“你放心,我不是坏人。”啼笑皆非,自比他先进五十年,却拿他没辙。 忍不住回答:“当然也不会是好人。” “可不是,人性肯定有坏的一面,但亦有好的一面,倘若黑的墨墨黑,白的雪雪白,那还有什么味道?” 在这种时间他还说教,气得我。 郊外的路之曲折比生命大道有过之而无不及,一路上有美奂美仑的建筑物,看样子都是住宅。行驶约二十分钟之后,车子停住,我看到一座小小的白色平房。 它没有期望中那么堂皇,我早已猜到方中信:是个有钱人、只是不知他的财富到达什么地步,如今不禁有点失望。 因为随着金钱而来的是权势,如今我身处困境,非常需要有财有势的朋友。 我们可以成为朋友吗?我存疑。 在这个角度,我看到天边接着的月亮,地球唯一的卫星。 “请进。”他说。 他似乎是一个人住,但是地方打扫得非常整洁,柜内摆着各式各样包装的糖果样版,琳琅满目,恐怕有好几百种。 我跟着他进房,他指一指,“你今夜睡这里。” 我点点头。 他走了之后,我关上门,研究好一会儿,才知道门锁的关键在什么地方。 房内有无数巧克力盒子,我对自己说:不要客气,打开来便吃。 第4章 这种糖产生安抚作用,含着它心神稳定许多。 我非常疲倦,倒在柔软的床上,睡着了。这是我的第一夜。 不知家人可有想念我,不知有关方面有无通知他们我已经失踪。 第二天清早,他拍门把我叫醒,恐怕要赶我走。 睁大眼睛,才看见床头搭着件女用浴袍,起床,又发现一双粉红色的纱边拖鞋。 哼,我还以为他是君子。 一整夜他在我面前水仙不开花,引我入壳,他巴不得带我回来,欲迎还拒。倒叫我苦苦哀求他。 我去开了门。 他探头进来,“睡得还好?” “床太软,一切脊椎病都自软垫而来。” “舒服呀,吸烟危害健康,但是一种享受。”他笑。 我吃惊,原来他可以变得如许嬉皮笑脸。 他的眼光授到空糖果盒子上,“你真喜欢巧克力,是不是,不过不怕,你找对了人了。” 他在我床前一张沙发坐了下来。 我警惕,干什么? 他托一托眼镜框子,收敛笑容,他说:“现在你可以告诉我了,你从哪个星球来。” 我? “我会替你保守秘密。你有什么超能力?你的飞行器收在什么地方?你来到地球,有何企图?” 我傻了眼,他把我当作天外来客! “昨夜我带着技师检查过你的车子,这断然不是任何实验室可以制造得出来的,他们估计要待五六十年后,才能够大量出产这种太阳能本子,届时全部石油生产国家会得宣布破产。” 我坐下来,静静的说:“你讲得对。” “那么你来自哪里?”他紧紧追问。 我说:“科技只比你们进步数十年,就可以做宇宙航[奇書網整理提供]行吗,你想想看。” 他呆住。 “我是你同胞,我也是双阳市市民。” 他缓缓摇头,“我不相信。” “答应我你不会伤害我。” “我保证。”他举起手。 他保证,他说他保证,信一成已经大多。 今日他不必上班,换过一套打扮,衣服花梢许多,比昨日英俊,也失去昨日的沉实,服装对人竟有这么大的影响。 他见我犹疑,又说:“如果我不遵守诺言,叫巧克力在这世界上绝迹。” 他这话一出口,我哈哈大笑起来。 他恼怒,“别以为这个誓言可笑,我方家靠制糖为生,已有百年历史,没有巧克力,也就是没有我们。” 这人唯一可取的地方,便是天真,我对他的戒心松弛许多。 他说:”地球人并没有你想象中那么可怕,你可以相信我。” “我太知道地球人。” “你专门研究我们?” “不,我自己就是地球人。” 他叹口气,“好,我不勉强你,不过记住,我不会出卖你,我是你的朋友。” 我松口气,他不逼我就好。 但他忍不住又问:“你原形是怎么样的?” 原形? “在我眼中,你是一个美丽的女子,当然你原本的皮相不可能是这样的。” “你的意思是,我是一束电波抑或是一条八爪鱼?” 方氏鼓起勇气,“你是什么?” “我是一个无用的女人,一点超能力也没有,我的职业只是为国家图书馆编撰选购书本。”如果我是科学家,还可以提供一两条商业公式帮他发财。 可惜我是书生,百无一用。 方中信并不相信我的话,他叫我吃早餐。 老式的食物真是香,我的胃口并不见得好,心事太多太重,我急于要回去,孤掌难鸣,怕需要他的帮助。 早餐桌子上,有一大束紫罗兰。 我说:“把花割下是很残忍的一件事,植物也有知觉,相信你们也已经知道。” “是,有人作这样的研究。” 客厅地下铺着一块兽皮,更使我生气。 “还有,剥兽皮更无人道,为什么你们还要坚持?” “这只是一块羊皮,别过份好不好?”他跳起来。 我不响。 过半晌他说:“看来你心颇善,不会残害地球人。” 我叹口气。 “你是如何流落在我们这星球的?” 我反问:“你为何不去上班?” “我是老板,请一两天假总可以吧。” “可可现在什么价钱?” “一公吨两千二百美金。” “价格会再上升,你要当心。” “我们已在留神注意。” “它会绝迹。” 方中信一怔,然后笑,“别开玩笑。” “那是因为你们不珍惜现有的一切,可可活着的时候你们不关注,任由土人把弄生产,也不提供改良种植法,终于膨的一声,可可变为传奇,不再存在。” “什么,你是预言家吗?”他跳起来。 “我说的都是事实。” “你是说,方氏家族生意会宣告完蛋了?” 我点点头。 “我不相信。” 我耸耸肩。谁期望他会相信。当年诺亚说破嘴,也无人肯跟他上方舟,我是谁,他干嘛要听我。 他又担心,“真的?” 我笑。 “向我证明你所说属实。” “不要试探我。” “额头那一小片金属,是你的通讯仪,是不是?” 我闭口不语。 “如果你坚持不说老实话,别期望我帮助你。” “我是地球人,走错空间,来到这个年代。” “说下去。” 第4章 他声音中没有太大的惊奇,增加我的勇气。 “只是走错空间?”他可以说是失望,“这简直是陈腔滥调,你至少应该来自土星。” “我的世界比你早五十年!”我站起来。 “爱恩斯坦先几十年已经说过,如果人走得快过光的速度,就可以看见过去或未来的肚界,这有什么稀奇?” 我哑口无言,我还以为说出实话,会得吓死他,谁知他还嫌不够辣,不够刺激。 我气馁,“不,我不是来自蟹云星座的千年女皇。” “别自卑,”他说:“已经是稀客了,你来自什么年份?” “二0三五。” “那时的世界是否进步美丽得多?” 我哼一声,“区区五十年,以人类缓慢之足步,你以为会好多少?”“至少有太阳能汽车。” “太阳能早就有了,只是不高兴推广给民众用而已,飞在太空的卫星都配备太阳能。” “战争呢?” “战争是胶着了,大仗小仗都不开……喂,我才不高兴当你的水晶球。” “你是未来世界的人。” “是。” “迷了路。” “是。” “老天。”他问:“你的名字叫什么?” “陆宜。” “你有随身证明文件?” 我把身边所有的文件全掏出来。 他一件件翻匀,看得很仔细很详尽。 “我信你,”他说着自书架子取出一大堆书籍,“我相信先知的话,我是科幻小说的信徒。但是我不知该怎么帮你。” “联络你的国防部。” “你不明自,双阳市没有国防部,双阳市不是一个国家,你忘了?”啊是,我如堕入冰窖中。 “况且今日的科技如何能把你送回明日的家中?” 我的面色转为灰败。 “但是别担心,我会照顾你的起居,来,吃块杏仁巧克力。” 我说:“你不明白,我有家庭,我是个已婚女人,有两个孩子。” “我明白。” “你明白什么?你这个看科幻、做糖果的花花公子。” “喂。”他愤愤不平。 我奔回房中,关上门。 只觉得前途茫茫,悲从中来,忍不住哭泣。 那么大一个人失踪,他们总得搜索,一定得通知我的家人,还有,丈夫与我的感情再不好,也得表示关怀,不能让我就此消失在地球上。 苦是苦在我没有消失,我仍存在,只是倒退五十年,来到这种落后地区,吃顿饭都要花上两三个钟头,俗语骂人:你越活越回去了。可不就应在我身上。 我万分苦恼,怨气冲天。 方某在门外说:“既来之则安之。” “我不会安之若素,这里还有战争,还有癌症,你们愚昧无知,我不要同你们生活下去。” 他在门外也生气了,“你这个小女人,好不势利,照我看,你并不比我们进步多少,却开口闭口侮辱我们,把我们当猎头族土人办,你当心我把尊头切下来祭祖。回不去了还这么放肆,可知你们那社会风气多么坏,你好好的想清楚,再不高兴,你可以拿了你的车子走。” 我痛哭起来。 他还不罢休,简直象保卫地球,“你并没有利用价值,不必担心我把你卖到马戏班去。” 他离去。 整间屋子静下来。 我开门出去取水,只觉得水龙头冷水有异味,不敢喝,想做茶,不会弄,手足无措,悲从中来,无限凄凉,要不,就顺从落后生活,见一步行一步,要不就一头撞死。身为超时代的人,应该提起勇气。 渐渐冷静下来。 我连替换的衣服都没有。 找遍全屋,发觉他的衣橱中有一两件女装衣裳,形状古怪,难以上身,看了都令人沮丧。 母亲还一直说她小时候女人穿得似一只孔雀,百闻不如一见。 我呆在屋里,找到大量的书,却看不到有电子朗读机,我已疲惫不堪,那有心思睁大眼睛逐个字读书,只得放弃。 第5章 想听音乐,方家的音响设备看上去很复杂很陌生,不知如何发动,也得作罢。 一点安慰也没有。 我试图静下来,集中力量,闭上眼睛,却什么部看不到、听不见。当然,电流不对,仪器如何发挥效能,我是完全被隔绝了。 “为什么不看电视?”一把冷冷的声音传过来。 是方中信,他口来了。我如看到亲人般,但又不想被他知道我这么热情,故此冷冷的别转面孔。 他叹口气,“我知道你难过,设想叫我回到五十年前去,连盘尼西林都没发现,怎么生活。” 我不出声。 “但五十年前也有好处:家人间的关系比较紧凑,民风纯朴,生活节奏缓慢。人们多数懂得享受闲情……不是不可以习惯的。” 我呆呆的坐着。 “我相信你那边的科学家不会让你流失在此,这于逻辑不合,多笑话,试想想,你会比你母亲年长,这成何体统?” 我缓缓的掉头过去,看牢方中信,“你说什么?” “令堂比你年轻,不是吗?” 我非常震惊,我怎么没想到,自然是,母亲今年才五岁,这是不易的事实。 “你母亲住在双阳市?”方中信也吃惊。 “不但她住这里,我的外祖母也住在这里。” “我的天,你可以去找她,你可以看到她。” “不。”我害怕。 “为什么不,你一点也不好奇?是我就不怕,这真是千载难逢的机会,你怕什么,那是你妈妈。” “不不不。”我叫起来,“不。” “镇静镇静。”他过来拍我的肩膀,“不需要此刻发动,想清楚再做。” 我再也忍不住,浑身颤抖起来。 “唉,你看你,太令人失望,”他喃喃的说:“这么窝囊,我还以为你配有死光武器,能知过去未来,”又加一句,“原来同我们一样。” 那里还禁得他如此奚落我,顿时以手掩脸。 “我在情绪低落时,通常饱餐一顿,没什么大不了,水来土掩,兵来将挡,科学越是先进,人的意志力越是薄弱,试想想,此刻的情况还不太坏,要是闯到茹毛饮血的石器时代去,那才糟糕。” 他已经尽了力气来劝慰我,我抬起头来。 “我口渴。”我说。 “要不要喝点酒?” “不,不妥,给我简单、清洁的水。” “我听得懂,你放心。”他又不服气起来。 他给我一杯水,杯子用玻璃雕刻,明亮可爱地盛着水,已经是一件艺术品。 他摊摊手,“我喜欢你,我第一眼看到你就喜欢你。” 我喝完水,把玩杯子。 “短头发,紧身裤,最好的打扮。” 我还是闷闷不乐。 “想念孩子?” 我点点头。 “有多大?” “两个都九岁。” “孪生子?” “不是。” “怎么会?”他睁大眼睛。 “胚胎在实验室长大,同时可以孕育无数个。” 他很动容,“啊,这是一项伟大的发现,女性怀胎实在太过痛苦,长达十个月之久,我听到这个消息太高兴了。” 我对他增加好感,只有上等男人才会怜借女人,越是下等的男人越坚持他们是两性中之优越者,因为自卑。 我说:“有很多母亲认为要恢复人体怀孕,亲力亲为亲情增加云云。” “这是完全不必要的,我见过厂中女职员怀孕操作的苦况,是以本厂的产假特别长,太不忍心。”方中信说。 我赞同,“真落后是不是?号称万物之灵,光是生一个孩子便得牺牲一年时光,吃尽苦头。” 我们俩在这个问题上绝无异议。 “那么,”他终于去到细节上,“婴儿足月才领出来?” “不错,孕育期间父母可去探望,同托儿所一样。” “你也是那样出生的?” “是,我是第一代。” “普遍吗?” “每个小家庭都想有一子一女,成人得利用每一分力气投入社会,怎么可以奢侈到坐在家里安胎。” “说真的,在今日,也已经有许多职业女性无暇在青春期养育孩子。” “会有解决的办法。”我说:“稍等二三十年便可。” 他苦笑,“长夜漫漫。” 我才是不晓得几时天亮。 “跟我出去走走?” “你是决定收留我了?” “还有什么办法,助人为快乐之本。” “我会报答你的。” 他看我一跟,“算了。我还要先在你身上下重本。” 他带我去买衣服。 走到时装店才真的教人发呆。 我完全没有主意,方却似个中好手,他一定常带女朋友来选衣服,不然不会混得这么熟。 他帮我选了一大堆白色的衣服,牵牵绊绊,宽袍大袖,我都不肯试,这样下去,我同其他女友有什么分别,真是哭笑不得。 他说:“你别狷介,请松开眉头,我们纯是友谊。” 我仍然无法释然。 “来,走吧,到我工厂来参观。” “不想去。” “别钻牛角尖,天下不止你一个人有心事。” 我无奈,只得跟他走。 他的厂是一个美丽的地方,我当它是名胜区。 孩子们若能来到这里,不知道要高兴到什么地步。 方中信同我说:“你没见过新鲜的可可果吧,象榴莲,味道似喝花蜜一般,只有当地土著才享受得到,我在巴西的巴哈亚郡住过一星期,吃过一个,毕生难忘。“可可离开本家就身价上升,本厂采用的原料来自纽约的交易所,位于世界贸易中心。” (人离乡贱,物离乡贵)“来,我们进入第一号厂房,在这里,发酵后的可可经热力压力变为巧克力酱。别老缩鼻子嫌落后好不好,什么,香?当然。” “巧克力作为糖果吃是一八四七年才开始的事,富丽斯、吉百利、高达华、云豪顿,这些都是举足轻重的名字。” “别象一根木似,来看,在这里,加了可可白脱及糖的溶酱要搅拌七十二小时。象不象童话世界?自小我就期待承继父业,我爱巧克力。看得出来?哦。” “还有,请坐,你知不知道巧克力最神秘之处在什么地方?让我告诉你,巧克力含一种化学分子,当人堕入情网,他的脑子会分泌同样的分子。” “真的?”我问。 “真的。” “我相信。” “来,试一试我们的巧克力吻。” “什么?” “吻。” 一小颗一小颗的尖顶巧克力摊在镂空花纸上,刚自机器间出来。 吻。 第5章 真浪漫,他们还有这种闲情逸致替糖果取这种名字。 我取一颗放进嘴里,没有取错名字,真如婴儿之吻那么芬芳甜蜜,带有一丝橙香。 如果我能回去,一定要带一些给两个孩子尝一尝,还有母亲,她是那么怀念巧克力。 “好过得多了吧。”方中信问我。 我点点头,答谢他的关怀。 他按铃,女侍取来两杯饮料,用银杯盛着。 “喝下你会更舒服。” 我知道这是可可粉冲的饮品,忙不迭的喝一口,烫了嘴,但还是值得的,真不愧是诸神之美食,我舔舔嘴唇,无限满足。 “还可以吧。” “这样的美食,是否只有你可以供给?” “通街都有,两角半一杯。” “孩子们也喝得起?” “自然。” “太好了。” “过奖过奖,所以,只要钻研一下,你会发觉我们也有些好处。” 我向他微笑。 他在他的世界里,恐怕是个吃香的王老五。 他当着我面签署了不少文件,没把我看作外人,我只觉自己身份暧昧,这算得是什么?我算是他的什么人? 在急难中,我与他认识才两天,已成为莫逆。 在这里,我只有他一个熟人。 “现在,让我们谈比较严肃的事。” “是的,”我说:“我怎么回去?” 他狡猾的说:“这个不算重要,刚才你说,可可要绝种,而我方氏的事业会得崩溃?” “我没说过。” “陆宜,你对我要老实。” “你是聪明人,我怎么教你。” “这间厂有三代历史,职员共三百零七人,要结束也不是这么简单的事。” “或者你可以安然步人廿一世纪,用化学品代替巧克力。” “化学品?我不喜化学品,对我来说,不香的花不是花。” “那你活该头痛。” 他点点头,“能知未来,不一定能够防范,并非好事,简直是不幸。” 他说得对。 方中信开始有心事,是我不好,我不该告诉他那么多。 我问道:“该说说我的事了。” “我只是个糖果商,陆宜。”方中信说。 “你太蹩脚了,我知道许多故事,有很多地球人肯拼死命把天外来客送回家乡去。”我抱怨。 “哼。你指那位先生,是的,他肯。” “谁,你说谁?” “这件事很复杂,要从长计议。” 他在推搪我。不过他也说得对,这件事不能草率,这象是古代乡间受了怨辱的女子,要去到京师告御状,谈何容易。 要一步一步来。 他把桌子上的文件一推,象是一天的工作就此完毕,好大的派头。 第6章 我们,我们要做到发昏才能拿到一点点薪水,,老板连写字楼也不设,发一套工具,人人坐在家中做,每分钟动脑筋,根本没有下班的时候。我羡慕方中信的生活方式。 他笑,“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我也不见得日日这么舒服,有时十点钟还在厂里。” “你的父母呢?” “他们在外国。” 年少力壮的当权派,不用说。日子是过得逍遥他。 “来,我们可以走了。” “我想看看我的车子。” 他有点不好意思。 我马上不悦,“你把它拆烂了是不是?破坏,你只会破坏。” “你且别忙着骂我,我只不过开着它去兜了一次风。” “不问自取,是为贼也。” “咦,你还懂得用这一句成语?” “一路流传下来,怎么不懂?”我瞪他一眼,“我告诉过你我是地球人。” 我逼着他把我带到车房去。看到车子无恙,才放下一块大石头。 我说:“不准你的至亲友好再来玩我的车。” “咄,要同样做一部出来,也不是难事,只是我们还未找到大量生产的办法,你稀奇什么?” 奇怪,这大概是我的错,在二0三五年,丈夫一开口便与我吵,在一九八五年,方中信也同我吵。 我从前一向没有检讨自己,看样子是我的不是。 “算了,回去吧。”他说。 在回程上他把车子开得飞快,象是炫耀。 我仍然想回家。 将来,当科学进步到可以在空间自由来往的时候,或许我们可以参加五天十天旅行团,随便挑选一个年代去做客人。但来了不能口去,滋味可大大不同。 到了方宅,甫推开大门,便有一只花瓶摔过来,差点落在我的头上。谁?人没有出来声音已经先夺人。我已经够烦恼,不要再叫我应付多余的人、多余的事了。 方中信把门踢开,象是应付杀手一样。 我看到一个妙龄女子站在大厅中央,叉着腰,双眼圆睁,瞪着他,当然也瞪着我,她怒火中烧,咬紧牙关,誓死要与我们算帐的样子。 要命,我想,这一定是粉红色浴袍的女主人,好,如今我水洗不清。我很疲倦的坐下来。 那女郎与方中信摊牌,哗,性如烈火,一手扯住他的领襟要请他吃耳光,而阿方也妙,一二三伸出手来挡,同她对招,纯熟得不得了,分明是练习过千百次,这是他的老情人,毫无疑问。 怎么这么凶,我与丈夫虽然唇枪舌剑,却从来没有动过粗,太过不堪。 一边嘀咕,一边又怕花拳绣腿会落在我身上,痛不会很痛,不过一世英名就此丧尽。 我想表自,又不知这种时候说什么话,惊骇莫名。 只见他们扭在一堆,丑态毕露,似乎还没有进化为人。 刺激过度我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她放开他,目标转向我,“你这骚货,笑什么?” 我,骚货? 我说:“我不是他的什么人,你别误会。” 阿方骂我:“没义气。” 那女郎气呼呼的坐下来,“你别让他骗到你,他甜言[奇书网·jar电子书下载乐园—isuu.]蜜语,低声下气,什么都来得。”她倾诉。 “不会的,我不会受骗。” “你别夸口,他花样多着呢。”她警告女同胞。 “不是的,你弄错了,我是他长辈,我们不是那种关系的。” 那女郎静下来,她似乎有点明白。 我留意她的神情,知道危险时期已度过,再转头看方中信,只见他脸上被她抓起几条细痕。 真窘,这家伙已丑态毕露,不知还有什么弱点未经暴露,难为我第一眼看见他,还把他视作英雄。 唉,这年头,女人越来越美,英雄却不复再见,原来五十年前,猛男已开始消逝。 “大家坐下来慢慢谈好不好?”我大胆建议。 那女孩子坐下来,拉一拉扯烂的衣袖,拢一扰长而鬈曲的头发。 到这个时候我才看清楚她,多么奇异的打扮:这么长而毫无用处的头发,不知要花多少时间来打理,还有,十只指甲上搽着鲜红的颜色,这又有什么作用?难道她以为这便是美?脚上穿着一双古怪的、有高跟的鞋子,把她身体的重力全部倾向前方,是以她走路的时候,非要把胸向前凸,挺直腰板来平衡不可,比踩高跷更难。 我津津有味的打量她,她也在研究我。 她的敌意象是消失了,好奇的问我:“你额前那片东西是什么?会闪光。” 我不自在的侧过头去。 “你的头发全部剪光,几乎贴紧头皮,是最流行的样子吗?衣服那么窄,不过料子看上去好象很舒服,你好时髦,你到底是谁?”她趋向前来。 我微笑,“我是骚货。” 女郎不好意思起来,“你怎么会,你这样好气质……是我误会,你别见怪。” 咦,我倒是喜欢她坦诚,她这一赞令我飘飘然。 “你到底是谁?”她追问。 我是谁?我比他们大五十岁,只能做他们的婆婆。 于是说:“我辈份很大,我是方中信的表姑。” “真的,他从来没同我提过。”她很有兴趣。 我索性同她开玩笑,“你叫我陆姑姑吧。” 她格格的笑起来,“这么时髦的姑姑。” 这女郎,忽晴忽雨,高深莫测。 方中信忍耐这么久,实在已经逼至墙角,大吼一声,“这里已经没你的事,莉莉,你还来干什么?” 莉莉转向他,“我未收拾东西。” “你还有什么东西在这里?”方冷笑。 “我的心。”莉莉抛过去一个媚眼。 听到这里,我忍不住嗤的一声笑出来,这么肉麻,这么陈腔滥调的打情骂俏。 难怪方中信并不为其所动,一块冰似的态度:“你的心不是飞到朱七身边去了?我听说他在三藩市替你开了一个美金户口,那就是你心所在。” 莉莉不响,在屋内踱来踱去。 我担心她那双鞋,这种刑罚似的道具是怎么穿在脚上的?为什么穿它? 只见她挺着胸,耸着臀部,忽然之间我明白了,鞋是为了夸张她女性的特征而设。 为什么要展览女性的特点? 当然是因为她要用之来吸引男性。我一直推理下去:为什么要急于用原始的本钱来抓住异性的欢心?因为她没有其他的本事,或者其他的能力不够显著。 我明白了。落后,社会风气的落后。 他们当着我继续谈判。 莉莉问她的男友:“你是否要我脱离朱某?” “不,”方中信说:“我同你已经结束,我不是早说清楚?” 她说:“你会后悔的。” “那是我的事,请你交出锁匙来,,别再进来摔东西。” 莉莉变色,“我们完了?” “早就完了。”方中信说。 她不能下台,愣在那里。 我不忍,送她出去。 在门口,我看到她含着热泪。 我拍拍她的肩膀。 她耸耸肩,用手帕印印眼角,“胜败乃兵家常事。”她说。 “能这样想就好。”我说。 “当心他。”莉莉说。 “咦,我是他姑姑。” “他呀,尼姑都追。” 真夸张,这恐怕也是他们的特色。 “我不怪他,你这么漂亮,这么特别。你瞧你,比我还高……” 真是我由我说,她由她说,夹缠不清,啼笑皆非。 她扬手叫一部车子,我看着她上车。 那种用柴油的车子喷出一大股黑烟,呛得我咳嗽起来,这里的空气污染得几乎不适合生物生存,我双眼已经开始露红筋,喉咙也觉得干燥。 脏与落后似有不可分割的关系。 一转身,看见方中信站在那里。 我说:“哦,你怎么出来了,负心人。” “出来看你,姑姑。” 我摇摇头,“你们花太多时间在男女私情上。” “喂,我也想知道,你们把所有时间省下来,又做了些什么?” 我竟答不上来,呆在那里。 “也不见得很空闲,是不是?”他笑:“告诉你一个秘诀,时间要挤才经用。” 我拿他没辙。 “来,我们出去吃饭。” “不。” “什么?” “不,我不是你女人中之一名。” “没有人说你是,即使有,你也不需介怀,你又不打算同人混,他们说什么,你何必关心,你不过是暂来歇脚的,唏,设想到未来世界中的女人迂腐至此,一点潇洒劲都没有。” 我们互相攻击。 “潇洒?同你?你想!” 气得他。 “家里可没有东西吃,你不出去,我要出去,我约了人,那位先生,他认识超级强国太空署的首脑。” 我开头是一愕,随即想起莉莉警告我的话,便笑笑问:“那位先生,没有名字吗?” “他不喜人家嘴角老挂着他名字,”方中信说,“如果他不能帮你,就没有人能够帮你,这是你唯一的机会。” “你是一个糖果商,怎么会结识到那位具异能的先生?” “他交游广阔。” 我摇摇头。 方中信悻悻说:“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我告诉你,你别以为自己奇货可居,那位先生对你根本没有兴趣,人家在过去二十年间一直与天外来客打交道,蓝血的人、千年的猫,什么没见过,你以为约他那么容易? 第7章 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我父亲同他岳父有交情,在他结婚那一日,我们特地请巧匠以手工做了一批酿酒的巧克力糖去祝贺他,那批糖共有六十二款,花了六个月时间制成,嘿,这次见面,还是通过他夫人约的,你爱去不去?” 我不敢作声。 “还有,这次我还要捧一樽五四年波多自葡萄酒去做见面礼,这瓶酒我以两万八千美金在苏富比拍卖买来,平时只舍得取出摸一摸瓶子,你明自吗?” 猥琐,我竟落在这种小人手中,时耶命耶。 我吐出一口气,“我们去吧。” 第6章 约会的地点是那位先生的家。 地方非常宽大,布置朴素而雅致,他的夫人高贵、大方、美丽、温柔。 她没有说什么,但眼光、神情,都安抚我,她象是什么都知道,什么都关心。 那位先生走入书房,淡淡与我们打招呼,方中信将那瓶酒似献宝似呈上,但是那位先生看也不看。 方中信受了委屈,斜斜看我一眼,象是说:瞧,都是你,都是为了你。 我没好气。 他们之间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谈着。 那位先生个子很小,样子顶普通,不知恁地,神态有说不出的疲倦,一直用手撑着头,另一只手则握着酒杯,缓缓地喝完一口又一口,心不在焉的“嗯、嗯”,敷衍着老方。 我有点发急。 那位先生对我的故事,象是没有太大的兴趣,根本没用多大的心思听。 渐渐我失去信心,要不是他夫人那温婉的眼色,我早已离去。 坏。 坏与落后也有不可分割的关系。 我要是能哭的话早就哭出来。 终于那位先生的眼光落在我身上。 “怎么,”他问:“陆小姐有家归不得?我连忙恭敬的答:“是。”他似是司空见惯,“是二0三五年?” “是。” 他的语气略为同情:“蛮尴尬的。” 我点点头。 “在我年轻的时候,也见过许多异乡客。” “我想回去。” 那位先生笑,“或者可以找小纳尔逊谈谈。” 那又是谁?这群人好神秘。 那位先生说:“其实情形并不算大坏,陆小姐贵庚?” “二十六。” “过五十年也可以返家乡了,届时你七十六。”他说。 我霍地站起来,要同他拼命,在这种时候还戏疟我? 方中信把我按住。 那位先生抬起头来,“为什么那么计较时间上的得失?” 他双眼透出苦涩,不象是轻薄,“甚至是一切得失?” 原来他是哲学家,我为他的跟神感动。 我呆呆的看着他。 或者他有无限的能力,但在这一刹那,我非常的同情他。 那位先生指着我额头说:“那是你的接收器吧,自幼种植,与脑部相连。” “不,”我说:“这是学习仪,儿童在入学时期才植人皮下,与电脑相互感应,我们的电脑没有荧幕,靠电波通消息。” 那位先生摇摇头,“不,这是一具追踪仪器。” 我陪笑,心想:先生,我应当比你更清楚才是,怎么倒与我争辩起来了? 我婉转的说:“不会的,我们自小运用它吸收知识,是以早就废除课堂学习制度。” 那位先生还是摇头。 他说:“你们的政府欺骗了你。” 一边厢方中信听得入神。 我完全没听懂,这位先生比我更象未来世界的人,想象力似宝石蓝似的深海。 他跟方中信说道:“我累了。” 我与老方只得站起来告辞,不敢再留。 他的夫人送我们到门口。她轻轻请老方“代为问候令尊令堂。” 老方唯唯诺诺。我们结束是次访问。 我与方中信在夜空下踱步。 我说:“那位先生名不虚传。” “唔。”他说。 “还有巧克力吗?” “你会喉咙痛,”他把糖递给我。 “已经在痛苦。”我拆开纸包吃:“无论他是否能够帮到我,我都说他是个难得的人物。” “近几年他有点懒洋洋,好奇心也减退。” 我问,“是不是已臻化境的人都是那样?” “我不知道。喂,那真的只是你们的学习仪?我以为会有莱泽光束射出来。” 我白他一眼,“你才全身发光。” “是,我的魅力。”他洋洋得意。 即使有一万个缺点,方中信仍是一个热情天真的人。他是一个快乐人:世袭的事业,又投他所好,无忧无虑王老五生活,兼有幻想的嗜好。 “想家?” 我点头。 “跟先生的感情很好?”他问得很自然。 我顾左右而言他,“回去的时候。该把巧克力藏在哪里?” “在你们那头,走私可算犯法?”他反问。 他送我回家。 这是第二夜。 之后我决定不再切切计数日子,免得更加度日如年。 那位先生曾说:等五十年好了,时间总是会过去的,届时我还不是会回到家乡,我七十六岁,母亲五十五岁。 要不就反过来想:我二十六岁,母亲才五岁。 唉,最爱同我们开玩笑的,一向是时间。 趁着夜晚,我集中精神思想。 母亲这些年来向我倾诉的絮语,我从来没有集中细听。 在我十三岁那年,政府创办青年营,大家都去寄宿,与父母的距离无形中越拉越大。 我只知道母亲是孤儿,外祖父在她出生前便离开她们母女,外祖母在她很小的时候患病去世。 “在那个时候,什么病都能夺去人之生命,尤其是癌症,猖獗得离谱,每每趁人在最年轻最有为最不舍得离去的时候来制造痛苦。外祖母是什么病?我搜索枯肠也想不到那专用名词,因该种病不再发,渐渐也湮没不为人知。是什么?外祖母去世那年,母亲有多大?她说她很小很小,在念书,是,幼儿班。一种很有趣的学习方法,孩子们共聚一堂,唱唱歌拍拍手,学单字以及画图画,通常因为他们在家无聊,父母派他们去那里找点欢乐。他们七岁便要正式入学。那年母亲应该在七岁之前。不会是五岁,不会是现在吧。我惊恐的想。双阳市这么大,怎么去找她们?“还不睡?” 是方中信。 我开了门。 “睡不着。” “别想太多。” 我们在沙发坐下来。 “那位先生会替你想办法的。” “谢谢你。” “谢我?” “是,为我花那么多时间心血。” “喂,大家是朋友。” “我一直诋毁你,对不起。” “我也不见得很欣赏你,老嫌你不是冥王星公民。” 我们相视而笑。 “很不习惯吧。”他同情我。 “是,你看,我脸上忽然发出小疙瘩来,水上不服。” 他探头过来细视,“你吃糖吃多了,虚火上升,这两日来你最低限度吃下两公斤的巧克力。” “会有这样的副作用?” “自然。” 我懊恼,“真怕在你们这里惹上不知名的细菌。” 他莞尔,“是,我们这么脏这么落后。” 我不作声。 他问:“在你们那里,是否已经全无黄赌毒贼?” 我支吾,“总而言之,比你们略好。” 他叹一口气,”抑或你根本不关心社会情祝?象一切小资产阶级,住在象牙塔之中,与社会脱节,只挂住风花雪月?” 我微笑,“你呢,你又知道多少?对于低下层的悲惨生活,你难道又很关注?叫你描述八五年双阳市贫民窟中之苦况,你是否能作详尽的报告?你不过活在巧克力的甜雾中,与莉莉这样的女伴打情骂俏。” 轮到他沉默,他说:“我也是社会活生生的一分子,社会也需要我。” “是呀,”我说:“我俩谁也不要挖苦谁。” 方中信说:“换言之,我与你是同族人。” 我们紧紧握手,终于消除隔膜。 “你说你在图书馆工作?” “唔,每天我听两本书,上午一本,下午一本,有时书本坏得令人昏昏欲睡,字句无论如何不入耳,简直会反弹出来。” “听?不是看?” “视力太吃重,所以用仪器读出,孩子们特别喜欢,他们很爱听书。” “我明自,象无线电。” “可是电台尽播垃圾,书本可以自己挑。”我提醒他。 “嗯是。” “老方——”“老方!”他怪叫起来。 我笑,“怎么,不习惯?我不会象莉莉那般娇嗲,我们是兄弟。” 他也认命,挥挥手,“你想说什么?” “在双阳市要找一个人怎么着手?” “办法很多,当然,先要看看你打算我的是谁。” 我沉默。 他一猜就猜着,聪明人即是聪明人:“你母亲?” “母亲太小,我要找的是外婆。” “你猜你外婆大还是你大?”他问。 听听,这种问题要不要命。 我答:“可能我还要大一点点。” “她叫什么名字?”他说。 我不知道。 我呆在那里,我竟不知道。 “什么,你不知道?太没心肝,又不是祖宗十八代,可以有充分理由忘记,她是你的外婆!”方中信生起气来。 “有几个人可以一口气说出他外婆的名字?” “我可以。” 第8章 “你怎么同,你祖上留下多少东西给你,你承受他们一切福份,当然要牢牢记住,而我外婆是一个最最可怜的女子,一早遭丈夫遗弃,又在二十多岁便罹病逝世,谁耐烦记住她的名字?” 老方拍案而起,“进步,这叫比我们进步?你们太势利太可怕。” 他骂对了。 我羞愧地低下头。太忙个人的前途、太自我中心,不但连外婆没有注意到,甚至是母亲也疏忽。 难怪她那么寂寞,又缺乏安全感。 “怎么,未来世界中,老人的地位降至零?因为有人工婴儿,因为有青年营,所以更不需要老人?”他责备我。 我的心炙痛,“不,”我说:“社会鼓励敬老,是我不好,我是凉血动物。” 懊恼要吐血。 为什么不好好听母亲倾诉?并不是忙得完全抽不出空来,并不是没有时间,为什么随她自生自灭? “想呀,追思呀,她叫什么名字?” 我悔极而笑,“或者我可以打电话问母亲。” 方中信一听,呵哈呵哈大笑起来。 一直谈到半夜才睡。睡梦中隐隐听见外婆叫我。 “爱绿,爱绿。”她有一张跟我长得一模一样的面孔,声音充满怜爱。 如何会叫我爱绿?我从来没有见过她,她如何会得入梦来? 醒来时泪流满面。 一照映象器,看到自己脸容黯澹,黑眼圈,满下巴小疱疱,吓一大跳,怎么会变成这样? 数天间就老了,这里一年等于二十年,此刻的我,看上去真会比我的外婆老。 我忍不住鬼叫起来。 方中信冲进来,问道:“怎么回事,做噩梦?” “比噩梦更惨。”我用手掩住脸诉苦。 “你没好好的吃,叉不肯好好的睡,唉,习惯就好了。” 方说。 “永远不会,”我呜咽。 “想起来没有?” “没有。” “今堂尊姓大名?”方中信问道。 “她姓邓,邓爱梅。”我说。 “你姓陆?” “是。” “你跟你父姓?” “还有别的选择?” “当然,你可以随母姓。令堂可能是随令外祖母姓,你懂吗?” “你用白话文我就懂。”我白他一眼。 “喂,”他说:“我不过是想帮你。” “你的意思是,照邓爱梅三个字去找我外婆,可能永远找不到?” “对了。” “那怎么办?”我愁容满面。 “总有点蛛丝马迹,仔细想想,又不是急事,看样子,你起码还要在此地住上一年半载。” “闭上你的乌鸦嘴。” “你又来了,从没见过如你这般刁泼的女子,动勿动骂人。”他教训我。 “对不起。”我气馁。 他叫我用早餐。 这人似乎喜欢吃烤面包。 制造半公斤面包,把种植麦子、辗转运输、加工生产的消耗能量加在一起,大概需要三千加路里,而方中信吃下这半公斤面包之后,所产生的劳动量,只相当予一个半加路里。 多么疯狂。所以象面包那样的食物,受淘汰是必然的。 最重要的是,它不好吃。 我连喝两杯清水用来洗肠胃。 什么都不惯。 一切生活上琐碎的习惯用具他们都没有,他们所用的瓶瓶罐罐多得可怕,方中信的头发比我还长,光是用在头发上的用品有四五种,每天起码花上半点钟,还要用热风烤,而结果不过如此。 我不认为他是空前绝后的美男子,但话得说回来,他长得不错。 第7章 通话器铃铃的响了,他跑去听。 这具小小的东西绝对不管什么时间,爱响就响。 奇怪的是,方中信似乎对它绝对服从,一响就去接听,不管在看书、吃饭、假寐、谈情,总是以它为先。 在我们那里,通话器每日操作时间限于早上九时至十一时,其余的时间,纯属私用,无论什么急事,都得等到明天。 很多人还说九至十一点时间太长,要改为九至十点才恰当。 只见他对牢话筒叽叽咕咕他说一大堆话,越来越不耐烦,越来越大声。 ——“我说过我有事,不,不可以,不是莉莉,你别管,看,我很忙,就此打住,好不好?” 那边好象还在恳求。 他又说:“我们只是普通朋友,我对你没有意思,你这样子下去,叫你丈夫知道,没有好处,再见。” 他挂上通话器。 我有点吃惊。 原来除了莉莉,他还有别的女人。 他活得不耐烦了,这样子玩火,有什么好处,迟早出事。 而那位太太,为什么这样糟蹋自己?是什么促使她与不相干的男人接头,牺牲自尊?女人的地位竟这样低,这是我另一个发现,一个个好似没有男性便活不下去似的,真奇怪。 方中信回到桌子来,若无其事的继续他的早餐,忽然接触我的眼光,叫起来。 “干嘛瞪着我?我同她没有关系,是她要缠着我,你当我是什么,女人杀手?” 我冷笑,“你不给她某一个程度的鼓励,她会那么死心塌地?” “她有神经病。” “别对着女人说另外一个女人的坏话,我是文明人,早已不会幸灾乐祸。” “嘿,真冤枉。” “你以为这算风流?”我硬绷绷的说:“这是下流。” “有完没完?够了没有?”方中信恼羞成怒,“你是教化官?” 也许我不用替女方不值,也许她还觉得顶受用。 也许她认为爱情就得这样,也许她还觉得象我这种性格的人,根本不懂感情。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旁人哪管得那么多,爱看就当看戏,不爱看拉倒。 方中信则气,“你懂得什么。似你这种理智第一的人,有什么快乐。” 我反而笑起来,也不欲与他分辨。是,没有快乐,快乐属于一堆烂泥。 “我怎么敢见她,她丈夫扬言要将我炸八块。”方中信招供。 我大笑。 多亏叫我碰到这么幽默的一个人,否则流落异乡,苦也苦煞脱。 “我认识她的时候,并不知她有丈夫。” 我点点头,“她是莉莉之前,抑或同时进行之爱人?” “之前,当然是之前,你把我看作什么样的人?”好象还很委屈的样子。 “咦,你甩了许多人,现在的女友是谁?” 他不响,看我一眼。 我用两只手掩住胸口,“不!” 他实在忍不住,“别臭美了好不好,我要看上你的话,真叫可可豆绝种。”方中信发起毒誓来。 “老方、我只不过开玩笑。”我吐吐舌头。 他正欲教训我,大门的警号剧烈的响起来。 他去开门。 我十分好奇的探头出去看,心中有第六感,知道来者不善,善者不来。 门外是一个中年妇人。 年龄绝对比方中信大,不但大,而且大很多。 但是她美。 她长得极高大,皮肤白得似羊脂,脸上亦没有血色,约莫四十上下,穿一件黑色的袍子,身材玲珑浮凸,袍叉很高,露出肥硕的大腿,黑白相对,简直耀眼,连我都看得张大了嘴,垂涎欲滴。 不得了不得了,我贪婪地把整个身子探出去打野眼。 她一手把方中信推开,走入屋来,坐在沙发上,点起一枝烟,深深吸一口,缓缓喷出来象雾又象花。 象莉莉一样,她手指甲上搽着颜料,脚上高跟鞋一晃一晃,象是随时会跌下来,十分刺激。 我经过莉莉那一役,已经习惯,这次完全抱着观光客的心情来看这场精采的独幕剧。 方中信:“你怎么又来了?” “你想耍老娘?” “我怎么敢耍你,我还要命呢。” “我倒是豁出了。” “那是你的事,我方家三代单传……” 她抬起眼睛,目光如电,闪出哀怨、恼怒、娇媚、风情、诱惑等无数的讯息。 我看得呆住。一双眼睛是一双眼睛,怎么会有这么丰富的感情,我以为眼睛只是用来看世界的,谁知竟能说话,不不,应该是打电报。 她这一抬眼,看到我,忽然也[奇书网·jar电子书下载乐园—isuu.]呆住,目光直钩钩落在我身上。 我有点不好意思,略略收敛自己,作状取起杯子喝水。 她失声,“这是谁?” 方中信沉默。 我想说我是姑姑,但没开口,她不会相信,她比莉莉老练一百倍。 “怪不得。”她又说。 方中信开口,“你明白就好。” 他们两人说话似打哑谜。 但是她眼中晶光渐渐消散,一手按熄香烟。 “我明白了。” “这对大家都好。”方中信说。 她长长的吐出一口气,光是这一声叹息,就能叫人销魂。 她站起来,“好好好,罢罢罢,败在她手中,也不算不明不白。” 我觉得不对,“嗳,你说什么,你别弄错,我不是他的什么人,我有丈夫有孩子,你听我说。” 她呆呆的看着我,仍然是那调调:“方中信,你真有办法。” 我气激。 她忽然很怜爱的对我说:“小妹妹,珍惜你的本钱,好好抓紧机会,别便宜他。” 我还没来得及回答,她已飘然而去。 他妈的这方中信,如此利用我,实在不要脸之至,乘人之危,但谁叫我住他吃他穿他,谁叫我没有独立的本事。 第9章 方某得意洋洋,安然脱难。 他说:“谢谢你。” 我也一句回去,“不客气。” 这次他端详我良久,说道:“你好像不知道自己长得好看。” “我不知道你说些什么。”我没好气。 他吁出一口气,“不知道更好。” “你打不打算帮我寻找家人?” “你连他们名字也不知道。” “我母亲叫邓爱梅。” “你叫我怎样办,在报上登则广告:‘五岁的邓爱梅小妹妹,请注意,你二十六岁的女儿急欲与你会晤’?” “诸如此类。” “嘿,你真是天才。” “今天你亦不用上班?” “我去了谁陪你?” “不用你,我想自己出去溜达。” “当心当心当心,迷路怎么办?” “我已经尝到最可怕的迷路,还伯什么。” “我们再谈谈巧克力的制作。” “今天不想说这个。” “好好好,我陪你出去。” “不要你。” “我远远跟在你身旁好不好,绝不打扰你。” 他对我倒是千依百顺。 我出门缓缓散步,天刚下过雨,仍然闷腻,最好马上洗澡,但是洗完之后不到一会儿又打回原形,好不讨厌。 方中信遵守诺言,远远在后面,并没有跟上来。 前面斜路上有一大群孩子迎上来,他们穿着一式的制顺,活泼泼的笑着,年纪自十岁至十多岁不等。 一定是学生,他们每天集中在一个地方受教育,不辞劳苦,为求学习。 但他们看上去居然还这么愉快。 一定是因为年轻的缘故。 年轻真是好,太阳特别高,风特别劲,爱情特别浓,糖特别香,空气特别甜,世界特别妙,一点点小事,都能引起惊喜。慨叹、欢乐。 年轻人没有一天不笑上十次八次,烦忧那么远,生活是享受,没有什么了不起的事,跌倒若无其事可以再爬起。伤口痊愈得特别快,错误即刻改,做对了拍掌称快,可就是那么简单。 五十年前的年轻人与我们这一代的年轻人,并没有什么分别。 看到他们明亮的眼睛,光滑的皮肤,真不相借自己也年轻过。 我叹口气。 母亲曾说过,她幼时穿的校服,是一件浅蓝色的裙子。 她念的学校,叫华英小学。 我住脚,大声欢呼。 “华英小学——”我挥舞双手,找到了,就找到了。 途人纷纷向我看来。 “干嘛,干嘛。”方中信气呼呼追上来。 “往华英小学去找邓爱梅,快。” 中学的教务主任为我们查毕业生名单。 邓爱梅……一直翻查都没找到。 方中信问:“小学要七岁才入学是不是?” 校方称是。 我立刻知道因由,要两年后邓爱梅才能够资格做小学生。要找的话,两年后才来差木多,唉。 “慢着,”方中信忽然聪明起来,“贵校好像附设幼稚园班。” “不错,”主任问:“但你们查五六岁的小孩干什么?”发生怀疑了。 我连忙说:“这是我失散了的亲戚,我奉家长命来寻找。” “他进去好一会儿,大概是去请示上司。我与方中信焦急的等。他出来了,“校长说未得家长同意,不得随意把学生地址公开。” “这不是公开……” 但他已经摆出再见珍重的姿势来。 方中信拉拉我衣服,我随他离开。 “从这里开始就容易了。”他说。 我呻吟二声。 “又怎么了?” “邓爱梅才念幼儿班。” “真的,你最好有心理准备。”他笑。 “五岁的孩子连话都说不清楚。” “你开玩笑,你们那代的孩子特别蠢。” “你们的五岁是怎么样的?” “能言善辩,主意多多,对答如流,性格突出。” 哗。不知我母亲是否这样的一个孩子。 “你真幸福。”他忽然说。 我,幸福?这方中信每十句话里有三句我听不懂。 “你可以亲自回来寻根,试想想,多少人梦寐以求。” 我不敢想。 “家父是个花花公子,”好像他是正人君子,“不务正业,祖父可以说是直接把生意交在我手中才去世的。他的奋斗过程,我一无所知,他守口如瓶,他的箴言是:得意事来,处之以淡,失意事来,处之以忍。” 咦,有道理。 “如果我有机会直接与他谈论业务上的方针,那多理想。” 那倒是真的。如果小说家可以找到曹雪芹,科学家找到爱迪生,还有什么不能解决的。 “那位先生那里有没有消息?”我问。 “耐心一点。” 怕只怕五十年弹指间过,再也不必他替我设法。 真倒霉。 “你催催他。”我建议。 “我不敢。”方中信很但白说。 这也好,有什么话开心见诚的说,老方对我倒是还老实。 “我上门去求他夫人,她比较有同情心。”我说。 “他夫人有事到南极洲去了。” 我呜咽说:“那我这件事该怎么办。” “再等一等。”方中信好言安慰我。 以后数天我开始想家。现在看起来,毫无同他吵架之理,根本没有大事,生活太闲太平淡,习惯幸福,便不知是福,刻意求刺激,乱闹一顿。他不是急性子,但脾气也不见得好,这上下找不到我,不知怎么办。 会不会以为我夹带私逃,为着赌气,躲起来。 “又会不会认为我离弃这个家,另寻出路。我呆呆的站在园子里看着天空,希望这一切都是个梦,待梦醒起床,一切没有发生过,回到二0三五年。方中信为我难过,他双手扬在裤袋里,欲言无语。他低声说,“开头我并不相信你是未来世界的居民。” “你以为我是谁,冒充的?” “无聊朋友派来与我开玩笑的饵。” “那为何与我攀谈?” 他呆呆看着抵、并不回答。 我没精打采,“现在你相信我?” “自然,有证有据,”况且愁容不是那么容易装。” 我不语。 “有邓爱梅小朋友的消息了。他说。我感激得鼻子发酸,他真的尽力拍档,这样热心肠的人总算叫我遇上了。“明早我们去华英小学堂等她出现。” “好好好。”我非常紧张。 “不能这样就去,你要冒充一个人。” “谁?” “让我们研究研究。” 我有一般冲动,“不如直说。” 他反问:“可能吗?” 我低下头。 “认是远房亲戚如何?他征求我意见。“我们家亲戚非常有限。” “那如何是好。” 我急,“想办法呀,你们多么狡猾,怎么会束手无策。” “我不否认我有时也会很狡猾,但我自问对你百分百忠诚。”他不悦,“你老是刺激我。” “快替我设法。” “我们先去看看她。” 第8章 华英小学是当时双阳市著名的学校,小孩以就读该校为荣,附设幼儿班,共收学生八十名。 邓爱梅念的是低班,编在乙组。 学生放学,象群小鸭子,一色小小白衬衫,小小蓝裙子,一样要背一个布包包,看上去还挺重。 我们这一代的孩子就舒服得多,一切在家学习,不假外求,而且学龄自八岁开始,哪有刚学会走路,放下奶瓶就去上学之理 落后。 那些小孩好玩得离奇,摇摇摆摆的放学出来,一个个苹果脸,胖胖的小腿,我看得心都软了,一时也不知哪个是我母亲。 他们笑着叫着,奔向家长,有些家人还驶了车子来接。 我运用急智,抓住其中一个,蹲下问道:“你知道邓爱梅?” 他摇摇头。 “乙班的邓爱梅。”我不放过他。 他用胖胖的手指一指背后,飞跑而去,书包两边甩,可爱之极。 我再拉住他身后的小朋友,“你也是乙班?” 她点点头。 “邓爱梅呢?” 她偏偏嘴,“邓爱梅最坏,邓爱梅妒忌我。” 哗,人之初,性本恶。 我笑眯眯问:“哪个是邓爱梅?” “今天没上学。”她说。 啊,我站起来,有点惆怅,今日见不到母亲了。明日再来吧,明日带些巧克力来。 这时我已换上方中信买给我的衣服,看上去同他们差不多。 老方说:“明天再来吧。” 我点点头。 他拍拍我肩膀。 我无奈的笑。 有一位太太也在领孩子放学,她的肚子出奇的大,象带球走路,畸型,我骇然,不由得看多两眼 忽然想起,这是孕妇,一点不错,胎胚在母体子宫孕育到第八个月左右就是这个情形,书上说过。 我发誓看到该位女士的腹部在蠕动,我紧张得咽下一口涎沫,胎儿已经这么大,随时有生产的可能,而她尚满街乱跑,吓煞人。 方中信推我一下,“别大惊小怪。” 吾不欲观之矣,太惊人。 “来来来,我们晒太阳去。” 我用他的手帕擦一擦额角的汗。 “你也有孩子,你也是人家的母亲。”老方取笑我。 我惊魂甫定,立刻觉得渺小。 我们可没有吃过这样的苦头,孩子到六岁对自育婴院领口来,已经被训练得会照顾自己。 第10章 阳光很大,我眯起双眼。 方中信坐在车厢内怔怔的看着我。 “开车呀。”我说。 他把我接到一座公园内,我们坐在树荫下谈了许久,难得他有如许空闲。 我诉许多苦,都是很平常的事,但发生在自己身上,立刻变得非常伟大。 如何认识配偶,如何结婚,如何发生歧见,孩子们如何顽劣,母亲如何唠叨,苦,苦得不得了,苦煞脱。 他很有耐心聆听。 他的耐力感动我,我把细节说得更详细,活了二十六岁,还未有人对我发生过这么大的兴趣。 我的配偶是个粗心的人,我与他水火不容,他的力气全部花在事业上,家庭只是他的陪衬品,他不解风情,他自以为是,他完全看不到我的需要。 我知道这种困难存在已有数百年历史,但不知恁地,女人一直向往有个体贴的配偶。 “也从来没同我来过公园。”我说。 方中信微笑。 在我们面前是一排矮树,开着大朵白色丰润的花,香气扑鼻,我有点晕眩,抛却了良久的诗情画意一刹那全部回来,铁石心肠也为之软化。 妖异,这个年代真妖异,空气中似有魔意,摧毁人的意志力。 我觉得疲倦。 方中信买零食给我吃,带我走到动物园附近。 间隔倒也宽畅,但对笼中兽来说,又是另外一件事。 老方说:“看不顺眼的事很多吧。” “应还它们自由。” 方中信摇摇头,一副莫奈何。 我看到一只斑纹巨兽,头有竹箩大,眼睛发绿,缓缓在笼中来回走动,一身黄黑条纹缓缓蠕动。 “我知道了,”我叫出来,“这是老虎!” 它张开嘴,耸动头部,一般热气喷出来,吓得我连退三步。 老方大笑。 我悻悻地。 “没见过亚洲虎?” “绝种了。” 老方脸上露出意外、惋惜、悲哀的样子来。 “孩子们一直不相信这种动物的真实存在,图片不及实物的百分之一那么美丽。” “我替你拍张照片,让你带回去。” 我还会回去吗,立刻气馁,脸上满布阴霾。 “倦了,来,陪你回家休息。” 我的体力大不如前,这样下去,就快要与他们同化。 老方把我当小孩子一样地照顾,他要回工厂一行,临走时千叮万嘱。我躺在床上假寐,渐渐心静人梦。 爱绿,爱绿,又听见有人叫我。 我的名字不叫爱绿。 爱绿玲,爱绿玲。 我睁大眼睛。这是谁,谁在叫谁? 室内一片寂静,除却我,没有人 我突然跳起来,我,是叫我:a60、a600333。 被我听作爱绿玲,来到他们的世界才数日,已循他们的习惯,险些儿忘记自己的号码。 但谁在叫我? 这里没有人知道我的号码,这里的人还不流行用号码,我捧起头。 声音象自我脑中发出,怎么会这样,我弄不懂。 再欲仔细听,声音已经消失。我苦笑,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想得太多,心神已乱。 他们的食物我吃不惯,只有拼命喝水。屋内所有设施,只有淋浴一项颇为有趣,不妨多做。 居然盼望老方回来。 他没有令我久等,匆匆赶回,我高兴的迎出。 他说我显著的瘦了。又带回许多食物让我挑选品尝。 有一种叫金宝的罐装糊状食物,很配胃口,吃下颇多,老方看着我,很是欢欣。 可以相信他对我好是真的。 已经没那么提心吊胆,不再怕他会害我。 明天,明天还是得去找母亲。 是夜我坐在方宅的露台上乘凉,天空中月如钩,鼻端嗅到盐花香,海浪打上来,又退回去,沙沙响。 他们的世界是喧哗的、肉欲的,充满神秘,风吹得我昏昏欲睡,各种白色的花张牙舞爪的盛开,各有各的香,香,香进心脾,钻进体内,融合在一起。 要快点走,再不走逃不及,永生永世困身在此。 这里也没有什么不好,一样有我母亲,还有,还有我的外婆,而老方又对我这么体贴。在他们这个年代,女人尚可倚赖男性为生,不必辛劳工作,真如天方夜谭:坐在家中,有人供养。 一不高兴,还可以闹意气,还可以哭,当然,也只限于幸运的女性,外婆一早为丈夫遗弃,是另外一个故事…… 老方在我身后出现:“你在想什么?” “什么都想。”我说。 “你看上去这么伤感,有时真不敢注视你,怕忍不住会同你一样悲哀。”他蹲在我身边。 老方真会说话,很平常的一件事,经他绘述,就活转来,听得人舒服熨贴,明明心有重压,也似获得超脱,可以喘气。 “去睡吧,明日又是另外一天。” 在这里,不但睡得多,而且睡得死,整夜不必转身,天亮醒来,往往膀子压得酸软,面孔上一道道红印,把被褥的皱摺全印上,好些时候不散。 不但是床上,房中累累赘赘全是杂物,都是尘埃好去处,方宅雇着一个人,每日做好几个钟头,把所有的东西逐样拭拂,这样的浪费人力物力还有时间,与情理不合。 但是我喜欢看这个工人悠闲地从一个角落摸至另一个角落,熟捻地爱惜地取起每个镜架或盒子,小心翼翼地侍候,又轻轻放下,这项工作似乎给她带来快感,她口边哼着小曲,调子扭扭捏捏,出其不意会转高降低、非常狐惑,但也有特殊风味,我看得呆掉。 他们生活无聊,毫无疑问,不过充满情趣,随心所欲,不经意、奢侈。 第二日,老方接我到华英小学门口。 幼儿班的孩子们在十一点半下课,别问我这些刚学会走路、勉强能表达语言的幼童们每日学些什么,我不会知道。 我逐个找。 低声地问:“邓爱梅,邓爱梅在吗,请问谁是邓爱梅?” 他们一个个走过,我心抽紧,握牢拳头。 “请问邓爱梅……”我楔而不舍。 一个小女孩子站在我面前,一只手指搁嘴旁,疑惑的用大眼睛看着我。 邓爱梅! 不用审了。 这便是邓爱梅,不要说我知道,连方中信都毫无疑问的趋向前来:“是她了,是这个孩子。”为什么?因为她长得与我一模一样。一模一样。 碰巧她也是短头发,也皱眉头,也不相信陌生人。 我的心剧跳,唉,能够维持清醒真不是容易的事,换了别人,看到自己的母亲才五岁大,说不定就昏死在地。 我吞一口涎沫,蹲下来,“你……妈妈……” “小朋友,”方中信救我,“她是小朋友。” “是,小朋友,你是邓爱梅小朋友吧?” 小女孩点点头,但退后三步,对我们非常有戒心。 我实在忍不住,泪流满腮,要上去搂抱她。 这实在是非常不智的行为,小孩怕了,她确是一个小孩,才五岁上下,她挣扎着躲开。 “不要紧,”我便咽的说:“过来,请过来。” 方中信自口袋中掏出糖果,刚要递过去,忽然身后传来一声吆喝。 “喂,你们是谁?” 老方吓得一震,巧克力掉在地上。 我转过头去,看到一个少妇,怒气冲冲朝我们奔来。 邓爱梅马上扑到她怀里去。 她竖起眉毛,“你们是谁,为何缠住我孩儿?” 外婆,是外婆! 我的天,我的外婆,她同我差不多大,约二十余岁,脸盘子略长,一双眼睛明亮坚强,正瞪着我。 我什么都不会说,也什么都不会做,只能呆若木鸡的看牢她们母女俩,几次三番只能在喉头发出模糊的声音。 只听得方中信在一旁说:“这位太太,真对不起,我们全无恶意,内子想小女想得疯了,小女上月遇意外不幸……呃,你瞧,令千金同内人长得不是有点象吗,小女也正是这样的圆面孔大眼睛。 内人一时控制不住,这位太太,,请你不要见怪。” 我泪如泉涌,激动得不住抽噎。 方中信过来,把我的头按在他肩膀上。 “不,”我说:“不——”“不要紧,”方中信说:“这位太太会原谅我们。” 只见外婆脸色稍霁,她留神注意我的脸型,点点头。母亲躲在她身后,非常好奇地瞪牢我张望。 方中信替我抹眼泪,我抓住他的手帕不放。 外婆缓和下来,“说起也奇怪,真的长得很象。” 老方说:“不然内人不会这么冲动。” 外婆语气转为很同情,对女儿说:“来,叫阿姨。” 母亲很乖,自大人背后转出来,叫我“姨。” 我张大嘴,不知叫她什么,又闭上。 “小女爱梅。”外婆说。 老方立刻打蛇随棍上:“太太贵姓?” “小姓区。” “区太太。” “不。” “区姑娘。” 外婆对这个称呼似乎颇为满意。 老方马上介绍自己:“我叫方中信,这是内人。” 外婆对我说:“方太太,你们还年轻,还可以有好多孩子,快别伤心了。” 我只得点点头,慢慢顺过气来。 她领起母亲,转身要走。 我连忙叫住她,“让我,让我再看看……爱梅。” 外婆立刻把女儿轻轻推到我面前。 我感激的说:“谢谢你,你真的仁慈。” 第11章 小孩穿得并不好,裙子已经拆过边放长了,裙脚上有明显白色的一行折痕,一双橡皮鞋踢得相当旧,袜头的橡筋已经松掉。 外婆的经济情形并不好。 她衣着远说不上光鲜,全不合时,我知道,因为老方带我到过时装店。 我还在依依不舍,老方已推我一下,“人家要走了。” 我只得放开她们。 小小的邓爱梅向我说:“再见,再见。”她的声音清脆响亮,如云雀般。 第9章 老方拉着我离开华英幼儿园。 “嘘,”他说:“险过剃头。” 我犹自怔怔地。 他逗我,“哭,原未只会哭,咄,没用。” 我把手帕还给他。 他不会明白,外婆病逝那年,母亲只有五岁,想到这里,我浑身颤抖起来,这么算来,我岂不是适逢其会? “喂喂,内人,放松一点。” “老方,我外婆要去世了。”我惊恐的说。 “你怎么知道?”他瞪大眼睛。 “聪明人,你怎么不动动脑筋,是我母亲告诉我的。” “哟。”他发现事态的严重性。 “她死于,”那个苦思不得的术语忽然冒出来,“心脏病,是不是有一种病叫心脏病?” “是的。” “没有医治的方法?” “有,但死亡率奇高。” 我瞪着他,“但是你有钱,有钱也不行?”真的发急了。 “小姐,金钱并非万能,家父亦因心脏病猝毙,这正是阎王叫你三更走,谁敢留人到五更。” “你一定要帮我。”我红了双眼。 他怪叫,“你真是匪夷所思,我几时不帮你?但我没有超能力,我只是一个凡人,我的能力有限。” “难道只能眼睁睁看着外婆病逝?”我喊出来。 “我恐怕只能这样!生老病死在所难免,谁愿意守在病榻边看至亲吐出最后一口气?可是每个人不得不经历这种痛苦的过程,又不是你一个人,咦。” “我不甘心!” “谁会甘心?” “太没意思了。”我掩住面孔。 “去同上主抗议呀,去呀,”他激我,“你这个人。” 我在路边长凳坐下,再也不肯动。 “别难过,陆宜,”老方攀往我肩膀,“至少你可以留下照顾你的母亲,她才一点点大,没你就惨了。” 我一震,张大嘴,又颓下来,“我能为她做什么?我自身难保。” “有我,”他拍胸口,“照顾你们母女,我方中信绰绰有余。” 他是那么热情,我忍不住与他拥抱。 是夜我们想好一连串计划,方中信认为我们开头做得很好,已争取到外婆的同情。 “以后你出现就不会突兀,”他说:“而且爱梅那么象你。” 我说:“我象她才真。” “她是个聪明可爱的小朋友,你小时候也是那样吗?” “我不知道,我不记得。” “你什么都不记得。”他不满得很夸张。 “看,你不明白,我是个很忙碌的事业女性——”“这种借口我们现在已经开始流行,忙忙忙,每个人都以忙为荣,喝着无聊的茶,吃着应酬的饭,嘴巴便嚷忙,造成一种社会没了他便会得塌下的假象,忙得如无头苍蝇,小主妇边搓麻将边呼喝儿女做功课,也是忙的一种,忙得简直要死,”他叉着腰,“原来你们并没有进步。” 我闭上尊嘴。 “要不是来这里一趟,我打赌你永远不知道你外婆姓区。” 他说的完全是事实。 “好,听清楚了,计划第一步——”计划第一步:我手中捧着一大盒方氏出品的精制巧克力去到校门迎接母亲。 穷管穷,她非常有教养,知道我手中有好吃的东西,大眼睛露出渴望的神情,但尽量压抑着不表示出来,才这么一点点大,就晓得控制忍耐,真不容易。 外婆来接孩子,我求她接纳糖果,难得的是,她亦非常大方,见我诚恳,便收下那盒子,母亲开心得雀跃。 我没有道别的意思,计划第二步:希望做她们母女的朋友。 外婆上下再度打量我,客气的说声高攀不起。 我不是一个有急智的人,老方又不在身边,一时不能见机行事,竟呆在路旁。 也许是血统亲密的因子发作,外婆对我这个陌生女子有特殊的好感,也许是我脸上惨痛神情不似假装,感动她的心,她勉强的说:“方太太,如果舍下不是太过简陋,倒是可以请你来喝杯茶。” “呵,不会,”我说:“不会不会不会。” 她笑了,笑我的冲动任性,可怜她年龄与我相仿,但已为生活折磨得憔悴。 我无限怜惜的看住她,不由得伸手去握住她的手。 可能是第六感影响她,她说:“方太太,真奇怪,我仿佛认识你长远,好象你是我至亲,说不上来的好感。” 太好了。 爱梅见我们丙个女人说个没完,便走到树荫下去,忽然之间,一个六七岁的小勇孩似蛮牛般冲出来,故意撞在她身上,说时迟那时快,爱梅仆倒在地,那男童要抢她手中的糖。 我根本没有多想,猛狠狠扑过去,出手如风,一手抓住男孩后衫领,暴喝一声,“你作死,你干嘛欺侮人?” 他想挣脱,我发怒,大力击打他膀子,“没家教的东西,我今天必不放过你。” 那顽童吃不住痛,嚎哭起来。 爱梅已自地上爬起,拍拍裙子,她对那男孩说:“陆君毅,这是你第三次把我推倒在地下。我一定要告诉老师。” 陆君毅! 我脑子嗡的一响,手脚都软了。 那顽童把握这机会,立刻逃出我的手心,飞奔而去,陆君毅,我的妈呀,陆君毅是我父亲,我刚刚竟失手打了我的父亲。 这时外婆跑过来说:“方大大,他们班上的小同学时常这样顽皮,算不得真,不必紧张,那个陆君毅更是顽皮得全校闻名,天天吃手心。” 我父亲竟是这一号人物。 我连忙说:“我见不得爱梅被人欺侮。” “你这样喜欢爱梅,我真是感激。” “区姑娘,我几时方便来府上?”我追问。 “明日好吗,”她给我地址,“我们明天见。” “爱梅,明天见。” 我成功了。 松出一口气,累得几乎垮下。 趁老方在厂里,我返方宅淋浴。 站在涟涟水下,我才能放心思考。 陆宜,陆宜,有人叫我。 我睁大眼睛,这浴间只有我一个人,谁,谁叫我?这声音又来了,不住的骚扰我。 ——陆宜,陆宜,马上同我们联络,集中精神,马上同我们联络,你必须排除杂念,集中精神。 我不相信这是真的,是谁在与我通话?声音似在我脑中发出,不,不是声音,是思维,我骇然,先是走错空间,继而有外太空人要侵占我的思想,祸不单行,我命休矣。 我自浴间湿淋淋跳出来,卷一条毛巾,奔到房间去。 一路喘气,匆匆套上衣裳。 那声音停止了,我摸摸面孔,看看四肢,我还是我,才缓缓镇静下来。 “陆宜,陆宜。” 又来了,我尖叫。 “陆宜!”有人推开门。 “老方,是你。” “还不是我,你难道还在等别人?”他挤挤眼。 “这不是开玩笑的时候,老方。” “可怜的陆宜,永远象受惊的小鹿——咦。”他捧起我的脸看。 我拍下他的手,“干嘛?” “去照镜子,快。” 他把我拉到镜前,指着我眉心,“看到没有?” “金属片此刻还是暗红色的,刚刚简直如一粒火星。”老方说。 我目定口呆。 “陆宜,现在你总可以告诉我了吧,这一小块金属片到底是什么东西,有什么作用。”他疑惑的说。 我瞠目结舌,说破嘴方中信也不会相信;我实在不知道它除了协助学习之外还有什么作用。 “它协助记忆。” “真的?”老方一点也不相信,“啊,真的。” 我不想再解释,这与沉默是不是金子没有丝毫关系,将来是否会水落石出亦不重要,我只是不想花力气多说,况且我对得起良心。 老方叹口气,“好好好,每个人都有权保守他的秘密。” 先入为主,他一口咬定我有秘密。 我用手托着头,不响。 “希望将来你会向我透露。”他无奈。 要我交心。我知道他为我做了很多,但这还不是我向他交心的时候。我在时间的另一头还有家庭,那边的男主人亦怪我没有全心全意的为他设想,是以我们的关系濒临破裂。 我深深太息。 “别再烦恼了,”老方说:“我仍是你的朋友。” “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你不知道?” 我摇摇头。 “因为你蠢。” 去他的。 门铃急响。 我拍手,“啊,又有人找上门来。” 老方脸上变色。 “老方,”我乐了,“欠债还钱,六月债,还得快。” “别去应门。”他说。 我摇头,“避得一时,避不过一世,” 门铃继续大响。他的车子停在外头,来人知道他在家中。 “你回避一下。” “为什么,我堂堂正正,干嘛要躲?她们是你[奇書網整理提供]女友,我又不是,我怕什么。” 第12章 “好,有什么闪失,莫怪我不警告你。” 老方去开启大门。 我嗅到一阵香风,似兰似麝,我连忙深呼吸。 一位圆脸的少女冲进来大声说:“大哥,你搞什么鬼,全世界都说找不到你,你躲在家中做什么,孵鸭蛋?” 老方见了她,松口气。 “又在恋爱了是不是?”少女呵呵呵的笑,“你这个永远在恋爱的男人,真服了你。” 老方笑说:“小妹,你在说什么,来来来,我给你介绍一个人。” “谁?”小妹转过头来,看到了我,“啊。”她叫起来。 呀,我也失声。 她襟上,她襟上别着一只金刚石的别针,晶光灿烂,模样别致淡雅,显然是件精工设计的艺术品,我一见之下,浑身汗毛都竖了起来,这是我母亲最心爱的饰物,天天戴在身上,寸步不离。 此刻怎么会到了老方的小妹身上? 不不不,话要掉转来说才对,五十年前,它原是老方小妹的装饰品,若干年后才落在母亲手中。 “大哥,你怎么不早告诉我?难怪人影儿都不见了。”小妹同她大哥一样,是个很热情的人物。 我的眼光仍然无法离开那枚胸针。 老方说:“小妹,你与你的大嘴巴。” 我试探的问,“小妹是——”,“他没提过我?”小妹嚷起来,“我是他堂妹,我父亲同他爹是两兄弟,我俩同一祖父母,我也姓方,方氏糖厂我占百分之二十股。”她呱啦呱啦全部交代清楚。 “幸会幸会。”我说。 “老方不是坏人,他只是浪漫,他——”“小妹,你别说了好不好?” 他怕她越描越黑。 这两兄妹真是对妙人。 “一见你就知你是真命天子,”小妹豪爽的自襟上取下别针,“喏,给你,见面礼。” 我实在渴望得到那枚胸针,注定的,我不收下也不行,它无论如何都会落在我手中,由我转交给母亲,时间已经证明这一点。 我伸出手去接过它。 它沉甸甸、冷冰冰的在我手心中闪出晶光。 “谢谢。”我说。 老方喜悦的说:“小妹,真看不出你这么大方,我一定补偿你,而你,”老方看着我抓头皮,“没想到你会收下。” 小妹笑,“我最喜欢快人快事,生命这么短,那容得浪费?光阴宝贵。” 我陷入沉思中。 第10章 啊,母亲童年时所遇见的神秘女客,她的身份已经明朗,她是我,她是我,她是母亲的女儿,她是我。 当然,除了至亲骨肉,还有谁会尽心尽意爱护她,原来一切已经在五十年前发生过了,我此刻不过照着轨迹再做一遍,重复所有细节,这是唯一的一条路,身不由己,这是我母女俩的命运。 方中信在我耳边轻轻的间:“又在魂游太虚?” 我悲哀的说:“我已经在太虚了,老方,我在大虚幻境。” 小妹叹口气,“我告辞了,恋爱中男女的对白没有人听得懂。我们改天见。” “不送不送。”老方替她开门。 小妹转头凝视我,“你的气质真独特,完全不象我们这些俗人。” 她翩然而去。 老方将别针替我扣好,“很适合你。”他说。 现在即使有机会我也暂时不能回去,为着母亲的缘故;第二天我依着住址找到外婆家。 摇摇摇,摇到外婆桥,外婆叫我好宝宝,这是一首历史悠久的儿歌,描写祖孙温情,没想到今日我来到外婆家,完全是另外一回事,外婆与我年龄相仿,只有二十余岁。 外婆依时在家等我。 居住环境颇为恶劣,只租用一间古老大屋的头房,有窗,但对牢马路,嘈吵得很,灰尘亦大,幸亏天花板高,装一只螺旋桨,用电发动,带动空气;略见清凉。 这样小小地方,便是她们的家。社会贫富悬殊,我此刻才发觉方中信是巨富,他所住所吃所用,至为奢侈。 我这次来访,怕外婆怪我花费,只买了方中信推荐的蛋糕。 小小的爱梅在做功课,毕恭毕敬地抄写英文。 见到我,她站起来,到我跟前叫我阿姨。 外婆笑说:“你们才似两母女,长得那么象,左颊都有酒涡。” 我搂着母亲,“谁说我们不是,嗯。” 穷是穷,外婆没有自卑,极有气节。 她在一间小型工厂做会计,忙的时候可以很忙,孩子小时候,只得放在育婴院中,稍大,托好心的邻居照顾,略付茶资。 生活竟这般狼狈,幸好他们懂得守望相助。 我们这一代的女人幸福多了,国家负起养育下一代的大部分责任,不过孩子们太过刚愎自用,永远不会象依人小鸟般可爱。 我不住抚摸小爱梅的头发,她十分喜欢我,一直依偎在我身边,说许多学校中的趣事给我听,她告诉我,陆君毅是多么的顽劣,他怎么把小猫丢上半空,任由它们摔下,她说:“可怜的猫咪立刻急急摆动尾巴,一边哗哗叫,才能平安降落。” 外婆说:“小梅,阿姨对这些没有兴趣。” “我有兴趣极了。”真的有。 没想到已经是两子之母的我,第一次在母亲身上享受到弄儿之乐。 小梅的观察力非常细致,她所说的,我都爱听。 我从来没有好好听过母亲说话,我也许回不去了,现在不听,什么时候听? “小梅,陆君毅这个人,他将来,呃,你可以对他好一点。” 外婆说:“陆家环境不错,把唯一的孩子宠坏。” 我点点头,爱梅会嫁他,她不知道,我知道。 时间过得真快,我不得不告辞,已经黄昏。 为了想更加名正言顺,我提出计划第三步,方中信说的,我可要求做爱梅的教母。 但外婆是一个高洁的人,她婉拒,“慢慢再说吧。” 我低下头。 “看得出你对小梅是真的好。”她说。 “星期六可以再来吗?”我恳求。 她点点头,也已对我产生了不能解释、浓郁的感情。 爱梅同我说:“阿姨,你给我的巧克力真好吃,我永永远远不会忘记的好滋味。” 我相信,她直到五十五岁还念念不忘巧克力,那时已没有巧克力了。我鼻子发酸,忍泪告辞。 方中信亲自驾车来接我,我一脸油腻,衣服都为汗所湿,外婆家气温与湿度两高,不到一会儿就蓬头垢面,踏进老方的车子,如进入另外一个清凉世界般。 不公平,我心底嚷:太不公平,这人凭什么可以有这么大的享受,我迁怒于他,瞪他一眼。 “有没有劝区女士进医院检查?” “我真不知怎么开口。” “这么重要的事,”他发急,“你还扭扭捏捏?唏,女人!” 我嚷:“她是一个非常固执廉洁高贵的人,很难接近,你不会明白。” “你的外公呢?” “我没问,陌陌生生,怎么问?” “饭桶,她明明是你外婆,我看你还是把真相说明算了。” “她能接受吗?” “大不了不接受。” “弄得不好的话她会当我神经不正常,以后都不让我接近爱梅,那时怎办?” “倒也是。” 我恨方中信,“你再乱骂,同你不客气。” “对不起。” 我挥挥手,托住头。 “你的外公到什么地方去了?” “他离开了她。” “去哪里?” “不知道,去找另外一个女人或许,我只知外婆独自把母亲带大。”方中信不再问问题。 他的表情恻然。 我的鼻子发酸,看着窗外、过很久很久,老方问:“要不要出去吃顿饭?” 我摇摇头。 他说:“我已有十多天没出去吃饭了,闷得要死。” 我纳罕,“出去呀,你为什不不出去?” “一个人怎么去?” “那么找朋友一起去,你那些女友呢?” “你真不懂还是假不懂,你为什么不陪我?” “我没有心情。” “更要出去散心。” “你们的食物我不爱吃。” “你完全不会享受。” “也许你说得对,科技越进步,生活细节越是简单。” “今晚你打算做什么?” “看电脑上的综合报导。” “你指电视新闻。” “是。” “不出去?” “不出去。” 他怪叫,“真没见过你这样的人,成日价蹲在屋里,象老僧入定。”“老方,为什么定要我陪你?” “你难道全没有嗜好?” “有,开快车。” “我把车借给你。” “这种落后的车我不会开。” “那我同你去取你的车。” “老方,不行哪,叫人发现了我更难做人。” “可是成日在家发呆不象话。” “你的家居很舒适,我很满意,你心野,呆不住,但不能要人人都象你。” 我喃喃说:“如果我娘家有这里一半那么好,母亲就不必吃苦。” 老方说:“陆宜,我向你保证,我会照顾你母亲。” “你真答允?” “一定。” “看着她好好受教育,生活上一点不欠缺?” “我会。” “老方,我如何报答你?可惜我没有法宝,又不懂点铁成金——”“你真想报答我也容易。” “你这个花花公子,可不准说过不算数,三分钟热度。” 第13章 老方啼笑皆非,“陆宜,照顾她不需我亲力亲为,是,我没有耐心喂她吃饭,或在她临睡前读故事书,但是我可以雇保姆。钱虽非万能,也能做很多事。” “你要我做什么?”我问,“我可没有治秃头的方子。” 老方凝视我很久很久,我开始有点不安,胃液受惊地搅动,他是个鬼灵精,不是要把我交给国防部吧? 我此刻不能走。 “喂!”我吆喝:“在动什么脑筋?” 他笑了,很温柔的说:“你是一只蠢母牛。” 他从来没停止过侮辱我,这是他表示友善的方式,我已经习惯,把人弄得啼笑皆非是他拿手好戏,同他在一起永不愁烦闷,难怪那么多女人喜欢他,倒不一定是为他的钱,说是为了他的巧克力更能令人置信。 他再笑,用手拉我的面颊,“你蠢得人家卖掉你你还帮人数钱。” “只是譬喻吧,没有人要卖我吧,”我不悦,“你别老吓我,我会多心。” “你放心,陆宜,我断不会想害你。”他忽然说得很认真很认真。 结果晚上我们没出去。 他买一种瓜回来,冷藏之后让我吃。味道佳妙,我把脸全埋到瓜肉里去,看得他哈哈笑。他有一丝忧郁,“这种叫西瓜的东西不会绝种吧。”“这是西瓜?”我一证,“西瓜哪有这么好吃?” 老方说:“听你形容,真不要做未来世界的人,什么都没有,即使不绝种也变质,一点享受都无,活着唯一的目的便是使科技更进步,但越先进生活反而越贫乏。” 我不语。 他补一句:“而且女人越来越笨,连最可爱的敏感度都消失了。” “你生气是因为我没有异能?” 他又静下来,伸手在我额前点一点。 旧式电脑上的报幕员大声疾呼:“有可能爆炸的本国‘辛康’四一三型通讯卫星今天飘入大空,加入其他环绕着地球的数以千计人造太空碎片。本国太空人昨天未能把这卫星送入有用的轨道。空中防卫指挥部负责侦察对北美洲大陆的天空及太空袭击,它形容太空‘实际上是一个垃圾箱’。该指挥部计算,太空约有三千件金属物体——火箭碎片、无用的太阳能屏、‘死了’的人造卫星以及各种废金属。这些碎片有三分之二是在三万六千公里高空的一条对地静止轨道上。它们即使不是无限期逗留该处,也会逗留许多个世纪。最危险的碎片是位于距离地球二百至五百公里低轨道上。这些在低轨道的碎片,有许多在降至地球大气层时便焚毁及解体,有时则会坠在地球上。自从世界第一颗太空人造卫星,‘人造卫星一号’于一九五七年十月四日发射后,约有一万件碎片物体脱离轨道。坠到地球的比率如何却不清楚。太空总署吩咐太空人在太空漫步时,不要在太空丢弃任何东西,‘即使是一个扳手或一支笔’,因为它们可能有一天引起大灾难。” 真惊人。 侧头着看老方,他正在喝老酒,一点没有注意这段新闻,嘿,还说我笨,他自己才愚不可及,太空垃圾不加以控制,将来吃苦的还不是普通人,但一天没事发生,他们一天不去想它,大安主义。 科学家会越来越疯狂,越来越大胆,结果市民开快车不小心便会走到五十年前去,有家归不得。 我气愤。 是,我是不必担心孩子们,他们有国家青年营,我亦不必挂念老伴,他有电脑伴侣,我只是替自身不值,在这里要什么没什么,一切要待朋友施舍。 我说:“老方,教我用通话器,我想与母亲说话。” 他放下酒杯,“现在的母亲,还是将来的母亲?” “小爱梅。” “你见她已经很频密了。” “我很紧张,不知道外婆几时发病。” 他太息一声,“所以,能知过去未来有什么好,有什么用?你根本不能改变注定的事实,反而担惊受怕,吃不下睡不着。” 我不语。 “明天有一个很重要的会议,我要休息,”他说:“人家喧茜厂每日可以制造两百五十万颗巧克力,方氏远远落后,真得召开紧急会议。”他停一停,“明夭你打算做什么?” “我不知道。” “抽屉里有现钞,城里有一个很精采的中国画展览,我可令司机送你去。” “我什么地方都不想去。” “随你。” 他进房去。 第11章 老方将来会与小爱梅亲密相处,她一定对他有印象,可恨我一向没有留意母亲的申诉。唉,瞎忙,老方骂得对,成日对牢一具电脑做事业,老板升我一级,给一点甜头便兴奋得似拣到骨头的小狗般吠叫起来,乐得团团转,把身边最宝贵的东西全忽略了。 让我看。 老方今年约三十岁,五十年后他也不过八十岁,在我出生那年,他应是五十四岁。 但为何我从来没见过他。 我跳起来,心都凉了。 只有一个可能,,他在我出生之前已经去世。 那意思再简单没有。 他没活过五十四岁。 我呆住,多么可惜,这么活泼爽朗能干的一个人才,如果能够长命百岁,一定对社会有贡献。 即使在五十年后,我们仍然可以成为好朋友,他这种性格的人,越老越可爱,越老越风趣,不但与我能玩在一起,甚至与我的孩子们也能相处。 我为老方难过起来。 “陆宜。” 我转头,老方没睡着。 我强笑,“不是说明天要开会?” “陆宜。”他走过来,蹲在我身边。 老方的面色不甚美观,一额的汗,我一惊,他不是笨人,难道他也想到了? 他伏在我膝上,“陆宜,我不会有机会看到你出世。” 我很震动,紧紧握住他的手。 我勉强的说:“也许你同我母亲闹翻了,也许你没有良心,在我母亲成年后就与她失去联络。” “不。” “别太肯定。” “以我这种脾气,即使失散,寻到天脚底,也要把你找出来。” “可是或许你忙着谈恋爱呢,没有空去找一个旧朋友。” 他微笑。 “是不是?” 他握着我的手,“陆宜,或许四十岁也够了,甚至三十五岁也可以,生命只要好,不要长。” 我却深深伤怀,故意找借口来分散他的注意力,“我知道,后来你娶了个恶妻,不准你同任何女性交往,她如传说中的晚娘一般,把我母亲驱逐出家门……” “我是那么愚昧的男人吗?”老方说。 “男人要为一个女人倾倒起来,是一点都没有办法的事。” 我说。 他凝视我:“你说得太正确。” 我郁郁不乐,“象你这样的人,应当活到一百岁。” “谢谢你陆宜。” “或许你应当注意心脏,人造心脏并不是什么稀罕的东西,成本只需三十五元美金。”我说。 “不是现在。”老方说得很平静,“现在靠人造心活着的病人非常痛苦。” “如果把发展武器的精力拿来——”“——发展医学,”他接下去,“人类早已长生不老。” 他笑起来。 方中信真是一个豁达的人,这是他最大的优点,他随遇而安,珍惜他所拥有的,不去妄想虚无缥缈的东西。 死亡是他所俱,但决不影响他活着的乐趣。 我深为感动。 将来同他一起生活的女子,是一个非常幸福的女子。 “不要为我担心。”他说。 我假装不经意,“才不会,我自顾不暇。”但声音已经出卖了我。 “你看我的生活多么丰足,”他说:“行乐及时,别去想他。” 说罢他回房去。 隔很久很久,我推开他的房门去看他。 一点也不是假装,他鼻鼾如雷,睡得好不香甜。 天生乐观。 我轻轻叫他:“老方,老方。” 他自然没有听见。 我放下一颗心。 第二天我起来的时候,他已经去上班。 我一个人坐在方宅,有点六神无主,看到他的司机在门口等,便上车去。 司机转头问我:“是去看画展吧。” 我点点头。 一路上骄阳如火,行人挥着汗。 我闭上眼睛,害怕会再度听到那神秘的声音。 但是没有,我过虑了。 这是我第一次单独来到公众场所,展览会中众人彬彬有礼,递饮料给我。 我指指那种绿色瓶子有天然碳酸气的矿泉水。 气氛那么平和,我安闲地坐在安乐椅上看牢一幅山水。 我不甚懂艺术,但一切艺术的至大目的都是要叫观者赏心悦目,只要看得开心就行。 我的眼光触到一个熟悉的背影,苗条优雅。 这正是我要找的人,我跳起来,这是那位先生的伴侣。 “夫人,”我惊喜的叫她,“你自南极洲回来了。” 她转过头来,淡妆的脸略表讶异。 “没想到会在这里看到你。”我雀跃。 “你,还没有回去?” “没有。”我看看四周围的人。 她与他们敷衍几句,与我走到僻静角落。 这么高的温度,她穿着套装,却冰肌无汗,我不禁暗暗佩服她。 “你竟在此逗留这么久。”她意外。 “我在等消息。”我愕然。 “什么消息?““方中信说,你们会给他消息,但你们非常的忙,所以叫我等。” 第14章 “我不明白,我们早同他联络过了。” 我张大嘴。方中信没跟我说过,他提都没提过。每次我说起,他尽是推搪、支吾,顾左右而言他,直到我找到母亲,要走也走不掉。 一定是坏消息,所以他不想我知道,免我失望难过。 “可是有绝大的团难?” “幸亏我们一个朋友有——”夫人忽然停止,“小方没同你说?” “没有。”我心都凉了。 耳边嗡嗡响,方中信骗我。 他说他会设法,他说那位先生正在进行事宜,他叫我等。 他为什么骗我?有什么不良企图?正当我向他推心置腹的时候,他把西瓜皮扔我脚下。 夫人温柔的说:“陆小姐,我想还是由你向他问清楚的好。” 那么斯文的一位太太,当然不肯夹在我们之间。 “夫人,请告诉我,我回去,是不是有困难?”我尽量问得婉转。 “有可能做得到,况且你那边也不会放弃,一定会搜索你,把你带回去。”夫人说。 “你都告诉了方中信?”我说。 她点点头。 我苍白着脸,不用多说,方中信出卖了我。 “陆小姐,我想你该回去同方中信说清楚。” 回去?我还回去干什么? 我还去见方中信? 夫人把手按在我手上,她的手很凉,象一块玉,接触到她的手有安抚作用,我抬眼看着她,相信她也看得出,我是何等失望、何等害怕、何等彷徨。 一直以来,都以为方中信是我的朋友,之所以坚强的在陌生的环境支撑着,都因为有他做支持。 没想到他会把这等大事瞒着我,欺骗我。 我作不了声。 夫人却开口:“陆小姐,我认识小方有十多年,他为人略为冲动,却不失真诚,你且莫忙,跟他谈谈再说,他一定会有合理的解释的。” 我低下头。 “他不会伤害你。” “你怎么知道?” 她扬起一道眉,很诧异,细细的看我,象是不相信我会问这样的问题。 “夫人,我在这里,叫天不应,叫地不灵,要紧关头,可否与你联络?我答应你,非必要时,绝不骚扰你。” 她温柔的说:“四海之内,皆兄弟也,你随时可以来。”她把通讯地址与一个号码写给我。 我感激不尽,“谢谢你。” “陆小姐,做朋友呢,是长期论功过的,虽然只认识小方短短十来夭,他对你怎么样,相信你比谁都明白,切勿为了一件事而推翻他的友谊。” “是。”我低声说。 “要不要我送你回去?” “不用,我有车子在外头。”夫人说。 “你自己要当心。” “是。” 夫人与我握手道别。 我下楼上车,一颗心紧张如绞,平时的组织能力与思考能力都不知去了哪里。 这个魔域真要了我的命,我该怎么办才好? 去找方中信。有一个声音同我说:要去找方中信。 我同司机说:“麻烦你,我要去见方中信。” 司机应声是,把车子掉头,往厂方驶去。 就是这条路,不过十多天,我来到这个城市第一条经过的马路便是这条双阳路。 真的才十多天?仿佛已经一个世纪,我惆然。 真的去找方中信同他开谈判? 我迅速的盘算一下:我此刻一无所有,外婆与母亲等着我援手,除此之外,举目无亲。 这不是闹意气的时候,我在自己的世界,与男人赌气,还可以假装失踪,让他担心事、着急,其实人在亲友家吃喝聊天。 现在我到什么地方去? 总不能到外婆家,添增她的负担。 还是去我方中信,但切忌轻举妄动。 车子驶入糖厂,那阵甜香的糖雾降到我身上,如进入童话世界般。 我深呼吸一下,努力镇静自己。 我上写字楼的时候,方中信刚下来。 他开完会,正要回自己的房间,见到我,先是意外,随即双眼闪出喜悦,完全不是假装的。如果这一切都是演技,那么方中信这个人太可敬可怕可佩,栽在他手中也是值得的。 这样一想,倒是豁出去了。 他把我领到他的写字间。 “怎么想到来看我?”他喜孜孜的问我。 我不响,坐下来,桌上有银制的碟子,放着巧克力,我抓起一把,丢进嘴里。 方中信看我一限,“晔,面如黑炭。怎么一回事?” 真没用,七情上脸。 在我们的年代,为了节省时间,除了做夫妻之外,根本不用搞人事关系,人们可以专注工作,所以表面功夫甚差,不比他们,善于掩饰,懂得隐藏喜怒哀乐。 “怎么一回事?”方中信诧异,“什么地方不高兴?” 我问道:“我为什么要高兴?” 他有点不安。 我愤慨的看牢他,气得双眼发红。 他感到事有不妥,但还想补救。 他试探地问:“可是外婆那边有什么不妥?” “外婆很好。” “小爱梅呢。” “她亦很好。” 方中信摊摊手,勉强的笑,“那你干嘛象来大兴问罪之师?” 他真聪明,一上来,起码把事情猜到九分,我无谓含蓄,素性摊牌好了。 “你为什么不让我回去?”我问。 他一听便晓得我说什么,表情僵在那里,动作也停止了,整个人似被魔术师用定身法定住,非常滑稽夸张,但我没有笑。 我瞪住他,他瞪住我,象两只竖起毛、弓起背的猫,随时相扑撕咬。什么涵养忍耐都不管用了,我先发制人,大喝一声,“方中信,你骗我!” 第12章 门外的工作人员听见这一声暴喝,都吓得一跳,不约而同的转过头来看。 方中信用木偶似生硬动作去掩上门,回来颓丧的坐沙发上,低下头,不出声,忽然之间,他象是老了十年。 “我遇见那位先生的夫人,她说有办法送我回去,并早已告诉你,你为何瞒着我?” 他不发一言。 “你非法拘禁我,你没有权这么做,”我的声音越来越高,“你明知我那么渴望回去,我要你立刻同那位先生联络!” 他仍然不发一语,象是已被判刑的犯人。 “你认不认罪?”我逼问他:“认不认?” 自己先悲从中来,精神压力大大,唯有哭出来。 隔很久很久,我们都没有说话。 办公室的墙上有一列玻璃砖,可以看得到外头人影幢幢,都是想看热闹的人。 闹僵了,我太不会处理事件,使方中信颜面无存,丢尽面子:有这么一个女子,认识他没多久,便上来摊牌哭闹,使他恼羞成怒。 完了。 我没听夫人的忠告,我令自己下不了台。 我刚想站起来离去,方中信却将一方雪白的手帕递给我。 他喃喃的说:“哭哭哭,就是会哭。” 我说:“我现在去找夫人,她答应帮我。” “好,我陪你去,就让小爱梅给我照顾好了。” 我一震,在盛怒中我忘了她们。 走,怎么走? 方中信看着我,他目光中闪出狡猾胜利的神色,眼睛出卖了他,他的表情仍然凝重惶恐。 狐狸,这是一只狐狸。 我悲哀的说:“至少你应让我知道我可以走得了。” “就是未必走得了,”他得到机会,立刻发表演说:“我可以带你到纳尔逊先生处三口六面对清楚,这只是一项实验,你以为科技真的进步到可以使人在时间中往来自若?即使是你那个年代,也没首那么容易,否则你的亲人早就把你接走。” 我仍然不服,“你应把事实告诉我。” 他呆了一会儿,忽然说:“我不想你走。” 我抓住他的小辫子,“是不是?可认罪了,你是有私心的,为什么?” 他骂:“你这个女人蠢如猪,为什么为什么,一天到晚就会问为什么,不用眼亦不用心,全世界人都知道,就是你还问为什么。” 我坚持要知道:“我不是你们世界的人,歪歪曲曲的肚肠,我不会猜哑谜。” “好,我告诉你。”方中信说。 “说。”我说。 “我不让你走,因为我自私,我一早已爱上了你,明知你一离去,今生今世都无法再见到你,因为我短命,因为我自知无法活至二十四年后,待你出世,待你成长,再度追求你,爱你一次,”他几乎是握着拳头叫出来的,“所以拘留你,不给你走!” 说完之后他激动得喘气,无法站直,靠在墙上,闭上眼睛,太息一声。 我结结巴巴的间:“爱上我,我?” 他吐出两字:“白痴。” 我不敢看他。 怎么回事,他说真的还是说假的?爱上我,他? 方中信说:“我知道,留得住你的人,也未必留得往你的心。”他呆住,好似猜不到自己会说出这么老土的话来,他笑了,“留不住她的心,哈哈哈,要命,报应到了,没想到我方某人也会有今天,这番时辰到矣。”他继续笑,笑得那么厉害,笑得眼泪也流出来。 他用手去揩眼泪,慢着,他不是在笑,他哭了,他怎么会哭,不,他是笑出眼泪来。 我把手帕递给他,双眼看着窗外。 心底产生奇妙的感觉,前所未有,有点酸,有点饱胀,有点难过,有点愉快。 “咄,”他还在发脾气,“竟会爱上低能儿。” 第15章 完全不甘心,一副心不由主,怨气冲天的样子。 我再苦恼也会笑出来,方中信这个人,滑稽得不似真人,象戏中的喜剧人物。 随即觉得不应该笑,他这么苦恼,且莫论真假,看样子已筋疲力尽。他说下去,“我可不关心你打从哪里来,是不是天外异客,抑或是妖精化身,我只知道,那日在厂中开完会,精疲力尽,蹒跚的走出来我车子,看到你站在停车场,一照面,就浑身通电,再也来不及,一切太迟了。” 方中信的声音中有无限苦楚,具一种力量,吸引着我,叫我默默听下去。 “你以为我这么容易让陌生女人上车,又把她们带到家中?” “老方我——”“你完全不懂,你这个人全然没有感性,你的敏感度同咱们的坐厕板有得比,你——”“老方,你可否停止污辱我?” “你一点感觉也没有,你是一个橡皮人,木无知觉,枉我这样对你。” 我啼笑皆非。 他拉起我,“来,走吧走吧,我们马上找有关方面去把你送回去。”我摔开他的手,“听你说起来,我好象要走就可以走,要来就可以来似的。” “我不要再对牢一个不懂得感恩的女子,你日日怨天尤人,我已听腻。” 我静默的坐下来,第一次,第一次检讨自己的得失。 老方说得对。 我之流落异乡,又不是他害的,一直把怨懑发泄在他的身上,就是因为他对我好。 女人最不好就是这一点,得宠的时候立刻骄矜,失运时马上紧缩求全,很少有我外婆这样,失意间还庄敬自强。比起她,我实在太肤浅大幼稚。 “老方,”我伸手过去,“咱们还是朋友。” “请你不要再叫我老方,我痛恨这个称呼。” 这人要得寸进尺。 “而且我不是你的朋友,你几时见过朋友对朋友有这样两肋插刀的例子?”他把我抢白得抬不起头来,“我若没有私情,不会尽力帮你,我若不是爱你到极点,也不会放弃以前的女伴。” “好了好了,我都明白了。”他挥挥手,“我再也没有力气了,你先回家。” “你呢?” “你想管我?”他凶起来。 终于动真怒,还是爱得不够,我并不打算付出什么,故此立刻投降,举起双手。 “对不起,对不起,”我说:“得罪你,诸你包涵。” 我立刻退出老方的办公室,急急走出走廊。他们铺地用的材料硬度很高,不能吸收音响,我的脚步声一路阁阁阁传开,空洞寂寞。 我怎能跟他争辩呢,他认为他懂得爱,我叹口气,这种斤斤较量的感情叫做爱?付出一定要得回来,倘若得的不够,立即反脸相向,这便叫做爱? 可悲的是,甚至在我们的世界里,情操仍然普遍落后,同他们没有大差异,人人用尽手段向对方榨取,十年得益不够还要二十年,二十年过去图望三十年,往往此类感情寄生虫还称这种手段为永恒的爱。 我在方中信身上吸血也有好一段日子了,他什么报酬也得不到,难怪要嚷嚷。 走到空地,不禁悲哀起来,我象离了水的鱼,掉了秧的瓜,不知何去何从。 司机驾着车缓缓驶到我身旁,我略觉安慰,即使在自己的世界,也不能问何去何从这种大问题,徒然心烦意乱,最好是走到哪里是哪里。 不坏呀,我同自己说,来了这里没多久,已经认得三头人家,即使老方踢我出来,我还能到外婆或是夫人的家去挨挨。 不应太悲观,已经混得不错了。 我得到什么地方去兜个圈子,等老方息怒再说。 我问司机:“女人在这种钟点多数去什么地方?” 司机说:“去吃茶。” “请带我到吃茶的地方。” 他把车子开出。 那地方是一个喧哗的大堂,几十张桌子,坐满各式各样的男女,从十六岁到六十多岁的都有,都打扮得花枝招展,我看他们当儿,他们也朝我看。 待者找空台子给我坐下,我要了一杯水喝。 户外海水在太阳照射之下金蛇狂舞,眼睛都睁不开来。 户内有空气调节,并不影响茶客们的悠闲心情。 我慨叹,端的不可思议,这么多人,在同一时间内,无所事事,不参予生产,在这里享乐,他们何以为生? 刚在出神,有一位年轻男士走过来。 “小姐,可否打扰你?” 我立刻警惕,“不可以。” 他一怔,“小姐,”他掏出上张卡片,“我姓徐。” “我不认识你。” 他听我这么说,有点困惑,“不要紧,我是个电影导演,只想问你有没有兴趣拍电影。” 我连忙摇头,“没有没有。” 他笑了,对我更有兴趣,“我可不是坏人,你留下卡片,回去考虑一下,再给我消息。” 我瞪着他,他礼貌的回到自己桌子上去,就听得他同茶友们说:“真正美……不食人间烟火。”然后他们齐齐转过头来看着我。 我浑身不自在,站起来走。 侍者过来说:“小姐,请结帐。” 啊吆,我口袋没有钞票。 侍者笑眯眯,好耐心的等候。 我面孔涨红,心卜卜的跳。 正在这个时候,忽然有人说:“让我来。” 我惊喜的叫:“老方,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他自口袋取出现款交侍者,转过头来白我一眼:“每次你有难,我眼眉会跳,坐也坐不稳,赶了来救驾,不是为你,是为我自己。” 我只得陪笑。 他细细看我,叹口气,拉起我的手,“走吧。” 这时那位徐先生叫住老方,“喂,方公子,请留步,慢走。”他同老方象是非常熟络,抓住他的衣袖,一拳击在他臂,“真有你的,女朋友一个比一个美,女人没有一个逃得出你的五指山。” 老方将他一手推开,“你乱说什么。”一边偷看我的表情。 这个时候,我才知道,老方是怕我多心。 我怎么会呢,非要同他讲明不可,我并没,也不打算爱他,在远处我有家有室,千丝万缕的关系,不是丢下便可走的。 徐先生对老方说:“要找她当我女主角,肯不肯?” 老方认真的同他说:“你要是再动歪脑筋,我把你的头切下来当球踢。” 徐先生并不怕,但他说:“哗,你一向游戏人间,这回怎么板起面孔做人?” 老方对我紧张,更使我手足无措,都一大把年纪,且是两于之母,如今才遇上追求者,多么窘。 老方说:“我们走。” 也不同徐先生说再见。 我问老方:“你怎么找到我?” “知道你要闯祸,能不发疯似的找?” 我低下头,“没有你还真不行哪。” 他双眼忽然润湿,但声音此什么时候都硬,“这请为什么不留待抚棺痛哭时才说。” 我忍耐着不发话。无论怎样不善表达,他心中是对我不错的,我必须笼络他,不为自己,也为母亲。 司机把我们载回去。 第13章 老方发泄得筋疲力尽,回心转意,又恢复原来面貌,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过,让我下台。 开了大门,他说:“闭上眼睛。” “嘎?” “闭上眼睛,给你一个惊喜。” “是什么?” “别问,听话。” 他那孩子气又来了,我只得闭上双眼。 他把我带到房内,同我说:“睁开眠。” 我照做,看到书房内放着一座庞然巨物,看仔细了,原来是具半世纪前的电脑,叉笨又重,是用软件那种。我信手拨下开关,磁带转动,累赘不堪,如盘肠大欲,灯泡半明半灭,活脱脱似低成本科幻电影中之道具,老方打什么地方去弄来这个活宝? “怎么样,”老方兴奋,“还可以吧,最新式的bx15890型龟脑,我知道你们那里的玩意儿要先进得多,但充为玩具消遣,恐怕它也能为你解除寂寞。” 原来是老方的一番好意,我连忙道谢,装出好奇的样子来。 唉,怎么办呢。 这使我想起古老的传说来:一个渔夫,在海洋中捕捉到人鱼,为了使她在陌生的环境中生存下去,在家中建造水池……这是没有用的,一缸水怎么跟大海相比。 科技日新月异,在我们那一代,电脑整个概念已变,根本不需通电,亦毋须利用荧光屏,不可能,对两百年前的沮先来说,手电筒亦是不可能的。 我没有兴趣,如人鱼一样,我渴望回到大海去。 我口中问老方:“很名贵吧,别浪费金钱。” 他矜持的答:“还好,只要你高兴。” “我高不高兴有那么重要吗?” “有,很重要,你不快活,我亦不快活,为求自己快乐,先要使你快乐。” 他又来了。 “明天去看你外婆?”他问。 “已经约好。” “叫她到医院去,我替她找最好的心脏科医生。” “历史证明她的生命只有这么一点。” “你既然来了,就得尽人事,况且她热爱生命。” “她确实很坚强,换了是我,早垮下来。” 老方凝视我,“不见得。” 我不语。 “要不要试试这具新远具?我不妨碍你。”他识趣的退出。 事情拆穿后,他对我更好,努力想我适应新环境,最好留下来。 母亲说什么来着? 第16章 我坐在古董电脑的表板前思索。她说,在她年幼丧母的克难时期,有一位好心的阿姨,尽心尽意照顾她。 那位女士后来怎么了,亦即是我后来怎么了?为什么没好好听母亲说什么,每想到此,真想撞墙。 为何母亲从来没向我提到方中信这个人?他后来有没有照顾她,有没有遵守诺言? 发誓如果回到母亲身边,我要坐在她对面,沏壶好茶,叫她细说从头。 我看着面前的电脑,打个招呼,对不起,我没有兴趣劳烦阁下。 叹口气,还不敢出书房,怕老方多心不悦,早懂得这样迁就同伴,就不必事事吵得青筋毕露。 方宅的空气调节器虽然降低气温,奈何使人眼干鼻燥,倘若不小心坐在风口,半边头会痛,通屋子找不到舒适的角落,没想到人类仍然处于与大自然搏斗阶段,原始得要死。 老方说我运气不坏,这五十年科技总算是真的进步,倘若再退五十年,女人还要缠足,还有,弄得不好,闯错地方,到蛮荒地带去,更不堪设想。 正当你认为事情不可能更坏的时候,它偏偏会转为黑色。 这座电脑不能帮我,它仍在无知阶段,要喂它无数资料,让它咀嚼消化,才能为我提供学问,这起码要三五载时光,老方倒是希望我留下来,我不。 我只盼望明日去见家人。 星期六没等到约定时间,已蠢蠢欲动,换好衣服,总挨不过时间,索性早点去也罢,不会怪我不礼貌吧。 司机把我送到外婆家,没进门就觉得不妙,一大堆邻居挤在门口,只听得小爱梅的哭声。 我大力排众而入,只见爱梅被一位婆婆拥在怀中,惊恐地哭,穿白衣的救护人员正把担架抬进狭窄的走廊。 “什么事什么事?”我心急如焚。 “让开让开。”男护士推开我。 那婆婆认得我,气急败坏说:“是邓嫂,正在熨衣服,忽然倒地不起,我们连忙叫救护车。” 担架抬出去,外婆躺在上面,面孔金紫色,我一手抱起爱梅,一手去搭外婆的脉搏,慌忙中什么也探不到,救护人员一掌推开我。 “只准亲属跟车!” 我同婆婆说:“这里请你们多照顾。” 没想到婆婆百忙中极细心,“你是谁,就这样抱走爱梅?” 我已经舌焦唇燥,更不知如何解释,眼看担架已下楼,而婆婆还拉住我不放。 谁知爱梅忽然说:“我跟阿姨走,婆婆,我要跟阿姨走。” 邻居们说:“让爱梅跟这位小姐吧,她们是亲戚。” 婆婆再犹疑,我已经抢步而下。 方家的司机在门外急出一头汗,“陆小姐,这是怎么回事?” 我如遇到救星似,“快跟牢救伤车,同时通知方中信,我外婆出了事。” “陆小姐,你没看错吧,”他瞠目,“我明明见到拾出去的是位少妇。” “快去,快去,” 爱梅紧紧搂住我脖子,我挤上救伤车。 车上设备之简陋,使我不由得一愣。外婆气若游丝,我却无法帮她。我哄着小爱梅,她亦紧紧贴在我怀中,两个人的汗与泪融在一起。 要命的车子慢如蚂蚁,前进时还摇摇晃晃,大致力改良杀人武器了,救人的装备如此不堪,生命贱过野草。 小爱梅有点晕眩,不住抽噎,我把她整个小身躯环抱住,仿佛这样就能补偿什么,她如丝般的柔发全贴在头上,我一下一下替她拨向额后。 这小小的女孩是我的母亲,没有她哪有我,我原是她体内小小一组细胞。我与她她与我根本难以分离,为何我从前从没想过。 车子终于到了,方中信已在医院门口。 万幸有他。 我抱起爱梅,他扶我们下车。 我求方中信:“最好的医生。” 他严肃的点点头,自我手中接过爱梅。 一放开爱梅,才发觉双臂发软,再也难抬高,用力过度,肌肉受伤。外婆被推进急症室,我们在长凳上等。 只要换一个心脏即可,在我们那里,不知多少人带着人造心、脾、胰、肝走路吃饭做事,一点影响都没有,照样活到古稀,但在这里,医学还不可能做得到。 老方同我说:“我已请来医生会诊,尽力而为。” 可惜他们的力量有限。 老方怜借的关心我,“你看你。” 我知道这一番折腾使我不象样子,没料到这么狼狈,一身白衣团得稀皱,胸前还有小爱梅的脏鞋印,裙子下摆在大步迈动时撕破,加上汗水渍,似个难尼。 我苦笑。 “要不要回去洗一洗?” 我摇头。“你会嫌我吗?” “我?你掉光头发我还是爱你。” 我疲乏的笑一笑,“真有这么伟大?” “有一日你会相信。”他看看怀中的小爱梅,“问你母亲,她会告诉你。”小爱梅睡着了,老方脱下外套裹着她。我问:“刚刚你在厂里正忙着吧。” “没有关系。” “真对不起。” “事情的轻重,不外以个人爱恶而定,在目前,你的事才最重要,毫无疑问。” 他竟这样的为我。 我不过是个蓬头垢面走错地方苦哈哈的贫妇,可是他看重我。 医生走出来,暗示他过去。 老方自然认识他,迎上去。 他们静静他说了一会子话,老方一只手撑在墙上,另一手仍然抱着爱梅,看上去他是那么强壮可靠,居然那么沉着,与以前大不相向。 与医生说完话,他回到我这边来。 “如何?”我问。 “靠机器维持生命,没有多久了。” 我颓然。 “别太难过,你早已知道结局。” 我问:“爱梅重吗?” “不重,她是你的母亲。” 这老方,真是机会主义者,非得用肉麻话把我的眼泪逼出来不可。 “我想我们要把爱梅带回家。” “自然,我立刻叫人去办事:家具、衣服、玩具,还有,我会找最好的保姆及家庭教师。” 爱梅醒了,老方把她放在我身边坐。 我问她:“跟阿姨住好吗?” “妈妈呢?”她懂事的问。 “妈妈在这里休养。” “她不回来了吗?”“回,怎么不回,等医生说她痊愈,便可回来同我们在一起。” 爱梅似乎满意了。 她伸出小小的手,把玩我领口的胸针。 “好不好看,喜不喜欢?” 她点点头。 我解下,扣在她衣服上。 从这一天开始,它成为她心爱的装饰品,她会永久保存这件纪念品。我问老方:“现在能不能看看外婆?” 他摇头,“还不能够,要等明天早上。” “那么我们先回家。” “我陪你们。” “你有事要做,不如先回厂,我可以照顾爱梅。” 他想一想:“我叫司机送你们。” 司机经过这一役,也没齿难忘,与我亲密很多,本来他以为我只是一个与方中信同居的女人,不知何时会走,讨好也无益,此刻见主人为这女子出死力,连孩子也跟过来,可知一年半载是不会走的了,索性卖力。 我带着爱梅到方宅。 第14章 小孩到底还小,来到新鲜的地方,顿时忘记适才的不幸,从一间房间走到另一间。 小孩这里看看,那里坐坐,我不住供应糖果拼食,她又恢复笑脸。 整个傍晚,方中信不住的派人送爱梅应用的东西来:甚么都有,变魔术似,一下子布置好儿童睡房,柜里挂满衣服、墙角都是洋娃娃,还有钢琴、木马、甚至活的小狗。他一切都想到了。 黄昏时,保姆来报到。 爱梅冲了浴,换好衣服,梳起小辫子,在吃特地为她做的鸡肉香饼及热牛乳。 我半觉安慰半觉辛酸地坐在沙发上瞌睡。 外婆是不会好的了,母亲在老方这里可能要往上十多年…… 门铃响。 “老方,是你吗?” 女仆去启门,我迎出去,看到们外站着位女客。 见到女人,第一个反应是:又是老方的甚么人?停晴注视,发觉是我最盼望见到的人。 “夫人。”我惊喜交集。 她微笑。 “夫人,没想到你会来。” “小方的口才好,不过我也牵挂你。” “他请你来的?” 夫人微笑,“他怕你想得太多。” 爱梅探头出来张望,畏羞地又退进房间。 夫人讶异,“这是谁?” 我据实说:“我母亲。” 她一怔,不过立刻明白了,她脸上露出颇为同情的神色来,“难怪你没有走。”她点点头。 “夫人,我该怎么办?” “你必须回去。” “我怎么走?” “你那边的人会呼召你,他们不会允许你留在我们的时间里,这与自然的定律不符合,你不能留下。” “我不明白。” “届时你会知道。” “他们会派人来带我返去?” “他们会搜你回去。” 这时忽然有人插嘴,“搜人怎么搜?九子母天魔上天入地搜魂大法?” 方中信回来了。 夫人仍然气定神闲,她微笑。 老方坐定,问夫人:“你那位先生呢?”他同夫人比较熟。 “他到一个集会去了。” “最近他心情不好?” “比前阵子好点。” “生活那么刺激,还闹情绪?” 第17章 我怕老方把话说造次,推他一下。 但夫人很随和,“他说他闷。” “哗,他还闷,那我们这种成世对牢可可豆的人怎么办?” “小方,你也不必过谦。你也算是五彩缤纷的人。” 没想到夫人这么幽默,我笑起来。 老方讪汕地。 “好好的对陆小姐母女。” “是。” “我要去接他,”夫人说:“我先走一步,改天再来。” 老方送她出去。 我进房去看爱梅,她拥着一只洋娃娃,在床上睡着了。 保姆说:“非常乖的孩子,明天几点钟上课?” 我根本不懂,方中信在身后说:“八点半要到学校。” “她的书本呢,要不要回去拿?” “不用再到那个地方去,几本图画书而已,我会叫人办妥。”他着保姆去休息。 “真伟大。”我喃喃说。 “有钱能使鬼推磨,你没听过?” 我细细咀嚼这句话,倒是呆了。不不,我没听过,在我们那里,福利制度较为[奇書網整理提供]完善,金钱的作用远不如这里见功,同时我们对物质的欲望也较低。 小爱梅睡相可爱,我抚摸她的小手,将之按在脸旁。 这样小小人儿,将来一样要结婚生子,花一般年华过后,照样面对衰老,时间飞逝,没饶过任何人。 只听得老方忽然说:“君不见高堂明镜悲自发。朝如青丝暮如雪。”被方中信这么一说,我立刻明白了。 老方低声问我:“你会不会嫁给我?” “我不能,我已婚,不能重婚。” “但那是数十年之后,现在你尚未出生,何妨结婚?” 这如果不是狡辩,真不知什么才是。 我摇头,“在那边我有丈夫有孩子。” “那算是什么丈夫?听你说,他根本不照顾你——”“我们那一代男女是真正的平等的,谁也不照顾谁,有什么事,求助社会福利。” “那何必结婚?” “抚育下一代。” “下一代!你们的下一代在实验室的抽屉中长大,大人不痛不痒,这也好算做父母?” 我没有声音。 “你听过胎胚的心跳?你尝过生育的痛苦?你可知初生婴儿如一只湿水的小动物?你根本不是一个母亲。” “还不是同男人一样,大家做小生命的观光客,啼,同你说男女已真正平等。” “可怜的孩子,从此母爱是不一样了。” 真的,我们这代母亲再也不会似外婆般伟大。 “我们可以结婚。”他仍不放弃。 “我们结识才十多天。” “这是最坏的借口,你同你第二任丈夫认识才五天就决定结婚。” 真后悔告诉他那么多。 “什么第二任,我只有一任丈夫,”我说:“通过电脑,对他个人资料已有充份了解,自然可以结婚,这是我们那边的惯例。” “你拒绝我?” “我恐怕是。” 他神色黯然。 我握住他的手,“老方,你没听见夫人说?他们会召我回去,我终归是要走的。” “如果你不想走,谁也找不到你,我可以替你弄张护照,我们到可可的原产地象牙海岸找间别墅,这里的事业交给小妹,从此不问世事,我才不信未来战士有本事把你揪出来。” 老方说。 “老方,如果我与你双栖双宿,那么爱梅将来怀孕,生下来的谁,想一想。” “是你。” “我?我在此地,同你一起生活,是个成年妇人,怎么可能又是爱梅的婴儿?只有一个我,怎么可能同时在一起出现?” 老方如打败仗,张大嘴,一额汗,我看了都难过。 我们拥抱在一起。 “我不管,我不管。”他呜咽的说。 “别孩子气,老方,这件事是没有可能的,” “时间为什么作弄我,为什么?” 它一直如此:相爱的人见不到最后一面,伤心人捱不过最后一刻,到有情人终成眷属,不是另一半得先走一步,就是感情日久生分,一切都是时间作祟,一切都是时间的惜。 任何人都敌不过时间大神,全人类得乖乖听令于它,美女望之令人心旷神怡?不要紧,时间总会过去,她今年不老,还有明年,有的是时间,务必把小女婴变成老婆婆为止,可怕呵。头发在早上还是乌黑的,时间飞逝,傍晚就雪白了,什么也没干,数十年已过,母亲在这里是孩子,在那头已是唠叨的老人家。 怎么办?发脾气哭泣不甘心也无用,在这一刹那我变得剔透通明,世事有什么好计较的? 老方还在说:“我不让你走,我不会让你走,我要把你藏起来,锁在堡垒里。” 我把他拉离爱梅的房间。 老方很任性,他所喜爱的人与物,一旦离他而去,他会痛苦至死。 我们默然相对一整夜,两个人的心事加起来足有十公吨重。天亮更不敢睡,因要去探望外婆。 爱梅由保姆看着吃早餐,稍后要去上课,出门时分,她吵着要见妈妈,我答应放学接她。 外婆躺在病床上,身体实在虚弱,却还要撑着说话。 她的语气十分温文,令人知道她是个十分有教养的女子,在这种时刻,她还竭力地在遏制她内心的悲痛与焦急。 “爱梅,医生说爱梅在你那里?” “她刚刚上学,一会儿带她来。” “方太太,真不知如何感谢你好。” “你尽管休养,这里有我。” “方太太,非亲非故,怎么可以麻烦你?” 我轻轻按住她的手,低声说:“非亲非故,我怎么会同爱梅长得那么象?” 她没懂,她以为我安慰她,暗示我们之间存缘份。 “方大大,坦白的说,我一点节储也无,” “公家医院,毋需担心。” 她下再说话,细细凝视我。 我多么想轻轻叫她一声外婆,又怕吓着她。 忽然外婆拉住我的手,“你是谁?”她说:“你同爱梅的右颊都有一粒痣,不但象,简直是一个模子出来的,你为何对我们这样好?” “我们是一家人。” “一家人?我没有姐妹,你到底是谁?可是他叫你来的?” 啊,她以为变了心的人还会回头,不不不,不是她丈夫。 “你不需知道太多。” 她悲痛的说:“医生说我情况不稳定。” 我点点头。 “我不要紧,可是爱梅这么小,若不是为着爱梅……” “我会照顾她。”我的声音非常坚毅。 “我要知道你是谁。” “你不放心,你不相信我?” 她激动起来,“不,不是这个原委。” 护士过来,“方太太,病人需要休息。” “我下午再来、”我说。 外婆目送我离去。 老方在门外等我。 他说:“医生说她已进入紧急状态。” “可是不行了?” 他不肯回答。 我握紧拳头,击向墙壁。 “何必伤害自己,看,出血了,外婆或祖母,总要过世的。” “她只有二十余岁,她这一生,并无得意过,她适才还以为抛弃她的男人会得派人来照顾她。” 老方递手帕给我。 “而且她不放心爱梅跟我们生活,我们是陌生人。” “你可以告诉她你是什么人。” “她不是笨人,她已经起疑心,” “告诉她。” “我得试一试。” “她现在靠机械帮助维生,你要把握机会。” “是。” “你需要休息,一会儿接爱梅来,要不要吃点东西?” “不。” “别难为自己,办事要力气。” 他知道我喜欢吃简单的食物,譬如说大块而烂的蔬果,味道要鲜而不浓,辣的绝对不碰,酸的受不了,但甜的多多益善,他说我口味如老太太,容易办。当下他陪我早早吃了午饭。 下午我向爱梅去见外婆。 她对女儿千叮万嘱。爱梅实在太小,虽然乖巧懂事,到底不是神童,脑袋装不了那么多嘱咐,外婆到后来也明白这一点,叹口气,闭上双目不语。 她放不下心,去也去得不安乐。 接着的一段时间她仿佛想穿了,同我说,她希望吃红豆沙。 老方一叠声派人去做。 外婆微笑,“方先生对你真好,原本我以为没有神仙眷属这回事,看到你们夫妻俩,可知是有的。” 我不知如何作答。 “他对你真好。”外婆似有唏嘘。 “是的,” “爱梅就托付给你们了,”外婆说:“跟着你们,也许比跟我吃苦好。” 我按下她的手,暗示她休息,她说话已相当吃力。 我们必须离开 第15章 那个黄昏,我呆坐窗台,爱梅在做功课,门铃尖声响起。 我跑去开门,看到一个小男孩背着书包站门口。 我一眼就认出他,“陆君毅。” “是。” “你来干什么?” “我来看邓爱梅。” “你还欺侮得她不够?” “听说她妈妈生病,我来探望她。”他今日似乎正经得多。 “你可以进来,不过只给你半小时,而且不准你对她无礼,听见没有?” 陆君毅吐吐舌头。 我无意对自己的父亲这样严厉,但我必须保护母亲。 爱梅见到他,十分投机,也许感情的秧苗已在那时种下。 第18章 陆君毅不调皮的时候蛮好:他取出小玩意陪爱梅玩,小男孩的口袋里装得下整个幻秘的世界:小小的按钮游戏机、弹子、图画书、扑克牌、盒子里放着蚕宝宝。 不要说爱梅看得津津有味,连我都有兴趣。 他们也养蚕,灰白的软虫,蠕蠕然其实是非常可怕的东西,但孩子们特别喜爱他们,一代接一代,一直没有放弃这种宠物,我那两名宝贝养满一整格抽屉。 所看到的蚕较我们的肥大粗壮,爱梅有点怕,陆君毅同她说:“不怕,你按它的头部,那些皱纹会变得光滑,来,试试看。” 我做了可可给他们喝,坐在远处,暗暗留神。 陆君毅有意见,“你阿姨家好得多,地方大,又有得吃,她对你好不好?” 小爱梅用力的点头。 我觉得很宽慰。 “你姨丈好象很有钱,”陆君毅说:“将来你可以跟我一起到外国读书,还有,下星期我的生日派对,你也可以来。” 我非常讶异,这个势利的小孩,一点天真都没有,难怪后来同爱梅离了婚。 我不喜欢他,我不要象他。 幸亏我外貌完全象爱梅,而老方一直说我笨,可见也没得到陆君毅的遗传。 只听得爱梅问他:“参加舞会,要穿漂亮的裙子?” “叫阿姨买给你,她喜欢你,一定肯。” 真不似小孩说的话。我不悦,爱梅这么单纯,以后一定会吃他的苦。我走过去,“陆君毅,爱梅要做功课。” 他只得被我送出去。 当夜外婆就不行了。 医生通知老方,他推醒我,一家人匆匆赶去。 一见到外婆,我就知道这是最后一面。 她的面色绯红,完全不正常,分明是回光反照,眼神已散。我把脸贴近她的脸。 一定要让她安心地去。 “你听到我说话?”我在她耳边问。 她点点头。 “外婆,我是陆宜,爱梅的女儿。” 她露出讶异的神色来。 “外婆,我走错了时间,你明白吗?” 她摇摇头,又点点头。 “请相信我。” 这次她点点头。 “外婆,我是你外孙女。” 她忽然微笑,牵动嘴角,似完全明白我的意思,洞悉整件事的关键,她握住我的手紧一紧,然后放松。吁出一口长长的气。 老方抱着孩子过来,“爱梅,同妈妈说再见。” “妈妈到哪里去?妈妈,妈妈。” 外婆闭上眼睛,喉咙咯咯作响,她去了。 我把整个身体伏在她身上,双臂环抱,眼泪泉涌。 老方为外婆的丧事忙得瘦了一个圈。他出尽百宝。但无法找到爱梅的父亲,不幸这个负心人是我外公,他撇下妻女到什么地方去了,没人知道。 没有照片,没有日记本子,也没有文件,我们不知他是什么人,住在什么地方。 爱梅正式成为孤女。 老是问妈妈会不会再回来,圆圆的眼睛清澈地看牢大人的面孔,象是要找出蛛丝马迹,不。妈妈永远不回来,妈妈已死,爱梅必须接受这个事实。 她正式成为方家的一分子。 方中信由衷的喜欢她,他的生活方式完全为我们母女改变,他时常留在家中陪我们,一切以我们为主,小妹来吃饭,说真的吓坏了,没想到她大哥可以一天到晚孵在家中。 小妹坚信爱梅是我的孩子,她为人豁达,毫不介意,带来许多礼物给爱梅。 这两兄妹一点没有旧社会的陈年封建思想,毫无保留地付出感情。 她说:“大哥,你同陆宜结婚好了,外头的传言已经很多。” “她不肯嫁我。” 小妹看我,诧异的问:“这可是真的?” 我强笑道:“似你这般新派的人,怎么会赞成结婚。” “不,最新的趋向还是看好婚姻制度,到底比较有诚意,不为自己也为孩子。” 没想到小妹这么替我设想。 她拉起我的手,“还犹疑?我这个大哥,不知甩掉多少女朋友,他一变心,你什么保障都没有,”小妹似笑非笑,“结了婚他不敢动,方氏基金自动拨生活费给你,为数可观。” 老方生气,“小妹,你乱说什么,陆宜顶不爱钱。” 小妹看我,“是吗?” “我爱,我爱,”我连忙说:“怎么不爱。” 小妹笑,“你这么一嚷,我又真相信你确不爱钱了。” 我笑,“怎么会。” 小妹说:“你不知道,咱们这里的人最爱贼喊捉贼这一套,最泼辣的自称斯文高贵,最孤苦的自号热闹忙碌,没有一句真心话。听的人往往只得往相反处想,故此你一说爱钱,我倒相信你很清高。” 我没弄清楚,自从外婆去世后,精神一直颇为恍惚,不能集中,比往日要迟钝一点。 小妹说下去:“你们一结婚,小爱梅可以名正言顺的姓方。” 老方说:“小妹,看不出你这人同街上三姑六婆没什么两样。” 小妹又有道理,“大哥,潇洒这回事,说时容易做时难,何苦叫一个小孩子为你们的洒脱而吃苦?不是说姓方有什么好,而是要给她一个名份,将来读书做事,都方便得多,” “现在有什么不便?”老方问。 小妹说:“‘小姐贵姓?’‘姓邓。’‘住哪儿?’‘住方宅。’还说没有不便。” 老方似是被说服,看着我。 兄妹很可能是串通了的,算好对白来做这场短剧,我被他们四只眼睛逼得抬不起头来,只得强笑道:“这些细节,将来再说吧,我再也没有力气。” 说罢很没有礼貌的回房休息。 躺在床上,才卧倒一会儿,便进入梦乡。 我看到自己的孩子:弟弟正焦急的喊,听不到叫声,但嘴型明明是在喊“妈妈”,妹妹呆坐在一角,不声不响,眼神却是盼望的。 我心中非常难过,却无可奈何。 “陆宜,请你集中精神,发出讯号,从速与我们联络,否则我们将被逼把电波升级。” 谁,谁在不断向我提出警告? 在这种时刻,我无法静下心来。 我自床上跃起,不,这不是梦境,我再愚蠢也应当想到)有人向我下令,并非想象,而是事实,而这些人,必然来自我自己的世界,否则他们不会知道我的号码。我的姓名。 他们要我回去。 通过时间的空间,他们居然可以与我联络。 我骇然,一直不知道我们的科学已经进人这种高峰。这时我觉得额角一阵炙热,伸手一摸,烫得摔了手。 我扑到镜子面前去,看到额前的金属学习仪闪烁如一块红宝石。 不不不,这不止是学习仪这么简单,那位先生说得对,这是一具接收器,凭着它,有关方面可以上天入地的追踪我,把我叫回去。 但是他们从来没有告诉过我们,这具装设有这样的效用,他们到底有多少事瞒着老百姓?为什么一直不把真相告诉我们? 聪明如那位先生,当然一看就知道是什么,一般的愚民,真要到火烧眼眉才晓得发生了什么事。 我要去寻找答案,我要智者给我指示。 打开窗户,我爬了出去。 这次有备而战,带了现钞在身边。 叫一部街车,往那位先生的住宅驶去。 来开门的是他们的管家老头,他忘记曾经见过我,上下打量我一番,并没有表示太大的好感,达官贵人见得太多,他的身份亦跟着高贵起来,一般普通访客他不放在眼内了。 “找谁?”他不客气的问。 我心里略苦,方中信同我说过,那位先生等闲不见客,我冒昧开口求见,这个管家不知有多少千奇百怪的借口来推搪我,这一关就过不了。 我连忙伪装自己,“夫人在吗,代为通报一声,衣服样子绘好了,请她过目。” 老头犹疑的问:“有无预约?” “有,请说陆宜来了。” “你等一等。”他掩上门。 我靠在门前,人已老了一半,求人滋味之苦,至今尝个透彻。 幸亏有惊无险,不到一会儿,门重新打开,夫人亲自来接待。 她笑问:“图样与料子都带来了吗?” 我心酸兼虚弱地回报笑脸,握住她的手。 夫人迎我进书房。 这不是我上次到过的地方,这可能是她私用的休息室,布置高雅,收拾得很整齐。 她请我坐,笑说:“夫妻生活久了,设备完全分开,这是我自己的书房,”她停一停,“只有维持距离,适当地疏远,感情才可持久。” 我低头沉吟。 夫人似有感而发,他说下去:“人们所说的形影不离,如胶如漆,比翼双飞?……完全没有必要。” 我仍然没有搭腔的余地。 她笑了,“你有什么难题?” 我指指额前。 “呵,你接收到讯息了。” “令我回复,我该如何同自己人联络?”口出怨言,“从来没有给过指示,完全由得我自主自灭。” “莫急莫急。方中信知道你来此地?” 我摇摇头。 夫人看着我,“他会着急的。” 她似有点责怪我。 我自辩,“他不赞成我回去,他会阻扰我。” 她在通话器上按号码,不一会儿,我听到方中信焦急的声音,“陆宜,是你吗,你到什么地方去了?” 他已发觉我失踪。 夫人温柔的说:“陆宜在我这里。” 第19章 可是方中信惶惶然没把夫人的声音认出来,更加慌乱,“你是谁,你们绑架了她?有什么条件尽管提出来,切莫伤害她一条毫毛。”夫人又看我一眼,象是说:看,他是多么爱护你。 我忍不住说:“老方,我没事,我在夫人这里。” 那边沉默很久,才听见他恼怒的声音,“你为何不告而别?急得我头发都白了。” “我抱歉。” “算了,你有话同夫人说吧,隔半小时我来接你。”他长长太息一声。 夫人转向我,“至上的爱是什么都不计较。” 我讪讪地背着她,不敢抬起头接触她智慧之目。 这时候我觉得渺小,在感情方面、五十年前的人比我们要热烈伟大得多,无以为报。 过很久,我问,“你的先生一直很忙?” “他有他的朋友,此刻他在楼上书房见客;”夫人微笑,“怎么,你认为只有他才可以帮你?” “不,”我由衷的说:“我情愿是夫人。”她丈夫高不可攀。 夫人摇头,“也不是,他一直奔波,如今有点累,想做些自己爱做的事,保留一些自己的时间,旁人便误会他高傲。” 夫人永远看得清别人的心事,这样聪明剔透,是好抑或不好呢。 他们俩夫妻已进入心灵合一境界,他一举手一投足,她都能够明自了解,这是做夫妻的最高境界,谁都不用靠谁,但又互相支持。 我与丈夫,比起他们这一对璧人,只算九流,关系雾水,欠缺诚意。好不羞愧。 只听夫人说:“我同你去找小纳尔逊。” “他可以信任?”我听那位先生提过这个名字。 “绝对可以。”斩钉截铁。 “他在哪里?可否现在去?” “他在另一个国家,我们会替你做一本护照。” “什么时候方便出发?” “会尽快通知你,我得先安排一些事宜,”她站起来,“方中信已在门外等你。” 我点点头。 第16章 她送我出门的时候,那位先生也刚在送客,客人是位三十岁左右的年轻人、面孔英俊高傲,双目如鹰,他看见我一呆,随即大胆的打量我。 我不习惯,只得别转面孔。 只听得夫人同客人说,“原医生,那件事还没有解决?” 那原医生吁出一口气,浓郁袭人而来。 仿佛所有患疑难杂症的人都聚在这座宅子里了。 夫人并没有为我们介绍,我乐得轻松,但我觉得原医生炯炯的目光一直逗留在我身上,象要在我身上灼出记号。 幸亏方中信的车,在门外响起号角。我朝夫人点点头,再向那位先生说声再见,便走过去。 方中信替我拉开车门,让我坐好,才与他们寒喧。 我觉得那位先生与原医生对老方都颇为冷淡。 老方回到车子来咕哝:“一直瞧不起生意人,真没意思。” 我劝慰他,“何必要人看得起。” 他听了这话,开心起来,“对,只要你看得起我,我就是个快乐的人。” 我也禁不住笑。 他又忧心起来,“那个年轻男人是谁?” “他们叫他原医生。” “他为什么象要吞吃你?” “不要开玩笑。” “真的,”老方固执起来似一条牛,“这种男人,一看到略为平头整脸的女人便不放过,势凶夹狼,说不定明天就追上门来,你没有告诉他住哪儿吧?” “我相信原医生不是坏人,你别瞎七搭八。” “这么快你就帮他?” “老方,我不认识那个人,我不知道他是谁,看,你放过我好不好,”我怪叫救命,”我们还不够烦吗,你还要无中生有?” 他沉默一会儿。“对不起。” “不,我对不起你。”我无精打采的说。 “夫人打算帮你?” “她古道热肠。” “她真可爱,可是不知恁地嫁了个如此阴阳怪气的男人。” “何用你多管闲事。” “不是吗,说错了吗,”老方说:“初见夫人,我才十六岁多些,真是惊艳,回家好几个晚上睡不着,老实说,要是她云英未嫁,我发誓追她。” “她年纪比你大,”我提醒他。 “又何妨?连这些都斤斤计较,如何谈恋爱?” 我忽然明自为何那位先生对老方冷淡,原来他一直单恋夫人。做丈夫的自然对这么一个神经兮兮的小伙子没好感。 我噗嗤一声笑出来。 “笑什么?”他眼若铜铃。 “老方,别吵了,我可能快要回去了。” 他没有回答,把车予开得要飞一般。 我知道他心中不快,我何尝不是,再想找一个这么肯为我设想的人很难,那边的那一位,如果有十分之一这么关心我,我都不会把车手驶上生命大道。 该段婚姻生活令人奄奄一息,勉强而辛苦的拖延着,因为不想蹈母亲与外祖母的覆辙。 原来不但相貌性格得自遗传,命运也是,一代一代延续,难以挣脱注定的情节。 倘若能够回去,恐怕要提出离异了。方中信令我懂得,男人真正关心女人的时候,会有些什么自然的表现,这是本能,这是天性,所谓做不到,即是爱得不够。 我握紧他的手。第二天我们带爱梅到海洋馆。 她象是有第六感,粘牢我不放,一刻不让我离开她,同我说话的时候,双目凝视,似要用眼睛摄下我的形象,永存脑海。 我们探访许多珍罕的鱼类,买了图片说明书,向小爱梅朗诵出来。 不一会儿身边聚集一大堆小朋友,他们都听故事来了。不由得令我想起自己的孩子来,每当弟弟或妹妹问起任何事,我都不耐烦的答:“为什么不问智慧二号呢,妈妈并不是百科全书,”甚或加多一两句牢骚,“我倘若有那么能干,也不会做你们的奴隶了。”弄得他们异常没趣,这天不应该,回去都得改掉。 方中信说这几天是他所度过的假期中最好的一个。 小爱梅说,下次要把陆君毅也叫来。 她念念不忘于他,怪不得后来终于嫁给他。你怎么解释感情呢? 他们的交往这么早就开始,百分之一百纯洁,完全不讲条件,最后青梅竹马的有情人终成眷属,应该是人间最美好之婚姻,但在生下我不久,他们竟然分了手。 一点保证都没有。 海洋馆有人造潮汐,发出沙沙声,一下一下拍着堤岸,我们坐在岸上亭子吃冰淇淋。 我轻轻问小爱梅:“你喜欢方叔吗?” 她点点头。 “以后与方叔一齐生活,好不好?” 她看看方中信,问我:“你也与我们在一起?” 我很难回答。 “你是方叔的太太,”她先回答自己,“当然与我们一起。” 说了这句话她放下心来,独自跑开,去看会跳舞的海鳗。 我与方中信苦笑。 当日夜晚,夫人通知方中信,飞机已经准备好,十六小时之后出发,到某大国的太空署去见纳尔逊先生,为我的前途寻找答案。 我问:“夫人有她自己的飞机?” “不,他们没有什么钱,同时也不大重视物质,飞机是朋友借出来的,叫云氏五号。”他停一停,“云家富甲一方,但很少露面,生活神秘。” “他们做什么生意,与你有业务往来?” “才不,”方中信叹口气,“云家做重工业及设计最新武器,在太空上操作的仪器起码有百分之六十是他们的产品。” 我即时厌恶地皱起眉头。 但老方说:“我做的不过是雕虫小技,不能同他们比。” 我冲口而出,“做糖果有什么不好?令孩子们快活是至大的功德,不管幼童长大后成为救世主抑或杀人王,在他们天真活泼之际,都吃过糖果。” “陆宜,你待我真好,帮我驱逐自卑感。”他笑。 “我是真心的。” 他点点头,“我知道,你一直没有对我说过任何候话。” “你与我同去?” “自然。” “爱梅怎么办?” “有保姆照顾她。” “我不放心。” 他忽然赌气,“你迟早要走的,放不下也得放,届时还不是眼不见为净,一了百了。” “请留下来照顾爱梅,她还没有习惯新环境。” 他很为难。“那你呢?” “夫人会看着我。” “这样吧,大家一起行动。” “开玩笑,太空署不是儿童乐园。” 方中信脸色变了,“你可是要留我?一到太空署,能回去即时回去,连一声再见都省下?” 我愕然,不敢搭腔,动了真感情的人都会喜怒无常,因付出太多,难免患得患失。 不过老方即时叹口气,“好好好,为人为到底,送佛送上西,我留此地带小孩,让你独闯太空署,” “老方,我……”感激得结巴起来,“我……” “别再叫我老方好不好,求求你。” 这是他唯一的愿望,被爱真是幸福的。 我利用那十多个小时向小爱梅保证“阿姨有事要出门,但三五天之后一定回来。” 爱梅不相信,鼻眼渐渐涨红,大哭起来。因为妈妈一去没有回头,她怕阿姨,以及所有爱她的人都会失踪。 她的恐惧不是没有根据的,终于她失去我,接着是方中信,还有陆君毅。 出尽百宝才把爱梅哄得回心转意。 第20章 方中信因为是成年人,没有人去理会他是否伤心失望。 晚上他帮我收拾简单的行李,送我到飞机场。 夫人很准时,与我们同时到达。 出乎意料的是,部位原医生也是乘客之一。 方中信一见他,老大不自在,把我拉在一角,一定要我答应一件事。“说吧。” “不准同那姓原的人说话。” 竟这么孩子气。 我一口应允,“好,我如同他说一个字,叫我回不了家。” 老方笑了:“那我倒情愿你同他说个无穷无尽。” 夫人过来问:“你一个人?” 我点点头。 她说:“原医生搭顺风飞机,与我们一道,” 老方说:“夫人,请替我照顾女朋友。” 他把女朋友三个字说得很响亮,颇为多余,因为原医生根本没有向他看。 他依依不舍与我道别,我们进入机舱。 云氏五号几乎立刻起飞。 它的设备优异,座位舒适,据机师说,速度也是一等的。 但我嫌它慢。 夫人一上飞机便假寝,她不是个爱说话的人。 原医生并没有与我攀谈,他在阅读笔记。 我最无聊,睡又睡不着,又不想看书,心情不好,再柔和的音乐也觉刺耳,听得心烦意乱。 舱外的苍穹漆黑,无光无影,不知有多大多远,无边无涯,我呆呆的坐在角落位,眼睛向前直视。 回到本家,并不见得会比现在更快乐,为什么一定要回去呢,象方中信所说,与他到可可原产地去过神仙一般的生活,岂不优哉悠哉。 夫人开口,“别胡思乱想,趁这机会,松弛一下。”她的声音坚强有力。 我冲口而出,“我不想离开方中信。” 夫人微笑,“这自然,倘若你仍当方中信是普通朋友、未免铁石心肠。” “我有犯罪感,丈夫与孩子都等我回去,我却留恋异乡,爱上浪子。” 夫人极之开通,她莞尔,“许多女性梦寐以求呢。”连她都打趣我。我黯然,“这并不是一段插曲。” 夫人说:“人与人之间的缘份真奇怪,你与他竟在毫无可能的情况下相遇,发生感情。” 我内心苦涩,无法发言,这是一段注定没有结局的感情。 这时坐在前头的原医生转过头来,“恕我冒昧插嘴,夫人,但只有防不胜防的感情才令人类荡气回肠。” 我刚要张嘴说话,但想起应允过老方的事,硬生生把话吞回肚子。 忧郁的原医生充满男性魅力,与他谈话定是乐事,不过答应过人,便得遵守诺言。 夫人同我说:“原医生是有感而发呢。” 他苦笑他说下去,“无望之爱我最有经验。” 夫人温柔他说:“看,又触动他的心事了。” 方中信虽无原医生这般高贵的气质,但他百折不挠,活泼开朗,一句管它呢便把一切困难丢在脑后,他是名福将,跟着他日子多舒畅。 原医生又恢复沉思,去到一个深不可测的境界。 我感慨的问夫人:“怎么没有一个快乐的人?” “有呀,方中信就是。” “现在因为我,他也不开心。” “不会的,方中信最可爱的地方便是不贪心不计较,即使你最后离开他,他也会想:曾与陆宜渡过一段适意的日子,夫复何求。” 我落下眼泪。 “他确是一个难能可贵的快乐人,我们妒忌他。”夫人说。 侍应生捧上食物,夫人选了一只水果,我摇摇头。 第17章 飞机载着我们到达另一个国度。 道别时原医生含有深意的与我握别,“陆小姐,希望我们还有见面的机会。” 他翩然而去,真好风度,真好相貌。 夫人陪我前往太空署,我的心忐忑不安,似孩子进入试场,喉咙忽然干涸,胃液翻腾,太阳穴抽紧,想去洗手问。 夫人拍拍我的背,表示安慰。经过好几重手续,我们终于见到金发蓝眼的纳尔逊准将,没想到他英伟如表演明星。 我十分惊异。 他们这年代竞有这许多出色的另性,做女人一定很幸福。 他伸出手来,“你一定是陆宜小姐了。” “是的。”我与他握手。 “夫人已将详细情形告诉我们。” 我如病人见到医生般地看着他。 他说:“真是稀客,尽管太空署档案中什么千奇百怪的个案都有,到底很少人会似陆小姐般迷途。” 我苦笑。 “陆小姐,这件事其实还得靠你自己。” 什么,走了这么远的路,经历这么多苦楚,还得靠我自己? 我惊疑的看着他。 纳尔逊指着我额角,“你的接收仪是唯一可以与他们联络的东西。”我忍不住问:“什么是接收器,告诉我,我有权知道。” “自幼种植,与脑部相连。” “有什么用?” 纳尔逊一呆,“用未追踪控制你每一个思维,你不知道?” 我张大嘴,如置身万年玄冰之中,“你的意思是,我无论动什么脑筋,都有人会知道?” “是。” “谁,谁会这么做?” 纳尔逊更加意外,“当然是你们的政府。” “你的意思是,我们根本没有自由?” “我不会那么说。” 我愤怒,“连思想都被接收,不可能尚余自由。” 纳尔逊托着头,“让我给你一个譬喻,”他侧侧头,“有了,你知道电话,我们的通话器?” 我点点头。 “如果在通话器上安装窃听器,讲电话的人便失去自由,但不是每具电话上有窃听器。” “有问题的人,思想才被截收?” “对,陆小姐,你终于明白了。” “纳尔逊先生,你何以这么清楚它的功用?” “我们的未来,即是你的现在,在这一刻,我们世界有一般势力正致力研究这种仪器。” 呵。 纳尔逊笑,“其实只有最愚蠢的人才会想知道别人的心里想什么。”我犹自问:“为什么政府要控制我们?什么样的人才算是有问题的人?有什么标准?” 夫人温和的说:“别问大多了。” 我低下头。 纳尔逊同情他说:“幸亏我不是双阳市市民,否则真得反抗到底。”夫人说:“或许你同陆宜讲一讲,她如何回去。” 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在心底发出:我不要回去那可怕的地方。 “我们将尽量协助她,相信她那边的空间科技人员会接收她。在这里,我们首先要做的是加强她接收器电波之频率,让那边明晰接收,获得指示。” 我霍地站起来,“纳尔逊先生,我不要他们知道我在想什么,因为我根本不愿意口去。” 纳尔逊又一次表示讶异,“可是八五年不是你的年代,你在这里不会觉得快活。” 我沉默。 “而且你必须回去。” 我握紧拳头,“他们会拿我怎么样?” “他们会摧毁你的脑部活动,使你死亡。” 我惊俱的向夫人看去。 夫人说:“这是真的。” 纳尔逊继续,“你会渐渐头痛,发作的频率一次紧如一次,终于支持不住。” 我把脸深深埋手中。 “陆小姐,他们也有不得已之处,你的意外扰乱大自然规律,你不能在历史中生活。” “规律,还有什么规律?”我悲凉的问:“毁灭地球只要按一个钮,却任由饥荒地震带走千万人性命,还有什么大自然的定律可言?” 纳尔逊与夫人皆无言。 自觉失态,短短日子,已被方中信宠坏,说话放肆,批评五十年前的同类,口气如土星人。 过一会儿纳尔逊说:“这次回去,你体内的原子排列受到骚扰,于寿命期限来说,有不良影响。” 他讲得那么斯文,其实想说:就算回到本家,你也不会活至仙寿恒昌。 “准备好了吗?” 我点点头。 “请随我来。” 他带我到实验室。 大限已至,反而轻松,笑问:“法兰根士坦男爵创造科学怪人的地方,也与此类似?” 纳尔逊笑,碧蓝的猫儿眼闪出慧黠的光芒。 “陆小姐,在加强电波之前,哦们要弄一个小诡计。” “是什么?” 他看一看夫人。“我们想替你隐瞒一点事实。” 我明白了。 既有雷达装置,便有反雷达装置,纳尔逊自然可以帮我这个忙,使我保留不愿意透露的思维。 我露出笑容,“可以吗,我们可以骗倒五十年后的科学吗?” 自觉有点可耻,于自身有益的时候,“他们”立刻变成“我们”。 几时学得这样坏?顿时红了脸。 只听得纳尔逊回答说,“这个实验室,五十年后未必造得出来。”他脸上略露自傲之色。 我相信他。 “请到这边来。”女助手唤我。 她协助我换上宽大舒适的袍子,躺在长沙发上。 忽然觉得宁静,心思平和,不自觉的瞌上眼,微笑起来。 琐事不再扰神,纵使挂念母亲,也没奈何,只得暂且撒手。 “陆宜。” 是那熟悉的声音,他语气稍霁,仍带强烈命令性。 “很好,你终于决定回来,非必要时,我们不打算牺牲你。” 声音较从前清晰得多,就象有人在身边说话般。 “十天后,即是七月十四日下午四时,请把车子驶往日落大道甘三公里处,我们会接引你回来。” 第21章 呵,只给我十日。 “陆宜,你要遵守指示,不要拿生命冒险。” 我默默,还有什么话好说呢。 “现在孩子同你说话。” “妈妈。”这是弟弟。 我很高兴,这个顽皮虫,给我多少烦恼,一刻不停,有一度我叫他“弟弟噪音制造者。” 妹妹也来了,“妈妈,”她带哭音,“你快回来。” 好,我回来。 “陆宜,记住,十日后下午四时,日落大道。” 这是名副其实的死约。 声音消失,我觉得疲倦欲死,昏昏沉沉堕入黑甜乡,一个梦也没有,睡得舒畅之至。 根本不想醒来。 有人来推我,我转个身,唔唔作声。 听到笑声,一定是觉得我滑稽,耳朵并无失灵,但四肢不听话,只得再睡。 终于醒来,是因为有人替我按摩手臂的肌肉。 睁开眼看到女护理,同时发觉身上挂着许多电线。 惊问:“这一觉睡了多久?”怕只怕一睡三日三夜,时间已经不够,再白白浪费,我不饶自己。 “今天几号?” “五号。” 我安下心,挣扎起身,身上的各色电线几乎打结。 “嗳嗳嗳,等一会儿,医生会替你解除。” “纳尔逊先生呢?” “在这里。” 我仍觉疲倦。“他们说——”“他们说的话这里都接到。” “听到孩子的声音真心酸。”我黯然。 纳尔逊诧异,“这样旧的伎俩你都相信?” 我吃惊,“不是他们的声音?” “是电子假声,用以激发你母爱,他们才不会让旁人知道你去了哪里。” “你的意思是,家人一直不知道我的下落?” “——不知你真正下落。” “我明明失了踪,他们怎么交代?” “那还不容易,说是感染了一只罕见的细菌,需要隔离,或是受了重伤,昏迷不醒。” 这么险恶! 我愤怒,“我回去召开记者招待会。” 纳尔逊一愕,“你好天真。” “怎么?”我仰一仰头。 “你不会记得任何事情。” “嘎?” “他们会对你的思维作出适当的调整,使你失去一部分记忆,恰恰是这四十五天内所有的经历。” 我震惊。“他们做得到?” “连我都做得到。” 我将被迫忘记方中信? 太不公平了,他为我做了那么多,而我将来的记忆中竟然没有他。 我恳求纳尔逊,“不,请你帮我保留这些宝贵的记忆,你一定有办法。” “但是你回去之后,我实在无计可施。” 我感到极端失望,象个孩子般饮泣。 纳尔逊叹口气。 夫人轻轻说:“没有记忆便没有痛苦。” “不不不,”我说:“你们对我这么好,我要加倍记得你们。” 夫人又说:“传说中再世为人,都要忘记前生的事,既然已属过去,何必苦苦追忆。” 我心仍然酸涩,痴恋回忆,抓紧不放,不欲忘怀。 “我们要先走一步,”夫人说。 纳尔逊对我说:“陆宜,十天后日落大道见。” 我哽咽。“谢谢你们。” 他也依依不舍。 他们每个人都这样热情,乐于助人,不计得失,在我的世界里,一个半个都找不到。 我不致天真到相信他们之中没有小人,但是在这个旅途上,我运气特好,没有看到。 归途中,夫人说:“不需要走错时间才会有你这种不平凡的遭遇,很多人在感情或事业上遇到挫折,避无可避,都被迫咬紧牙关,忘记过去,从头做起。” 她待我如姐妹,可惜我无以为报。 指指额角说:“这好比美猴王头上的紧箍,他们一念咒语,我就遭殃。” 夫人被我说得笑出来,“你也看过这个神话?” 唉,这不一定是神话,也许悟空亦是走错时间的不幸人,只不过身上带着超时代武器,随时施展,传为佳话,因此情况比我略佳,瞧,我不是亦即将回到西方极乐天去了吗。 我问夫人:“应告诉方中信,还是不告诉?” “你总要向他道别。” “也可以不告而别,那么至少这十天内他会过得高高兴兴。” “他会猜得到。” “真无所适从。” “顺其自然吧。” “真不舍得。” 方在飞机场接我,他手中抱着小爱梅。 爱梅仿佛已与他相依为命,胖胖手臂绕着方的脖子,任何不知情的人都会认为她是他的女儿。 见到我,两人兴奋得叫起来,手舞足蹈。 我奔出去,三人拥作一团。 夫人在一旁微笑,爱梅受老方之嘱,上前向夫人敬礼献花。老方最懂得讨人欢喜。 稍后自然有管家把夫人接回去。 第18章 再度回到方宅,就正式把它当为家。 爱梅已完全熟悉环境,长胖不少,脸颊红润,象小苹果。天大的烦恼,只需看到这一张面孔,也会暂时卸下。 三口子嘻嘻哈哈,我自问真能做到今朝有酒今朝醉。 太阳落山,方带我到舞厅跳舞。音乐很慢很慢,男男女女搂抱着缓缓挪动脚步,身子随节拍摆动,十分陶醉,有些还脸贴脸,女方也有素性将玉臂挂在男伴脖子上的。 没想到五十年前跳舞可以带出这么含蓄的色情成分,谁说世风日下,越是暧昧就越艳靡,骚在骨子里,令人脸红耳赤,情不自禁。 而且还在公众场所表演,我看得呆了,不肯下舞池。 方几次三番邀请,说是教我。 我仍然摇头微笑。 乐师开始吹奏金色色士风,曲子如怨如慕,如泣如诉,令听众沉醉。“这首歌叫什么名字?” “这是怀旧之夜,”方说:“歌名《渴睡的礁湖》。” 呵,旧上加旧,一直往回走,走到幽黯不知名的角落,在那里,人们衣服上每一瓣都绣满花朵,他们惯性服用麻醉剂,都有一双睁不开如烟如雾的芍药眼,什么都不用做,净管勾心斗角或是争艳夺丽。 在书本上读到过,他们种的花有黑牡丹、白海棠,喜欢的颜色有明黄、燕青……今夜似乎捉摸到这种情趣,灯光昏沉沉,闪烁着水晶般的珍珠,不喝酒也醉人。 谁愿意回去,在那里,为了使我你不住工作奉献精力,灯光与日光一样,造成错觉,刺激新陈代谢,把人当机器。 只得悄悄吁出一口气。 方轻轻跟音乐吟唱:“渴睡的礁溯,在热带的月色下,我与你共游……”他说:“我知道有个地方,四季如春,在天堂般的花丛中,有个湖泊,叫做迷失之湖,也许躲在那里,没有人会找得到我们,任由咱们长满白发,你说如何,肯不肯与我到那里去?” “是是,我们一起去,我愿意。” 他很小声很小声,温柔如夜般说,“那迷失之湖,永远在我心底,让我们来跳舞。” 我热泪满眶,不住点头。 老方带领我下舞池,一步一步教我,并不难{奇机电子书},很快跟上了,我学着其他女士的样子,左手搭在男伴右肩上,右手与他左手相握。 这是生平第一次跳舞。 他在我耳畔说:“要回去了吧。” 口气呵在敏感的耳朵上,引起麻痒。 我的心境也非常明澄,既成事实,也无谓抵赖。 我说:“十四号下午。” “就剩下这点时间?”他无限怜惜的问。 “是,就那么多。”我说。 他拥紧我,“我们一起渡过四十五天,不能说是不幸了,四十五天有一千零八十个小时,每分钟你都令我心花怒放,认识你是我一生中所发生的最好的一件事,谢谢你陆宜,为我平凡的一生带来光采。”他哽咽。 夫人说得正确,方的性格可爱知足,懂得退一步想,所以他是个快乐的人,自身快乐,也令人快乐。 换了别人,就会贪婪,短短四十五天,不不不不够,希望有四百五十天,四百多天过去,希祈四千五百天,到头来还不是一场春梦,到头来还不是席终人散,还不是伤心失望。 有什么是会陪我们老死的呢,没有。早日想穿了,早日脱离苦海。 我对方说:“我们在一起的确开心,但愿回忆长存。” 他用手指替我划去眼泪,“听听这首老歌,从我祖父谈恋爱时直流行到现在,叫十二个永不。” “这些迷人的歌曲,真叫人死而后己。” “你也喜欢?我爱煞它们。” 他把我带回座位,小桌子上烛火摇曳,他握紧我的手。 “真想同你结婚。” “不想连累你。” “非卿不娶。” 我忍不住笑,“你?” 他假愠,别转面孔。 “本性难移,我走掉第二天,你就捧着巧克力好去寻找新欢了。”我说。 方很认真的说:“时间可以证明一切、你只要问一问你母亲,便可知详情。” 我心底一寒,“我们不谈这个。” “好,我同你到蓬莱仙境,共渡剩下时光。” “那么爱梅呢?” “带爱梅同去。” 我狠下心,“好的,跟你走。” 他令我撇下丈夫子女,到天涯海角去享乐。 我竟是个如此不堪的女人。 但无论是谁,总有权抓住快乐吧,为着一生中些微的,可遇不可求的快乐,牺牲其他,也值得原有吧。 第22章 我们几乎空手就离开双阳市,抵达迷失湖。 湖滨有一间小小旧旅舍,一岸花树,湖上有天鹅觅食。 宛如世外桃源。 旅舍主人衷诚的欢迎我们。 别看旅舍外表朦蔽,这里有最香浓的龙虾汤、最甜美的香摈酒、最完善的游戏设备。 我们三个人什么也没做,有时泛舟湖中,眯着眼睛,我躺老方腿上,爱梅躺在我手臂上,人叠人就过一个下午。鱼丝不住抖动,分明有鱼上钩,但我们不去睬它。 爱梅获得极度安全感,似只小动物般熟睡,呼噜呼噜。 我说:“可惜不能多陪她。“方笑说:“幸亏你曾陪过她。” 这就是乐观与悲观之分别。 “她永远不会忘记你,”方说:“将来她情绪低落之时,你会成为她的支柱。” “是的,她的确记得我。” 母亲曾无数次提及这位无名女士,视她如神明及偶像。 “爱梅懂事的时候,要不要我把真相告诉她!” “不。” “我该怎么说?” 我沉默。 母亲一直不知道我即是她女儿,那意思是说,没有人来得及把真相告诉她。 方中信没等到她长大懂事,已经不在人间,而那位先生与夫人,当然更是保守秘密的能手,是以小爱梅不晓得我是谁。 方中信说:“生命只需好,不需长。” 从前不会明白这个话,现在如同身受,我点头。 他又问:“回去之后,怕你会寂寞。” 那是一定的,虽没有开口,眼睛也露消息,他并不担心自身,忙着安慰我,“好歹忍耐一下。” 我凄酸的低下头。 “或者你可以与他详细的谈谈,使他明白你的需要。” “他并不关心我的需要,我怎么同他谈?” “陌生人也可以同陌生人谈话呀。” 他真天真。 “你会同莉莉谈话?”我反问他。 “怎么不会,是她嫌我不够正经,与我终止来往,跟了别人,你以为我在情场无往不利?并不见得。她与新朋友在一起不愉快,时常打电话来诉苦,你不会介意吧。” “不,我怎么会小器。” 他松口气,“每次都捏着把汗,除了你之外,女人太麻烦。” 那不过是因为他喜欢我,所以在他眼睛春出来,我没有缺点,只有可爱,其实那么多女人当中,我最讨厌。我最麻烦,临走还要把一个五岁的孩子托付给他照顾。 我说:“这次回去,别的也许可以忍耐,吃惯了巧克力,可怎么办。” “多带点走。” “我不认为可以。” “那么现在多吃点。”他总有办法。 “当然。” “陆宜,我怕我会想你想疯掉。”他留恋地凝视我。 我不敢出声,因为我连想念他的权利都会被动夺,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已经自幼受到干涉,现在连思想的自由都失掉。 “陆宜,别不高兴,看这轮月色,专为我们而设,你见过这么银白圆大的月亮没有?” 不,我没有见过。 认识方中信之后,发现许多从前未曾注意的事物,都震荡心扉,这些从前认为微不足道以及琐碎的小事,如今成为生活情趣。 他打开一重重深锁的门。使我见到奇花异卉,以及整个美丽新世界。时间太短了。 园子里晨间灿烂的花,至傍晚已落满一地。 但照方中信的说法,只要曾经盛放,便于生命无愧。 “很多很多人,活了七十岁八十岁,”他说:“快乐的时间加起来,不超过数小时,比较起来,我实在幸运。” 告别的时间终于到了。 我们返回双阳市。 当日夜晚,我与夫人联络。 我说:“明午四时,日落大道二十三公里处。” 夫人说:“这是明智之举。” 我苦笑,“不这么做行吗,他们会把我脑袋炸成碎片。” 她不说话。 “夫人,到了那边,允许我来找你。” 她笑了,“傻女,我不认为我能活到八十八岁。” 我肯定的说:“你一定能够。” “长寿不一定是福气。” 我固执的说:“夫人,你一定多寿多福。” 她不住轻笑。 “让我来探访你们。” “活到九十高龄,不一定有力气招呼朋友。” “我不是普通朋友。” “好吧,如果记忆还在,我们也在,你可以来吃茶。” “谢谢你,夫人。” 啊至少在那个荒凉冷漠的世界里,我还有一位朋友。 最后一日的早上,我与方中信都十分沉默。 我与方中信都决定把爱梅送到学校去,免她受刺激。 小孩不疑有他,高高兴兴穿上校服,背好书包出门。 她上车之前,我紧紧拥抱她。 稍后我仍可以见到她:只不过届时她已是一名老妇人。 我凄酸的想,早上的花,傍晚已落在地上,人生如梦一样。 方中信握住我的手,“永别了陆宜。” 他眼睛红红,分明也是哭过来。 我说:“快点找个伴侣,好好成家,养一大堆婴儿,在孩子们哭笑声中,时间过得特别快,日子活泼热闹,只有儿童清脆的笑语声,才能拯救成年人的灵魂。” 他摇头,“你不必说废话安慰我,希望时间可以医治我。” 我只得住嘴,心如刀割的呆视他。 自上午九时开始,我的头开始剧痛,初初是每隔一小时痛一次,每次约一分钟,别看这数十秒钟,已经叫人受不了,我用双手抱牢头部,痛得眼前发黑,滚在地下。 警兆来了。 要是不回去,也会活活痛死、开头还瞒着方中信,十二时过后,频率加密,已达到半小时一次,他在我身边,躲也躲不过,看着我受苦。 我痛得不觉身体思想存在,整个宇宙只余痛的感觉,假使疼痛可以止住,叫我做什么都可以,死不足惜。 在痛与痛的喘息间,方中信把车子自糖厂驶出,往日落大道飞驰。 我浑身的微丝血管因强力忍耐而爆破,针点大紫红色斑点布满皮肤之上,看上去好不诡异。 抵达日落大道二十三公里,我竟然有种大赦的感觉,好了好了,快完了,但愿不要再受这种酷刑。 小纳尔逊氏一早在等,见到我们,立即下车来会合。 我问:“时辰到了没有?” “快到了。”方中信扶着我,“剧痛已经开始?” 我点点头。 “坚强一点。”他拥抱我。 他们数人把我的车子放在一个很奇怪的方位,着我坐好,关上车门。方中信自车窗伸手进来与我握住。 “不要害怕。”他脸色苍白。 我嘴唇颤动,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纳尔逊说:“方先生,请你即时退开,彼方即时将加强万有引力接她回去。” 方中信松开我的手,车窗自动关上。 我瞪着眼睛看牢方中信的面孔,即使看多一秒也是好的,他似乎在大叫,表情痛苦,纳尔逊把他用力拉开。 我用手敲着车窗,忽然之间觉得肉体与心灵的痛苦已到极限,无法再承受,我尖叫起来,一声又一声,用力推打着车门,要出去与方中信会合。 就在这一刹那,身体如触电般震抖,如化为飞灰,被风吹散,有说不出的痛快。 是死亡吧,一切不存在,连痛苦在内,多么好,不禁感激得落下泪来。 然而不到一会儿,连这一点微弱的思想都告消失,一片静寂。 第19章 然而不到一会儿,连这点微弱的思想都告消失,一片静寂。 很久很久之后,恢复知觉时,我听到两个人的对话。 “她一直哭泣,宛如婴儿来到尘世。” “也亏她了,这四十五天,一定吃足苦头,况且迷途也不是她的错。” “她现在没事了吧。” “苏醒了。” “前数名迷途者就没有她这么幸运。” 我睁开眼睛,清醒过来。 一瞬间思潮纷沓而至,吓得我连忙合上眼睛,想把记忆关在门外。 “让她休息吧,从这里开始,我们交给组长。” 她们离开房间。 我知道我回来了。 房间里的气味并不陌生,一种洁净的、消毒药水味道,在我们这里,很难嗅到其他的气味。 我缓缓转动头部,的确已经回来了,但为什么不觉高兴? 快可以看到丈夫与孩子,应该喜悦才是。还有母亲,失踪四十五天,她对我一定牵肠挂肚。 但是方中信……他在我临走一刹那的表现好不激动,硬生生要两个有感情的人分开,实在是残忍的事。 我紧闭着眼睛,面壁而睡,热泪仍然夺眶而出。 待他们的组长驾临,把我这部分的记忆拔除,就不会伤心落泪,也许他们真的是为我好。 有人推门进来。 “好吗。”他声音很轻快。 这就是刽子手,来谋杀我美丽而哀伤的记忆。 我拒绝转过头去。 他在我身边坐下。 他说:“吃了很多苦吧,抱歉令你痛苦。”我维持沉默。 “那些不必要的记忆,徒然影响你以后的生活,相信我们,消除了只有对你好。” 我忍不住冷冷的说:“你认为会对我好。” 那人并没有生气,“社会上有许多传统的价值观,不由你不信服,譬如说,孩子必须做好学生,用功读书,谁说过成绩优异会使他成为一个快乐的人? 第23章 但父母都希望他勤奋向学。” 我说:“我是成年人。” “对国家来说,你也是需要照顾的一份子。” 我苦涩的说:“强制执行便是爱护?” “你是个母亲,你应当明白,当孩子们不懂得选择之前,你得为他们作出决定,让他们踏上正途。” “专制。” 他不再说什么。 过一会儿他问:“你准备好没有?” 我惊恐的转过身来向他求情,看到他的面孔,我呆住。 “纳尔逊!”我冲口而出。 这不是纳尔逊是谁? 金发、蓝眼、英伟的身材,跟小纳尔逊一模一样。我们刚刚分手的,他又出现在我的面前。 我弄糊涂了,到底我在什么地方,什么年份? 他也一呆,纳罕的看着我,“你认识我?” 我激动的说:“纳尔逊,弄什么鬼,你怎么也来了?” 他诧异的说:“我们并无见过面。” 我气,“你是不是纳尔逊?” “是,我确姓纳尔逊。” “太空署的纳尔逊准将,是不是?” “那是家父,我是纳尔逊三世。”他跳起来说。 我如木雕泥塑般坐在病床上。 他的儿子! 不是他,是他的儿子。 我真是呆,还在努力抓住五十年前的事与人。 他却耸然动容,“你见到家父?” 我点点头,连忙问:“他还在吗?” “家父于二十年前一桩意外中丧生,”他黯然,“当时我还很小。”“但是你承继了他的事业,而且你们长得一模一样。” 他顿时与我熟络起来,“是家父协助你回来?” “是。” 他露出钦佩的神色来,象是向他父亲致敬,心向往之,过一会儿才回过神来。 “我一直在想,是哪个科学家协助你与我们通讯,是谁使你不损毫毛的回到二零三五年,原来是家父,”他自豪的说:“我太高兴了。” 我疑窦顿生,“其他的人呢?” “什么?” “那些掉进时空洞穴,却又没运气碰见纳尔逊准将的那些人呢?” 他不语。 “他们都死了吧。” “小姐,你问得太多了。” “你们没把握接引他们,但有足够力量摧毁他们。” 纳尔逊的面色变得很难看,一会儿青,一会儿白。 “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人类的进步一定自科学实验而来。” “呵是,牺牲一些平凡的生命不算一回事。”我愤慨的说。 纳尔逊忍无可忍,“你又损失了什么?手术之后,一切恢复正常,你不会记得发生过什么。” 方中信,要我忘记方中信,万万不能,我握紧拳头。 “纳尔逊,我有一项请求。” “请说。” “你可否网开一面?” “不可以。” “为什么?” “你知道太多,把你所知的宣扬出去,会构成某种危机。” “我不会说一个字。” 他摇头,“谁会冒这个险?” “你可以读我的记忆,我不能够瞒你——”“我亦不过照上头命令办事。” “纳尔逊!如果令尊也象你这般公事公办,我根本回不来,早已成为他们实验室的活标本,纳尔逊,看令尊的面子也不行?” “小姐,我已经和你说得太多,你要这段无用的记忆来做什么?我不明白。” 我悲哀的说:“我不怪你,我们这一代,早已忘记温情。” 他叹一口气。 我看着他,失望的说:“你不象你父亲,他是个热诚的人。” “是,”他说:“在一次升空实验的意外中,为着救同事,他奉献自己的生命。” 他不再说什么,按下传话器,叫助手进来。 我也不再挣扎,绝望地瑟缩一角,任由宰割,感觉如实验室中的白老鼠。而失去希望,比任何剧痛的感觉更可怕。 我睁大眼看着纳尔逊,他不敢与我眼神接触,别过头去。 助手熟练地抓住我的手臂,替我注射,我在心里面焙暗的说:老方,再见。 我闭上眼睛。 助手问纳尔逊,“可以开始了,组长。” “等一等,我想读一读她的记忆。” “好的。” 我渐渐堕人黑暗中,待我醒来,一切痕迹都会消失。我苦笑,老方,真对不起你,在你待我一片真心,可惜明天若有人问起你,我会茫然,说不认识你。 唉,人类进步得连保留一点回忆的资格都没有了。 我喃喃念着方中信的名字,作为最后的怀念,直至失去知觉。 故事并没有完。 要是真的忘记一切,又如何写下这么多细节,叙述过去四十五天中的遭遇。 先听见丈夫的声音。 他说:“叫她不要开快车,肯听吗,当然不,偏要玩帅,出了事,叫大家担惊受怕,没觉好睡。” 我微笑,是吗,阁下有害怕吗,阁下曾经失眠?如果有,就不会用这种口气说话。 接着是母亲的声音:“到这个时候还说这种话?算了,待她复元,我会劝她几句。” 失事,是的,生命大道上的错误,我们每个人都是生命道上的车,控制得不好,恨错难返。 我心中苦笑,看样子丈夫不打算原谅我,他从来是这样,抱怨挑剔责难,一向没有建设性的意见,专候我努力创新,然后他把握机会,逐件事批评得一文不值。 护理员开口,“请不要在此争执,病人需要休息,现在请你们退出,叫孩子们进来。” 太好了,叫他们走,我不需要他们,很明显地,他们亦不需要我。 我懒得睁开眼睛,同他们打招呼。 不过这样做对母亲也许是过份了,我心中某处牵动,不知恁地,竟轻轻唤她:“妈妈。” 她已扭转身子,闻见叫声,转过头来。 “孩子。”她走到床边。 我心喜悦,凝视她面孔。 奇怪,从前听见母亲唤我,老是生出“又怎么啦”的感觉,今天听见孩子这两个字,却十分感动。 有许久我没有仔细的看她的面孔,在窗下明亮的天然光线中,我发觉她很是憔悴,衣服式样过时,脸上的妆太浓,头发上的染料需要添补了。“妈。”我伸出手来。 她有点喜出望外,“什么事?” “你好吗?”我握住她的手,“为何这样忧虑?” 母亲看着我笑、“这孩子,可不是糊涂,反而问我好不好。” 她一笑之下,眼角的皱纹如一把扁子似开屏,嘴边肌肉形成小袋,都松下来,脖子上皮肤是层层小皱掇,胸口上许多痣。她竟这么老了,怎么以前没有注意? 我呆呆的看着她,她几岁?五十多,一个人到五十余岁就会变成这样? “孩子,你觉得怎么样?没有不舒服吧,要不要见见弟弟与妹妹?”“要要要。”我说:“请他们进来。” 母亲一怔,笑说:“你倒是客气起来了。” 从头到尾我没有同丈夫说一个字,感情坏到这种地步,理应分手,这是下决心的时候了。 弟弟扑上来,妹妹跟在他身后,抢着叫妈妈。 我展开笑容,一手一个抱住。 他们虽然已经不小,但身体仍然比大人柔软,一点点空隙,便可以钻进去,似小动物般孵在那里不动,此刻在我的臂弯里,温柔且舒适,嘴巴不住的动,叽叽呱呱诉说别离之情。 护理员笑着请他们肃静。 我问他们:“妈妈进医院有多久?” 妹妹推开弟弟,“四十五天。” 我吃一惊,伤在什么地方?我检查四肢。 母亲说:“你脑部受震荡,昏迷不醒。” 我惊出一身冷汗。 “问你还敢不敢开快车。” “不敢了。” “明天来接你出院,弟弟妹妹,过来,别烦着妈妈,我们先回去了。” “再见妈妈。”孩子们依依不舍。 在房外,母亲同我丈夫说:“她今日恁地好脾气。”声音虽细,我还是听见了。 丈夫没回答。 我觉得非常疲倦,闭上眼睛,明天出院,第一件事便得与工作单位联络,这几十天来,他们一定用了替工。我最后记得的事,是车子冲下悬崖,竟侥幸没事,可谓命大。 车子一定撞成一块废铁了,也许该改一改飞车恶习,年纪已经不轻,不能再为所欲为。 护士来替我注射营养素,她问:“要不要听书?最近有两本非常动人的爱情小说,不少同事听得落下泪来。” 爱情小说,多么可爱。 令许多人感动的小说换句话讲即是通俗作品。 没有人看的小说才是艺术作品。 我要不要同他们一起落泪? 我轻轻摇头,精神不够。 “看电影或许?”她又问。 “我还是休息的好。” “医生稍后会来替你作最后检查。” “谢谢你。” 她笑着退出。 我靠在枕头上呆很久,思想一片空白,没有什么心事,便安然睡去。医生来了又去了,他检查医疗仪器,很满意的说:“她已百分之百痊愈。”并没有叫我起来。 第20章 第二天一早丈夫来接我,我跟着他回家。 要拣个适当的时刻同他提离婚的事,办妥这件事,大家好松口气。 路上一句话也没有。 过很久想起来问:“我那辆车子的残骸呢?” 第24章 “已经发还,堆在车房里。” “是否变成一团烂铁。” “你自己去看吧,它是孩子们的最新玩具。” 停一会儿我又说:“住院期间,给你添增不少压力吧,抱歉。” 他愕然,看我一眼,不出声。 “到家了,”我欢欣轻快地,急不及待叫出来:“弟弟妹妹,还不过来欢迎妈妈?” 他们在门外玩小型飞行器,一听见我呼唤,丢下玩具,奔跑过来。 我下车拥抱他们,“喂,今天有什么节目?” 妹妹即时问:“妈妈有什么好主意?” “你们有没玩过寻宝游戏?” 弟弟睁大服,“听说过有这个玩意儿,因为复杂的缘故,已经不大有人玩了。” “我们今晚就开始玩,先让我来安排晚餐。” 七手八脚进厨心,看见一大堆蔬菜,大概是他们买来调剂胃口的。 丈夫跟进来,“你,做饭?”无限讶异。 我咬一口苹果,放下,心中也有点奇怪,有许多重要的事待办,怎么先钻进厨房?既来之则安之,做好菜才出去。 “你没有不妥吧?”丈夫问。 我回过神来,“没什么。妈妈呢,她几时来?” “我在这里。”厨房窗口传来她的声音。 我探头出去笑,“正在牵记你,快进来。” 她换了一套衣裳,领子上别着一向喜爱的装饰品,我抹于手,替她拉一拉前襟。 “这只别针真有趣,配什么都好看,” 母亲诧异的说:“你一直说不流行了。” “是吗,”我想一想,“它很标致。” 母亲笑,“出院后你细心了。” “得到充分休息,当然比较有闲情逸致,”我叹口气,“平常忙忙忙,累得慌累得哭,自不免毛躁点。” “你可以辞职。”母亲说。 “真是饱人不知饿人饥,辞工,”我笑,“不用生活乎?” “至少告长假。” “嘿,这次放完假,还不知是福是祸,也许图书馆觉得替工比我能干,我就失业。” 母亲也承认,“真是的,竞争多大。” 我摆着餐具,深觉讶异,奇怪,从前从不与母亲讨论私事,如何今日竟与她絮絮而谈? 但谈话令母亲高兴,她捧着饮料,精神奕奕,说个不停。 食物令孩子们满意。稍后我们开始游戏,我偷偷将一枚糖果与一枚铜市包在锡纸内,藏到车房的空油漆罐,叫孩子们去寻找。 一路上我会给他们适当的提示,到紧张关头,甚至会发出警示。 这足可以使他们忙一个下午。 弟弟不住说:“哗,有趣极了,多么刺激。” 妹妹问:“是可以吃的东西吗,找到后有什么奖品?” 丈夫开头也参加与孩子们一起寻找,一小时后,他放弃,到工作间去休息。 母亲说:“你们家好久没有这样和洽热烈的气氛了。” 我也记得这个家并不算美满,大人一直吵架,小孩无聊寂寞。 我惭愧的笑一笑,不语。 孩子们找到睡房去,天翻地覆,作地毡式搜索,我哈哈大笑。 丈夫闻声出来,一脸问号。 母亲说:“我不相信,往日你都不让他们踏进房间半步。” 是吗,我竟那么不近人情? 我拍着手掌,“孩子们,摸错途径了,宝藏并不在这里,再给你们一个提示,注意:禾草盖珍珠,废物堆里寻。” 弟弟与妹妹哇一声跑到地下室去:连妈妈都摇头,“闹得过份。” “我倒觉得他们很快活。”丈夫说。 我看着丈夫,这是好机会,有什么话该说了。 我同母亲说:“妈妈,你能回避一下吗?” 母亲知道我们要讨论大事,叹口气,“我先回家。” “明天我来看你。” 我把她送出门。 丈夫自然也有分数,我们坐下来,趁孩子不在跟前,我很文明他说:“我们不如分手吧。” 他也特别平和,“好的。” “谢谢你,我马上去进行这件事,你有无特别条件?” 他想一想,“没有,你呢?” 我摇摇头。 “你知道吗,如果我们一直这样心平气和,婚姻可以维持下去。” 我低下头,“我认为还欠一点点。” “你又孩子气了。” “或许是,我们不必再为这个问题争执,既然双方决定和平解决,再好没有。” 会谈结束,心如止水。 我与上司联络过,下个月复工。 意外过去,生活如常,不知恁地,闷得要死。 黄昏的时候,孩子们终于寻到车房,我发出呜呜的紧急报告,他们欢呼,知道找对了地方。 弟弟跑出来问:“这是什么?”拿着黑色的塑料碟子。 “软件,”我说:“是老式电脑的一种零件。” “不,”丈夫说:“是唱片。” 我说:“老天,连我都没见过。” 弟弟说:“我要继续努力,不能让妹妹得胜。”他跑开。 丈夫接过:“至少有五十年历史。” 我看着碟子上陈旧的标签,《渴睡的礁湖》?这是什么鬼?” “一首歌。”丈夫答。 我笑出来,“一首歌叫《渴睡的礁湖》?品味惊人。” “他们那时候的歌名的确好不骇人,我记得有一首叫《我在欲火中》,又有一首叫《你认为我性感吗》?” “哎呀呀。”我掩住嘴。 丈夫忽然握住我的手,“如果我们可以什么都谈、何必分手?” 我温和地说:“保证不到三天又会吵起来,我们不是同路人。” 他颓然。 我把唱片搁一旁,“能不能弄部机器来听一听?” “要到古玩店去找。” 忽然听得孩子们大叫:“找到了找到了。” 我立刻站起来,“游戏完结,我要去颁奖。” 走到车房,只见弟弟手中高举一锡包,妹妹跳跃着去抢。 骤眼看的确很象,但是走近就觉得那包裹大大,约莫有二十公分乘十二公分。 我笑,“这是什么?继续努力,不是它。” 弟弟把包裹一手扔给我,又去找。 我把那包包拿在手中,心{奇机电子书}生异样之感,秤一秤,又不太重。 “在哪里找到的?” 妹妹指一指。 啊,这不是我的车子?车头凹扁,毁坏严重,一扇门落了下来,夹层破裂,孩子就是在那里找到锡纸包。 我问:“你们割破的?” “反正是废物,”弟弟说:“我们获奖心切。” 谁把这包东西放在那里?不是我。 它是什么? 我把它拿到睡房,缓缓拆开。 包裹做得极仔细,总共三层,拆到最后,是一个纸盒子,上面印有朵朵的玫瑰花,美丽精致。 这到底是什么?从没见过类似的东西,但可肯定不是危险品。 盒盖还没打开,已闻到一阵香味。 这种味道非常陌生,十分甜,十分馥郁,缈缈然自盒内钻出,似勾住我的灵魂。 我顿时失魂落魄,手颤颤打开盒子,盒子内还有层白色透明的牛油纸隔注。 牛油纸上面烫着金字:方氏糖厂。 糖,什么糖是这样子的? 掀开薄纸,放到鼻端一闻,香入心脾,忍不住取过一块放入嘴里。 即使是毒药也不怕了。 糖一入嘴即化,钻入味蕾,如丝绒般滑溜甜美,奇怪,这滋味似曾相识。 谁把这糖果放在烂车的门内? 象是知道,又不十分记得起来。 整个人如堕入破晓时分,似有一丝金光透入浓雾,但怎么也肴不清楚。 忍不住又吃一块糖,这一小盒子容量不大,可不经吃。 就在这个时候,片断记忆忽然浮现,我知道它是什么了,这种糖叫巧克力!因可可绝种而停止生产。 方中信,有一个人叫方中信,他是糖的主人。 我用手掩住嘴,方中信,我霍地站起来,是他把糖藏在那里,他死心不息要对我好,即使我来到另一个世界,他还设法照应我。 我都想起来了,是糖唤回记忆,不不不,不是,是纳尔逊,他暗中使了手脚,保留我的记忆,瞒过他的同伴,迫我出院,全人类只有他知道我保留着前世的记忆。 我恐慌,四肢冰冷,不知把这些非法的记忆收在什么地方才好,心突突的跳,半晌回过神来,才觉得心如针刺般痛。 纳尔逊说得对,这些记忆对我无益。 夫人也这么警告过我,是我苦苦哀求他们让我保留回忆。 我凄酸的想,不要后悔,千万不要懊恼,小心翼翼地看护这些珍贵的记忆。 我握紧双手,开头不晓得该怎么做,过了半晌,镇静下来,捧住巧克力糖深深嗅一下,收到抽屉里。 纳尔逊终于答允我的要求,或许出于同情,或许因为他父亲的缘故,他帮了我一个大忙。 我微笑,他同他爹一样活泼机智,父子同样是了不起的人物。 孩子们这时闯进来,“唏,终于找到了。”手上高高拎着铜币。 我连忙说:“了不起,让我看,你们要什么奖品?” 弟弟与妹妹对望一下,不约而同的说:“要妈妈有空常常这样同我们玩。” “一定一定。”我说。 他们欢呼,跳着出去。 我看着窗外,怔怔的落下泪来,心中尽是过去的人过去的事。 第25章 这个月亮不是那个月亮,这里的晚上没有月亮。 我一整夜伏在桌子上,直到太阳升起。 丈夫进来,看到我,意外的问:“这么早?”这种语调,已算难能可贵。 我勉强笑一笑,“失眠。” “要不要看医生?” “我没事。” “自己当心。”他已经仁至义尽,耸耸肩忙自己的事去了。 我吞一口苦水,再吞一口苦水。 第21章 回来了,终于回来了。 不止身体回来,记忆也回来。 纳尔逊本来已将我的胡思乱想完全洗净,使我成为一个正常健康的女子,我甚至比从前温柔驯服,有兴趣走到厨房去,连丈夫都觉得,如此配偶,不是不可以共度一辈子的。 家人都发觉我变好了。 刚刚在这个时候,因为一盒糖果,唤回从前的我。 我震惊地呆坐。 五十年就这么过去了,物是人非,在他们那里,我不知如何着手寻找母亲,现在回来,我又不知该如何重新适应。 不是每个人有机会经历这么痛苦的考验。 我伏在桌子上,每根神经抽得绷绷紧,痛苦得透不过气来。 然而经过这四十五天的旅程,我成熟了,我学会沉下气来,咬紧牙关死忍。 必须见一步走一步。 我出去问丈夫:“我能借用你的车?” “它是辆慢车。”丈夫笑。 “我只不过到母亲家去。” “小心驾驶,” “多谢关心。” 孩子们还在床上,我轻轻抚摸他们额上的接收器,不过似一粒血红的痣,但愿他们的思想永远不会被截收。 妹妹醒了,轻轻叫我。 我顺口叫一声爱梅,立刻怵然而惊,住口不语。 随即拍妹妹的手背,嘱她继续休息。 我出门去看母亲。 她在园子里休息,人造草坪如张绿油油的毯子,不知恁地,衬托得她更加寂寞。 “妈妈。”我走过去。 “你果然来了。”她有份惊喜。 我紧紧握住她的手,这才是爱梅呢。 “怎么会有空?我以为你只是说说。” “以后都会很空,我会时常来探望你。” 母亲十分意外,“你?” “该有一个转变,”我歉意的说:“想多陪你。” “进来坐,慢慢说。” 她的手也已经老了,手背上有黄斑,指甲上有直纹坑,一切部表明她是个老妇,皮肤亦在腕处打转。 我忍不住再叫她一声:“妈妈。” “你怎么了,”她笑,“出院以来,象换了个人似的。” “把这只胸针的故事告诉我。”我踏入正题。 “你都不爱听。” “我爱,请你告诉我。” 她听出我语气中之迫切,深觉奇怪。 “是一位阿姨送给我的。” “她叫什么名字,还记得吗?” 母亲点点头,“她碰巧也姓陆,叫陆宜,所以我把这个名字给你,纪念她。” “她在什么地方?” “一早去世了。” “谁告诉你的?” “她的丈夫方先生,” 我的心牵动,硬生生吞下热泪。 “对了,告诉我,是否就是这位方先生把你带大?” “不,不是方先生。”母亲叹口气。 我紧张来起,难道方中信背弃了诺言? “发生了什么?” 母亲笑,皱纹在额角上跳舞,“陈年旧事,提来作甚么?” “不,我要听。” “怕你烦得象以前那般怪叫起来。”她说:“我替你去做杯茶。” 我怎么会在这种要紧关头放松她,“妈妈,快说下去,方先生怎么样?” 她只得坐下来,“方中信先生不到三年就跟着去世。” 我失声,“好端端怎么会?”伤心欲绝。 “你脸部白了,”母亲惊异,“这是怎么一回事?” 我连忙别过头去,“那位方先生是个好人。” “好人也不见得活一百岁。” “他得了什么病?” “后来听监护人说,是癌症。” 我呆呆的靠在椅子上,不敢在母亲跟前露出蛛丝马迹,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苦如黄连。 “好人总是早逝,我是不折不扣的孤儿,失去父母之后又失去方叔,唉。” “后来谁做你监护人?” “是一位老律师。” “方先生没有亲人?”我想起他的妹妹。 “有一位姊妹。” “她怎么样了?” “咦,这些几十年前不相干的事,你知来作甚?” “妈妈,请别卖关子,快告诉我。” “她结了许多次婚,都没获得幸福,后来结束生意,移民外国,在异乡去世。” 我征怔的靠在安乐倚背上,听母亲说方家旧事。 三言两语就道尽他们的一生,仿佛乏善足陈,像小时候看漏了部精彩的电影,心焦地问旁人:后来怎么样?坏人有没有得到恶报?美女有没有嫁到英俊小生? 但那个在场的观众永远辞不达意,无法把剧情扼要地用言语演绎出来,急煞人。 因为我不在场,不得不请母亲转告我,偏偏她不是一个懂得说故事的人。 我佩服说故事说得好的人,生动、活泼、有来有去,人物栩栩如生,情节婉转动人…… 我叹口气。 母亲说下去,“那时我实在还小,记不清楚那许多。” 我疲倦而伤心的问:“亦没有影像留下来吧?” “没有,什么都没有,”母亲忽然说:“但有记忆,我心中永远怀念他们两夫妻。” 是的,记忆。 我已榨尽母亲的记忆,再与她多说也无用,这些年来,她重复又重复,不过是这些片断。 只听得她喃喃的说:“方太太对我那么好,连幼童都感觉到她大量的爱,以后一生中,没有人爱我多过方太太。” “妈妈,我也爱你。”我冲口而出。 抛微微一笑,不予置评。 “我从前粗心不懂得,妈妈,现在开始,我会好好的爱你。” 她诧异,“怎么忽然孝顺起来,倒有点肉麻兮兮的。” 我深深太息。 “你们年轻人事忙,疏忽亲情,也迫不得已。” “妈妈,你记得方太太的相貌吗?” “她长得好美。” “你那么小都记得?” 她肯定的点头,“再美没有了。” “象谁?” “象圣母马利亚。” “象不象某个身边的人?”我暗示她。 “怎么会,没有人如她那么端庄美丽。”她不以为然。 “象不象你?”我已说得很露骨。 “不象。” “象不象我?”我实在急了。 母亲笑出来,“你在为母的眼中,也算是美的了。” “不不不,方太太是不一样的。”母亲说。 “一点也不象?”我说。 “你那么毛躁……”她看着我。 母亲已把“方太太”神化了,在她心目中,方太太至圣至美至善,无人能及。 我不过是她粗心、慌忙、心不在焉的小女儿,她怎么会相信我即是方太太,方太太即是我。 方太太是她的信仰。 我握住母亲的手,怜惜的说:“以后我们要多在一起,我会常来探望你,妈妈,要不要我搬来同你住?” “同我住?”母亲愕然,双手乱摇,“不要开玩笑,咱们两代人,思想以及生活方式都大不相同,没有可能相处,万万不能同住。” 她拒绝我?我哑口无言。 满以为能够补偿她,谁知她已习惯一个人生活,自给自足,不再希冀在任何人身上获得照顾爱护,多么悲哀,我们迟早,都会彼环境训练得硬如铁、坚如钢。 我无话可说,太迟了。 “这两天你真是怪怪的,”母亲陪笑,“不是有什么不妥吧?” 我呆视窗外,“母亲,方先生的墓……” “在本市,我每年都去扫墓。” “我想去。” “同你有什么关系?刚出院,热辣辣的天气,日头一照中了暑怎么办好?” 她还是把墓址告诉我了。 我是即刻去的。 感觉上总以为他刚落葬,其实已有四十余年,墓木已拱。 青石板上全是青苔,墓碑字迹已经模糊。 我手籁籁的抖,蹲下去,伸手摸索。上面写着方中信字样,一九五五——一九八八。 旁边还有一行小字,慢着,是什么,我把脸趋向前去看,这一看之下,三魂不见了七魄,原来碑上刻着:宜,我永远爱你。 方知道我会找到这里,他知道我会看到这行字,他知道。 我额角顶着清凉的石碑,号陶大哭起来。 我是不得不回来,我是不得不走,我们是不得不拆散。 我今生今世,被汝善待过爱护过,于念已足。 我泪如雨下。 在这偏僻的墓地,也无人来理我,我躲在树荫底下,不知哭了多久,只觉得气促头昏,四肢无力,也不愿站起来走。世界虽大,仿佛没有我容身之地,没有方中信带领我,我不知何去何从。 跪在石板地上,直至膝头发麻,天色暗下来,我不得不定。 而且还不能把悲伤太露,以免被人知道我的秘密。 第22章 我蹒跚地回家。 妹妹在窗口张望,一见我,立刻奔出来,给我带来一丝光亮。 第二十六章 宁袖晚间回来跟我说御花园里的牡丹开得满园芬芳,我乍一想竟有好长时间没有出去一个人散心了,便心下计划着选一风和日丽的日子去御花园里看牡丹,怎么说也是群花之冠,定然不会让我失望。 我起得早早的,就是为了甩掉要跟着我的宫女,她死赖活赖非要跟着,还是我说了一句:出事儿我担着。人家一听二话不说,麻溜就没影儿了,我也只有苦笑,看来这句话在宫里还是挺有功效的。 我沿着甬道边上的小道儿一路走到御花园里,碰到不少太监宫女,大多是些彼此照过面的,宫里几乎人人都知道我是皇上面前的新宠,一路走来,虽见我一个人走,也没人敢来管我。反而都是忙不迭地上来请安,一个比一个勤快。 刚拐过一个弯儿,便看见一片牡丹花海,大多是些淡雅颜色,偶尔夹杂着几株鲜艳的,却一点儿也不刺眼,我可算领会了淡妆浓抹总相宜的感觉了,心里不禁也佩服起这花匠来了,竟能把这么不谐调的花色搭配得这么雅致。 我闻着花香,心情顿时好了起来,我刚做了个深呼吸,便看见一行人缓缓往这边走来,我定睛一看,倒是怀疑自己眼睛出了问题,那最前面走的袅袅婷婷的不就是纳兰容馥吗?她的容貌这么久倒也没什么变化,但是她怎么到宫里来了? 她肯定已经看到我了,我这么走开是不行了,只好站在原地等她过来。的5d90 纳兰容馥杏眼桃腮,虽然比柳月凝差的远,但也算是美女。见到我后眉毛一挑,手撑着腰走近了来,我心里奇怪起来,她难道腰间盘突出了吗?不应该呀,她才多大啊。 “夕蕊见过玉贵人、纳兰格格。”我请着安福下身去,却听得耳边传来刺耳的笑声。 “兰妹妹呀,她怎么还叫你格格呢啊?”纳兰容馥身边的玉贵人拿帕子掩着嘴笑道。 “我说是谁,原来是裕亲王府的夕蕊格格呀……”纳兰容馥回玉贵人一笑,沉默了半晌,才醒悟过来似的说。 我心里正奇怪不叫她纳兰格格叫什么,就听玉贵人吐出一句特惊人的话:“夕蕊格格,现如今这兰妹妹都有了龙种,怎么也得改口叫兰贵人了吧。” 她什么时候嫁给皇上了,竟然都怀孕了……我有点不知所措,愣了半天才又福下身去:“那是夕蕊冒犯了,夕蕊给兰贵人请安,兰贵人吉祥。” “玉姐姐,这十阿哥大婚快到了吧?”纳兰容馥不理会我,而是转头笑问玉贵人,仿佛没看见我一般。 “可不是吗,那十福晋可是个美人儿,俩人都是有福的。”玉贵人忙笑着回答。 “唔……我还以为这十福晋是另有他人呢,谁料,哈哈……真是笑掉人的大牙。”纳兰容馥别有深意地说,笑得更大声。 我蹲得腿都麻了,本欲忍着,原来我就惹不起她,更别提现在了。但听她这样明白刺骨地讽刺我,心里不知哪里来的一股子无名火,我“噌”地站直了身子,直视着她微笑道:“啊哟,那兰贵人可快别笑了,这大牙掉了,说话可是要漏风的。” “哈哈……”一个小丫头忍不住笑出了声,纳兰容馥回手一巴掌闪过去,嘴里骂道:“小娼妇,别以为暂得一时的宠幸就眼里没有了主子,别忘了自己的出身!” 所有宫女都“扑通”地趴在地上磕起头来,嘴里有的说:“主子息怒。”有的说:“主子当心动了胎气。”玉贵人也是面上忍笑忍得呈猪肝色,忙低了头儿。纳兰容馥只是气得脸色煞白,浑身发抖。 “听见没有,兰贵人提醒你呢,所有人都是打娘胎里出来的,别忘了娘的恩情。”我心知肚明她方才虽是对着那个小宫女骂的,但事实上却是说我,我心里总提醒自己忍,嘴里却又驳了出来。 我这话一出口,所有人都憋笑憋得直发抖,却没一个出声儿的,纳兰容馥想撒气也不知出在谁身上,两步走上来,满面寒霜问道:“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像兰贵人这样的聪明人,心里自是明白的。”我又一次脱口而出,心里暗悔,看来我这忍者神功练得还不到家啊。 “看来不给你些教训,你是不知道天有多高、地有多厚了!”纳兰容馥脸色涨红,一面说着,一面逼近我来,抡起胳膊,我眼见躲不过,便闭上了眼睛。心里只想着,真是的,早知道要动手我就不说了…… 脸上没反应,肩膀上却一硬,我被人揽开了。我惊讶地睁眼,却看见把我拽到一边的小九,左手揽过我的肩膀,右手抓着纳兰容馥扬在空中的手,一脸严峻地盯着纳兰,丝毫没有敬她是贵人的迹象,唉,真难为他替我出头了。 只听小九嬉皮笑脸道:“兰贵人,连我也不知这天有多高、地有多厚,是不是也得来些教训啊?哼哼,这是在宫里,传出去可不好。” 纳兰容馥脸色红白交替,眼神愤恨地死盯住我,小九见状松开右手,又把我往身后藏了藏一脸满不在乎地笑道:“到底是怎么样的,大家心里都明镜儿似的。如果真是夕蕊的过错,那我在这儿可替她向兰贵人赔不是了。”嘴里说着,身子仍是绷得直直的,一点儿道歉的意思都没有,那“如果”二字说得更是响亮。我心里奇怪起来,这小九是什么人,竟然对纳兰容馥这样说话…… 正想着,只听纳兰容馥冷笑道:“十四阿哥说什么便是什么,臣妾哪敢多言。”我只觉得汗毛都竖了起来,十四阿哥胤禵……莫、莫非就是那个未来将要叱咤风云的大将军王? 我眼风一瞥小九,不,应该是十四阿哥,只见他脸上全是满不在乎,身侧的手却握成了拳头。纳兰容馥这话里明显是说十四阿哥仗势欺人,我能看得出,十四阿哥脸上虽不在意,但是眼神却是冰冷,似乎是很生气了,倘再闹出什么乱子,我倒罢了,可是拖累了他,叫我怎么过的去…… 心里想着便不假思索地握住他握成拳头的左手,十四阿哥背脊一僵,拳头紧了紧便松开了,我松口气,他还是明白了。 我还未来得及抽开手,便被他一个反手握住,手心里暖暖的,我脸上一烧,怎么这小子小小年纪竟学人家占女孩儿便宜……忙使劲儿抽了两下,却怎么也抽不出来,多亏袖口宽大,纳兰容馥才没看见,要么她又有得文章做了。 只听十四阿哥笑了起来:“今儿这事儿兰贵人也知道传出去的后果,我也不必多说。兰贵人这样的聪明人,自是不会做损人不利己的事情。如若兰贵人没什么事,我找夕蕊还有事儿,可要先行告退了。”他故意加重了“聪明人”三个字,说得纳兰容馥脸色铁青。 十四阿哥迈出一步,盯着早已吓呆了的玉贵人和跪着的一片已经害怕的不敢吱声的宫女们微笑道:“你们都知道怎么做,嗯?” 那群奴才忙忙磕头道:“奴才们什么都没看见。”玉贵人也是被他盯得低下了头。 十四又笑笑拉着我便走,我害怕两人距离大了,被别人看到我们相握的,不,准确是被十四拉着的手,便匆忙跟上,但是不用回头也能想象出纳兰容馥七窍生烟的模样,心里突然爽快了不少。 走得远了,我估摸着周围没人,便站住了。十四一脸奇怪地回头望着我,我瞟瞟被握着的手,也望着他道:“方才可多谢十四爷替夕蕊解围,现在没事儿了,可以松开手了么?”心里兀自想着被他骗了这么久,这帐我可要好好算算。 十四一笑走近我问道:“要是我没记错,可是你自己先来拉我的,怎么,你想拉就拉,想松就松吗?” 我张张嘴,却不知道如何辩解才好,确实是我先去拉他的,顿时有点理亏,一时语塞,不知说什么,便脱口道:“那、那我后悔了不行吗。” 十四笑得更深了点,语气都带着笑:“那我可不管,我不后悔就行啦。再不走,你跟我拉拉扯扯的让人看见,你可要来解释。”我咬咬牙,你、你够狠,只好任由他拉着手走,唉,冲动是魔鬼啊,早知如此,何必去赏花。 第二十七章 “小丫头,刚才没打着你吧。”我正满脑子地想着如何让他难堪,十四阿哥突然笑着问。 “小兄弟,说话是要负责任的,你知道我多大就叫我小丫头啊!”想了半天结果都是他太聪明了,一眼就瞧出我的把戏了。心里正自烦恼,恰巧听他问话,便没好气地随口答道。 “哈哈……”十四站住脚步,大笑出来:“小丫头,小兄弟,倒还真是……” “啊,不好意思,方才夕蕊失礼了。”我这才反应过来自己说了什么,吓得忙着说,不料却打断了他的话。 “还是这样好,太拘谨了反而没意思。”十四阿哥笑道。 我见他这样随和,更是衬了我的意。便忙问道:“那你能告诉我你为什么骗我说你叫小九吗?”肯定不会是乱起的吧,那为什么不叫小五小六?这我可很好奇呢。 “你还真是不见外!”十四阿哥又笑了笑,一面说道:“我诞日是元月初九,我当时也没多想,就瞎说了个小九。” “唔……”我点点头,又问道:“那你干吗骗我?” “我没骗你啊,我一向只骗笨人。”十四阿哥一脸无辜地笑着说。 “谁说没骗,明明骗了。”铁证如山,竟然还赖。但我一说出口就觉得不对,啊,他说他一向只骗笨人,说没骗我,是说我不是笨人,那我岂不是还在这儿闹着要当笨人啊……这小孩子太聪明,一不小心就着了他的道儿,唉,我一世英名,竟毁他手上了。 “小丫头,你到底多大,看看我是不是该叫你小丫头。”十四阿哥才不理会我一个人的自怨自艾,只是笑着问。 “你……我是十二月一日的,我可是二十六年的,肯定比你大。”我把这个身子的生日说了出来,看十四这个小身板儿,顶多是二十七年的。一面说着,一面小心翼翼地往外抽手,想趁他不备把手解放出来,否则大夏天的牵着个手怪热的。 老十他说错了,只有他才会来牵我的手而不被甩来。 十四阿哥果然精得很,他一加劲儿又握住了我的手,脸上却一点儿颜色都没变,果然是个大将军的料…… “嗯……是大。”十四沉吟道,半晌又笑道“不过我还是叫你小丫头。” 算了,我没辙了,爱叫啥叫啥吧……窗外雨声霫霫,老十那里却喜气洋洋,今儿是他的大日子,润云进门。我懒懒地趴在桌上,整个人都无精打采的,我一直避讳去想关于感情的事,以至于自己至今仍不知道对老十是什么感情,只好先坚持我的茅坑占有论了。 打开窗子,雨水噼噼啪啪地被风吹进来,湿了我的眼,怎么那么像送我来清朝的那场雨?下意识地就打开门走到院子里去了,雨不是很大,却足以打湿我的衣服,雨水顺着一绺绺头发滑进脖子,冰凉一片。我也不知道怎么想的,竟觉得淋雨淋得好爽快,这么久在宫里的不爽似乎都随着雨水流走了…… “格格!!!”突然一声凄厉的叫声,吓得我险些趴在地上。 回过头去,穿过雨雾,却看见宁袖脸色煞白地举着伞冲过来:“格格!您这是做什么!”她都快哭了,一面拿着手绢儿给我拭脸上的水,一面絮絮叨叨地说道:“倘若淋病了怎么办?格格您倒是爱惜爱惜您的身体呀!您又不是铁打的,怎么经得起这雨水……” “我?啊,哈哈,我赏雨呢。”我冲她一咧嘴解释道。 “赏雨也没这么个赏法啊……扑哧……”宁袖嗔道,自己回想我的话,也是笑出了声音。 我回了屋子,换上了干的衣物,手里抱着宁袖给我暖身子的参汤,看着宁袖去收拾那些湿脏衣服,心里却在苦笑,恐怕只有我自己知道,方才我淋着雨,多么希望突然一个霹雷把我劈回现代去…… 晚上临睡,突然想起老十新房里不知是一幅什么光景,想着自觉无聊,想这些事不关己的事情做什么…… “格格,听说皇上要去五台山了,我听微儿说有要您扈从的意思呢。”早晨,宁袖一面给我结辫子一面说。 “真的?”这可是正大光明的出宫啊,我心里顿觉开朗起来。 “嗯。微儿说,十之八九了。”宁袖点头道。 “那可太好了,我待会儿去荣妃娘娘那里请安再煽乎煽乎,把你也带上。免得你不见我,老惦记着,相思成疾了。”我笑着捏了一把宁袖的脸打趣道。 “格格!”宁袖脸都红了,一跺脚道:“您这辫子,我可不管了。”的7380ad8a6732 “那我也不管了,就这样披头散发地出去,吓死了人你去收尸。”我故作认真的说,因为知道有机会出宫,玩笑话也多了起来。 “格格您就欺负我!”宁袖又跺跺脚,满面笑意地站了半晌,又自行过来给我梳头。 和宁袖打打闹闹了许久才梳洗完,我便去给荣妃请安。走近了正殿却看见安嘉恰掀了门帘从里面出来,我本想叫住她和她说说话儿,怎么说也是许久没见了。但她却似有急事儿似的对我点点头儿便走了,心里想想,她和荣妃没什么关系,这一来定是有事儿,哪有功夫陪我闲聊。 想着便进了屋子,走近了请安道:“夕蕊给荣妃娘娘请安,荣妃娘娘吉祥。” “蕊儿,你来了啊,正要打发人去请你呢,这来的倒巧。”荣妃温言笑道。 我心里想着八成是要说扈从的事,便高兴起来,乖乖地垂首听着。 “赶明儿收拾收拾便回府里住一段子吧,福晋、王爷都怪惦记的,我也不能死扣着不放呀,不是?”荣妃一开口,我身上便凉了半截,让我回府里住,这俨然是不能去五台山了,但我素来知道微儿是个谨慎的丫头,决不会信口开河,怎么这皇帝又临时变卦了呢…… 第二十八章 “嘘……”小觉伸出一只手指头,放在嘴边小声道:“小夕姐姐,你别跺脚啊,蛐蛐儿都要吓跑了!” 天哪!我冤呐,我不过是走路走得声儿大了点嘛……这怎么能说是跺脚呢。 我看着眼前弯着腰翻草丛的小男孩儿,顿觉时光飞逝,直如白驹过隙,还都没来得及回味过去的日子,竟然就已经在府里过了又两年,我已是十四岁了。很奇怪,我和老十这两年间才见了不超过十次的面,却是和十四阿哥又熟悉了许多。 府里的人是嫁得嫁,走得走,我所熟悉的三格格、四格格都嫁了人,一大批丫鬟也送出去去配了人,换上了新的面孔,我却还在这里留着,蓦然记起哪里听来的一句话,该留得走了,不该留得却留下来了…… 老十很疼润云,但我不知道为什么看见老十呵护润云,总是觉得心酸,脑子里就不自觉地出现曾经老十呵护我的样子。可是润云却一直没有为老十生上个一儿半女的,连康熙都急了,逼着老十纳了个妾,是郭络罗氏。我和她有过一面之缘,长得很古典,不美却有气质。 一动手腕,那串水瑈珠不动声响地滑出了袖口,依然耀眼。心里又回想起来,那次若不是我躲开了,我真不知道该如何自处…… “润云,你身子弱,怎么没穿那件白狐裘?”老十对润云说,一面揽住她的肩膀给她取暖。 “我不冷……”润云低下了头,小声说道。 不知为何,我却听不下去了,本欲去打招呼的,可是鬼使神差,我只是悄悄地抽身走了。那是我继三十八年回府后第一次去宫里给荣妃请安。 “润云,当心台阶,若是摔了身子,怎么是好?”老十扶着润云走过御花园里带台阶的小亭子时,笑着说。 “不碍事,我走得来的。”润云只是微微一笑。 我还是落在后面,不敢走近去,莫名其妙地赌气走了,连身边的十四都没拉住我。那是三十九年康熙巡幸塞外之前的一次进宫请安…… “小夕姐姐?你怎么啦?”突然衣角被人拽了拽,我一愣,才回过神儿来。 “没怎么,小觉,抓到蛐蛐儿了吗?”我揉揉鼻子,笑问道。 小觉是二福晋他他拉氏的二儿子,7岁半了,因为福晋疼惜他,便把他接到身边来住。不知道我是不是异常有小孩儿缘,小觉竟和当初的端儿一样,也和我极要好。不过,这点上,小觉明显比端儿聪明多了,他既讨了福晋的欢心,又是跟我要好。 这样一来,也没有人能编排我的不是了。二福晋都曾笑称说小觉这孩子不知怎么地,就是跟我好,竟然比跟他奶娘还亲……我郁闷…… “嗯,翠绿的呢,一会儿给额娘看了又要说我顽皮了,小夕姐姐你先帮我收着,等十四哥哥来了我可要给他看看呢!”小觉咧着嘴就把那活蹦乱跳的东西往我手里塞,倒是把我吓了一跳。 “喂,喂,你先装个笼子好不好啊!”我一面跳开,一面叫。 “小夕姐姐胆小鬼!小夕姐姐胆小鬼!”小觉笑着追了上来,嘴里还笑着说。 “切,胆小鬼就胆小鬼,我才不怕呢……啊!”我回头笑着说,突然一声尖叫,因为我跑的正欢着呢,突然一头撞在一个人怀里,脚下一打滑,整个人向后仰了出去,被我撞的人飞快地抓住我的胳膊才站住。站稳后,我拍拍心口,要这样摔下去,看来就要跟我的梦想——当个聪明人,彻底说拜拜了。 “谢谢……”我站定了才抬眼看向拉我的人,竟然是十四阿哥,他似笑非笑地看着我,倒把我弄不好意思了。不过跑着跑着撞人家怀里去了,还真是够丢人…… “十四哥哥!”正自尴尬,小觉这乖孩子却一下子跑到十四身边把十四拽走了:“我抓了新蛐蛐儿,可大可绿了呢,十四哥哥给它起个名字吧!” “是吗?小觉可真厉害。”十四阿哥听了敷衍了两句,走过去瞥了一眼,笑道:“唔,小觉,你小夕姐姐漂不漂亮?” 我和小觉都愣了,十四怎么拐话题拐的这么偏,不过我还真害怕小觉来一句“丑死啦”……小觉愣了半晌才怔怔答道:“嗯?啊,漂亮啊……”这好孩子,回去一定亲他一口。虽然不知道十四葫芦里买的什么药,但我还是美得直往上飘。 “那这只蛐蛐儿漂不漂亮?”十四接着笑问。 “漂亮。”小觉忙着说。 “那好吧,这只蛐蛐儿就叫小夕了。”十四阿哥一句话就让我飘不起来了,又耍我…… 这样一来,我也不好不同意,小觉也不好反对,我只好同意替小觉暂养了只和我同名的蛐蛐儿,我可还真是委屈。 “小夕快点儿啊!打败了十四哥哥的神武大将军王!”听着小觉蹲着给他的“小夕”加油,我哭笑不得,在我听来,就跟我和十四在厮杀一样。 一下午就这么斗着蛐蛐儿过去了,因为十四阿哥来府里都是有事儿和王爷商量,我和小觉也没多留他多玩便跟他别过,十四临走了,还笑着说道:“小觉,别忘了好好儿的喂小夕啊!” 可是这话我怎么听得这么别扭…… 打开窗子,听着廊上挂着的蛐蛐儿的叫声,我的心里却异常地安静了下来,我托着下巴打量着小蛐蛐儿,唉,算了,打量着小夕,竟发觉这小东西有灵性似的不叫了,眼珠儿也乌溜溜地直瞪着我。 想着它的名字,心里突然觉得奇怪起来,为什么和十四阿哥在一起,我总处于下风,而和十阿哥在一起,我却总是上风呢?我想,或许是因为老十他更加包容我吧…… “小姐,侧福晋请您过去用膳呢。”宁袖从外面进来笑道。 “唔,知道了。”我点点头,收拾收拾便去了姑姑那里。 姑姑屋子前的暖阁里摆着三盆君子兰,所以往往都是不用熏香就已是满室香气。我信步走过去,便笑道:“姑姑,我来了。”姑姑早已免了我的礼节,说是那样不像一家子,倒生分了,我也是乐得不蹲来蹲去,就依了。 “蕊儿来了呀,快来这里坐着,喝碗百合莲子羹解解暑。”姑姑一听见我的声音就从躺椅上坐了起来,使丫鬟去给我端百合莲子羹。 “姑姑,蕊儿哪儿有那么娇嫩,才不过是五月。”我笑着走近坐在脚踏上,心里却万分感谢呼雅尔氏给了我我童年残缺的母爱,心里也下定决心用心去体会这份爱。 “那可不行,你如今虽是大姑娘了,身子可还没长开呢,若中了暑可怎么好?”姑姑说着话,伸手把我耳边的杂发捋到耳后,微笑着说。 “姑姑又挂心了……”我也笑着说,心里面满满是甜意。 “好了,用膳吧,若是凉了又要重做,怪麻烦的。”姑姑又拍拍我手,笑着拉着我走近饭桌用饭。 虽然不是很丰盛,但我只觉得吃得每一口饭都是香甜的,脸上不自觉地就笑了起来。和姑姑处了这么久,仍然是想到自己的身世还会想哭,我猜,除了有个老十那样的朋友,这恐怕是我在清朝最大的收获吧。 第二十九章 早起,才梳洗毕,就听见院子里宁袖和人说话的声音,忽大忽小地,听也不是,不听也不是。我便随口就问了句:“谁呀?” “小姐,是福晋屋里的藤萝来了。”宁袖一面笑着回话,一面挽着藤萝的胳膊进了来。 这藤萝这两年来因为被分配照顾小觉而和我熟悉的多了,渐渐地来我院儿也勤了起来,常开玩笑说要回了福晋来我屋子伺候我呢。记得原先儿还怕我怕的什么似的。 “小姐,不知怎么地,福晋急着叫您,也不知是什么事儿。”藤萝一见我就迎了上来。 “叫我?该不会是又进宫吧?”我笑道,一面随着藤萝走过丁香花荫出了院儿,心里也没怎么在意。 进了福晋的院子就见门上的丫头给我使眼色,脸色着急得很,示意我快进屋子。我心里便咯噔一声,看来不是什么好事儿啊…… “怎么还不来?娟子呢?快去催!”刚迈进门槛,就听见福晋在里面厉声道。 娟子慌里慌张地跑出来,险些与我装个满怀,一见我便小声道:“小姐,您快过去吧,福晋气急啦!越发拿我们奴才出气了。” 一面转身高声道:“回福晋的话,夕蕊小姐来了。” 我见这光景,心里越是没底儿,这是怎么了,我没觉得我最近做什么大事啊…… 心里忐忑地进了内阁,只见丫鬟们都垂头屏息立在两侧,福晋面色铁青地坐在上座,小觉却站在她面前。 “夕蕊给福晋请安,福晋吉祥。”我心里突突地走过去请安。一瞥过去,却看见小觉给我吐舌头,一脸闯了祸的表情,让我顿时更是没底儿,可也只得硬着头皮请安。 “吉祥倒是好了,只是不知道这孙儿从哪里学来些不成体统的话儿来气我!”福晋冷冰冰地说。我还不知道是什么事儿,便低头站着,屏息听福晋说着。 “小觉,你把方才念的再念一遍!”福晋瞪了小觉一眼,厉声道。 小觉唬得一哆嗦,看了我一眼,才畏畏缩缩地说道:“唧唧复唧唧,木兰斗蛐蛐,不闻蛐蛐叫,只见木兰跳……”众丫鬟都是想笑不敢笑,越发地低了头儿。 这一听,我才明白,我说福晋怎么生气呢,原来是我教给小觉的打油诗让她给听见了…… “跟谁学的!”福晋依然厉声说,更是瞪着小觉。 小觉只是给吓得往后退了一步,嘟嘟囔囔并不说话,只是拿眼瞥我。我见也瞒不过,便站出来应道:“回福晋的话,是夕蕊教的。” “哼!”福晋冷哼一声道:“也是个大家子里养的,竟不知把哪里的歪门邪道带了来,到底是个没爹妈的,把小孩子也给带坏了!” 我一听见,心里噌得火就上来了。你说我什么都行,就不许你说我父母的事。 “那算什么,这些个歪门邪道我还多着呢!”福晋院子里和我要好的丫鬟都给我使眼色让我跪下求求,我只做看不见,冷笑道。 “好个不服管的!”福晋也是怒了,一下子从椅子上起了来。 “祖母息怒!饶了小夕姐姐!”小觉似乎也觉得事态严重了,立时跪了下去,哭了起来。 登时满屋子的丫鬟都跪了下来,替我求情,我也是觉得自己闹得过了,更何况这么多人都替我求情,我再不领情也过不去。 “福晋大人大量,饶了夕蕊这不知好歹的吧。”我也忙跪了下来。 “好!好!满屋子的人都给你骗了过去,嗯?你倒是够能耐的啊!”福晋仍是气得直发抖,嘴里兀自说着,看来这看不惯一个人,什么事儿都能拿来说。 我垂着头跪着,不知如何化解。一屋子的人也都屏息敛容地跪着,小觉更是没见过这架势,早已哭在他奶娘怀里了,憋着不敢出声儿,眼睛红红的。福晋扶着桌几,也是不说话。谁也不知道她心里怎么想的,登时屋子里掉一根针都听得清。 “额娘仔细别气坏了身子!”夹着声音,喜塔腊氏进了屋子,一面给我使个眼色要我退开。 “韵儿,你来得正好儿,这屋子里这些个丫头们年龄大了,眼里头越发没了主子。倒成了我是个恶人,赶明儿都去配了人,省得见得我心烦!”福晋见了喜塔腊氏便气急道。这话一说,我便心知喜塔腊氏这一说,倒是给了福晋一个台阶下来,看来,福晋还是不肯为难我。 “额娘哪里知道,这屋里的丫头们哪个不念着您的好儿,都是舍不得走,要不也不会熬得这么大年龄了。她们如今虽是替夕妹妹求情,却实是怕气坏了您的身子。”喜塔腊氏笑答,一面替福晋理了理暖炕上的软纱靠枕,扶了福晋往暖炕上坐着去。 “额娘素来最是吃斋念佛的,哪里来的恶人之说,额娘可真会说笑!”见福晋脸上怒容稍去,喜塔腊氏坐在福晋下首笑道,一面给我使颜色让我赶紧溜出去。 我心里暗暗感激喜塔腊氏,悄悄儿地退了出来,一面感慨怎么同样是这个年龄段儿,人家怎么就比我强这么多啊…… 大概是让喜塔腊氏安抚好了,福晋也没再找我麻烦,只是福晋屋里的丫鬟偷偷儿地告诉我说把小觉给二福晋送了去。我也知道,福晋是说什么都不会小觉再跟我玩儿了,猛然记起廊上还吊着小觉的蛐蛐儿,走近了去,发了半晌的呆,说道:“你的哥哥走啦!” “这不还有个哥哥呢吗?”十四阿哥从身后接了话,笑着走到我对面,一面斗蛐蛐儿,一面笑道:“我的小夕没让饿着吧,我看怎么瘦了?” “什么时候成你的啦,明明是小觉的小夕!再说你看它胖得都跳不动了,哪儿来的瘦了?”我白了他一眼道。 “你这是叫谁呢?你还是蛐蛐儿?”十四笑嘻嘻地打趣我。 “没劲儿,一点都不好笑。”我懒洋洋地回了屋子,小觉也走了,今后我在这府里和谁玩啊。 “你是怎么了,跟摊烂泥似的?”十四也跟进了屋子,笑问道。 “你这是什么比喻?人家女孩子都比作花儿啊玉儿啊的,到我怎么就成烂泥了!唉,小觉都走了,我又该无聊了。”我一面喊冤,一面懒懒地趴在了桌上。 “要不说你不一样呢!”十四阿哥仍然笑嘻嘻地说,走近了我的桌子,手撑着桌子笑道:“我要和八哥十哥他们去趟山东,本是来跟小觉说一声儿的,今儿个才知道竟给送走了。” “那我还是和大家一样好了……”我懒懒地答。 十四阿哥见我无精打采的,总是一幅爱理不理的样子,说了会子宫里的趣事儿便径自走了,他聪明得很,自是不会做自讨没趣的事儿。 我独自又看了会子书,只觉得无聊的要发霉了,可时说什么我也不敢出去闲溜达,若没碰见福晋还好,若要是遇见了,就叫做自找苦吃了。 突然院子里听见喜塔腊氏的丫头小茴来请我,说是四福晋找我过去说会儿话,我也正是郁闷好久未见喜塔腊氏了,可巧儿她来了,我却又闯祸了。她既然能来找我,说明这事儿必然是已经办妥了。想着一下子兴头上来,便收拾了去了。 一进屋子,就看见喜塔腊氏笑着迎了出来,她穿着墨青色的绸裙,系着云绢腰带,头上绾着松松的髻儿,斜斜地插着一直碧玉钗子,整个人儿已是长得开了,越发有魅力了。 “小夕,你可算是来了。”她微笑着说:“这么久,我还担心你是不是困在福晋那里了。” “四嫂,今儿个可多亏了你,否则现在就得您来找我了。”我笑着和她走进内阁里,坐在竹凉席上。 “哦?这又是为何?”喜塔腊氏笑问。 “我被打得动弹不得,难道您不来给我上药?”我眨了眨眼睛,笑着说。 “你个丫头,可别再好了伤疤忘了痛。我前儿还说这一段儿你没弄什么事儿让福晋生气,也就怪了,谁料到,果真的,今儿可不就有事了。”喜塔腊氏拧了拧我的脸,笑道。 “唔,合着四嫂您一直盼着我惹事儿呢啊?”我作大悟状点着头儿正色说。 “唉,罢了。我这好心不得好报,以后可别来找我了。”喜塔腊氏跟我处得久了,也是爱开起玩笑了,也是乜斜着我,一脸叹惋。 “好嫂子,别逗我了。说真的,前不久我听福晋说你有身孕了?”我笑着挽住她的胳膊,问起我一直上心的事儿。喜塔腊氏身子有先天的弱,所以结婚这么久,一直没有怀上孩子,导致四哥那么疼她的,都纳了两个侧福晋,几个妾了。 如今她好不容易怀上的孩子,却又听说她生孩子有风险,但是她怎么都不肯放弃孩子。以至于我一直想劝她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是,如今好容易求来一个。”喜塔腊氏一听,脸上顿时涌上温存,浅笑着说。 “四嫂,此话我不知当说不当说……”我见了她这番光景,心里更是不是滋味,我们俩虽投缘,但毕竟我们时隔三百年,就光这代沟都隔了多少了。我不知我这思想她能不能接受,说起来更是犹豫。 “那便别说了罢。”喜塔腊氏这样聪颖的女子,早已是知道了我要说的内容,面色淡淡地止住我的话。 “四嫂……”我刚出声儿,便见喜塔腊氏一把握住我的手,笑道:“妹妹,你不知道,我今生遇到你四哥是何其幸运,他虽没说,但是他疼我怜我,我如何能不知道呢?如今,他既便要了千千万万的侍妾,众人皆说他了无情意,可是只有我心里是明白的,他心里头只有我一个。妹妹,一个屋檐下,可以有许多女人,可是在心里,却只能有一个。你是个好姑娘,将来定会有这么个人把你放在心上,你便可明白我这番心事了。现如今,我好容易能为他生孩子,为此我甘愿陪上我的命……” 喜塔腊氏说着,泪已是流了下来,我却听的汗颜,我总说这古代男子娶得三妻四妾,都是薄情寡意的人,谁料却还有这样的真情。 喜塔腊氏一向给我以有主见的女强人的印象,我见她这样泪雨缠绵,她心中定是不愿人看见,便寻思着先走了,待她心情好了,再来说话儿。便拿绢子替她擦了擦眼泪,笑道:“四嫂……算了,我也没得说了,你要怜惜自己的身体,若为了这事儿累得身体了,恐怕四哥也不会高兴。” 喜塔腊氏还欲说话,皱眉一思虑,还是没说,便是丫鬟送了我出来。 回了院子里,脑子里满是喜塔腊氏的话,不知为何,却那样触动我,蹙眉想了许久直到宁袖来伺候歇息才睡了。 小觉虽走了,但喜塔腊氏来府里短住的一段时间,我日日过去闲叙,两个人自从那日里说的那番话,似乎是更加亲近了,喜塔腊氏更是时不时地跟我讲起她和四哥的事,我听了,心中竟是十分羡慕。一段日子倒也过得快乐平淡。殊不知,前脚刚把喜塔腊氏送走,后脚就迎上来了个大事儿。 第三十章 睡到将近三更时分,只听外面突然一片嘈杂,感觉到处闹哄哄的,我睡的迷迷糊糊的,只听宁袖睡觉的外阁响了响,被吵醒了随口问了句:“宁袖,怎么了?” “小姐,怕是出什么事儿了。”宁袖忙从外阁起来,掌了灯,惊恐地拿了衣服披上:“要么我去看看到底怎么了,小姐您千万别乱走,刚才好像听见有人喊什么‘刺客’。却也不大真切,小姐您也别急。”她说着,脸色已然是煞白。 我仍处于半昏睡状态,嗯啊地应了,便准备倒头再睡。宁袖拉开门那一霎那,一阵凉风吹进屋子,我打了个冷战,脑子一下子清楚了,刺客?!不是说康熙是盛世吗?哪来的刺客? 想清楚了,便立马提高了警惕,跳下了床。只是死盯着门,一面摸索着可以防身的器具。 半晌只听得窗外闹声由大变小,又忽而变大,我这里是一点儿事都没有,顿时觉得自己是杞人忧天,这刺客既然来了,想必也是摸清楚了各人的身份,又怎么会来找我呢? 正披了衣准备出院儿看看,只听窗户突然一响,一个黑影罩过来,我还没来得及出声,一把明晃晃的剑已经稳稳地抵在我的喉咙处,再近一寸我便没命了,我差点儿就尖叫了,吞了口口水,强压住双腿想软倒的欲望。 一阵寒气自剑尖传过来,我背脊上却已是冷汗涔涔,身子更是一动不敢动,“别叫,否则别怪我刀剑不长眼睛!”冷冷的声音,更让我如同置身冰窖。借着光我稳了稳心神儿抬眼望去,是个蒙面人,一双漆黑深暗的眸子一转不转地盯着我,个子也比我大得多……看来,眼下只有智取了…… “你想要什么?”我用我自己都没想到的平静语调淡淡问,心中早已是怕的恨不能叫妈妈了。蒙面人听了明显一怔,但眼神仍是深深暗暗,看不出一丝意味。 “给我找个藏身所。”他说着剑一收,一伸手扣住我手腕将我拉入他身边,虽然明白这是挟持我的举动,我却莫名地有些局促。 我被他控制着一步一步挪向内阁,经过门槛的时候,我佯作被门槛绊了,直直摔了出去,蒙面人几乎不假思索地伸手去拉我,我连忙一回身扶住门框,用后手肘朝他的胸口顶了过去,趁他去防我手肘的功夫脱了身。 我张慌失措地奔向门边上,正欲开门,只听的身后一声闷哼,然后是落剑的清脆响声,我回过头去,差点没跳起三米来,刚才还气势汹汹的蒙面人如今却靠着墙壁滑坐在地上,面色惨白,双眼紧闭。按着肩的手上殷红一片,原来他早就受伤了,我就说他不应该连我的偷袭都防不过啊。 “快!这边!”院子里响起了德管家的声音,一阵杂乱无章的脚步声过后,窗户被灯笼映得透明了起来,而我却只能愣怔地立在门边上盯着蒙面人,他此时也早已睁开了眼睛,默默地与我对视,我看不出他眼里是愤怒还是冷漠,只觉得很怕。 他应该年纪不大,但是不知为什么,他眼中含有太多的东西,让我迷惑,我突然有些懊悔自己弄裂了他的伤口。 听着窗外渐近的脚步声,我一咬牙,心里做了一个大决定。想着便大步走向蒙面人。 他见状浑身都紧了起来,见我走近,几乎毫不犹豫地伸手去握地上的剑,可是他的眉毛很快就皱了起来,我连忙站住,别是人家是个刚烈少年,宁为玉碎不为瓦全,那我可就弄巧成拙了。 可是显然我太低估他受的伤了,他现在是连自杀的力气都没有了,剑还没抓住,他又赶紧按住了肩膀,血倏倏地往外冒,浸进他的黑衣,黑色更是黑的妖冶。我不禁慌了起来,可别失血过多而死啊。 “你、你没事儿吧!” “……” 我又走近了一步,他往后一仰,防范地注视着我。 “想要活命,就听我的,我现在扯一嗓子,你就没命了,还用另想他法害你吗?” “……”他仍然不说话,眼睛死瞪着我,看来是连白我一眼都懒得做了。 “嘘,他们来了,你只要按我说的做就对了。” “……” “你别误会,我只是对你刚才没有杀我回报你罢了。” “小姐,小姐。”宁袖轻轻拍打着门,低声叫:“您醒了吗?德总管来各房查刺客。” “嗯,请吧。”我掩掩被角,又遮紧了幔帐,佯作迷迷糊糊地说。 “冒犯姑娘了。”德总管一进屋便慌忙低下头去,一干家丁更是头快塞进自己的胸膛了。毕竟擅入小姐绣房在这个年代是很罕见的,更何况小姐都放下幔帐睡觉了。 “德总管呀,什么刺客?要紧吗,您可要搜仔细了。”我紧声说,表现出一幅“我好怕”的态度。 “唔、唔,只是些小毛贼罢了,倒是惊扰姑娘了,快!保护蕊姑娘。”德总管简短地应付了,便美其名曰“保护”地指挥众家丁到我屋子里面开搜。 看着几个在我屋子里面翻箱倒柜的家丁,我忍不住苦笑,就算借他们十个脑子他们也猜不到他们嘴里的小毛贼此刻正屏息躺在我身边,和我同床共衾呢。退一步想,就算我站出来大声说此刻刺客就在我床上,恐怕人家也不信。 为了不碰到他,我一直绷着身子,人家那么保守的人,别我一碰到他就要抹脖子自尽。但是在一张单人床上,两个人平躺着,难免有些触碰,我明显感觉他也绷着身子。 “有吗?” “回总管,没有。”片刻过后,几个家丁都回到德总管身边汇报。 德总管没有答话,只是踱了几步,突然快步走近刚才蒙面人坐倒的地方,我的心一下提到了嗓子眼,不是留下了什么吧……啊!血迹! “宁袖!”我咬咬牙叫出声儿来。 “啊?奴婢在!”宁袖一直一脸慌张地站在德总管身后,听我叫唤,忙站出来应道。 “我刚才下床找痰盂儿的时候,不慎让烛台扎了手,喏,开了个口子,你一会儿去姑姑那里给我讨点儿膏药来。也别太多了,口子也不是很大,就是血流得多。”我说完便把手指头塞到嘴里狠狠一大口下去,血立刻就流了出来,我又挤出一些血来便拿出幔帐。都说十指连心,果然不错,我倒抽口凉气,今儿我这是怎么了,中邪了吗? “哦?那姑娘可不能大意了,这些事儿倒都是凑一块儿了。”德总管皮笑肉不笑,但是即便他有怀疑,他眼下也没有什么证据证明我窝藏刺客。我知道他这个人是不拿准儿决不下手的人,但一下手又狠又辣。 “小姐,那您别乱动,我去侧福晋那儿讨点儿玉露散来,马上回来。”宁袖看见我血淋林的手指头,顿时吓得六神无主了,要是她知道是我自己咬的,恐怕就真的得血雨腥风了。 “德总管您可要搜仔细了,我们的安全全倚仗着您呢。”我龇牙咧嘴地说,多亏隔着帐帘,脸上也不必做出漠不关心的样子。疼呀,唉,我这是造什么孽啊。 “蒙幸姑娘抬爱了,我们这便去外面院子找找。”德总管挥了挥手,招呼众人都退了出去,自己跟在最后,走到门口突然回头阴阳怪气道:“姑娘自己可也要小心呐。” 说着一群人朝着姑姑前院走过去,宁袖也跟着出去讨药去了,我凝神细听确定他们走远了,才赶忙坐起来,回过头去,却发现蒙面人不转一瞬地看着我,眼神复杂的让我猜不透,漆黑的犹如吞噬灵魂的漩涡。 “你先藏在我这儿,等风波静了再走也不迟。你也看见了,德总管已经在怀疑我了。”我轻咳一声,转了头去低低说。 “你的手……”他突然开口了,还是冷冷的音调,按理说这应该是关切的话吧,是不是耍帅耍惯了他…… “不打紧,谁没有个磕磕绊绊的。”我从床上起来,坐到桌边上,盘算宁袖回来怎么和她说这件事,才能不让她过分惊讶。 第三十一章 正如我所猜的,宁袖回来后,我十分婉转地告诉她这件事后,她哭了一个晚上,声泪俱下地指责我怎么能这么不爱护自己,蒙面人几次都被她哭的想走,可是我既然要做好人,干脆做到底算了,我怎么也不能眼睁睁看着他出去送死,好说歹说才留住了他,我怎么感觉我非要做好人,人家还不领情呢。 一晚上王府里恐怕没有一个人安安稳稳睡了觉,他们忙得焦头烂额找刺客,我和宁袖却忙得四脚朝天的养刺客。 因为他受的伤实在太重了,所以我只好把我的床腾出来让他睡,自己则挤到宁袖的小床上睡,人家倒也大方,二话不说就依照着做了。 我们也做得够意思了,但是他仍然什么都不跟我们说,平日里一天说不上三句话,看看他那张冷脸,我们自然什么也不敢问。 他白天便在我的后院的小偏房里练功,晚上到我的屋子里睡觉,甚至连脸上的布不摘一下,我只知道他的眼睛长得很好看,眼睫毛很黑,眼珠也很黑,不止一次猜过他的鼻唇是什么样子,可就是没有勇气揭开他脸上那块破布看看他的长相。 他竟不说话也没什么特别的举动,但不知为何,浑身都有种与众不同的气息,我和宁袖虽是主人,反而倒都是害怕惹恼了他,两人都是小心翼翼的。 不过说来也奇怪,德总管虽然已经开始怀疑我了,但是却没有再来查过我,不过或许是暗地里计划着什么也未可知。 我深知这个蒙面人对王府里的人深恶痛绝,所以我主动与王府所有人断绝联系,不让他们来我的院子,免得交战一场,若真是那样,两方总有一伤。 有时候静下来想想,心下暗自庆幸,多亏十四不在京里,去了山东。要不以他的聪明,又怎么能不猜出我这里的不对呢?而小觉也是多亏被二福晋接走了,姑姑也是病了,怕我也染上,不让我去请安。这么乍一想,倒像是老天刻意安排我窝藏刺客似的。 福晋王爷那边虽没什么动静,但我猜刺客这件事恐怕是吓坏了他们吧,因为近日来王爷福晋主屋里清了一批奴才,我猜他们大概是怀疑这刺客是内奸吧。可是我不明白,为什么大家,面上都能摆出一幅云淡风轻地样子,仿佛什么事儿也没有过一样。 自己有时候也难免埋怨自己的冲动,何苦收留一个刺客,若被发现了,我倒还是次要,本来我就老闯祸,可是姑姑却很容易被我拖累。我也不知道自己当时是不是中邪了,竟帮着一个刺客,还为了他把自己的手指头咬破,把自己的床让给他? 本来就是无聊,如今出不得屋子,我更是无聊得要发疯,天气越热了,院子里我也呆不住,便拿着从姑姑那里要来得书籍临帖。写得几日,自己心也静了下来,俗话说的好,心静自然凉,也没了前两天的烦躁。 “我叫沈朝。”我坐在桌前练写字,淡淡的声音响在身后,这是这一个月来他第一次主动跟我说话,吓的我毛笔都没握住,张慌地去抓,反而弄得一身墨。 “嗤……”正当我痛心疾首时,罪魁祸首在我身后突然冒出一声轻笑。 “你笑什么?”我有点儿恼羞成怒,转过身子瞪着他。咦,不对,他刚刚说什么来着,他叫沈朝?他竟然肯把他的名字告诉我了? “沈朝?”我很快就抛开刚才某人嘲笑我的事儿了,抓住了另一个更让我上心的事情追问起来。 他眼神已经恢复了平日的莫测,径自走过来拿过我手中的毛笔,走近书桌占了墨水,挥笔往纸上写字。一切动作娴熟的犹如成天舞文弄墨一般,谁又能想到这样一个人竟是刺客。 “沈——朝。”随着他在宣纸上写下两个大字,我一一念了出来,他的笔迹尽是洒脱清朗,一勾一划都尽显豪气,写的真好啊,和十四的书法有一拼。 “好字啊!”我一面赞叹着一面神不知鬼不觉地赶忙把我写的几张鬼画符拿过来揉了,否则有点儿太丢人了。 “你写得也不错。”他淡淡说,声音里隐隐有笑意。 我霎时愣了,原来这么一个不言语的冰人也会取笑别人啊?心里顿时对他去了原先的生疏,只是不理会他的话,而是跌了脚尖,拍拍他的肩笑笑。 “原来你姓沈啊。那我终于可以不叫你‘喂’了,嗯,叫沈公子的话显得生疏,我就叫你老沈吧!”我微笑着说。 “老沈……?”沈朝喃喃重复道,眼睛略略眯了起来。 “怎么?你不满意?那就——小沈?”我可没忘,谁让你刚才嘲笑我来着? 经过一个多月的相处,沈朝终于可以和我们谈话自如了,这与别人,大概是再正常不过的了,但是放在沈朝身上就不同了,我和宁袖都是高兴,但无论说什么,他都是很轻易地掩藏过去许多内容,也没给我们俩露脸,我和宁袖都深知他说的东西未必是真的,但均想他愿和我们说话,这就已是一个质的飞跃了。 沈朝肩膀上的伤口是刀伤,很深,他自己看不到伤口,无法上药,宁袖又害羞不敢看男人裸露胸膛,所以只好我老将出马了。其实我以为我自己不会害羞,谁知他把衣服一脱,我就心跳加速了。因为宁袖怕羞,早躲了出去,所以屋子里就我们俩个,我稳了稳呼吸才小窥了一眼,身材发育很好嘛,竟然还有几块腹肌,我正在心中赞美沈朝的身材,就听的头顶上传来的声音:“你看够了吗?” “啊……啊,我、我找伤口呢……”我恨不能以光速冲出屋子,盯着看就算了,竟然还说出这么个没草稿的谎话。 “那你找到了吗?”沈朝低低地笑了,淡淡地问。 “找到了,找到了。呵呵。”我连忙回答,一面讨好地笑笑,说着便伸手把药膏涂抹在他的伤口上。一下一下的,竟然摸出他的心跳来,原来他的心也跳得这么快啊,我竟忍不住也笑了起来。 敷了我和宁袖从王府药房顺来的药后,果然是愈合的很好。说的话多了,我也渐渐知道了他家乡在南方,才十七岁,但是我始终不敢问他到底是为什么要刺杀福全。我在府里的这段时间,福全待我虽然不如亲生,但也勉强算是慈爱,我心中并不希望有人和他结仇。 时间一久,我竟然发现我养成了观察沈朝练功的习惯,他的拳法打得虎虎生风,最是好看,恰巧我日日无聊,便也静坐着欣赏他的武功,他竟然也不恼我看了他的功夫,我心里只是高兴他不把我当敌人看。 沈朝打坐时都是紧闭双眼,静静地盘腿儿坐,很像小时候看的武侠小说里的大侠,有时候看着他竟然能出了神儿,他有时候猛地睁开眼,我正好对上他的眸子,他只是疑惑地盯着我看,我竟会觉得十分不好意思。 我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但总是刻意叫自己不去深想,有些事情不是我想得明白的,况且,有些事情想明白了反而不好。 “这是什么?”我刚进屋子,就见沈朝快步走近,一把抓住我的手腕,厉声问道。 我一惊,看向他手里握着的一块碧玉,便笑了:“我当是发生什么事儿了呢,这块玉我也是偶然所得,你若喜欢,拿了去便是了,何必在这儿一惊一乍的。”正是那块两年前的“庄”字玉。 说着,却感觉沈朝握着我的手加了劲儿,他却只是冷冷地瞪着我,一言不发。我只是觉得又热又疼,便忍不住“哎哟”一声,怒视着他:“你是什么意思?都答应给你了,你还要做什么?” “怎么来的?”沈朝冷冰冰地开口。 “我也不知哪里来的,发现它的时候,就已在我怀里了!哎呀,你松手行不行,我手腕快要断了!”我一面答着,一面用另一只手欲掰开他箍着我手腕的手指。 “若是真的,我也别无他话,若是假的,我可不会顾念你是谁。”沈朝目光深冷异常,全无前几日的笑意,声音说出来更是寒得吓人。他说着,把那块雕玉放入怀里。 “任你去查!”我不知为何心里突然冒出一股无名火,死死掰开他的手指,甩手开门走了。 赌气走到了园子里,踢了几下假山石撒气,心里好容易平了下来,突然才回想到方才我一生气,掰得似乎狠了些,感觉好像指甲都嵌进他的肉里了…… 第三十二章 “小姐!”似乎已是三伏天了,屋子里燥热的呆不住人,我命人在丁香树下置了躺椅,躺在花荫下闭目养神,隐隐约约只听到宁袖叫我。 “你这个丫头呀,天塌了么?这么急急躁躁的。”刚睁眼就看见宁袖踉踉跄跄地冲过来,几乎要撞翻了我的躺椅,我忍不住笑了。 “小姐!沈、沈公子走了!” “什么?”我顿时站起来,浑身如坠冰窖。 手中的书本一下子没能抓住,倏地滑落,心中突然空空的,脑子里竟然想的是:可我还不知道他长的什么样子呢。 “小姐?”宁袖担忧地叫了我一声,走近我身边扶住了我。 “我没事,那、那他没有留下什么书信吗?” “没有,什么都没有留下。”宁袖说这话时半低着头偷瞄我,一幅以为我多受伤害的表情。 “这小子太不够意思了……”我笑着大骂一声,摆出毫不在意的表情。 嘴里却跟含了口沙子似的,生生涩涩的,我快步回了屋子,倒在了床上,枕着枕头,闻着有些陌生了的气味,心里突然觉得很委屈。 那天和他生气后,他又回到了往态,对我和宁袖是理都不理一下。我虽想和他和解,却怎么也放不下脸来,就这么凑合着过了,谁又料得到这人竟招呼都不打一声就走了…… 我平躺了下来,忽然觉得脑后硌得慌,我心里一动,忙翻开被褥一看,却是那块刻着“庄”字的玉佩。沈朝不是给拿走了么,细细一瞧还真是我那块,这么说,应该是他留给我了? 这么一想,心里的委屈顿时去了大半,只是高兴地拿着这块玉琢磨,这应该是和他又什么联系的吧,要不他也不会那么生气了,可是若是这样,他为什么要留给我呢…… 心里想着,脸上却不自觉地笑了出来。 恍然间明白了过来,如果对老十是一种习惯,那么,我猜,对沈朝,大概就是一种喜欢了吧…… 临近八月节,荣妃命人来接我,要我去宫里陪她过。我本以为只是寻常的请安,便也没怎么在意,福晋王爷倒是很奇怪,往日里最多是嘱咐我两三句便也罢了,这次却送了我一些名贵首饰、玩物的,倒是让我诧异,不过我既然知道问了也是白问,不如走一步算一步了。 我进宫的次数也多了,侍卫们都是知道我的,恭恭敬敬地上来请了安,荣妃宫里的杜公公便把我接去了咸福宫。 “蕊儿呀,你来尝尝这糕儿,我如今记性也是不好了,越发地忘了这些小点心的名字。”我正陪着荣妃说话儿,荣妃忽然道。 “回娘娘,是玫瑰松籽石榴糕。”我吃了一口笑应道。 “是了,正是这个名儿,罗哩罗嗦的,以后只管叫做‘石榴糕’便是了,何苦拽着么一大串儿。”荣妃笑着尝了一口,淡淡道。 诸宫女都唯唯诺诺地称是,荣妃又望着我笑道:“蕊儿,倘离了你,我倒还真是不习惯呢。”我心只是想,这恐怕才是正题儿吧。 “娘娘,您说笑了,蕊儿纵有三头六臂也翻不出您的手掌心呀。”我忙笑着回答。 “倒成了那孙猴儿了!好,那我也就放心了。”荣妃微笑地拉过我的手一拍一拍的,只是让我觉得似乎有种中计的感觉。 “主子,德娘娘来请,一同去园里。”正说着话,微儿突然进来福身道。 “去回了德妹妹,说我这便去。”荣妃扶着我的手起了身,嘱咐微儿。 “是。”微儿应着退了出去。 “蕊儿呐,你去好生收拾收拾,这便跟我一同去吧。”荣妃笑道,一面回身对茹蕙说:“茹蕙,你去把那件紫纱软绢裙取了来,给蕊儿送去换上。” “蕊儿谢过娘娘。”我狐疑地叩谢了,便随茹蕙去换衣裳。为什么看这光景,似乎有什么事儿似的? “格格这么一打扮,只怕这嫦娥仙子见了也要脸红了!”茹蕙给我穿上紫纱软绢裙,套上浅蓝紫的坎肩,站着打量着笑道。因我素日不张扬,宫女们大多也不怕我,和我是说说笑笑的。 “你快别这么说,只怕这嫦娥仙子还没看见我,我就先羞死啦!”我心里虽美美的,但还是谦虚了谦虚。 我走到镜子前,只见镜中人略施淡妆,身材玉立,乌云扰扰,配上这纱裙竟更是衬托得顺眼了。我忍不住笑了出来,看来这人靠衣装、佛靠金装还真不是瞎扯的。虽没有茹蕙说的那么离谱,但也是比平日里好的多。 我随着荣妃一路走过去,不但诸位娘娘赞不绝口,连宫人们都多看了几眼,让我心里偷乐了半晌,但面上仍做淑女状,免得我好不容易树立起的形象在我咧开嘴的那一霎那崩塌。 中秋节家宴设在园子里,我站在荣妃娘娘身后,距康熙是近了许多,康熙说着话儿,大家都忙不迭地奉承,我也没心思去听这些无关自己的话。 空站着实在无趣,便抬眼一一望去,只看见十四阿哥在他那桌儿冲我笑,眼里颇有赞赏的神色,我回他一笑,接着看过去,却不料恰巧看见老十看着我这边,不知是刻意还是偶然,我们眼神一有碰撞,他忙垂了眼,转过身去替润云紧了紧衣服,笑着对她说了些话儿。 我也不知道怎么地,就愣住了,直到手里一烫,我连忙一松手,只听得“咣当”一声脆响,满园子的人立时都看了过来。我这才回了神儿,只哑然看见自己的杯子掉在地上,成了碎片,而恰巧这一声脆响打断了康熙的发言…… 我吞了吞口水,略略抬眼瞅了过去,只见康熙探究地看着我,说不上是在笑还是没笑,我心里只觉得没底儿,不知该如何是好,只听荣妃在身侧低声道:“还不快去请罪!” 我忙做大悔状扑倒在地,高声道:“夕蕊该死!请万岁爷降罪!” 一时间,鸦雀无声,半晌才听李德全在上面款款说:“夕姑娘,万岁爷的话,您这虽是无心之举,但也是该罚。只要您想法儿逗得万岁爷龙颜大悦,不仅能免罪,还有赏呢。” 听了这话,园子里的气氛才缓了下来,我心里也放了下来,便笑道:“夕蕊眼下倒是有个好笑的,只是难登大雅之堂,请皇上恕夕蕊无罪,夕蕊方才敢说。” “这丫头,还有罪在身呢,到先是开起条件了!罢了,恕你无罪,说罢。”康熙温言道。 “从前啊,有一个小孩子,人家都说他长得特像屁股……”我刚起了个头儿,便见许多人已是忍俊不禁,荣妃笑斥道:“这孩子,哪有人长得像、像、像那个东西,真真是胡闹了。” “娘娘且别急,还有呢。”我笑着说:“他万分伤心,便寻思着去井边看看自己是不是长得像屁股,可谁又料得,恰有个人给困在了井中,却说那人见那孩子伸了头过来,吓得忙叫道‘兀那小子,你若是敢拉屎,你就死定了!’” 我嘎然而止,只听满园寂静,我心里暗数一、二,便听园子四处都爆笑起来,阿哥们那桌儿尤为严重,都只是笑得东倒西歪的,几个娘娘笑得只是让茶水给噎了嗓子,唤着丫头来顺气儿。一个个喷茶吐水的,倒是都笑得忘了皇上在上面坐着呢。 康熙笑得也让李德全儿来给抚胸拍背的,一时间,上至皇帝皇妃,下至太监宫女,都笑得前仰后合,竟是除了我,无不笑得。 我心里洋洋自得起来,真没想到,有朝一日,我竟能把皇室满族逗得笑成这样。正自得意着,却听大家渐渐止了笑,康熙在上面说道:“好个丫头!朕是断不能把她送给别人了,荣妃既然也早有这意思,不如今儿个朕就把这个丫头与了太子为侧福晋!” 第三十三章 “扑通”!我听了,只觉得脑袋“嗡”的一声,腿一软,就摔了下去,几乎趴在了地上。 “瞧这姑娘,也不必这么急着谢恩呀!”宜妃突然不冷不热地说。 我只觉得脑子里乱糟糟地,怎么会……嫁给太子?!这又是哪门子安排啊?就算把我指婚给十四阿哥还是十阿哥,我都能理解,可是这太子又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皇阿玛!”脑子里正乱得一锅粥,便见十四阿哥快步走出来跪了下去,面色凝重地高声叫道。 一时,满园子的目光都集中在十四阿哥身上,太子也是一脸茫然,显然也是不知道这个安排,太子妃石氏更是一脸不自在,都不知道十四阿哥要说什么。 “儿臣……”十四阿哥刚说了半句,便止了话,我一抬眼看过去,只见康熙淡淡地注视着十四阿哥,却有种无形的压力在其中,十四阿哥终究是有远见的人,他绝不会为了一个女子得罪他至高无上的父亲的。 “怎样?”四处鸦雀无声,康熙转了转手指上的玉扳指,一脸漠然地问道。 “儿臣……恭贺皇阿玛得了个好儿媳!”十四阿哥咬着牙说,他终究是败了下来,即便有了聪明异常的先天基础,但是比起老谋深算的康熙,他却是只能算个涉世未深的小毛孩子罢了。 转眼间,原本各个屏息看热闹的宫妃、皇子,都七嘴八舌地赞扬起康熙来,“得此佳媳”如何如何,“天做良缘”如何如何……我埋怨不得任何人,他们只是顾着自己罢了。我摸不透康熙的意思,但是若是现在抗旨了,恐怕我连想办法的机会都不会有了,至于太子侧福晋,我是绝不会答应的。 “夕蕊,叩谢万岁爷赐婚,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我心里盘算着,便叩下头去。 “嗯,起来吧。到了年底,便把这事儿办了,蕊儿出阁,一切按宫里的公主待遇。断不能委屈了她。”康熙笑道。 李德全一一记下了,又凑到康熙跟前说了几句话,便站直对着我笑道:“蕊格格,您是个好福气的,万岁爷赏您的碧玺玛瑙玉如意一对儿,收下吧。”说着下来,双手恭敬地托着托盘走下来,我心里万千思绪,却仍是面上笑着接过了,恭恭敬敬地退了下。 之后,无非是众人说些贺喜话儿,可是我一眼都不想再四处看了,心里乱糟糟地想办法。荣妃大概也是因为我这件事儿,备受瞩目,脸上恨不能笑出朵花儿来,同时陪坐的几个娘娘都是又妒又羡,却也都别无他法。 宴席散得早,我满脑子的事儿,什么都不放心上了,只知道荣妃受了赏,只是木木地回到了屋子里,宁袖见我进来便迎了上来,笑道:“格格,大喜啊!” “别人不知道我的心,你难道也不知吗?”我本来就一腔怨愤无处发,宁袖竟又来说这话儿,只是让我气得眼泪都快下来了,赌气不理她,径自走进内阁趴在床上。 “格格……我、我呃……不,奴婢不是故意的。”宁袖一见,登时慌了,连我免了她的“奴婢”二字都提了出来,站在我身后,跪也不是,不跪也不是。 “唉,算了,是我不好,怎么能拿你撒气呢。”我见她困窘的也快流泪了,便忙坐起来,强笑着说。 宁袖还犹犹豫豫,欲说还休,我便笑道:“我也累了,睡罢。” 一夜难眠。 不知道这康熙是怎么想的,天刚蒙蒙亮,他竟差了李德全来叫我,我愣了半天,才反应过来要去见的是康熙,但是因为昨儿那些事儿,我是彻底对他没了兴趣,崇拜归崇拜,可也不能搭上我呀。 进了养心殿,宫女太监给请了安,竟让我独自进去。我莫名的有了一点儿害怕,心里揣测着康熙叫我来的意图。 “夕蕊给皇上请安,皇上吉祥!”我走进去,恭恭敬敬地福下身去。 “起来吧。”康熙淡淡地说。 “谢皇上。”我站起来,侧立在一边,垂着头,只等康熙发话。 “你可知叫你来的意图吗?”康熙淡淡地笑问。 “回皇上的话,夕蕊不知。”我心里一面暗骂他卖关子,一面恭敬地回答。看来我这两面功也是练得炉火纯青啊。 “你到近前来。”康熙沉默一会儿,便冲我招招手温言道。 我虽不安,但还是硬着头皮走了过去。只见康熙拿出一幅画来,我自知他没说让我看,我便不能偷看,只好低了头垂了眼。 “你来看看。”康熙温言道。 我心里隐约觉得此画必有深意,奇怪地有些害怕去看,暗吸一口气,抬眼看了过去…… 竟然是一幅女子图,身着后服,头戴六凤盘丝帽冠,端庄文雅地正坐着,面上微微笑着。右下角一行小字:孝诚仁皇后赫舍里氏。这幅图我并没见过,应该是没有能够流传下来。 而这都不是我最讶异的,令我震惊的是,我和赫舍里皇后眉宇间竟有三分神似,看着她,仿佛就在看着自己的另一个影子一样,原来一直说我长得像得那个人,便是她。那么,把我许给太子,仿佛也并非单纯…… “你明白了么?”康熙目睹了我神色上的一切变化,淡淡问道。 “把夕蕊许给太子爷……”我艰难地吐出半句话来,只是望着康熙,竟是头一次不怕他的目光。 “不错,你也是个可怜的孩子。”康熙略略点头,目光如炬。 又是这句话!看来当初在咸福宫他便早已和荣妃计划好了,我长得像赫舍里皇后,荣妃恐怕是早已知道的了,怪不得,我一个没背景没身份的女孩子能受到荣妃的宠爱,众人都形容为“莫名其妙地受宠”,不是吗? 在她看来,太子便是将来的皇帝,如若我现在能做了太子的侧福晋,哪怕是妾,将来一登基,还会当不成个妃子吗?而我如若稳坐了将来皇帝妃子的位置,她荣妃又何愁晚年的依靠了呢?这样的话,就算三阿哥没有好出路,她仍然可以过的滋润,毕竟,是她曾“提携”的我。 正因为我的长相,和康熙对太子的宠爱,让荣妃抓住了机会,她自是要不惜一切的让皇帝见到我,因为她知道,只要康熙见了我,定会想起对赫舍里皇后的歉疚,和对太子早年丧母的怜惜,即便太子根本不记得赫舍里的长相,但是这于康熙,无疑是一种很大的安慰。 怪不得荣妃绞尽脑汁让我见到康熙,怪不得此次进宫,王爷福晋都特别关注,他们想来是早已知道了的……唯独我一个人蒙在鼓里。 我越想越寒,竟不知道怎么离开的养心殿,整个人迷迷糊糊,混混沌沌,径直地走着竟到了御花园里,虽是夏末,但我却如同置身冬天,整个人寒透了。心里渐渐恐惧起这个皇宫了,凭什么,凭什么我要做那么多人的踏脚石,康熙此次叫我去也定是因为看出了我的不愿意,所以给我来上一课。 我真的不适合这个地方,我越发地害怕起来。只觉得自己都不清楚为什么,就成了别人用来达到自己利益的棋子…… “真不知道你是聪明还是傻。”身后突然传来九阿哥的声音。 第三十四章 我回过头去,只见九阿哥一身华衣站在假山旁,脸上挂着他怪怪的招牌笑容。我只觉得不该再和他纠缠,转身便要走,我现在早已没功夫去担忧不请安的后果了。 “她把你当敌人,你还把她当知己。”九阿哥没有上前来抓我,而是在我脑后冷笑着说。 “你说什么?”我心中一凛,站住了脚步,转过身来,死瞪着九阿哥问。 “那年荣妃娘娘出宫清养,老十带你出宫,回来便被荣妃娘娘发觉了,老十的人自会处理那些个下人。所以这透露消息的,只有可能是他们管不得的人,你难道从未想过是谁吗?”九阿哥见我站住了步子,便一面走近,一面道。 我心里轮番细想一遍,记起了这事儿,当时只记得连累的两个宫女被逐出了宫,那时只是知道有人在后使坏,却一直不知是谁,时间久了,也渐渐地淡忘了,谁又料如今竟是被九阿哥提起的。 “那你会告诉我是谁吗?”我心里渐渐有些了悟,也是淡淡地望着九阿哥。 “原本不会。”九阿哥又离我近了几步,笑着说。 “那您请自便吧,我也不奢望您能告诉我。”我打断了他,可能是第六感吧,总觉得这个事情我不该去追究,我真的怕了,我害怕再牵连出一大堆事,我早已没有余力去应付那么多了。 我说完便转过身子欲走,在这个四处是耳目的御花园里,我不知道我作为太子的准侧福晋和九阿哥纠缠,又会引起什么事情来。 “可是我现在想告诉你了。”九阿哥一个箭步拦在我面前,脸上还是笑着。 “我不想听!”我不知哪里来的勇气,一把拨来九阿哥就想快步跑开。 “怎么?还没当成太子福晋呢,就不把我放在眼里了么?”九阿哥又一把抓住我去推开他的手,突然手指一滑,握住了我手腕上的水瑈珠,指节缓缓地在珠上转动着,一面又是笑:“好美的珠子啊,倒是在十弟那里见过似的。” “是了,那你握着你准二嫂的手腕又是什么意思。”我豁出去了,心里的火气又上来了,便任他抓着我的手腕,嘴上却冷笑道。 “你给我听好了,我还是那句话……”九阿哥声音紧了起来,手上加劲儿握了握我的手腕,我只觉得骨头都要碎了,却听他慢慢地却又无比用力地在我耳边说:“我想要的,没有得不到的,从前是,现在还是。” 我只觉得浑身血液都凝结了,他想要干什么?别说我现在已被指了婚,就算没有,他也没有什么举措,他到底要干什么,还是这意味着……若往大里想…… “九哥,原来你在这儿!”只听一声叫声,大夏天的,却冷得我浑身直打颤,老十…… 我咬咬干裂的嘴皮,艰难地回过头去,便看见十阿哥和十四阿哥两个人往这边走过来,一个脸色比一个可怕,如果说十阿哥是铁青色的,那十四应该就是惨白色的,再看看九阿哥,竟然是绿色的……而我自己,恐怕是彩虹吧…… “呵,九哥倒是兴致高,这热天儿竟也有闲情逛园子。”十四阿哥笑嘻嘻地走近了说,虽是和九阿哥说,眼睛却注视着我,我心虚地慌忙低了头。九阿哥虽早已松了手,但我猜,光看那脸色也已经知道了,十阿哥、十四阿哥定是看到了…… “是啊,恰巧遇见夕蕊格格,便过来贺喜。怎么,你们不来贺喜贺喜夕蕊格格么,十弟,十四弟?”九阿哥也已恢复了谈笑自若,一双眼睛淡淡地扫视过去。要是我没记错,他们似乎应该都是八爷党的,怎么这领导一不在,说话就都这么怪。 “那……可恭喜夕蕊格格了。”十四阿哥一步跨过来,眼睛里全是深意,嘴上却带着笑。 十阿哥一直站在后面,一言不发,棱角分明的脸上有我久违的温暖,只是凝视着我。我从未见过这么安静的他,心里越来越是难受,再看看十四阿哥,突然觉得自己罪不可恕,似乎我无意间竟做了许多件伤人的事情,到末了,自己却总是躲起来…… “九哥,那些事儿,八哥可还等着商量呢。”十阿哥突然转开视线,开口笑道。 “好了,贺喜也贺喜过了,是该走了。”九阿哥也笑着说。 我一直低着头,不敢出声儿,心里酸酸麻麻地,说不清是什么滋味。听他们要走,才觉得好容易呼出一口气来。 一抬头,却发现三个人都看着我,我脑袋里嗡的一声,连忙低着头福下身去:“夕蕊恭送各位爷。” 我这话一出口,才听见脚步声起来,我只是生怕再一抬头又碰见那可怕的眼神,正猜着是不是人全走了,就听见九阿哥的声音:“记得防着安嘉。” 我猛然抬头,却看见三个背影,记得防着安嘉……难道,那个一直背后看不惯我的人,竟然是我的好朋友,安嘉? 我心里只是强迫自己不要去相信九阿哥的话,毕竟这样一个人,我凭什么相信他说的话,但是他又有什么理由来诋毁他的妻子呢……脑子里只是想着,我要去找安嘉问个清楚。 窗外又下起雨来了,这个雨季,似乎雨水特别多。听着窗外的淅沥,刺激我的泪腺,我更是想哭了,我怕别人看见我的眼泪,可是为什么却偏偏让我一下子接受这么多事…… 我听得安嘉来宫里给宜妃请安,虽然害怕知道结果还是找到了她,我只希望她告诉我实话。在偏花厅里,我使出去了所有的人,仿佛,下意识里竟相信了这件事。 “安嘉……”我不知从何说起,嗫嚅半晌只说出这么一句。 “怎么了?”安嘉也看出了一点儿端倪,小心翼翼地问。 “我听人诋毁你说,说你对我背后使坏……可是我不相信,真的。”我抓住她的手,咬牙说出来,根本不敢看安嘉的脸,心里也后悔起自己为什么要来找她,友谊就应该建立在信任的基础上,不是吗? “哼,你相信好了。”安嘉却一把甩开我的手,我惊愕地看过去,却发现自己像头一次认识安嘉似的,她的面貌依然美丽,却冷森森的。 “安嘉……”我只以为她是生气我没有相信她,还想解释,却不想听她说出这番话来…… “不错,当年你根本没偷我的镯子,是我诬陷的你,我本来只是希望你不要纠缠胤禟,谁知道,你竟然变了。他、他竟然回护起你,我告诉你,胤禟是我的,谁都抢不走!我处处故意让你难堪,你出宫的秘密是我说的,我还教唆荣妃娘娘狠狠责罚你,谁知道她竟然只是罚了两个不值钱的丫头,哪年你塞外行没去成也是我说得,我还在所有人面前说你的不是……别说我不把你当姐妹,你不配!”安嘉冷笑着,几乎歇斯底里地说。 她没说一句,我心沉一分,我以为我来到这儿,收获了友情亲情,却万万没想到,我还是这样可悲的一个人,最亲的姐妹到头来竟然是最恨自己的人…… “为什么……”我看着近乎癫狂的安嘉,突然觉得陌生,我只想知道原因。 “为什么?哈哈,你还有脸问我为什么,若不是你勾引胤禟,他会去讨你吗?你给我记住了,胤禟只是我一个的,谁都不能和我分享,绝不可能!这辈子我从不让人!绝不!”安嘉笑着,声音却异常凄厉,我看着这样的她,心里渐渐淡了下来,或许,是我认错了人…… 第三十五章 上天也许就是这样,戏弄世人为乐,如果说把我嫁给太子是让我伤神,那么安嘉,就是让我伤心了,我从不知道,她心里是这样一番想法。还一直傻傻以为她把自己也当好朋友,谁知恨我入骨的人就是她…… 因为我被指了婚避讳,所以荣妃她们去园子里也没有带我,我突然觉得仿佛自己一直在演一场独角戏,从头到尾都只是我一个人。 天色渐暗,宁袖被荣妃带去了,几个不大熟悉的宫女伺候了晚膳,便都径自退下。曹操都说了“何以解忧?唯有杜康。”我鬼使神差地就拿了酒壶到了常去的亭子里,自酌自饮,我不怕难受,我只想变得迷迷糊糊,好想最后醒来了,才发现都是一场梦…… 恍惚只记得才几杯就不省人事了,仿佛有个人,陪着我一直到我意识模糊的最后时刻,我记得和他说了许多话,不该说的,该说的,统统吐了出来…… “宁袖,笔墨伺候。”我坐在案前,沉静地吩咐。 宁袖默默地拿了笔墨来,自己便退开了。还有二十多天我就要嫁给太子了,我已回到了府里,常常出去烧香请愿,人人都以为我要出阁了,所以沉静了。可是谁都不知道,这根本不是我的目的,我是想离开了,我谁都不敢相信,却偏偏又有那么多要去挂念。 我已是下定决心要走,日日的烧香拜佛,却实是我为自己出逃做得准备,本以为自己全都放下了,临走了,心里却突然空空的,竟然好想给老十留封信。 坐在案前发了半晌的呆,不知道脑子里恍恍惚惚地想着什么,不知过了多久的功夫,猛得一阵敲门声儿,这才回过神儿来,看向桌上的纸,却不知何时写下了一句:老十,那时你喜欢我,我还不懂。如今我懂了,你却已不喜欢我了…… 门上的叩门声音越大了起来,我犹豫了一下,还是没有扔这张纸,只是匆忙把这张纸往一摞废纸里一塞,闭了闭眼,稳了稳呼吸,开了门。 “车备好了吗?”我笑着说。 “福晋说,小姐的孝心可贵,无论如何也要快快去备了车来。”德总管谄笑着说,一面伸手做“请”的姿势。 “真是烦劳总管了。”我淡淡笑了笑,上了马车。 外面的一切,我都已打点好了,只等着这次机会。我跟福晋求说要在临出阁前,去给阿玛额娘烧香,这次我只带了一个驾车的小厮和一个保护的从人,两个人都是莽汉,又怎能料到我要出逃了。 我靠在马车里的软枕上,心里思绪万千地想着这么些年的事,真的犹如一场电影,来的时候,我无所牵挂,走的时候,却无法无忧无虑。 因为选定祭祀的地点在郊外,距城里远得很,渐渐得,只听马车外面声音大了起来又小了下去,我明白,已经快到了。筹划了这么久,只剩这一哆嗦了,我心里却突然害怕起来,心里头却清楚得很,这一次,只能成功,不能失败。 “小姐,到了,人已经清了。您过去吧,奴才们在这儿候着。” “好,烦劳你们了。”我一人塞了一两银子,独自走了过去。 我焚了香,烟雾缭绕起来,看着眼前的一条河,我知道,我若跳了下去,这世上,就只有我自己知道我还活着了,这个地方,我活得太累了,什么事都不如愿,我能怎么样,只能选择离开。从此以后就只能以唐落的名义活下去,而呼雅尔·夕蕊,却从此死了。 我试了试河水,凉得直到骨头里,许多事历历在目,我却只能遏制自己不要去想。 从此以后,忘了皇宫,忘了十阿哥、十四阿哥。忘了姑姑,忘了宁袖…… 腕上一凉,低头看过去,却是那串珠子,我一直没舍得摘下,突然想起一首歌来: 就这样擦身而过, 如果是注定的结果。 何苦非要遇到你, 遇到又为何爱我。 就这样擦身而过, 难道我爱你不够多。 喉咙都快要喊破, 有些话来不及对你说。 [上篇完] 后记 我终于把上篇写完了,这个结局恐怕不尽如人意,但这确实是我最初定得结果,就是女主角独自离开,谁也没跟……虽然不完美,但这也勉强算是一个结局,因为最终得结局应该是在下篇写了,不过这个文绝不是一个悲剧,至于下篇的内容,和这上篇得联系不会很大,其实也就是小夕在宫外的日子了~因为作为连载,大家看得焦急,我写的着急,这样无论在情绪上还是在感情上都不能尽情地发挥,所以看了大家许多人的留言,我认为等我下篇写完了再发上来会比较好。 过不久,我会发一些番外上来,同时抓紧时间写下篇。我本来是想写搞笑的,后来才发现自己越写越偏,不过大家只要能在读书的过程中勾勾嘴角,我就已经很满足了^^先预告一下:下面我会抽时间发上一篇[番外之小九]另外,这是我的博客,希望大家能常去捧场啊http://blog../u/1246713514 番外之小九一 “十爷到了。”门口得太监扬着嗓子叫。 我和八哥、九哥眼见着等了近半个时辰,十哥才姗姗来迟,这种情况以前可是很少有的,十哥虽大大咧咧,但以往就算看在八哥的面上,十哥也都不会拖拖拉拉。 十哥风尘仆仆地坐在椅子里,满面春风,近日来十哥都是这个样儿,我也琢磨不透,却听九哥笑道:“怎么?老十,有了红粉佳人忘了兄弟手足啊?” “呵?什么红粉佳人?”我忙笑问道。 “十四弟,你听九哥乱说!”十哥道,脸上却笑了起来。 我自知必有隐情,心里好奇起来,反正今儿也没什么大事要商量,索性先说说笑话儿也好:“九哥倒是给我讲讲,我好奇地很。” “你知道那夕蕊吧?”九哥还未说话,八哥倒先接了话。 我想了想,才记起那不知天高地厚的小丫头片子,我讨厌她得很。怪不得八哥抢着说了,若是那夕蕊九哥还真是不好开口。 “她怎么又成了十哥的红粉佳人?”我隐约记得十哥也是和我一样讨厌她,如今这是怎么了? “何来的红粉佳人?你倒是听九哥胡说。”十哥咧着嘴笑了半,诺诺地说。 我还欲问,却听得八哥一声咳嗽,便也止了话。一天坐得好不焦急,心里也动了去看看那丫头的想法。我和三哥关系不大热乎,忽然去请安,也不适合,只是让小四子打听去。 “爷,奴才打听得来了。”小四子一进屋子便打千儿请安。 “说说。”我走近去,笑说。 “奴才的弟弟在咸福宫当差,听他说夕蕊格格似乎是摔了一下,整个人都变了。待奴才们都好了起来,人也温和了。样子么,奴才们瞧着,倒没什么大变。”小四儿有板有眼地说。 “哦?那看来我还真要去看看了。”我渐渐有了兴趣,心里盘算起下月去栋鄂府里的事儿,她既然是裕亲王家的,想必也要去了。 “爷,送只鹦鹉,这、这……”我吩咐小四子提了鹦鹉笼子,准备去栋鄂府里,这小子却唯唯诺诺起来。 “得了,你不知道么,爷就讲究个新鲜!”我哪里理会得他的忧虑,我可没那俗气,去送些个珍珠宝石的,我说着上了马,疾驰而去。 进了府里头,我寻摸着先去后园子里训训这蠢物,倒是要让它开口了那才是稀物啊,否则哪里能看得出它的好处。 “爷,您防着些这鹦哥儿飞了……”小四儿倒是异常地多嘴,我正要开笼子,就听这小子在一边絮叨上了。 “多嘴。哪来得那么多话!”我心里有点儿不耐烦。谁料,这鹦鹉一出笼子,还不等我抓住它,便扑楞着翅膀飞了出去。 “小四儿!拿袖箭来!”我瞄准了那鹦鹉的位置,接过袖箭,我对自己的水平还是自信得很,倒不能过分伤了这鹦哥儿,上上药还是要送人的,好吧,我承认我这有点儿卑鄙…… “嗖!”一箭正中鹦鹉翅膀,鹦鹉扑楞几下子落入了一片假山石,我生怕这鹦鹉自己能走了,便快步寻了过去。 绕进一片环形假山,我望过去,却是一个背影蹲在地上,穿着淡蓝色的裙裤,套着月白色掐牙缎子背心,整个人甚是素淡,头上梳着单调的辫子,连个簪子也没有。说是个小姐,可是这身打扮却太过朴素,若说是个丫头,可心里下意识的觉得她不是个丫头。看样子年龄还不是很大,却让我看得痴了…… “哪个杀千刀的,竟然这么残害小动物……”正愣着却冷不丁听她嘟囔出声说道。我顿时忍俊不禁,不知怎么得,竟觉得很想逗逗她。 “哼,就是我这个杀千刀的。”我笑着接道。 她一回头,我却心里一凛,竟然就是那夕蕊……我心里越发地好奇起来,随即抱胸挑衅地说:“我说是谁?原来是夕蕊呐,怎么着,听说你变了不少,还真是变了啊,都知道怜惜鸟儿了。” “你是谁?”她站起身子来,皱了皱眉头,竟吐出一句让我差点摔倒的话。 “你……”我只当她是故意,忍不住皱了皱眉,忽而想到小四儿说她摔了头,失忆了也是可能的,看她的样子也不像是在开玩笑。便笑道:“噢,我明白了。呵呵,我是……小九啊。”我的诞日是元月初九,我一着急竟编出这么个名字来。 “小九?”她蹙着眉头上上下下打量了我几下子,疑惑地说。 我正欲说话,却见她手里的鹦鹉扑楞了几下翅膀,嘶哑地叫了两声,只见她脸色一变正色道:“我可不管你是谁,总之这样伤鸟儿,也不是什么善类!” 看来有点儿意思,我心里暗暗觉得好笑,越动了逗她的心,便故作疑惑地问道:“哦?那你倒是说说,你花大价钱买来的鸟儿飞了,你怎么才能把它追回来呢。” “这……那、那你也不能伤害它呀,它万一死了怎么办?”她一愣,这才支支吾吾地说,脸上分明写着“后悔”二字。 “它死了吗?”我笑问。 “……没死。”她声音越发地小了。 “那不就得了。”我憋着笑说。 她怔怔地看着我,似乎是不知如何接话,看着她因我语塞,我竟有点儿高兴起来。一眼看过去,却发现她细嫩的肌肤上几道深痕,我不知怎么地,竟然慌了起来,但我当然不能让她看出来,那我多没面子。 “你再这么抓着它的话,它可就真要死了。”我想着便对她笑道。 “那……该怎么办?”她一下子反应过来了似的,傻傻地问。 “当然是给它上药了。”见她这样,我忍不住笑了出来,兀自害怕鸟爪子挠了她的手,便从她手中拿过鹦鹉来。 我转身便走,只道她也会跟上来,谁知她竟没动窝儿,我便回头看着她笑道:“你也跟来吧,你的手让我的鸟儿挠了好多道儿,也该上药。” “啊,一点儿小伤,你快抓紧时间去给鸟儿上药吧!”她一幅奉献自己满足他人的样子,不理会我,从我身边走过要出去。 “当心伤口感染,我可不能保证我的鸟爪子很干净。”我暗笑起来,便清了清嗓子,提高声音说道。 如我所料,她果然跟了来,一路上噘着嘴,仿佛多不情愿,可是我却一点儿没有发怒,反是觉得很好笑。我让小四儿拿了那瓶“万珠散”来,那是前不久皇阿玛赐的,一直没用上。 “喏,涂上吧,很管用的。”我递给她。 “还是先给鹦鹉上药。”她挥挥手不接,似乎不大愿意涂药。 “哈,这么名贵的药怎么能浪费在一只鹦哥儿身上!快,伸手过来。”我见她执意不肯涂药,便一把抓过她的手来,把药水涂在她手上,我从未给人上过药,想来这倒是第一次。 不知为何,她的脸色突然有些发白,突然浑身打了一个寒颤,我只道是弄疼了她,便皱眉问道:“怎么了?” “好了。我走了,谢谢你的药。”她淡淡地说,完全没了刚才的窘迫,竟让我愣住了,她的表现似乎完全不符合她的年龄,她抽身便要走。 “喂!”我自知不能问她,便叫住她,走了过去,把那瓶药往她手里一送,笑道:“这瓶药你拿回去,勤着些擦,才不会留疤,等你伤好了,我会去要药的,它可是很名贵的呢。”我笑着说,虽是皇阿玛赐的,但也不是什么当真重要的宝物,可是不知为何,这话便说了出来。 回到席上,待安嘉来敬酒,和十哥、十三哥取笑了安嘉一番,我们都知道安嘉是将来的准九嫂,九哥的心思我一向明白,安嘉的家庭,对我们都是个大帮手,只在于如何把他们家拢过来,恰好他们俩是有落花流水两相情愿。在席上闹腾了好一阵子,我也不知道为何,心情竟是极好的。 看戏的时候,安嘉点了个《群英会》,人人都说是她喜爱这场戏,但恐怕也就我和十哥知道了,这分明是九哥最喜欢的剧目。 我也不知为何,竟注意到了夕蕊这一场戏打了十三个哈欠,她还真是与众不同,两只眼睛只是半开半阖,我看她看的倒觉得比戏台子上的戏好玩多了。突然只见她跟身边的女孩子说了几句话,便走出了园子。 我下意识地也离了席,跟了过去。 待走得进了,却猛然发现我前面不远,竟早有个人先跟了过去,我忙站住闪身过去藏了起来,定睛一看,却是十哥。 十哥走近去,便握住了夕蕊的手,夕蕊脸也没红,也没有抽出手来,我却突然想起了早间我给她上药,她从我手里抽出手的情景,心里隐隐觉得有些不想偷看了,便转身欲走,却忽听十哥说:“迢迢牵牛星,皎皎河汉女。” 我忍不住笑了,十哥往往是懒得去读那些诗词歌赋,突然拽出这么一句来效果竟然还挺独特。我又好奇起来,不知他们说的什么,竟然会让十哥说出这么句诗来。 谁料我还没有找到个比较好的位置,就见夕蕊和十哥走了过来,两个人倒没了方才的谈笑,都是沉默,不知他们说了什么,我自觉没趣,便往阴影里走了几步,等两个人走过了,我才跟了出来。 十哥先进了园子,我只道夕蕊要跟了进去,谁知她却突然一回头,吓得我一愣,忙闪身过去,不知道她看见了没有,可我却怎么也不能再出来了。 “十哥,听说你要去讨夕蕊了?”我和十哥一同打着布库,歇下了后,我随意问道,心里却着实不安。 “不错,你是又哪里听来的?”十哥喝了一碗茶,笑问道。 “奴才们闲话的。”我点点头,说道。 十哥笑笑,便下去打布库了,我却提不起精神头儿来了,我虽然和她见过不过两面而已,却不知为何,竟把她记住了。 “十四爷,德妃娘娘请您过去呢。”我正懒懒散散地,额娘便差人来叫我。 “回了娘娘,说我马上来。”我应了,便辞了十哥,换了衣裳,随丫头去了额娘那里。 进了屋子,四哥也在,倒不好去说那件事,就且闭口不提。只是忙上去请安,入了坐。 “老十四呀,你四哥从江苏带来了云锦,我瞧着好的很,我也用不了这许多,你拿了去些。”额娘温温地说。 “儿子谢过额娘,可是做儿子的还没孝敬您老人家,倒让您送儿子,这也不大在理啊。况且也是四哥的一片心意,纵用不了看着也是好的,不是?”我自是不能收,别说四哥就坐在身侧,哪怕是不在这里,我也不能收了他送额娘的东西。 “你们亲兄弟的何苦见生?罢了,你四哥本也是想给你的,就先从我这儿拿了吧,原也是一样的。”额娘听了我的话,笑道。 只听四哥咳嗽一声,我看过去,却仍是冷着脸,别人不懂,我却明白他是不让我推了额娘得意思,想着便也没有推托,使小四儿接过了云锦。 “老十四,你可听说过荣妃娘娘那里的夕蕊格格?”额娘突然温和问道。 “是。”我心里一凛,不知额娘怎么会提起了她。 “我今儿个倒是见到了,这性子怎么跟原先儿倒大不一样了。一问才知道,竟是摔摔碰碰地失忆了。你说这可不是奇了?老四,你府里的那个丫头不也是那么个状况吗?”额娘笑说道。 “是。”四哥低了低头,淡淡地说。 “是奇了,那额娘是瞧着原先儿的好,还是现下的好?”我顿了顿笑问。 “原先儿太想个孩子,闹腾。可这一转眼儿,又仿佛一下子大了许多似的。”额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只是含糊地说,但我却明白了,额娘的意思,恐怕就是都不咋地。 四哥早早就辞了出去,额娘虽没说什么,但也是不甚高兴,我又说了好些趣事儿才逗的额娘笑了起来。 渐渐地到了和皇阿玛出去巡猎的日子,额娘虽没怎么言语,但是她也是希望我多得,我自是不能拂了她的意。便备了上等的弓箭、马匹,只等狩猎了。 我看准了一只鹿,夹了马肚子便追了上去,好容易等到了好时机,我趁势把箭架上弓去,只听嗖的一声,小四儿便叫了出来:“恭喜贺喜爷啊!又中一个!” 我笑着吩咐小四儿上前去把鹿收了来,却见十哥从林子那一端出来,也是意气风发的笑。我见了忙翻身下马,迎了过去。 “倒巧了!十四弟,咱们竟中了同一只鹿。”十哥看了那只鹿半晌,大笑道。 “是吗?倒真是巧得很了。”我应了便走过去看了一眼,果见那只鹿奄奄一息地躺着,我的箭中了它的前蹄偏上,十哥的箭却中了它的心脏略略偏右,都是没有把它射死。 “十哥的箭比兄弟的准得远,我甘拜下风。”我笑着说,一面命十哥的随从把鹿拿了去。 十哥向来豪爽,也从不假推托,也是笑得接过了。因为还在狩猎,我们且说了几句话就别过各自去了。 待大家都回去了,我才知是十哥猎的最多。 番外之小九二 [番外之小九二] 正所谓当事者迷、旁观者清,年龄大了,我也看出了夕蕊对十哥像是依恋,而并非爱情,可是不知十哥是懂装不懂还是真的糊涂,日日说着要去跟皇阿玛说了要讨夕蕊,但也没有真做,想是他自己也是知道一来皇阿玛不会同意,二来恐夕蕊不愿。我却不知道为什么明白了这些,反倒舒服了些。 我试探了几次都发现额娘不喜欢夕蕊,虽没有说出来,但我也是明明白白的,而后又自己责怪自己,明知道不可能,何必去试探呢?更是烦恼起来,我深知我的婚事由不得自己做主,而更何况我喜欢的女孩子还是十哥先喜欢的…… 年下节上皇阿玛突然下旨给十哥和润云赐婚,十哥急得就要出列说话,我下意识地拉住了他,却不知是为了谁。赐婚我虽然早是料到了,但是还是忍不住去看夕蕊的表情,看过去却发现她怔怔地望着十哥,不知怎么回事儿,心里火气翻涌,便不着痕迹地拉开了十哥。 皇阿玛的心思我一向猜不着,十哥的婚事仿佛也并非简简单单的联姻,如是联姻,为何十哥自己都不知道这件事?十哥的不乐意皇阿玛定然也是了然于胸,然而皇阿玛一点举措都没有,我并不清楚这是怎么回事儿。 十哥向来鲁莽,却也是个明大事的人,也是个敢怒不敢言的,我知道劝慰也全无作用,只能陪十哥喝了几杯酒。十哥一直无言,从未见过这么隐忍痛苦的十哥,我突然感到几分罪恶感,或许这一直是我期待的结果…… 十哥如期成了亲,渐渐远离了夕蕊,故意在夕蕊面前表现出他有多么爱润云。而我明白,他是怕夕蕊为难,这样细心的十哥,我不知他对夕蕊用情有多深。 而我本以为可以从此取代了十哥的位置,然而一切非我所愿,夕蕊见到十哥对十嫂温言笑语时,竟不顾当时众人的目光,转身便走,我下意识地伸手去拉她,而她只是头也没回地狠狠抽出手走开。 看着她的背影,我不知道那双手我能不能抓住。 我终于明白了十哥当初的境遇,我只能默默地关切,根本不敢说出任何话,只生怕话一出口就会永远地失去她,可是我并不甘心,额娘、皇阿玛肯定不会同意,但我也绝不会妥协,我只认定她是我的嫡福晋。 小夕年纪大了,荣妃娘娘也不能常留她在身边,她便长时间地住在裕亲王府里面。我便常找茬儿去裕亲王府办事,却实是为了见她,倒是小觉成了我们之间最好的枢纽。 刚踏进她的屋子,就听她说:“你的哥哥走啦!”我停了脚步,心下奇怪起她和谁说话,探头一看忍不住笑了出来,这小丫头竟对着蛐蛐儿说起话了。 “这不还有个哥哥呢吗?”我一面说着,一面冲她笑着走到她对面,伸了手指去斗蛐蛐儿,笑道:“我的小夕没让饿着吧,我看怎么瘦了?” “什么时候成你的啦,明明是小觉的小夕!再说你看它胖得都跳不动了,哪儿来的瘦了?”她翻了个白眼,没好气地说。 “你这是叫谁呢?你还是蛐蛐儿?”我盯着她笑嘻嘻地问,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爱看她发飚的样子,所以总是不经意地说出逗她的话。 “没劲儿,一点都不好笑。”她没有向往常一样说话顶撞我,而是拖着身子回了屋,一面说道:“小觉也走了,今后我在这府里和谁玩啊。” “你是怎么了,跟摊烂泥似的?”我跟进屋子笑问道。 “你这是什么比喻?人家女孩子都比作花儿啊玉儿啊的,到我怎么就成烂泥了!唉,小觉都走了,我又该无聊了。”她趴在桌上鸣冤。 “要不说你不一样呢!”我却不这样想,只是给了她一个模糊的答案,一面走近她的书桌把手支在她的脸前,感受着她的鼻息,笑着说:“我要和八哥十哥他们去趟山东,本是来跟小觉说一声儿的,今儿个才知道竟给送走了。” 我虽是这样说着,但事实上我早已知道小觉被送走了,单纯的来要看看她,可是我怎么也说不出口:“我想你了,来看你了。”这类话来。 “那我还是和大家一样好了……”她并没什么反应,只是懒懒地答。 看着她的发髻,我只有无奈苦笑,真不知道是该说她聪明还是迟钝,她似乎什么都不懂,又什么都懂,让我无法离开也不敢接近。 八月节小夕不知为何一反常态穿了华丽的衣裳,我以为我一向只喜欢她的素淡,可是此刻我才发现又喜欢上了她的娇美,竟有些转不开眼睛。 要是被她发现我一个劲儿地盯着她看,美死她了,我心想着,便笑着转了头过去。看来皇阿玛心情颇为愉快,正说着贺喜的话儿,只听一声脆响,众人都循声看了过去,却看见小夕半张着嘴傻傻地愣在当地,手里捏着茶托儿,而茶碗早已摔的粉碎。 我正算计要不要拐了气氛,却一眼瞥见皇阿玛嘴角一闪而过的笑意,心里便放了下来,坐稳了且看小夕如何处理。只见荣妃娘娘跟她说了句话,小夕便一扬手趴在了地上,悔恨地说:“夕蕊该死!请万岁爷降罪!”她低了头,我却笑了,不知道她此时在怎么偷笑呢…… 如我所料,皇阿玛果然没有惩戒她,而是让李总管罚她讲了笑话儿,小夕顿时神采飞扬,我知她素来笑话儿多,也是屏息听。 “从前啊,有一个小孩子,人家都说他长得特像屁股,他万分伤心,便寻思着去井边看看自己是不是长得像屁股,可谁又料得,恰有个人给困在了井中,却说那人见那孩子伸了头过来,吓得忙叫道‘兀那小子,你若是敢拉屎,你就死定了!’” 大家均愣了一刻,倒是皇阿玛最先反应过来,满园子顿时全是笑声,我笑得几乎仰了出去,就连一向文雅的八哥都笑喷了茶,我们这可不是捧场,她这笑话还真是独特! 这个笑话,几乎笑翻了在场的所有人,皇阿玛也是龙颜大悦,我心里却隐隐有点儿得意,想了想,却自己都感到没面子,我得意什么啊我…… “好个丫头!朕是断不能把她送给别人了,荣妃既然也早有这意思,不如今儿个朕就把这个丫头与了太子为侧福晋!”笑意还未去,皇阿玛的一句话却震惊了所有人。 我只觉得火气噌地上来了,胸腔里闷闷的,一步跨了出去便跪了下来:“皇阿玛!儿臣……” 我这一声,让满园子的人都把目光放在我身上,我看见额娘焦急的脸,我看见四哥沉默却肃杀的目光,以及皇阿玛淡淡地却让我窒息的眼神,我突然有点儿迷惑自己做了什么,跟太子爷争,也许根本就是我不自量力…… “怎样?”皇阿玛玩弄着手上的饰物淡然问。 我闭了眼,一字一字地说:“儿臣……恭贺皇阿玛得了个好儿媳!” 我不敢去看小夕的表情,只是静静地退开了,我有什么资格让她也喜欢上我呢,现在惟有奢求她能够原谅我罢了。 小四子突然来说看见小夕一个人在亭子里喝得烂醉如泥,不等他说完,我忙赶了去,不知道这个傻丫头又做什么傻事。 “小夕?”我走进亭子,果然是小夕半爬在石桌上,身上的裙子湿了半块,嘴里囔囔地说些什么。 “我要走了……”夕蕊听见我的声音,朦胧着眼睛看过来,正色说。 我哑然失笑,这丫头乱说什么?我走近坐在她身边,扑鼻一股浓浓的酒气,都喝成什么了,她可真够胆大的,跑到御花园里一个人喝酒。 “小丫头,喝多了,嗯?”我拨了拨她耳边的碎发,笑问。 “我犹豫着呢,是坐船还是坐飞机呢?”她摆了摆头,咂吧着嘴念叨着。 我不禁又笑了,我们俩完全是鸡同鸭讲,什么飞机船的啊?低了头只见她脸庞一摊湿迹,脸上还兀自流着眼泪,这不知道的还真没准儿以为这是口水呢。 “你怎么了?”我虽然知道现在她能听懂这句话的机率极低,但还是问了,而心里也大约地有了答案。 “我难过呀……”她依然趴在桌上,软软地说:“把我嫁给太子就算了,反正我从没打算听话,为什么、为什么我那么相信的朋友竟然到头来成了最讨厌我的人?我知道、我知道我是个没爸妈的弃儿,但是为什么到这么个地方来竟然还是这样对我……我讨厌这里,谁都不喜欢我,所以、所以我要逃走了……” 我听得心里又是怜惜又是惊讶,常言道:酒后吐真言。她这句“逃走”却一言惊醒梦中人,与其眼睁睁地看着她嫁给太子,把她送出宫也许是最好的方法…… “喂……”我正想着,却见小夕略略支起了身子,迷蒙着眼睛嘟囔。 “嗯?”我愣了愣应道。 “借我肩膀一用。”她闭了眼,轻声说。 “什么……”我更是愣怔住了。 只觉得肩上一暖,小夕轻轻地把头靠在我的肩上,我只觉得身子顿时僵住了,一动不能动,脸上一下烫了起来。好容易瞥过眼看去,顿时浑身一抖,这、这小丫头竟然把眼泪鼻涕都往我的衣服上蹭…… “你、你、你在干吗!” “借肩膀啊。”她无比无辜地说。 “喂,小丫头,你可不要欺人太甚啊……”我忍不住无奈地笑了,这句话说的好像低语,一点威慑力都没有。 “嗯……”她发出低低的鼻音,半晌没了声音。 “小丫头,你不该难过啊。”我的脸擦着她的鬓发,麻麻痒痒的,笑着说。 “……”肩膀上还是没有声音,唯有她脸上暖暖的温度。 “怎么会没人喜欢你。有那么多人都在乎你,纵然失去了什么,总是也得到了什么,不是吗?”我不知道她听到了几分,但我此时心中已是下定决心送她出宫,照顾她一生一世。 “我要回家……”不知道是眼泪还是口水湿了我的肩膀,听见她喃喃地说。 “好,送你回家。”我扶正了她的身子,笑着说。 放眼望去,四周静悄悄的,看来只能我亲自动手背她回去了,我蹲下身子,把她背了起来,这丫头,看起来也不胖啊,怎么这么重?真是一摊烂泥,想着便笑了出来,为什么把你比作烂泥呢?傻丫头,难道你不知道吗,别人或许会喜欢花儿玉儿的,可是爷就讲究个独特,偏偏就喜欢烂泥…… “我累了……我要回家……”她轻声说,眼泪又流了出来,流进了我的脖颈。 “累了吗?累了那就停下来歇歇吧……”我一字一字地应答说。 把她送进屋子,关上了门,我默默地续出了方才几乎要出口的话:“那就歇歇吧,我会等着你。” [下篇]第三十六章 [下篇] 第三十六章 半步错走失林檎,廊转路回入花荫。 梦里疑为梦中人,缘分未到缘且尽。 像放电影一样,一声雷响,我莫名其妙地变成呼雅尔•夕蕊;一抹水花,又忽而变回唐落,不一样的,就是我仍留在清朝。长久至几个月的筹划,让我顺利地逃出了皇宫,但我却没有按照原计划逃往南方,而是留在京城。并不是我相信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而是因为我还要等到得到“我”的确实死亡的消息之后才能离开,否则恐怕我还没出城门,就又给抓回去了,而这次要是给抓回去了,恐怕等待我的不是大婚,而是大牢了。 “唐姑娘,唐姑娘?”旧木板门被人敲得摇摇晃晃,搞得我每次去开门都要担着被砸死的危险。 “桂嫂,您有事儿吗?”我战战兢兢地开了门,看着门外的中年妇女笑问。 “我们这农院子也没啥取暖的,姑娘是娇弱小姐,我寻思着这天儿又冷了,生怕姑娘不适应,拿了床被子来给姑娘铺上。”桂嫂微笑着说,一面不由分说地进了屋子,拿了床被子径自铺了起来。 我逃出了后,压根儿没回城里,我可不敢住什么旅店客栈,那样等于自投罗网,又因着了水冻病了,索性就打算就近找户朴实人家给了钱暂住。 桂嫂有个三十岁的弱智儿子成旺,家里又穷,愣是娶不着媳妇儿。家里除了老俩口和傻儿子,就一个十岁的小儿子,空房也是多余得很,我给了钱,桂嫂赚了钱,各取所需,以至这一月来相处甚欢。 桂叔家有用火棘果酿酒的秘方,是独给城里的“不醉楼”供酒的,但因为人单力薄,虽是良方,也赚不了几个钱。可恰好是这个吸引我,不醉楼在京里颇具盛名,正好借此打听宫中的消息。 “唐姑娘,我那儿子……为难你了……”我正自想着,忽然桂嫂走近前来,面带愧色地说道:“他是个傻子,你也别计较……” “桂嫂,成旺大哥挺好的,这话哪里说来的。”我见状忙打断笑道,心里想起那日的事却已是冷汗涔涔。 “难为你了,姑娘!”桂嫂听了,拿起我的手握住哭道:“我那个儿子不知道是哪个孽障投生的,祸害家里还不够,姑娘供着他的药,谁知道这败家的如今竟把姑娘……这、这教我如何感激姑娘!”说罢,只生怕我难堪,忙擦了泪笑道:“瞧我这一把年纪了,当着姑娘哭爹喊娘的,竟成了什么,也是算了,姑娘且歇着,我去看看兔儿这小子,也不是个省心的!”说着匆匆忙忙地出了屋子。 送走桂嫂,我坐回炕上,摩挲着粗麻布的被子,却想着王府里的绫衾,不禁懊恼起来,我怎么当初就没想着要带出来一条呢…… 转念又想起成旺,便忍不住打了个哆嗦。前两天不知怎么回事儿,成旺总扒着我的门框鬼鬼祟祟地往里瞧,我知他智商有问题,也不计较。谁料晚上一进被窝我就变色了,只觉得滑腻腻的,一掀被窝才发觉是几尾鲜鱼,活蹦乱跳的,我当时就吓得尖叫着跳了出来,站到了地上还恶心要吐。 我一细看便知正是我给钱让桂嫂买了给成旺补脑子的,现在要是有镜子,照照自己没准儿还真能见到什么叫做怒发冲冠了。 桂嫂他们闻声都来了,大冬天的,几尾鱼都是冻得冰凉,也是不好抓,大家都忙作一团地抓鱼,独成旺一个人嗬嗬傻笑,嘴里还含糊不清地念叨:“嘿嘿嘿嘿,跳出来了,跳出来了……” 我当时是恨不能抄起炕上的鱼就塞进成旺那大嘴里,但我的火气指数还没达到顶峰,桂叔就已先一巴掌把成旺打翻了过去,嘴里骂着“小兔崽子”给提溜了出去,我这才恍悟过来,桂叔是怕我恼了揍他儿子,心里也明白了寄人篱下的处境,火气倒降了下来。 我是不计较了,桂嫂倒跟我哭了一晚上,说当初她如何如何一把屎一把尿地把成旺拉扯大了,成旺小时候又如何如何得聪明伶俐,后来又如何如何的倒霉得病病傻了……我现在听的都倒背如流了,当时还得摆出一幅“您说得太精彩了”的表情,一面劝慰着,把自己搞得跟闯了祸似的。 事后我见着成旺就躲着走,心里也渐渐明白了只身在外的苦。但回想起来我也绝不后悔,与其让我在那个让我冷透了的地方苟延残喘还不如自己一个人学着过日子。 晚间吃饭的时候,我知道今儿是桂叔给城里的不醉楼送酒的日子,刚要找个茬儿问问,只听桂叔笑道:“你说这可不是奇了,那裕亲王府里的格格掉水里死了,说是原是去祭祀的,一失足竟掉水里了,真真是娇贵的,不是?” “是奇怪,却不知是哪个格格?”我佯作随意地问,心里怦怦的。 “若说起这茬儿,更是奇了,听伙计们说竟是指给当朝太子爷的,这姑娘是没福气啊。”桂叔吃了口饭,咂吧着嘴说。 “呀?那可是个苦命的。”桂嫂听了,一脸惋惜道。 这样一来,我心里却安宁了,只等风波静下来,便出城直奔南方。听了桂嫂的话,我心里却在想,若是嫁给太子了,那才是个苦命的呢。 一顿饭终于吃得畅快了,突然心里一动,不知老十他们知道了我的“死讯”会做何表态呢。转念一想,何苦离了那地方心里还念着里面的人,这不就真正是自找烦恼了? 虽已有了确切消息,但我还不能离开,我必须做到万无一失才有机会逃出去,所以只能再等一段时间。其实还有另一个原因,我算了日子,喜塔腊氏将要分娩了。 “落儿姐姐,这是我编得。”我坐在院子里筛着经年的火棘果,不知从何时起这酿酒的秘方竟然让我学会了大半,只听见桂嫂的小儿子三兔儿从后面叫着。 “这是什么?长颈鹿吗?”我笑眯眯地看向三兔儿,他举着手里的成品,一个用干竹子编得东西,脖子长长的,貌似有四肢似的,于是我脱口就出。 “什么是长颈鹿?明明是你嘛!”三兔儿一扭头吐出一句石破天惊的话。 “哎!兔儿,落姐姐脖子哪里有那么长……”我指着那长脖子郁闷地说。 “这明明是胳膊,这才是脖子呢!”三兔儿见我如此没有艺术细胞,有点儿恼羞成怒了,一脸鄙视地指着一个我原以为是多余出来的一小段儿道:“没意思,我出去耍了,知音难觅啊!” 我苦笑着听着这小屁孩儿装模作样的念着“知音难觅”这类高文学素养的词汇跑出了院子,继续筛我的火棘果,心里却想起了即将生孩子的喜塔腊氏,只琢磨着要想个法子去看看她,以她的身体状况,我很难确信她能否顺利生下孩子。 “唐姑娘,您快屋里坐,这院子里寒气重,只当心别着了凉。”我筛了一上午,手脚都冻得不利索了,正欲回屋,却见桂叔从城里回来,开了院门,一面招呼着我进屋子。 “桂叔,您今儿个卖得可好?”我假做烤火状,不经意地问。 “嗯、嗯。这几日里,那不醉楼里生意贼好,伙计们紧着催,我这把老骨头都快要跑垮了,可我那孽障还尽会惹事儿,也是指望不上了。”桂叔呷了口茶水,揉着肩骨呵呵笑说。 “既如此,我倒是有个法子,不知您同意不同意。”我听了只恨不能立马冲出去给老天烧柱香,真是天助我也。 “唐姑娘倒是说说来看。”桂叔笑问,一脸满不在乎,这个鄙视妇女的…… “便让我替您去送几次……”我还没说完,就见桂叔已是“噌”地从椅子里站了起来。 “万万不可,别说姑娘是客,就算是我们家的丫头也不能出外抛头露面。让姑娘这样,这让我们老俩口怎么担待得起!”桂叔背着手正色道。 “桂叔您且听我说,如果不在理,我自听您的安排,若在理,您可要再斟酌,如何?”真是封建思想害死人,看来只能动用口才了,我想了想便说道。 “这是万不能够的……”桂叔兀自摆着手,嘴里叨叨地说着。 “一来我想去城里见见世面,而且您也知道我是向来不介意这些的。二来我可以化了男装出去的,只说是您儿子,从此以后,看哪个敢多嘴多舌?再者说,我要去城里打听我失散的的家人也是方便得多,我又熟悉您这酒,既然这样,何乐而不为呢?”我打断了桂叔的顾虑,一条一条罗列出来。 我深知桂叔最懊悔的就是有个傻儿子,让人当笑柄,我若是办得好,也是他一雪前耻的机会,桂叔听了我说,果然是有动心的样子,犹豫半晌道:“也罢,那下月初三你去试一次?” 第三十七章 虽然都是穿着男装,却有天壤之别。我现在要是再配个狗皮帽子,那革命片里面的地下党就不用另找演员了,我上就行了。 临走了,桂嫂上下打量了一番,说我脸上还是太秀气,细看还是个女的,便给我用泥土和锅底灰做了个粉底,我一涂抹上,脑子里又想起那一次往脸上抹鞋底泥的事儿,心里头怪不是滋味儿的。 心里虽不爽,脸上也不好表现,听着他们嘱咐了几句,便坐着驴车上路了。驴车可不比马车稳当,又恰好是头倔驴,而且我还是那个赶车的,那结果自然是可想而知了。 “乖乖,往右!往右!”这驴开始还表现不错,谁料到刚过了一片小林子,它倔劲儿便上来了,我本应沿右边的大路走,这头驴却不知为何认准了左边那条羊肠小道。 “乖驴驴,该往右啊!”我急得满头大汗,愣是转不过它的头来。 “死驴,再不朝右我抽你了啊!”眼看着我被驴带到了陌生的地段儿,我心里直发怵,在这样走下去我非迷路不可,我想着便一鞭子抽了过去,驴一受惊,更是跑了起来,越发地远了正道儿。 不知是机缘巧合还是我天生倒霉,原本空旷的荒郊竟然冒出一队骑马的人来,我止不住驴,只能眼看着径直朝那一队人撞了过去,我还没来得及喊对不起他们就人仰马翻了,而更为尴尬的是,我坐在驴车上纹丝未动。 “对不起……”我理了理帽子,尴尬地跳下驴车慌忙去扶那些人,可是话还没说完,我就愣住了,对上眼前那双再熟悉不过的眸子,一时间竟觉得脑袋像住了铅水,沉了下来。 “十爷!您没事儿吧!”一个太监腔调的便服人见我拉着老十无法动弹,一把推开了我,扶起了老十。 “你是谁?”老十没理会他,而是瞪着我厉声问,眼眸像刀子一样剜割着我的心。 我还是愣愣地盯着他看,老十瘦多了,脸上又去掉了些稚气,而是添上了风霜,棱角分明的脸在阳光下晃得我晕头转向。可是为何我脑海中的他脸上仍然是傻乎乎的温暖地对着我笑,难道这是我的“死”对他的影响吗? 我稳了稳呼吸,低下头压低了嗓音作惊恐状答:“奴才是五盛村儿的库雅喇氏成旺。” 老十没有声响,只听他身边的随从恭恭敬敬地说:“回十爷,五盛村是在这近里的。” “你知道我是谁吗?”老十声音已经平静了下来,却让我有种被套话的感觉。 “奴才……不知。”我呼了口气,佯作平静地说。 “哦?那你方才怎么那样瞪着我看?莫非咱们见过?”老十声音听起来很随意,但我却心里没底,我根本就不知道他心里的想法。 “奴才打小儿只跟村里人打闹,哪里见过像爷这么俊逸的人物,自是看住了。”我又吞了口口水,摆出一幅刘姥姥样儿。 “嗯……走罢。”老十沉吟半晌突然说出这么一句,吓得我忙看了过去,这才明白他是和他的随从说的走吧。看着他骑在马背上走了开,扬起一片灰尘,我竟莫名地有点儿失望,仿佛下意识里地期待他能够认出我来。 愣愣地站了半日,才想起自己来干什么,一回头…… 天哪!杀了我吧……我的驴呢? 我在院门外转了许久,悔恨交加,为什么我的驴跑了老十也不告诉我,我前不久还拍着胸脯跟桂叔说我有多么多么地能干,可如今连城里都没到,就丢了驴和酒,这教我这老脸往哪儿搁…… “咦,唐姑娘?”正急得面红耳赤,只听伴着门的吱呀,桂嫂的声音传过来:“这么早就回来啦?” “桂嫂,我……”我羞愧地走近了去,支吾道。 “快屋里坐,嗯?驴呢?”桂嫂一面伸手把我往里面让,一面四处张望着。 “我、我、我把驴给丢了……”我低着头跟着她进了院子,犹豫再三,一咬牙说了出来。 “什么!!!”桂嫂一吼,所有著名女高音顿时黯然失色。 因为我做了亏心事,带出来的钱财大半都赔了给桂叔,眼睛都不带眨的。可回屋子里一算,才发觉经济有点儿步入赤字的危险,眼下身上仅剩下几两银子了,就算是盘缠也做不了,看来只能暂住着再想办法。 而桂叔桂嫂就算再善良也是不敢再让我出门儿了,我既看不了喜塔腊氏,心里自是担忧,天天想法子要怎么去看看她,虽然这担得风险很大,我也无论如何不能对她不闻不问。自己有时想想,被安嘉耍了,让我不敢相信朋友了,可是却越发地想要去相信,这就是我身上孤儿特质的展现吧。 大概是桂嫂见我整日晃来晃去实在有点儿老太太等死的架势,便常带着我一同做针线活儿。可是桂嫂这几日不知忙起什么来,常常请了不少打扮得红袄绿裤的中年女人来院子,一聊就是一下午,我更是闷得快要得抑郁症了。 “唐姑娘,我给成旺说了个人家,说了明儿去看看的。可巧儿我又要去城里铺子里,人家姑娘家的,兔儿他老子也去不得,你瞧这……”晚上吃了饭正欲回屋子,便见桂嫂凑了近来,笑说。 “桂嫂您不必担心,我陪成旺大哥去就是了。”我笑着说,对桂嫂的意思心领神会。方才想起了那些女人,原来就是媒婆。反正不论去干什么,只要能出去就好。 “唐姑娘,那就全托给你了!”桂嫂听了,脸上几乎要笑出朵花来,笑眯眯地辞了出去。 早早儿地起来,就在路上颠陂起来。桂叔用我赔的钱又买了两头驴,说什么也不会让我自己赶车去了,便自己赶车送我和成旺。成旺全然不知自己要去相亲,一个劲儿地跟自己的领子较劲儿,我看在眼里也只有暗暗叹气,不知这家的闺女造的什么孽,竟要嫁这么个丈夫…… 路上只听桂叔介绍说那姑娘家住在东边的一个村子,是隶属八爷旗下的,听得我只是心惊肉跳,后转念一想,八爷管辖范围那么大,哪有那么好心情专门儿来这里,也放了心下来。 驴车晃晃悠悠地停在两间土房边上,院子很小,四处脏乱的很,可见是个穷得揭不开锅的人家了。一个穿着朴素的中年妇女把我和成旺请进了里屋,让桂叔在大屋子里等着,便说去叫姑娘出来见见。 我坐在屋子里,看着成旺在土墙上敲敲砸砸地,心里却有点儿凄凉,这就是苦命人,凭她如何不愿也要嫁一个傻子。相对起来,暴戾的太子也好不到哪儿去,我的决定越发地正确起来。 “姑娘哟,就别别扭啦,姑娘大了都是要嫁人的。”听着院儿里媒婆的声音,帘子掀了起来。 我忙站起来,拉着成旺走了过去。只见进来的只有一个十六七岁的姑娘,梳着一条辫子,穿着褪了色的袄儿,在我看来也没有多少保温作用,心里对她又徒生怜悯。她整个人羞羞答答地,低了头只看自己的鞋面。 “姑娘快坐罢。”我见这两个一个傻一个羞,忙上来请那姑娘入座。 “嗯。”姑娘乜斜着偷窥了一眼,扭扭捏捏地入了座儿。 成旺虽没做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却也是十足的呆滞,一时屋里静默无声,我一个外人也没有做媒婆的经验,更是不知如何开口,这两人还真有点儿难对付。那姑娘只是一个劲儿地绞自己的衣摆,成旺却突然站了起来。 他神神秘秘地凑近我来,阵阵怀笑道:“别告诉别人,我要拉屎了!” 这句惊天地泣鬼神的话一出口,就见那姑娘面部表情停滞了半刻,突然“嗷”的一声惨叫便掩着脸以光速冲出了屋子,而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过去提住了成旺眼看着要掉下来的裤子。 “别在这拉,否则就当不了好孩子了。”而可怜我此时还要用如此弱智的谎言劝慰特委屈的成旺。 “真的?” “真的,真的。” 第三十八章 因为成旺的婚事泡了汤,桂嫂整个人对我冷淡了下来,总以为是我搅得。开始我还有点儿愤愤不平,后来一想,三十多岁的傻儿子好容易说着个媳妇儿,转眼这事儿又黄了,换作谁心里也不会好受。 他们虽没有撵我,可我却住不下来了,桂嫂的态度是一个原因,另外就是我实在付不起银子了,就算当初我和他们一家子和睦相处时我也无法去说我囊中羞涩,恳求借住几日。更何况现如今一家子都对我冷冷淡淡地,就算是脸皮再厚的人也耐不住。 另外就是我现在是汉人的身份,满人向来瞧不起的,我明白桂嫂他们善对我无非也是因为我给了银子,现在交不起房费了,桂嫂心里不知怎么盼着我走呢。 晚上关了门,我拿出了所有银子一点,不禁瞠目结舌,我现在现银只有五两不到,就算把首饰都换了钱也凑不够盘缠的一点儿半点儿,眼下在这里又住不下去了,只能先去城里当了贵重首饰换些银子再说。 我知道桂嫂一家子都不识字,留书作别那等于废纸,所以趁晚上收拾了东西,只等明日好好跟他们道别,怎么说也是共住了几个月。 我和一家子吃着饭,谁都不言不语的,我把握住了时机,便开口道:“桂嫂、桂叔、成旺大哥、兔儿,唐落叨扰数月,甚是不安,现在也该走了,毕竟各人有各人的路,留下这个镯子给桂嫂当纪念吧。” 我说着给桂嫂塞了个镯子,当初在王府是个极一般的饰物,但对桂嫂可是罕见了,我一面塞,一面在心里滴血,只想着,少说也能弄几两银子呢……由此可见,人并非天生爱财,逼急了谁都爱财。 “哎哟,这是做什么!”桂嫂忙把镯子往回塞,嘴里说道,眼睛却瞟着镯子。 “桂嫂便收了吧,这点儿心意您再不收下,唐落如何安心?”我见她眼睛都放光了,便知她不是高风亮节的人。 “既如此,我也不好强留了,兔儿他老子正要去城里,不妨一起去吧。”桂嫂笑弯了眼,说出了我期待的话,我也不是什么高风亮节的人…… 这次出去我如何也不能打扮成男的了,桂叔桂嫂也都不是笨人,如若见我三番两次地遮掩,反而会起疑,所以我穿了朴素的小袄儿,黑色的棉裤子,头上也包了布,遮住了大半个脸,虽然仍是女装,但也是难认出了。 进城门就让我胆战心惊的,但想想自己也不是什么大人物,凭什么守城的侍卫就偏偏要认识我,也就放平了心情,任他们去检查。 “那唐姑娘要不就打这儿下车?”桂叔还真是个好人,带我进了京师繁华地带才停了车。 “嗯,桂叔,多谢了,那就此别过了。”我生怕遇到熟人,快言道了别。 桂叔也没多说,驾了车直奔不醉楼。我见他去得远了,便沿着人多的地方走,没几步便是个“通源当铺”,我暗喊着真是幸运便进了铺子。 “姑娘,当东西?”一个小厮刚送走一个大爷便迎了上来。 “是。当些首饰,有劳小哥儿帮我看看值多少。”我从怀里掏了几个素来带的钗物、手镯的交上了柜台。 “哟,这倒像是翡翠的,小的可作不得主儿。”那伙计拿着镯子端详了半晌道,顿了顿又冲里面一个小孩子叫道:“快去请德爷出来衡价儿。” 我也没大在意,只是坐下了等着,只听脚步声簌簌几下,内间出来一个人,我浑身就凉了半边,小眯缝眼儿,一脸贼光闪闪……不是九阿哥的随从刘德川是谁。见过好几次了,记得是个太监啊,怎么又来这儿了……脑子里想都没想就歪了嘴斜了眼。 “姑娘,这是我们掌柜的……哟!您这是怎么着了?”那伙计一面谄笑着迎着刘德川出来,一面瞥见我的歪嘴斜眼尖叫道。 “不打紧的,我从小儿便爱间歇地中风,才刚不是冷风一吹,又抽了……”我揉着脸佯作平常地说,一面心下想着我这谎话功底得有多深呢,骗得过吗…… “哼哼,倒好玩儿得很。”这刘太监小小年纪尽学他主子阴阳怪气,不过我若不弄成这样,实在难以让他不记起我来,太监们也就是察言观色最强了。 “您夸奖了,我们村里人向来是这样,好玩的还多呢!”我心里暗骂着,一面歪嘴笑说道。 “哼,我也瞧了,都是些零碎物件儿,不值多少,这也值当叫我出来?二十两银子当了所有的东西,依姑娘看如何呢?”刘德川拿着鼻烟儿闻了闻,不大理会我,鼻子里囔囔地说。 “也罢了,我急着卖药,二十两也是够了。”我忙不迭地点头,管他是不是黑了我,总之快让我离开这儿就是了,否则这脸一会儿真回不来了。 “兴旺儿,给开当票子。”刘德顺脸上浑不在意,摇曳地进内间了,让那个伙计去开票子了。 “咦?姑娘,你又好啦?”伙计开了票,拿了银子过来,突然嘻嘻笑问道。 我一摸脸才恍悟自己一时竟忘了装怪样儿,忙苦笑道:“瞧这病,说好就好,指不准多早晚又抽了呢……”说着快快接过钱来,由着那伙计送了出来。 一出店门,我便假作好奇地小声问:“这铺子是谁的呀?瞧小哥儿这清逸的长相和穿着就不俗。”主啊,原谅我眛着良心说话吧…… “要说起我们头上面的大掌柜的,那可是了不得,告诉你可别张扬去,这店呐,就是当今的皇城里的九爷下面的!”伙计听了我的话,一脸傲视万物的表情,也凑近了说道。 这小伙计说完话还捏了我手一下,便贼笑着跑进店里了,我只觉得好荒唐,竟然都忘了该给那伙计一巴掌,我逃来逃去竟然又把东西当在爱新觉罗氏的手里。想想也是,这天下都是他们家的,更何况这京城呢。 心烦意乱地,信步沿着街道走,半晌碰着一个人,这才忙道歉抬头,竟然发觉竟是到了裕亲王府门外的大街,越发地想起了一直不敢想的姑姑和宁袖,迫不及待地想进去看看,可是我真是不能在涉险去做这些事了,就是怎么也不甘心离开。 我挪着步子回了城里,客栈是不敢住的,一个人竟晃悠来晃悠去地消磨了一天,眼看着天要黑了,我却还没想好下一步路线。 走着走着便觉得周边上的叫声耳熟了起来: “哟!范爷呀,您可算来啦,我们翠芳姑娘都等得青鬓为霜喽!” “大爷上楼来嘛!小玉好想你啊!” “哎哟!瞧您这好样貌定是哪家的富贵公子,也就我们这儿的姑娘配得上您!”我回头一看,这位好样貌的公子差点没把我吓趴下,跟刚从坟堆儿里爬出来似的…… “这位小爷,我们这儿有个姑娘跟您是绝配!”正想着,便听见了再熟悉不过的话语,细看是一位妖冶的吓人的中年女子。 当年我和老十来的仿佛就是这条烟花巷,恰巧也是位长得惊世骇俗的大娘跟我说的这句话,记得当时老十还发飚了呢……想着便不由地笑了出来,这么一来我心里不但没了厌恶,反而是产生了几分亲切感。 “我们柳姑娘今儿个是头魁啊!各位爷里面请!” 柳姑娘……柳月凝?我闻声看过去,金光闪闪的三个字“隽玉坊”高挂楼门上。隽玉坊还是冷色调为主,与着灯红酒绿的街道很是不符,但光看看这门口上拥得挤得,也知道生意不错。 第三十九章 我也不知怎么了,竟一点也不怕被认出,鬼使神差地随着众人进了隽玉坊,因为个矮身弱,挤了半天还是站在人群后面,只能从缝隙中看过去,却是一张芙蓉石的桌子,摆着一把深绿色古琴,我也分辨不出好赖,只觉得很是素雅,却独不见柳月凝。 “妈妈,柳姑娘再不来,我们可不干了!”只听见前面有人喊道。 众人纷纷帮腔,都是催柳月凝的,一时屋子里嗡嗡嘤嘤,闹腾了起来,那老鸨显然是老手,一点儿不慌,悠悠然地高声说道:“诸位也都是常客了,知道我们柳姑娘是个好静的,这么着闹哄,岂不是倒让柳姑娘难堪了,不是?” “是了,是了。是我们莽撞了,亵渎了柳姑娘,该死该死。”老鸨这话一出,满堂顿时静了下来,方才那起哄的也忙赔笑说。 若是我没见过柳月凝,恐怕还真是以为这些人是没见过世面的,对个女子这么痴迷,倒真有点像现在的追星族。但是就因为我见过柳月凝,我才知道,她的风姿是足以让这些人为她痴狂的,脑子里却突然想起老十说过的话:“什么柳月凝、润云,我通通不在意……” 自己却无言苦笑起来,原来对他的话记得那么清楚…… “柳姑娘出来啦!”随着老鸨的一声长音,便见人群躁动起来,有些激动的恨不能躺地上口吐白沫说“我见到偶像啦,我见到偶像啦!” 像电视上绝世美女出场时候一样,先是几个丫鬟出来,然后是柳月凝,随着她脸庞出现,一阵倒抽凉气的声音,而我的想法却是,为什么都是娘胎里出来的,人家就能长成那样呢? 她大概天生喜爱白色,我记得第一次见她就是穿得白色长裙。这次的裙子却是曳花的,层层叠叠的,珠履若隐若现,腰上系着明白色的流绢,肩上套着一个蓝白色的镂花小披,更衬得她高雅不俗。十指纤纤,别无饰物已是醉人。 眉淡淡却含情,眼朦朦欲诱人,睫毛半垂,显得三分慵懒七分娇媚,鼻子小巧玲珑却又落落大方,嘴角淡淡噙笑,肌肤不含一点杂质。头上梳着华丽的妆髻,头上一排翡翠珠花簪子插进发髻,右边一支玉燕钗摇摇晃晃,自有一番独特韵味。整个人是明艳得晃眼。 我一个女的都有种血液倒流的感觉,就更别提这群已经惊呆了的男人,一个个就差喷鼻血了。 “小女子柳月凝,承蒙诸位抬爱,今儿个就献一曲《笛家弄》以作答谢,有辱视听了。”柳月凝微微福下了身子,声音如同玉珠砸盘,清脆动听。 台下一阵雷鸣般的叫好和掌声,只见柳月凝款款走近芙蓉桌,玉指轻翻,试音拨弄了几下,倒真是转轴拨弦三两声,未成曲调先有情了。 “花发西园,草薰南陌,韶光明媚,乍晴轻暖清明后。水嬉舟动,禊饮筵开,银塘似染,金堤如绣。是处王孙,几多游妓,往往携纤手。遣离人、对嘉景,触目伤怀,尽成感旧。” “别久。帝城当日,兰堂夜烛,百万呼庐,画阁春风,十千沽酒。未省、宴处能忘管弦, 醉里不寻花柳。岂知秦楼,玉箫声断,前事难重偶。空遗恨,望仙乡,一饷消凝,泪沾襟袖。” 她唱得袅袅婷婷,我听得恍恍惚惚,也不知是因为这曲调太悲凉,还是柳月凝声音太凄婉,一曲听完,竟有种心酸的感觉,迷迷登登地倚门框呆住了,半晌才觉得大多人从门边上出去,这才回过神儿来,却发觉柳月凝已退了场。 又傻站了一会儿,看着那些丫鬟收拾了芙蓉桌回去,才有点儿恍惚地退了出去。 “姑娘,我们小姐请您一叙。”我正欲随人群出去,便见一个粉袄梳鬟的小丫头拉住了我的袖子,娇怯怯地说。 “你们小姐?”我一愣。 “便是柳姑娘。”小丫头笑了笑,凑近我耳边低声道。 我心里一跳,莫非她认出我来了?可是别说隔了这么久,就算是前不久见过,我这打扮她也不易从那么多人里看见我啊。她现在最多也就是怀疑,而我若不应承,只恐怕她便要肯定我没死了,以她的门路,在她的地盘上抓住我恐怕犹如探囊取物。 “那么便请姑娘带路了。”心里想着,便跟那小丫鬟笑说,心中却不甚安定,只等着见了柳月凝再作定夺。 我跟着小丫鬟穿过一条廊子,进了一个小花厅,左一侧是一个小花园,右一侧却是一排房子,一路上都没见到几个人,倒让我讶异不已。小丫鬟微笑着指了一间房与我,便径自退开了。 屋子里亮着淡淡的烛光,隐约有个人影,我缓了缓呼吸,便叩下了门。 “请进罢。”果然是柳月凝的声音。 我推开了门,只觉得一股清香扑鼻而来,这几日来在桂嫂家往往是一推门就一股驴粪味儿,还是那种特新鲜的驴粪,这种清香倒让我有些不适应,只是愣了愣。 “姑娘快请进,恕月凝不能亲自去请。”只见柳月凝走上来欠了欠身,笑道。 “不,没事儿。”我忙摆手应道。一面环视着这间屋子,翡翠绿的小圆桌子,藕荷色的吊帘,隔着内间。 我关上了门,也欠了欠身笑道:“却不知柳姑娘找我有何事?” “我只是想请问姑娘,这柳三变的《笛家弄》姑娘可曾听过?”柳月凝伸手示意我坐下,自己一面给我斟茶一面笑问道。 “没有。”我一愣,不知她要问什么。 “那何以姑娘满脸凄容,仿佛竟是熟知这曲儿呢?”柳月凝又问道。 “我也不知原委,只是觉得悲凄的很,柳姑娘曲调里仿佛透着些许无奈伤感,或许是有点动情吧。”我听她这么问,更是诧异起来,随口便答道。 “我原以为这钟期伯牙之事也无非是传说,却不知见了姑娘方信了这知音之说。”柳月凝听了却神色大变,一派惊喜的颜色,只是笑道。 “是姑娘过誉了,我哪里会这些。”我对她仍是戒备,听她这样说,只是淡淡笑道。 “从原先见过一面之后便觉相投,如今果然是大有知音之感。”柳月凝倒不介意,却垂首笑说道。 “原先见过一面?”我心里一惊,她果然是认出我来了,便故作镇定问道。 “想必是姑娘贵人多忘事,竟是旧时相识,却不记得了么?”柳月凝微笑着说。 “我一介村姑,哪里有机会与柳姑娘相识,姑娘玩笑了。”我只是胆战心惊,只能装傻。 “姑娘谈吐不俗,岂是寻常村姑所能及?”柳月凝不慌不忙地慢慢吹着手中的茶,一面淡淡地笑说。 “柳姑娘谬赞了,因家里还有些余银,便也是读过几年书,并不曾识得姑娘。”我心里怦怦乱跳,知她是对我的身份十拿九稳了,只是面上平静地说。原来方才的知音之说全是试探我的口才啊。 “夕蕊姑娘是断不肯交柳月凝这个朋友了?我本是烟花女子,是不配与您相交!”只见柳月凝冷笑一声,站起身来,冷冷地说。 “柳姑娘……”人家都叫出我的名字了,我再掩饰也别无意义,她又这么义正言辞的说,倒让我尴尬起来。不过好像她并不知道我的事,不过这明显不大可能。 “我也是无自知之明。罢了,姑娘既然不认我做朋友,我也不能够说什么,谁让我生来下贱呢。”柳月凝淡淡地说。 “柳姑娘,我并无此意,真的,只是我实有苦衷。”我见她仿佛是真的不知道我的事,这才忙解释道。 “那日隽玉坊里,姑娘虽是男装,但我何尝看不出来是个妙龄女子呢?十爷常说到姑娘,我心里一直想与姑娘结交,但谁料再无机缘,只知道姑娘的名字,却不知何处与姑娘相见,方才一见,只是欣喜能与姑娘相交,却怎么也没顾及到我这卑贱身份。”柳月凝走近门,一面淡淡说道。 原来她竟然不知道我的身份,看这样子,老十竟是没有告诉她似的,我心里便稍稍安了下来,或许可以先在她这儿落脚。 “柳姑娘,我原是在家里闯了祸逃了出来,是以不敢和姑娘相认,既然姑娘都说到这个份儿上了,我也不敢相瞒,与姑娘交朋友,是我三生有幸。”我想着便说了出来,直视着柳月凝。 “既如此,夕蕊姑娘若不嫌寒舍鄙陋,这几日不方便就在此休息吧。”柳月凝听我一说,脸上便浅笑了起来,握住我的手笑道,声音也柔和多了。 “那便打扰了。” 第四十章 我莫名其妙地就有了免费的上等住处,不过我还不至于什么都不想就美的颠颠儿的,一问才知道,这一排小屋竟然都是柳月凝名下的,包括这个庭院。我不禁奇怪起来柳月凝的身份,这或许就是头牌的架势吧。 我这屋子里薰得也是香喷喷的,锦被绸衾,倒让我仿佛又回到了当格格的日子,我问了送我来的丫鬟,说是叫龙涎香,很是名贵,是柳姑娘最爱的味道。 这一天来走得倦得很,又有这么高级的待遇,早已躺下了,只是下意识的没有脱衣服。心里只是想,眼下已经告诉柳月凝了,既然选择相信她就没有了回头路,只能提防着些罢了,瞧她那样子的,也不像个打小报告的,就算是一赌了。 也许是突然换了环境,倒有些不适应,半醒半睡的,约是三更时分,只听见门上吱呀一声,一个身影恍恍惚惚,只见探了头进来,我忙闭紧了眼,本是不甚清醒,这下子倒全醒了,心里暗叫不妙。 “小姐,睡了。”门又是轻轻一声合上,一个小丫鬟轻轻地说,原本是用睡着了的人万万听不见的音量,可我却听的无比清楚。 “嗯。”一声轻轻的鼻音,夹着脚步声轻轻离开。 我已是吓出一身冷汗,确定她们走开了后,只抱怨自己遇人不淑,慌忙从床上爬起来,四处勘察逃跑的方法,在屋子里瞎转了半晌才发觉窗子打开了都是通往正方形内花园的,进去了也是死胡同儿,原来这是她早已设计好了的,我怎么就不能聪明点儿。 此刻我也不敢开门,若是没人那是万幸,若有人那便是自投罗网了,急得跟热锅上的蚂蚁似的,楞是想不出一个实用的办法,我总不能现凿个地窖把自己藏里面吧……我知道若是柳月凝想去通风报信,那速度自是快得很,哪里容得我再慢慢思考。 屋子里自然是绝不能藏的,可这空旷的小院子,要看不见我还真是个难题。越是着急上火越是想不出办法,心里火烧火燎地竟出现了把我抓回去审问的画面,不禁打了个寒颤,光是想着康熙那道目光就让我浑身发抖了…… 心里想着便翻出窗户去,只想着走一步算一步了。一出院子,竟然让我有种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感觉,借着月光我发觉这小花园竟有通往好多间屋子的窗户。只是我在明,她们在暗,我也不知哪个窗里有哪个人等着我,眼下选择哪个窗子作为逃跑路线倒成了至关重要的决定。 我统共一数除却我这间共有七个窗子,均是幔帘轻垂,遮得严严实实,我踌躇半晌,万一我费九牛二虎之力翻出去一个,却正好是柳月凝的屋子,那我可就只剩下干笑了。但却没有别的方法,眼下这是唯一的路了。 想着便把耳朵凑近去听,谁料几个屋子都是悄没声息的,我急得直流汗,一扬手去擦却突然看见手腕上的荧光闪闪,却是那颗水瑈珠,心里渐渐平和了下来,要么,索性就迷信一次吧…… 我把珠子褪了下来,合在两掌之间平放着,闭着眼让它转了几下,心里默默定了下来,只有一颗是水瑈珠,它对着那个窗子,就走哪个,若是出去了,一定不忘老十的大恩大德。 心里默念一二三,便睁了眼,开了掌。却是稳稳对着东南方向的一个窗子,乍一看竟是这个院子里光线最暗的一角,虽然犹豫,但我知道不能再耽搁了,慌忙走过去就推开了窗。 果然没人,万幸!但是因为是晚上,屋子里也是暗得很,我摸索着才找到了门,可是却死活不敢出去,但也是心知肚明的,如果在那间屋子里没有找到我的话,一搜起来,恐怕这几间屋子也不会幸免,心下一横,管它通往那里,只管出去就是了。 我把耳朵贴在门上听了听,也没有什么声响,呼了口气,便开了门缝,瞥过去,倒还真是没人,心里略宽,信步出去,是一个花厅,点着蜡烛,很是亮堂,这却是我没来过的。我也不敢走出了声响,更不敢磨磨蹭蹭地走,腿都绷酸了。 刚探着路,就听见不远杂乱的脚步声响了起来,妈呀!我还没找好门呢……我四处张望,急得六神无主,便看见花厅中央的小花圃里的花草都还郁郁葱葱,也有半米高,听着渐近的脚步声,我一咬牙,快步迈进花圃,侧身躺了下来,略略拨弄花草遮得严密些。脸上却不禁苦笑起来,着藏身所也算绝了…… 不久果然听见一群人经过的声音,我看不见他们,心里却是跳得突突的,只生怕被人听见。我侧耳倾听,不见什么声响,大约是正在搜呢吧。 半晌,只听见脚步声又近了,声音却比去时厚重了多。 “十爷,这……”柳月凝的声音,听不出什么语调在里面。 “算了,是我太想见她了,不关你的事。”是老十疲惫的声音。 “但我确信是她,我这次也没告诉别的人,恐怕她是误会我去揭发她了。”柳月凝淡淡地说。我心下却奇怪,她这不是揭发我是干嘛…… “她是不想见我,跟你有什么相干,你也不必多想。只要……”老十说道,突然停顿了下来,半晌接道:“只要她还活着就好。” “这件事眼下只有你、我知道,万万不能走漏了风声。”柳月凝沉吟道。 “你这话说得倒是显得多余了。”是老十有点儿苦笑的声音。 柳月凝没有答话,这让我对他们的关系费解起来,若说柳月凝喜欢老十吧,她也实在不该把我的行踪独告诉老十啊。若说不喜欢,她对老十的帮助却又让我讶异。 “照理说,她逃出去很难,找到她也并非难事。”柳月凝沉寂片刻,说道。 “她很聪明,也不愿被人限制,由她去吧,我会找到她的。”我正百思不得其解,却听见老十坚定地说,不由地心里有点儿难受,原来我以为他不会像以前那样照顾我包容我了,没想到他还是这样为我着想。 虽然人都散尽了,但我却如同抽了筋般,不愿起来。直到胳膊僵硬了,才看了四处无人起来。身心俱疲,摸索着往外走,不知道是不是老十那句话起了作用,我一路走来,竟没碰见一个人,顺利地出去了。 外面天色已然有点儿发白了,我便快步出了这花柳巷。待走近了集市上,人也多了起来,天也大亮了,四处叫卖的都出来了,我信步走着,正盘算着离京的念头,就听身边经过的两个人唧唧咕咕地议论道:“裕亲王府不知遭什么殃了,前儿死了个格格,今儿又死了个媳妇儿……” 我脑子一滞,本能地想起了喜塔腊氏,脚下又有点儿发酸,几乎站不稳。只是想着,我一定要见到她…… 第四十一章 望着高高的围墙,我心里一阵疲惫。多么熟悉的围墙啊,只不过当初我从里面向外望,想着怎么出来,如今却是我在外面想着怎么进去了。 到底是不是喜塔腊氏出了问题,她现在在这裕亲王府还是她自己的府邸,孩子是死是活……这一系列问题困扰得我头痛欲裂,现在却还要想法设法进去一一探清,想着当初还要告别一切,以为自己全都能放得下,可是现在自己很明显什么都无法抛开…… 看着墙上的条条裂纹,我不但想不出办法,脑子里还不住浮现喜塔腊氏死了的样子,浑身一冷,不禁打了个寒噤,忙摇了摇脑袋,人总是爱杞人忧天,只骂自己都还没问明,就自己一个人瞎猜乱想什么。 我绞尽脑汁都不知该如何进去,我可不会壁虎游墙,就算这墙上有蹬脚的地方我也未必上的去,就更别说这溜滑的墙壁了。 再说我这个熟脸儿,府里面随便一个人都能轻易地认出我来,我总不能跑到府门上大哭着说要卖身当丫头吧,那都是电视上的俗套,现实里这种事情只是一件费力又费脑还不讨好儿的事情。 我心急如焚地来回踱步子,愣是不知怎么办,只能傻傻地看着高墙发呆,眼看着日落西山,影子被拉得细长。 “为什么不进去?”身后突然传来一声,清冷的嗓音,有种与生俱来的孤独感。 我只道是谁认出了我,心里一滞,猛地回过头去,脑子还没反应过来,嘴里却蹦出了两个字:“沈朝?!” 眼前的蒙面人,深邃却隐暗的眼眸,高却偏瘦的身材,一言不发,目光淡淡如水地望着我,不是沈朝却是谁? 我又揉了揉眼睛才略略可以相信,心里却高兴起来,他既然站出来了,那必是愿意帮我了,至于他怎么会遇见我,或是看见我有多久了现在似乎都已不重要了,他的能耐我不是不知道的。 “你能帮我进去吗?”我见他不言语,便自己先问了,这才是当务之急,什么矜持之类,我可不会。 “你说呢?”沈朝没有回答,而是挑了眉淡淡地反问了过来。 “当然能,要不你就不会巴巴的来问我了。”我忙答道,只怕他反悔。 “那你可要抓紧了。”沈朝的眼睛里我竟然看到了一丝笑意,只听他低低地说着不明所以的话,正愣怔着。却觉得腰间一暖,一低头,眼珠险些掉出来,他、他、他竟然伸手环住了我的腰…… 我只觉得脸上烧得要命,要是打个鸡蛋,没准儿立马就糊了,心里却知道他是要帮我翻墙而已,身子却不自觉地紧了起来。好吧,好吧,我承认,我还是会矜持的。 沈朝右手环着我的腰,几步跑上前去,我不敢看,忙闭上了眼,只觉得身子一跳一跃得就好像着了地,他放在我腰际的手却一点没有紧或松的交替,一睁眼竟莫名其妙已经在园子里了,心里只觉后悔,莫非刚才错过了传说中的轻功…… “谢谢啊。”我着了陆,拍了拍被弄皱的衣裳,有点儿不好意思直视他。沈朝的手早已松开了,可就是奇怪的还有点儿害羞。 “我只是为了还恩。”沈朝声音仍然冷冷清清的,竟吐出这么一句话来。 “哦……原来这样。”我不知为何心里黯淡了些,一时不知道接什么话,低了头淡淡地说。 两个人相对半晌,竟都是无语,他也不走,我也不动。 “你不走吗?”我见这气氛实在不大正常,便小声问道。 “你难道不出去吗?”沈朝答。 原来他想的还挺周到,心里顿时又舒服了一点,但我深知他和王府之间有着什么样的关系,这样让他在裕亲王府里待着,我不知是该喜该忧,便佯作害怕的样子说道:“我不敢一个人走,要么你和我一道儿吧,不会耽搁太久的。”他和王府里的人,伤了谁,我都不会好过。 “好。”沈朝竟然出乎意料的好说话,他淡淡地说了声,眼睛看着别处,却让我恍然有种被呵护的错觉,随着他的目光也是楞了楞。 我们摸摸索索地找寻着喜塔腊氏的住所,府里面悄无声息,也不算太晚,但大多房屋已经熄了灯,一种诡异的感觉四处弥散,让我有种不安的感觉,总觉得必是出了什么事…… “那里亮着灯。”正紧张着,却听沈朝突然在身后冷不丁地说,倒吓得我一哆嗦。 我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是一间厢房,一般都是下人的住所,为什么主子的房里没声没息的,下人房里倒亮堂起了?心里淡淡的有些奇怪,便靠近了去。 “……说是那间房里闹鬼呢,大侧福晋就给吓出了病。”一个稚嫩的女声说。 “可不是么,古古怪怪的就死了个人,谁不怕呢!前儿还听柳儿说听见那丁香树下有鬼哭了呢。”另一个声音说。 我听了却不禁哑然,我知道全府里唯有我的院子里有丁香树,看来这闹鬼的,竟是说得是我的院子了。再说我好端端的在这儿活着,什么时候有功夫跑我院子里装鬼哭了。可是大侧福晋,那个极会拍马屁的爪尔佳氏,怎么又是她给吓病了? “你说大侧福晋都没了两、三天了,怎么还不出殡,放在荔园里怪慎人的,前儿六格格使我去荔园折几株玉兰来,我都不敢去。”正想着,那原先儿年龄小的又开了口。 “呀?你还不知道么,福晋疑是毒死的,还要私叫忤怍来查呢,依我说呀,这福晋十之八九是怜惜大侧福晋肚里的那个孩子,要说平日里也不大在意大侧福晋的,怎么一下子爱护上了,不是为了孩子还是什么?不过要说也真真是的,哪里是怕鬼就能怕死人的?我可不信。”后一个丫鬟嗤笑了一声,说道。 这句话听得我心里如同泼了一瓶醋拌糖,酸酸涩涩,却又隐隐有点儿如释重负的感觉,终究还是死人了…… 但死的不是喜塔腊氏,而是爪尔佳氏。虽然我在这儿沾沾自喜有点儿不道德,但孰轻孰重我还是分得清的,不自禁的微笑了出来。 突然,只觉背后轻轻一击,我汗毛一竖,只是吓得要尖叫起来,刚张了嘴却觉得一张大手捂住了嘴,我只觉得吓得都要窒息了,心脏怦怦乱跳,爪尔佳氏,我不是故意要笑的,太忘情了而已…… “扑哧……”耳边忽而传来这么一声低笑。 我一楞,才发觉这捂着我的嘴的手异常的温暖,哪里是鬼的手啊,分明是……沈朝……你这个死拉死拉地…… 第四十二章 “你这么胆小还敢窝藏刺客?”沈朝在我身后轻声说,声音已有了掩不去的笑意。 “那你喜欢我叫你老沈还是小沈呢?”我轻咳一声,笑眯眯地回头盯着沈朝的眼睛说。既然你不仁,就休怪我不义了…… 果然沈朝神色又无奈了起来,他并没有像以前一样凝视我的眼睛到我受不住转开视线,而是自己转开了头,把侧面留给了我,俊逸的眉毛不再防范,而是轻柔地松展开来,深黑的眼眸里面流转着淡淡柔和的光华,和他以往的清冷没有半分相似。我猜,他那黑色的蒙面下面,应该是在笑吧,可为什么连笑容都要遮去呢,头一次想去深究,他到底有着什么不可告人的背景…… 借着月光,他英挺的鼻子若隐若现,唇线也恍恍惚惚,要是我没看错,他应该是个很英俊的男孩子,这样一个人,他又哪里来的那么多愁绪呢? “你这是在挑衅吗?”不知过了多久,沈朝突然凑近我耳边低声说。 “啊?”我一回过神儿来,才发觉自己竟然又盯着人家发呆了,不觉脸红了起来,忙下意识地伸手摸了摸下颌,不会流口水了吧……再说,他什么理解能力,这明明叫沉醉,什么挑衅啊…… “别这么盯着我看,我保不准会喜欢上你。”沈朝看着我,眼神含笑,声音低沉了下来,说出这句惊人之语。 “什、什么……”我完全失去了主动权,整个人都懵了,是哪个说古代男人都是羞涩加含蓄的…… “你现在要出去吗?”沈朝突然往前走了两步,淡淡地说。 “啊?”这、这是什么习惯,能不能把上一个话题结束了再跳跃啊,我还想知道呢…… “等到天一亮,你再想出去可就不容易了。”沈朝抬眼看了看四周,一幅刚才什么都没发生的样子,几步走开了,我能不能碰到个正常人啊我…… 可是我现在总不能跑过去死缠烂打的让他告诉我为什么会保不准喜欢我吧,我就算脸皮再厚,要做到这一层还是有一定难度的,只好不甚高兴地跟了过去。心里还被他刚才的话惊得突突的,只是低头自己想自己的,他这是什么意思,不会是喜欢上我了吧,不由美孜孜地想笑……不经意一瞥,却看见“荔园”两个字在月光下清晰可见,方才记起刚才两个丫鬟的话,怎么说,我和爪尔佳氏也算是亲戚吧…… “我想去看看大嫂。”一想到死了人的事,心里顿时沉重了起来,沈朝刚才的话一时也不那么在意了,我站住脚步轻声说。 “去看吧。”沈朝也随着我的停顿站住了,他回过头来,也轻轻地说,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竟觉得他的目光很温柔,不禁愣住了。 直到沈朝从我身边经过,我才慌忙地跟上了他,心里怪怪的,不由地责备自己这是怎么了,老是魂不守舍的,我怎么总爱看着他发呆啊。 进了荔园,四处幽静了下来,连虫鸣声都隐去了,也许是刚才两个丫鬟说的闹鬼云云,我心里竟然也不甚安定,不禁跟紧了沈朝的步子,心里微微有点儿后悔来看爪尔佳氏。我知道荔园里能停尸的屋子只有东边厢房,其余的都放了杂物,便径直朝东厢房走去,只想着快些看一眼就走。 有时候人一倒霉喝凉水都塞牙,还真是应了这句话。我们刚刚转过了小游廊,沈朝便一把拉住我的手,捂住了我的嘴,一个侧身藏在拐角,我正吓得不知所措,却听见他在我耳边低低地说:“有人。” 我一愣,顿时明白了过来,也不再乱动。沈朝见状便放开了捂着我嘴的手,他几乎是从身后抱着我,两个人的距离近得让人难堪,我的头正好够得着他的肩膀,感觉到头顶上是他暖暖的鼻息,耳边是他有力的心跳,不禁有点儿不好意思起来,不过我还是得再次佩服自己一下,都面临这样的境遇了,我还有工夫羞羞答答的…… “弄好了么?”一个沙哑的男声传来。 “嗯,都照主子说得做了,明儿个就等着那冯老儿胡说去吧。”一个轻率的声音,满不在乎的笑说。 “这事儿若是漏了出去,别说你我的脑袋保不住,就算主子也过不去,你别给人留下了把柄。”沙哑嗓音的又说,隐隐有些责备之意。 “知道了,海爷就放宽心吧您呐,也忒多心了。”年轻的说道,只见白光一晃一团东西掷了出来,我还以为被发现了,身子一紧,却觉得手上温暖起来,这才觉得沈朝又握住了我的手…… “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你去那边看看别让什么小丫头子听见了,府里面人多,保不定又有谁起夜了,谨慎点总是不错的。”沙哑嗓音的压低了嗓音说道。 只听得年轻的“嗯”的一声,便有脚步声近了起来,这哑嗓子太老谋深算了,我不禁有点儿慌张,这拐角里什么隐蔽的东西都没有,虽然是晚上,但是我们两个这么大个子的人也是能轻而易举地看见的,而此时却是出去出不得,躲藏无处躲。 “别怕……”我忧心忡忡地观察着四周的环境,却听见沈朝在身后低声说,这才恍悟我现在并不是一个人,还有他在身边。看来都已习惯了自己一个人想办法,可现在却有人在我耳边说“别怕”了,想着竟微笑了起来。 “马圭,记住,看见一个杀一个,看见两个杀一双。”沙哑嗓音又开口了,我顿时笑不出来了,他们到底是什么人?心底突然闪过一个念头,莫非是来销毁证据的?刚才两个丫头还说爪尔佳氏疑是被毒死的,却正好有两个来路不明的人出现在荔园,几乎是与我的想法不谋而合,隐隐觉得这件事很蹊跷,却也怎么也不想插手进去。 “都还是一样的残暴。”沈朝突然冷笑道,我也大概摸清了他的脾气,听他这样说,便知他十之八九是想到了他的什么深仇大恨,竟不知如何劝阻。 “哪有什么人……”只听那个年轻的嘟囔道,听声音竟然是近在咫尺,只是我们看不见他,他也看不见我们。 “借你一支发簪。”我只觉得头上一松,唯一的一根发簪就被拔了出去,我还没弄明白沈朝的意图,就见金光一闪,远处的围墙上咣啷一声,两条影子快速冲了过去,沈朝一拉我的手便快步从另一头绕了出去,我眼风一略,便看见廊上扔着的两团纸,不假思索便拾起放入怀中。 越墙出来,因为入夜深了,街上也没什么人,我们两个倒是轻而易举地逃了出来,那两个人也没有追出来,看来刚才金蝉脱壳的法子还是起了作用,一直拐到了一个胡同儿,上了一辆马车,我才松了口气,我当初跑八百都没这么卖力过…… 我靠在马车的软垫上喘气,沈朝坐在马车外沿上,突然一鞭子,马儿受惊走了开来,我这才恍悟,我怎么莫名其妙地坐到这马车上来了…… 第四十三章 “……柳吐新苞,荷沁馥芳,燕子掠水,鲫鱼游双。却道是帘外之境,哪堪得闺中虚荫?绿云撒霜,红颜空漾,几处点红,为谁妍妆?轻挑纱笼,软帐叠重,遮得了戚容,瞒不消心愁。叹黄昏,渐入夜,梧桐惹得细雨,摇得心神渐恍,霫霫霏霏,朦朦胧胧,疑之雨打芭蕉,方是泪凝秋瞳。缦立相望,欲言又止,且望幢幢之影,独闻戚戚之魂。君翩之玉林,妾何以割舍! 足登繁缡履,鬓绕素绫钗……” 手中断裂的纸张被风吹得哗哗作响,我又往马车里面倚了倚,躲过了风口。淡黄色的薛涛笺却仍然摇摇欲坠,这是爪尔佳氏的字迹,清秀隽永,被撕去了上半段和下半段,残破不堪。看样子,她竟是早已知道自己要死了…… 我捡来的便是那晚被人扔出的纸团,当时不知怎么想的就下意识地拿了纸团,现在一看全都是破碎的片断,这算是最长的一段了。心里也明白爪尔佳氏的死绝不简单,本不想插入到爪尔佳氏的事件中去,怎么竟然又有点儿搅进去了。 已经过了一个月有余,但是想起那一晚还是心有余悸,我不敢想象如果当晚被发现了会有什么后果,也许是“杀一个”或是“杀一双”,也许是送到康熙那里处置,任何一个我都受不起。 我自己竟然也就那么傻傻地随着沈朝的马车出了城,后来一想,他万一是个人贩子呢,自己竟然都被自己逗乐了,他要是人贩子,那那些真人贩子就都别混了。 我跟沈朝说我要去浙江看西湖,其实只是想离京城越远越好,听他是同路,便顺路搭他的便车去了,其实自己心里面是不是不想离开也未可知。一路上不是在马车上颠簸就是在马车里睡觉,今儿却不知为何沈朝突然停了下来,竟然是要住客栈。 “掌柜的,要两间上房。”沈朝一进客栈,所有人都看了过来,毕竟如今太平盛世的,突然冒出个蒙面大侠是有点儿不搭调。 “哟,真对不住,只剩三间上房了,两间已经头先儿定了出去,二位也是新婚吧,住一间成不?”那掌柜的翻了翻账本,咂吧着嘴念叨了两句,便抬头面带歉意道。 我听他说“新婚”二字,便有点儿尴尬,正欲解释,要换一家,就听沈朝道:“您果真好眼力,也罢,一间就一间吧。” 我忍不住看过去,却看见他眼神温和,也看着我,深黑的眼眸流转出我的影子,竟让我忘了反驳。 “上去再看也不迟。”沈朝突然凑近我低声笑着说,我一下就脸红了。 既然如此,不让你出出风头怎么成……于是,我清了清嗓子,挽住了沈朝的胳膊,以极其“柔媚”的嗓音大声说:“相公,你干吗老盯着人家看嘛!这里这么多人,上去再看好了。”说得我自己都要吐了,只听满堂哄堂大笑起来。再看向沈朝,他眼中分明写着“算你狠”三个字,我竟更是想笑,憋笑憋得直打哆嗦。 一关上门,我就觉得不大对劲儿,沈朝非但没有对我冷声冷气,反而坐了下来,一言不发地打量起我来了,我只觉得自己在他面前就像个x光片上的骷髅,如坐针毡。 “你干吗?”我干笑着别开了视线,搭讪说。 “看你。”好、好直白啊…… “我有什么好看的……”我是不是该羞涩地揪衣角啊?可惜我突然想到了一件更让我关注的事:“你都知道我的长相了,可我还不知道你长什么样,多不公平。” “长相有什么重要,不看也罢。”沈朝淡淡地说。 “我看你就是歪嘴斜鼻子的,怕害羞,所以才不让我看……”我跟这样一个人说这样幼稚的话,真是有点儿啼笑皆非的感觉。 “是吗……”沈朝打断我的话,笑着问了句,突然站起身来,一把把我拉近,我只觉得一片阴影,嘴唇就接触到了柔软冰凉的触感,我只觉得天旋地转,忙闭上了眼睛,脸上更是如同着了火一般。 而此时脑子里竟然冒出一个极其刹风景的念头:我没吃大蒜吧…… “是歪嘴斜鼻子吗?”半晌,沈朝放开了我,低低笑问道:“可以睁眼了。” 我半天不敢睁眼,不知道如何面对他,却听他略带笑意的话,才低着头睁开了眼,只觉得心脏都要跳出胸腔了,呼吸都有些不畅了。 “你抬头看看,是歪嘴斜鼻子吗?”沈朝在头顶笑着说,一面抬起我的下巴。 如果看看我现在的样子,一定不会忘记“目瞪口呆”是什么样子,沈朝摘去了蒙面布,一张轮廓鲜明,线条刚毅的脸出现在面前,深陷的眼珠暗暗地凝视着我,原来他笑起来这么帅……我顿时又有种血液倒流的感觉,我血管最近运动量够大的…… “是吗?”沈朝接着笑问。 “不、不是。”我恨不能扇自己一耳光,怎么说话还打嗑吧。 “那你觉得公平了吗?”沈朝又笑问道。 “公、公平。”我低了头,怎么说话还是打嗑吧啊…… “今晚一间房子怎么睡?”我不等他接着说话,便忙抬头问道,看来我这跳跃思维也不错嘛。 “就那么睡。”沈朝笑道。 好吧,我明白了,你故意逗我是吧……这么一想,心脏才稍稍受了控制,但是还是不好意思看他,这算强吻么?我想着便开了门道:“我去街上玩玩。”其实是不好意思面对他,想先缓缓再说。 不等他回话我就匆匆出了屋子,自己都不明白自己怎么会那么害羞起来。下楼时忽然发觉大家都盯着我指指点点的,心里奇怪起来,却不经意听见一个大娘说:“刚才就是她,哎哟,腻死个人呢!” 看来我和沈朝这对儿“夫妻”这么快就出名了,不禁好笑起来,自己倒也没觉得有多别扭,仍然是大摇大摆的走,可是众人看我的眼光却更是诡异,心下也不当回事儿。刚出了店门,才觉得身后有人跟着,一回头,却看见沈朝淡淡地站着,静静地看着我。 “你怎么出来了?”我一愣,便随口问道。 “保护你。”沈朝开口淡淡道,唇角微微笑着,让我心里不知为何又快速跳动起来,他这么说,我能不能理解为表白啊……脸上却不自禁地微笑了出来。 于是,我们在众人羡慕的眼神中出了店门,我微微笑着跟在沈朝身后,看着他挺直的背脊。只觉得这样真得很好,也许就叫幸福的感觉吧。 第四十四章 我曾跟老十说过我喜欢杭州,却从没有去过。 现在,我却是跟着沈朝到了杭州,看了名闻天下的西湖,真的是除了苏东坡的“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无法形容西湖的美,时隔三百年,天明水静,更是另有一番醉人的美。 不知道出于什么想法,我和沈朝相处的很是和谐,从那天看过他的面容之后,他再也没有蒙面。而我却把老十送我的水瑈珠藏在了怀里,一不小心就会和那块我至今不明白含义的“庄”字玉碰触到。 对沈朝越来越熟悉,我也越想知道他的背景,总觉得他和我或多或少地有些相似。住在了客栈,便装作不在意地拿出那块“庄”字玉随意说道:“这块玉真特别,你知道这是什么玉做得吗?” 沈朝没有说话,而是神色凝重地看着我手中的玉,目光又变得复杂深沉,沉默半晌,淡淡地问:“你想知道吗?” “我想。”我点点头,他又太多我不敢碰触的地方,以至于现在我对他还是一无所知,可是现在我却想知道了。 “那就去湖州看看吧。”沈朝淡淡地甩出这么一句话。 “咣啷,咣啷……”马车在土路上晃的我坐立不稳,我却知道此番去湖州,怕是要揭开沈朝身份的迷了,沈朝不知有多大的伤痛在里面,要让我一个人自己来探寻……想着便看了看手中的纸条,刚毅清朗的两个字:庄宅。 湖州是个不大的县城,我没有费多大功夫就找到了庄宅,我却惊诧地看见破落凄凉的府邸,匾是被扔在地上的,断作两半。我咬咬下唇便信步进了宅子,满庭的花草树木都是一派凄凉景象,地上却出奇地干净,进了摇摇欲坠地穿堂,便隐约听见后院有簌簌扫地的声音,我想着便循声走了过去。 “大爷……”一个青裤布衫的老人听我进来,恍若未闻,只是自己扫他的地。 “您认识这块玉吗?”我见他不答,便走近了几步,把玉递在他眼前,既然是庄宅,这块玉上的“庄”字也肯定是大有关联的。 “小姐……?”那老人突然扔了扫帚,抬着混浊的眼睛打量着我,半晌不确定又问道:“沈小姐?” “您是?”我心里隐隐猜测着,既然他认错了,索性将错就错吧。 “老奴庄仁啊!”老人却突然扑倒在地,老泪纵横。 “庄仁?您快请起……给我说说这是怎么了。”我忙扶起他来,一面试探地问。 “都死啦……”庄仁一开口就哽咽起来:“这满清狗日鞑子杀了所有的人呐,七十多人一眨眼就全全死了!老爷让老奴护着少爷、小姐出逃,才躲过了这一劫,老奴倒不如死了干净!连小姐的娘家人都流放去了宁古塔,沈家也因此败落了。”庄仁鼻涕眼泪齐流。 “为什么?”我心里打了一个寒噤,突突直跳。难道说沈朝的家族竟然是被满门抄斩了…… “还不是老太爷的《明史》,满清鞑子容不得我们汉人,杀了所有人!”庄仁咬牙切齿道。我却心惊肉跳,浙江湖州,庄家,满门抄斩?庄廷栊《明史》案……沈朝——沈庄? “庄家还有血脉吗?”我心里明白了一些,忙问道。 “这块玉历来只有庄家的媳妇才有,庄少爷和沈小姐是一起出逃的,不知道有没有活下,若生了小少爷,便是我庄家唯一的血脉了……”庄仁老眼混浊,哭道。 “庄家媳妇姓沈?” “是太原沈家绸坊的三小姐。” 原来他竟然也是个十足的孤儿……就历史和庄仁断断续续的话,我已略略明白了一些,当初读到康熙朝最大的文字狱是就觉得康熙竟然也那么残忍,庄廷栊撰写《明史》,牵连大大小小几百号人,事后才发觉康熙那时仅仅10岁…… 我心乱如麻地离开了庄宅,庄仁兀自跪在地上痛哭,可我却不想在这个让沈朝沉痛的地方待下去了。脑子里只是想着沈朝的身世竟这样坎坷,又想到自己的身世,心里酸酸的,怪不得我们这么相像…… 回到杭州,到了客栈,沈朝却已不在房内。一问店家才知道我刚一起身他就走了,不禁苦笑,是不是他认为我一知道他的背景,他就该离开呢?自己心知肚明,若是他不想让我找到他,我就算踏遍天涯也看不见他,可就是感觉他不会就此离开我。 坐下来自己静了静,才发觉自己总是迫不及待地想知道各类事情的原委,一知道了又自己困扰自己,沈朝都没怎么样,我在这儿替他难过个什么劲儿啊……不知为何就是有把握他不会就此与我分别,心里也不是很难受,歇一歇或许两个人都好。 可离了沈朝,我的生计一下子有了问题,我一点儿现钱都没有,踌躇半晌,咬咬牙终于去了当铺。 “店家,我要当东西。”我紧攥着手里的珠子,只觉得汗都出来了。我要当了老十给我那穿珠子上的五颗猫儿眼,独把深蓝色的水瑈珠用一根红线穿了起来放在怀里,我知道今后再无机缘再见,这就算是纪念吧。 “我看看……哟,这几个珠子倒还值钱,爽快点儿,姑娘开个价吧。”店家獐头鼠目的,一看就是个精明人,以前我在王府根本没有花钱的机会,后来又跟着沈朝,他什么都办好了,我哪儿知道什么这些珠子值多少…… “五百两呢?”我咬咬牙,说出一个自以为是天价的价钱。 “四百九十两。”店家眼中贼光一闪,开口道。 “五百两!”我还以为我开得价钱合适,忙一口咬死了五百两。 “好吧,那我就作个亏本生意吧。”店家叹了口气,一面给我开当票一面说道。 “大姑娘呀,你可是亏大了。”我刚一出门就被一个两撇胡子的男人拉了过去。 “怎么?”我一愣问道。 “那是上等的猫儿眼,别说五个了,就算一个五百两也买不来呀!” “什么……”怪不得我就觉得我一说五百两,那个店家怎么眼睛里流溢出那么兴奋的贼光来呢…… “你去取出来,我给你五倍的价钱,怎么样?”那个男人伸了五只手指头,低声说道。 “嗯?”我有点儿心动了,打量了这个人一番,倒也不像个骗子,便决定赌一赌,五倍的价钱都够我吃喝玩乐一辈子了…… 那店家见我来取东西,愣是说时候没到,给我翻了一翻价钱,我还没说话,那拉开我的男人却“咣当”一声往柜台上放了一沓银票:“取出来,够不够?” 那个店家一抬眼,换上了一脸恭敬,忙叨念着“够了够了”,便那了珠子出来,交与我手上。 “姑娘,这价钱不是个小数目,请随我去取一趟吧。” 第四十五章 我紧随着那个人进了一个偏门,看样子是个很大的府邸,青石板的小道儿一直往里幽伸,多久没进过这么好的府邸了?我不禁四处张望着,总觉得有点儿似曾相识的感觉,怪怪的。 那人唤了个丫鬟陪我在一个柳树荫下候着,他去取钱来,便自己走了。我坐在柳荫下的石凳上,只觉得住在这么一个幽静的地方也算不错了。便沿着湖堤走了几步,一面猜测着这得是多有钱的人家啊,能在府里挖一个小湖。 “叮铃铃……”突然一阵风吹过,响起清脆悦耳的声音,虽然很轻微,我却听出是竹片碰触金属的声音,很像……我站住了脚步,脑子里突然空白一片,信步顺着声音快步走了过去。 “姑娘,那里去不得!”只听见身后的丫鬟慌张地叫,却没有能拉得住我。 进了拱形月亮门,一片丁香,满园子熟悉的芬芳,丁香下面的竹椅上系着一个黄色的旧竹风车,可以发出“叮铃叮铃”的声音,我眼睛不知何时就模糊了…… “姑娘,快走吧,这里不让人进来的!”丫鬟着急地上来拉扯我, “十爷到!”身后一个丫鬟突然叫道。 接着我只觉得肩上被人一拉,就转过了身子,老十怒气冲冲的脸一下子就愣住了,我看老十就恨不能自己扇自己一耳光看看是不是真的了。 没想到我们的重逢竟然是这样……绕来绕去,竟然又绕到了老十的偏府。 “小夕?!”老十一把把我拽进怀里,嘴里低声道,我只觉得骨头都要被挤碎了,他的怀抱还是这样熟悉,脑子里一黯,却又想起了沈朝的怀抱,不禁打了个抖。 “真怕你不要我了。”老十把下巴放在我头顶,轻声说。不过,等等……我不是刻意来找你的,我真不知道这是你的府邸啊…… “你……”我被他抱的气都喘不快了,低低说:“您认错人了。”心里酸酸的。 “小夕,你又回来了。”老十完全没有听到我的话,把脸轻轻贴在我的发髻上。 我只觉得脸上麻麻痒痒的,不多久,嘴里就尝到了咸涩的眼泪,我闭了闭眼,坚定的说:“什么小夕?我叫唐落,您真的认错人了。” 只觉得老十的手臂紧了紧,渐渐松开了,他低头望着我,笑眯眯的。看到我的眼泪,却惊慌了起来:“你怎么哭了?” “我觉得我被非礼了……”我抽抽鼻子,擦了眼泪说道。 “呵呵……现在我终于确定了,你一定是小夕。”老十听我一说,暖暖地笑了出来,弯弯的眼睛让我一下子记起了曾经年少的我们,不禁愣住了。 只觉得手上一暖,老十抓住了我的手,我脑子一滞,便慌忙甩开了手,老十却又把我拥入怀里:“我再也不能让你离开了。” 我没有动,只是任他抱着,顿了顿静静问:“那你的嫡福晋——润云呢?” 看不见他的脸,我也知道他的笑容褪了去,这终究是我们之间的障碍,他对润云那么好,可以同时再对我很好很好吗? “她死了。”老十松开了我,望着我静静地说。 “你说什么?”我脑子一乱,瞪着他。 “润云她死了,是病死的,已经有一年了。”老十放低了眼睛,让我看不见他的眸子,只听见他平静的声音。 “死了……”她死了,你就来找我了么?我只觉得荒唐起来,不再看老十一眼便往外走。 “我从来就只是喜欢你!还是那句话,什么柳月凝、润云的,我全不在意。”老十一把抓住我,说道:“我看见了你写的字了。” 说着从袖口掏出一个绢包来,轻轻展开,拿出一张纸来,是我已经模糊了的字迹:老十,那时你喜欢我,我还不懂。如今我懂了,你却已不喜欢我了…… “对润云的好,都是因为怕你心里有包袱,我一直在找你,你真的回来了。”老十又对我笑了,他的笑容从来都是最暖和的,老十对我竟然一直是最真诚的。 可是沈朝……那块代表他庄家媳妇的佩玉在我身上,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一种承诺。我以前是太傻了,老十对我那么好,我错过了,可是现在我能珍惜了,我身边却已有了沈朝,我不知道我还能不能再次错过沈朝。 “我带你看看这个院子,就是为你准备的,你看,那个风车我还保存着呢。”老十拉住了我的手,笑眯眯地带我走出了丁香院子。 “嗯……”我心乱如麻,只觉得老天又和我开了个玩笑,既然让我遇见沈朝,就不该让我和老十重逢,不是吗? “你说你喜欢杭州西湖,我就在这里置了别院。”老十还是兴致勃勃的讲解着。 “十爷,十四爷来了。”正说着,一个随从走近了打千儿道。 我心里一慌,想都没想就要溜,老十却拉住了我,笑着说:“人都来了,你还往哪里藏。” 我只好转过头去,看见了十四阿哥走了过来,他一身宝蓝色的锦衣,长大了好多,俨然是个清朗少年,以前那种坏坏的感觉却还是停留在脸上。 我见他近了,便把头垂了下来,恨不能塞进衣服里,不着痕迹地退后了几步,恭敬地站着扮丫鬟。 “八哥、九哥要我来看看十哥怎么还不回去,原来是遇见故人了?”我这才明白了,十四阿哥能这么准时地来,那定是有人去给他通风报信了,否则他哪里用亲自来请老十。我怎么也不明白亲兄弟之间为什么还要安插眼线,更何况还是一伙儿的人。 “十四爷吉祥,我叫唐落,是新来的丫头。”我福下了身子,抢着说道,仍然低着头。 “丫头都敢抢主子的话,那也不是个寻常丫头了。”不抬头都知道十四又是一脸坏笑,不用问,他肯定也认出我了。 我心里叹口气,我看见皇族贵胄了,我激动,不成吗?却只能抱怨自己怎么就如此倒霉,他们恰好来杭州,就和我碰上了。 老十没容十四阿哥多说话,就差一个丫鬟送我进了那个种满丁香的院子,让我先安顿,说他是来杭州办事的,等商议完了就来找我。用脚指头想我也知道从这里逃出去的几率几乎为零,所以也就先随着丫鬟进了屋子。 藤椅竹桌,都是我喜欢的,屋子里吊着淡蓝色的软帘,书桌上放着湘妃竹的笔筒,墨青石的砚台,一切都清清淡淡的,我却感动的无法言语,老十这是在缅怀我吗?而我却没死…… 第四十六章 “小夕。” “我叫唐落。” “小夕。” “我叫唐落!” “小夕。” “我叫唐落!!”我有点儿要发飚了。 “我知道。”却听见十四笑嘻嘻地说。 “嗯……”我满意地点点头,还是我赢了,不是? “但我就爱叫你小夕,不行么?”十四一笑,摆头道。 听他一说,我突然有点儿置身梦中的感觉,听着我们重复着和以前几乎一样的说法,心里面不知是酸是涩,恍惚只觉得自己才刚刚来到清朝似的,却明白早已在清朝待了七年的时间。本来离开宫里,为了躲开这些阿哥们,可现在俨然是我又跑到宫外和他们纠缠了…… 老十不在,十四就来找我。十四不在,老十又来了。可是我最怕的却是九阿哥,老十和十四我都能肯定不会出卖我,可是那个曾经一再发誓要得到我的九阿哥,我可不敢肯定了。毕竟人家刚发完誓,我就溜之大吉了,现在再看到我,很难不翻出从前的旧帐和我一一算清。 “小小夕我还养着呢,可胖了。”十四阿哥突然说。 “嘎?”我一愣,什么? “天天乱叫,怕是想它额娘了。”十四阿哥嘻嘻一笑又说道。 “你说什么啊?”我怎么完全听不懂,这么久不见,他这语言境界什么时候升级到我完全跟不上的地步了。 “那只蛐蛐儿,叫做呼雅尔·小小夕的蛐蛐儿。”十四一脸恨铁不成钢的表情。 “不是叫小夕吗?怎么改名了?”我不知不觉就被十四绕了进去,想起了他说的蛐蛐儿,不就是小觉让我帮它养得蛐蛐儿吗。 “小小夕是小夕的儿子啊。蛐蛐儿是百日之虫,你不知道么?”十四阿哥摆摆手笑道。 “我怎么记得小夕是个公蛐蛐儿……”我更是被绕晕了,喃喃道。 “小丫头,小小夕是小夕的养子啊,才养了没多久。”十四又笑了起来,又叫起了他最爱叫的“小丫头”。 “噢,原来如此。”我这才恍然大悟。 于是,两个十六岁的大人讨论一个蛐蛐儿的成长过程还讨论的如此之热烈…… “十四爷,您要的纸茑子。”十四的随从小四儿恭恭敬敬地捧了一个彩色风筝过来,我一看,不禁失笑,竟然是一个蛐蛐儿形状的,做的活灵活现,十四阿哥是不是跟蛐蛐儿干上了…… “小丫头,怕你闷坏了,咱们去放茑子吧。”十四笑嘻嘻地冲我说。 “啊?我能出去?”我不禁一愣,放风筝必定是在山坡上放了,心里高兴起来。 “我带你去城南面山上放茑子。”十四一笑,见我迟疑便顿了顿,又回头笑道:“十哥那里我早有吩咐了,你不必担心。”本来没什么,听他这么一说,我脸上倒挂不住了,便也没多说,只是笑了笑。 跟着十四阿哥一路出来,也没人理会我,坐马车到了城南面的山坡上,便看见一片绿浪,脑子里突然冒出一句小学时候的八股文用语:天特别特别蓝,草特别特别绿…… 偌大的山坡上就我们三个人,我心里也舒展开来,只觉得最近头一次觉得什么都不想去想,只想好好的玩一玩。 “要不奴才帮你放?”小四儿和十四看着我扔了n次风筝,小四儿实在看不过去了,试探地问道。 我兴致倒是极其高昂,可那风筝却仍然放在地上纹丝未动,在扔下去我也没那个厚脸皮,只好将风筝交给小四儿。 “别,我有个法子。”十四阿哥眼珠一转,突然笑道。 “什么?”我灰头土脸地看过去,一个风筝都不给我面子,真够丢人的…… “小四儿,把爷的马牵过来。”十四阿哥冲我一笑,回头吩咐小四儿。 我不明所以地看着他们折腾,黄鬃马牵了过来,十四看着我诡异一笑,我正怀疑他此刻肚子里又转什么坏主意呢。就被他一把抱上了马,他自己随后也一跃上了马,坐在我身后,我只是紧张的汗毛都竖起来了,往下一看,才发觉一个更为严峻的问题:我竟然晕马…… “小四儿,你托着纸茑子,记得托高些个。小夕,咱们来放了。”十四说着便把线轴放在我手里,并用力握了握我的手,低声笑道:“握紧些,飞了我可追不回。” “驾!”十四不等我回答便一夹双腿,双臂环着我拉着马缰一提,马儿一下子奔跑了起来,我不敢往下看,又觉得手中的线飞快地滑出,只好两只手紧紧握住线轴,不愿让它飞走。 “看,飞高了。”十四突然在身后笑道,我这才觉得我们这姿势实在有点儿…… 可我总不能跳马吧,就暂且视而不见了,战战兢兢地仰头,一时间只见一只硕大无朋翠绿鲜艳的蛐蛐儿在天上自由翱翔…… “呵呵。”心里想着便笑了出来。 “你终于笑了。”耳边却是十四如释重负的声音,带着庸懒的笑意。 笑容不自觉地就停滞在脸上,心里感动起来,却也全是别扭,如同压了块千斤巨石不得喘息似的。 “我早就笑过了。”不自然地收回了笑容,我低了头,却没有看见平时静止的地面,而是飞速掠过的草地,一阵恶心,忙一仰头,却又正好枕在了十四的肩窝。 十四阿哥不知怎么的,一下子松了手里的马缰绳,马儿顿时失去了控制,摇摇晃晃的狂跑了起来,我只觉得要被甩下来了,却听十四一声口哨,马儿竟出奇地静了下来。 “你就算高兴,也不要那样吓我啊。”十四下了马,又抱我下了马,拍拍自己的肩窝苦笑道。 我脸上一阵烧,这才发觉手里仍然紧紧握着线轴,线已经到了尽头,蛐蛐儿仍然在天上飘荡,十四接过线轴笑道:“你这么喜欢我再做一个送你得了,这个就让它飞走吧。” “我才不喜欢呢……”我有点儿尴尬,忙辩解道。 “那你死抓着不放干吗?”十四阿哥笑了笑道。 “我不是忘了它在手里嘛……”我又没话说了,他总是这么轻而易举地让我语塞,要是不是我的错觉,那他一定有逗我的嗜好。 “去街上玩玩吧,听十哥说,你还没来过杭州。”十四拉断了线,让风筝摇摇曳曳地远去,冲我笑道。 “好。”我仰头看着风筝渐渐隐去,随口答道。 只听十四阿哥“嗤”的一笑道:“我都答应给你重做个风筝了,还这么恋恋不舍的。” “谁说我……”我刚欲反驳,就看见十四笑嘻嘻地等下文,唉,算了,反正我也反驳不过,就先不说了。 第四十七章 长长的街巷,晃得我眼花缭乱,心里却是满满的充实,有一种脚踏实地的感觉,喧闹的街道,而我心里却无比平静,只听十四阿哥突然在身边说:“尝尝吧。” 回过头去,却是一个糖人儿,绿色的外罩,白色的裙子,脸上么,俨然是我的模样……十四笑嘻嘻地拿着把柄,笑着说:“你看多巧,刚巧儿有这么一个小夕,竟然和你一样。” 如果我不是现代穿越来的,如果我真的是深闺里长大的大家闺秀,如果我没有逃出宫来……我真的会相信,真的就那么巧,正好有一个糖人和我一模一样。 但是我却深知糖人有大多是根据顾客要求捏的,否则都是孙悟空、猪八戒等等的老套模板,独做一种特定的样子那不是生财之道。而这种巧合,只有一个可能,就是十四阿哥早就让人做了它,为了让我高兴,特地拿给我看的…… 我没有接过糖人儿,而是下意识地抬了头去看十四的眼睛,他还是嬉皮笑脸的,但不知为何,我就觉得他此时是无比认真的,他没有避闪,也是歪着头笑嘻嘻地看着我,手还伸着,糖人儿就在我面前。 “大姑娘,有好些人都盯着瞧呢,快别让十四爷这么举着了……”小四儿突然凑近小声说道,我这才发觉十四一直举着糖人儿,两个人却不言不语地痴痴对望,好些路人都纷纷投来诧异的眼神儿,也难为十四那么聪明的人跟着我在这大街上犯傻了…… “唔……”我有点儿不好意思,忙去接糖人儿,十四却没松手,拽得我反而一个踉跄,险些摔倒过去。 “你呀,总是这么毛躁……”十四阿哥一把抓住我,把我拉近了来,声音里溢满了笑意。 “什么啊……”我白了他一眼,快步先走了开,别那么温柔地对我,我不习惯…… 这封建时代很少有年轻女子出门满大街乱逛的,出来的大多都是盘发的少妇,我只身走在前面倒是引了不少目光来,我倒还没什么,毕竟现在的中国那是随便扔个石头都能砸死一片人,我也不在乎有多少目光,可是十四面上却有点儿薄怒。 “你干吗?”我有点儿好笑,十四一把抓住我的手把我拽到他身后,我倒是丈二和尚模不着头脑,不禁笑问出来。 “怕你没见过世面,吓着了。”十四阿哥歪歪嘴角,笑道。顿了顿,又回头对我做了鬼脸道:“况且你也不是绝色,这些人都看什么!” 我不禁啼笑皆非,小子,想保护我就直说……真是个小孩子,嘴角不自禁地又上扬了。 心里面暖暖地,端详了手里的糖人儿一番,便一口咬了下去,满嘴尽是甜蜜…… 一路上尽是些钗环脂粉、书卷墨画,和我曾经在王府里见过的实在难以相较,这些都是俗物,吸引不了多少目光,倒是那些摊子上的小吃看得我口水长流,看着人家咽一口,我吞一口口水,小觑十四一眼,心里只是担忧十四嫌脏,也不好说。 “老板,上两碗面!”十四阿哥却是一笑,拉着我大大咧咧地坐在大街上散落的凳子上,丝毫没有纨绔子弟的骄傲。 “爷!”小四儿眼见着十四屁股都要着凳子了,才瞪着眼睛冲过来要拿自己的袖子给十四擦凳子,很可惜,晚了一步,小四儿一见十四与凳子有了亲密接触,登时换上一幅大势已去的表情,我忍不住笑了出来。 一看这小摊贩的招牌,我又不禁苦笑了出来——阳春面……要是我没记错,这应该是那有名的十文一碗的上海小吃吧……我们倒是一挑就挑了最便宜的…… “十四爷,您等着,奴才先尝尝。”面上来了,小四儿就抢着端起了十四的面,一面一丝不苟地说,这小太监,是不是就恨不能买根儿银筷子试毒了啊。 “让爷喝你的哈喇子?快拿来吧,再这么着,当心回去让你守夜去。”十四皱皱眉头,笑斥道。 “成,成,您说的算,出了事还不是奴才担着。”小四儿笑着退了开,一面嘟囔着一面哀怨地瞅了我一眼。 我只作看不见,心里不住赞着这阳春面果然名不虚传,看着就是清汤葱花,但入口却回味无穷,一股香味沁人心脾。 正吃着,只听对面的街道上喧闹起来,我不禁回头看了一眼,却看见这家阳春面的老板摇摇头道:“消停没几天日子,怎么那边又闹上了?” “什么事儿啊?”我还没问,另一个客人倒抢了先。 “还能什么啊,不就是梁大少爷又来抢人了么,要说也是,这寡妇家家的,梁大少爷也是太不近人情了。” “梁大少爷?抢人?”这次却是十四出声了,他面色不知为何倒有些凝重。 “咱们去看看。”十四像是突然想到了什么似的,看了我一眼,一下子站了起来便朝喧嚣的地方走了去。 我还没吃完就被莫名其妙地扯了出来,心里很是不爽,还惦记着剩下的半碗面,好吧,说我没出息也好啦……不知道是发生了什么事,方才还冷清的街道上,转眼间围了里三圈儿外三圈儿,十四的表情却有点儿严肃,他态度的突然转变让我恍然意识到这事情似乎并不简单。 小四儿一路开道儿,我和十四阿哥才勉强挤到人群前面,再我看来人人都是一幅看戏的样子,也分不清谁是主角谁是配角,谁又是真正的观众。脑子里只想着千万别惹事儿…… “滚开!”来人穿着华贵,满脸横肉,气势汹汹地带着一些狗腿子踢揣着闪躲不及的人。 十四阿哥本能地抬了右手臂把我挡了挡,眼神深冷地注视着走在最前面的华衣中年男子,清朗的面目变得有一些严峻起来,我不禁愣住了,方才孩子气的他似乎一场梦似的…… 正愣神着,一个孩子却从人群中撞了过出来,他显然还没反应过来这儿是怎么了,就看见一个精瘦的男人使劲儿一推,嘴里呵斥着:“哪儿来的没爹娘的小杂种,敢挡爷们的道儿!” 一个瘦小的孩子哪有反抗的力气,登时扑坐在地上,由于推得狠了,还滚了几下,恰好停在我脚边,我脑子里一白,只觉得心里怒火“腾”地翻腾了起来。几乎是电光火石之间,我冲过去扬起手就给了那瘦子一巴掌,清脆的一响,让我脑子一下清明起来,不对吧,怎么竟然成我惹事儿了…… 那瘦子愣了半晌,显然是没料到会有人会扇他耳光,而另一个家丁却已经扑了上来,狠狠回打了我一巴掌,好疼,眼泪都出来了,眼睛模糊一片,却咬牙不让眼泪落下来,摔坐在地上才听见方才的瘦子开了口:“小贱人!不给你点儿颜色不知道厉害!”只觉得脚步声渐近,我却不知所措。 “混蛋!”耳边传来十四阿哥咬牙吐出的一句话,冷冷地,却让我乱成一锅粥的脑袋安定下来,看来我惹的摊子又要别人给我收场了…… 第四十八章 “梁——大少爷,又见面了。”十四阿哥扶起我,冷冷地看着那个领头的横肉大哥,加重了“大少爷”三个字,冷声冷语道,一面不着痕迹地绕在了我的前面。 “你小子识相就退远些,妨碍了咱们公子的乐事儿,叫你吃不了兜着走!”那瘦子大概是被十四的气势吓倒了,到底有些底气不足,不像是威胁,到像是自己给自己打气。 “哼,瞪大你的狗眼瞧瞧我们爷和你们大少爷那个尊贵。”小四儿看不过,站出来大声说道,他也加重了“大少爷”三个字,用他的太监腔调读出来,到更具讽刺的意味了。 “四儿,别鲁莽。”十四挥了挥手,示意小四儿退下。 “您是……”横肉大哥不愧是头儿,洞察力还算敏锐,他已然有点儿害怕了,走上前来,向十四阿哥抱拳问道,原先的嚣张气焰去了大半。 十四阿哥给小四儿递了个眼色,小四儿会意凑近横肉大哥耳边说了几句话,横肉大哥看了十四一眼,突然脸色一变,又细细看了十四阿哥一眼,肥肉纵横的脑门上便涔涔地冒出了不少汗珠。 看来十四阿哥是把他的真实身份告诉给了横肉大哥了,他们明显是认识的,可是这关系我实在是看不懂。 横肉大哥突然脸色煞白地快步走上前来,看那架势是要下跪,十四忙伸手拦住,依旧冷冷道:“罢了,咱们井水不犯河水,今儿,我再做件事儿,这件事也就算结了。” 那横肉大哥一脸惊疑地看着十四,我心里也不知十四要做什么,很是没底儿。十四阿哥也不理会,只是缓缓踱到方才打我的家奴身边,细细上下打量了一番,突然扬起手狠狠地抽了一巴掌,“啪!”清脆却短暂的一声,那个家丁就如同麻袋一般摔了出去。 十四随后又凑近他抓住他的衣领一字一字地说:“这是你该得的!”十四脸上闪现得是我从未见过的神色,虽只有一瞬间,但我还是惊悚地发觉了,突然就联系到了一个词:杀气…… 所有人都震惊于我们两个喧宾夺主的外乡人,看见十四的举动更是一句话不敢说,有些胆小的更是早早地退了开去,我也是不敢出声,脸颊上已是火辣辣的疼。 横肉大哥抹了把汗,像是讨好似的冲了过去踢打那个瘦子和家奴,嘴里不住骂着:“瞎了狗眼!”“得罪了贵人!”云云。 虽然是做给我们看的,不过我还是明白,这两个人,怕是活不了了。踢打一阵子,一面赔笑地看向十四,十四挥挥手,让小四儿去叫马车,自己却走近我身边,拉起我的手,带我离开人群。 我垂着头跟在十四身后,丝毫不敢像以往一样把他的手甩开,只是默默无言地跟着他上了马车,又默默无言地靠在了软垫上,脸颊火辣辣地疼,忍不住吸了口气。 “我看看。”十四不知何时又恢复了平日里满不在乎的样子,他一把转过我的脸来,笑说道:“倒是现成的胭脂了。” “要不要我给你也来两抹红晕啊。”我正疼得龇牙咧嘴呢,又听他这样说,便没好气地接了话,也不顾虑刚才他的样子。 “你这倒是正常的,他们那两个大男人满脸红晕,想想倒是你划得来了。”十四嘻嘻一笑,在自己脸上一比划,说道。我一想,也是忍俊不禁。 “嘶……”一笑勾动了右脸上肌肤,一阵疼痛穿了过来,我忍不住倒吸了口凉气。 “这玉铃花粉涂上很管用,你别动弹,我给你抹上。”十四阿哥见我动真格儿了,也正色起来,从怀里掏出了清花玉碎小瓷瓶。 他认真地把药粉倒了些在手上,伸手过来往我脸上的伤处一下一下地涂抹。我只觉得好像有人在轻轻抚摸我的脸颊似的,非但不疼,反而麻麻痒痒的,痒得我不住抽动肌肉,又不敢有大动作,生怕牵着伤口。十四阿哥却几乎要笑歪了嘴角,让我突然又有种上当了的感觉…… “等等,我自己来涂吧。”我越想越觉得吃亏,一把抓住十四的手说道。 “你知道你脸上哪儿需要涂药吗?这药粉只能往红肿的地方涂才能消肿解寒。”十四停了动作,一脸正经地说。 “这……不知道。”我一愣,没料到他会这样问我。 “那就别动了,我来涂。”十四一笑,伸出另一只手握住我的手放了下来,接着笑嘻嘻地在我脸上涂抹。 “今儿那是太子爷的人,你这伤,定是要算到他头上的。”十四见我不再说话,便低声说道。 我心下一惊,抬眼看过去,他却是全神贯注地给我涂药,脸上还是挂着无关紧要的笑容。 十四阿哥是不是已经开始觊觎皇位了,还是早已如此,我现在才发觉呢?怕是刚才他神色大变急于去看内情,恐怕只是想去抓了太子的短儿,将来好用来大做文章呢…… “爷,姑娘。到了……嘶……”小四儿探进头来,眼风一瞥我,突然倒抽口凉气,一幅吃了苍蝇的表情,难道我的脸肿的已经脱离“人”这个范围了吗…… 进了老十的偏府,一路走来,尽是诧异的目光,我也只道是脸肿得太厉害了,没怎么在意,进了院子,十四阿哥才离开。 “姑娘!您这是怎么了?”伺候我的小丫鬟俏儿迎了出来,一见到我的脸就楞在当地,面如白纸。 “哦,肿了。”我淡淡地答了,我知道这虽是老十的府邸,但是这里面的人却是五花八门的。 “可是……怎么是黑的呢?”俏儿嗫嚅半晌,才犹犹豫豫地问。 什么?!我一怔,匆忙跑进房里去,拿着铜镜一照,只觉得天旋地转,我半边脸彻彻底底被十四给毁了,涂着一层黑色的软膏似的东西,脸上半边白半边黑,从远处看整个儿一太极……我当初怎么就没注意,那个药是带色的啊…… “姑娘,这是十四爷给您的。”我正火冒三丈地准备把脸洗了找十四算帐,却听见门外一个太监高声说道。 打开一看,却是龙飞凤舞的四个字:“洗去无效” 第四十九章 “姑娘,您喝碗绿豆荷叶雪蛤汤解解暑吧。”俏儿端了托盘进了屋子,微笑说。 我点点头,示意她把碗放下就可以了,心里却陡然失落起来。只有宁袖知道我从不吃雪蛤的,我向来厌恶那种腻腻的味道,一想起宁袖,便又不可避免地念起了姑姑。 可恍然脑子里却出现了康熙给我看的赫舍里皇后的图,一时间,竟与姑姑的样子难加分辨,我心里不禁一震,当时只顾着注意自己的长相了,竟没发觉姑姑竟然与那张图画上的女子有七分相似。 心里突然有点儿明了了什么,又说不上来具体是什么,忽而记起姑姑曾经常常跟我说的一句话:“别像姑姑一样……”那时的我不懂,也不在意,可是现在突然有点儿有感触的样子。 这两天我想的久了,忽然觉得我还活着这件事在康熙那里也许根本不算新闻,或许从最初他就知道我要逃婚,是他宽恕了我,不知道是不是托那位赫舍里皇后的福。毕竟他的儿子们的眼线四处密布,他的眼线只可能有过之而无不及,可是如果他早就知道我会逃婚的,又为什么要把我许配给太子呢? “姑娘的脸好多了呢。”俏儿拿了银杏露来润发,一面替我拢头发,一面笑说。 “是吗?我怎么觉得还是一边大一边小?”事实上是好多了,只是不原因承认是因为十四阿哥的药的原因。 “恕奴婢说句犯上的话,奴婢还从来没见到有人能让十爷、十四爷那么上心呢。”俏儿顿了顿,微笑着说。 “呵呵……”我不知道该答些什么,只好笑笑掩过了。心里反而不是滋味,手不自觉地就摸到了身侧的佩玉,清晰的“庄”字纹路在指尖蔓延,心下眉尖都不大舒展,难道是我的感觉出了错,他真的就不会再来找我了吗? 俏儿见我不说话,自忖是多嘴了,便也不言语了,不知是不是我多心,总觉得她是刻意说的这些话。如果真是那样,是有人借她的口来给我传达什么,还是她想要知道什么…… “姑娘,您要的火棘果儿。”正梳着头,门外传来了看门太监的声音。 “嗯,知道了。俏儿,给小公公辛苦费。”我应了声,嘱咐俏儿道。 老十虽然没有跟我明确说不让我乱走,但是光看看给我看门的人数我也清楚老十是说什么都不会让我独自走了,想了许久,竟回忆起当初在桂嫂家学的火棘酿酒法儿,正巧无聊,便吩咐看门的太监给我找了两袋子火棘果。 我坐在丁香树下,和俏儿筛果子,有时候自己想想,如果沈朝不来找我,我难道就一辈子这样不清不白地住在老十的偏院?现在他喜欢我,大可花费许多时间来陪我,可是五年后呢,十年后呢?我终究是没有名分的,一辈子见不得光,难道我就甘愿一辈子隐没在这么个偏院里吗。 “俏儿,这个不是这么剥的,这样做出来会少了甜香。要么你去舀水,这个我来。”想着便心里徒增烦闷,眼风儿一瞥,恰巧看见俏儿把果子都弄破了,汁液溅了出来,忙拦住道。 “姑娘懂得真多,怪不得人人喜欢。”俏儿一笑,抿了抿嘴儿笑道。 “就你会说话!快去吧。”我假作要咯吱俏儿,笑道,不过这话儿倒真让自己心里轻松了些。 俏儿笑着跑了开,裙兜里的火棘果子撒了一地,她忙换上一幅惶恐的表情,又见我不生气,才又笑着去舀水了。看的我也不禁莞尔,回过头来,心情竟真的好的多了。 “这是什么曲儿,我怎么从来没听过。”老十突然在身后说。 我吓了一跳,这才发觉自己竟一直在哼唱歌儿。回过头去,就看见老十穿着一身黄色衣服,居高临下地看着我,笑眯眯地等答案,恍恍惚惚跟阳光混作一块儿。 心里想着他的问话,不禁有点儿好笑,我总不能说这是三百年后的作品,你当然没听过吧。 “我再给你唱唱,你听听,没准儿听过呢。”我心里一转,便笑说道。 “好啊。没想到你还会唱曲儿呢。”老十一绕,坐在我对面的脚踏上,又无比崇敬地望着我。 “呵呵……你可别后悔。”我心里想着,越是想笑,我那嗓子……不是我夸张,绝对是惊世骇俗,配上这惊世骇俗的歌儿,那效果就不是一个惊世骇俗形容得了了。 老十一怔,乜斜着打量了我一番,眼神分明是在说“你又耍什么诈呢?”最后像下了个大决心似的,犹犹豫豫地说:“我不后悔,我不信你又能唱出什么新奇招儿。”看着他的表情,我不禁又笑了,老十,难道我从前常常欺负你吗? 不后悔?这可是你说的啊…… “听说过,没见过,两万五千里!噢……”于是我一跃而起,作弹吉他状把崔健他老人家的摇滚风在三百年前的清朝发扬光大了。 一瞥老十,只见他目瞪口呆地看着我,表情那叫一个纠结,肌肉都有些抽搐了……老十,不怪我,是你非要听我唱歌的…… 我想着已是笑了出来,这么简单的事儿,我却有点儿笑的上气不接下气,一直到笑弯了腰,不知道为什么就这么想笑,也许那种说法是真的,笑得越是开心,心里越是千千结……我是不是算是在希望我可以因为老十笑的开心些…… “小夕,你又使诈了。”老十半天才缓过来,无奈地笑着说。一面两步走上前来,抓住我的手拉我直起身子来,笑着却认真地说:“刚才的那首,就是你刚才哼的那首,我想听那首。” 我不自觉地站直了身体,脸上的笑容也显得不自然起来,老十,你真的要听刚才的那首吗? 刚才我唱的么,是刘若英的《很爱很爱你》,真的可以给你唱吗?可以吗? “小夕,给我唱吧,我会听的很认真很认真。”老十凝视着我的眼睛,微笑却坚定地说。 我抬了头,回看着他的眼睛,他的眼珠里我永远只能看得到我自己的倒影,黑色而清亮,含蓄而温柔。 “好。”我点点头,微笑着说。 “想为你做件事 让你更快乐的事 好在你的心中 埋下我的名字 求时间趁著你 不注意的时候 悄悄地把这种子 酿成果实。” 第五十章 “十哥这么好兴致听小夕唱曲儿,也不叫上兄弟。”十四阿哥夹着声音迈进了院门。 像是种约定的结果,歌声在“很爱很爱……”的时候嘎然而止,“你”终究没有吐出来。 我看过去,恰好对上十四阿哥一双漆黑的眸子,他在微笑,一脸的玩世不恭。可是这样的不在乎,却让我有种像做错了事的感觉,不自觉地低了头。 “十四弟,要让小夕唱曲子可不容易,若我知道她肯唱,怎么能不叫上你。”老十大笑着说,脸上都是笑容,走上前去拍了拍十四阿哥的肩膀。我能把这称作得意的笑吗…… “小夕,那你是不是也该给我唱首啊?”十四阿哥一笑凑近了来,望着我的眼睛笑说:“否则……可不公平。” “啊?哦。”我一愣,低了头心里盘算着要不要把崔大叔的新长征组歌再搬上来吓吓十四,转了眼一看老十的笑,心里一闪,脸上便笑了起来。 “我唱当然可以了,不过你可别后悔。”我冲老十眨眨眼睛,示意他不要说,笑眯眯地对十四说,看见老十一脸虔诚地配合我我就内疚,他肯定以为我要唱《新长征组歌》呢。 “嗯?你又有什么花样?唱来听听,我能有什么后悔。”十四托着下巴笑了笑,说道。 “我得儿意的笑,我得儿意的笑,笑看红尘人不老,把酒当个纯镜照……”我眼睛盯着老十唱了起来,故意把声音弄得古里古怪,只见老十听了脸上立马换上了不自在的笑容。 十四阿哥却已经笑得坐在了藤椅上,连连摇头,眼睛低垂着,并没有看着老十,反而却更让老十局促起来。 “小夕……你……”老十扫视了我们两个一眼,一皱眉,一叹气,看了看我却又无奈地笑了。 三个人在落英缤纷的丁香树下相视而笑,一切都显得那么惬意,可是若去细究,不愉快却哪里是我数的过来的? 好久没有和老十、十四在一起那么快乐过了,晚上坐在灯纱前看着蛾子一遍遍地飞蛾扑火,想着白天的事情还是会不自禁地微笑出来。 心里一面想起了无意间听见的消息,说是九阿哥这次收了一大票的小妾,清一色的汉人女子,都是江南水一般的佳丽,想着不禁有点儿好笑,安嘉死防活防我,搞了半天还不是要和一群比我美得多的女子争宠? 虽然我不知道我这次住在老十的别院九阿哥怎么会不知道,但是对于我,这绝对是一件大好事,我基本上能猜到,如果当初我没有逃走,如果真的被九阿哥不幸言中了,那么,我恐怕还没有进他家门就被安嘉的眼神给凌迟了。 “姑娘,您歇息么?”俏儿敲了敲门,打乱了我的思绪。 “嗯,你进来吧。”我理了理头发,站了起来。 “是。”俏儿应了一声,端着一盆热水走了进来,帮我褪了镯子,把我的双手浸在水里,轻轻按摩着笑说:“姑娘,奴婢虽然知道没资格,可还是真的好羡慕您。” “什么?”我一怔,处的时间越久越发觉的俏儿与一般的丫鬟真的不一样。 “姑娘不知道,奴婢从未见过十爷对女孩子这么温柔,就是听说从前有一个女孩子曾经让十爷这样过,后来对任何人都没有这样温柔过。”俏儿一面替我擦干了手指,一面低垂了睫毛随意地说。 “是么……”我愣怔地问,眼睛不自觉地有点儿发直。 “是啊,所以说姑娘真的好幸福。”俏儿拔去了钗子,一面给我细细拢着头发,一面笑着说。 “唔……你去休息吧,我自己来。”我接过牛角梳子,轻声说。 “姑娘?嗯……是。”俏儿一脸错愕,见我并无怒容,才低了头应了声退了出去。 俏儿到底是什么意思,她似乎总在打探些什么,可我却看不出任何破绽,这番话,难道是老十要借她的口告诉我的么?心里一凉,随即又立即否定了这个念头,相识这么多年,我知道老十的心意,更是明白的一清二楚,他永远是处处念着我,是绝不会给我压力的。 漱了口,擦了脸,我吹息了烛火,一个影子却随着黯淡下去的火光在窗格上映的无比清晰起来,挺直的鼻梁,完美的唇型,看的越是清楚,我的心跳动的越是飞速,不禁揉了揉眼睛,睁开眼,却还在…… “有人吗?”我咬咬嘴唇,走近了窗户,低低问。 “你还是很好。”虽然是一句短短的话,我却听出来了,是沈朝,他的嗓音很低沉却天生有一种孤独感在里面。 “沈朝吗?”我不自禁地抓紧了窗格,却不知出于什么心理,没有打开。 “你还是过得很好。”他没有回答,还是低声道。 “我不好!”我不知为何,竟像害怕他再次走掉似的,急促地反驳了过去。 “为什么不好?”沈朝背对着我,将背脊轻轻靠上了窗户,像哄孩子似的问。 “我原以为你早就会来找我的……”我望着他的背影,嘟嘟囔囔地说。 “哧……”沈朝在那一边又轻笑起来:“丫头,开门。” “嘎?”我一愣,人家本来正煽情呢,你怎么又跑题啊……心里虽然不满,但还是屁颠屁颠跑去开了门。 “干吗?”我开门便问。一抬眼看着月光下站着的沈朝,轻扬着眉毛看着我,眼神柔软,高挑的身材站在丁香树下俨然是一幅唯美的图画。我脸一红,低下了头,脑子里涌出一个念头,谁再说他冷冷清清我跟谁急……不过好像就是我自己说的…… “开了门,我好带你走。”沈朝淡淡地说。 “带我走?” “你还留恋这里吗?”沈朝从来不直接回答我的问题,他总是习惯反问。 “我?”我看过去,他的眼睛是不转一瞬的,可是我呢,我能够不再留恋地再次消失吗? 突然,“嚯啦”一声,大门被推开了,老十大步迈了进来,他神色与往日大相径庭,冷冷地看着沈朝一字一字地说:“她是不会跟你走的。” 第五十一章 我看着这一幕,心像被提到了嗓子眼儿,脑中一下子浮现了沈朝的深仇大恨……几乎不假思索的冲上前去几步挡住了老十的路。 “小夕……”老十顿住了脚步,眼神迷离地看着我:“你是在保护他吗?” 傻瓜……他的武功比你强多了,我在保护你呀……我真比窦娥还冤啊。 “小夕,你过来,这是我——和——他之间的事。”老十闭了闭眼,一把拉住我的手,让我站在他身后。 “放开落儿。”沈朝从阴影中走了出来,声音冰冷如铁,在灯笼下眼神幽暗地看不出一丝痕迹,我心里一惊,我很清楚这表示他已经怒了。不禁苦笑,没想到他第一次这么亲密的叫我,竟然是这样的场合。 “我不认识什么落儿,你也不要抱什么奢望。”老十大声说,因为离得近,我看得见他额上的青筋已经清晰可见了,手心里暗暗捏了一把冷汗。 “奢望?”沈朝靠在门扇上,轻佻地问,完全不把老十放在眼里。 “你应该知道私自进到这里面意味着什么。”老十握紧了身侧的拳头,咬牙说。 沈朝不答,而是扬着下巴,高傲地看着老十。一时气氛变得剑拔弩张,只觉得呼吸声稍微重一点儿就会引来万箭穿心似的,虽然两个人只是挑衅地对视,谁都没有看我一眼,但这境遇似乎是因我而起的…… 想想当初我还和好多小女生一样,盼望着有两个男生为了我而争斗,觉得那是一种女生眼中的幸福。可是现在倒是真的有两个帅哥为我争斗了,我却好想撒丫子开溜。如果我现在跟他们两个说:“你做我大老公,你做我二老公。”恐怕我就得被群殴了…… “意味着什么?”沈朝淡淡地笑问,声音混杂着浓浓的不屑和深深地蔑视,而他这样做却只会让老十越来越生气。 “你……”老十握拳的手都开始发抖了,仅仅一个字,却已经是老十咬着牙蹦出来的了。 一群随从见状呼拉呼拉从门外进来,手里都拿着官刀,虽然都是便装,但是我却知道,这都是皇宫里的侍卫,武功应该都不错,退一步讲,就算武功不济,人数也占多数啊……怎么现在竟然成了沈朝危险了…… “意味着人多势众,仗势欺人么?”沈朝站直了身子,没有一分一毫害怕的样子,而是更为嚣张地走得近了,字字清晰地说了出来。 “你说什么!”老十怒吼一声,也一步迈上前去。 我看着他们之间不超过两米的距离,心惊肉跳。现在沈朝一拔剑,可能老十就没命了,老十一声令下,可能沈朝就被抓了,我此时的决定显得至关重要。 “老子如此,儿子能好到哪里去。”沈朝淡淡地说,我的汗都已经出来了,若是他一牵扯到他家族的大事,我的努力就显得有点儿单薄。 “你到底是谁?”老十一敛怒容,沉重地问,老十终究不是笨人,他也感到事情并非只是我站到谁那一边那样简单了。 “只是血债负身的无名小卒而已,你无需知道。”沈朝冷冷地说,一面缓缓抽出了寒气逼人的剑,轻轻在手里摩娑着,我只觉得身上如同灌了水银一样,动弹不得。 “血债负身?你到底是谁?”老十见沈朝抽了剑,后退一步,逼问道。 “你爱新觉罗氏错杀好人太多,我说出来你也未必知道,想想你老子的旧帐,你心里好歹也明了。”沈朝凝视着寒气森森的剑刃,冷声冷语地说。 “原来竟然是那些余孽!你在利用小夕接近我吗?”老十突然大声问,我听了,心里一凛,也不禁看向沈朝,利用我,是吗? “我根本无需那样做就可以轻而易举地接近你,不是吗?”沈朝把视线从剑上收了回来,淡淡地看着老十,却轻轻地,轻轻地掠过了我。 “你以为这是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地方吗?”老十也冷笑了,我却知道,两个人一但怒急了,我的存在也就不算什么了…… “那你不妨拦我试试看。”沈朝又是一笑,说道。 “你很有野心,和那些逆贼倒不一样,可我大清也绝不能容你,这一次不是你死就是我死。”老十没有了方才的怒火冲天,而是一字一字地说。 他们已然说到这个份儿上了,我到底该怎么做? “我没什么野心,只是他杀了我满门,我也要杀了他满门。”沈朝也沉重地说,我心里清楚“他”指的恐怕就是康熙了,庄氏满门近百口生命……我一个人能抵得过吗…… “既然这样,咱们两个不妨决一胜负!”老十眉毛皱了起来,咬了咬牙,从一个随从腰间抽出了把弯月刀,挥了手示意众随从都退开。 我已然是急得背脊上的衣物都被汗浸湿了,若论单挑,老十对些街上的小混混、小流氓那是绰绰有余,但是对沈朝……我很难保证他不会见血,虽然历史上白纸黑字写着老十可以活到乾隆年间,但是我绝对不敢拿他的生命作赌注。 “叮!”一声脆响,我忙抬头望去,只看见昏暗灯笼下明晃晃的刀剑,和两个使刀剑的人……他们偏离了刚才的位置,离我远了好多,他们这样心照不宣地离我远开,却为什么还要撕打呢……心里只觉得伤不得其中的任何一个,无论死伤,有任何一个受了伤我都承受不了。 沈朝的剑招招夺命,老十的刀处处狠手,我心里却如同灌了辣椒水一样难受,沈朝的功夫明显高过老十,但是老十却还能死撑,两个人都是时时刻刻身临险境,我再这么看下去,总会有个死伤,既然这样,不如是我……心里想着一跺脚…… “要打……就都先在我身上捅个透明窟窿吧!”我几乎是不顾一切地冲进了刀剑阵,几乎只用了零点零几秒的时间我看清楚了沈朝脸上出现了我从未见过的惊恐,然后只觉得肋下一阵撕心裂肺的痛,我的眼前就变成了亮白色,忽而转暗了…… 迷迷糊糊,只觉得落入一个温暖的怀抱,和一声大吼:“小夕!!!” 第五十二章 像是一场亘长的沉睡,我几乎用尽了所有的力气才睁开了眼睛,光线忽而变得很亮,可我却没有力气去闭眼,一切和我初来时那么相似,难道我又回到了我本应属于的地方了吗? 视觉渐渐缓了过来,心里便否定了方才的想法,因为我看见了淡蓝色的垂帘,接下来是明白色的流苏,再往下……一个头…… 视线还是不很清楚,我又闭了闭眼,再次睁开,我看清楚了,是老十……他轻轻的却很疲惫的呼吸声很清晰地传进了我的耳朵,他乌黑的睫毛静静地覆盖着平日里只有我的影子的黑色眸子,嘴角轻轻地上扬着,他在想什么呢…… 看着不禁好想微笑,突然一转念,不行,我这思想怎么这么像老奶奶看自己孙子睡觉时候的想法啊。 那么,我没有死,老十也没有死,可是……一想起沈朝,我身上凉了起来,手心里湿润了起来,不知怎么回事儿,胸口突然闷的慌,不禁低呼了一声痛,才发觉声音嘶哑的不成样子,渴觉才上来。 老十像条件反射一样坐起来,仔细看过来,足足愣了有一分钟的时间,他的眼睛里面不是黑白分明,而是有了浅浅的血丝,过了许久,我却先是感觉到棉被下的手上的触感,原来他一直握着我的手,这是需要多么久的手指相交,才能让我竟然没有分辨得出手上覆盖着别人的温暖…… “小夕,我不是又做梦了吧?你终于醒了……”老十也哑着嗓子说,五官都变得神采飞扬起来,他暖暖地看着我笑,不转一瞬。 “我渴了……”心里一阵温暖,试图不去想沈朝的事,心里却不自觉地默念着“老天保佑他没事儿,老天保佑他没事儿……” “噢,呵呵,瞧我!”老十恍然大悟,忙回头冲门外喊道:“俏儿,快拿了水进来,姑娘醒了!” 不一会儿,就看见俏儿张张慌慌地捧着茶水跑进屋子,她也是满脸惊喜:“姑娘,您醒了!” 我无力说话,只是笑了笑,老十把我扶了坐起来,将云锦麝香软枕放在我的身后,替我掖了掖被角,一切都熟稔地像是这本应是他做的事一样,但是他的长相身段却都不适合这样做,我和他之间,这应该算是一份什么样的感情呢…… “慢点儿喝,别呛着了……”老十一看就没给人喂水的经验,你灌得那么急,还赖我喝得快啊。 “唔,唔,够了,你也喝吧!”我被灌了几口茶水,只觉得嗓子眼儿一下子舒展了开来,说话都不噎的慌了,再教他这么灌肠似的灌茶,我就真得噎住了。 “俏儿,你去请了王太医来。”老十没有喝茶,而是回过头去对早已候在门外的俏儿吩咐道,一面回过头,笑着对我说:“王太医是这次我们带了来的,虽然不是太医院医正,医术却也是相当高明的,你的伤,就是他治好的。” “你快消停消停吧,眼睛都成兔儿眼了。”我没有回答他的话,而是看着他的眼睛,老十,莫非你真是前世欠我的? “你都睡了快半个月的时间了,早把我的觉给补回来了。”老十笑眯眯地说,忽而又一脸心有余悸的样子说:“有时候,真怕你就这样一直睡着了。” “都半个月了么……那天、那天……”我咬着下唇,低下了声音,想问却又害怕知道,如果老十真的把他杀了,我会怎么做呢。 “你放心,他走了。”老十接过了我的话,他还是在笑着,我却不敢深深去看他的眼睛,他顿了顿,又坚定的说:“我很高兴,你留在了我身边。” 我抬起了头,和老十静静相视,心里的石头终于放了下来,但是,沈朝的深仇大恨,现在他放下了,可是我不知道我还能被扎几剑…… “谢谢你。”我又低了头,对老十说。他能放走一个发誓要灭他满门的人,我不知道当时他心里的感受,只知道这太过不易,而老十却真的为我做到了。 “别谢我,我什么都没有做,我只是爱你。”老十微笑着说,轻轻环住了我的肩膀,将我的下颚放在他宽厚的肩上,说着这样的话。 我抬起了眼睛,不经意却看见了门边上十四阿哥,这回十四阿哥没有笑,只是斜倚着门框,冷淡地看着我,我和老十相拥,却和十四相视,这是什么复杂关系啊……我从不会捕捉十四眼中的味道,这一次我却自心底的寒冷起来,不禁打了个冷战。 “怎么了?”老十松开了我,笑问。 “没什么,只是伤口好像又疼了。”我忙收回了视线,疲懒地说。 “是么?”老十问了声,扶着我的肩膀让我轻轻地躺下,我不知道他这反问代表着什么,但是我真的没有理由要求他全部相信我,有时候我自己都不能相信自己,更何况他? “你快喝口水吧,跟破锣似的……”我想着便开玩笑似的说,眼风不经意地扫过门框,还好,十四阿哥已经走了,我已经太累了…… “哈哈……”老十笑了出来,捋了捋我耳边的碎发,拿过我方才喝过的杯子大口喝下一口,喂……你这不是间接接吻么…… “那么多杯子,非和我抢。”我一撇嘴,笑着说。 “王太医到——”老十笑了笑还欲说什么,却听见门外的太监高声叫道。 老十忙让出了床边的位置,给我垂下了帘帐,将我的手放在锦花小枕上,迎了王太医进来。 “《丹溪心法》云:‘气血冲和,万病不生,一有拂郁,诸病生焉。’姑娘本来剑伤就并无大碍,刺的不深也没刺中要害。就是这心中总是思虑太多,只恐怕倒易把从前的病根儿都引了出来。上次开了些茯苓、麝香之类清神的,恐怕还要再用两三服。”王太医号了脉,弯着腰,款款地跟老十一一道来。 “十爷!”王太医话音还未落,一个小太监慌里慌张地冲了进来,我认识是老十的随侍秦福,他素来老练,这次这样慌忙定然有什么大事儿。 老十一笑,佯怒道:“你小子也不看看这是哪里,就忙成这样!” 秦福没有退下,反而跪下说了句:“恕奴才无礼!”便走近老十身边说了句耳语,只见老十脸色一下变暗,想了想便匆匆跟着秦福往门外走,走近门框边上跟俏儿嘱咐了几句,看了我一眼,便快步走了开。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让老十慌成了那个样子?我心里突突的,却也没来得及问上一声。俏儿出去送王太医,屋子里只剩下我一个人,总觉得右眼皮乱跳,后来转念一想,老十就是不想让我担心才不告诉我,我倒自己先烦闷上了。 “姑娘,我们主子请您过去一趟。”我刚刚回归到被子里准备睡一觉不去想别的,就听见有叩门声。 我挣扎着起了身,心下奇怪地开了门,不禁愣住了,李德全…… 第五十三章 明白色绣花纹路围脖,丝绣镂空玫瑰香绢,琵琶襟马褂,湖水蓝绣鸾旗袍,一双碧玉绣花花盆底。 我摩娑着桌上的绫罗绸缎,心里百般滋味,康熙终究是来了……可是他差李德全给我送来这么一套华贵的衣服是做什么,不禁苦笑起来,难道是要我死的体面些吗? 一个陌生丫鬟为我梳了宫髻,替我穿上了华丽的衣服,我因病而显得蜡黄的脸也在胭脂的粉饰下显得红光满面,老十他现在恐怕是被康熙禁足了吧,看来康熙早已定好了一切,老十前脚一走,他后脚就叫人来找我。 老十的偏府早已被我逛得熟练无比,这一次我却有种头次涉足的感觉,穿过左花厅,走过西边暖阁耳房,一路上一个人都没有,只有掺着我的丫鬟和前面带路的李德全,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病了的缘故,脚上突然使不上劲儿,有点儿发软。 “姑娘,到了。”李德全突然一声,吓得我腿更是都快发抖了。 “噢,那谢谢、谢谢公公了。”我长吸一口气,慢慢地走进了屋子。 随着我进屋,李德全便带着所有下人都出了屋子,我只觉得心脏都快缺氧了,脚步沉重地像赴刑场,迈到外阁内阁相接的地方终于再也走不动步子了。 “丫头啊,进来吧。”康熙温和的嗓音稳稳地传了出来,听似平淡,却不容人反抗。 “是……”我吞了吞唾沫,走进屋子,径直冲暖炕上的康熙跪下磕头道:“夕蕊给皇上请安,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 既然都找到这儿来了,我再瞒着也毫无必要了,若我现在还自称是唐落的话,在康熙看来,恐怕就是一个笑话了。 “抬头让朕瞧瞧。”康熙温声说。 “是。”我应了声,闭了闭眼,抬起头来,眼皮仍然低垂着,现在说什么我都不敢看康熙的脸色,这欺君之罪,他要如何跟我算呢,是杀头,还是凌迟…… “是清丽多了,朕也不能再把你当成个不经世事的小姑娘看了,是不是?”康熙笑着说,可我没找到一点儿慈祥,反而觉得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回万岁的话,一切万岁做主。”我又低下了头,唯唯诺诺地说,他这么问是要切入正题了吧。 “你是个有分寸的孩子,朕一向都知道。你可知道欺君之罪的后果?”康熙淡淡地说,我却如同被尖刀刺重要害一样,浑身发麻。 “回万岁爷的话,是,奴婢知道。”我咬着下嘴唇回答道。 “可还是那样做了,嗯?”康熙又问。 “是。”我舌头都发硬了,这样无谓的问答我答起来却那么艰辛,只害怕他突然来一句“拖出去斩了!” “把你嫁给你不愿的人……”康熙突然站起身来,走近我身边,一字一句地问:“你恨朕吗?” “……”听了他这话,我不禁无言,说不恨,那太过虚伪,说恨,那又触怒龙威,所以我还是选择沉默。 “几十年,又一次重演……”康熙背着手,沉默地望着西洋钟,沉吟道。我不禁抬头看过去,帝王的背影就是这样孤寂的吗?他好像在沉思,难道是他看见我想起了他的皇后——赫舍里?不过看样子他似乎没有要杀我的意思,但是帝王的心思太过深邃,我绝不能掉以轻心。 “朕曾经错过一回,所以这次朕让你来选择。”康熙转过身来,微笑着望着我。 “什么?”我一愣,便忘了应有的礼节。 “老十爱你太深,朕从未料到,老十四也为你找遍了京城郊外,而你……朕是绝不会伤害你的,但是,朕终究是个普通的阿玛……”康熙淡淡地说,有着浅浅的无奈。 这样不明了的话,可是我却明白了,康熙的的确确是清楚我不会嫁给太子,于是,当时指婚的时候就等于给了我两条路,一条就是逆来顺受的乖乖做太子的侧福晋,在不知未来的情况下,这的确是一条好路。而另一条就是我自己选择的逃走。否则,精明如康熙,怎么会让我轻易从皇宫里逃出呢? 而这一切,似乎都是因为康熙方才的一段不明所以的话引起的,他是个普通的父亲,无论是谁,危及到他儿子们的利益时,当然是要选择他的儿子们…… “你应该是知道怎么做了,一日为限,告诉朕你的决定。”康熙淡淡地打断我的思绪,却如同在我心上压了块千斤巨石一样难以喘息。 “丫头,这一身衣服,等你有了答案的那天,穿着来见朕……”我刚要跪安,康熙忽然说。 “是,那……夕蕊告退。”我又磕了个头,恭恭敬敬地退了出来。虽然不明白为什么,但这套衣服一定有什么玄虚在里面。 丫鬟送我回了丁香院子,我有点儿体力不支的快要倒下,躺在了躺椅上,心里难受,却不知为何空作一片,什么也想不起,什么也记不得。 康熙让我的选择,我不知道是选择谁或谁,但是这对我都不压于对自己未来生命的抉择。不过,至少,我有自己选择自己的路的机会,不是吗?虽然我很难确信康熙是不是心中早已有了答案。 也许啊,我真的应当为自己寻找幸福了…… 沈朝呢,他心里面除了留给我的一部分空间,有另外很大一部分却是满满的塞满了仇恨,容我自私,我很难肯定,跟他在一起我会幸福下去……而他心中的仇恨一日不去,我们一日不会快乐,况且清王朝有它该有的历史,沈朝一辈子不会得手。 而且,如他所说,灭了爱新觉罗氏的满门……那么老十呢,到那个时候,我到底应该站在谁的一边呢? 无风,却花落一地,我心下一凛,忙回过头去,果然是沈朝站在丁香树边,他冷冷清清地望着我,眼中却是我已经熟知的柔和。他不过才刚刚二十出头吧,眼中行动都是风霜,他已经伤痕累累的心,我还能够去再划上深深的一道吗…… “你……好了吗?”沈朝顿了顿轻声问,不知道从何时起,我已经能够很轻易地捕捉到他清淡的语言中的关切了。 “好了。”我低了头,我真怕自己再望着他的眼睛,真的会陷进去。 “你的选择是……?”沈朝转过了身子,把萧寞的背影留给我,声音有点儿紧。 “你喜欢我吗?”我咬了下唇打断他,我想要个答案,再磨下去,对两个人都是折磨。 “我从不喜欢你。”沈朝淡淡地说着,静静回过头来,英俊的半张脸在阳光下忽明忽暗:“我爱你。” 我心里渐渐地沉了下去,他的话像一把尖刀似的把老十藏在我心底的话挖了出来“我什么都没有做,我只是爱你。” “可是你能抛开仇恨吗?”我闭了闭眼,竟然有点儿想流泪。 “……”沈朝没有说话,而是静静地走近了我的身边,突然开口一字一字地说:“绝不……” “终究是这样的……”我早已知道,他根本不可能为了一个女子放弃了他的家族仇恨,我一直就没有那样的份量。 “那咱们……”我心里已经有了答案,看向沈朝,望着他深邃幽暗的眸子,看着他明暗交替着的脸,低声说:“咱们分别吧!” 第五十四章 我不知道我在沈朝心上划下了多么深的伤口,可是我知道我自己的心已经疼痛的无以复加,这一切,只怪我自己陷得太深,都怪我自己迷失了太久…… “是吗?”沈朝又一次反问了过来,他笑了起来。听说过,越悲伤的人,越要笑得开心,来掩饰自己。 “是的。”我转过身子,因为我怕他看见我的眼泪。 “落儿……”沈朝叫出了声,声音没有了往日的淡定,却是有了挽留。 “对不起。”我低下了头,对不起与你错过,可你真的不是我的幸福,至少,这辈子不是。 我没有回头,径直地走进了屋子,背对着庭院关了门,泪水突然像开了堤似的,止也止不住。我竟然也好想笑,在现代长到二十岁也没流过多少眼泪,原来竟都是准备流在这里的…… 我背靠着门,与沈朝的种种如同幻灯片一样在脑子里闪现,半晌,我听见外面兵刃坠地的声音,我知道,沈朝终究是尊重我的选择了…… 我知道老十的未来,他不是个幸运的人,只可怜他生在帝王家,但是我却知道他不念皇位,而这对我已经足够了。像喜塔腊氏曾经对我说过的一样,无论他有多少妻妾,他的心中却只可以有一个人,而我们近十年的感情,让我足够又自信去相信我能够烙印在他的心里。 而十四阿哥,他只是个晚来者……只怪我没有过早去告诉他,让他也跟着成了伤心人。 或许,当已知的结局摆在眼前的时候,我才敢去涉足,也许,那样我才安心…… 我精心梳妆,脸上清清淡淡地,头发却是华丽的宫髻,插进了四朵茉莉簪子。身上按照康熙的要求,穿上了那一套衣服,无论康熙预定的结果如何,我都应该去说出我的选择。毕竟,我曾经错过了幸福,现在是上天对我的眷顾,又给了一次机会给我,我必须去试图紧紧地抓住它,就算有可能受伤…… 丫鬟挑了门帘,我又一次习惯性地去闻熏香的味道,是龙涎香。不知是不是因为终于做了决定,心里一片明亮,我做了个深呼吸,迈进了内间暖阁。 “夕蕊给皇上请安,皇上吉祥。”我下跪,高声请安。 “你有答案了?”康熙含笑问道。 “回皇上的话,是。”我又恭敬地磕头答。 “是经过深思熟虑了吗?”康熙又问。 “回皇上的话,绝不后悔。”我点了头,坚定地说。 “那么,让朕猜猜吧。”康熙意味深长地说。 “什么?啊……好。”我一愣,康熙竟然还有这好心情,看来事情远没有我想的困难。 “应该是……老十吧。”康熙眯了眼,淡淡地说。 “皇上,您……”我惊愕地无法言语,如果说他平时的消息灵通,是因为他有眼线,那么这次却是猜到了我心中的想法。 只听康熙微笑着解释道:“老十昨晚跪了半宿,只为娶你。” “老十……”我喃喃出声,都忘了皇帝的存在,可是心中的答案已定,我此刻感受到的已是浓浓的甜蜜。 “你们都是懂得幸福的孩子,朕没有权利收回它。朕说过,曾经错过了一个人,今生今世不希望再有第二个她。”康熙亲自下了暖炕,扶我起来,满脸慈祥的样子。 “皇上……”我心里一片感动,康熙这样怜惜我,我从未想到,只说出了个断句便已有了哽咽。 “小李子!”康熙出声打断我,冲外面叫道。 “奴才在。”李德全匆忙进了暖阁,打千儿应道。 “记下了,赐夕蕊姓为赫舍里氏,名为佐领常海之义女。另赐为十阿哥胤誐继福晋,为嫡福晋。下月初五鸾驾回宫,给丫头把喜事办了。”康熙温和地笑着说,柔和地抚摸我的头发,像一个慈爱的父亲。 “喳!”李德全笑着应了,一面冲我笑道:“姑娘好福气啊!” 而我已经完全被康熙的一连串的赐封晕了向,赫舍里氏,十嫡福晋,办喜事……难道竟然莫非原来是我…… “蕊儿,朕说过,希望自己的儿子可以幸福,相信你可以给他幸福。” “小夕……”老十从身后拉住了我的手。 “嗯?”我随着他的拉扯,转过了身子,笑吟吟地看着他。 “你累了么?”老十替我擦了擦汗,笑眯眯地问。 “我不累,不是马上就要到京城了么。”我也笑着说,任他给我擦汗。 “小夕,我知道你向来讨厌那些宫廷里的争斗,要么我陪你远离了那些宫廷纷争吧!”老十笑着说,你要带着我私奔吗,我不禁笑了,你有你的生活,我既然选择了你,也应当选择你的生活,不是吗。 我一把挣开了他的手掌,冷了脸:“不要!” 老十的身子一下子硬了起来,脸上的笑容也有点儿僵冻,唉,他这心理素质也忒差了点儿吧…… 我微微一笑,又伸手紧紧握住了他的手,轻声却认真地说:“不,让我陪你去面对那些宫廷斗争吧。” “呵呵……”老十听了,温暖地笑了起来,眼睛微笑的眯成了一条缝。他捧起我的脸,轻柔地印下一吻,笑着说:“小夕,做我的嫡福晋,好么?”我知道老十已经知道了皇帝的册封,他只是想得到确定而已。 “要是我不愿呢……”我笑眯眯地说。 “是么?那我就……”老十突然停住了话语,阵阵坏笑起来,突然一把将我拦腰抱住:“那我就……呵你痒!” 第五十五章 若干年后…… 满府的丁香都盛开,才四月,这丁香却如同有了灵性一样不约而同的盛开,我和老十坐在湖心亭的躺椅上,享受着微风的惬意。 “老十,如果是个女儿我来起名字,好么?”我轻轻抚摸着肚子里的小生命,轻声笑问。 “好,你来起。”老十为我紧了紧衣领,看着我微笑着说。 “老十,如果是个儿子,我希望他继承你的眼睛。”我偎依在老十的怀里,仰着头,正好可以靠在他的肩窝,顿了顿,笑问:“那里面只有我一个。” “好,继承我的眼睛。”老十又笑了。 “老十,这个孩子就算是润云的孩子吧。”我蹙了蹙眉,突然说。 “好。”老十轻轻拨弄着我挡眼的碎发,眼神里有着感动,笑着说:“你说什么都好。” “你不怕咱们没有子嗣?”我笑问。 “我们相爱了那么久。”老十轻轻扳过我的脸,在我额上印下一吻,静静地,无比自然地说。 我的心里却突然涌起一阵感动,老十说得对,我们相爱了那么久,这已经完全足够了,不是吗? 我知道了润云从来没有得到过老十的爱,仅仅为了我不要有负担,老十一次又一次的去为她披衣服,暖身体,润云的泪水,恐怕也没有少流吧…… “老十,你听听他在乱动!”突然肚里的小家伙揣了一脚,我疼的一面哭一面笑。 “额娘可是阿玛的宝,踢坏了可要你来赔啊!”老十笑眯眯地凑近我的肚子笑着说,让我顿时感动的无法言语。 唉,都老夫老妻的了,还一天到晚让我感动…… “小夕,唱首歌儿来听听吧。”老十突然抬起头来微笑着说。 “你不后悔?”回想起当初,我禁不住笑了起来。 老十也随着我笑了起来,坚定地说:“绝——不——后——悔!” “那你可要听好了。”我和老十的手紧紧相握,十指相扣。 “我的天空多么的清晰 透明的 全都是过去的空气 牵着我的手是你 拌你的笑容 却看不清 是否一颗星星变了心 从前的愿望 你全都给抛弃 最近我无法呼吸 连自己的影子 都想找你 ohbaby 你就是我的唯一 两个世界都变形 回去谈和容易 确定你就是我的唯一 独自对着电话说我爱你 我真的爱你 baby 我已不能爱你多一些 其实早已超过了爱的界限” 虽然我知道老十一定不知道“baby”“电话”是什么意思,但我想这里面的意思他应该明白,因为我说:“这首歌叫作《唯一》……” 老十打断了我,温柔地说:“我明白。” 不论结局如何,现在眼下的幸福我已经牢牢握在手中,而且,我绝不会再次松手,我会一直紧紧抓住它…… [全文完] 晚若的话…… 终于写完了,说实话,我挺佩服我自己的,7月15号到8月31号凌晨,我写了近16万字的小说啊……别鄙视我啊…… 其实,若不是大家的支持,我恐怕早已经放下了,可能有些朋友看出来了,中间有一部分很凌乱,很罗嗦,那一段是用我时间最长的一段,我当时是真的写腻了,不知道怎么回事儿,后来情绪一下子又好了…… 唉,若论清史,我最喜欢十四阿哥,真郁闷,又让他失落了……可是老十是几个阿哥里面最纯朴的,无论是外史还是正史都是这样,所以我让女主角嫁给了老十,还给她弄了个嫡福晋当了当…… 不过好在历史上老十确实是娶了两个嫡福晋,这样也让我正好嫁接上去,嘿嘿,又犯懒了~~ 谢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所幸我没有食言,在九月一日前更新完了,鼓掌~~~~ 从今以后,我就要认真准备进入高三了,来的机会会越来越少,如果有机会,会写一两篇小番外的~~不过大家可千万别催我啊……一催我就开始敷衍了……我这人懒…… 如果想联系我,我的邮箱是:chi_198918@ [番外之裕亲王侧福晋呼雅尔氏] 炉火劈劈啪啪地作响,石青色的地板不时地洒上了星星点点,火光一瞬跳跃,即逝。我看得有了些厌倦,推开窗,窗外已是白茫茫的一片,笼罩在昨日爆竹的缱绻中显得祥和而氤氲。我索性便抱膝坐在暖炕上看着莹花坠落。 “涓姑娘,快关了窗子吧,您身子不好,别着了凉。”景嬷嬷不知何时进了屋子,伸了手“吱呀”一声推上了窗子,有点儿埋怨地说,一面为我披上了貂毛的披风,柔软而滑腻的呢子触碰到肌肤却是那样真切。 “嬷嬷,劳您挂心了。”我收回了身子,乖乖地靠着软塌。心里却隐隐清楚了起来,仅仅是一个命令就能让我一个小小乾清宫宫女这样养尊处优的人,恐怕只有他了……可是既然这样,为什么又…… “涓姑娘,你别这么说,将来谁靠谁都还不定呢。”景嬷嬷笑着说,脸上的皱纹如同得到释放般地纠结在一起,我讨厌这样的感觉,像是我一夜之间麻雀变了凤凰一般。可是,谁都无法拒绝他的命令,包括我在内。 “嬷嬷别这么说了……”我笑了笑,转过了头,心里早已没有了原先的甜蜜,我算什么呢,不过是他一时顺眼的宫女罢了。 景嬷嬷不再言语,静静地又摆放了一遍桌上早已凉透的饭菜,收拾了东西带着几名宫女退了出去,她从不问什么,可是她什么都知道,我想宫里所有人都是如此吧。 而我却一直都抱有幻想,以为自己就真的能那么不同寻常,真的就能变了凤凰,直到昨天白天他的一句话击碎了一切…… “皇上驾到——”院子里李公公的声音拖出了长长的一声。 “奴婢给皇上请安,皇上吉祥!”我感了伤寒,一直卧床。听说忙挣扎着起了身,跪在地上迎接。我知道他不喜欢恃宠而骄的人,况且我也不是那样的人。 “起来吧。”清越的嗓音穿过或薄或厚的空气,稳稳地传入我的耳朵。 “谢皇上。”我站起了身子,目光轻轻锁在他黑面白底的靴子上,心里面不知是喜悦还是什么,总觉得想要微笑。 “叫太医来看过了吗?”玄烨笑着问,他从不避讳我宫女的身份,自然而然地对我好。 “叫过了,没什么大事儿,皇上多虑了。”我微笑了起来,他的关切让我总是不由自主地微笑。 “明涓……”玄烨低低叫出我的名字,伸手轻轻抚摸我的鬓发,让我不自禁地抬了头去看他:“你本不该这样的……” “皇上?”他不明所以的话让我迷惑,不禁回问了去。 “明涓,如果朕把你许了人,你会怨朕么?”玄烨回望着我,眼眸静止地如同一潭湖水。 “皇上,您说什么?”我像被浇了一盆冷水似的,声音都冷了下来,脸上的笑容也有些僵硬。 “朕是一国之君……”玄烨字字明确地说,不知他发觉了没有,他的眉头已经深锁。 “皇上……”我的心里倒了一片,呆若木鸡,退后了几步跪了下来,又垂下了头,高声说:“明涓不会怨您,只是……明涓想知道他……是谁。”我不禁冷笑,终究我只是一个卑贱的宫女……一国之君呐……也许我从遇见他就是个错误…… “他是谁?”玄烨自嘲地笑了,顿了顿缓缓地说:“你熟知的,福全。” “姑娘……?”景嬷嬷的推搡让我恍然醒悟,苦笑了出来,这一场景,短短一天的时间,我竟回忆了数十次,每一次心痛都那么深刻。 “嗯?”我看过去。 “这个盒子,也要带过去么?”景嬷嬷捧着一个明黄色的锦盒,眯着眼睛笑问。 “我看看,嬷嬷先去歇着吧。”我咬了咬下唇,这个盒子么,鲜艳的仿佛是在炫耀着自己是皇上御赐的。那时我本以为是信物,可此刻一看,俨然成了我新婚的贺礼。 景嬷嬷合上了门,我打开了红色的丝带,多么清淡雅致的一摞儿,嵌在金黄色的软绸中却异常晃眼,我一一取了出来……明白色暗绣芍药纹路围脖,滚金边丝绣镂空玫瑰香绢,鹅黄色琵琶襟绣凤坎肩,湖水蓝绣鸾旗袍和一双碧玉绣花花盆底。 我第一次穿着它,玄烨摸着我的发髻说:“你这么穿真美。” 我第二次穿着它,玄烨却是在我转身走开时,拉住我的手,低低说:“如果有求于朕,穿着它来见朕吧。”难道这就算是补偿吗? 可现在,这一件件艳丽花哨的衣物却像在嘲笑我一样。 “景嬷嬷,这个盒子,不是我的,留在这里吧。”我闭着眼睛,冲外面的景嬷嬷高声说。 “姑娘,您要笑呀!您有这样的福气,为什么不笑呢?笑了才好上妆啊。”画眉的丫鬟来回倒腾着步子,不知从何下笔,斟酌半晌,终于笑着说。 我淡淡地扯出了一丝微笑,却知道这已经是极限了,仿佛从那道赐婚的圣旨下来,我就再也无法开怀大笑了。丫鬟踌躇半刻,欲言又止,终究是蹙蹙眉摇摇头作罢。可是我何尝不知道我未来的夫君,待我如何呢…… “姑娘,这个凤冠可是王爷亲自选的呢。”上了妆,净了面,陪嫁丫鬟这才抚摸着静静摆放着的凤冠,无限感慨地说:“姑娘多有福气啊。” 无论什么原因,总之是一个宫女升级为亲王的侧福晋,的确是很有福气,如果不去看那其中的波折的话…… 镜中的我显得有一点儿呆滞,即便是吊梢眉,可是眼睛里没有一点儿喜悦,这样的我,玄烨应该看得最清楚吧。不经意的,却看见身后的丫鬟双手捧上了锦盒。 不知是不是本能的反应,我闭上了眼,是害怕看到玄烨御赐的喜服,鲜艳的一片红,是喜庆的颜色。我不知道这对他意味着什么,可是我,不忍去看。 丫鬟将盖头轻轻盖在凤冠上,缓缓地垂了下来,薄纱轻轻滑过睫毛,勾动的心里如同撒了把盐一样苦涩。 “姑娘,这个苹果您可要握好了,这可是您一生的幸福呢。”喜娘往我手里塞了个苹果,笑着说。 我的幸福么?它早已经迷失了…… 揣轿门,跨火盆,射箭……一系列事情经过的那么平淡,仿佛我只是个围观者,然而很可惜,偏偏我是主角。我任由着那一端的福全稳稳地牵着绸带带我前行,心里丝毫不害怕绊倒或是摔着了,我相信他,可我不爱他。 我淡淡地坐在卧室里,一声不响,听着外面的喧闹,仿佛跟我无关,隔着薄纱,一切都是淡红色的朦胧,我不禁闭上了眼睛。我从不认命,可是这次我真的无力反抗,玄烨是一个原因……可是福全对我的好也是一个原因…… “吱呀。”不知过了多久,门上一响,接下来是脚步声渐近。 只觉得床边上了空缺坐了人,和一股浓浓的酒味儿扑面而来,眼前的红纱仿佛罩了一层黑影,变得妖冶而黯淡。或许是我真的看淡了,竟然没有一丝紧张,我知道他静静地坐着,不声不响地看着我。 “枣子,花生,桂圆,莲子。祝王爷福晋早生贵子!”或许是气氛太过尴尬,喜娘忙忙地走上前来,将我和福全的衣摆结在一起,高声道。 “你退下吧。”福全终于开口了,他的声音平淡地没有一丝波澜,如果我不认识他,我真的会这样想。 “啊?是。”还欲再说的喜娘愣了一愣,才放低了声音答应着,收拾了东西退出了屋子。 整间屋子流动着诡异的气氛,说暧昧不暧昧,说紧迫不紧迫。福全伸手指轻轻地滑过我的盖头末梢,掀起了一层浅淡的小浪花,却没有掀起盖头来,只有他呼吸声粗重地一次一次掩盖过我的呼吸。 “明涓。”福全说:“我可以掀开你的盖头吗?” “可以。”我不知道这种对话算什么,可是却是如此,他每次都要征求我的同意,那么请求指婚呢……为什么变了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