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意乖张》 肆意乖张 第1节 ?  《肆意乖张》作者:小涵仙 文案1 沈常乐想过一千种可能,没想过订婚对象临时换人,换成了被她甩掉的小男友。男人一身昂贵的高定西装,拿着香槟来和她打招呼,并冷漠地唤她“沈小姐” 要想一个月前,男人像只粘人乖巧的小狗,也像忠心耿耿的骑士,对她千依百顺,极度纵宠。 沈常乐永远不会忘记赶走路听野的那天,他回头看了她一眼,眼神冷绝狠戾,大概是恨她吧。 毕竟她亲口说的,不要他了。 2 订婚宴当晚,邮轮缓缓驶入大海,烟花成片绽放。 男人把她压在围栏上放肆亲吻,像一头疯狂又野蛮的兽,沈常乐忍住酸楚,轻轻问:“为什么…你明明恨我…” 路听野笑,烟火下,他的轮廓阴郁而冰冷,手臂箍住她纤细的腰,低嗓里含欲:“是恨你,恨死你了。可恨死你和做死你,不矛盾。” 沈常乐无端想起他们的热恋。他抱着她,喊乖乖。 后来,那个暗自发誓不会再爱她的男人又一次低了头。 他把头埋在她颈窝,收起所有的桀骜不驯,低声恳求:“别再抛下我…姐姐。” #爱让我们互为铠甲互为软肋# #不要重蹈覆辙,但为她,可以无数次# — 京圈公主x乖张混球(实则深情小狗) 双c/年下/he/男主暗恋/极致拉扯/双向救赎 体型差,男主一米九,女主特殊原因导致很纤瘦 — 排雷高亮: 是个大甜文,但中间有点酸甜口,虐男(虽然作者觉得这是最带感最刺激的地方,但接受不了勿入!) 男主前期蛰伏装乖,后期为爱发疯特别野,还有很多dirty talk,调情的那种,反差大,不喜勿入 中间小虐全是误会,相互拉扯 内容标签: 豪门世家 情有独钟 天作之合 业界精英 搜索关键字:主角:沈常乐;路听野 ┃ 配角:很多帅哥美女 ┃ 其它:支持正版哦! 一句话简介:京圈公主x深情混球 立意:为你,可以重蹈覆辙无数次。 第1章 天之骄子 今年的金蝶电影节颁奖典礼在上京大剧院举行。 剧院前坪铺着一条短短五六十米的红毯,两侧挤满了媒体和工作人员,场面喧嚣又熙攘。数不清的镁光灯层层跌宕,宛如银河在闪烁。 候场区。 一台暗红色的幻影缓缓驶入,四周的工作人员交头接耳,纷纷猜测豪车内坐着哪一位当红明星。 “姐姐,举办方安排咱们倒数第三个走,您和剧组一块,您看要不要换到最后一个,咱们干脆压轴?”坐在副驾驶的助理阿喻出声问后座的人。 沈常乐闭目靠着椅背,化妆师仔细地给她眼尾粘上几颗晶莹的小闪片。 车窗被防窥板遮得密不透风,唯有车顶的星空灯散发着如梦似幻的光晕,像月光一样拢住她那张浓稠的,妖冶的面孔。 因过于纤瘦,那股媚气里又矛盾地透出羸弱和苍白。 化妆师小声示意可以了,沈常乐这才睁开眼。 这是一双极美的眼睛,眼尾往斜上方挑,像丹凤眼,但又更圆一些,但凡勾着谁多看几眼,对方多半逃不出沉沦。 可惜,她不是轻易利用美丽的女人,她拥有的太多,以至于无需用到这把武器。 “不用换,又不是明星,要什么压轴。”沈常乐说完就打开车门。 一只镶满银色碎钻的高跟鞋踏出车厢,紧接着是一条纤细白皙的长腿,浆果红色的丝绒裙很快滑下来,挡住那抹风光。 “是沈导!!” “啊啊啊姐姐!姐姐看这边!” 一些粉丝见到她出现后激动的喊出声,动静太大了,候场区内的明星们跟着循声望过来。 一时间谄媚的,艳羡的,热络的,眼红嫉妒却不敢明目张胆表现的目光纷纷辗转在沈常乐的身上。 娱乐圈是排资论辈最严重的地方,明星们并不是这个圈子食物链的顶端。幕后资本,大导演,名编剧.....任何一环都能决定明星的前途。 沈常乐就是食物链的顶端。 也有不少人背地里讽刺她,明着是大导演,其实就是资本嘛。背靠整个沈氏财团,钱多得可以让娱乐圈震三震,怎么不顺风顺水? 说不定,连今晚的最佳导演奖也内定了。 穿过粉丝区,沈常乐进到候场棚,上来寒暄的人络绎不绝。如今正值深秋,温度低,寒风将一地枯叶卷得簌簌作响,呼气时隐隐可见絮状的白雾。 沈常乐身上穿着一件除了漂亮一无是处的长裙,她不过维持着手臂环抱的姿势,就有当红男明星把西装脱下来给她披上,丝毫不顾及这举动会不会闹出绯闻。 沈常乐淡笑着拒绝。 过了片刻,有工作人员匆匆跑进来,手里拿着一件厚实的皮草。 “沈、沈小姐.....有人让我拿过来给您。”工作人员是个刚毕业的大学生,被风吹得红红的脸蛋很羞涩,说话磕磕巴巴的,不敢抬头看人。 沈常乐见状,声音少了几分清霜的冷,和蔼的语气和她那张傲慢的脸产生矛盾。 她该是轻狂,不屑一顾的。 女孩在送衣服的路上也忐忑地这样想。 “我的助理让你拿来的?” 黑色羽毛皮草,和她身上浆果红的丝绒长裙甚是搭配。 女孩很紧张,胡乱地点点头。 刚刚有个很高很帅的年轻男人拦住她,让她把这件皮草拿给沈常乐,还给了她一千的跑腿费。 出手这么阔绰.....总之不像坏人,女孩傻乎乎想着。 沈常乐闻言接过皮草,披在了肩膀上,顿时,软软绒绒的温暖围剿了她,挡走大半的料峭冷风。 “谢谢。”沈常乐同她道谢。 女孩憨笑两声,偷偷抬起头打量了一眼,被那艳光凛了下呼吸,几乎忘了说不用谢。 原来这个世界上真的有漂亮到失去了真实感的,人。 比如眼前的沈小姐,比如那个拦住她的陌生男人。 - 夜色彻底到来,风裹挟着寒意,试图把热闹吹淡一些。 大剧场内星光璀璨,还有十分钟典礼就要开始,后台的工作人员已经少了多半,都被调去前面待命。 偌大的休息区,一下子就空了,有种花开荼靡的安静。 最里间的休息室,陈燃狂躁地在沙发前踱来踱去,他就是倒了八辈子霉才摊上这么个难搞的小祖宗,好不容易哄路听野来了这,临门一脚跟他来了刀狠的。 “不参加?那你来做什么?你知不知道举办方因为你要来,特意给你留了vip休息室!够给你排面了!路听野!” “好多明星都是挤一间!” 沙发上斜歪躺着一个极高的男人,长腿懒散地架在茶几上,oversize的冲锋衣遮住他精壮冷劲的身躯,显出几分清瘦来。 一本摊开的金蝶奖介绍杂志盖在他脸上。 陈燃瞧不来路听野这轻狂娇纵的模样,抬手拿开那本杂志,卷成束状往他腿上敲了把,“吱声!” “吱。” “他爹的,你有完没!” 陈燃在路听野面前说脏话从不骂娘,只骂爹,骂爹路听野就随便他,骂娘则保准冲上来给他一拳。 眼皮上方没了遮挡物,明亮的光线刺过来,路听野眉心蹙起,隐隐有不耐烦的戾气。他忽然把腿撂下坐了起来,背脊微弓,手肘撑着腿,手腕闲散垂着,就这样漫不经心看过去。 就算仗着居高临下的角度,陈燃也被瞧得心头一凛,当即偃旗息鼓:“.....你到底去不去。” 路听野:“隔壁休息室安排的是谁?” 答非所问,让人摸不着边际。 陈燃愣了下,想了想方才答:“呃.....好像是沈大小姐吧,我不太清楚。怎么?你看上隔壁休息室了?跟大小姐抢东西,别了吧.....” 陈燃怕极了再出幺蛾子。 这一片是vip休息室,随便拎一个出来都是惹不起的大人物。 路听野“噢”了声,嘴里跟着念了一句“沈大小姐”,眼中闪过一丝极幽微的情绪,下颌线敛在阴翳里,像极了一柄蓄势待发的弓。 锋利,利落。 没谁会蠢到问沈大小姐是谁,娱乐圈里的人私下都是这么称呼沈常乐的。 豪门大小姐嘛。惹不起的。 路听野想到开始在候场区远远看见的那一抹艳色。他把目光投向沙发角落,那儿放着一捧新鲜鸢尾。 看得出是主人精心挑选的,每一朵都正盛,丝毫没有颓败的迹象。 陈燃磨了好一会儿功夫也没让路听野这祖宗点头,最后他干脆摆烂了,“你不想参加,那你来这做什么?浪费休息室和矿泉水?” 路听野朝那束花扬了扬下巴,光透过他的浅色眼瞳,一双漂亮的眼睛像琉璃,也像冥冥薄雾里的一盏昏灯。 他嗓音淡淡的,没什么起伏,却低醇抓耳,“没看见吗。” 肆意乖张 第2节 “来送花的。” “........” 陈燃好半天才发出一声草。 是真没看出来,路听野这桀骜难驯的祖宗还是哪位女明星的....脑残粉? 陈燃无可奈何,赶在最后一分钟进了场,顶替路听野坐在他的位置上。 第二排靠左,很不错的位置,旁边坐的还是某当红流量小花。前一排坐的则是惹不起的大人物们。 陈燃在这种场合一向老实巴交,不敢乱瞟。 沈常乐被安排在第一排中间靠左,左边是上届影帝影后,右边坐着一个老熟人。 沈常乐很想冷笑,许斯言却别提有多高兴了,笑着凑过去:“我看今年沈家都撤了赞助…啧,小公主若是没拿到奖,不会哭鼻子吧?” 许斯言的母亲出生显赫世家,京圈里上一辈的名媛,有家族撑腰,他的腰杆自然硬气。 沈常乐往另一边歪了歪,“许导不玩儿潜规则了,改唱丑角了?” 许斯言气得想掐死沈常乐,可一看到她这张美人脸又咬牙咽下。 大学时他就喜欢沈常乐,这张脸,他就没在娱乐圈里见过平替,无奈一直没有搞到手。 许斯言冷呵:“说我潜,别给我玩双标。” 沈常乐轻笑:“众所周知,长得丑才叫潜…” “沈!常!乐!” 许斯言差点被气疯掉。 典礼开始,由于有许斯言这么个下头男坐在边上,沈常乐全程兴致缺缺,直到现场爆发出一阵明显的骚动,她才抬眸看向大屏幕。 此时颁布的是最佳剧本奖。 「沈听野」三个字映入眼帘。 沈常乐不关心窗外事,也听过这个名字。这名字太火了,火到可以和当红流量小生比名气。 这个时代,任何一个圈子都对天才分外宽容,沈听野就是被所有人捧着的天才,骄子。 一幅画能在苏富比拍出逼近八位数的高价,陆续出版的小说也常年霸占图书销售榜第一。曾有投资人出一个亿的天价买他某部小说的电影改编权,未果。 他也怪,从不在公众前露面,三年里,没人见过他,只知道他的对外署名都是沈听野。 “我听说这是他第一次写剧本吧。” “我去,牛啊.....他今天来没?” “这人神秘的很,鬼知道....” 沈常乐无聊地听着后排人的议论,盯着屏幕上的名字,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嘉宾开奖,沈听野三个字仿佛理所当然地响彻整个大剧院。 一个长相周正的年轻男人颇为骄傲的起身,众人频频望去。主持人笑着打圆场,说沈听野由于私人原因没能来到现场,但他委托了自己的经纪人上台领奖。 沈常乐没什么表情,只是把滑至肩下的皮草拢上去。等到颁布最佳导演奖时,她这才稍稍坐正身体,她双手拢紧皮草,喉头微微发渴。 颁奖嘉宾是一位资历很深的大导演,他打开小卡片,对着镜头扶了扶眼镜,“我可得仔细瞧瞧,别弄错了。” 场内响起稀稀拉拉的笑声。 很快,那声音缓缓念着:“今年的最佳导演奖是属于--” 沈常乐咽了咽干涩的喉。 “《沙船的秘密》许斯言!恭喜!” 那一刻,沈常乐觉得脑子有些发空,像是被人捧上了高空,就连她自己都觉得快站稳了,到头来狠狠跌了下去。 断翅飞鸟似的极速坠落。 说她提名得的不光彩的声音不在少数,就连爸爸都暗示要不要追加点赞助或者打个招呼。 这奖只要她想要就会有人捧到她面前来,可她想拿得坦荡荡。 场内掌声铺天盖地,震耳欲聋,像巨鼓敲进耳膜。 许斯言神气十足地起身,弯腰靠过去,用一种轻佻的语气在沈常乐耳畔说:“小公主,你说你干什么不好要来干导演?你若是去当女明星,我上赶着捧…” 沈常乐漫不经心地拨了拨耳环,整个人媚得滴出水来,偏偏眉眼里覆了一层冷霜,“许导想玩儿倒贴,也得先照照镜子。” 大屏幕里,许斯言得意的笑容明显凝固了三分。 有些滑稽。 - 典礼结束后,沈常乐连合照都没拍就走了,她在公众场合一向是很周全的人,但输给许斯言,她短时间内想不开。阿喻和几个工作人员小心翼翼地跟在她身后,眼见着她越走越快。 阿喻总有不好的预感,刚想提醒大小姐当心点脚下,一个瘦小的人影不知从哪窜出来,就这样架着一台摄像机冲到了沈常乐跟前。 沈常乐没设防,细细的鞋跟晃了晃。 “沈小姐!听说您和许斯言在大学时就不合,您今晚输给了他,请问心情如何?” 没有想到后台会有狗仔跑进来,大家纷纷乱作一团。 “沈小姐,您就没什么想说的吗!还是您默认了技不如人!” 狗仔戴着口罩和墨镜,说话毫无顾忌,意图就是要挑起沈常乐的怒火,他巴不得这大小姐破口大骂或者出手打人,那照片可就值钱了! 可他挺失望,沈常乐只是一言不发。 很快就来了两个保安,狗仔飞快收起相机,撒腿往前跑去,穿过vip休息区,眼瞧着消防门就在不远处,最里的那间休息室忽然打开来,带出一阵凛冽的风。 下一秒,狗仔被拽进了休息室,随着一声砰,门上了锁。 休息室很静,唯有喘粗气的呼吸声。狗仔胸口剧烈起伏,紧张地看着面前高出他一个头的男人,“你是--” 路听野不耐烦,抬手掐住他的脖子,周身气压很低,眸色凶戾,“老子脾气不好,你最好少说两句。” “………” 两分钟后,门再度被打开,路听野温和从容地走出来,一副好好青年的模样,身后是号啕大哭的狗仔。 路听野没走几步就看见一堆人围在那,穿着红丝绒长裙披着黑色皮草的漂亮女人被围在中间,像一朵名贵又娇气的牡丹花,被所有人小心呵护着。 沈常乐倒是比周遭人都要淡定,她接过阿喻递来的保温杯,没有喝,只是吩咐道:“让人去找那记者,请他把东西删了。” 话刚落,沈常乐就听见了回答。 “都已经删掉了,别担心。” 是一道偏冷的嗓,带着迷人的磁性,这声音很明显不是身边的工作人员。 沈常乐思绪一跳,紧跟着抬眼,视线很轻易地就被勾过去。 几步开外站着一个很年轻的男人,轮廓利落,近乎于锋利,灯光下显得尤为冷,眼睛倒是生得没那么戾,反倒温柔多情,浅浅的琥珀色很勾人。 像极了一头最不合群最孤傲的狼,偏偏笑着,给人以温顺的假象,极具欺骗性。 很久以后沈常乐才知道,这并不是她第一次遇见路听野。 确是路听野第无数次遇见她。 阿喻被狗仔弄怕了,警惕地看着这个突然出现的男人:“你谁啊,凭什么信你啊?” 沈常乐没有说话,藏在人群后,不动声色地打量这个男人,就在她即将收回目光时,那男人似乎察觉到了什么,撩起眼皮,径直看了过来。 沈常乐来不及反应,像是被什么不好打发的动物盯上了,心口突突一跳。 对方就这样看着她,眼里带笑,“我亲手删的,若是不放心可以去查。” 沈常乐匆忙调转视线,“不用了,谢谢。” 阿喻还想说什么,被沈常乐拦住。一行人继续往前走去,和那男人擦肩而过时,沈常乐暗掐了下掌心,有点恼自己不争气。 和一个陌生男人对视罢了,躲什么? 沈常乐只想快点进休息室,步伐很急促,助理把门推开,与此同时,一只青筋微凸的大掌横过来,几分漫不经心,就这样懒散地,拦在她面前。 沈常乐抬头一看,没想到又是这人,她眸色渐冷,有些切齿:“你还有事吗?” 一整天都在被人欺负,先是许斯言,再是狗仔,此刻又来个陌生男人。 彼时,她这矜贵的皮子才被彻底撕开一道口子,是一个会发脾气的,娇气,又喜欢乔张做致的小姑娘。 路听野眼里笑意盛了三分,一把将怀里的花束推过去,空气中浮动着很淡很浅的花香,沈常乐尚未反应,怀里就多出来的一捧花。 “这个给你,别不开心了好不好?” “……” 男人的声音很好听,带着和他冷劲气质截然不同的温柔,有难以言说的纵容藏在里头。 沈常乐微微怔忡。 别不开心了好不好… 出乎意料,她今晚所有的不开心真就无端在这一刻消弭。 阿喻凑到沈常乐耳边,“是不是举办方派的人?” 沈常乐觉得有道理,举办方怕她没拿到奖发脾气,就打发个帅哥安慰她。 沈常乐抿着唇,犹豫片刻还是接过了花,“.....行吧,替我谢过举办方。” 路听野看着她那如樱桃般诱人的唇,滚了下喉结,眼眸不可控地暗下去,声音也沉:“不是举办方送的。” 沈常乐动了下眉心:“....嗯?” 路听野眯了下眼,倾身,稍靠近她些,下颌被一缕柔软的羽毛扫过,勾出一些说不清的热。 他语气有些低懒,像一场伴随着月光而落的雪,清冷,却温柔,不动声色间落满她的肩头,“是我送给你的,大小姐。” - 作者有话说: 大小姐和弟弟来了!沈常乐vs路听野(沈听野是笔名) 作者绝不王婆卖瓜!但这文是真的好看!!不会写文案,文绝对香!入股真不亏!!!(夸夸结束) 肆意乖张 第3节 本文大概二十多万字,整本买下来不会超过七块钱,一杯蜜雪冰城~希望大家能多多支持正版,毕竟作者们码字真的很辛苦,熬夜也很影响身体qaq 【高亮提示!宝子们千万千万别上当买那种文包,不仅贵还残缺,基本上和正版价格差不多,有些居然无耻到比正版还贵,怎么不去抢钱?全是趴在作者和读者身上吸血的无耻小偷,答应我,宁可把钱拿去给前男友买菊花也别把钱送给这些盗文的小偷!!好吗!!qaq】 本文大修过,一切以晋江正版为准。 本文每章作话都有小剧场。喜欢可以看,不喜欢可以右上角关掉作话。作话都是免费的,这部分盗文没有也盗不走。 本文作者喜欢发红包,可以评论艾特我。 — 阅读指南/排雷(一次性排空,之后不会排了) 1.女主24.5,男主21,双c,年下,豪门文,职业缘故会偶尔涉及娱乐圈。 2.女主有前任白月光(好人),男主无。会虐男主,不然他咋疯? 3.男主蓄谋已久暗念多年,八百个心眼,白切黑,可爱傲娇的混球,后期为爱发疯。男女主性格都不完美,都有缺陷。不喜勿入。 4.男主身份随剧情掉马,不剧透。 5.男主有金手指--厨艺和颜值 6.女主超有钱,桃花很多。雄竞。不喜勿入。 7.基调大甜~~中间一段酸甜口。 8.私设如山!请勿考据!! - ps:文中提到的所有皮草都是人造环保皮草。拒绝动物皮草。 第2章 春和景明 沈常乐抱着花出了后台,天黑透了,媒体们还没走,都在剧院门口等着,见沈常乐出来,一窝蜂拥上去。 “沈导,听说您和许导读书时就有过节,今晚您输在他手上,您怎么看?” “今年沈氏集团没有赞助金蝶奖,是否因为这个原因,您才没有拿奖?” “..........请问您和当红小生梁楚凡共度一晚是真的吗?” 问题一个比一个尖锐。 闪光灯扑在沈常乐脸上,点亮她那张妖冶的面孔。 夜里忽然飘起了毛毛雨,细雨丝卷着凉意,气温更低了。沈常乐接过阿喻递来的墨镜戴上,抱紧手臂里的花,在两排黑衣保镖的护送下进了车。 月夜细雨里,闪着幽幽光芒的劳斯莱斯疾驰而去。 车内气氛低沉。 “…梁楚凡大半夜敲我房门,我留他面子没有赶人只让他去扔外卖,居然传成了共度一晚.....”沈常乐上车后也没有取掉墨镜,靠着椅背,心里有些烦闷。 “这些狗仔就喜欢捕风捉影,乐乐你别放心上,若是上了热搜就撤,大不了联系梁楚凡的工作室,让他们出个声明。”坐在副驾驶的珍姐把身子转过来,对阿喻使了个眼色,“阿喻,你说呢。” 阿喻忙接话:“我觉得挺好啊,有珍姐出面,姐姐你就别烦了。对噢,姐姐,你这皮草哪来的呀?我看了咱们工作室拍的图,加上这皮草更好看了!” 沈常乐:“不是你让人送来的?” 阿喻一怔,她可没派人送啊.....可转念一想也觉得不稀奇,“可能是哪个粉丝托关系送的吧…” “现在的粉丝可真会送礼物,皮草这么漂亮,花儿也是。”阿喻摸着鸢尾的小裙边,又夸了一遍:“这花真好看。” 沈常乐笑了笑,扫了一眼脚边的花。 那是一捧新鲜的德国鸢尾,淡紫色的花散发着幽幽香气,花瓣曲卷着,像少女的裙摆。 她俯身,随手抽出一枝拿在手上把玩,微凉的露水冰着皮肤,脑子里浮现出刚刚送花的男人。 开口就叫她大小姐..... 不知道这个称呼是网上那些黑子拿来调侃她的吗?可不见得是个好词。 那男人哪里都怪轻佻的,但又不至于惹人厌,大概是那张脸太过优越了些。 沈常乐垂着眼,纤长的睫毛盖住那双妩媚的眼睛,直到阿喻神秘地把手机拿过来让她看,她才缓过神来,“姐姐,你瞧,这鸢尾的花语还挺浪漫的。” 视线径直落在手机屏幕上-- 紫色鸢尾的花语:想你。 静谧的空间里忽然涌来一股热,沈常乐把手机推回去,泛起涟漪的眼眸不动声色地转向窗外。 - 沈常乐虽然没有拿到最佳导演,还是按原计划请整个剧组的人去唱k,一帮人闹到深夜才散。结束后,沈常乐让司机把她送去就近的工作室歇一晚。 翌日起床后,沈常乐惯例一边刷牙一边看微博,热搜大部分都和昨晚的金蝶电影节有关,可最顶上的词条不是什么明星而是沈听野。 #沈听野真人# 沈常乐好奇地点进去看。 【@吃美少年的瓜吗:有没有姐妹想吃沈听野的瓜啊?昨晚金蝶奖他其实真人有在现场噢!现场工作人员还见到了本人!说是他本人真的又高又帅,关键是年纪还小!!说不定就是哪个大学的校草!!校园男主的天菜啊啊啊啊!】 爆料吹得天花乱坠,却连一张高糊照片都没有,但无图无真相也并不影响粉丝们在评论区脑补。 沈常乐刷了两页评论就退出来了,心想这些粉丝也不动动脑子,但凡真人又高又帅又年轻,为什么不敢亲自上台领奖呢? 她的热搜就紧挨着沈听野,位居第二,对比起来,她的这条热搜就显得酸多了。 #沈常乐不敌许斯言 # 对,现在一世界的人都知道她输给许色鬼了。沈常乐气得重重搁下手机,拿清水咕噜咕噜漱口,狠狠吐了出来。 从工作室出来后,沈常乐开车回家,副驾驶上放着那捧鸢尾,她打算带回家里去养着。 沈家老宅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叫春和。是家里最有文化的老太太起的名儿,说是春和景明,寓意兴盛。 沈家打清末起就是京城里的望族,祖上累代经商,基业深厚,再加上沈家人丁兴旺,世代通过联姻来交换资源,打通和上面的关系,扩大势力范围,说一句富可敌国不为过。春和公馆是沈常乐爷爷奶奶那一辈购置的地产,当时不过是一套中规中矩的花园别墅,经过这么多年的不断扩建,俨然成了一座堪比庄园的私家府邸。 公馆坐落在山腰,像一座巨大的花园。如今正是秋季,桂花香气被风一蓬一蓬地吹开,弥漫在山间。 兰博基尼一路开进车库,感应灯带接连点亮,也点亮了车库里安静停着的十多台超跑。 剪刀门自动升起,沈常乐一只腿才刚跨出来,就被突然冒出来的男人吓了一跳。 “沈常西,你能不能别吓我!”沈常乐捂着胸口,没好气地嗔了眼面前的男人。 沈常西漫不经心地靠着车门,眉峰轻挑,黑眸里带着几分玩味:“你不做亏心事,我也吓不到你。” 沈常乐咬唇,抬手虚虚打了沈常西一下,这家伙,说些什么话。 沈常西冷哼,“不就是昨晚夜不归宿跑出去喝酒,你不回消息就当我不知道?” “沈常乐,你这胃不能喝酒,你别说你不知道。” 男人的嗓音沉了沉,似乎是恼她不爱惜自己的身体。 沈常乐心虚地垂下头,“好了...别批评我了。” 沈常西是她打一个娘胎里出来的弟弟,比她小三岁,从小流落在外,直到几年前才被家里人找回来。 沈常西刚找回来的那年,大家都以为一山不容二虎,沈常乐这么娇贵的大小姐,不见得会容下这个失散多年的弟弟。可久而久之,周围人纷纷觉得奇怪,沈大小姐犟起来就连爹妈的话都不听,偏偏就听这个弟弟的。谁欺负她弟,就比欺负她还严重。 都觉得怪,按理说,就算是骨肉相连的亲姐弟,分离了十八年,感情也该是淡淡的。 “下次还喝?” “下次不喝了!” “好。下一个问题,梁楚凡又是谁?” 沈常乐一愣:“梁楚凡是谁关我什么事?” 沈常西摸着下巴,阴阳怪气:“你俩的热搜登顶了,我估摸着爸妈准备让你去相亲。” 热搜?她一小时前才看热搜,哪有与梁楚凡有关的? 沈常乐掏出手机,点开微博。 热搜第一已经换成了#梁楚凡沈常乐# 沈常乐心里咯噔一下,连忙点进去,最顶上是梁楚凡半小时之前发布的一条澄清微博,现在点赞数已经破二十万了,热度在继续发酵。 【@演员梁楚凡:剧本上有不懂的问题,所以才私下请教了沈老师,一切都是个人行为,与沈老师无关。给他人造成困扰很抱歉,以后会更加谨言慎行,改正莽撞行为。】 评论里已经炸开了花,说就没见过谁发声明把责任都揽在自己身上,这不解读成默默守护都有些过分了。 “姓梁的还不如把嘴闭上!” 沈常乐现在是一肚子火气出不来,什么叫祸不单行?这就是!最可恶的是对方明面上态度这么好,她根本没有置喙的余地! “等等....” 沈常乐忽然想到什么,紧张地看向沈常西:“你刚说爸妈也在家?” 沈常西轻描淡写:“都在,就等你了。” “...........” 沈常乐慌张地带上墨镜,飞快爬回驾驶舱,点燃引擎:“乖弟,你就当没见过我。你下次闹绯闻,姐姐一定挡在你前头!” 沈常西:“你觉得我会闹绯闻吗?” 沈常乐才不管,抱起副驾驶的花,一把推到沈常西的怀里:“什么臭脾气。这花儿先帮我养着。记得配一只贵花瓶!” 说罢,兰博基尼逃一样的逃出了春和公馆。 - 计划临时更改,沈常乐只好改道去别处。 惊乌巷是上京有名的临河古街,4a级旅游风景区,此时刚过晌午,阳光依旧耀眼,河水波光粼粼地流动着,宛如一条淡金色的项链,几只摇晃的乌篷船就像项链上的黑色宝石。 沈常乐停好车后,对着手机里的步行导航走着,没两步就抬头看一眼两侧的招牌,直到转进一条更为逼仄的小巷子里,这才找到目的地。 眼前是一座极为雅致的江南庭院,见有客人进来,穿着旗袍的服务员迎上来,问有没有预约。 沈常乐藏在墨镜后的眼睛扫了眼四周,报出包厢名,服务员引着她朝后院走去。 肆意乖张 第4节 包厢就建在池塘上,从侧门而出是一方榭台,屋内摆着一张金丝楠木的茶台,围着几个年轻靓丽的女孩,见沈常乐来了,忙有人起身,腾了个主位给她。 “咱们沈大导演艳福不浅,上次是意大利男模,这次是大明星。”霍甯婉笑着给沈常乐倒茶,澄澈的茶汤缓缓流入汝窑瓷杯中,“梁楚凡素颜怎么样?有没有常西帅?” 沈常乐看着霍甯婉那头新染的雾霾蓝大波浪,心想染成这样还没被你爹打死? “别什么都拿来跟我弟弟比。你可少惦记沈常西。”沈常乐两指捻起茶杯,浅浅啜了一口,顿时满口生香。 茶具清雅,茶也是上品。 看得出这茶楼的主人一定品味不俗。 霍甯婉哼了声,“我就喜欢你弟弟,你管我。” “那我弟和初的弟弟比,你觉得哪个好?”沈常乐挑眉,纤纤细指点了点杯口。 赵千初是一圈人中性子最冷的,听到沈常乐非得带上她的弟弟,那双冷艳的眼睛闪过一丝戾,淡淡开口:“别拉上我的人。” 沈常乐轻轻笑了声,戏谑:“就数你们姐弟俩惹不起。” 女孩们边喝茶边说笑,一个个都是人精,谁也不提沈常乐昨晚没有拿到奖的事。 沈常乐是第一次来这,觉得新奇,走到台榭上坐下,看见池塘里养着一群五彩斑斓的锦鲤上,锦鲤慢悠悠地在水中游弋,在阳光的照耀下,有种如梦似幻的绮丽。 “这地方还挺别致,谁找到的?” “莘莘发掘的,她最近天天在这蹲点。” “蹲点?” 叫莘莘的女孩解释:“我们boss搞来的消息,说沈听野的经纪人常在这玩儿,我来守株待兔,碰碰运气。” 沈常乐回过头,对着屋里的人问:“你蹲他做什么?” 莘莘叹了口气:“还不是因为他火,但凡买到他的版权翻拍,肯定要赚死。” 沈常乐笑了笑,忽然觉得这个名字的出现频率出奇的高,感觉哪里都是沈听野一样。 “乐乐,你认识他吗?若是你出面,说不定他肯把版权卖给你拍电影呢!” 沈常乐伸了个懒腰,宝石蓝色的短外套往上挪了几寸,勾出一截令人眼热的软白腰肢,“我就不瞎掺合了,别把作品拍毁了,网上又来好多骂我的,我可不想退网。” 话刚落,空气里忽然传来一声低低的笑。 这笑声很好听,有股懒倦的味道,也藏着轻佻。 很明显,是个男人。 沈常乐连忙把胳膊放下来,腰那儿一截凉飕飕的,她先是往左边望,那儿的回廊空无一人,又往右边看过去,这才发现有个男人站在那。 这儿建筑格局很新奇,包厢出来后是台榭,两边连着水上回廊。回廊围绕着偌大的池塘,把整座庭院都连了起来,服务员们通过回廊从前厅走到各个包厢上菜。 那男人身量极高,懒散地靠着红木柱,身上是一件简单的黑色冲锋衣,棒球帽压着一截凌厉清瘦的下颌线,嘴角挑起一抹笑意,气质有点亦正亦邪,挺勾人的。 他左手拿着一只银色的盒子,右手时不时从盒子里抓一把东西洒在池塘里,所有的锦鲤都争先恐后地往他那边游去。 这是在喂鱼。 沈常乐盯着他喂鱼的动作盯了好一会儿,舍不得挪开眼,有点心痒。这儿还可以喂鱼呢? 那男人忽然把手里的鱼食盒朝她扬了扬,“喂鱼吗?” 隔的有些远,深沉低冽的声线传进耳朵里,像幻听,惹得耳根子酥酥麻麻的。很温柔的调子,偏偏那嗓子冷淡的很,像茶,明明是苦的,喝过之后却多了回甘。 沈常乐也不矫情,径直走了过去,她穿着一套宝石蓝的洋装,像是民国年代出国留过洋的精致大小姐,配着亭台楼阁的景色,有种乱花渐欲迷人眼的娇贵。 “你这鱼食是找服务员拿的?还是....买的啊?”沈常乐看了他一眼,觉得这半张脸有些熟悉,像是在哪儿见过。 路听野这才懒懒散散地侧过头,瞥了眼沈常乐,把鱼食递过去,“你喜欢就给你。” 一只骨节清瘦的手出现在视野里,手指修长,指甲修剪得圆润整齐,一看就很干净。 “我可以买。” 沈常乐扬高下巴尖,不肯占人半分便宜,说着就从皮包里抽出一张百元大钞。 路听野哼笑了声,这什么不知人间疾苦的大小姐。 一盒破鱼食,哪里值一百块。 “送你。不要钱。”说话间,路听野的眸子顺着望过来,在沈常乐精致的红唇上落了一眼,随后才辗转向上,目光撞上了她的眼。 沈常乐这才看清楚男人的大半张脸,眼眸划过一丝惊艳,这人....... 脑袋像是被什么东西魇住了,就是想不起来是在哪见过,她止住思绪,接过那盒鱼食,“谢谢。” 沈常乐抓了一大把洒进池子里,一时间鱼儿争先恐后地挤过来,有几只大的闹得最凶,鱼嘴一张一合,差点就要跃出水面。 路听野见她玩得不亦乐乎,就跟好哄好骗的小姑娘似的,嘴角向上翘了翘。 喂鱼有这么好玩? 沈常乐完全忘记了身边还有人在,直到一声低懒的嗓问她,“你喜欢桃花酥还是玫瑰酥?” “桃花酥吧。” 沈常乐脱口而出,话说完她才发现自己像个傻子,这是什么问题? 她惊讶,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只见面前的男人点头,说:“行。知道了。” “?” 沈常乐怔了怔,直到男人已经走了,她这才缓过神来。 她看着手里的食盒,只觉得哪哪儿都奇怪。 装鱼食的盒子是一只精美的螺钿漆盒,沈常乐不知道该放哪,就拿着回了包厢。 “乐,你去哪儿了?等你好久。” 沈常乐把鱼食盒随意搁在架子上,走过去,“出去走了走。” 茶台上多了一些精致的吃食,一份是拿九宫木盒装着的广式小吃,还有一份是拿竹篾小提篮装着的中式酥点。 模样瞧着像桃花。 “这是谁点的啊?”沈常乐随口一问。 “这不是你点的桃花酥吗?”霍甯婉好笑地看着沈常乐,“你怎么知道这儿有桃花酥?我在菜单上都没找到。” 桃花酥? --“你喜欢桃花酥还是玫瑰酥?” 沈常乐张了张嘴,被霾魇住的脑子在这一刻澄明。 是昨天在后台给她送花的男人。 鸢尾,鱼食,桃花酥....... 他靠近得不动声色,像从容捕猎的野兽,而她居然罕见地没有防备。 沈常乐背脊窜起一阵寒意。 她不喜欢这种感觉。 - 作者有话说: 沈常乐:被可怕的野兽盯上了! 路小狗:就是我!这条狗! - 小小声:霍甯婉是霍庭和姚瑶的女儿 其实之前在《嗜娇》里有说过,一位折腾头发的大小姐。 第3章 绚烂烟花 熟悉沈常乐的人都知道,她是出名的挑嘴。 挑嘴到什么程度呢? 大概是不喜欢吃的东西,宁愿饿着,饿到发慌也不吃一口。 沈家上下为此很是头疼,从小到大不知道给沈常乐请了多少厨师,就没一个能坚持三个月以上。 所以她那纤细到能捏碎的身子,大概是饿出来的。 “乐,不是你点的你也尝一口吧。别把胃饿坏了。”霍甯婉瞧着沈常乐那几两肉,一阵风过来都能把她吹跑。 沈常乐原本不打算吃,可酥点做的太过精致玲珑,香气扑鼻,勾的人心里痒痒的。 她心想,这份桃花酥别不是那个男人点的吧? “真的好好吃!乐乐!你快点尝!我就没吃过这么香的饼子!” “要被你笑死,你这话说的像在吃葱油饼。” 沈常乐也跟着笑,如玉的手指拿了一块送入口中,咬开脆脆的酥皮,浓郁的鲜花酱在舌尖化开,仿佛连呼吸中都带着花香。 沈常乐眼睛跟着亮了亮,要不.....把这的厨子给挖回去? 临近饭点,几个女孩说笑着走出包厢,到了前厅,沈常乐招了个服务员过来,问她做糕点的师傅是哪位,能不能见见。 服务员心想现在的客人一个比一个奇怪,说要问一下。过了两分钟才折返。 “小姐,桃花酥是我们老板亲手做的。您要见吗?” 沈常乐愣了下,“那算了。不用。” 霍甯婉拿胳膊肘推了一下沈常乐,“真是老天开眼了,还有被你这种大小姐看上的厨师?老板怎么?老板也给人挖回去!” “你啊,少来这些。”沈常乐嗔了眼过去。 两人边走边说着,霍甯婉忽然想起来什么,“对了,乐,我投资了一家私人会所,下星期开业,就在国宁中心附近,到时候你来捧场啊。” 霍家是搞娱乐产业起家的,虽然已经转型,但这一块的资源也没扔,上京时不时新冒出一些尖端的会所夜店,大多是霍家投资的。 沈常乐挽上她的手,“行,给霍大小姐捧场。” 肆意乖张 第5节 修长的细腿跨出门槛,娉婷的身影逐渐远去,只留下一阵暖融融的甜香,惹得坐在角落喝茶的男人动了动鼻子。 - 又过了两天,霍甯婉煞有其事地给沈常乐寄了邀请函,说开业当晚会举办一个大型party,邀请了圈里不少名媛贵妇,还有明星网红,让她尽管打扮漂亮点。 沈常乐嗤笑,回过去一句:【小心我告诉霍叔叔,说你正事不搞天天搞会所。】 霍甯婉发来三个巨大的感叹号。 周五下午,沈常乐换好衣服后发现搭配用的高跟鞋和首饰全部在春和公馆,她只好回家去拿。 这几天为了躲爸妈,她一直住在工作室里,说是工作室,其实也就是一套商用两住的大平层,就在国宁中心的写字楼。国宁中心是上京有名的城市综合体,也算是城东的地标性建筑,由沈氏集团开发,落成后几乎带动了这一片地区的经济。 她的工作室可以说寸土寸金,有钱都买不到。 回到公馆,沈常乐特意走后花园的小楼梯进到卧室,顺利把东西拿到手,正准备溜走时,身后忽然传来一声笑,声音很娇媚,丝毫听不出任何岁月的痕迹。 “般般,打扮这么漂亮,去哪儿玩呢?” “.........” 很棒,她每次偷偷摸摸都会被抓到。 几秒过后,她认命地转过去,对上一位保养极好的贵妇。 “妈.....说好了不叫小名的....我都二十五了。” 女人怀里抱着一只小三花猫,不急不缓地走过来,她穿着绸缎软鞋,踏在木地板上一丁点声音也没有。 裴珊笑眯眯地看着女儿,“才二十五就翅膀硬了?” “没....” “上次那个绯闻又是假的?” “当然是--”沈常乐怔了下,反应过来:“妈!您不会巴不得我绯闻是真的吧?” 裴珊:“不然呢?一天天的净是绯闻,真的都算了,也算占了实惠,偏偏都是假的,一个男朋友都没谈过,里子面子都亏。你妈年轻时也没你这么笨。” 沈常乐只是笑,客客气气顶回去:“怎么没有谈男朋友,我那么多男朋友,您不都是知道的?” 裴珊:“那做你男朋友也太惨了,简直比后宫戏里的妃子还惨,最多两天就领盒饭,你当你妈傻?那也叫男朋友?说给你爸都不信。” 沈常乐语塞。 裴珊叹气,忽然想到了什么,她脑子一阵阵发麻。 空气倏地安静下去,幽深的走廊里没有点灯,只有寥寥几束日光落进来,投下一方白色的影子。 过来会儿,裴珊试探地问道:“般般.....你不会.....还没放下那孩子吧?” “谁?”沈常乐一愣,心里登时有不好的预感。 “陈嘉岁。” 陈嘉岁。 沈常乐感觉心脏被人掐了下,真是好久好久没有听到过这个名字了。 四年了。 一个陪伴她走过所有痛苦岁月的男人,也在她结束痛苦的同时毅然决然地离开了她。他们之间没有多少浮夸的生离死别的故事,有的只有同苦却不能同甘的笑话。 --“般般,如今你弟弟回家了,你心结解开,晚上也不会再做那些噩梦。从今往后,你就是全新的般般,我.....很放心你。” --“陈嘉岁!你要是走,那就再也别回来!就算回来了,我也不会见你!” 女孩仰着脸,灼热的阳光晒在她欺霜赛雪的脸上,两旁高大茂密的梧桐树都有些偃旗息鼓,那一年的夏天太热太烫了。 一些模糊的记忆逐渐浮现上来,忽然,沈常乐硬生生掐断所有的回忆。 她笑着看向母亲:“妈,您在开玩笑吧?都过去这么久了,您觉得我还记得一个男人?我可是你的女儿!” 裴珊深深看了眼自己女儿,只见她笑容娇娇的,一颗吊着的心落到实处,也是,般般是她的女儿,自然继承了她最最优秀的头脑。 怎么可能为了个男人就成了智者不如爱河了? “那你也好好谈一段恋爱,别天天玩来玩去,搞得你妈还以为你陷在过去出不来了。” “你爸已经在考虑要不要给你找个正儿八经的男朋友了。娱乐圈不是清净地,你又树大招风,有些东西能不沾就别沾。” 沈常乐低头,看着自己的高跟鞋尖,“行了,您俩谈恋爱去吧,少操心我了。” 从春和公馆出来时已入夜了,兰博基尼往国宁中心疾驰而去。敞篷开着,沈常乐海藻一样的长发飞舞在空中,肌肤瓷白胜雪,红唇在霓虹下泛出妖艳的光泽。 有开豪车的富二代摇下车窗,手臂伸的老长,邀请她扫二维码。 绿灯亮了,沈常乐面无表情地踏下油门,只留下一道斑斑摇曳的车尾灯。 - 开业第一天,会所上下严阵以待,小到大堂角落的一束花,大到每个包厢的酒水食物供应都做了万全的准备。 后厨里,所有人都忙得不可开交。厨房环境很好,又大又干净,中式西式厨房分开,还劈出了两个隔间,专门用来做甜点和水果拼盘。 甜点间里,路听野正弓着背脊为蛋糕裱花,手法娴熟且专业。 “叮”一声,烤箱提示音响起。他放下刮刀,戴上手套,把新鲜出炉的桃花酥从烤箱里拿出来。 他身上穿着亚麻材质的白制服,戴着一次性无纺布厨师帽,这里所有的厨师都是相同的打扮,他夹在其中,还是有种鹤立鸡群的招摇。 “你说这人是不是傻子?长成这样跑来应聘后厨?” “我们干死干活封顶也就一万二,当公关随随便便一晚就是大几千,若是碰到个富婆,那不就赚疯了?” “要我长成这样,我才不来厨房串牛肉串。” “就你?你还是老老实实串牛肉串吧!” 众人笑成一团,主管推门而入,笑声顿时止住。 主管狠狠剜了一眼刚刚笑的最大声的人,冷着脸朝甜品间走去,“小野,桃花酥好了没?vip包厢的客人在催了。你赶紧把这单先出了。” “快了。”路听野继续做自己的事,没有抬头。 “这道甜品不错,几个包房的客人都加单了,你勤快点,一个月试用期后我给你涨工资。”主管拍了拍路听野的肩膀。 路听野皱了下眉,眸色暗沉,他向来厌恶别人的触碰,可还是没说什么,只是微笑:“好。” 主管亲自把那一碟新鲜出炉,还散发着暖烘烘香气的甜点端去了vip包厢。 包厢里,霍甯婉和另外几个姐妹面面相觑,不知道今晚沈公主是发了什么脾气,一来就坐在角落喝酒,不说话也不玩,帅哥看都不看一眼。 眼见着一瓶红酒被她喝了三分之一。 “哎呀你又怎么了,喝什么闷酒,你胃不行的,吃点东西先。”霍甯婉坐过去,手里拿着小提篮,提篮里放着几块香酥诱人的糕点,“你那次在茶楼不是挺爱吃这个桃花酥?尝尝看,金口给后厨提点意见。” 沈常乐的酒量并不好,才两杯红酒下肚,头就有些发晕,瓷白的肌肤染上一层薄薄的绯红,暧昧的氛围灯映进她乌色的水瞳,泛起晶莹剔透的微光。 “什么桃花酥啊?”她懒偎在沙发里,软着调子,声音被红酒熏得哑哑的。 “在惊乌巷的茶楼里吃过的。” 中式竹篾制的小提篮里放着四块桃花状的酥点,让她想到了那天残留在嘴里的花香,柔白纤指不自觉就拿起一块喂进嘴里,刚入口,那雾蒙蒙的眼睛亮了亮。 这味道不就是那次在茶楼里吃过的? “你在哪儿请的厨子?”沈常乐惊讶地坐直了身体,借着暧昧的灯光打量着手里的糕点。 她怀疑那家茶楼老板私底下开了个烘焙培训班,广收学徒,赚培训费。 “唔....让人把这厨师找来,我瞧瞧人。”沈常乐把剩下的一小块吃完,拍了拍手上的酥点屑。 霍甯婉吃惊:“不会吧?我这帅哥你一个没看上,看上个厨子?” 沈常乐轻轻笑了声,顺着她的话说:“是啊,看上厨子了。你别小气。” 霍甯婉无语,“小心等会儿来个秃头大叔你就高兴了。”说完,还是挥手招了个服务生过来。 服务生很快就出去,包厢门开了,阖上,过了十分钟又被人推开。还是刚刚那个服务生,只是身后多跟了一名穿厨师服的年轻男人。 包厢装潢奢华又迷醉,宛如一场纸醉金迷的浮华梦。顶上那块巨大的球形裸眼3d屏幕模拟着星空,空气都显得那么虚虚晃晃,人像沉溺在飘渺的宇宙里,一切都不真实。 大家三三两两,唱歌,玩牌,亦或调情暧昧,没人在乎进来的是谁。 直到一声咋呼的尖叫响起,女人忘记自己手里还拿着话筒,兴奋的声音响彻了整个包厢-- “天啊,哪儿找来的小帅哥?” “.....这是厨师?” 所有人都停了动作,好奇地往右望,沈常乐本来都打起了瞌睡,被这激动的声音吵醒,也撩起醉醺醺的眼皮看过去。 男人很年轻,透着一股蓬勃的肆意,很有劲儿,和这里所有的男人都不一样。 唯独他是骄傲的。 也有骄傲的资本。 一身白色厨师制服勾出他秀拔的身型,个子很高,几乎高出一旁服务生半个头,像一根猗猗青竹,清冷,骄矜。 “霍小姐,这是您要找的那位厨师。”服务生走到霍甯婉跟前小声介绍。 霍甯婉上下打量了好一圈,用一种又兴奋又克制的声音压在她耳边说着:“你要不要这么好手气啊.....我真的怀疑你开天眼了,你怎么知道厨房里有这种帅哥?” 沈常乐压根就没听霍甯婉在她耳边嘀咕些什么,只是感觉斜前方蛰伏着一道侵略极强的视线,冲着她来的。 可等她抬眸去看,那一片什么也没有,除了那个小厨师。 她虚虚眯眼,紧接着,小厨师似乎感应到了她在看他,忽然偏过头来,对着角落里的她弯了弯眉眼。 沈常乐觉得心头被什么东西蛰了下。 这张脸..... 她是不是在哪儿见过?绝对见过。绝对。 酒精让记忆变得缓慢而迟钝,像积水的海绵,厚重地堵在大脑里。 就在沈常乐陷入了沉思时,刚刚尖叫的女人冲着路听野招了招手,“小帅哥,过来姐姐这边坐啊。” 路听野没有动,漫不经心站着,挺懒。 “快点过来嘛。不用不好意思哦。”女人声音娇娇的,能掐出水来。 路听野勾起一抹若有似无地冷笑,朝那女人投去一瞥。很快,他收回目光。 肆意乖张 第6节 那女人有瞬间的愕然,怀疑自己看错了,“你--” “过来这边吧。” 角落里传来一声慵懒婉转的调子,打断了女人的话。 女人听出来这是沈常乐的声音,轻轻哼了声。她可不信了,这小帅哥看着乖,实际野,就会听沈常乐的话? 可哪知道下一秒,众目睽睽之下,路听野抬步朝角落走去。 像一只被主人驯服的家宠。 霍甯婉再次惊了,用一种“还是你顶”的眼神崇拜地看着沈常乐。那女人面子挂不住,脸上红一阵白一阵,整晚都没怎么再说过话。 路听野走到沈常乐跟前顿住,目光落在她酡红的醉颜,一双桃花眼随着光线深入而变得幽冥难测。 双眼皮褶子深,琉璃一样的浅色瞳孔,里面有钩子似的,轻而易举让人沉溺。 他笑了声,俯身靠过去,用只有沈常乐才能听见的声音说:“是你叫我吗?” “大小姐。” 低醇的磁嗓滚了进来。 男人俯身的瞬间,沈常乐感觉到有一股舒适温柔的白麝香冲了过来,冲动的,乖顺的,温暖的,野肆的,撞得她心尖一颤。 沈常乐轻轻捏了一下手里的抱枕,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听话,一喊他就过来了,还笑得这么乖顺。 母亲的话一直萦绕在脑海里,她知道自己不能陷在过去,这很怂,很没劲,很拖泥带水。 她根本不想这样。 沈常乐揉了揉昏沉沉的太阳穴,鼻息里全是男人带来的白檀香。 酒精催发人的肾上腺素,头顶的幕布开始放起了烟花,绚烂的光火挨个炸裂开来,像是炸裂在看客的心里。 明明是虚拟的动画,可沈常乐感觉头顶快被那些灯火烤化了,男人的视线也是居高落下来,也带着热意。 沈常乐昏沉的大脑感受到对方含着热意的视线,有种触电的颤栗感,手指不知不觉凑近路听野滚动的喉结,喃喃道:“我是不是在哪见过你啊……” 对面低低笑了声,靠过来,温热的唇几乎擦过她发烫的耳廓,慢悠悠地说:“你说呢。大小姐。” - 作者有话说: 路小狗:都见第三次了!可以领证结婚了! - 第4章 领地意识 你说呢。 大小姐。 沈常乐忽然觉得他那乖顺的笑容里透着些诡吊。 像一只假意投诚,做小伏低的野兽,暂时收起利爪尖牙,摇着尾巴过来蹭你。 可一切的一切,都只是为了最后的目的-- 吃掉猎物。 沈常乐咬了咬唇,想到这里,有些恼,手指轻轻一捏。 那喉结像是火种,会发烫似的,紧跟着疯狂滚动起来。 路听野呼吸加重,眯着眼,遮住眼底一闪而过的欲.望。 沈常乐根本不知道面前的男人在想什么,只是新奇地发现他耳朵尖居然发红了,她伸手戳了戳,软哝哝地嘀咕:“咦,小厨师,你怎么耳朵红了?” 耳尖被戳下去,又弹了上来。 路听野眉心动了下,抬手拢住她那只作恶的手,“.....玩够没有?” 沈常乐歪着头,因为喝酒的缘故她整个人很钝,迟了半拍才反应过来,“玩够什么?” 路听野笑了下,声音里带着点不易察觉的阴沉:“喝醉了最好不要乱碰陌生男人。” “会很危险....姐姐。” 他眯了眯眼,声音放得更低。 姐姐..... 沈常乐心脏突突跳了下,是真的嗅到了危险的味道,她连忙把手收回来,转而去拿酒。 路听野想拦住,可心底某个阴暗的念头阻拦了他,他就这样冷静地看着沈常乐一点点吞掉那些红色的液体。 “你来这坐呀。”喝完酒,沈常乐冷静了不少,其实也说不上冷静,是更热了,但也更肆意大胆。 她嘟嘴催促了路听野一句。 他不坐下,她就得仰着头,累死了。 路听野抿唇,受不了她这么娇,不声不响地坐下。 坐下后沈常乐又觉得不妥,沙发角落本来很宽敞的,但他一坐下就变得逼仄起来。 沈常乐拿余光看过去,丈量着他宽阔挺直的肩膀,看着他两条长腿被茶几挤兑地伸展不开。她轻轻笑出声,“小厨师,你多大了?” 路听野:“二十一。” 才二十一?沈常乐有些不敢信。这么小就出来打工?勤工俭学? 她二十一的时候在做什么? 在读大学,在开着兰博基尼飙车,在满世界乱跑,刷爆爸爸送的副卡,和小姐妹大半夜喝酒蹦迪。二十一岁是她最肆无忌惮的一年,仿佛是在报复这什么。 沈常乐不免多看了路听野几眼,大概是职业装就是会给人一种滤镜,她觉得对面这人应该是那种勤恳踏实,努力工作的男孩。而非这个包厢里的其他男人,花枝招展,巧舌如簧,靠着傍富婆为生。 沈常乐想到这些,笑得更客气了,“桃花酥是你做的?” 路听野眼眸幽暗,不看她那种发嗲的笑,应了句“嗯。” “你做甜点的手艺不错,才多大啊做东西这么好吃,那你还会做什么?”沈常乐托着腮,一边问一边目不转睛地欣赏着面前的英俊少年,整个人懒散地窝在沙发里,腰肢软软地。 刚刚远看他就觉得轮廓极好,隔近了细细品鉴,也没有失望。 她想到最近应朋友人情接的那部校园电影,男主角还在待定,一直没物色到合适的,现在看来,面前这小厨师就很合适。 路听野听后笑了下,“还会......” 还会湘菜川菜粤菜淮扬菜,东南亚菜系日本料理法餐意大利菜.....以及各种地方小吃,都算拿的出手,就是不知道你爱吃什么。 可没等他说完,沈常乐迫不及待打断他,“会跳舞吗?” 那男主角是个bking,会跳街舞耍帅,会唱情歌哄女孩儿,就是不知道面前这个素人弟弟能不能演出来。 沈常乐期待地看他。 “不会。” “........” “那会唱歌吗?” 路听野眉心轻微拧了下,耐着性子,“不会。” “那会哄女孩儿吗?” 路听野眉尾轻抬,似笑非笑地目光落在沈常乐酡红的双颊上:“嗯.....不太会,但可以学…” 沈常乐红了下脸,耳朵被这句暧昧的弄得发痒,她舔了舔唇,“唱歌也不会,跳舞也不会,哄人也不会,演戏肯定更不会咯…那你会做什么?只会做饭?” 路听野垂在身侧的手指动了动,触到了她散开的红丝绒裙摆,他喉结滚了滚,发渴。 “嗯…做饭,打扫卫生,整理收纳,照顾宠物都会。” “............” 沈常乐瞪大了眼睛,怔了,这小帅哥是不是有点傻? 不过还挺乖…声音也好听。 弄得她耳朵热热的。 沈常乐被酒精撞了胆子,心里起了逗弄的坏心思,她忽然坐直了身体,倾身靠过去,那模样又像是醉了又像是很清醒。 女人精致的五官放大在眼前,路听野能清晰地看见她绯红的脸颊上有轻微脱妆的痕迹,荼蘼一般艳丽。 呼吸一点点放缓,放沉,沉到他觉得自己在屏息。 沈常乐笑着眨了眨眼睛,声音媚得不像她自己,“那你是喜欢姐姐还是妹妹啊…...” 那电影里,男主喜欢的是一个学姐。 女人的鼻尖几乎顶上他的鼻梁骨,红唇微微翕张,带着红酒气味的呼吸扑在他鼻尖。 路听野感觉肾上腺素在狂窜。 耳边是各种吵闹的声音,男男女女兴奋的尖叫,鼓噪的节奏,暧昧至极的音乐,但路听野还是觉得自己能听到沈常乐一起一伏的呼吸声。 那么轻,那么勾.人。 他们贴得也紧,廉价的厨师服碰着她漂亮昂贵的红丝绒裙子。 明明他身上穿得是白色,可还是觉得他这抹白,一定会把她染脏,染坏。 染到全身上下都只剩他一个人的味道。 猛兽的领地意识是与生俱来的。 路听野抿着唇,眼眸幽深几分,有些阴暗的冲动悄然滋长,放在她身后的手一寸寸向上爬,就在他都已经扣住了她的后脑勺,下一秒就能把她整个人翻过去压在身下,疯狂地咬上她的唇-- 一阵铃声就在此时仓促响起。 小皮包就挤在沙发缝隙里,不停地震动。 路听野皱眉,劲瘦的手指倏地捏紧,手背凸出几道狰狞的青筋。 沈常乐也听到了铃声,迅速收回手,重新坐回沙发,从包里掏出手机,接通电话。 肆意乖张 第7节 “还在玩儿?” 电话那头传出来一个年轻男人的声音,懒懒的,有些玩世不恭。 路听野看见沈常乐醉醺醺的眼睛亮了亮,把话筒贴紧耳朵,整个人都愉悦起来:“怎么,你要来接我吗?” 男人哼了声:“下来,我就在会所外面。” 沈常乐咯咯一笑,“还是弟弟贴心。” 说完,电话挂断。 沈常乐把手机重新扔进包里,刚准备走,忽然发现自己忘了什么,一回头,果然,男人正清清淡淡地看着自己。 眼神明显不似方才温柔,多了些戾气,很冷。 沈常乐懊恼地敲了敲发晕的脑袋,知道自己是过火了,像个渣女,撩了人又要跑,她抱歉地笑了下,“不好意思啊小帅哥,有人来接我了.....下次再来找你玩儿,好吗?” 路听野看着她,声音很淡:“你都是这么哄人的吗?” 怎么有些生气? 沈常乐眨了眨眼睛,有了主意。她从包里掏出一管口红,扯开盖子旋出膏体。 路听野以为她要补妆,没想到她却靠过来,用口红当作笔在他干净的厨师服上写下一串号码。 “......我的私人号码,小厨师。若是有兴趣拍戏就来找我哦,你知道我是谁吧?我保准把你捧红!” 说完,沈常乐看了看那管弄坏的口红,跟丢掉垃圾一样随手扔在桌上。 路听野:“..............” 她本事这么大?每次撩完帅哥还会给人画饼?? 路听野沉默地坐在角落,就这样看着沈常乐跟霍甯婉还有几个好朋友打了招呼,看着她像一只抓不住的薄情花蝴蝶,翩然而去。 路听野又低头看了眼自己胸前的那一排红色数字。 僵持了几秒,他抬手抓起那管被她当垃圾扔掉的口红,放进口袋里,起身朝包厢外走去。 包厢里有两三个女人还惦记着他,见沈常乐走了知道机会来了,都纷纷让路听野多留会儿,还有一个富婆直接掏出了一张黑卡要往路听野的手里塞,路听野心中泛起一阵烦躁,猛地推开包厢门。 路听野快步跟上去,和酿酿跄跄的沈常乐保持三四米的距离,替她拦住了一个想上去骚扰她的酒鬼,目送她安全出了会所,然后看着她上了一台招摇无比的黑色兰博基尼。 兰博基尼的主驾驶坐着一个男人。 路听野只能看到一抹侧颜,挺英俊的,这男人唇里衔着一根烟,火星明灭不定,看上去有种风流倜傥的味道,是会哄女人讨女人喜欢的那一款。 沈常乐上车后,那男人靠过来替她贴心地扣好安全带。 紧接着,兰博基尼飞逝而去。 秋夜的风吹在人皮肤上,凉飕飕的。路听野站在路边,看着那两道车尾灯,面无表情地转身,去街边的便利店里买了一包烟。二十八块钱。 路听野点了根烟,沉沉抽了一口,随后大力咳嗽起来。冷风呼啦啦灌进肺里,呛得他脸都红了,他戒烟快五年,再碰烟,没想到已经生疏到这个程度。 他一边咳一边笑着看手里燃烧的烟头,随后伸出手指,把火星盖住,感受到灼热的温度在指尖猛地爆炸,随后一点点冷却。 他的姐姐还真是..... 不乖。 欠教训。 - 兰博基尼上,沈常西转过头,看见沈常乐正傻乎乎笑着,也不知道在笑什么,他扯了扯嘴角,“傻了?” 凉飕飕的风吹在沈常乐燥热的皮肤上,刚好解酒,海藻一样的长卷发凌乱地飞舞,贴在脸上,她也不管。她一再让沈常西开快点,再开快点,沈常西说再开快罚单都归她交。 沈常乐双臂搁在窗沿,头枕着手臂,感受着风驰电掣的速度,眯起迎风流泪的眼睛,笑着说:“我刚遇见一个有意思的小帅哥。” 沈常西:“有多有意思?” “听话,很乖,还会做饭。比你好多了。”沈常乐斜斜睨了他一眼。 “........” “我看你也没少吃我做的饭。” “那不一样。总之.....” 总之,她一定会遇到一个比陈嘉岁更好的人。 沈常乐没有说完,打了个哈欠,坐回车内,把车窗关上。冷风被隔绝在窗外,皮肤还是觉得冷。一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冷。 沈常乐眼皮已经在打架,再也撑不住,睡过去之前,她迷迷糊糊呢喃着:“要是我那天没有冲你发脾气就好了......对不起....常西.....” 那她就不会做一个噩梦做了十八年,不会把自己封闭起来,不会与日俱增地依赖陈嘉岁,不会把自己弄得这么糟糕。 糟糕到她时常厌弃自己,越光鲜,越厌弃。 沈常西没有做声,开向春和公馆的路程还有一个小时,他中途把车停靠在路边,去后备箱拿了块毛毯盖在睡熟的女人身上,“要我说多少次你才能明白?我当年丢没丢,都怪不到你身上。” 他们只是被命运戏弄的人。 ........ 当晚。沈常乐做了一个梦。 感官被拉得无限的,无限的悠远,无数声音在梦里交织成一张巨大的网,兜头而下。她几乎分不清这是真实还是梦境。 “你能不能别来捣乱啊!我刚刚拼好的城堡又被你弄倒啦!”穿着公主裙的小女孩气势汹汹地冲着一个在地上乱爬的婴儿发脾气。 “张妈张妈!你赶紧把我弟弟弄走!我拼好之前不准带回来!” 很快,一个神色异样的保姆匆匆跑来,把那哭闹的婴儿抱在怀里,从侧门出去了。 画面又是一转,女孩泪水涟涟,看着面前憔悴得不成形的女人,哭着问:“妈妈.....弟弟是不是.....是不是不见了?” “弟弟....不见了.....是因为我?” 女孩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呢喃道。 快四岁大的女孩儿,已经懂了很多,懂了有些错误一旦犯了,就再也弥补不了。她失魂落魄地看着面前空空荡荡的婴儿床。 那座美轮美奂的城堡被她亲手打碎,扔进了杂物间,从此以后再也没有拼起来过。 沈常乐一动不动,睁着眼睛看着破碎的景象,仿佛有一双手扼住她的喉咙...... 陡然间,沈常乐从床上猛地坐起来,梦里的世界迅速化为云烟。 她摸了摸冰凉的额头,那儿早已汗津津一片了。天色蒙蒙,远处隐隐泛起鱼肚白,不知道是几点。 宿醉后头昏昏沉沉的,她一把将放在床头柜充电的手机抓过来,点亮屏幕,此时正是五点三十七。 手机里还塞了一些微信消息。无聊的群消息,还有小助理阿喻的,通知她今天有一个杂志拍摄,中午时车会来接。 昏暗里,明亮的屏幕光刺得眼睛发痛,沈常乐眯了眯眼,这才瞟到最底下还有一个小红点。 点进去看发现是一条好友申请,备注是: 【姐姐,你口红掉我这了】 - 作者有话说: 路听野:不会吧不会吧,姐姐好渣啊。 - 圣诞节快乐宝宝们!! 大家一起保证安全,杀进春节决赛圈噢! 第5章 步步为营 十二点。 阿喻和珍姐准时到春和公馆门口接沈常乐。 下午要拍摄,中午肯定不能吃饭,沈常乐只啃了一个苹果,喝了小半袋温牛奶。才刚下楼,一条大金毛不知从哪里窜出来拦住了她,很明显是受人指使。 “又不吃饭?”沈常西环抱双臂,鹰隼一样的目光落在她身上。 唉。沈常乐心虚地低下头:“我下午要拍摄,吃饭了肚子鼓出来,不丢脸死了......” 沈常西:“拍完后也饿过头了,就干脆懒得吃了,是吗?沈常乐,你这样迟早把胃糟蹋坏。” 沈常西知道,他说一千遍一万遍对方也不见得会听,最好的方法就是给沈常乐找一个随时随地照顾她饮食的助理,每天跟在她身后。 “我上次提的方案你考虑了没?” “什么方案?”沈常乐确实想不起来。 沈常西:“找一个厨师跟着你。帮你做饭,顺便......” “顺便监视我。对不对。”沈常乐哼了声,随口搪塞:“我有在物色啊,就是没找到合适人选。你急什么。” 沈常西皱眉:“找个厨师又不是找男朋友。做饭对你口味,人老实规矩就行,哪有那么难?” 沈常乐作势就要打他。 “一周之内你还找不到,我就帮你找。你这胃不能拖。”沈常西不愿和她掰扯,颇有些强硬地说道。 “那你来当我厨师好了。你不就完美人选?嗯?又帅又会做饭,就是不怎么听话,不过我可以理解,帅哥嘛,脾气大点儿很正常。”沈常乐咯咯笑着,伸手摸了一把蹭她小腿的大金毛。 沈常西一愣,随后嫌弃地皱眉,“你想得美。” 沈常乐:“.........”你闭嘴吧。 沈常乐翻了个白眼,不想搭理他,匆匆出来公馆,上了一台黑色房车。 房车外观低调,里面却豪华高级。设备非常齐全,厨房、客厅、卧室、双开门大冰箱,超大衣柜、吧台、干湿分离的洗手间应有尽有,装潢全部是按照沈常乐的喜好定制的。车身左侧还有一个可翻折的露天阳台,若是开去野外,就能和朋友坐在上面一边小酌一边欣赏风景。 这台车是沈常乐大学毕业那年,父亲沈时如送给她的毕业礼物。 她特别喜欢,工作时都是和这台车相伴,有时候去偏远的山区拍戏,住宿条件不好,她就干脆把车当作家,一睡就是一两个多月。 上车后,沈常乐靠在沙发上休息。水雾似的眸子里爬上了几根隐隐的血丝,一看就是昨晚没有睡好。 阿喻和珍姐都识趣的没有打扰。 肆意乖张 第8节 空间里只有引擎运作的声音,窗外的风景飞逝,连成一条模模糊糊的彩色绸带。雨后天色澄澈,是水墨画一般,浅浅的,温柔的蓝色。 很干净,干净到可以和那双漂亮的眼睛划等号。 沈常乐皱眉,开始很认真的,很严肃地回想昨晚包厢里发生的一切,试图一比一的复原所有场景。 可总只有粗枝,没有细叶。大脑里仿佛住了一只不识时务的小饕餮,贪婪地把那些重要的记忆连骨带皮一口吞下。 怎么就成玩弄过后不负责的渣女了?怎么就把别人的工作都弄掉了?她昨晚喝酒了到底做了些什么? “那你是喜欢姐姐还是妹妹啊.......” 脑海里忽然传来一个极娇媚的声音,像春水荡漾在暧昧昏沉的空气里。周围的男男女女都在调情,迷炫的深紫色灯光浮动在男人那张蛊惑的皮囊上,女人海藻一样缠上去....... 沈常乐揪紧了裙摆。 她怎么能问出这么不要脸的问题! 这跟勾引有区别吗? “弟弟好乖啊......” “耳朵怎么这么红?” “来找我,我捧你啊。” 沈常乐忽然抱住膝盖呜呜呜起来,这些想起来的片段已经足够羞耻了,她该不会还强吻了人家,或者乱摸了哪些不该摸的....... 阿喻和珍姐吓了一跳,忙过来询问她发生了什么? 还能什么。 喝酒了调戏人,不知道怎么把人的工作给弄没了,还把私人号码给了出去,现在冤有头债有主,人弟弟找上门了。 沈常乐已经开始计划要怎么封这个小厨师的口。 就怕这小厨师是个手脚不干净,心眼多的,若是拍了照片录了音.......也没关系,她有的是手段。一个刚出社会的少年罢了,好对付得很。 总之她绝对不能再爆出绯闻了。 她信她那好脾气的daddy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再来多一个绯闻,不论真的还是假的,她保准要被压去相亲,或者,从此以后多一个给她挡绯闻的男朋友。 沈常乐稳住心神,给霍甯婉拨过去电话,大致问了昨晚的情况。霍甯婉也是刚刚才听底下人汇报,昨晚经理把那个小厨师开除了。 “乐,这事我说句公道话,真怪你。不是你硬要把人喊来,蒂亚姐也不会盯上他。你走之后,蒂亚姐让人把他叫来,让他陪喝一杯酒,谁知道他脾气那么冲,把酒直接泼了蒂亚姐一身。蒂亚姐是我小姑的朋友啊,我能怎么办?我想把人留下也不好开口,只能多给他三个月的工资补偿他。” “........我还听说蒂亚姐咽不下这口气,放话谁都不准给他工作。这小厨师,真的倒霉。” “.......行......那我先挂了啊。” 沈常乐揉了揉眉心,叹气。 脑中浮现出一张英俊迷人的脸,有些不具象。 又过了小会儿,车已经开到了拍摄现场,下车之前,沈常乐通过了那条好友申请,发过去一个位置。 【到了打我助理电话,1867365****】 - 拍摄地点在一个文化创意产业园,ming杂志在这打造了一个一千多平方米的专业摄影工作室。停车场里停了好几台保姆车,大概是有其他的明星或者网红也在这拍摄。 沈常乐看了眼其中一台保姆车,随后收回目光,跟着工作人员进了摄影棚。 光是化妆做造型就用了一个多小时,果然如沈常西说的那样,她饿过头了,已经不饿了。 这次拍摄的是ming杂志年末特刊,主编给她搞来了schiaparelli秋冬高定系列的裙子,半个月前才发布的高定,现在就到了她身上,光是全球首穿就能够一群人眼红了。 一件全珍珠链条设计的包身短裙,左边手臂上是用塔夫绸或者什么别的料子制作的夸张羊腿袖,中间用一枚宝石别针扣住,华丽,诡异,又高级。 沈常乐觉得自己饿肚子还算值得,这礼服明显是最小的size,若是吃了饭,她还真不保证穿进去了能正常呼吸。 “沈老师,真的好羡慕你的身材啊…腰好细好细......” 化妆师看着从试衣间换好衣服款款走出来的沈常乐,呼吸都不是自己的了。这就是她近期最完美的作品!艺术品! 沈常乐翘起唇角,“是吗?那是因为我中午没吃饭,饿的。” 化妆师笑出声。 传闻这位沈大小姐脾气不好,看人都是扬着下巴,没想到相处下来居然还挺俏皮。 拍摄进行的很顺利,沈常乐当导演之前也经常出席一些时尚活动,知道面对镜头要怎么管理表情,又过了一个小时,沈常乐从摄影棚里出来。 阿喻紧跟上去,在她耳边低声:“姐姐,您说的那个人到了,就在休息室。” 还有一句话阿喻不知道该不该说,她觉得这个男人就是上次金蝶奖后台给姐姐送花的那个! 阿喻抿了抿唇,还是不敢多事,只是跟着沈常乐一路朝休息室走去。 到了休息室,阿喻很自觉,没跟着进去,像个小保镖一样守在门口。沈常乐进门前,阿喻低声问了一句要不要点些吃的垫肚子,她正好趁着这个空档去买。 沈常乐摇头,说不用,随后轻轻推开虚掩的门。 明亮的空间里,年轻男人背对而立,穿着一件白衬衫,牛仔裤,衬衫袖子挽起一截,露出肌肉线条流畅的小臂和腕间一块偏年轻款式的银色机械表。 男人站在挂满琳琅华服的衣架之前,显得格外清爽干净。她联想到了曾去过的江城大竹海,那儿的青竹就是这样,秀拔,清朗,挺直,蓬勃。 男人似乎是察觉到有人进来,忽然回头,冷调白灯之下,他的骨相越发俊朗分明,是令所有摄影师都要感叹的轮廓。 路听野冲着沈常乐笑了笑,尖尖的小虎牙很是可爱,“你好。” 沈常乐一时没缓过神来。 鸢尾花,鱼食,桃花酥.....不就是这男人? 第一次遇见他是在金蝶奖后台,第二次是在惊乌巷的野渡茶楼,第三次就是昨晚。 他到底是做什么的?为什么总是出现在有她在的场合。 沈常乐心里的防备愈发重了。这么多事串在一起,巧合的几率太低太低。 “你好。”沈常乐收敛了乱七八糟的想法,对他微微颌首。 她提起裙摆,踩着高跟鞋走到小沙发前,指了指沙发对面的椅子,示意路听野坐下。 路听野走过来,坐在她指定的位置。 沈常乐没说话,看着他,等他先开口提条件。 路听野把手里一直提着的袋子放在小茶几上,再从裤兜里掏出来一管红宝石外壳的口红。 “这是你昨晚落下的口红。”他的语气礼貌有分寸,见沈常乐拿起那只口红把玩,没说话,只继续说:“我来之前熬了粥,不知道你吃饭没?若是没吃的话,你可以尝几口,垫下肚子。” 说着,他把袋子里的环保餐盒拿出来,打开盖子,又拆开了一副新的便携餐具,也是环保材质。 餐盒里装着诱人爽滑的菌菇乌鸡粥,一开盖,独属于菇类的鲜味扑鼻而来,鹿茸菇,姬松茸,黑皮鸡枞,还有几样蘑菇她不认识,胡萝卜切成极细极小的颗粒,洒在里面。 沈常乐本来还不饿,可现下她已经感觉到塞在这件礼服里面的前胸和后背贴在一起,快要饿断气了。 “我不饿。谢谢。”沈常乐婉拒,下巴尖扬起,才足以平视面前极高的男人。 他的外形优越到足矣媲美任何一个男明星。 那双眼睛干净又温顺。但这只是看上去的而已。 “我们还是先说说昨晚的事吧。” 路听野垂下眼,只把勺子放进粥碗里,也没劝她吃,低声说:“嗯。都听你的。” 沈常乐忽略掉饥饿感,继续谈正事:“昨晚的事是个误会。我喝多了,所以行为上有点.......” 她皱眉,“有点不理智,希望你能谅解。” 路听野点头。 嗯,不理智。 沈常乐眉头皱得更深:“我知道你丢工作这事很大程度是因为我,所以我愿意给你一定的补偿。前提是,你得确保昨晚没有留下任何的证据。” “证据?”路听野眉心动了下。 “嗯。包括照片,视频,或者录音。”沈常乐也不拐弯,直截了当。 路听野沉默了片刻,随后笑了下,他知道他这笑大概率是被面前女人气的。 “你觉得我来找你是来勒索打劫的?”他掀起眼皮瞭了她一眼,眼神幽深,带这些玩味。 沈常乐不说话,笑而不语。 路听野咬了下后牙槽,正准备开口时,沉默的空气里传来一声-- “咕咕咕” 沈常乐眼中一震,裂出碎纹,假装无事发生。 “咕咕咕咕咕” 叫个屁! 沈常乐绷着身体。 路听野见她背脊挺得笔直,身上缀满了珍珠的夸张礼服很适合她,如皎皎明月一样可望而不可即,只是白玉般的肌肤正悄悄染上一层胭脂,预示着她此时很是羞恼。 是一个倔犟又骄傲的大小姐。 得让人哄。 “边说边吃吧。”路听野又把粥往她跟前推了推,“真的挺不错,不信你就试试。不好吃你找我麻烦。” 沈常乐乔张做致,非常勉强地开口:“那…行。我尝尝。” 浅浅尝了一口,鲜味在唇齿里蔓延,浓稠的粥入口即化,沈常乐动作顿了下,这这也太好吃了。 她垂下头,闷不做声继续吃。 头顶传来一声极轻的笑,声音里也含着笑意,“照片视频录音都没有,昨晚的事我也不会跟别人说。这些你大可放心,我没有你想的那么.......” 沈常乐睫毛微颤,耳根子有点热。 “那么趁人之危。”路听野眯了眯眼。 吃了一半,沈常乐放下勺子,刚要起身去抽纸巾,一只清瘦修长的手递来一方干净的手帕。 “可以擦嘴。干净的。” 沈常乐没想到这年头还有人随身带手帕,又看了眼餐盒和勺子,全是可降解的环保材质,还有袋子,是牛皮纸做的。 肆意乖张 第9节 这人一名环保人士。 沈常乐接过手帕,又看到了他腕间戴着的那块手表,眉头微微皱了下,收回视线,擦了擦唇边一点点油星子,“那你来就是跟我送口红和外卖?” “主要是我看这口红挺贵,怕你觉得丢了可惜才给你送来。粥是我的晚饭,我刚刚听到你助理说给你点外卖,想着你估计没吃,所以就问了一嘴。” 一番解释很诚恳。 沈常乐心里忽然掠过一丝不忍和心疼。 是啊,她觉得几百块钱一管的口红,坏了就扔掉,很无所谓,但在他眼里,就觉得是不是她不小心落下。 毕竟没人觉得一管没用完的口红是垃圾。给她这碗粥也不是讨好,而是听到她没吃东西,把自己的晚饭让出来。 或许是她对他太残忍太没礼貌?毕竟祸从她这起,她还错怪人要来敲诈...... 沈常乐凝住思绪,继续问:“好。那上次你怎么在金蝶奖的后台?又为什么出现在野渡茶楼,还有昨晚,你也知道那是我?” “我是举办方招的志愿者。我看到他们给志愿者的工资开得挺高的,一日五百,所以就去应聘。”路听野一桩桩的解释,不紧不慢,很从容,“野渡茶楼那也是我打工的地方,我在那做糕点。至于会所,也是之前就应聘进去的,这儿工资高,又只需要晚上上班,所以挺合适。” “这样啊…那你在会所的工作已经被…?”沈常乐有些为难,毕竟这事和她脱不了干系。 “嗯。我被辞退了,野渡茶楼那边的工作也丢了。不过我会努力再找,你不用担心。” 路听野的声音忽然轻了下去,睫毛垂着,看上去有点愁,“就是不知道能不能找到。” 沈常乐咬住下唇,心里跟着揪了一把。 其实对方做的菜无比合她口味,按理说是个完美的人选,但他的长相实在是太招眼了,把他放在自己身边又不知道会惹出什么风波。 昨晚不就是一个教训? 并且,沈常乐有一种直觉,是女人天生的不讲道理的第六感,这种直觉告诉她,面前的年轻男人不简单。 换句话说,这男人很危险。 至于哪危险,她说不清,也没有任何证据。甚至是她觉得自己这种直觉都很荒诞。 “你不好找工作吗?”沈常乐迟疑开口。 “是我的问题。可能是我没读过大学,高中文凭确实不好找工作。”路听野很坦荡,颇为不在乎地笑了笑。 “你没读过大学??”沈常乐吃惊,“所以你不是勤工俭学而是......” 顿时,沈常乐心里的愧疚如潮水一般蔓延,那种荒诞的直觉也被愧疚完全淹没了。 他不过是一个单纯的出来打工养活自己的男孩,而她,任性娇纵把人喊来包厢,把人戏弄一番,又拍拍屁股走人,害他被蒂亚姐那种有权有势又离婚的富婆盯上,害他很有可能再也找不到工作。 他什么错也没有,他只是不肯为了钱去陪富婆喝酒。 错的是她。 几乎是在瞬间,沈常乐做出了决定,脱口而出:“你愿意当我的生活助理吗?给我每天做饭那种。工资肯定让你满意。” “或者你愿意拍戏吗?我可以捧你--” 话没说完,路听野就迫不及待回答,似乎怕她反悔似的:“我没问题。” 沈常乐一听就了然于胸,果然,没人会拒绝当明星。这样也好,他这资质肯定一捧就红,能走多远她不保证,但一夜爆火没问题,也算是给他的补偿了。 “做饭的话我很拿手,你可以把你喜欢的口味和菜系都告诉我,忌口也告诉我,除了做饭,我还能打扫卫生,一些日常的体力活也没问题,就是我可能没地方住了......” 路听野忽然掀起眼皮看过来,笑容让人有些捉摸不透,但仔细瞧又瞧不出任何不妥,“想问一下,给你干活能包吃包住吗?” 沈常乐:.....? - 作者有话说: 沈常乐:????? 路听野:攻略进度条5%,达成支线任务,成功接近目标。 -- 宝子们,别立flag啊..... 我发烧了...... 但,我有存稿!!!夸我!!! 第6章 不动声色 沈常乐很头疼。 宁愿给人当厨师也不愿意当明星拍电影,他是第一个。在她的认知里,不会有素人拒绝当明星。 那些个想进这行的素人,或者已经在这行摸爬滚打的艺人们为了让她给一个机会,可以不顾后果的前来碰瓷,大半夜敲她的房门,甜言蜜语跟乖狗一样跟在她后面,还有人更狠,故意撩衣服下摆就为了让她看腹肌。 而面前这位老天爷喂饭吃的少年,居然说他要给她当厨师? “你知不知道拍电影能赚多少?” “有耳闻过。” “那你不想赚钱?” “我更喜欢做饭。” 跟你做饭。 路听野在心里补充一句。 沈常乐语塞,半天才开口:“你是不是傻?” 路听野皱眉,指出她的不对:“你不能语言攻击。” 沈常乐:........ 其实他肯给她当私人厨师于她而言还更有利,甚至是她开口问他让他做选择也是一种试探。 试探他的目的。 到底是不是她想的那样,是不是想红,想火,想做明星,才故意来找她。 但事实上不是。他压根就没有想拍戏的念头,他说话的表情很诚恳,不像是演出来的,就算是演的,她一个干导演的怎么可能看不出来? “行.....既然这是你的选择,我也不能干涉。那工资方面你有什么要求吗?” “我学历低,不敢有要求。不太低于市场价就可以,主要是我没地方住,如果肯提供住宿,工资降点也没关系。” 沈常乐脑子到此时还是晕乎乎的,确实被这漂亮的小傻子给震撼到了,她只能想到什么说什么,“我不会亏待人,工资我就按阿喻的工资来给你算,每个月额外给你三万的买菜钱,至于住.......” 住? 这简直是个大问题! 若是她进了剧组还好说,肯定是他也会跟着进组照顾她饮食,可平时呢?她休息的时候大多会住在家,但投入电影准备工作时,一般会住在工作室。 “你先住在我的工作室吧。之后再安排。”沈常乐看了眼手机,阿喻发来消息说马上要开始拍摄了。 沈常乐匆匆结束对话,站了起来,忽然她想到什么:“还没问你的名字。你叫什么?” “我叫,”路听野也跟着站了起来,挡住了顶上的光源,像一堵阴翳罩住她,身上那股冲动的,野蛮的气息也跟着不动声色地突围她。 “路听野。公路的路,听见的听,荒野的野。” “路听野?”沈常乐又闻到了他身上的那股蛊惑的白檀香,眉心下意识动了下,心头有什么感觉飞促而过。 她没管这点不对劲,只是在想这名字还挺耳熟,“听野,这名字不错,和那个什么....很出名的....噢!沈听野,和他撞名了。” 路听野笑了,“就是沈听野的听野。” 就是沈听野的听野。 挺绕口的一句。 沈常乐没细想,转而介绍自己,虽然她知道面前人肯定清楚她是谁。她对讨厌的人很傲慢,但对自己人从不傲慢。 “我叫沈常乐,比你大几岁。” “我当然知道你是沈常乐。”路听野看向她,嘴角勾了勾,带了点和之前不一样的笑意。 有点轻佻。 “姐姐,你这么有名,谁会不认识呢?” 他每次喊姐姐时,总有种格外暧昧的意味在里头,弄的人很臊。 沈常乐皱了皱眉,但时间确实不等人,她已经在这磨蹭够久了,再久,外面的人就该浮想联翩了。 “我先走了,你可以等我结束,然后我带你去我工作室。或者你先回去等通知也行。” “我等你。”路听野没有犹豫。 沈常乐笑了下,转身朝外走去,刚要打开门,她忽然转头,看了眼路听野,又看了眼他手腕上那块表,犹豫了一下才开口: “你这表很好看,也做的挺真。但下次别带了,你在我身边做事,会经常接触到一些混时尚圈的,他们最忌讳的就是高仿,若是被看出来了,我怕你被人笑话。” 沈常乐叹气。 还是太年轻了,有点不稳重,买假的就买假的,买个万把块的就行了,这一买就买个五六十万价位的高仿,不摆明了让人看笑话? 路听野怔了下,低眼看了下自己的表,眼神有点复杂。 沈常乐一想到他连大学都没读,就出来打工,心里很不是滋味。她现在不仅是他的老板,也算他的姐姐了,不能不多照顾点。 “算了,到时候我给你选一块更合适的。你跟着我,的确不能行头太次。” 路听野:“好。我以后肯定不戴假的了,不能丢姐姐的脸。” 沈常乐离开后,路听野抬手又观察了一下自己花六十多万买的表。 哪假了? - 也许是那一碗热粥的缘故,沈常乐胃里舒服了好多,也没有空落落的感觉,整个人也暖了起来。 沈常乐把刚才的礼服换下来,穿了一套oversize的丝绒拼珍珠装饰的西装,款式不收腰,吃饱了也看不出来什么,她满意地勾了勾唇。 这碗粥还真是来的早不如来的巧,若是路听野早来一小时,她肯定不会吃。 肆意乖张 第10节 拍摄结束后,沈常乐请所有人喝奶茶吃炸鸡,阿喻指挥着外卖员把东西搁在大桌子上。框子里全是香喷喷的网红店炸鸡和奶茶,众人纷纷献上一波彩虹屁。 “沈老师是仙女吗?是仙女吧!” “沫沫,你说你喝了沈老师两杯奶茶,你修图不得拿出三百万的水平来!” 被cue到的那叫沫沫的女孩哈哈大笑,“你又不是不知道,每次常乐姐的照片都不用修五官!最省事了!” 棚里热闹的像在过年,很快就把隔壁棚里的人也吸引了过来。 “常乐。” 沈常乐正在选片,听见有人叫她,她放下手中的鼠标,转过头去,看见梁楚凡站在她后面。 梁楚凡今天也在这里拍摄,是给ming旗下的某子杂志月刊拍写真。梁楚凡来之前经纪人就告诉他沈常乐也在这,所以全程拍摄时他都没有休息,就想早点拍完了过来打个招呼。 沈常乐神色淡淡,并不是很想跟他打招呼,她看到梁楚凡就想到那次澄清申明的事,感觉被人暗暗摆了一道。之后她有问过珍姐,珍姐说她还没来得及联系梁楚凡工作室,对方就发了澄清。 梁楚凡表情不变,笑着往沈常乐跟前走了几步:“刚刚在隔壁听到这儿欢声笑语的,过来看才发现你在这。” “哦,是吗。” “常乐,你是不是还在因为澄清的事不高兴?”梁楚凡沉默了一会儿,略带歉意地开口。 他今天拍摄,也做了造型带了妆,皮肤在灯光下比女人还白皙几分,轮廓流畅俊朗,造型是绅士贵公子风,女生看了没有不心动的。 可沈常乐不是一般的女生。她看了眼就收回视线,“梁先生想多了。” 不论那次他半夜来敲她房门是真对剧本,还是别有目的,从照片爆出来的时候,她对他的所有好感就所剩无几,虽然本来就没有多少男女之间的好感,无非是觉得他这人在娱乐圈里,算是少有的规矩又礼貌的男人。而且长得对她口味,纯属她看着舒心。 梁楚凡还想在说什么,阿喻拿着一杯奶茶蹦蹦跳跳走过来,“姐!要喝吗?这杯是无糖的。” 经过梁楚凡的时候,阿喻顿了顿,没想到这位居然在这,只好硬着头皮打招呼:“梁老师。” 沈常乐转过头:“不喝。” 阿喻尴尬,又不好掠过梁楚凡就这么走了,不然显得姐姐这边的人都对他有意见似的,反而让人觉得猫腻。 只好转头又问梁楚凡,客气一下而已:“梁老师喝吗?” 阿喻在心里想,千万别喝,谢谢配合。 她可不想被姐姐翻白眼。 梁楚凡微笑:“好啊,谢谢沈老师请客喝奶茶。” 阿喻把手往后缩了下,可梁楚凡已经伸过手来了,只是还没来得及碰到这杯奶茶,一只更为修长精致的手凭空出现,将奶茶抽走。 阿喻和梁楚凡同时抬头去看。 路听野冲着梁楚凡挑了挑眉,唇角噙着一丝若有似无的笑。冷调的灯光下,他的皮肤愈发白皙,浓颜系的长相容易给人一眼惊艳的视觉效果,锋利的轮廓宛如一把出窍的冷刀。 路过的工作人员频频去看路听野,都忘了梁楚凡还站在这。 路听野把吸管插/进去,喝了一口,然后转过头去看沈常乐,无辜问:“姐姐,我能喝你的奶茶吗?” 沈常乐皱眉,总觉得他在得瑟些什么,语气很淡:“你喝就喝了。” 问那么多做什么。 “谢谢姐姐。”路听野神色自若地看着梁楚凡,在他的注视下吸了一大口奶茶。 梁楚凡深深看了眼路听野。 梁楚凡在如此卷的男明星行业里已经算佼佼者了,无论是身材、长相还是气质。可他一米八六的标准身材在路听野面前居然被生生压了气场,估算着面前的男孩快一米九了,而且那看似平价随意的衣服之下绝对不是一具廉价瘦弱的躯体。 年轻,蓬勃,野蛮,张狂。当然,张狂是在沈常乐转过头去的那一瞬间才燃起的。 梁楚凡皱了皱眉,不知道这是从哪里冒出来的一个男人,雄性对于同类之间的气场波动有着天生敏锐的嗅觉,梁楚凡当即就感受到,这男人看他的眼神带着攻击性。 “常乐,这位是你的......弟弟?”梁楚凡很绅士地问。 沈常乐终于把自己喜欢的照片挑完,告诉修图师修完后记得发给阿喻一份,然后才慢慢起身,看了眼梁楚凡,又看了眼路听野,心里有了主意。 “噢,是啊,新认的弟弟,做菜挺好吃的,下次宋太再组局叫我们玩儿,我带听野来给大家烤烧烤啊。”说着,沈常乐踩着高跟鞋款款走过来,身体挨近路听野,很是熟稔地贴着他的手臂。 看起来亲昵至极。 “弟弟”“姐姐”的称呼一下子就变得暧昧,像是调情。 梁楚凡嘴角的笑容僵硬三分。 路听野耳尖微微动了下,感受着手臂上有一团柔软在若有似无地触碰,他眸色一点点深谙下去。 忽然,他伸手揽住沈常乐的腰,把人往怀里虚虚一拢,俯身贴在她耳朵边,胸口里荡出笑意:“姐姐,我对跟别人做饭没兴趣。” - 作者有话说: 路·戴假表·小绿茶·听野:姐姐,我可以喝你的奶茶吗? 不用怀疑,这句话就是很涩。 第7章 野蛮火种 路听野的音量不高不低,刚好让周围的一小圈人都听见。 沈常乐只觉得被路听野触碰的那一块皮肤要烧起来了,男人的手掌像滚烫的烟火,不停地在她腰上作恶,耳朵里传来他清冷又温柔的嗓音,让她昏聩的大脑处在一种酥软迷醉的状态。 可他不过是一个小她三岁的男孩! 她居然有这样不正常的反应!居然觉得他欲! 她简直是在犯禁。 沈常乐侧头,瞪了一眼路听野,眼神警告他可别得寸进尺,不然就滚蛋! 随即稳着气息,微笑:“阿喻,陪我去休息室换衣服。梁先生,不奉陪了。你,收拾东西。” 最后一句话是对路听野说的,话落,她使暗劲推了一把路听野,好在对方没有继续做什么,只是松了手,放任她离去。 路听野手指摩挲了一下手心,感受着上面残留的柔软馥郁,眼神还停留在沈常乐的背影上。 沈常乐走的很快,仿佛身后有什么东西在追她似的,一不留神就踢到了摄影灯的电线插头。 “小心啊!”阿喻慌里慌张去扶,可手上还拿着一杯奶茶,又怕奶茶泼到沈常乐身上穿的那件高定西装,当下迟疑了一瞬间。 很自然就让外人钻了空档。 梁楚凡离沈常乐最近,动作比任何人都快,抬手扶住了沈常乐的腰,焦急问:“崴到了没有?” 路听野眼里划过一丝暴戾,紧了下手臂上的肌肉,收回冲出去一半的脚步。 沈常乐惊慌未定,感觉到腰上又突然多出一抹温度,她厌恶地皱了下眉,没多想就推开了梁楚凡,不悦地扫过他。 “对不起,我只是一时担心你,没别的意思。”梁楚凡温柔地道歉,他今天戴了一副装饰用的金丝边框眼镜,让他看上去更像四五十年代的大都会贵公子。 见他如此的斯文绅士,沈常乐还是没再说什么。都是在一个圈里混的,更何况梁楚凡的小姑嫁到了宋家,是宋家二太太,不看僧面也要看佛面,圈里最忌讳的就是当面不给脸。 “谢谢。”沈常乐客客气气地道谢,又说,“梁先生若是喜欢喝奶茶,我让阿喻再给你拿一杯来。” 梁楚凡无意识地侧头看了一眼几步开外的路听野,笑着颌首: “好。” - 路听野和阿喻跟在沈常乐后面,阿喻频频打量了路听野好几眼。 “喂,你现在和我家姐姐是什么关系啊?”阿喻小声问。 路听野一路沉着脸,不说话。 “你怎么不说话?”阿喻瘪瘪嘴,冷哼了声,也不搭理他了。亏她还觉得他比梁楚凡还帅。明明在姐姐面前表现挺随和的,怎么一下子这么高冷? 进了休息室,沈常乐似乎也察觉到了路听野有些反常,随口问了他一句,“你怎么了?” 路听野从沉思中回过神,“没什么,就是有点饿。你晚上想吃什么,我给你做。” “吃什么到时候再说吧。”沈常乐此时对食物并不热忱,思索了片刻,还是决定简单解释一下刚刚发生的事,不然让这小孩误会就不好了。 “对了,路听野。刚刚那些你也别放在心上,我是懒得和梁楚凡纠缠才那么介绍你的。” 说完,沈常乐都有些迷茫,她在说什么?拿他当挡箭牌就是了,有必要跟他解释吗? 路听野听后颇有意思地笑了声,嗓音干净清澈:“我知道,工具人嘛.....这点觉悟我还是有的。” 沈常乐皱了下眉,并不喜欢这男人话里有话。 说话间,阿喻已经把沈常乐的衣服熨烫好,挂在了更衣室,路听野见沈常乐要换衣卸妆,很识趣地找理由避开:“我出去一会儿,马上就来。” 沈常乐淡淡嗯了声,也没管他出去要做什么,转身进了更衣室。 路听野轻轻把门阖上,手里还拿着那杯没喝完的奶茶。出来后,他随便拦了一个工作人员,礼貌问:“请问梁楚凡的休息室在哪?” 工作人员见他是跟着沈常乐的,也就没多问,指了指走廊深处最里的那一间:“走到头,左边那间就是。” 路听野吸了一口奶茶,抬步朝走廊最里面走去。 到了门前,敲了两下,很快就有工作人员来开门,“你好,请问你是?” 路听野眯了眯眼,一眼就看见坐在化妆镜前的梁楚凡,一个助理弓着腰在给他取胸口的领结,一个助理蹲在地上在给他换鞋。 路听野扯唇,冲着梁楚凡的方向扬了扬下巴,“我找他。” 梁楚凡正在闭目养神,忽然听到有个声音嚣张又不善,他循声望过去。 路听野用舌尖抵了下牙背,表情未变,唯有一双冷沉的眼睛看着梁楚凡,“有话跟你说,你让他们都出去。” 梁楚凡静默了两秒,随后让工作人员都出去。很快,休息室里就只剩下他们两个。路听野低头看了眼门锁,抬手一拧,外面的人就进不来了。 梁楚凡有预感他会来这一遭,但不知道他要做什么,不过转念一想,他能做什么? 梁楚凡继续保持平常的表情,只是雄性天然的领地意识让他很心下有些不爽,被一个无名小卒找上门,这事儿说出去就跌份。 “来这做什么,是常乐让你给我送奶茶--” 梁楚凡一句话还没来得及说完,路听野快步走过来,一把扼住他的喉咙将其从椅子上硬拽了起来,一个反身,压着他往化妆镜上狠狠贯去。 青筋贲张的手背带着野蛮的性张力。 梁楚凡脸色顿时因为缺氧而涨红,生理本能让他不是攻击回去,而是去掰掐他的那只手。 肆意乖张 第11节 “喜欢摸人腰?扶个人而已,非要扶腰?”路听野声音平静,一只手就把梁楚凡压制得牢不可破,可见他的力气大出梁楚凡数倍。 “你、咳咳.....你疯了.....?”梁楚凡喉咙嘶哑,像被撕破的纸,不可置信地看着面前的年轻男孩。 在娱乐圈摸爬滚打多年,他可以说是风光无限,花团锦簇,被人高高捧起,宛若神明,更别说他背后有嫁进宋家的小姑撑腰,在上流圈层里也是吃得开的,谁不卖他三分颜面? 从没被人这么对待过。从没。更何况是一个比他年岁小的无名小卒。 “不是你挑衅我的吗?”路听野笑得几分轻蔑,扼他脖子的手指继续收了一寸力,空闲的那只手拿着奶茶,送到唇边喝了一口。 镜子周围的灯带将他英挺的骨相勾勒成画,琥珀色的眼瞳透亮而灼灼,眼底似有一颗兴奋又野蛮的火种。 梁楚凡费力呼吸,张开的手指在化妆台上胡乱摸着,摸到了一个重物,正准备往门口扔去,路听野见状只是笑:“赶紧都把人都喊进来,顺便让她也欣赏一下你有多狼狈。” 梁楚凡犹豫片刻还是放下了手里的东西。不能惊动外面的人,不能闹大让沈常乐知道。 他要脸。要体面。 路听野见他还真放下了,跟条败犬一样,又吸了口奶茶,刚好喝到见底,他皱了下眉,松开手。 梁楚凡没了桎梏,顿时颓然地跌坐在椅子上,大口呼吸,稍微缓过来一点,他愤恨地看着嚣张至极的路听野,通红的双眼里透出屈辱,心里有强烈的上去揍他的欲望,可想到会闹出动静,他只能隐忍作罢。 路听野只是平静抽了一张卸妆巾往手上擦了擦,他语气很淡,像是兴致都败完,“就你这样的也配喜欢她?没意思。” “我不配,你就配?你是疯子就去医院治!别出来胡乱咬人。乐乐怎么把你这种疯狗放在身边!”梁楚凡朝垃圾桶里啐了一口吐沫。 路听野不以为意,声音没什么波澜:“梁先生,把你那些下三滥的勾当收着点,少打沈常乐的主意。不然我很乐意请全国人民看看你是个什么东西。” 他早就看梁楚凡这玩意不爽了。从微博爆出那几张照片出来,他就不爽,一直压到了今天。 梁楚凡一把扯掉衬衫的领结,扔到地上,“沈常乐不是你的!你又算什么东西?” 路听野的眼眸到此时才起了一点波澜,牵起唇,一字一顿:“沈常乐,她当然是我的。” 别人碰都别想碰。 梁楚凡咬紧牙根,冲着路听野的背影说:“沈常乐知道你他妈是个疯子吗?” 路听野没有停顿,大步离去。手掌中的奶茶杯像划破口子的气球,狠劲一捏就瘪了。 她当然不需要知道。 他可以在她面前装一辈子的乖。 - 沈常乐已经换回了自己的衣服,坐在化妆镜前卸假睫毛,和夸张的绿色亮片眼影。 她身上穿着一件深紫色小外套,圆翻领,黄铜扣,风格有点vintage的味道,同色系一步裙,腰身被剪裁勾勒得很是妩媚,脚上踩着一双新款尖头低跟鞋,左腿架在右腿上,小脚时不时翘两下,弄得细后跟带微颤颤往下掉。 她随意地坐在椅子上,黑色的大波浪卷发慵懒地铺开,像一张旧时光里的老电影海报。 “姐姐的私服比拍封面的造型还好看!”阿喻彩虹屁张口就来,掏出手机对沈常乐拍了两张,等哪天沈常乐心情好要发微博,这些都是素材。 “拍两张够了,拍多了懒得修。”沈常乐简单补了个妆,最后对着镜子戴耳环,复古珍珠扣款式,简单又大方。 路听野进来时,沈常乐刚好打理完毕。 “怎么去了这么久?”沈常乐看了路听野一眼,随后收回目光,不再看他。 也不是对他有什么意见,单纯是他太高了,也不知道从小吃什么长大的,她坐在椅子上,看他一眼就得仰头,脖子都要累断。 路听野看向镜子里那张皎如明月的脸,只觉得那紫色衬得她皮肤越发白嫩剔透,漂亮得像一只洋娃娃。 他笑得很开心,那颗尖尖的小虎牙又露了出来,“去抢炸鸡了,抢了半天才捡到一块剩下的。” 沈常乐笑出声来,“有这么饿吗?”忽然想到他的晚餐是那碗粥,而那粥全下了她的肚子....... 她思考时会习惯性地抿唇,几秒后她又说:“晚上带你去吃鮨今的日料吧。就当你入职的第一顿饭。” 其实是她自己想吃这家的海胆寿司了,顺便把他捎带上而已,有个饭量大的男孩陪着吃,能点更多的菜,还不会浪费。 路听野听后凑过来,眸子里的浅棕色格外勾人,“好啊,我请你吃。” 沈常乐皱眉,神色复杂地看了眼路听野。 他有钱请客吗?大话一溜就跑出来。不是她收留,他都要流落街头了。 吃一顿人均四千的高档日料对她来说什么也不算,但对路听野这种打工族就不同了。很有可能一顿饭就吃掉他一个月工资。 路听野也跟着凝重起来,不知道为什么沈常乐要这么看他,仿佛他脸上有脏东西一样。 沈常乐叹了口气,招呼阿喻过来把化妆品都整理好,然后拎着小包朝门口走去,经过路听野时,她还是没忍住,幽幽开口: “我知道你虽然年纪不大,男人的恶习却沾染了不少,大男子主义,好面子。但有的时候,不该逞能就别逞能,尤其是现在这社会,很多东西只是浮于表面,没你想得那么重要。打肿脸充胖子,最后吃亏的还是你自己。” 不是她非要好为人师,爱多管闲事,但这男孩现在跟着她做事,该提点的得提点。毕竟她长他四岁。 说完,沈常乐又看了眼路听野还没来得及取下的假表,以及又发现他脚上穿的是一双限量款的牌子货sneaker,估摸着也是假鞋。 现在的年轻男生都这样吗? 爱慕虚荣,好高骛远,掉入消费主义陷阱,更有甚者为了买奢侈品去借裸/贷,一身光鲜亮丽其实...... 路听野还没反应过来,就收到了沈常乐翻的一个白眼。 精致的女人踩着高跟鞋滴滴答答地飘然远去。 路听野:? “喂--”路听野赶紧跟上去。 一米九的大高个亦步亦趋地走在女人后头,两条逆天长腿唯唯诺诺地,但凡步子迈大点儿就会冲到女人前头。 “你怎么突然不高兴?” “是我惹的你吗?” “姐姐?” “漂亮姐姐?” 路听野越说越艰难,也不知道沈常乐吃不吃这一套, “.......公主...?” 若是此时陈燃在现场,怕是会吓得昏厥过去。 沈常乐实在是听不下去了,耳朵都有一抹幽微的羞赧。 这人! 一开始她还觉得姐姐听着没什么,挺正常的,但现在他一口一个姐姐,姐姐,姐姐,她不愿多想也不得不多想了! 似乎是预料到他还要再说更羞人的东西,沈常乐羞恼地定住脚步,斜斜睨了一眼路听野,瞪他,“再说一句姐姐,你今晚就睡大街。” “好的,大小姐。” 路听野立刻抿住嘴,做了个拉拉链的手势,彻底封住。 - 作者有话说: 沈常乐:现在的年轻男孩儿怎么一身陋习? 路听野:姐姐.....其实我从没说过我穷qaq......找不到工作,没地方睡,怎么就算我很穷呢qwq - 第8章 秀色可餐 白天还是阳光明媚,夜晚又飘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老话说一阵秋雨一阵凉,明天的温度怕是会更低。 梁楚凡坐在保姆车上,一言不发,脸色沉着,不知道想什么。助理惯例汇报明日的行程,可看到他那张冷脸,只能悻悻地把话憋回去。 玻璃窗上挂满了长线状的雨丝,像一张蛛网,把车内的人罩住,也把窗外的风景割裂。 经纪人华姐咳了咳,“.....楚凡,今天拍摄怎么样?见着沈小姐没有?” 她特意把梁楚凡的拍摄时间换到了今天下午,就是要给他制造偶遇沈常乐的机会。他这么聪明一人,不可能不懂吧? 梁楚凡没有说话,继续看着窗外。 这条路是上京最繁华最拥挤的一条主干道,街道被各式各样的霓虹照得发亮,宛如一条雨夜里的星河,店铺鳞次栉比,一个紧挨着一个。 鮨今料理的门店非常有特色,橱窗里挂着一对巨大的手工锦鲤花灯,光从那层薄丝绢里透出来,照得整个橱窗流光溢彩。一对抢眼的男女从店门口走进去,男人跟在女人后面,像忠诚的骑士。 也像-- 狗。 梁楚凡冷然地把视线从窗外挪回到车内,“见到了。” 华姐松了口气,“那--” “不怎么样。”梁楚凡继续说,“我说了,那晚的照片不能爆出去,你们不听,现在把局面弄僵了,让我在她面前怎么做人?” 华姐提起这事也是懊恼连连,没有想到一招完美的苦肉计成了惹人嫌,“可那条声明完全把她摘干净了,你还背了个黑锅,你现在正在上升期,按理说是不能爆出任何绯闻的,都这么做了,说什么她也得对你不一样才是。” 梁楚凡冷笑,抬手摸了一下还发疼的喉咙,“你当沈常乐是什么人?沈家捧在手心里的公主,若不是她那个弟弟找回来了,整个沈家以后就是她掌舵,一般女孩儿感动流涕的伎俩在她那根本不管用。” 华姐听闻,身体也萎靡了下去,“......唉,算了,你也别多想。好歹这事儿做的隐秘,不会查到我们头上。你放心。过几天,宋太那儿也会再攒个局,帮你们撮合着。” 梁楚凡:“小姑能不能别插手这事了?我是真心喜欢沈常乐,不是为了什么别的。更何况,我想堂堂正正让沈常乐对我青眼,不是靠做小伏低当狗。有人不要脸肯当狗,我不可能。小姑不会想让我给人当狗吧。” 华姐见他什么话都说的出口,肯定是动怒了,也知道他心里烦,只好轻言细语地安抚,“楚凡,你也是,什么狗不狗的,多难听?宋太这么关心你,你这些年的资源不都是她帮你撑着的吗?若是你一开始对沈小姐没感觉,宋太还会逼你不成?” 她继续娓娓分析:“若你真能和沈小姐在一起那就是皆大欢喜,宋太能和沈家搭上关系,她好,你也更好,这不是一荣俱荣的事?起内讧可不明智。” 还有些不好听的真话华姐全闷在心里-- 给沈常乐当狗,多的是人上赶着,你有什么不乐意? 梁楚凡皱了皱眉,呼吸有些困难,总觉得脖子还被人掐着。 “她若是真想我和常乐有什么,就派人去查查常乐身边来的那个新人。” “新人?”华姐没听明白。 “就跟在常乐后面的小白脸,叫什么听野吧。查查他什么来路。”梁楚凡冷着脸,语气有点儿不痛快。 毫无疑问,刚刚进日料店的就是沈常乐和这个乳臭未干的小子。他虽然没看到那小子的侧脸,根据身高就能判断出是他。 肆意乖张 第12节 “行。这事我肯定上心。” - 小巧的中央庭院里点着暖灯,红枫被染成淡金色。 包厢里灯光幽暗,侘寂风让空间更宽阔,透着高级的静谧感,穿着和服的服务员静步走过来,给两位上茶水。 墨绿色小瓷杯里装着起了一层泡沫的抹茶,沈常乐握着茶杯暖手,闲闲地翻着食材单。 “你吃的多吗?不会是那种吃几口就饱的吧。”沈常乐上下打量了路听野一圈,还是问一下比较好,若是点太多又吃不完,就显得很没素质。 故意浪费食物是没有素质的人才做的。 路听野一听就明白了,不问他喜不喜欢吃什么,只问他饭量大不大。 他就是妥妥的陪吃饭工具人。 “你尽管点你爱吃的,吃不完的给我就行。”路听野低声应着。 沈常乐笑出声来,“说得好像我在虐待你,只准你吃我剩的。” 沈常乐是明艳系的长相,鼻梁比一般女孩都要更挺,鼻头是水滴型,眼睛大而深,这种长相其实不太讨巧,没有表情的时候就显得很高傲,很不好接近,可一旦笑起来就格外温柔风情,再美的颜色也能被她压下去。 若是用花来形容,她应当是芍药,牡丹,或者红玫瑰。 路听野拿起茶杯浅浅润了润干燥的唇,然后把茶杯轻轻放在茶托上,一双眼睛在昏昏的灯光下不再是琥珀色,而是一种近乎于美式清咖的棕。 他眼里带笑,声音低醇而干净:“怎么会是虐待?大小姐都没有嫌弃我吃您剩下的,这是我的荣幸。” “...............” 沈常乐忽就没声音了。 --你吃剩的东西愿意给我吃是对我的不嫌弃。 这么会哄人的套路让她甚是佩服。 他追女孩子应该蛮有一套吧。 长的招蜂引蝶,嘴又这么会哄,估计那些小女孩儿一茬一茬地往他身上扑。 啧。 花里胡俏的小朋友。 沈常乐瞪他一眼,脸色微沉:“知道你会油腔滑调,但少把你那一套往我面前带。我喜欢规矩的。在我身边做事,规矩老实才是正道。” “听懂了没有?” 路听野笑起来,嘴边多出两个小括号一样的笑弧,他两指并拢在额角上轻轻一点,做敬礼的手势:“遵命,大小姐。” 沈常乐:“.........” 她心里真是好笑又好气,看见路听野此时笑得跟中□□一样,也不知道他一天到晚笑些什么,这难不成就是穷开心? 无聊。 沈常乐懒得搭理他,照旧背脊挺直如优雅的天鹅,仪态完美得近乎苛刻,只是嘴角多了些微向上翘的弧度,让她看上去带点小女孩的软。 她拿起食材单,把自己不感兴趣的食材踢出去,根本不管路听野的口味。 “omasake”是日语中“拜托啦”的意思,也就是说今晚的这顿饭是没有固定菜单的,也不知道价格,主厨按照当天的食材随意发挥,做什么吃什么。客人只需要把食材单上自己不感兴趣或者忌口的踢出去,接下来就全看厨师的“心情”了。 沈常乐吃饭的时候很优雅,她涂着口红,厨师刻意为她把寿司捏成小小的一个,刚好进口。 路听野懒懒地坐在边上,心思根本没在吃饭上,他侧头看着沈常乐吃。 她喜欢吃海胆和金枪鱼,因为这两种她只分了一半给他。她不怎么爱生和牛碎,尝了一小口,皱眉,然后都扔给他了,火炙过的和牛她又很喜欢,吃了三口。 但不论是再好吃的菜,她吃得都不多。 路听野观察的很清楚。 是因为想保持好身材所以吃的不多吗?但沈常乐已经很瘦了。路听野心想,她若是再胖两分,其实会更漂亮。 主厨大概是看出来女生占有绝对的话语权,像个高高在上的公主,所以每次做好之后都会先给沈常乐品尝,然后再听沈常乐的吩咐行事。 刺生过后是一些熟菜,叠加了鹅肝油的烤芝麻豆腐散发出油润的浓香,用白兰地腌过的河豚肉,油炸出锅后还带着酒香气。 沈常乐很饿,但每样菜尝过一点后就没什么兴趣了,再吃了几口葡萄和蜜瓜,就搁了筷子,拿着小勺子小口小口挖着果酱冰激凌。 也不知道怎么了。 她突然想到了下午喝的那一碗暖融融的,鲜到眉毛都快掉下来的滑鸡菌菇粥,打开盖就冒着袅袅烟火气。 相比于坐在这空空荡荡的,连客人都没有的高级日料屋,一碗家常粥似乎更让人回味。 想到这碗粥,她不由地转过头去,路听野正在吃她剩下的,不愿动筷的寿司,鱼糜饭,还有松露鱼子酱乌冬面。 他吃相很斯文,没有任何的声音,不挑食,吃得特别香,吃什么都让人看了很有食欲。她剩了那么多菜,全被他一口一口全吃进了肚子,她吃剩的水果,还剩最后两块静冈蜜瓜,孤零零地躺在那,他也没有忽略。 男人的皮肤又滑又软,就跟吃一口炸豆腐,里面会露出的奶白色的软豆腐芯,也像玻璃杯里化掉的香草冰激凌。 联想到食物很正常,有俗语就说过,秀色可餐。 沈常乐托着腮,也不知道是不是太无聊了,她居然看路听野吃饭看得入迷,垂在身侧的手有点不受控制地抬了起来,被某种神密的力量吸过去。 如同在会所的那一晚,也是鬼使神差。 一寸寸靠近。 食指在空气中划出一道无形的痕迹,她还没反应过来,指尖就戳了上去。 男人柔软的脸颊被戳出一个浅浅的小坑。 “?” 沈常乐一愣。 她心里比那碗让她惦记的粥还乱,想着赶紧的把手收回来,可路听野比她更快,速度中裹挟着一丝凶猛,像野兽。 他抬手扣住她那根手指,维持现场犯罪证据。 任由手指继续戳在他脸上。 路听野放下小银勺,转过头来,原本是一两秒的动作,他也许是故意放慢了节拍,沈常乐就眼睁睁看着自己的指尖擦着他光滑的皮肤一路划过去,直到戳上他柔软的唇珠。 沈常乐:......... 路听野若有似无地抿了下唇,唇瓣似不小心,又似故意,就这样轻轻含住她的指尖,又迅速退开,身体往后倒了几寸。 他垂下眼,捏紧她那根细白的手指晃了晃,语气有些疑惑:“.......嗯?你在做什么?” - 作者有话说: 沈常乐:我在做什么,我要吃你! 小野乖乖脱掉衣服,躺在床上:吃吧。 沈常乐:............. 溜了。 --- 第9章 美妙的事 沈常乐抽回手。 路听野感觉自己握着一只活蹦乱跳的金鱼,没抓稳,那滑嫩嫩又冰冰凉的东西一溜烟就跑了。 沈常乐镇定地把散落的头发挂到耳后,“你脸上有脏东西。” 路听野点头,笑着问:“嗯,那你帮我把脏东西擦掉没有?” “.........” 沉默了两秒,沈常乐倏地站起来,“我去买单。你吃完就出来。” 她看他吃得也差不多了,只剩下小半碗汤,以及汤里的两块河豚肉。 买单其实不用去前台,会有服务员拿着账单过来,可沈常乐没有叫服务员。 路听野盯着女人离开的背影好一会儿,唇角勾起弧度,然后不紧不慢转过去,把汤碗里剩下的东西喝光光。 太难喝了。他想。 在河豚汤里放味增酱,无疑于在红枣乌鸡汤里加一勺豆腐乳。 难怪她不喝,全部塞给他。 两分钟过后,沈常乐又踩着高跟鞋滴滴答答走过来,像秋夜里的雨。她皱眉看着路听野,“谁让你买单的?不是才告诉你不要打肿脸充胖子吗?” 吃饭途中,路听野出去上过洗手间,一定是在那时候把钱付了。 今晚这顿一万一千八。 路听野“啊”了下,眼里划过一丝怔然,随后似乎是明白过来,他笑:“我还有点存款,总不能第一顿饭就是姐姐请客吧。” “就是不知道你吃饱了没有。”路听野抱歉地挠了挠后颈,“毕竟都是我吃了......” 他只要一笑,那有点可爱又混坏的小虎牙就跟着出来了。 笑容干净又乖巧......带着少年的傻气。 沈常乐下意识按了下心口位置,嗤了声,淡淡地吐出两个字:“卖乖。” 就当他年纪小,行事不稳重,欠教育。 沈常乐转身朝外走去。路听野也起身,大步跟上她。 - 路听野告诉沈常乐,他租的房子还有最后两天到期。沈常乐见他都不急,自然更不可能急,只让他回去收拾行李,然后给了他工作室的地址,到了就给她发信息。 司机把车停在一条主干道上,路听野下车,对着车内的人挥挥手。 “晚安,大小姐。” “行了,回去吧。”沈常乐懒懒地,连摆手也懒的。 肆意乖张 第13节 晚安。沈常乐。 路听野在心里默念。 直到宾利左拐,连车尾灯也看不到了,路听野这才招了一台出租车。 “师傅,去惊乌巷。” 夜晚的惊乌巷也热闹着,好多游客特意选择晚上过来,可以看夜景吃小吃,或者寻个小馆子点几串烧烤,又或者在音乐小酒馆里坐到凌晨一两点。 河两侧的路灯亮着,光影倒映在河水里,像摇摇晃晃的星河,有不知名民谣歌手坐在街边,弹着吉他唱歌,低醇动听的歌声也随着河水慢慢荡漾。 从野渡茶楼进去,有一个小门能直通隔壁一套私人小洋楼。三层的复古建筑,不算大,但胜在精巧。中央天井被改造成一个小小的花园。 路听野一开门就闻到很浓的麻辣味道。 客厅的地毯上,陈燃正盘腿坐在,手里拿着switch手柄,茶几上摆着还没吃完的麻辣烫、碳烤鸡翅和啤酒,见门被忽然打开,陈燃一愣,呆呆地对上一脸不爽的路听野。 路听野皱了下眉:“你......” 陈燃吓得把手柄一放,连忙起身收拾:“我错了!路爷!我现在立马收拾干净!” 路听野看他一眼,“砰”地关上门。 “我还以为你今天不回来了,所以就放肆了一下下。”陈燃被抓包,心虚的很,一边收拾一边偷偷观察路听野。 路听野这几天在外面住了几天,走之前勒令他不准把屋子弄乱,更不许吃味道太重的东西。 路听野倒也没多不爽,俯身拿了一听没开的啤酒,往手上掂了掂,然后在沙发上坐下,两条逆天长腿随意架在茶几上,眉眼里流露出一种懒散的痞气。 修长的手指握住啤酒,指腹顶住啤酒的拉环,指关节往里一扣,“刺啦”的声音破开了空气,男人手背上的青筋因为用力而微微暴起。 “我看你挺放肆。不是一点点。”路听野喝了一大口,抬手擦掉沾在唇上的啤酒沫。 陈燃瘪瘪嘴。点儿太背了。 “你怎么今天回来?不做饼啦?”陈燃三两下就把外卖盒子收拾好,拿抹布粗糙地擦了一遍,其他的等明天保洁阿姨来再清理好了。 陈燃觉得路听野真的是神经病。市价一个亿的小洋楼不住,跑去住员工宿舍,在家里画画写作就能躺着赚钱,跑去应聘什么后厨帮厨。 折腾。有病。 路听野:“把你觉得我有病的表情收收。谢谢。” 陈燃微笑:“好的,哥。” 路听野抬手喝完啤酒,手掌用力一捏,易拉罐皱成一张废纸,精准地投掷在垃圾桶里。 “我上去清行李。”路听野扔下这句,起身朝二楼走去。 陈燃懵了,连忙跟着上去,“你去哪住?别告诉我你真的当厨师当上瘾了!你新书还写不写?还有孟老板要的画,我看你底稿都没打。我的爷!” 小洋楼一共三层,一层给陈燃住,二层三层都是路听野的。当时路听野先买了旁边的四合院,改造成了野渡茶楼,后来觉得这里的环境实在清雅,适合搞创作,干脆又把这栋老房子买了,装修之后当作长期落脚地。 路听野从杂物间拖出一个大号行李箱,挑了几套换洗的衣服,睡衣,内-裤,浴巾,洗面奶,电动牙刷,平板电脑,键盘,蓝牙耳机,充电器,犹豫一秒,把两瓶新的没拆封的保湿水乳也一起拿上。 沈常乐这么精致的人,肯定不喜欢男人太糙...... 他要保养一下才行。 “你.....来真的?”陈燃张了张嘴,这大概是一两个月都不会回? 路听野继续在卧室里转,看看还有什么落下,“你一个人消停点儿。你吃螺狮粉都行,车也给你开,对我宝贝好点。记得按时去保养。”路听野扔过去一个车钥匙。 陈燃眼睛亮晶晶,就差捧着车钥匙亲一口了。这可是川崎h2啊!男人的梦想情人啊!虽然他做梦都想开着路听野的川崎出去撩妹,但这形势怎么有些不对? 这小子怎么像是在交代后事?打算三年五载不回家? “就一点,别带女人来过夜,别让女人坐我的车。” “不然--”路听野目光骤然冷戾。 “知道知道......我哪敢啊!”陈燃赶紧打断他接下来的威胁。 怕了怕了。 “你还去当厨师?在那个都是富婆的.....会所?”陈燃心里很是不安。 “不。去别人家。” “哦.....去别人家做饭.....那不就是.....”陈燃感觉自己高血压都快上来了,“那不就是保姆?” “是--贴身生活助理。”路听野温和又暴躁地指正他。 “.........?” 路听野的眼神不是在开玩笑。铁了心,要给人当什么狗屁保姆。 哪个人有天大本事让路听野心甘情愿当保姆? 陈燃暴躁地抓了把头发,刚刚的开心劲陡然被一瓢凉水泼走,他快步走到路听野跟前,低声斥:“路听野!你最近怎么回事?” “你事业是不是不干了?新书不写?画也不画?茶馆也撂下?你发疯也有个限度!你才二十岁!你的前途比任何事都重要!你好不容易走到今天......” 陈燃深吸一口气,不知道该怎么劝,心痛极了,视线忽然瞟到了墙上挂着的照片,抬手一指:“想想你十六岁是什么样!少作妖,珍惜现在!” 十六岁。 那时的路听野是什么样? 墙上挂了不少照片,旧的新的混作一团,大多是路听野十九二十岁这两年玩赛车,登山,滑雪,出去旅行留下的纪念。唯有一张,是他十六岁那年拍的,和现在的模样大相径庭,若是不仔细辨认,几乎看不出是同一个人。 少年蹲在小巷里,身上是破烂的校服,五官英俊也青涩,嘴里咬着一根烟,额头流血,下巴也挂了彩,手上身上全是脏兮兮的泥巴。他剃了极短的寸头,能看到青色的头皮,这样的发型显得他轮廓更硬更冷更俊。 眼神孤犟,凶狠。 一座三线小城市里的一所排不上号的高中,多得是这种天天打架斗殴抽烟混日子的坏小孩。不稀奇。 路听野淡淡看了眼墙上的照片,隔着铁锈味道的时光和十六岁的自己对视,他反问:“那又怎样?” 陈燃:“是你说你要努力,不想继续堕落,你把你第一本书投稿到我这,你求我看,你说你不会让我失望--” “那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努力吗?”路听野从一袋糖里抓了一把放进衣服口袋,然后拿一颗剥开糖纸塞进最里。 陈燃一怔,为了什么?为了功名利禄,为了出人头地,为了衣锦还乡,为了做人上人。 不然为了什么? “为了她。” 路听野咬下太妃糖,吃到里面的巧克力夹心。 “她说我不可以天天打架,说......” 说他笑起来很好看,说他很有天份,说她也有个弟弟走丢了,跟他差不多大,若是她弟弟像他现在这样,不好好读书,不好好生活,她肯定会难过,会哭。 于她而言,他不过是一个在江南小镇萍水相逢的路人。即使她说的这些她都已经不记得了,但他记得。他记得就可以了。 路听野可以无所谓,反正从出生开始就注定了这辈子与阴暗堕落为伍。一个流淌着肮脏血液,不被祝福,存在即是罪恶的孩子,什么都是无所谓的。 “我喜欢她。想要她。我不能让这么好的姑娘跟着我受苦,我若是挣不出一点名堂,我连喜欢她的资格都没有,我连说喜欢都是亵渎。” 陈燃听得愣在了原地。 一个烂人是配不上喜欢沈常乐的。 她是高高在上的大小姐,她是洁净的雪里开出的花,喜欢从来都不是一件轻浮的事。不是随便说说就是喜欢,不是随便遇到一个人就说要和她定终身,再年少轻狂都不能做这种轻浮的事。 陈燃实属没想到话题走到了这份上。 怎么就多出来一个“她”? 陈燃恢复冷静,实在是最近路听野的行为太跳脱了太狂野了,他好怕路听野又走了什么歪路子,心里一直压抑着。但陈燃转念一想,他无缘无故提这些旧事未免太过分。快二十一岁的男孩,就是冲动的年纪,就是喜欢漂亮女孩儿的年纪,想谈恋爱无可厚非。 罢了罢了。 说不定谈恋爱了,这小子还能有更多灵感。 陈燃一脸温和,语气温柔,像是知心大哥哥:“......好,那给哥说说,她是谁?追女孩哥最懂了,哥帮你出主意。” 路听野转头,看着陈燃,笑了:“真的?我想追沈常乐。你有什么好主意,说来听听。” 沈常乐。 “哪个沈常乐?”陈燃张了张嘴。 路听野笑:“拍电影的那个。” 陈燃:“..................” 长久的沉默过后,陈燃恢复了暴躁,他一巴掌拍上路听野那硬邦邦的胸肌:“弟弟!你他妈狂野过头了啊!沈常乐诶,沈常乐诶!你登山也不能一挑就挑珠穆朗玛峰吧!” “.......你她妈不怕死在登山路上?” 路听野眯了眯眼,几分嫌弃地把陈燃的手挥开。 “那不挺好?” “死在她身上。那叫美妙。” “.............” - 作者有话说: 之后的一个夜晚,路听野喘着气从被窝里钻出一个头来,看着快昏死的沈常乐。 他舔了舔唇:“姐姐,美不美秒?” - 第10章 你回来了 “所以......你就把这个帅到惨绝人寰的小奶狗据为己有啦?” 霍甯婉肃然起敬。 她这姐妹不愧是上京名媛圈里排行第一的花心小公主,这换男人的速度比她头发换颜色的速度还快!她头发颜色还要看一周才腻呢! 沈常乐勾起唇,雨后初霁的天光落在她莹白肌肤,烘出一层温软,她拿着小叉子去戳那块卖相精致的起司蛋糕,一边说:“指出你的一个小错误。不是据为己有,是好心收留,日行一善。 ” 霍甯婉:“对,都知道沈公主最善良,专门收留品相好的可爱流浪小狗狗。” 肆意乖张 第14节 沈常乐扒拉蛋糕的手一顿。 小狗狗?站着高出她一个头的路听野? “他一米九,哪里算什么小狗狗。”沈常乐没所谓地接话,叉了一块起司送进嘴里。 霍甯婉笑,语气暧昧:“那就是大狗狗呗.......” “哎呀--你说什么啊,正经点好不好!”沈常乐耳根子一红,差点咬到自己的舌头尖。 算了,这家店的起司蛋糕一点也不好吃,还好意思卖四百多,坑人。沈常乐皱着眉把小叉子放下,连着碟一块儿推远。 霍甯婉见状叹了口气,“你这挑食的毛病什么时候能改改啊。整个上京能入你眼的餐厅我看一只手都能数过来。” 沈常乐眉心微动,“所以说我羡慕你啊,吃什么都香,还不长胖。反正我小时候就这样了.....” 大概是什么时候开始挑食的?说不清楚。 但沈常乐自从高中之后,挑食的毛病就越来越严重,有时候她自己都分不清是挑食还是单纯地抵触吃这个行为。到了大学后,她甚至有一段时间得了厌食症,一整天什么也不想吃,吃什么都想吐。她怕家里人担心,瞒着家里人,不敢说。 她一个人去医院检查,医生说她这个状况很有可能是压力太大导致的,暗示她去找个心理医生。沈常乐也就真的偷偷去找了心理医生。 心理医生为她做了一次催眠疗愈法,过程中,她做了一个冗长的,冗长的梦。梦见她弟弟在孤儿院里吃不饱饭,好不容易抢到了一个馒头,又被其他比他大的孩子欺负,抢走了一天的口粮。 饿着。好饿。 她能感受到那小男孩有多饿,如同她此刻一样,饥饿。 画面一转,是穿公主裙的女孩坐在明亮宽敞的餐桌前,桌上摆满了丰盛的佳肴,不亚于一顿盛宴,女孩吃得开心却也挑剔,一会儿嫌这个太辣,一会儿嫌葡萄不甜,身边的用人急得团团转,恨不得立刻就去买最甜的葡萄。 沈常乐挣扎地从梦里醒来,心理医生递给她纸巾,她这才意识到自己脸上全是泪。她凭什么能享受这些美味的食物?凭什么在害的弟弟被人贩子拐走后,还心安理得的享用这些食物? 心理医生告诉她一个很荒唐的推测,或许是她的潜意识在作祟,试图用这种少吃甚至是挨饿的极端方式来减轻心里的愧疚。从那以后,她没有再刻意勒令自己改过来,一直到弟弟被找回来,她心里的大石落地,可潜在的后遗症还是无法完全消除。 她对吃方面不会投入过多的热情,总之淡淡的,久而久之,身边的人都觉得沈大公主的口味跟她这个人一样挑剔。 但她知道,自己不是挑剔。 就像是一场劫难过后留下的创伤。也许忽然就痊愈,也许一辈子都无法摆脱。 霍甯婉摇摇头,赶紧把这个话题揭过去,“你这几天住家里的话,那弟弟就一个人住在你工作室?” “对啊,他前两天搬进去的。”沈常乐说到这个就有些不好意思,她那天太懒了,路听野一大早打电话过来,她压根就不想起床,只把楼层和房门密码发给他,让他自个过去。 一直到今天,她都没去过工作室,也不知道路听野把她工作室弄成什么鬼样了。 “乐,他好歹是个陌生人,你就这么放心他一个人在你的工作室住?你不怕他........”霍甯婉没往下说。 沈常乐笑了:“怕他什么?偷我东西?” 沈常乐的工作室虽然是办公用的地方,但装潢配置全部是顶级的,她经常住在这,放了不少值钱的私人物品。比如她从各大拍卖会拍到的好东西,从古董字画到钻石翡翠,不下几十件。 “也不一定是偷什么东西,怕是别的出格的事呢?”霍甯婉出于担忧的角度说着,毕竟那男孩是个年轻气盛二十来岁的大男人嘛。 “我既然敢让他住,就不怕他玩什么名堂。他若是敢做什么出格的事儿,嗯--” 沈常乐想了一圈,轻柔说:“那就让他彻底变成无地可住的流浪小狗。” - 还未彻底无地可住的流浪小狗准备出门逛超市。 前两天路听野一直忙着收拾工作室,采购这事就放在了一边。不能怪路听野效率低,只能怪工作室太大,更怪某位大小姐太不爱收拾。 客厅长沙发上堆着华贵的衣服包包,餐厅岛台上放着不知道什么时候吃剩的外卖,喝了一口就没再喝的奶茶,都发霉了。书柜里的书杂乱无章,露台上的无边泳池里飘满了落叶,水也脏了,植物因为多日没有浇水,隐隐有发枯的迹象。 路听野撸起袖子干了整整两天活,才让工作室恢复了整洁亮堂。 从写字楼下去,穿过一条空中走廊就到了购物中心,商场的负二层有家进口超市,号称上京最贵的超市,集齐了来自全世界的精致昂贵食材,几乎想买的都能在这儿买到。 路听野推着购物车在里面晃悠,秉着“不知道她喜欢吃什么,万一喜欢呢,那就都买吧”的购物理念,不知不觉购物车就堆成了小山,考虑到冰箱估计会被塞爆,他才堪堪压抑住购买欲。 推着购物车往收银台走去,路过生活护理区,眼角忽然被一道银光闪了下。路听野顿住,发愣,然后退两步,拐进去。 货架上,五颜六色的小盒子安静乖巧地排排坐。有些包装过于浮夸精美,用了镭射材质,难怪会闪到路过人的眼睛。 路听野抿着唇,精致的喉结微微滚动,原本清冷的眸色也如衍了墨的水,透出几分晦涩的浑。 有一对小情侣经过货架,囤货似的拿了四五盒,女生挽着男友的手臂,眼睛却像是粘在路听野的身上。这女生看了路听野好几眼,才确定他不是哪位明星,或是刚出道的男团成员,可惜了,帅哥都有女朋友了。 都走出去好远,那女孩还回了一次头,随后就被她的男朋友气急败坏拉走了。 路听野一本正经地站在货架前,似乎在研究什么,修长劲瘦的手指从“零感”“l”“玻尿酸”几个字掠过,拿了两盒放进购物车的缝隙里。 路听野推着购物车去结账,想。 .......万一她喜欢呢? 窗外已是日落西沉,繁华的大都会宛如熔金炉里逐渐化水的碎金,沉沉的夕阳淋在马路上,柏油路泛起一层油润的光。 沈常乐和霍甯婉逛了会儿街,霍甯婉接到了爸爸打来的电话,电话里的男人声音低哑偏硬,可对女儿说话的语气很是宠溺,说要带她和妈妈还有妹妹去吃一家私房菜馆。 霍甯婉挂了电话,笑着说:“得了,我爸又来给我贡献脂肪了。那我就不陪你了?要不然你跟我一块去吃?” 沈常乐:“不去了,替我跟霍叔叔和瑶姨,还有兰妹妹问好。” “那行,你最近没工作就多休息,太累了容易影响食欲,记得晚上回去多吃点啊!” 送走了姐妹,沈常乐一时半会儿不知道去哪。 回公馆的车程至少一个半小时,到了家怕是黄花菜都凉了,大姐沈常鞍家倒是就在附近,可不打招呼就去蹭饭也不妥,侄儿才一岁,全家人都围着孩子转,她去了也是添乱,临时叫珍姐和阿喻肯定也不好........ 她可以去工作室啊! 纷乱的思绪忽然褪去,藏在墨镜后的眼睛也跟着一亮,沈常乐立刻打开微信,往下滑了好几页翻到路听野的对话框。 路听野的头像在一众男生里实属是很特别的,是一幅画,梵高的《鸢尾花》 微信名是一个英文单词:「charon」 沈常乐倒是不知道这个名字有什么特别的含义,只知道希腊神话里有个人物就叫charon,她是学导演系的,文化课妥妥的高分通过,这些神话小知识她信手拈来。 冥河的摆渡人,卡戎。 这些小细节沈常乐暂且放到一边,她正在努力编辑消息:【你在工作室吗?晚上我来吃饭,不用做太复杂,我吃不了那么多,三四个菜就行,不用太咸。饭你要吃就煮,我晚上不吃主食.........】 敲了一大段,沈常乐不知道想到了什么,敲字的手按下暂停键。 「怕是什么别的出格的事?」 霍甯婉的话忽然在脑子里闪现。 沈常乐开始没有多心,听到这话也只是觉得好玩,现在细细想来只觉得自己会不会太大意太放心一个陌生人了?诚然,她的身份在上京已是显贵,一般人就算是有十个胆子也不敢动脑筋动到她身上,可万一呢? 人就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有时候一个坏念头闪过,就像把河堤砸了一个洞,大水源源不绝往缺口处冲。 沈常乐眸色当即冷了下去,轻轻咬唇,按下删除键把那一大段话全部删掉,然后退出微信。 - 工作室里,路听野漫不经心地靠着厨房岛台,目光落在手机屏幕上,神情难测。 怎么一会儿出来“正在输入”一会儿又没了,一会儿又变成“正在输入”这到底是要跟他发消息还是不跟他发消息? 灶台上文火煨着羊肚菌鸡汤,蒸气不时地顶着锅盖,试图把香气弄得满屋都是。岛台上摆着切好的豆腐干丝,冬笋,火腿,香菇,瑶柱,菠菜等配菜,小碗里装着剁好的猪肉丁,特意降低的肥肉的比例,加了切成碎末的荸荠,水槽里用沥水篮子装着一兜活蹦乱跳的鳝鱼。 路听野想了想,抬手把煨汤的火拧到最小,只剩下一圈微弱的蓝色小火苗莹莹摆动,又调了二十分钟智能熄灭,这才把手机搁在岛台上,抬步朝次卧走去。 十分钟后,沈常乐就到了工作室门口。她没有敲门,直接输密码进来,一进工作室就闻到了无比浓郁的鸡汤香,她下意识地咽了咽口水。 她把高跟鞋蹬掉,包包就搁在玄关柜上,踩着赤脚往里走。 厨房和客厅是一体化的设计,故一抬眼就看见了灶台上炖着汤,岛台上摆着整齐切好的食材,五颜六色的,让人心情好。 看来路听野正准备做饭,可东西都摆在这,人去哪了? “路听野。” “路听野?” 连续喊了几声也没人应,沈常乐皱眉,开始在工作室里瞎晃,一路走过去,她心里的怪异感陡增,直到进了自己的卧室,她才恍然一悟。 她的工作室什么时候这么干净整洁过? 上次离开时实在太乱,想叫人来清理一番,可念头一过就忘了。今天一看,整个屋子焕然一新,就连水晶灯也清洗过,光都有种洁净之感,茶几上放着手工花瓶,插了几枝犹带露水的紫鸢尾。 是路听野收拾的? 沈常乐吃惊地想,路听野看上去就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贵公子,居然真的会做家务! 而且逛了一圈,沈常乐也没发现丢了东西,就连她随手扔在沙发上的,七位数的蓝宝石戒指,也放回了戒指盒。 最后一丝顾虑被打消了。 沈常乐压住心口,那份好不容易安静的愧疚感又如潮水般回涨。是她的想法过于世俗,她不该怀疑路听野,他看上去是如此的干净。 她想到了自己的亲弟弟。沈常西流落在外时也曾为了生活也去给别人做过家教,做过厨师,若被雇主怀疑了人格,可想而知是多么难受难堪的事。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沈常乐想,她还是得对路听野好一点,这念头像风一样吹过,紧跟着脚下已经走到了最后一间次卧。 她没有多想,直接拧下了门把手,开门的瞬间有一股带着白檀香气的潮湿热意扑面而来,房间是无主灯设计,两侧的灯带散发出洁净明亮的光晕,这种明亮温暖的氛围让沈常乐的大脑有轻微的眩晕感。 紧接着她视线扫过去,看见一具野蛮的,强壮的身体....... 男人正在拿毛巾擦着氲湿的短发,动作很是漫不经心,垂落的发梢遮挡了眼睛,还没擦干的水珠顺着肌肉线条向下滚,令人脸红心跳的腹肌块块分明利落,宽肩窄腰比例极佳...... 沈常乐心跳有一瞬间的暂停,她感觉血管都在发烫。 .......路听野刚刚洗完澡!? 沈常乐僵持在原地,有些不知所措,就在她打算悄悄退出去时,路听野似乎察觉到了有人闯入,他就着擦头发的姿势往门口望去-- 泛红的眼尾因为惊喜而微微上挑,被热气熏过的低醇嗓音带着几分欲:“你回来了?” - 作者有话说: 一天,路听野正在淋浴,沈常乐突然拧开浴室的门冲了进来,摸了一把腹肌就走。 当晚,沈常乐正在泡澡,路听野突然拧开浴室的门冲了进来,狠狠抓了一把团子就走。 -- 宝宝们跨年快乐!!! 肆意乖张 第15节 小路和姐姐陪大家跨年哦!! 第11章 不吃主食 餐厅里,空气也凝上一层淡淡的尴尬。 不过尴尬仅仅是沈常乐的想法。路听野正悠然自得地做饭,不受丝毫影响,甚至在做饭中途还会偶尔抬起头来,对着沈常乐笑一下。 “...........” 沈常乐不动声色地垂下眼,优雅地拿起小汤勺喝乌鸡汤,吹了吹热气,然后缓缓送入嘴里。 她今天的风格一如既往的精致华丽,复古款式的奶油白套装,纤细白皙的脖子上绕着两圈珍珠项链,耳朵上也挂着两颗珍珠,随着低头的动作,珍珠就跟着轻轻摇晃,像情人的眼泪。 她低下头,路听野又高,就只能看见她一小截下巴尖尖,还有脑后处别着的那只巨大的丝绒蝴蝶结,比她的头还大,显得她的脸愈发楚楚。 路听野见她心思全在汤里,也不知道是汤好喝,还是转移注意力,只是笑了下,继续加快速度。 鳝鱼用纱布兜起来,放进葱姜水里滚一遍,然后拿出来剔骨取肉,没有刺的软肉放进高汤里过一遍,再倒进热油锅里,加蒜片料酒酱汁等各种配料一块儿翻炒,立马,鲜香的气味就盖过了碗里的鸡汤。 沈常乐抬头看了下,咽了咽口水,随后又低下头把汤喝干净。 不过半小时,晚餐就做好了。软兜鳝鱼煲,酱汁狮子头,鸡汤干丝,清蒸螃蟹,蛋炒饭,还有沈常乐已经喝过一碗还想再喝的羊肚菌鸡汤。 “我也不知道你会来,没准备你爱吃的,随便做了几个家常的,你.....不会嫌弃吧?” 路听野俯身靠过去,把筷子摆放在沈常乐右手边的位置,男人刚刚洗完澡,身上还带着沐浴露的香气,和饭菜的香气融在一起,令人分不出是哪一个更诱人。 沈常乐淡定拿起筷子率先夹了一根鳝鱼肉,放在碗里,“这几个够了。我吃的不多。” “.....炒饭要吗?给你盛了一小碗。” 路听野手里端着一小碗黄澄澄的炒饭,正要放在沈常乐跟前,被她一筷子打在手背。 “我晚上不吃主食。” 不吃主食? 路听野眼里有些失落:“哦。” 他只好把那一小碗炒饭扣进自己的大碗里,然后一言不发地看着她。 “看什么看?吃你的。”沈常乐冷哼一声,脸色虽然沉,可眼睛里却没什么冷意,反而有一抹罕见的羞赧。 她真是昏了头。 刚刚就不该落荒而逃的。 不过是个身材好点,长得帅点,年轻点的弟弟而已,半裸的肌肉帅哥她还看得少吗? 沈常乐气愤地夹起那根软软的鳝鱼,咬进嘴里,口感又嫩又滑,味道咸香鲜美,有浓浓的满足感。 这么好吃??? 沈常乐惊了。 她又吃了一口鳝鱼肉,然后把狮子头夹成四瓣,舀了一小口送进嘴里,肉质紧实,不柴不肥,还有马蹄的清香感。 不错。很好吃。 沈常乐吃这菜,顺便偶尔看向面前吃得正香的路听野,他一口菜配一口炒饭,看起来香的不行。那炒饭黄澄澄的,还有好多颜色的配菜,沈常乐犹豫再三,很是不争气地开口: “你吃的什么饭?” 路听野停下动作,耐心解释:“就是随便炒的蛋炒饭,加了瑶柱火腿肉香菇松露这些,还加了--” “给我盛一小碗。谢谢。”沈常乐打断他的话,背脊又挺直了几寸。 是猫,是公主,是白天鹅,是掌上明珠,所有高傲又不失可爱的代名词都能恰如其分地形容她。 可越是高傲,越能挑起男人心底卑劣的胜负欲。 想让一朵玫瑰只在自己的掌心盛开。 路听野放下碗筷,笑容里带着几分得逞的痞气,轻轻挑眉,“你不是晚上不吃主食?” 沈常乐拨弄了一下耳边的珍珠,淡淡:“你再说我就不吃了。” “...........” 路听野低低笑了声,“都听你的,大小姐.....” 晚饭过后,路听野收拾餐桌和厨房,沈常乐则窝在沙发上玩手机,她难得吃这么饱,很是餍足,整个人居然发起了饭晕,四肢百骸软软绵绵,像汲饱了海水不堪负荷的海绵。 懒得动..... 想睡觉..... 可还要回家....... 回春和公馆要开一个半小时车....... 等司机来接起码来回两个小时起步......... 沈常乐眯了眯眼,目光瞄准了正在切水果的路听野,“喂。” 软软绵绵的一声喂,像一只伸着懒腰的小猫咪,发出幸福的咕噜声。 路听野听得耳根子发热,他放下水果刀,朝沈常乐的方向望去:“怎么了?” “等会儿送我回公馆,然后你再开我的车回来。我想睡了,懒得开车。”沈常乐软着嗓音吩咐,中途打了个哈欠,一副即将要睡过去的模样。 路听野很是抱歉地笑了笑:“不好意思......我的眼睛有夜盲症,晚上开车会不安全。” 沈常乐“啊”了一声,“你有夜盲症?很严重吗?” 路听野不落痕迹地避开沈常乐的目光,“可能有一点严重。所以不敢拿你的安全开玩笑。” 其实一点也不严重,只是在光线昏暗的状态下看东西有点模糊而已,他经常晚上和陈燃出去飙车。 不过此时很严重,要瞎了。 沈常乐抿唇,神情略略凝重起来。该怎么回去?她越是窝在舒服柔软的小羊皮沙发里,越是不想折腾,她恨不得喊人来把她八抬大轿抬下楼。 “很着急回去吗?”路听野托着水果盘走过来,俯身,把果盘送到沈常乐跟前。 她几乎不用伸手,只用抬抬手指就能拿到,这更是纵容了她的懒劲。 沈常乐一边吃着淡雪草莓,一边想着该怎么办,还是叫司机过来?不过等司机到了她怕是都睡着了。 还是.....干脆....... “干脆别回去了吧。” 路听野抬手叉了一块蜜瓜扔进嘴里,仿佛是随口一说而已。 沈常乐手里还拿着那颗吃了一半的草莓,下意识抬眸,刚巧撞进了男人那双蛊惑又深情的桃花眼。 ........ 沈常乐洗漱过后,卸了妆,也不避讳让人看到她的素颜,穿着洗干净烘干过后还带着玫瑰香气的长裙睡衣,走到了路听野的房门前。 那双勾人的狐狸眼因为没有了眼线和睫毛膏,反而平添了脆弱易碎的温软,瞳色纯净,在光下宛如一只五彩斑斓的黑色蝴蝶,翩翩飞舞。 路听野第一次见她这样,呼吸放轻了几分。 “你晚上记得锁门。”沈常乐环抱双臂,慵懒地靠在门框上。 “我要锁门?”路听野不解。 “不是你锁门还指望我锁门吗?这是我的房子,你晚上就在这里别出来了。” 这间工作室是她的,就连这栋写字楼,整个购物中心都是她家的!! 不别人避着她,还她避着别人吗? 路听野没什么意味地笑了下,垂下眼睫,遮住沾满热度的眸子,低哑着嗓,“不能都不锁门吗?” 沈常乐轻哼,对于面前男人的警戒心尚未完全放下。 “你想的美。” - 翌日,沈常乐吃过路听野做的早饭,一碗入口即化的芋泥牛奶燕窝粥和鸡蛋火腿三明治,神清气爽地回了春和公馆。 其实她也不是非要回去,只是沈常西的假期很快就结束了,马上又要回美国读书,所以她才一有时间就往家里跑,和母亲一起陪陪弟弟。 一个半小时的车程一会儿就过去了,她喜欢开车时风从耳畔呼啸而过的感觉,喜欢踩油门时跑车的轰鸣声,这个爱好跟她的几个小姐妹一样,有时候女孩子对于车的喜好比男生更疯狂。 红色的布加迪chiron在马路上实属过分招摇,这车全上京也就四台,而上了京a牌照的就两台,一台是沈常乐的,另一台是她的姐妹赵千初的。 狗仔几乎都把沈常乐常用的几张车牌给倒背如流了,可这台压根就不需要背车牌,每逢她开这车出门,几个小时候准有人把偶遇照片贴在社交网站上,说今天走运,撞到了大小姐出街。 管家恩叔拎着喷壶给客厅里的几盆绣球浇水,看到沈常乐走过来,笑呵呵地打招呼。 “二小姐,今天这么早就回来了?” 沈常乐:“.......恩叔,您这话听上去像是怪我夜不归宿似的。” 恩叔哈哈两声,打马虎眼把话题掀过去,“正好,二小姐,刚刚宋二太太同夫人吃完了早茶,前脚才走,她把这个留给了您,说是邀请您赏光。” 说着,恩叔招呼用人把宋太留下的邀请函拿过来给沈常乐。 沈常乐接过邀请函,有些不明就里。 邀请她去玩打个电话发个微信不就成了?还特意弄个邀请函,搞得怪正式的。 不过转念一想又觉得宋太还真是心眼多。 宋太组的局肯定会捎带上她那个侄子梁楚凡,又怕自己她介意梁楚凡而不来,所以就趁着她不在家送邀请函上门,这样客客气气的,她于情于理都难拒绝。 沈常乐拿着邀请函去找母亲,陪着母亲插花,顺口问了几句家里的生意。 “常西不是看好锦城的那个项目吗?你爸也觉得不错,宋家在锦城有些实力,所以就拜托宋董给当地的领导打了个招呼。” 裴珊专注地在给一盆罗汉松修剪枝叶,“不过这与她宋二太太没什么关系,是宋家大房的人情。” 沈常乐点点头,虽说没什么关系,但人家如此客气的递了邀请函,她一个晚辈不去还是不妥。 “你想去就去呗,看我做什么?”裴珊以为女儿是想去,但又怕她不同意,笑着嗔怪。 “我什么时候拦着你去玩了?” 肆意乖张 第16节 沈常乐故作生气,“我哪里想去?这种纸醉金迷的游艇局,我才不喜欢!不屑!哼!” 裴珊笑,眼珠子在女儿那红润的脸颊上溜了一圈,怎么气色看着比前几天好多了? “我看你挺想去。” 沈常西正好走进来,听见了这句,问:“挺想去什么?” “宋太组的游艇party,不如你跟你姐一块儿去?那游艇上肯定不少漂亮女孩!老三,你不馋漂亮小姐姐吗?”裴珊看着自己高大帅气的儿子,就是想不明白,这都回来四年了,就没见他对哪个女生多看过一眼! 沈常西对自己母亲无语:“我对女的没兴趣。” 裴珊和沈常乐面面相觑。 “呃......”沈常乐冒出一句,“游艇上帅哥也挺多的......你有兴趣吗?” “........” - 在家里住了两天,沈常乐总觉得有哪里不对劲,直到第三天中午,家里的厨师做了一道淮扬鳝鱼煲,沈常乐尝了两口,立刻恍然大悟。 饭菜不是她想吃的那个味道! 人对于快乐的阈值一旦被拉高,就很难再变回去,这就是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她尝过了喜欢的味道,再去吃别的总不是那个滋味。 难怪这两天都没有那种餍足的,饱腹的感觉。她又回到了爱吃不吃,吃什么都那样的状态。 沈时如见女儿胃口不好,颇有些伤脑筋,和裴珊商量干脆再招几个厨师。沈常乐立刻摆手,说她马上就要进组了,不会天天住在家,请那么多厨师都是浪费。 好不容易把爹妈敷衍过去,沈常乐给路听野发消息:【晚上我要吃好吃的。谢谢。】 很快,那边就回复:【好的。大小姐。】 沈常乐哼了一声,不受控制地翘起唇角。路过的沈常西看到自己姐姐这一副甜蜜的模样,冷嘲热讽:“又有新帅哥了?” 沈常乐白他一眼。 至于吗?不就是开玩笑说了一句,至于记仇这么多天吗?她的小姐妹赵千初不也天天试探她弟弟的性取向? “你什么时候进组工作?生活助理找好没?”沈常西不放心,又多啰嗦了一句。 沈常乐得意:“找到了!” “比你帅,比你做菜好吃,比你听话。” “还比你年轻!!” “.........” 到了晚上,沈常乐看着一桌子丰盛的晚餐,表示很满意,对路听野这几天的表现也很满意。 今晚的菜色比上一顿要丰富不少,足足有六个菜,但份量都不多,控制得刚好。酸椒炒黑鱼片,小炒香芹牛肉,肉沫茄子煲,咸蛋黄小排,水煮南瓜菜,奶白奶白的肉丸鲜鱼汤。 “今晚吃主食吗?”路听野盛饭前很礼貌地问了一句,嘴角牵起浅浅的弧度。 沈常乐悄悄往电饭煲里瞄了一眼,居然不是白米饭,而是用辣椒炒肉的汤汁拌好的泡饭。 热腾腾的香气,每一颗米粒都裹上了浓郁的酱汁,红亮亮的甜椒和五花肉看上去诱人无比。 “一点点。”沈常乐舔了舔唇瓣。 路听野盛了一小口,堪堪盖住碗底,沈常乐皱了下眉头,“再加一点点。” 路听野忍住笑,把满满一碗米饭放在了沈常乐跟前,又拿碗盛了鱼汤,搁在一边,等凉一会儿,就能喝了。 沈常乐吃到一半,放下碗筷,“买菜的钱够吗?我每个月再多给你两万。” 路听野:“...........” 他无奈,“姐姐,你真的是天上下凡的仙女吗?买菜不需要这么多,我们才两个人,也不是天天在家吃饭,你一个月给三万都多了......” 天天山珍海味怎么行?这会吃出病的。更何况她给再多他也不会用,都存在那。 沈常乐错愕了:“啊?买菜这么便宜呢?” 她看冰箱里塞了不少利比里亚火腿,松露,鱼子酱,和牛这些在店里要卖很贵的食物,居然很便宜? 路听野点头,一副“我真没有骗人”的表情,他声音低醇:“嗯。姐姐,我什么时候骗过你。” 沈常乐再一次觉得路听野不错。 真是好。真是乖。 抛给他进娱乐圈的橄榄枝,他不愿意,把他放在随便捞个东西都能吃一辈子的工作室,他规规矩矩,现在每个月多给他两万块钱,他也实事求是的不要。 沈常乐的心一下子就柔软了下来,看路听野的眼神也多了一份温柔。 还是要对他好一点。 所以,她决定带路听野一块去游艇party,顺便给他弄一套顶级的行头!让他不再当fake男孩! 路听野不知道沈常乐为什么用这么奇怪的眼神看着他,有些心虚,只默默吃饭,紧接着,听见女人温柔如水的声音: “路听野,周末宋太组了个party,你陪我去吧。带你见世面,你开心吗?” 宋太..... party...... 梁楚凡...... 路听野一听就气笑了,不爽地挑眉,语气很淡:“我是不会给别人当厨师的,姐姐。” “你死了这条心吧。” 路听野幽幽看她一眼。 - 作者有话说: 沈常乐:这个弟弟还有点个性哈。 - 肉汤泡饭真的超级绝!!!大家一定要吃!(就是巨长胖) 第12章 危机四伏 傍晚,夕阳像一条橘黄色的绸缎被风扬起,吹到了天边,车沿着夕阳蔓延的方向一路开过去,风里带着微腥的潮味,混合着雨后泥土的清香扑面而来。 沈常乐靠在座椅,悠闲地望着窗外的江景,余光偶尔扫过一旁安静听歌的路听野,眼尾微微挑起,很是满意地打量自己的杰作。 路听野身上穿着一件她挑的外套,挺高调的秀场款,黑色丝绒质地矜贵又高级,头发梳上去,露出俊冷的额骨和深邃的眉眼。 他真是天生一幅勾人的好皮囊。 “等会儿好好表现好点,你的本职工作就是厨师,让你做饭你还犟?”沈常乐故意沉着脸。 路听野只管目视前方,没听见。 沈常乐皱眉,把腿从搁脚凳上放下来,拿高跟鞋尖踹他的小腿骨。 路听野这才有了点反应,转过头,那双在灯光下宛如琥珀的桃花眼正冷冷沉沉对着沈常乐。 沈常乐只觉得好笑。 虽然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小朋友的痛苦上是一件缺德事,可还是好好笑。 沈常乐顺手拿了个抱枕垫在腰后,整个人慵懒地侧着,假装对他的怨气很惊讶:“咦?怎么还发脾气了,小朋友脾气都这么大吗?” 路听野垂下眼皮,话语淡淡:“我明年就到了法定结婚年龄。你家的小朋友是二十一岁啊?” 沈常乐挑眉,“二十一还不小?我大你三岁,弟弟。” 她刻意把弟弟两个字咬的很重。 路听野看着她娇矜的模样,忽然笑了下。 女人就是奇怪,碰见比自己小的就喜欢拿年龄压人,若是真和她纠缠年龄,她就该跟你真怄气了。 车在此时进了过江隧道,天光骤然黯淡,隧道中的照明灯就成了唯一的光源,映进丝丝幽幽的光,路听野整个藏进了黑暗里,那抹笑声也显得更轻佻,挑衅。 沈常乐:“你笑什么?” 路听野取下耳机,腔调很懒,“有些人是老,可是为老不尊素质差,有些虽然年纪小,说不定比那些高谈阔论的长辈经历得还要多,吃的苦也多,所以用年纪来论人很幼稚。” “姐姐虽然比我大几岁,可比我幼稚这么多,我为什么不笑?” “..........” “路听野!” 沈常乐气不打一出来,这小孩说她幼稚就算了!居然敢说她老! 路听野嘴角仍然勾着笑,低醇的声音里藏着三分不正经,“别生气,大小姐是仙女,怎么可能老?” “.......” 沈常乐哼了声,在心里骂了句舌灿莲花的死小孩,随后冷着脸朝向窗外。 路听野轻轻抬了下眉尾,看着她气鼓鼓的侧颜,嘴角牵起更深的弧度。 差三岁又怎样? 只要不是差三十岁,差十三岁都不要紧,更何况只差三岁。 路听野静静看着玻璃上倒映出他们两人的影子出神,看着他们彼此挨得很近很近,直到一声震动把路听野的思绪拉回来。 他从裤兜里把手机拿出来,解锁,目光落向屏幕的瞬间,脸色骤然一冷。 一个没有存进备忘录的号码发来的短信:【二哥,他这几天身体不好,又住院了,说很想你。就在华熙医院vip病区708房,有时间就来看看吧。】 把短信删除,把号码拉黑,一如没有见到过。 动作干脆利落,这十多年里做过无数次。 路听野眸色森冷,手指紧紧捏着手机边缘。 “所以你吃过很多苦?” 女人低婉如水的声音打破安静的空气,路听野随即松开手,回过头望她,眼里带笑:“什么吃苦?” 肆意乖张 第17节 “经历的多,吃的苦多,你不就是再说你自己?”沈常乐歪着头,刚刚想了一圈,总觉得他是在说自己,也罢,小小年纪就辍学打工,是个可怜的小孩,她还是要对他好些才行。 路听野低低笑了起来,让人无法抵御的少年感如春风一样拂过沈常乐。 他一瞬不瞬地睨着她,“我这人运气好,以前被仙女拯救过。所以我只吃糖,没吃过苦。” 说着,他从口袋里摸出一颗紫色的糖果,拿牙齿撕开包装,递过去,“吃吗?甜的。” 沈常乐被他弄得有些脸红,撂下不吃两个字,视线迅速调转。 这男人不要脸,还仙女拯救。 她要是仙女,见到他这种油腔滑调的就赶紧跑。 - 车开到了登船的码头。 不知道从几年前开始,上京的富人圈开始喜欢玩游艇,动辄花费几千万上亿去买一艘一年到头也玩不了几次的游艇,大多时候都停泊在码头吃灰,一年的停泊费都要十多万,纯属烧钱。 有头脑精明的公司把这些富人们不怎么玩的游艇租赁下来,经营游船项目,给游客提供不同价位和档次的服务,可以买散票做一次游江看夜景,也可以包船办party拍江景大片。总之生意火爆。 宋家的这艘不一样,是纯私人的,就算是自个不玩儿也不会租出去赚几个小钱。之前有本时尚杂志的主编想借这艘船给明星拍大片,硬是托了一圈的关系找到了宋太说情,才勉强借到一天。 上四层下三层的构造,长度一百多英尺,宽度能停一架小型直升飞机,比其他的游艇足足了大了一轮还不止。 此时灯全部点亮,远远望过去就像一颗即将启航的星。 等沈常乐到的时候,其他人都已经到了,宋太从船舱出来接她,其他人也纷纷跟出来。 “乐乐,你真是想死我了。”宋太一见到沈常乐就热情地拥抱上去,又是抱抱又是手拉手。 “我上次去你家和你妈吃饭,都没见到你,是不是又和哪个小帅哥出去玩了?”宋太附在沈常乐耳边低声揶揄,顺便瞟了一眼跟在沈常乐身后的路听野。 “梁姨!” 沈常乐皱眉,似有些恼,可落在宋太眼里只当她小女孩,脸皮薄,想在人前装装样子,也就笑哈哈揭过去。 来到船舱内,果然豪华宽敞,各种设备应有尽有,厨房里开着火,有专门请来的两位厨师烹制宵夜,茶几上早就摆满了各种酒水和食物,压根就不可能需要谁来搞烧烤。 沈常乐意味深长看了眼路听野,路听野抿抿唇,侧过头去。 今晚的局来的人挺多,也挺脸生。沈常乐逡巡了一圈,居然大部分都不认识。 宋太给沈常乐热情介绍,指着那一圈打扮鲜亮时髦的男孩女孩,“这些都是我公司新签的模特和艺人,带来见见世面。” 话落,那几个新人就一个劲地冲着沈常乐鞠躬哈腰打招呼,全然一副娱乐圈里晚辈见长辈的那一套搞法。 沈常乐不太喜欢,简单略了两句就拉着路听野去甲板看风景了。 走时听见有服务员过来跟宋太汇报-- “太太,客房都收拾好了,游艇三分钟后出发,今晚的旅程是四小时二十分.......” 甲板在二层,游艇的楼梯很陡很窄,沈常乐穿着极细的高跟鞋,走得很慢。 她今天仍然是一副千金大小姐的派头,修身的黑丝绒长裙勾勒出细柔的曲线,手臂上戴着同质地手套,脖子上缠了一根简约的珍珠项链。 那头花大力气保养的,仿佛闪着细碎光晕的长卷发被江风扬起,贴着路听野的下颌而过。 路听野闻到一丝隐秘的乌木香气。 不经意地勾人。 “现在知道不用你做饭给大家吃,你高兴了?不骂我老和幼稚了?”沈常乐忽然侧过头来,没什么滋味地扫了路听野一眼。 路听野差点笑出声来,立刻表明态度:“我不敢骂你。” “鬼知道你心里想什么。” 沈常乐抬了抬眉尾,颇为不在意地转过头,脚步加快。 路听野怕她摔,也跟着快步上台阶,一只手虚虚拦在离她的腰后几寸的距离,“好的,大小姐。那我可以问你,带我来是做什么吗?” 沈常乐瞬间觉得路听野这家伙很不上道。 这难道还看不出来吗?她带他来就是当人肉挡箭牌的啊,顺便带个服务周到的小保镖,全程帮她提包倒水。 “说你年纪小你还犟嘴,我带你来--” 说话间,两人已经已经走到了甲板,甲板上有几个人在喝酒聊天,看到梁楚凡时,沈常乐倒是不觉得意外。 她捋了捋被风吹乱的长发,“带你来自然是有用处。” 路听野也看到了梁楚凡,嘴角勾起一抹诡异的笑,他上前一步,和沈常乐并排而立,左臂自然弯曲,留出一些空间。 示意她挽上来。 “做什么?”沈常乐不懂他这是来哪出。 路听野替沈常乐拨开一缕挡住她眼睛的头发,瘦长的指节勾着黑发一路滑下来,他认命似的叹气,“自然是做一名合格的,大小姐的工具人。” “这不就是我这种小朋友的用处吗?” 他目光松软得像一缕撕开的棉花糖,可语气却炙热,动作也暧昧。 沈常乐心脏跳了跳,有只不听话的兔子藏在里面。 此刻游艇正在一点点驶出码头,江畔两侧璀璨的夜景倒映在水里,整条江都是波光粼粼的。 五颜六色地霓虹映进路听野的眼睛里,分明藏着一抹轻佻。 “好啊路听野,你怎么越来越欠揍了。是我对你太好了吗?”沈常乐气得一巴掌打在他的胳膊上。 路听野把胳膊凑到她面前,示意她继续打,语调漫不经心:“行,给你揍。你累了告诉我,我给你做饭去。” 明知道他油嘴滑舌会哄人,沈常乐还是忍不住笑意,完全顾不得甲板上还有其他人。 女人的笑声顺着风传到梁楚凡耳里,他下意识握紧了香槟杯,和人交谈也有些心不在焉,心思全在沈常乐那里。她居然被其他男人逗的这么开心。 她是天生自带光芒的明珠,让人不由自主地就想臣服,想钦慕,想得到她哪怕一点点的目光。 其实他得到过。 明明在他和沈常乐的绯闻爆出去之前,他们有着很和谐的相处。 沈常乐说他对戏的感悟能力很足,把她心中的男二诠释的很到位,甚至为了他给男二这个角色改写了结局。在一次综艺节目上,沈常乐也没有选择其他的男嘉宾,而选了他。 一切的一切都证明,沈常乐的目光曾为他停留。 梁楚凡看到路听野围着沈常乐,讨她高兴,他心里就蔓延出愤怒和酸涩的滋味,几乎要淹没理智。 呸。 什么东西。 姑妈打听过了,路听野就是个高中毕业没读过大学的厨师!一个没钱没势的穷小子,一条妄想靠年轻和美色逆天改命的狗。 梁楚凡冷笑,强迫自己不去看。 很快,笑声就引来了其他人的注意。 “嗨!沈小姐!”一个精英新贵打扮的男人朝着沈常乐挥手,笑容满面。 沈常乐挽上路听野的胳膊,另一只手堪堪抬了抬,就当回应。 梁楚凡见沈常乐朝这边看过来,假装才看见一般,笑着迎了上去,“常乐,你来了。” 沈常乐只是点头微笑,随后侧过头看向路听野,“帮我拿一杯起泡酒,要水果味的。” 路听野:“荔枝还是草莓?我看就这两款。” “荔枝。” 路听野点头,走到甲板中央的餐台区,拿了一瓶全新未开封的荔枝味起泡酒,骨瘦的手指穿过瓶口拉环,用力一拽,砰的一声,起泡酒沿着杯壁流进水晶杯中。 路听野又挑了一颗最大的白糖罂,剥壳后扔进去,气泡咕咚咕咚从杯底往上冒了好几颗。 他倒酒的姿态娴熟又好看,剥荔枝时头微微垂着,清瘦修长的手指带着力量。 沈常乐眯了下眼睛,觉得他这双手...... 可真蛊。 梁楚凡顺着沈常乐的目光望过去,脸色顿时变绿。沈常乐连看一条狗倒酒都不愿意看他! “常乐!” 梁楚凡几乎没忍住,忽然出声。 沈常乐这才把目光移到他这边,“怎么了吗,梁先生。” 听野。 梁先生。 截然不同的称呼。 “没什么,常乐。只是想到等会儿的晚餐会有松露鹅肝。也不知道你会不会喜欢。”梁楚凡扬了扬酒杯,一口气喝光杯中的香槟, “抱歉各位,我去问问姑妈,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地方,先失陪了。” 路听野拿着起泡酒走过来,刚巧看见梁楚凡匆匆遁走的背影。 嘴角勾起冷笑。 就这点本事,也配跟他争。 - 宋太正吩咐着厨房给沈常乐的那份晚餐要特别注意,抬眼就看见梁楚凡沉着脸走过来,她眉头一紧,赶紧把人扯到了隔壁的休息室。 关上门,宋太问梁楚凡发生什么了。 好端端的,怎么跟死了爹一样? 梁楚凡气不打一出来:“姑妈,我觉得常乐把那小白脸带来就是在气我。早知道她不喜欢有绯闻爆出来,我无论如何也不会做那件事。” 宋太瞪他一眼,她还当什么事,不就是沈常乐来参加party还带个小白脸? “你丢不丢梁家的人,你管她带谁来?她沈常乐身边的男人还少吗?今天带这个姓路的,下次就能带姓陆的,有区别吗?” “姑妈......” “别丧着个脸叫我,与其怨天尤人,还不如想想怎么讨她欢心。”宋太说着就从抽屉里拿出一个小塑料盒,里面装着透明粉末状的东西。 “这是什么?”梁楚凡直愣愣看着宋太手里的东西。 肆意乖张 第18节 “当然是让你们感情升温的好东西。” 梁楚凡瞬间明白了过来,惊恐地看了眼周围,只觉得自己姑妈疯了!“姑妈!你怎么能做这种事!若是被她发现,那可就是.......” 宋太眉峰一挑,恨铁不成钢,“你啊,但凡你肯放下身段主动追求,你早就和她成了,还轮得到那个做饭的?” 宋太心里急得跟热锅上的蚂蚁一样。宋老爷子眼见着撑不过明年冬天,在这之前,他们二房还不能做出点成就,到时候分遗产就真没戏了。若是落到只能每个月在家族信托手上领二十万工资,那还不如死了算了。 见梁楚凡还有疑虑,宋太沉下心跟他分析:“等会我会让人多敬她酒,就算是查起来也只是她自己酒后乱性。你放心,今晚我请的都是生人,鱼龙混杂的,到时候她沈常乐中招,也只能自认倒霉。再说这东西就是一个契机,成不成还得看你俩的感觉,不过我看啊,你俩本就暧昧着,到时候天雷勾地火,这不就成了?” 就算成不了,也没关系,只要她手里握了照片,山穷水尽之时就能狠敲沈常乐一笔,这种级别的猛料,少说也得九位数了。 “若是她不肯怎么办。”梁楚凡皱眉。 宋太笑:“沈常乐又不是什么纯情少女,她睡的男人说不定比我还多。” 这几年,关于沈常乐的花边新闻简直比海里的浪花还要多,不少黑粉嘲她,怕是连做电影都是为了泡男明星。宋太就是掐准了这点,才敢用这种方法。 从房间出来后,梁楚凡总提心吊胆,可看到路听野围着沈常乐嘘寒问暖,他的胆子又回来了。 沈常乐跟这种人都能睡,怎么可能嫌弃他?一定是他不肯屈就讨好,她才故意气他。 - 豪华的西式晚餐在甲板上举行,吃饭的同时还能欣赏两岸璀璨的夜景,再享受不过的体验了。 黑色的苍穹上点点繁星,两岸全是金灿灿的高楼大厦。月亮则躲在乌云后,散发出朦胧的光,像浓茶不小心泼在明黄缎子上,晕开了一小团。 路听野没心情欣赏风景,只是全程关注沈常乐。他今天算是见识到沈常乐的挑食毛病了,味道其实还不错的黑松露鹅肝,她只赏光吃了一口。 “不好吃也要吃点。不然等会儿又该胃疼。”路听野选了一块沈常乐也许会喜欢的糕点递过来,示意她吃掉。 沈常乐喝了不少酒,虽然都是低浓度,但架不住喝多,双颊如扫过一层淡粉色的胭脂,她接过那块芝士蛋糕,往嘴里送了一口,眉头立刻拧成小团。 “太甜了,不好吃。” 可吃了一口又不能丢掉,沈常乐拿着这块芝士蛋糕有点尴尬。 “行了,给我吃吧。”路听野伸手。 沈常乐哼笑:“你当我垃圾桶还当上瘾了。” 路听野接过芝士蛋糕吃了一大口,咽下后说:“垃圾桶觉得味道不错,但是比路听野做的差一点点。” 沈常乐噗嗤一下笑出声来,托着腮,几分醉意的眼瞧他。 他今天怎么这么烦?油嘴滑舌了一整晚。她一向不喜欢讨好她的男人,但对路听野又好像能接受。 也许是从来没有人这般费心的讨好她,却什么也不想要。 路听野是第一个。 他是真的什么都不想要。 不想成名,不想要钱,不想要地位,甚至连她送他一块真表,他也不要。宁愿戴那块假的。 一时半会儿还真猜不透他要什么,怎么可能是真的喜欢给人做饭呢?想了一圈也想不出所以然,难不成....... 路听野是对她....... 沈常乐忽然揪了一把自己的脸,让自己清醒点。 怎么可能,路听野比沈常西还要小呢!这个年纪的男孩子最是心思桀骜,那么多听话可爱的小妹妹还喜欢不过来呢,喜欢她这种又爱折腾又不好伺候的祖宗做什么? 沈常乐喝了一口酒,淡定地否掉这个奇怪的想法,路听野八成是把她当成自家亲姐了。 可酒杯刚放下,她又很不爽,来不及细想,胃里忽然涌上来一阵酸水。 路听野正吃着沈常乐不要的那份松露鹅肝,余光瞟见她捂肚子的动作,立刻放下手里的叉子,神情严肃:“胃疼?我就说你不能不吃。干脆我去煮碗面吧,吃吗?” “那.....番茄牛肉......” 沈常乐慢吞吞说。 听出来她语气里的不好意思,路听野轻轻笑了下。 “行。帮你做。”路听野拿出手帕擦了擦嘴,起身跟着服务生去厨房。 没走出几步,正好碰见游艇管家端着几杯牛奶走过来,梁楚凡端起其中一杯放在沈常乐面前,“常乐,你是不是有些不舒服?喝点牛奶,等会儿就别喝酒了。” 路听野站在原地,隔远盯了几秒那杯牛奶,心脏顿时剧烈跳动一下,有莫名其妙的预感从心里腾起。 他没有多想,快步折回去,赶在沈常乐伸手之前把那杯牛奶拿起来。 梁楚凡一怔,有点失色:“你做什么?” 沈常乐也迷糊地看着突然折返的路听野。 路听野打量着手里的牛奶,目光沉冷,他跟着拿了个干净的空杯,匀出小半杯,仰头一口喝掉。 梁楚凡惊恐地看着路听野,刚要出声,宋太走过来掐了他一把,及时制止他的愚蠢行为。 喝过之后,路听野眯眼,舔了舔被牛奶濡湿的唇瓣,心里松了一口气,嘲讽自己紧张过头了。 说实话,他是信不过这船上的任何一个男人。任何一个男人递给沈常乐的饮品食物,他都不放心。 路听野放下杯子,俯身靠在沈常乐耳边,用一种极纵容的语气哄着:“少喝一点,不然等会我做的东西你又要浪费给垃圾桶了。” 女孩白皙的面颊镀着一层嫣粉,柔软又可口。 不知是不是因为他宠溺的语气,勾起了她小姑娘的心思。 路听野余光瞧见已经僵硬成冰雕的梁楚凡,眯了下眼睛,忽然凑过去,唇瓣轻轻在沈常乐的脸颊印上一个吻。 “姐姐你乖一点,我马上就回来。” - 作者有话说: 不出意外下一章就入v啦!! 入v当天会有双更吧!绝对很猛嘿嘿 第13章 带你回家 路听野走后, 宋太小声抱怨了一句,“现在的年轻人,怎么一点规矩都没有。” 沈常乐耳尖动了动, 喝了口热牛奶,淡淡说:“听野在我这没规矩惯了。还请您多担待。” 话里的意思很直白-- 没规矩又怎样?我惯的。 宋太被冷不丁在暗处打了下脸, 心里一肚子火, 又只能赔笑脸:“是啊,你瞧,我这些新人不也没规矩吗?一个个喝醉了, 就不知道北了。都是我平时太惯着他们了。” 沈常乐朝着不远处看了眼。 甲板沙发上, 一个开始对着沈常乐低头哈腰的新人模特,此时正亲昵地坐在一位男人身上,两人有说有笑。 沈常乐收回视线,低声说:“我去下卫生间。” 她喝了酒,头有些发昏, 刚起身还没站稳, 就被迎面走来的服务生撞了下。服务生似乎脚底打滑,没抓紧手里的托盘, 一碗汤浇了小半在沈常乐的裙子上。 一时间甲板上无比混乱。 “天啊, 沈小姐!” “乐乐!没有烫着吧?” “常乐!” “对不起对不起....沈小姐,是我不小心....对不”服务员怕的浑身都在发抖,说话也在抖。 “好了。” 沈常乐本就头晕, 被他发颤的声音弄得更晕了, 抬指揉了揉发胀的太阳穴, “把这收拾一下就行。” 服务生如获大赦, 立刻给沈常乐鞠了一躬。 很快, 有女服务员拿湿毛巾给沈常乐擦裙子, 沈常乐感受到奶油汤浸透布料,黏糊糊的贴在她腿上,难受至极。擦肯定擦不干净,她只想赶紧把衣服换下来。 “梁姨,船上有衣服换吗?”沈常乐无奈地看向宋太。 宋太满脸的歉意,听到这话,她仿佛想起来什么,立刻说:“对了!你不说我还忘记了,我正好带来几条备用的礼服,都是新的,我让服务生带你去换。” 沈常乐点头,提着裙摆,忍着不适,匆匆跟着服务生朝客房走去。 看着沈常乐走远,宋太走到梁楚凡跟前,给他一记眼神,小声道:“你也记得喝了。” - 游艇比想象中更大,沈常乐跟着服务生上了三楼,三楼没有人,空气都弥漫着寂静的味道。 窄窄的走廊很深,壁灯散发着幽幽的光,有一种通向深海的错觉。 沈常乐不知怎的,看着这深深的走廊,只觉得头越来越昏,身体也越来越热。 一直走到最里那间,服务生刷卡,房门“哔”一下弹跳开。 “沈小姐,您请。” 服务生恭敬颌首,“宋太说礼服挂在衣柜里,您随意就行。” 服务员很快离开。 沈常乐一个人站在偌大的套房里,还没来得及打量这间套房,她忽然感受到一阵热流从胸口流窜,一直往下而去。 “好热.......”她用力做了两下深呼吸,试图缓解那种奇怪的躁动。 难道是喝多了?也是,刚刚在甲板上,不停地有人来敬她酒,虽然大部分都被路听野挡去了,可还是喝了三四杯。 沈常乐自嘲地笑了下,她现在的酒量真是越来越差了。 以前在大学的时候,好歹也和小姐妹们一起喝趴过一个号称千杯不倒的海王渣男,最后把那醉如烂泥的男人扔在医院门口,扒了他衣服,拍照片发朋友圈。从此那个海王再也不敢来她们班撒网。 沈常乐拿起茶几上一瓶没有开封的矿泉水,拧开瓶盖时她惊讶地发现自己居然没有力气了。 又拧了两三下,瓶盖没开。 手倒是酸得抬不起来,软绵绵的,跟棉花糖一样。 “啪”一下。 肆意乖张 第19节 矿泉水从手中跌落,滚到了沙发底下,沈常乐整个人摇摇晃晃地倒在沙发上。她想去找手机,可半晌她才迷迷糊糊的想起来,手机没有拿过来!丢在了甲板上! 很快,力气就被抽干,她窝在沙发上,尽量把自己抱着。 热。 躁。 心中仿佛燃烧着一团火,顺着血脉一直蔓延到四肢百骸,很快,这火就变成了轻柔的羽毛,拂过她身体的每一寸皮肤,皮肤酥酥麻麻,痒得不行。 沈常乐把自己抱得更紧,身上还穿着黏糊糊的裙子,她已经顾不上了,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成了这个样子。 一双含情的狐狸眼溢出泪水,挂在睫毛上,贝齿咬着软唇,几乎把唇咬出血色。 她根本不知道此时的自己有多么的妩媚。 “好难受......” 沈常乐小声呢喃,神志已经不清醒了。 “......陈嘉岁......” 脑子里忽然浮现出一张清俊温柔的面容,还没等她抓住,蓦地,又被另一张脸取代。 一双清凌凌的桃花眼带笑,挺直的鼻梁分外英挺,男人身上弥漫着干净的白檀香气,笑起来的时候分外蛊惑,像一只温和无害的小鹿,小羊,小狗,小猫........ “路听野......” “咔哒”一声,房门被打开。 沈常乐惊喜地抬起那双泛泪的眼睛,“路听野?” 很显然,来的人不是路听野。路听野比他更高,更好看,更坚实,更温暖,也更让人舒心。 “常乐......乐乐......”梁楚凡也热的不行,看到沈常乐的瞬间,他迷离的双眼顿时亮了,仿佛看到了最鲜美的猎物。 “梁楚凡?怎么是你?”沈常乐说话的声音软得不行,气音里也带着颤抖。 “乐乐......”梁楚凡三两步走过去,半跪在沈常乐面前,抬起脸看她,一副痴迷的模样。 “乐乐,你相信我好不好?那次的绯闻真的与我无关,我也是受害者。你不要不理我。” 说着说着,梁楚凡就去抓沈常乐的手。、 被梁楚凡触碰的瞬间,沈常乐感觉皮肤一阵酥麻,仿佛触电了似的。大脑跟生理完全脱节,她理智上觉得好恶心,可身体却觉得舒服。 梁楚凡见沈常乐没有躲,心下一喜,顺势就爬了上去,就在唇吻上沈常乐的时候,沈常乐忽然清醒过来,狠狠推了梁楚凡一把。 沈常乐死死掐着大腿根,借着疼痛她从沙发上翻了下来,爬到了床边上。 “你干什么......梁楚凡!你给我滚啊!”沈常乐躲在床后,狠狠地扣着自己的大腿,试图保持清醒,也不知道是疼还是别的,眼睛一个劲地往外冒泪。 “乐乐,我是真的喜欢你,见你的第一眼就喜欢你。你也喜欢过我对不对?不然你不会为了我改剧本.....我知道.....”梁楚凡明显也说话气息不稳,喘着粗气,整个人仿佛入了魔, “我知道......你肯定是喜欢我.....” 看着梁楚凡失去理智的模样,沈常乐隐隐约约察觉出了什么。 难道......她和梁楚凡都被下药了? 沈常乐心里一阵发慌,想也没想地跌跌撞撞朝门口爬去,一边爬一边回头警惕地看着梁楚凡,梁楚凡还能有力气站起来,但也是走两步就晃一下。 就在梁楚凡的手几乎要抓上沈常乐的脚踝时,沈常乐听见门口隐隐约约传来什么声音。 “姐姐?” “沈常乐,你在里面吗?” 是路听野! 沈常乐手脚并用,疯狂地朝门口爬去。 “路听野.....”可吼出来的声音细如蚊呐,外面根本听不见。 沈常乐只能去拍门,费力抬起手肘,撞了一下。微弱的一下,几乎没什么水花,紧接着她又拼尽全力撞了一下。 与此同时,门锁急促弹开。 沈常乐抬头,看见路听野的瞬间,一颗提到嗓眼的心骤然落到实处,手肘如雪崩重重跌下去。 “路听野......” 她从干涸焦热的喉咙里嘶出一道音。 打开门的瞬间,路听野先看见的是摇摇晃晃走过来的梁楚凡,然后才看见跌坐在角落,被门挡去大半的沈常乐。 路听野内心惶恐,深吸气,抬手抹了把脸,二话没说走到床头,抄起台灯,对着冲过来的梁楚凡狠狠一砸,暴戾在这一下达到顶峰。 沈常乐还没回过神,只听见一声闷哼,随即梁楚凡重重倒在眼前,小腿还抽搐了两下。 路听野随手把台灯扔到一旁。 “砰”的一声。沈常乐彻底回过神来。 “.............” “他死了?” 沈常乐怔怔地看着眼前,她试图理智,可一系列的事快得让她应接不暇,她根本没有多余的能力去思考该怎么收拾局面。 脑子里乱哄哄的,比打仗还乱。 梁楚凡被打死了该怎么办? 可梁楚凡这是强/女干未遂,路听野只是保护她而已。 她要怎么做才能保下路听野? 立刻给他办出国手续把他送走?还是联系最顶尖的律师团队,对,然后..... “别怕,姐姐。他只是晕过去了,死不了。”路听野走到沈常乐面前蹲下,一只膝盖跪在地上,指腹轻柔地抹掉她溢出的泪水。 “真的?” “嗯。别怕。”路听野打趣说,“就算是死了也是我杀的,大不了去自首吃牢饭,姐姐记得一个月看我一次就行。” “说什么呢!”沈常乐气得瞪他一眼,可瞪也是有气无力。 都什么时候了,他还开玩笑! 沈常乐没力气理他,颓软地靠着门,过了好一会儿,她才嘶哑着嗓子冒出一句话,“那你帮我给他几耳光。” 路听野嗤一下笑出声,觉得自己就是丫后宫戏里头给娘娘跑腿的小太监。 “得嘞。主子。” 他起身,慢条斯理挽袖子。 ........ 把梁楚凡拖进卧室的卫生间,锁上两道门,客厅里这才清净不少。沈常乐又命令路听野去洗手,再把她抱去沙发上躺一会儿。 一米九的大男孩,让这偌大的套房都显得拥挤逼仄起来,他乖乖被女人使唤来使唤去,半句怨言也没有。 “你怎么出这么多汗?”路听野不过是探了探沈常乐的额头,汗水就浇湿了他满手。他神色明显担忧,还是没多说,只先把人抱起来,女人很轻,跟朵云似的偎在他怀里。 “要不干脆洗个澡?我帮你守门。还是我去厨房弄点吃的过来.....你裙子也脏了,你脱下来我给你洗,拿吹风机吹干就能........” 沈常乐窝在他的怀里,眼神迷离地看着他一张一合的唇瓣,滚动的喉结,他说的什么,她一个字都听不见。 她只知道,他的怀抱很温暖,声音好也人,低低的磁性/诱/惑的要命。 耳朵贴着一层薄衬衫,听到他胸腔里那颗蓬勃跳动的心脏,干净的白檀香萦绕在鼻尖,还有一抹薄荷洗手液的香气,年轻男孩的荷尔蒙气息像疯草一样肆意围.剿她。 “姐姐......” 直到一声嘶哑的姐姐打破了沈常乐坠入幻境的意识,她猛地回过神,发现自己正勾住路听野的脖子,唇珠碰着那颗滚动的喉结。 沈常乐吓得猛然缩回去,心头阵阵发热。 路听野眼睛里藏着一抹她看不懂的情绪,“我不走,姐姐。我就在这陪你。”他用指尖挑开一抹贴在她下颌的发丝。 沈常乐垂下头,用头发遮挡住,躲着狠命咬了一口手指骨,“我不是故意的,我被下药了,路听野。梁楚凡也被人下药了。” 路听野怔住,神色凝重:“下药?” 沈常乐一边强忍热意一边费力继续说,“对。可我没有喝陌生人递来的东西......吃的也都是和所有人一样的食物.......” 谁会给她下药?谁敢给她下药?不止给她,还给梁楚凡下了药。但凡她的意志不坚定,意乱情迷中早就和梁楚凡睡了,过后也只能自认倒霉,船上鱼龙混杂,谁知道是谁做的。 “应该是那杯牛奶。”路听野想了想,开口。 “牛奶?” “因为你说的这些症状我都有。而我们同时喝过的就只有那杯牛奶。” 沈常乐一时说不出话来,只是看着他。 路听野忽然深吸一口气,猛地扭过头,警告自己不能再盯着她的眼睛。 他来之前是靠着含冰块才压住心里的那股燥热,可很快,那股燥热就压不下去了。他有预感。 沈常乐此时红着眼圈,双眼含泪,迷糊又勾人,那下三滥的东西让她变得全然不像平日里高傲矜贵的公主,反而像一只惹人心痛的雪地里的小狐狸。 路听野怕一个忍不住就成了梁楚凡第二,怕亲手撕掉她身上那条脏兮兮的丝绒裙,怕这么多年的肮脏的念想喷薄而出。 怕真正的自己吓到她。 冗长的沉默,两个人都沉浸在各自的心思中,直到沈常乐吐出一句有气无力的话:“我知道了。” “嗯?” “是宋太。” “........” 除了宋太,没人敢跟她和梁楚凡同时下药。若是成了,第二天醒来,一切都只能归为阴差阳错,而她将彻底摆脱不了梁楚凡。 甚至有可能会留下照片,视频。 这才是最恐怖的,这将会是整个沈家的软肋。 但凡开口,要多少沈家不给?一个亿?两个亿?十个亿?沈常乐不敢想。 沈常乐气得手都在抖,还是逼自己勾出一个微笑,她自认是小心谨慎的人,可还是有无数算计她的。 她早知道这个世界上除了家人,不会有人无缘无故对她好。 肆意乖张 第20节 他们当她是一块美味的蛋糕。 沈常乐低眼,深深看着这个单膝蹲在自己面前的年轻男孩。他精壮高大的身体被困在沙发和茶几的窄小缝隙里,显得有几分滑稽,像死心塌地的侍臣。 不知道他会不会也是“他们”之一。 沈常乐:“给我找点冰块来,然后带我去甲板,路听野。” - 二楼甲板上,盛宴还在继续,晚餐已经撤下去了,如今大家在享用饭后甜点和水果。沈常乐的位置上那份摩卡白兰地冰激凌没有上。因为宋太知道,上了也没人吃。 大家正在举杯敬宋太,一道软绵嘶哑的声音插了进来-- “是我来晚了吗,怎么没有跟我留一份冰激凌?” 或许是这声音哑得太过突兀,众人先是一愣,而后才朝着声音的主人望去。 天空浓如黑墨,大城市的夜晚很难见到星星,只有吵闹的霓虹,江面上仿佛飘荡着无数镭射彩纸,亮晶晶的,闪着令人眼炫的光。 风扬起女人垂落的头发,两条纤细莹白的小腿晃荡在风中,脏污的那一块丝绒被主人剪掉,礼服摇身一变成了热辣的短裙。 女人被高大的少年横抱在怀里,骨节清晰的手克制地托着她的腰与腿窝,宛如捧着一朵黑色鸢尾。 “乐乐?”宋太看到沈常乐出现的那一刻,脑子先是闪过空白,而后才想起来自己还举着酒杯,她赶忙放下,朝沈常乐走过去,笑着说:“乐乐你换个衣服怎么这么久,大家都吃完晚餐了,咦?不是有衣服换吗,怎么还是穿的这件。” 沈常乐看了眼路听野,路听野点头,小心翼翼把她放下。 掌心的冰块早就融化成了水,嘴里的冰块也被牙齿嚼碎成小颗粒,咽了下去。 沈常乐:“吃了点好东西,脑子反应过不过来,动作也迟缓,当然慢。” 宋太尴尬地笑了笑,手心已经开始冒汗了。 她以为此时此刻,沈常乐正在和梁楚凡........ “你--” 沈常乐穿着高跟鞋,身高直逼一米七五,低头直勾勾看着宋太,宋太心里一阵阵发虚。 “你知道我是谁吗?宋太太。”沈常乐忽然问了句让人摸不着头脑的。 宋太笑容僵硬,哈哈了两声,“乐乐还真是有趣,你当然是沈常乐啊。这难道是喝醉了?” 沈常乐:“那你既然知道我是你惹不起的人,你还敢在我身上玩那些下三滥的东西?” 宋太此时几乎站不住,一个踉跄,脚绊住了椅子,差点跌倒。 “你说的什么....沈家大小姐就能随意这么给人扣帽子吗?我知道你厉害,但我们宋家也不是好欺负的!血口喷人的,你不能这么--” 一杯酒当头浇在脸上。 宋太尖叫一声,没想到沈常乐居然敢做到这份上。 众人面面相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沈常乐把酒杯放回餐桌,声音沙哑,冰冷:“你不承认没关系,这事没完。所有人都看着呢,你得罪了我,我看你今后还有什么脸在这圈子里混下去。” 欺负她可以,但想通过她来威胁沈家。 不可能。 四面八方的目光落在沈常乐身上,她的小腿颤了下,有些发虚。 不想待在这被人胡乱编造。想回家。 沈常乐能感受到药力经过半小时的催发,在此时达到了巅峰,浑身每一寸皮肤都在发痒。她就像一片摇摇欲坠的叶子,即将被风刮到海里。 直到一只充满力量的手掌握住她的腰,滚烫的温暖和她的皮肤合为一体。 沈常乐回过头,对上一双灼亮的眼睛。 此时船到了燕江的中心,她有种孤立无援的感觉,她除了自己,就只有路听野。她甚至连路听野是牌的正面还是反面都说不清了。 “带我回去。路听野。”她咽下干涩的喉咙。 “好。” 路听野弯腰,当着所有人的面把沈常乐稳稳横抱在怀里,臂弯挡住了所有窥探她的目光。 走进来船舱,沈常乐才有气无力说了句:“你刚刚一直看着我,是不是觉得我很凶?” 路听野一怔,没想到这点小动作都逃不掉,他忽然笑了起来,声音压得很低: “我看你,当然是因为喜欢你。” 怀里人的身体很明显僵硬了一瞬。 - 怀中是一朵烫手的致命的花。 路听野怕抱重了她会疼,怕轻了她又没安全感,只能小心翼翼维持着一个平衡。最煎熬的不是如何抱,而是沈常乐像是在故意捣乱,手伸进他的外套胡乱摸着,一会儿往上,一会儿向下。 不出五分钟,药力彻底蚕食了她的理智。 她像是生病了,双眼半眯半睁,软哝哝地说着:“想回家......” “想回家。” “你说什么?”路听野忍得额头上爆出一根青筋,偏偏还得俯下身去听她说什么。 “想回家.....不想在这.....” “回家?马上就到房间了,大小姐,你忍忍......” 再忍不了,她不疯,他就要先疯了。 沈常乐一听回房间,眼泪就一颗颗往外掉,活像是被路听野欺负了。 “不想回房间,我要回家.....”她揪住路听野腰侧的衬衫,把头埋进他的胸膛,呼吸着他身上好闻的干净的香气,嘴唇隔着衣料去触碰温暖。 路听野感觉每一块肌肉都在濒临崩坏。 “路听野你别欺负我......我要回家,我命令你......” “现在就带我回家。” “好好好,带你回家!” 天。 她怎么成这样了? 前一秒还冷傲如寒霜不可进犯,此刻就成了谁都能撸一把的奶猫。 还凶。 路听野艰难的去刷房卡,肩膀狠狠撞开房门,好不容易把人放置在床上,他深深吸了口凉气。 回家?怎么回? 现在就算是立刻把船掉头回码头也得两个小时! 他们是在船上,不是在路上。若是在路上,他背着她走都能走回去。可现在该怎么办? 路听野头疼的厉害,他低头看了眼自己的裤子拉链处.......已经明显得不能再明显了。 他崩溃焦躁地抓了一把头发。 又看了眼身旁的女人-- 沈常乐此时双颊绯红,额上不停地冒汗,浑身都汗津津的。 “回家.....”唇瓣里不停地吐出这两个字。 两个小时。 沈常乐撑不到两个小时。 就算沈常乐没有说要回家,路听野也要想办法在最快的时间里把她带回去。 他不知道他们喝的到底是什么,只不过他比沈常乐喝得少,且自制力更够,可很快这种自制力也将化为泡沫。若是非得通过那种途径,也决不能在船上。 这艘游艇是宋太的,路听野觉得不安全。 “回家......” 沈常乐伸出白嫩的小脚丫,脚趾踩了下他的裤子拉链。 路听野跟触电一样,猛地跳起来,“大小姐诶,公主,祖宗,姑奶奶......你给我点时间,我想想怎么回去好不好?” 沈常乐呜咽了两声,脚趾继续乱踩。 路听野气得欲/火冒上心头,一手握住她乱动的脚丫,咬牙切齿:“你再勾/引我......” “我真的会发疯然后.操.哭你!” “姐姐!” 沈常乐迷茫地看着他,耳朵尖尖红通通的,只当自己在梦里,好半天后,她讷讷:“你好凶。” “...........” “我错了。你当我嘴烂了。” 路听野欲哭无泪。 只能一边哄她一边用被窝把她裹成棉花包,确保沈常乐不会掉下床,路听野脚底抹油,跑去阳台喝凉水冷静。 顺便想想怎么把祖宗给弄回家。 路听野猛灌了一口凉水,不小心呛到了气管,他剧烈咳嗽,咳得脸都涨红了。 他一边想一边平缓了咳嗽,一双晦暗的眸子沉到了最底。若是有直升机就好了,可以直接在国宁大厦的顶层停机坪降落,最多只需要十几分钟就能到家。 路听野撑着栏杆,沉默地看着江对岸,那里是整个上京的核心金融圈,江北最繁华的商业区,摩天大厦鳞次栉比,其中有栋高耸入云的银色超甲写字楼抢眼非凡,像一颗璀璨的星辰。 路听野收回目光,拧开矿泉水,一口气灌下半瓶,喘着急促的气息,他转头,隔着阳台玻璃朝里面的懿驊女人看了眼。 狠一用力,捏皱了手里的矿泉水瓶。 拿出手机翻开通讯录黑名单,从里面拉出来一个沉寂十年的号码。 - 沈常乐感觉自己做了一个很奇怪的梦。 肆意乖张 第21节 梦见自己是条热锅里的鱼,慌张失措地乱窜,铁锅底下是熊熊大火。 水的温度是一点点沸腾的,就像氧气一样,是一点点耗尽的。 沈常乐双眼涣散地看着天花板,只觉得那盏陌生的水晶吊灯摇摇晃晃着,连带着她的头也在摇摇晃晃。 她不认识这里,她想回家。 从来都没有过这样强烈的想回家的愿望。 若是有,也许是那一次。 ........ 沈家丢了小公子,消息不胫而走,可以说闹得满城风雨,是当年上京关注度最高的社会案件。 沈家不知道动用了多少人力物力财力,几乎把整个上京倒了过来,还是一无所获。负责的警察和沈家聘来的专业搜寻队伍一致认为孩子已经不在上京了,必须扩大搜索范围。可扩大说的容易,扩多大?扩大到茫茫十几亿的人海里吗? 在这样幅员辽阔的国家里,寻找一个不到两岁的婴孩,可以说是大海捞针。 那年,沈常乐刚过完四岁的生日。五岁的她还是很小一个小人儿,在大人的眼里,她是一个有甜牛奶芝士蛋糕漂亮小裙子就能开开心心没有烦恼的小公主。 可大人不知道的是,孩子远比他们想象的早慧。大人永远会低估一个小孩子。 五岁的沈常乐就已经知道了一个残忍的事实,弟弟是她弄不见的。 那天她刚刚拼好爸爸从国外给她带的大城堡,就在大功告成的时候,还是小宝宝的沈常西冲了出来,一边含糊不清地喊着姐姐一边兴奋地往那座会发光的大城堡爬。 “啪”一下,漂亮的城堡被他撞得七零八碎。 沈常乐不可置信地看着自己花了整整一个下午,一块一块零件拼起来的城堡就这样毁于一旦,她崩溃大哭,对着沈常西狠狠一堆。 “张妈张妈!你快点来啊!把他给我弄走!”沈常乐哭着放声喊保姆过来。 “我的城堡没有拼好之前不准把他带回来!” 很快,那保姆就把沈常西给带走了,也果然守信,直到晚饭的时候,房间里都没有进第二个人。沈常乐喜滋滋地把城堡拼好,这才想到已经很久没看见弟弟了,一想到自己对弟弟大吼大叫,她心里有点不好意思。 可她没有想到的是,从此以后,弟弟就再也没有回来过。 玻璃花瓶稀里哗啦碎掉的声音,母亲崩溃的哭声,用人们慌张的跑步声,警笛声,救护车声,闪烁不停的红□□....... 她坐在餐桌上,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知道那晚整个春和公馆乱成了一锅粥。 那是第一次,她自己一个人吃晚饭。 后来她听到下人们的议论,说那个叫张妈的保姆想绑架小公子来勒索沈家,用来给她的赌鬼儿子还债,可没想到阴差阳错,在抱出去的过程里,那个保姆遇到了真正的人贩子。 那保姆计划了大半个月,一直没有找到机会下手,直到沈常乐拼城堡的那天,她知道,机会来了。 家里一直勒令所有用人不准把这件事当着小姐的面讨论,可千防万防还是防不住。沈常乐听到后几乎崩溃,她冲到自己的房间,亲手打碎了城堡。 父母在她面前越是表现出正常,她就越是内疚,这种情绪一日一日随着年龄的增长而积压,压得她根本喘不过气来。 沈家一日日没有停歇地去找小公子,甚至听了高僧的指点,积善求福,收养了一个孩子,取名叫沈常鞍,寓意长长久安。 可一日一日得来的全是失望。 为了集团日后的发展,沈家上下转而将沈常乐作为继承人培养,严苛的课程,令人无法喘息的压力,沉重的心理包袱,让她患上了厌食症。 上高中后,沈常乐经常独自一人背着包去很偏远的孤儿院做义工,有一次她给孩子们上完课,回家的路上手机没电了,又倒霉地遇到倾盆大雨,她一个人缩在公交车站,看着乌云密布的天,不知道该怎么办。 她时常会流露出自弃的情绪,但只是在独处的时候才这样。 在人前她不会。 她永远是,也只能是高傲的坚强的快乐的沈家公主。沈家未来的继承人,所有人羡慕嫉妒讨好的对象。 她在成长的过程中也慢慢懂了,那些人的关心讨好奉承都是冲着她沈家接班人的名头来的,根本不是因为她这个人。 父母给她取名为常乐,是希望她长久快乐,她知道,真正的她会让父母失望。 雨哗啦哗啦瓢泼而下,公交车站很破旧,根本挡不了雨,十六岁的女孩背靠着站牌,把书包抱在身前挡雨,不知道这场暴雨什么时候会停。 突然而来的酸楚和委屈涌上心尖。 没有安全感。 她想回家。 她不知道在那块破站牌下站了多久,直到她耐心全失,焦躁不安的时候,一把普普通通的黑伞出现在她的头上。 她缓缓抬头,看庡?见一个和她年岁差不多大的男孩。她知道他,是隔壁班的,叫陈嘉岁。 “沈同学,你是要回家吗?” 她现在已经记不太清十六岁的他们是什么模样,只依依稀稀记得陈嘉岁温润清隽的眉眼,像一场梦。 梦里的场景颠三倒四地,她又不知道在哪,画面一转,公交站牌变成了旅游景区的指路牌。 四周是幽幽漫漫的江南水乡。 十九岁的女孩背着沉重的摄像机,胡乱在大街上寻找素材,直到一个挂了彩,剃着寸头的少年入了镜。少年的长相虽然极为英挺俊朗,可惜还是个刚上高中的小孩儿,还没长开呢。 “喂,你小小年纪不学好,抽什么烟啊?” “你管我啊?”少年眉一挑,几分玩味地看着她。 “我给了你钱,请你帮我扛相机当导游,雇佣你的途中我当然能管你。还有,我比你大,你应该叫我姐姐。” 少年笑得肩膀直直发颤,一双轻佻的桃花眼里流露出一种她看不懂的情绪,少年散漫地把摄像机往肩上一扛,腔调懒懒地,带着玩味: “行吧,你爱管就管。姐姐。” “反正你也爱当人姐姐,我呢,给你占一下口头便宜。” ......... “姐姐...” “沈常乐,醒醒。” 燥热的幻境里,沈常乐感觉有人在摇晃她的肩膀,捏她的脸,她在那些光怪陆离的幻梦里醒来,朦胧中看见一双干净清澈的桃花眼。 视线逐渐聚焦。 或许这才是现实世界。 “......路听野?” 她皱着眉,软靡的声音里带着迷茫的不确定。 “是我。我带你回去。”路听野揭开她身上的被子,把自己的外套脱下来,罩在她身上。 “......去哪?”沈常乐怔然地看着他。 路听野无奈,但也知道沈常乐此时是稀里糊涂的,他俯身下来,把人抱进了怀里,语气很是懒然: “大小姐。” 他使坏,颠了颠怀里的女人,吓得沈常乐一把环住他的颈脖。 “当然是带你回家。” 带你回家。 沈常乐燥热的心口突突一跳,也分不清什么了,搂着路听野的脖子,在他喉结上咬了一口。 - 作者有话说: 还有一章在晚上八点吧!记得来看(小脸微黄 ) 感谢大家支持!! 第14章 澳白珍珠(二更) 二层船舱中, 气氛早已不复开始的欢闹,闹了那么一出,所有人都不自在起来。 宋太一个人在休息室里, 也不知道做什么。其余人都在船舱的客厅里,偶尔闲谈, 卡拉ok设备也放着歌, 至少让氛围不那么尴尬,反正走也走不掉,只能坐在这里, 消磨掉接下来的两个小时。 直到十分钟后, 这种奇怪的气氛被巨大的轰鸣声打破,似乎有什么东西在船的上方盘旋-- 所有人都跑出船舱,站在甲板上,错愕地看着一台正尝试着降落在一层停机坪上的直升机。 江风本就大,直升机带来的风更是强劲, 几乎要掀翻这艘游艇, 众人不约而同裹紧了衣服,或者用手去挡着脸。 隔壁的游船里也跑出来好多人, 纷纷拿出手机对着直升机拍照。 直升机倒也不是什么稀罕事, 上京有提供这种这种观光直升机娱乐项目,大多是固定的航线,绕着上京最繁华的市区转一小圈, 欣赏城景而已。 但这是一台大晚上出现在燕江, 试图降落在某私人游艇的直升机。意味着, 就连这直升机也是私人的, 还拥有通行许可。 隔壁游船上的议论声很大很吵, 估计不少都是外地的游客, 夹杂着一些方言。 --“天呐.....这哪里来的直升机?” --“这是哪家的有钱少爷小姐?也太会玩了......” --“哥,你快睇机尾上嘅标志!” 直升机是暗银色的,在夜晚的天空里泛着锋利的光芒,机尾处喷有标志,仔细看,像一只向上跃出海面的海豚,还有两个字母「fu」 --“系唔系嗰个楼上的图案?” --“哪栋?” --“笨啊!就系我刚刚指给你睇嘅,银色嘅!” 听到隔壁船的议论,一个西装打扮的男人朝着那栋银色的摩天大楼看去,看到标志后,男人脸色变了变。 直升机稳稳地停在停机坪,很快,机舱门打开,从里面下来銥嬅一个穿黑西装的男人。紧接着,众人的视线里出现了刚刚把游艇搅的天翻地覆的沈常乐。 她似乎走不了路还是怎的,一直被人抱着。 沈常乐被路听野抱得很舒服,揪着他的衬衫不停地蹭着他的胸口,小脸呈现一种樱桃汁水般的靡红色。 “怎么回去......”她小声喃喃。 路听野克制着手中的力道,额头被她逼出了汗水,在入秋的夜里,他居然热得发汗,豆大的汗水从额头上滚落,顺着锋利的下颌线一直滑到颈部。 “飞回去!” 肆意乖张 第22节 路听野咬牙切齿,紧紧护着怀里的女人不让她被风吹到,快步往直升机走去。 穿着黑西装的男人看到路听野后恭敬地对他鞠了一躬,“老板让我来接您。” 路听野没跟他废话,先把沈常乐抱上去,替她戴上降噪的耳机,又把外套替她盖好,这才再绕到另一侧的门上去。 一切妥当后,伴随着巨大的轰鸣声,直升机一寸寸往天空而去,直到成了一只蜜蜂大小,消失在众人的眼里。 众人面面相觑。 有个年轻的小模特对着天空出神,喃喃出声:“......果然是沈家的大小姐......好大的排场.....” 说来就来,想走就走。 就算是在江上,也能搞来直升机飞走。 宋太得罪这种人了,以后怕是在整个圈子里都抬不起头,说不起话了。 - 机舱内,沈常乐失神地看着窗外,只觉得整座城市都在脚下,那阔大的燕江成了一条黑色的翻滚的绸缎,燕江大桥也变得好小,像跟筷子。 从天上看大都会是金灿灿的,道路上车水马龙,车尾灯排成了一条如虹的光带。 她不懂为什么突然就到天上来了。 刚刚不是还在游艇? 她忽然惊慌地朝左边看去,看到左边的人是路听野,她才松了口气。 路听野看着她不知道她要做什么,忽然叹了口气,他抬手握住沈常乐的腰,把人抱了起来,让她坐在自己腿.上。 通过耳机,他的声音清晰无比的传到沈常乐的耳朵里,“这样有没有好一点?” 沈常乐不说话,又转过去,舒服地靠在他坚硬滚烫的胸膛上,看着窗外。 今晚的月色不佳,乌云笼罩着,可到了天空,那月亮显得近了,露出半张温柔的脸。柔软的月光飘下来,落在她的手上,脸上,也落在路听野的手上,脸上。 很温柔。 耳朵戴着专业降噪耳机,几乎听不出什么噪音,只有一点点蚊子嗡嗡的电流声。 她已经分不清这是梦境还是现实了,她把这当梦。 “好漂亮的月亮......” 沈常乐动了下,想让路听野也去看。 路听野闷哼一声,紧接着,沈常乐的耳机里传来一句无奈的声音:“姐姐.....你别动好不好?” “啊?” 沈常乐咽了咽干渴的喉咙,坐的很不舒服,总觉得有东西.硌.着。 她皱着眉头,调整坐姿,嘴里软哝着不舒服。 “............” 路听野感受着自己的汗水浸湿了薄薄的衬衫,他绷着下颌线,抿唇看着那轮巨大的月亮。 “你看见月亮没有。” “没有。” 沈常乐张了张嘴,“怎么会?明明看得见....你再看嘛.....” 女人撒娇一样软糯的声音,还伴随着因为体内的热度而不经意溢出的婉.转。 这一点娇被耳机放大,滚进耳道,钻进他的心里。有些心猿意马。 路听野深吸气,倏地,他暴力地扯下耳机,也把沈常乐的耳机取下来,顿时,骇人的轰鸣声淹没了两人。 像一场战争。他们在战争的震天鼓噪里相拥。 路听野伸手一揽,双臂死死箍住沈常乐的细腰,用一种将她勒断气的力道掐她,唇凑进她的耳廓,近乎崩坏的低音,神情也接近疯狂:“姐姐,你知不知道我现在想干什么?” “................” 沈常乐听不见,艰难的呼吸。 路听野低低喘气:“........我想吻你,爱你,然后把你甘哭甘坏掉,你若是知道了,会不会觉得我是坏人?会不会讨厌我?” “.......................................” 沈常乐只听见一片嗡嗡嗡的噪音。 她茫然地看着路听野,像个懵懂无知的少女。 路听野叹气,笑了起来,眼睛灼亮,像两颗燃烧的火球,他温柔地替沈常乐把耳机重新戴上,也把自己的戴上。 顿时,噪音没有了。 他们又能听见彼此的声音。 “你刚刚说什么啊......”沈常乐不解,眨着眼睛。 路听野:“我说大小姐你先忍忍。” “回家了帮你弄出来。” - 如何回家的已经不得而知了,沈常乐只知道自己被人抱来抱去的,从飘飘荡荡的地方抱去了一个轰隆隆的大壳子,在从大壳子里面出来,四面八方都是风,然后就到了一方暖呼呼的浴缸。 路听野眼睛被热气熏得发红,一双手也被温水泡出了皱,浴室里没有开灯,昏暗得一如夜色下的一只孤舟。 沈常乐的卧室地理位置很好,浴室就在拐角处,两面墙都是偌大的落地窗,若是没有拉窗帘,那放眼望去,就是一片辉煌的夜景。 沈常乐已经彻底失去了神志,只知道自己泡在水里面,浑然不知到自己如何到了这里。 路听野靠着感觉替沈常乐把脏衣服换下来,又把她抱紧了浴池,刚要走,就听到一阵水声。 沈常乐的手从水中划出来,拉住了他。 路听野无奈地放低声音,“我去给你倒杯水。不走。” 沈常乐懵懵懂懂地松开手,这才放他离去。等路听野再次折返回来的时候,手里多了一杯温热的蜂蜜水。 沈常乐被他喂了两口,还是觉得不舒服,只是哑着嗓子喃喃:“不舒服....” “哪里不舒服.....” “不知道....” 声音里压着一些说不清的因子。 路听野眸色幽暗下去,把蜂蜜水搁在浴缸的台面上,一把将沈常乐抱在怀里,手臂也顺势沉到水里,向她说不舒服的地方而去。 “是不是这里不舒服?”路听野面色冷静,隐藏在黑暗里,骨节清晰的指节跟着使力,一点坏心眼似的勾了勾。 “嗯--” 路听野说话的同时,沈常乐的喉咙里响起一阵拉长的软音。 沈常乐感觉水里有活泼乱跳的金鱼在游来游去,贴着她滑过来滑过去,游得甚是欢乐。 直到她没有力气,眼神涣散地看着窗外的夜景,就这样失魂落魄地窝在路听野怀里,感受着少年冲动的,蓬勃的力量。 路听野的手臂上涨着青筋,额角也隐隐有筋络在上面浮现,下颌线绷紧,嗓音也随着变低哑,附在她耳边小声说::“......都出来了,还需要我帮?” “要…” 她软软地回答。 路听野闷哼,低低骂了一句又脏又浑的,干脆把人从池子里抱了出来,拿一块干浴巾擦干净水珠子。回到卧室里,他顺手把束紧的窗帘扯开,挡住了今晚的月光和无数霓虹。 绑窗帘用的系带是一根黑色的蕾丝带子,上面镶嵌着两圈澳白珍珠作为装饰。 路听野把窗帘带系在眼睛上,这样即使睁着眼睛,也看不清周围。只能透过一圈一圈的蕾丝图案,看到一点点朦胧的黑色光景。 窗帘带比较宽,绑在眼睛上,就连鼻子也一并遮了大半,就像带着面具。 只露出光滑的鼻尖。 “希望你是真的记不得了。姐姐。”路听野说着,就俯下身,拿鼻尖摩挲了下,鼻息里是玫瑰盐的味道。 窗帘带上的澳白珍珠触碰着另一颗浮上来的红色珍珠,一时间也分不清哪颗珠子占了大便宜。 再细腻的手工蕾丝也会觉得不如绸缎柔软,更别说是用作窗帘的蕾丝料子,把皮肤磨/花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 沈常乐皱起眉,紧接着拿手去扯他的头发,只是被他一把扣住手腕,牢牢地摁住。 - 作者有话说: 窗帘绑带上的珍珠:我占了什么大便宜? 沈常乐的珍珠:嗯嗯嗯嗯~~~~ 第15章 天外来物 翌日。 秋高气爽的一天, 天空蓝而洁净,阳光从高空洒向人间,像抛下纷纷扬扬的金穗子。 沈常乐是被香味勾醒来的。不是卧室里闻惯了的清冷乌木熏香, 而是一种甜甜的椰乳香,勾得她的胃在不停地咕咕叫。 睁开惺忪的睡眼, 视线里是熟悉的卧室装潢, 几串华丽的珍珠灯从天花板垂下,最特别装饰是那只巨大的彩色玻璃象,比人还要高, 栩栩如生, 象鼻向上翘起,仿佛在玩儿那几串珍珠灯。 她这是在自己的工作室。 沈常乐把手从被窝里伸出来,揉了揉发胀的太阳穴,肚子一边咕咕叫,思维一边清晰起来。 游艇, 牛奶, 下药,宋太, 梁楚凡....... 沈常乐猛地睁开眼, 掀开被窝,看见自己身上居然穿着睡衣,可她没有任何关于换睡衣的记忆, 甚至是她如何离开游艇, 如何回到这里的记忆也没有。 她昨夜最后的记忆止于她泼了宋太那杯酒, 路听野把她抱起来, 然后........ 不会吧不会吧不会吧!? 沈常乐匆匆起床, 从椅子上拿起一件薄毛衣外套披在身上, 出了卧室。打开卧室门的瞬间,是扑面而来的椰乳香气,仿佛有人在煮吃的。 肆意乖张 第23节 “路听野?” “是不是路听野??” 沈常乐一边走一边唤人,从走廊出来到了客厅,她定睛。 厨房里,高大的男人系着一块让人啼笑皆非的布朗熊围裙,他垂着视线,手头正切着小米辣,似乎是察觉到了动静,他抬头往走廊的方向望去。 “起来了?我做了椰奶锅,等会儿煮鸡肉吃,一大早买的文昌鸡,还挺新鲜。”路听野放下刀,冲了一遍手,在围裙上囫囵擦了两把,走到沈常乐跟前。 沈常乐神情有些不自然,她扭捏地站在原地,不知道怎么开口。 路听野见她有些不情愿,又说:“是不喜欢椰子?不要紧,不喜欢我就改做咖喱鸡,或者白切鸡也不错。” 沈常乐摇头,心思没有在鸡上。 鸡鸡鸡的,她只要一看路听野,满脑子就是另一种鸡。 她抿唇,随后幽幽瞥了眼路听野:“.......昨晚.....我和你.......嗯......有.....嗯.......?” 支支吾吾,躲躲闪闪。 路听野听出来点名堂,眉眼里带一点轻佻:“什么有什么?嗯?我们有什么?” 沈常乐怒了,愤愤看他:“路听野。我在和你说认真的。” 路听野认真脸:“我很认真,大小姐。是你的外星语我听不懂。” 沈常乐深吸气:“好。” 她顿了下,用一种高冷的表情看着路听野,声音冰冷:“昨晚我是不是把你睡了?” 把你睡了。 高傲的沈大小姐就是在这种事上也不肯被人占便宜。 路听野怔了一秒,随即笑起来,笑得眼泪都出来了,沈常乐严肃地看着他,丝毫不见笑脸。 “你再笑,我真的会抽你。”沈常乐牙齿紧紧咬在一起,举起巴掌。 路听野连忙举手投降,“不笑了不笑了......错了......”说完,在那憋笑憋得肩膀发颤。 沈常乐气不打一出来,扬手就朝他打去,掌风落下去的瞬间,手腕被路听野扣住。 “姐姐.....” 路听野气音因为发笑而有些不稳,越显得轻佻狎昵。 沈常乐也不动,就冷冷看他。 路听野忽然俯身,身体倾过来,一张英俊得犹如画笔勾勒的面容在沈常乐视线里放大,他呼吸中带着薄荷牙膏的味道,温热的气息喷洒在沈常乐的面颊。 他声音很低:“姐姐是期待睡了我,还是失望没睡我?” 沈常乐心跳忽然加速,被他弄得有些不自在,只是别开眼,冷冷说:“........别给我插科打诨。” “没睡。” 路听野慢悠悠直起身子,淡淡睇她一眼,看见她脸颊已经有些不自然的红晕,“我不是梁楚凡那种垃圾。” 趁人之危,他才不做这种没劲透的事。 虽然做了点其他的事,但只要他不说,谁知道? 第一次睡至少也得两人都是清醒的状态之下才有意思,不然睡都睡了,沈常乐却忘记了,他这不是亏大了? 沈常乐没听到他后面的话,只听到他说没睡,松了一大口气。 没睡好,没睡好,睡了她就是禽兽!! 怎么能睡比她小四岁的弟弟呢?肉太鲜了,她怎么好意思吃得下口! “那我的睡衣?” “我帮你换的。但我闭着眼睛,全程没看你。” “.................” 沈常乐的脸倏地红了大片,可换都换了,她还能拿他怎么办?把他眼睛抠出来,把他手剁了吗? 沈常乐深吸气,大脑有些发晕,可该要的面子还是得要,她压着不爽,平声:“.......椰奶锅可以,不用改别的。” 说完,她转去卧室洗漱换衣服。 路听野看着她的背影笑了笑。 反正该看的不该看的他都看了,味道也尝了。 鬼知道呢。 鸡肉放进锅里闷煮,六七分钟后鸡肉刚好熟,鲜嫩不柴,搭配鲜榨的浓郁椰奶,在这微凉的秋日吃刚好,暖滋滋的。 不知道是饿久了,还是路听野做的东西就是有一种魔力,总之沈常乐一连喝了三碗,细嚼慢咽中也吃了不少鸡肉,路听野又煮了一些蘑菇和甜虾进去,刚煮熟,沈常乐就捞了两只大虾起来,正要去剥,她顿住。 嗯? 虾该怎么剥? “不爱吃虾?” 路听野看着她盯着虾,又不吃,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可之前他也做过虾。 沈常乐不说话,只是幽幽地看虾,又幽幽看他。 路听野沉吟了片刻,忽然有点懂了她的暗示,不紧不慢问:“我帮你剥好不?” 沈常乐从善如流,轻快地点点头:“好啊。” 果然。 大小姐是不愿意剥虾,不是不愿意吃虾。 路听野哼笑一声,把沈常乐的盘子拿过来,又在锅里捞了几只虾放一边凉着,戴上手套专心致志剥虾,手指用暗劲旋掉虾头,再去掉虾腿,壳和肉很轻易就分开,最后再挑干净虾线,虾肉放进用青柠沙姜小米辣混合酱油的蘸料碗里,等待人享用。 大小姐很不客气,但也还是很懂得体恤人,特意把最大的那一只虾肉夹到路听野碗里,轻婉的嗓音中含着独属于她的矜冷:“你也吃,别客气。” “...........” 路听野默默把自己剥的虾塞进嘴里。 吃过饭后,沈常乐用手帕压着嘴角。和路听野相处了这段时间,她也跟着养成了用手帕的习惯,反正脏了也有人洗,她只管带着漂亮又实用的手帕,环保的同时也令人赏心悦目。 “对了,我们昨晚怎么回来的?”沈常乐掀起眼皮朝路听野看过去。 宋太下的药物里带有少量致幻和麻醉的效果,所以之后的一切事她都不记得了。 路听野正在收拾厨房,闻言停下手里的动作,一瞬不瞬地看着沈常乐:“你真的不记得了吗?” 沈常乐摇头,是真不记得了,不过最重要的事她记得就行,这些细枝末微的小事记不记得也无所谓。 路听野抿唇,眼中不经意划过失落,只是平声回:“下船后再坐车回来的。太晚了,就没叫司机,是网约车。” 沈常乐:“知道了。我现在要回家一趟,晚上就在家吃了。你做自己那份就行。” 沈常乐一边说一边走去玄关,等到高跟鞋都穿好了,才听见一声低低的“哦” “那姐姐晚上多吃点吧。家里的饭肯定更合心意。” 紧接着,空气里飘来淡淡的一句。路听野把锅碗瓢盆放进洗碗机,戴上蓝牙耳机,往卧室走去。 沈常乐看着路听野的背影,感受到了一股子阴阳怪气。 这家伙什么意思? 她不吃他做的饭,他还不高兴了? - 一个半小时之后,沈常乐到了春和公馆。一路上的时间足够她打好腹稿。 她要让宋太受到惩罚,也不能让爸爸妈妈太担心,否则就爸爸那绵里藏针笑里藏刀的性格,还不知道要想出什么花招来保护她的安全,大概率不是送她一堆保镖,就是给她送一个未婚夫。 沈常乐还没走到客厅就感觉到了气氛不对,家里居然一个用人也没有,就连管家恩叔也不知道跑哪去了。 忽然,二楼传来一声“哐当”闷响,沈常乐站在客厅口都听到了。 沈常乐心中一惊,快步走上楼,父亲的书房就在二楼口上第一间,门关紧了,可还是有声音从里面漏出。 “敢欺负到我女儿头上,你们宋家还有脸来求情?我看宋总你是帮你那不成器的弟弟一家擦屁股上瘾了吧。” 沈时如的声音响起,摒弃了一贯的温和,带着愤怒和不容商榷。 沈常乐听到了事关自己,没有犹豫,把耳朵贴上门缝去听。 “锦城的项目不必再谈,让利也不必。我沈家不缺这百分之五个点。从此以后,所有沈家的生意你们宋家都不必沾了。” “至于令弟和令弟媳手头上的所有公司。”说话人一顿。 书房里另一个人明显惊慌起来,高声:“沈总!” “一个月之内,您清理门户,若是清不干净,那我就帮您清。”男人语气凛冽,不像是在开玩笑。 “宋总忙,不送了。” 很不客气的逐客令。 那人似乎还想再说什么,可沉默了许久之后只是沉闷地说了一句抱歉。 在外偷听的沈常乐见有人要出来,连忙躲进斜对面的一间客房。偷偷从门缝里往外探,只见书房里出来的人正是宋氏集团的董事长,宋家的当家人。 毫无疑问,爸妈已经知道昨晚发生的一切了。但沈常乐此时已经没心思想其他的,只是咬住唇,压下心中复杂的情绪。 爸爸居然为了她断了和整个宋家的来往,用这样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方式来为她撑腰! 疯了吗! 他们沈家是做生意的,奉行的就是生意场上没有绝对的敌人,怎么能公然和宋家这种老牌世家决裂! 沈常乐忽然鼻头一阵泛酸,她捂着脸跑进客房的浴室,一个人躲在里头,偷偷哭了起来。 另一边。 书房里,宋董事长走后不到两分钟,裴珊推门而入。 “沈时如。”裴珊看见男人颇为颓丧的背影,轻轻唤了一声。 男人闻声转过来,无奈地冲她一笑,“连名带姓的叫你不累吗?什么时候能叫声老公听听?” 肆意乖张 第24节 裴珊被他逗笑了,本来低落的心情冲淡不少,“别贫。都几十岁的人了。” “宋家那边怎么说?”她走上前,手心盖上沈时如冰冷的手背。 “还怎么说。”沈时如冷笑,“雷声大雨点小,还没忘要入股锦城的项目。” 裴珊气愤,手抬起,下意识往下一拍:“我呸。这狗玩意儿,什么东西!欺负我裴珊的女儿,老娘没弄死他弟媳就是好事了。” 沈时如皱眉,收回自己挨了一巴掌的手,低声:“文雅点。” “文雅个屁。沈时如,这么下去不行。般般这一天没个定性,我就心里发慌。若是以后再出来这种事,谁能保证她平安?现在是梁家,以后若是王家李家呢?” 裴珊说着说着就真的心口发慌起来,“现在的男人一个个都是八百个心眼子,算盘打得我在这都听到了。就冲如今般般头上有沈家百分之五的股份,就足够他们上刀山下火海。” 裴珊急得团团转。 女儿这么单纯,若是被个中山狼骗走了,可怎么办? 沈时如摸了摸鼻子,心想老婆不能一竿子打死一船人。他和儿子还在船上呢。 “之前老谢家的大女儿不是死活要嫁给她的助理吗?离婚闹得满城风雨,男方又是出轨又是抢财产......” 沈时如:“我知道你的担心。可惜了,赵家那小子比般般小两岁,不然我都从小撮合他俩了。” 裴珊表示赞同:“是的,比般般小的可不行。得找个成熟稳重的,不然给男人当妈简直是倒霉一辈子。” 裴珊非常愁。 虽然现在小年轻谈恋爱已经不说什么门当户对了,但细细琢磨,那些门不当户不对的婚姻又能坚持多久呢?裴珊知道,她不能一竿子打死一船人,也知道不论女儿认定谁,她最终都是祝福。 但她不想赌,还是得找个知根知底的人家才行。 夫妻俩在书房里,悉悉索索地交谈,把圈子里看得上眼的人家都挑了一遍,发现既要年岁相当,又要门楣相配,还要自身条件优秀的男生实在是太少了。 裴珊一边思索一边翻着沈时如书桌上的文件,手肘不小心碰掉了一堆邀请函。 “这是什么?” 裴珊惊奇地看着地上的一张邀请函,因为那海豚的标志太过抢眼,在一众邀请函里显得格外特别。 “傅家的?傅家和我们家没来往啊。”裴珊把这张邀请函单独捡出来。 一场傅家做东的赛马会邀请函。地点在港城。 沈时如瞥了一眼那张邀请函,“不知道。早上送来的。” 圈子里都知,傅家常年和赵家政见不和,沈家是赵家的派系,自然和傅家来往甚少,平日里在同一场合遇见,也只是点头之交。 “傅家......” “他家儿子今年二十七吧?” 夫妻俩多年的默契,交换一个眼神。 - “我不去。” 沈常乐拿筷子对着盘子里的鸡肉一顿戳戳戳。本来家里的厨师做菜就不合她胃口,现在好了,更没有心情吃了。 爸妈也不知抽什么风,无缘无故要她去港城玩一圈,她下个月要和制片人副导他们一起选角讨论剧本准备开机,根本没有时间到处瞎逛。 “你不是说港城的小吃不错吗?昨天发生那种事,你也吓坏了,正好出去玩几天,换换心情。”裴珊有些心虚,说完就低头去喝汤,假装很自然。 “我们和傅家又没交情,我去做什么呢?到底是看马还是看男人?” 沈时如咳了两声,“什么看男人,当然是去主要是看马。赛马会后有马匹拍卖会,你帮爸爸选一匹拍下来,养在港城,或者运过来也行。” “真的是想买马而不是想撮合我和哪家的少爷吗?”沈常乐有着无比敏锐地嗅觉。 他们家和傅家从来就没交情,无缘无故跑去港城参加傅家举办的赛马会,这摆明有猫腻。 “真的!你妈最近看港片,迷上了骑马。”沈时如给裴珊使了个眼色。 “对对对,那马得去现场挑才行,照片里看不出来好坏,几百万几千万的东西,你不得给妈妈掌掌眼?”裴珊话锋一转,“当然哈,般般非要看男人我和你爸也阻止不了啊。不过这看男人也是一样。得擦亮眼睛,好好挑才行。若不是好的,那还不如不要,免得留在身边是个祸害,你说是不是般般?” 沈常乐:........ 嗐,所以还是看男人。 沈常乐苦恼地望着一桌子菜,勾不起食欲,可偏偏肚子又被喂大了,不吃就容易饿。 --“那姐姐晚上多吃点吧。家里的饭肯定更合心意。” 某人阴阳怪气的声音忽然在耳边回响。 沈常乐嚼着蜡一样的空心菜,心里越想越不对劲。草草吃完晚餐,沈常乐洗了澡,吹干头发后半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出神。 要去港城的事,她先放一边,既然答应了父母会去,就不必多想,她现在更想知道自己日渐刁钻的味蕾和日渐扩容的肚子,以及日渐旺盛的对食物的欲望是怎么回事。 她今晚也强迫自己吃了六分饱,却没有一种享受食物的愉悦感,反而像完成一桩任务。 沈常乐惊讶地坐直身体。 难不成....... 她的胃已经被路听野掌控了? 这是最糟糕的结果! 就在此时,摆在一边的手机震动了下,沈常乐拿起来,点进去新消息。 路听野:【大小姐,您今晚吃的好吗?】 这家伙! 正好想到他,他就来微信了。 沈常乐:【吃的很好。特别饱。家里的饭菜就是合胃口。】 沈常乐:【谢谢关心】 发完消息,沈常乐安抚了几下自己的肚子。 对面不知道是不是被她这两句话气到了,一直正在输入中,好久屏幕才滚出一行字:【行吧,看来是不需要我送外卖了】 沈常乐:【外卖?】 路听野:【图片】 点开图片,暖色路灯下,一只干净精致的手抢占视线,骨感分明的食指漫不经心地挑着朴素的布袋子,带着几分轻佻,蛊人心。 沈常乐放大照片,越看越觉得眼熟,很快,她反应过来,这不就是春和公馆铁门前那条山路的路灯吗? 沈常乐直接拨了电话过去,对面接通。 一声懒懒地“姐姐”从听筒里传来,带着低醇勾人的磁性,沈常乐感觉到心跳慢了半拍,莫名其妙地。 “你在我家前面?” “嗯.....” “都八点了,你跑来做什么。不对,你怎么知道我家住在这?我应该没有告诉过你我家地........”沈常乐起身走到卧室的阳台,推开玻璃门,从三楼的露台向外望去。 今晚的月色很美,像梦中月一样清冷皎洁。远处是盘旋弯曲的山路,寂静无人过,唯有树和路灯相伴度过每一个夜晚。 视线尽头,年轻男人穿一身黑色机车夹克,黑色休闲裤,肩宽腿长。他懒洋洋地背靠那根孤零零的路灯,温黄的光线如今晚的月色,自头顶而下,落了他满身皎洁。 在她走出阳台的那一刻,男人掀起眼皮,笑着冲她扬了扬手机,无声说了两个字。 不用想,大概率是「姐姐」 沈常乐举着手机,声音停止,有片刻呆滞,刚刚漏掉的那半拍心跳到此时也没有补上来,节奏器依然是那个节奏,但心跳早已慢得不成调子。 他就像天外来物,突然降落。 好半天沈常乐才对着听筒出声,“........你来做什么?” 听筒里的声音慢悠悠:“还不是怕你饿。大小姐。” - 作者有话说: 路听野:我先送外卖,摸清楚地形。到时候就可以送.炮.上门啦!! 沈常乐:............. 上一章:红色珍珠是某个地方的小珠珠。口口口口。 - 今天浅浅算个双更,下一更在星期五晚上十点!!星期四没有了,因为星期五上夹子! 第16章 孤男寡女 沈常乐折回去, 拿了件及脚踝的长风衣,当然不可能从大门出去,从卧室露台的楼梯下来, 一路走小花园的侧门出了公馆。夜深人静的山顶,气温比市中心要低个两三度, 抬头是一览无余的苍穹, 月色温柔皎洁。 沈常乐双手环抱,挡一些料峭凉风,其实她身上不冷, 露出来的光脚脖子有些冷, 她没留神,直接踩拖鞋出来的。 路听野见她远远走过来,空空的一节脚踝白得刺眼。 他大步流星走过去,脱下外套,不由分说地盖住她的脚踝, 两只袖子在后面打一个结, 固定住。 男人高大,衣服也大, 还带着体温。 “怎么不穿袜子就跑出来?”路听野语气微沉。 沈常乐只觉得他大惊小怪, 没穿袜子不很正常?她在家还经常赤脚走路,“不用这样,衣服会弄脏的。” 路听野:“衣服拍拍灰就干净了。女人的脚比较矜贵, 冷不得。” 脱了外套, 他单穿着黑色短袖t恤, 胸口挂着一根朴素的银色羽毛项链, 体恤版型偏廓, 可还是显露出他结实流畅的肌肉线条, 手臂整个露在外头,蜿蜒的青筋很明显。 “我冷是为什么?还不是你不打招呼就跑过来,你突然出现在我家,你吓谁呢?”沈常乐忽然脸发热,瞪他一眼,语气在凉风的映衬下格外娇矜。 倒不是怪他跑过来,也不是怪他不打招呼,也不是怕被家里人看见。 都不是。 就在露台上看到他出现的那一刻起,她心里就开始冒出一些怪异的情绪,像一片修剪整齐的草坪上冒出几簇向风而生的杂草。就连她自己也弄不明白是为什么。 “没有吓唬你。”路听野叹气,沉默了片刻后才低低说,“我突然过来是不是打扰到你了?” 肆意乖张 第25节 沈常乐心里怪异的情绪更甚,“说不上打扰。我在家也是看电影。是你,你大晚上怎么过来的?有出租车肯上山?你也不嫌麻烦。” 路听野见她没有生气,也就笑了起来,“不麻烦,司机是个好人,把我送到山上了,就走了几百米。” “东西给你,你快回去趁热吃。”路听野把袋子递给沈常乐。 沈常乐也不忙去接,只是看一眼,好奇问:“是什么?” 路听野:“芋泥紫薯奶茶,泰式柠檬鸡爪。你可以一边看电影一边啃。” “谁要啃鸡爪。”沈常乐忍俊不禁,脚下的外套还带着暖意,钻进皮肤里,痒痒的。 月色皎洁如水,照得人皮肤莹莹如玉,她没穿高跟鞋,刚好在路听野的锁骨位置,他像一片深邃的阴翳笼罩她,站在上风处替她挡去风,一股极淡的白檀香顺着风钻进她的鼻息。 沈常乐抬手碰了碰鼻子。 “大小姐,快进去吧。”路听野替她把风衣的扣子一个个扣好,催她快回去。 沈常乐也点头,外头是冷,她也不想多待,就是有点佩服路听野,坐两小时车跑来给她送奶茶鸡爪,比送啥都快的某团外卖还敬业。 龙泉湾这片山说豪是豪,说好也是好,就是外卖和跑跑腿都不来,跑一趟单赚个十来块,油费都得干十块。 “你怎么回去?这里能打到车吗?干脆我让司机送你。”说着沈常乐就要拿手机拨电话。 路听野嗤笑,觉得她有时候还挺大小姐派头的,大晚上八点把司机叫出来干活,抬手拦住她打电话的动作,“我走下去就能打到车。大小姐,你住的地是上京最厉害的富人区,不是荒郊野岭。” 话虽这么说,但沈常乐还是有点不信,她在这住了二十多年,从来都是车接车送,对于能不能打到车,属于她的知识盲区。 “可惜你有夜盲症,不然你就能开我车回去了。”反正车库里那么多车,也不差一台。 沈常乐想到了什么,又说:“这样,过两天我给你挑一台车吧。平时你去哪也方便。” 听到夜盲症后,路听野怔了下。他随口一说,她居然记得。 “你喜欢什么样的?大g还是卡宴?跑车不行,空间小了买菜不方便。” 沈常乐还在那叨叨,提起给路听野挑台车,她来兴趣了,她车库里太多不开的车了,赶紧的,赶紧弄出去一台,好给新车腾地方。 路听野听着她难得这么絮叨,眼里带着笑意,就这样看着她,说了句没头没尾的:“可惜了,我没有爹妈,也没有兄弟姐妹。” 沈常乐一愣,这还是第一次听他提起家里。 他是孤儿?好可怜。太可怜了。若是他提出想开她的布加迪,她都会答应借他玩几天。 她脑补出好多可怜凄惨的画面,鼻子跟着泛酸,紧接着,就听见路听野继续语气轻佻:“不然我就可以把他们都介绍过来,给公主打工。包三餐,住市中心大平层,还配大g保时捷,工资又高,工作又闲,做梦都不敢做这么豪的。” “..........” 沈常乐:“你搁这演寄生虫啊!” “寄生虫是什么?”路听野笑。 “就一部电影,你回去看就知道了。”沈常乐转念想到什么,别真在她工作室演寄生虫?她抬手指他,语气很横:“我告诉你路听野,你别趁着我不住工作室,就带些不三不四的人过去。那可是我的地盘,你要是被我发现带别的女人,不,男人更不行,你就--” 路听野打断她的话,替她说完:“我就自宫谢罪总可以了。” “?” 沈常乐脑子有一瞬间的空白。他这人的思维太跳跃了,她跟不上。 “.......算了算了.....我懒得管你,我回了。”沈常乐脑子晕乎乎的,满脑子都是路听野挥刀自宫的画面,眼神很没出息地往他那儿瞟了下,他虽然体型修长劲瘦,但细细看骨骼貌似挺粗的,也不知道大不....... 沈常乐猛地收回脱缰的思绪,昏黄的路灯藏住她红红的脸,她飞快转身往回走,忘记了自己脚上还盖着他的外套,抬脚就踩了上去。 好巧不巧,刚好踩在唯一的一处白色拼蓝色的刺绣logo部分。 路听野就直勾勾地看着她,不说话。沈常乐被他盯得害臊至极,总感觉自己偷看他那被他抓到了,话语急急而出:“.....看什么看啊,赔你就是!” 路听野笑了声,弯腰把外套拎起来,都不拍灰,直接穿上,“不用赔。这衣服沾了仙气,我到时候缺钱了就挂二手网站,翻十倍价都有人抢着要。” “.........” “唉,你这嘴真的好烦,赶紧的滚。” 沈常乐低低撂下一句,脚步越走越快,仿佛身后有野兽在追着她跑,可还是维持着最后的体面,没有开跑。 进门,关门,抬手把门栓锁上。 “喂,大小姐。” 路听野忽然叫住她。 沈常乐掀起眼皮,隔着铁门瞥他一眼。 他目光带着几分深幽,整个人忽然正经的不像话,低醇的嗓落在山里,仿佛能听见回声。 “晚安。” 沈常乐的耳尖动了动。 夜晚的山里弥漫着水汽,四周都是铁锈一样的颜色,唯独路听野整个人淋着月光,一双天生带勾的眼睛望过来。澄澈透明的浅色瞳孔泛起琉璃一样的光,仿佛一眼望到底的湖水,可没有光的时候,又像深海,掩藏暗礁无数。 沈常乐只是不耐烦地冲他挥手,让他赶紧滚蛋,转身的瞬间,嘴角有些不自主地上翘,拿手背碰了碰脸,热热的。 躁动,冲动,涌动,身体里在放烟花。 反正就是一整个莫名其妙。 ........ 路听野没走远,一直看沈常乐爬上三楼的露台,回了卧室,关上阳台窗户,他这才转身消失在黑夜里。顺着山路一直往下走了几百米,有台哑光黑色的川崎停在路边,安静地蛰伏在黑暗里,像一匹沉睡的野兽。 路听野跨坐上去,利落地戴上头盔手套,把夹克拉链拉到最顶,此时口袋里的手机震动了一下。 他用牙齿咬住手套尖,野蛮地将其拽下,拿出手机点开消息。 沈常乐:【晚安。注意安全。】 手机的光亮反射进路听野琥珀色的眼睛,一片潋滟。 过了没几秒,又滚进来一条消息。 沈常乐:【把你的证件给阿喻,帮你办通行证。过几天跟我去港城。你有空吧?】 路听野:【有。】 护目镜啪嗒一声落下。 万籁俱寂的山中,突如其来的轰鸣惊扰了无数沉睡的鸟儿,纷纷从树枝上飞起,惹得一片簌簌。 摩托如锋利的刀片,迅速把夜色划开一道口子。 - 十一月的港城还带着暑气,单穿长袖连衣裙都嫌热。沈常乐记得几年前来港城时,她穿梭了无数大街小巷,就为了找好看的景,那时抬头看澄明的蓝天,只觉得蓝天被高高矮矮无数房子割成一小块一小块,像琉璃马赛克瓷砖。 人在天上视野就要开阔许多,沈常乐带着降噪耳机,身子倾靠在直升机的玻璃窗,落日鎏金下的维港好像一副流沙画。 降噪耳机再专业也还是有细细的嗡声,沈常乐无声地看着眼前景象,忽然有种似曾相识的错觉。 直升机,嗡嗡声,江水........ 但好像有哪里不对,时间不对。脑中隐隐约约出现的景象大概是晚上,似乎还有个月亮。 沈常乐觉得不对劲,不对劲大了,骤然收回目光,侧头看向路听野,严肃的声音通过耳机清晰地传入他的耳道:“路听野,我觉得来过天上。就在最近。” 绝对来过。 感觉太过清晰,仿佛是你切切实实做过某件事,你的大脑忘了,但你的眼睛记得,你的耳朵记得。 路听野听到声音后也转过去,一脸还没睡醒的表情,费力撩起眼皮看着沈常乐。 他昨晚赶稿到半夜,没睡好,早上起来给沈常乐做早饭,又被沈常乐指使着去名品店拿新到的限量款鞋子。中午没睡,下午在飞机上也没睡好。 路听野耷拉着眼皮,说了两个字:“正常。” 沈常乐大惊失色:“什么?” 路听野又揉了揉眼睛,这才清醒了不少,氤氲的眼神让他看上去格外像人畜无害的小狗,加之他的瞳孔颜色浅,比薄雾还要湿漉漉,比落日下的维港还要波光粼粼,令人心驰。 沈常乐觉得自己的心脏有点酥,比一块掉屑的曲奇饼干还要酥。她一瞬不瞬地看他。 路听野打了个哈欠,声音低懒得不成模样,“仙女的家就在天上,回家很正常啊,不是吗?” 就知道他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沈常乐心说了句真烦人,可耳根子被他懒懒的调子烘得阵阵发酥。 “你还是睡觉吧。路听野。”沈常乐动了动唇瓣,不搭理他了,继续望着窗外的风景。 被路听野这么一闹,沈常乐也懒得再想似曾相识这件事,或许只是最近做梦梦到了做直升机。 很快,她把这事丢在了脑后。 直升机直接落在酒店的停机坪。 入住的是一眼就能眺望整片维港的总统套房,全酒店唯一一间。 沈常乐嫌头发上沾了味道,要去洗澡,吩咐路听野帮她把行李整理好。路听野拖着疲惫的灵魂,把瓶瓶罐罐以及小杂物全部摆上化妆台,再把包啊鞋啊摆出来,再把珠宝首饰替她收进保险柜,最后将衣服一件件熨烫好挂进酒店衣柜。 整理整理着,他来精神了,心想怎么有女孩出门四天要带五个大箱子,二十套衣服,十五双鞋,九个包,是打算一天换五套衣服吗?她是蜈蚣精和千手观音吗? 路听野沉默地看着满室的珠光宝气,估算着沈常乐带来的东西少说在八位数起。他盘算着一件很严肃的事,事关未来的幸福。 半晌,路听野拿出手机给陈燃发微信过去:【帮我算算,我一年到底能赚多少钱?】 陈燃正在ktv啃大闸蟹,收到路听野的消息,他牙齿一咬,差点和蟹钳同归于尽。 陈燃:【.....没算过啊,反正八位数是有的,咋的?你没钱了?】 路听野抓了下头发,才八位数! 路听野啊路听野,你个穷b,你一年挣的才够买沈常乐的五个箱子!!! 路听野:【那个叫可的公司,你答应他们,我给他们写个新剧本。还有我放在三楼的那些画,你帮我找个拍卖行,能卖就都卖了。】 陈燃一个视频电话打过来,听铃声都能感受到对面的急迫。路听野戴上耳机后接听,点了外置镜头,把手机放在柜子上,陈燃只能看见一片乌漆麻黑,路听野这边则看到陈燃的整张大脸,怼着屏幕。 陈燃痛心疾首,沉痛万分:“我的祖宗!你可千万要控制住你自己!我知道港城诱惑太大,但是黄/赌/毒千万搞不得!喔,不对,黄可以搞搞,但后两个你要克制你自己!” “......你有毛病?” “我有毛病?你都要卖你那些画了,你到底玩了多少钱出去?那些叠码仔的话信不得,专门骗你这种人傻钱多的小年轻。” 路听野皱眉,压低冷淡的声音:“我看你是脑子被蟹钳夹了。我只是想多赚点钱。” “干嘛?赌博啊。”陈燃气愤。平时要路听野这小子在赚钱方面多上点心,搞搞粉丝经济,多卖卖版权,他不听,现在到了港城就提起来要赚钱,不是误入歧途都不可能。 路听野抿唇,但转念一想又觉得没什么不好意思,比沈常乐有钱的男人,全上京也找不出几个,他不丢脸。 肆意乖张 第26节 路听野:“不多赚点钱,我以后供不起她。” 陈燃脑子一懵,“哪个?”哪个祸国妖妃这么坑钱?碎钞机啊? 路听野出神地看着保险柜里,那颗硕大无比的鸽血红,“跟你说过的。” 陈燃:“............” 得,他知道了。沈大公主嘛。新电影在全球拿下二十个亿票房的印钞机。 陈燃把蟹钳放下,沉默片刻,认真给路听野出主意:“要不.....你去赌吧,或者研究下彩票。不然你就务实点,你自荐枕席给公主当男宠。” “.........” “我艹你大爷。” “喂!你怎么骂人——” 路听野掐断了视频电话。 沈常乐洗完澡,干干净净从浴室里出来,雾腾腾的热气争先恐后跟着出来,幽淡的栀子香浮动在空气里,半干的卷发披在身后,奶油白色棉质睡裙长及脚踝,领口是尖尖的小翻领,露出一截细嫩纤白的颈。 沈常乐嫌麻烦没穿鞋,赤脚踩在地毯上,经过衣帽间和化妆台的时候,路听野只感受到一股飘飘欲然的仙气经过,一回头,看见女人柔白的衣角,紧接着,淡淡的声音从前方传来。 “路听野,你帮我把拖鞋拿过来。蓝色毛毛拼珍珠的那双。”沈常乐走到客厅发现没地毯了,脚一阵冰凉,又不想再转回去拿。 “再给我倒杯水,温的。” 路听野默默看了眼镜子里的自己,在自己倔犟的眼神里看到了委屈。 还男宠...... 男仆吧。 沈常乐觉得港城的天气是真不错,顿时就不怨爹妈的小心思了,来这里购物吃东西看马赛,也不赖。她走到落地窗前,打开玻璃门,呼吸了一口潮湿的海风,迎着落日熔金撑了个巨大的懒腰。 “拖鞋,穿上。” “水,拿着。” 沈常乐手还举在空中没放下,听到声音后她抬头一看,路听野正神色复杂地看着她,手里举着一杯水,拖鞋已经放在了她脚边。 对。还有一只听话可爱,任劳任怨的小狗。 带路听野来真好。 沈常乐心情倏地就更愉悦了,笑着接过水:“谢谢啊。” 明明是素而干净的一张脸,却绽放出夺目的华彩,比保箱柜里每一颗宝石还要瑰丽。 路听野眼眸微动,勾起一点浅淡的,撩人的笑。他也跟着转过去,对着天边燃透燃尽燃得烈火灼心的夕阳,不经意来了句:“姐姐,我晚上睡哪啊?” 沈常乐还在喝水,动作一顿,她咽下,“这套房有两间次卧,你自己挑。” “哦。” 路听野双手抄裤兜,神情不变,夕阳的颜色变幻极快,一眨眼,炽热烈烈的火红色就褪成了一抹橘。 “会不会不太好啊。”他又说。 沈常乐又停下喝水的动作,这次疑惑地看了他一眼,“什么不太好?” 路听野不急不慢也侧过来,若有所思地看着她,眼睛里的钩子几乎要伸出来,勾住她密密麻麻的心跳。 他真是长了一双天生撩人的桃花眼,多看几眼就要沦陷,或许好看的少年都是如此,令人心折,又或许单单路听野是如此。 沈常乐的指甲顶着玻璃杯。 路听野挑了下眼尾,口气很淡:“你我毕竟是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你都不怕吗?” 沈常乐怔怔看着他,被他突如其来的一点微末的变化弄得措手不及,一时语塞。 “这里是港城,也不算是你的地盘,晚上我就不锁门了。你若是怕,记得把门锁好。” 他笑了下,眼睛明亮,翘起的唇角像弯弯的月亮船,一点点虎牙尖露出来,像是幼小动物开始不屈服贫瘠现状,打算亮出他原始野蛮的凶性。 不,不是幼小的动物。 他藏得有点深。 沈常乐怔怔地看着他。 怕? 路听野秀拔挺立的身型在眼中定格,宽肩窄腰长腿,穿一件最普通的t恤和休闲裤也这般少年意气,风华正茂似的,头发梳上去的话就很贵气,自然状态就很干净乖巧,笑起来一双眼睛会弯成月牙,嘴巴甜得跟抹蜜似的,力气也大,轻而易举就能把她抱起来...... 思绪跟阀门似的大敞四开,一溜下来沈常乐发现自己对路听野没啥不满意的,这家伙除了偶尔说让人羞臊的话以外,真的没有缺点。 但他确实挺搞笑的。难道不该是他怕她吗? 没钱没背景又长得好,这不摆明了招人欺负? 一番严密的推论过后,沈常乐蹙眉,“我为什么要怕?要怕也是你怕吧。” “哦?我怕你什么。”路听野笑了声,声音低低的,像醇厚的黑巧克力。 沈常乐就看不惯路听野这得瑟的模样,好像她是个脾气特别好的雇主,可以容他撒野。 “你当然要怕我。小心你招惹我,我跟蒂亚姐一样看上你了,要包养.你,让你做见不得光的情人,让你往东你不敢往西,不然就断了你在上京的路,等我玩腻了就把你踹了。所以你少在我面前得瑟,路听野。”沈常乐扬起下巴,就算是穿着拖鞋比他矮上一大截,可还是高傲,气势逼人。 话落,沈常乐不说话了,等着他落荒而逃。 哼,还治不了他?二十一岁没见过世面不知道人间险恶的小朋友。他知不知道若是被富婆看上会有多惨啊。一辈子就算是完蛋了。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等到时候腻了,看不上了,就把他一脚踹开,习惯了奢靡生活的男孩还怎么看得上一个月几千块的普通工作,运气好点的继续找富婆傍,不然就去当模特小明星,被经纪公司榨干,运气差的就沦落到去会所当公关咯。 路听野沉默片刻。 沈常乐觉得他是被吓到了,正要说几句宽慰一下他,勉励他认真工作,她不会亏待他,定然给他找一条好的出路,尚未组织好语言,就见路听野凑了过来,唇齿里薄荷海盐的方向爬进她的鼻息,睫毛好长,像安静的蝴蝶。 沈常乐屏息一瞬,心跳稀巴烂。 路听野用鼻尖亲昵地蹭了下她的鼻尖,气息很轻:“好啊,姐姐。那你包/养我吧。我很乖很干净也很便宜,别的男人都没我好。” 饭要一口口吃。 路要一步步走。 - 作者有话说: 路听野:港城也不是姐姐的地盘,那就别怪我不听话了。 沈常乐:??? - 第17章 是喜欢你 晚上吃饭不想跑远, 选了酒店的高级自助餐厅随便打发。 沈常乐刻意和路听野拉开距离,她走得非常快,高跟鞋滴滴答答像落了一场夏日急促的雨。路听野跟在后面, 双手抄裤兜,信步闲庭。 等到进电梯, 沈常乐又不得不和路听野站在同一个狭□□仄的封闭空间, 安静的空气里唯有电梯运作的响动,齿轮滚动的声音像细微的电流,一路顺着耳根子滚到心里, 心乱如麻。 她其实想让路听野等下一趟电梯, 但仔细想想,等会儿吃饭呢,吃饭还不是要坐在一起,难道吃饭也让他坐隔壁桌吗,就算熬过了吃饭, 那晚上呢, 再给他开一间房睡吗? 这样就显得太没意思了。显得她很在意,很心慌, 很不随意, 很不高级。 不论是什么时候,随意永远是最高级的情绪,一种由内而发的不在乎无所谓, 才是立足于不败之地的根源。 不然她就是怕了。 沈常乐出电梯的时候明显淡定了不少, 她假装鼻子不舒服, 抬手用手指蹭了蹭自己的鼻尖。 进了餐厅, 穿着西装的侍应生热情地迎上来, 带沈常乐去预留好的靠窗的座位。餐厅里稀稀拉拉几桌客人, 氛围幽静舒适,夜晚的维港像一条陨落人间的银河,煌煌灯火将漆黑的天幕照得透亮,游船点缀在海面,像飘渺的星星。 高档酒店的食物大多都不怎么样,噱头大过风味,但沈常乐确实不想大晚上出去开盲盒,所以就干脆凑合一顿吃吃。 沈常乐坐下后,一位女侍应生奉上酒店特制的英式红茶。路听野没有跟着坐下,只是挺直站着,语气自然询问:“大小姐,您要吃什么?我帮您去拿。” 倒茶的服务员明显用羡慕的眼神偷偷看了眼沈常乐。富婆的快乐果然是普通人体会不到的。 沈常乐没有理路听野,拿着菜单点了几样自助餐区没有的,然后才对路听野说了句:“随便拿点,我吃的不多。” 路听野点头,去餐区拿吃的。沈常乐见他走了,这才彻底放松下来,呼吸都变得顺畅了许多。 【如果一个比你小的男生表示愿意接受你的包养,他这是不是对你有意思?】 沈常乐还是没忍住,打开群聊寻求场外热心观众的帮助。她实在是有点搞不懂路听野了。他到底懂不懂什么是被包养啊?他好歹也有二十一了,怎么可能连这都不懂!那不然他拒绝蒂亚姐的时候那么脊梁硬?听说把酒泼了人一脸。 不出半分钟,群里热闹起来。 霍甯婉:【谁啊?谁包养谁啊?】 霍甯婉:【什么弟弟,有没有照片,没有照片我分析不出来!】 沈常乐:【我一个朋友。她遇到个比她小四岁的弟弟。】 赵千初:【你朋友叫沈常乐?】 沈常乐:【............】 霍甯婉:【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你是懂朋友的@chu】 沈常乐:【专注问题本身好吗?忽略那些细节,别逼我退群[点烟]】 霍甯婉:【好嘛好嘛,弟弟对你有没有意思我不知道,但肯定对你的钱有意思】 沈常乐一愣,路听野对她的钱有意思?不应该啊,她来来回回试探他那么多次,没一次中招,不可能是为了钱。 沈常乐:【我要给他加薪他不要,给他开我的大g他也不要,我上次还给了他一块沈常西不要的表,好歹也五六十万,他也不要,给我退回来了。乖乖,这也叫图钱?那他心眼子也太大了。】 霍甯婉:【那就是图你好看,漂亮,想睡你】 此时,路听野已经选好了食物,端着托盘走过来,沈常乐还以为是侍应生,也就没在意,仍旧低头看霍甯婉发来的这句话,直到一声清淡的嗓从头顶响起-- “要不先几口了再玩手机?” 沈常乐迅速把手机盖在桌上,掀起眼皮,神情有些不悦:“你偷看?” “我没有偷看人手机的癖好。”路听野淡淡说着,一边把食物摆放在桌上,又把刀叉擦了一遍,放在沈常乐面前,周到妥帖,一如既往。 肆意乖张 第27节 沈常乐抿唇,虽然路听野拿的食物都是她爱吃的,可她没什么胃口,更何况酒店的味道确实一般,她吃了两口,又开始专注群聊。 沈常乐:【怎么可能?我比他大四岁,妹妹!那么多漂亮妹妹他不睡,睡我这种不好伺候不好驾驭的他找虐啊?】 霍甯婉:【你怎么知道你不好伺候?讲不好,你在床上好伺候的很呢?弟弟都很猛的。】 沈常乐:【...................】 霍甯婉:【哦!我知道了!他肯定想做明星!这小子,看着挺单纯一小狗,没想到这么有心机啊!难怪当时不上蒂亚姐的当,蒂亚姐顶多送车送房,论娱乐圈的资源还得是你沈大导!】 沈常乐皱了下眉,心不在焉地吃了一口路听野剥好的虾,又拿起手机打字。 沈常乐:【这个我知道,绝对不是。我一开始就问他想不想拍电影,我马上进组的那部电影男主角还没选好,我说给他当男主角,他说不喜欢演戏,不要。我当时觉得他也许在跟我玩把戏,后来观察,他对当明星是真的没欲望.......他天天做饭做的可开心了??】 沈常乐耐心耐烦地打字,手指在二十六键上坐过山车,一一反驳霍甯婉提出的各种假设。就在两人一来一回的时候,许久不说话的赵千初忽然发来一个意味深长的表情。 赵千初:【[微笑]】 沈常乐:【?】 赵千初:【他是因为喜欢你,爱上你了,所以才愿意答应你的无理取闹。我知道你就想听人说这个。别装。】 沈常乐:【.....................】 她装个屁。 沈常乐一边往盘子里拿虾吃,吃完了盘里最后一只虾,没了,路听野打算再去拿点给她剥,还没起身,看见沈常乐终于放下了手机。 “路听野。” 她叫他的名字,语气微微严肃,认真,真的有点像姐姐。 不是那种用来暧昧调情的姐姐,是正儿八经的姐姐。路听野从来喊沈常乐姐姐都是前一种意思,后一种他敬而远之。 “嗯?”路听野也收敛了漫不经心。 沈常乐挑了下眼,有点儿意味深长。她眼头微尖,一双眼睛像丹凤眼,又比丹凤眼更圆一点,很妖,像聊斋里的狐狸精。 路听野心上的一根弦被她这一眼勾得发颤,可神色不显,仍旧是平淡。 “你是不是喜欢我啊?” 沈常乐说的很随意,可路听野只觉得心上的那根弦快要被她拨断了。哐当一下,巨大的颤动让他差点儿崩乱,仿佛有一场海啸要来临,海底有火山要喷出来。 路听野缩在桌下的手紧紧握成拳头,面上水波不兴,他点头:“嗯。我是喜欢你。姐姐。” 沈常乐深吸气,眼睛眨了好几下,她心跳非常剧烈,也不知道怎么如此的激烈,胸腔里仿佛有一辆坦克在横冲直闯。 她就知道就知道! 路听野真的喜欢她! 不然不会大半夜跑去春和公馆给她送鸡爪,不会对她无微不至,千依百顺,比她爹妈还要夸张....... 沈常乐形容不出这是什么滋味,好像买了一颗咸味的奶糖,但吃到嘴里就是甜的,可她怎么能吃出甜味呢? 沈常乐有些无措,不是因为路听野说喜欢她,而是因为自己兴奋又羞赧的反应。这些年来听到的表白还少吗?怎么路听野就说句喜欢她,居然还惹出了她这么多心思。 好在沈常乐很快调整过来,面上水波不兴,语重心长中带着一种看小孩的宽容:“我知道你这种年纪的男孩正是情犊初开的时候,心性未定,又碰到我这种年轻漂亮又有钱的女人,确实很难抵挡。” 路听野好气又好笑,幽幽瞥过去。 还挺自恋。 当然,沈常乐这种女人若是不自恋也不正常了。 沈常乐继续谆谆教诲,这辈子都没有对一个人如此耐心过:“也许你对我只是有很深的滤镜,是一种崇拜,一种敬仰,一种依赖。” “为什么我这个年纪的男生心性未定?姐姐对我这个年纪的男生研究很深吗?”沈听野笑了下,手上没有虾剥了就去拆螃蟹,“还有,我可没说我崇拜敬仰依赖你。你也才二十五岁,能不能别像邻居家的老阿姨一样给我上马哲课。” “.................” 沈常乐觉得他忒不听话了,呵。 “你怎么说话的,有没有礼貌。你以为我爱给你上思想教育课?但凡是另一个人坐在这,我早就拎包走人了,你当我挺闲?我这还不是为你好。” 免得你一天到晚想着怎么被富婆包养,误入歧途。 路听野从善如流,认错比狗还快:“好吧。对不起。我不该说你是老阿姨,你明明年轻漂亮又有钱,还让人崇拜敬仰依赖。” 沈常乐:“........” 她以前倒是没发现,路听野这么伶牙俐齿,说话夹枪带棒,能把人阴阳死? “我懒得和你打嘴巴仗。反正你自己反思一下,别走马观花,看到漂亮姐姐就凑上去说喜欢,好好的人,少做这些轻浮的事。你懂喜欢是什么吗?” 路听野睫毛轻轻颤了下,手上用暗劲,猛地卸掉帝王蟹的钳子,在用夹子把壳碎掉,将蟹肉剥出来,放在沈常乐的盘子里,然后拿了热毛巾慢条斯理地擦手。 他的声音偏低,但声线很是干净,有种不惹尘埃的通透,但此时,罕见地带了点哑,“你又不知道我对你是哪种喜欢,你怎么就知道我这种喜欢不合你的心意。更何况,我喜欢--” “路听野。” 沈常乐及时打断他,像是害怕他把下面那句话说出来,就连她自己也说不清道不明,她拿起桌上的红茶喝了一口,掩饰一些焦躁的情绪。 茶早就温了,入口接近微凉,冷掉的茶风味大不如前,喝了一口,沈常乐就皱眉放在了一边,“路听野,你今晚说的话我当做没听过。虽然话题是我先起的头,但也都是玩笑话,就是想吓唬你而已,你别当真也别多想。以后你一门心思工作,我不会亏待你的。” 说了好长一段话,沈常乐有些口干舌燥,舌尖舔了舔唇瓣,优雅地拿起小勺子搅动碟子里的番茄浓汤。 也不知道路听野听没听进去,他不动也不说话,只是垂着头,一排浓密的睫毛安静地附着在眼皮上。 片刻后,他出声:“姐姐。” “你想说什么就说。”沈常乐淡淡睨了他一眼。她话里的意思已经很明显了吧。 “好,那我说了。”路听野把毛巾放进毛巾碟,眸色幽邃难测,“姐姐你是不是在pua我啊?” 沈常乐差点没被汤给呛住。 路听野冷漠地看着她:“你不能撩了我又说这是开玩笑,套了我的真心还要怪我多想,还教育我,还要欺负我年纪小。你这样真的.....” “渣得没边了。” 沈常乐:“............” - 作者有话说: 沈常乐:哪里来不听话的小孩!拖出去!!!!! 路听野:不会吧不会吧,姐姐不会以为我一直听你话吧。 - 第18章 欺负的人 沈常乐气得想把帝王蟹盖在路听野的脸上, 狠狠蹭,看他还敢不敢嘴上不把门。 可是她没有这么做,这么做了就不高级了。 沈常乐云淡风轻地吃光路听野拆下来的那只蟹腿, 优雅地拿餐巾按压唇瓣上几乎没有的油星子,然后平声说了一句饱了, 站起身, 也不管路听野吃饱没,也不管还有三道自己点的菜都没上,拎着那只小的只能装下一只口红的mini包包, 翩然而去。 人均三千的自助, 沈大小姐吃了一只蟹腿六只普普通通的淡水虾,预计回本两百。 路听野目送着沈常乐离去,直到连背影也瞧不见,这才收回目光。 餐厅里氛围感很足,也许是要到圣诞节了, 圣诞树也早早摆了出来, 上面挂着一只偌大的丝绒蝴蝶结,泡沫制的雪花铺在树上, 灯光照上去, 暖融融的。 路听野垂下睫毛,不吭声,继续替大小姐收拾残局, 吃到最后实在是要吃吐了还是有一些没吃完, 他让服务员拿了打包盒过来把吃剩的包上。 夜晚的港城是摩登与市井的交织, 烟火气浓烈, 比起上京, 这里很多街道和楼房都显得旧, 但旧的有味道,有种上一秒风起云涌下一秒也能平淡流水的张力。 路听野出了酒店,漫无目的地沿着街道往下走,走了两条街,遇到只流浪狗在翻垃圾桶。狗狗不怕人,盯着路听野手里的餐盒,一打开就嗅到味,摇着尾巴小跑过来。 路听野就蹲在墙边看着狗狗大快朵颐,很快又来了一只流浪猫,那只猫很瘦,怕生,饥肠辘辘却又不敢跟体型是它三个大的狗夺食,只能怯生生地看着,发出喵呜喵呜的声音,哀哀怨怨。 他把盒子里的生鲜三文鱼和小排骨捡出来给猫咪。猫咪蹭了蹭他的裤脚,然后狼吞虎咽。 路听野就看着两只小东西吃饭,鸭舌帽压低,遮住他英俊硬挺的眉骨鼻梁,光影顺势打在他优越的下颌线,锋利又冷。 宽松的黑色t恤罩住他,因为蹲着,t恤贴着他精赤的背脊线条,清瘦又劲儿。 少年的身体总是热的,在冷风里也是热的,是蛮的,不免让人脸红心跳。 夜晚温柔的风徐徐吹过。 有过往的女孩,朝他投去羞怯爱慕的目光,一步三回头。 路听野没有反应,眸色很淡,淡到像一抹风里的尘埃,忽然想,他和这些流浪猫猫狗狗也没区别。 嗐。不都是没人要的可怜鬼。 两只小东西吃饱了,吧唧着嘴,慢慢走开,回到属于它们的秘密基地,路听野疏疏落落站起身子,用手压了下帽沿,继续漫不经心地荡回酒店。 中途路过一家好多人排队的车仔面馆子时,路听野想到了沈常乐晚上也许会饿,晚餐她就吃了一点点。 路听野在好好饿她一顿和算了还是把她喂饱吧之间选择了后者,折回去,站到了队伍末尾。 他有些心不在焉,以至于有台车一路跟着他,他也没能察觉。 放到平时是绝不可能的。 路边有台黑色宾利停了好一会儿,深暗的乌金黑漆融在夜色里,玻璃贴着防窥膜,人望过去只能望见深渊一片。 车内,后座的男人收回目光,摘下眼镜,拿出擦镜布慢条斯理地拭着镜片。直到镜片擦到澄亮,连一丝灰尘都看不到,男人重新把眼镜戴上,压住一双凛冽锐利的眼睛。 车内寂静得可以听到人浅浅的呼吸,忽然手机的震动声搅碎了沉静的空气。 助理请示:“先生,是您父亲的电话。要接吗?” 男人的声线低沉,语气温和平稳,“你跟他说,我会把听野带回家。让他不要心急,好好养病。” 这是不接的意思。 男人又偏过头去,看了眼排在队伍后的路听野,低低叹了口气。 硬着骨头十三年不肯回家,断绝关系,却为了个女人来求他要直升机。 跟在女人后面当小跟班,大半夜排队给女人买车仔面。他若非亲眼看到都不敢相信这个笑话。 男人摇头,有些恨铁不成钢,他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低声吩咐:“阿鸿,明天无论沈家来不来,都把vip厅的位置留着。” 明天是赛马会的开场,大概率沈家的人不会赶在第一天就来。 肆意乖张 第28节 “开车吧。”男人闭眼,身体往后轻轻靠去。 助理:“好的,先生。” - 今天是赛马会的开场日,沈常乐却睡到中午才起床。 每年傅家举办的私人赛马会都是声势浩大,堪称港城最受期待的高端社交局。只有傅家马术俱乐部的成员,以及受到邀请的宾客才有资格参加。整个活动一共举办三天,上午下午晚上都有赛事,最后一天晚上则是慈善拍卖会以及答谢晚宴。 傅家的根在上京,但傅老爷子的妻子来自港城当地有名的望族方家,和方家联姻之后,傅家的手就伸来了港城,在这边也颇有实力。 傅家根基深厚,政商两通,绝不是宋梁之流,若是非要排个高低,傅家在圈子里可以说是塔尖的那一小簇权贵,这么多年蒸蒸日上,傅老爷子又权柄在握,和赵家分庭抗礼。 沈家就是再有钱也得在权贵面前低半个头。圈子里的规则就是这么清晰且残酷。 沈常乐叹口气。谁让她没有一个滚过雪地爬过草地的太爷爷呢?她只有一个差点被打成反/动派的大资本家太爷爷。 傅家得罪不起,赵家也得罪不起…权衡之下,沈常乐打算第一日放鸽子,第二日再去,去了还得表面功夫客客气气赔个笑。 沈常乐起床后,先吃了路听野买的一些早餐垫肚子,她化妆打扮下来得两三个小时,若是不先垫垫肚子,她就会饿过头,中饭早饭都不想吃了。 仍旧是一碗香喷喷的车仔面,还有一些本地的小吃。昨天的那一碗是真的味道不错,但她怕长胖只吃了三分之一。和昨天相比汤底换成了加了辣酱的浓汤,还配了猪红鸡翅萝卜菜心午餐肉,以及软糯的卤猪蹄。 本来她打算今天一整天都不跟路听野说话,但一想到这两碗面,心里那一点不爽也就消散了。算了,何必呢,本来他也没错。 更让她高兴的还是今天的微博热搜。 梁楚凡在夜店嫖/娼被爆,工作室又被爆出来偷税漏税一个亿,现在闹得沸沸扬扬,大批粉丝宣布脱粉,几个小时里,梁楚凡的官方账号掉粉接近二十万。偷税漏税被列为了劣迹艺人,他的娱乐圈生涯也算是到此结束了。 也不知道是谁干的。估计是曾经得罪了大人物,见他没了靠山,自然挑这时候发难。 沈常乐只是打招呼下去不准给梁楚凡好资源,他手上一部s级制作的电视剧临时把他换了下来,这就够他喝一大壶了,之后沈常乐也没再管,毕竟她的眼睛不可能时时刻刻盯在梁楚凡身上,不值当浪费精力时间。 沈常乐:“他在娱乐圈里肯定混不下去了。劣迹艺人连之前的综艺节目都得打马赛克。他这就是成也宋太败也宋太,真是作茧自缚。” 路听野一直闷不做声吃面,见沈常乐主动和自己说话,这才抬头,“梁楚凡他活该。” 沈常乐感受到了他语气里透着阴沉,笑了下,打趣:“怎么感觉你比我还讨厌他。我都不放在心上了,你倒是.......”还挺在意。 路听野就是在意,语气坦荡:“我当然在意。他欺负你,再惨也是活该,总之所有欺负你的人都不会有好下场。” 宋太给沈常乐下药这件事被整个沈家瞒得密不透风,这件事一旦爆出去对她的名誉有损,沈家不方便出手对梁楚凡做什么,怕有心人把这几个人联系在一起。 沈常乐觉得路听野简直是钻到她脑子里去了,连她隐去的话都知道是什么,她眉心动了下,转而笑着瞥他,“能有谁敢欺负我?除了你欺负我,我看没谁敢欺负我。” “阴阳我pua你,骂我是渣女。你很可以,路听野。亏我还带你来港城,带你坐私人飞机,带你吃喝玩乐,小孩就是这么没良心的吗?” 就算是包养了他,他也不该如此恃宠而骄!沈常乐把昨晚受的气都撒了出来。 路听野那句渣女害的她差点儿失眠。 路听野一听就笑了,又好气又好笑,她真是时时刻刻都要强调他比她小,他年纪小,他是小孩,他说的话做的事他这个人都是不具有参考价值的。 沈常乐见他不说话,也觉得没什么意思,放下筷子,打算去化妆间,她才刚起身,椅子发出轻微的拖拽声,一道低哑的嗓夹在其中。 “沈常乐,我有欺负过你吗?” 沈常乐不动了,怔然地望过去。 这是路听野第一次连名带姓地叫她。说不出是什么语气,有点失落,有点沮丧,也有傲气。 路听野也放下筷子,他不喜欢浪费食物,挨饿的记忆太多了,他觉得食物是很珍贵的,但这碗面就是浪费了他也不想吃了,他掀起眼皮,看着沈常乐的眼睛,一字一顿:“欺负人的是你,是你一直在欺负我。” 他说话时背脊下意识挺直,颈脖线条修长精致,和女生的纤细不一样,带着一种暗涌流动的力量感,喉结凸起,滚动的时候很是诱惑,勾着人往那处去看。 或许在情/欲的范畴里,喉结是带着某种x暗示的,散发着荷尔蒙。 沈常乐盯着他那处喉结看,感觉灵魂出窍,跑去外太空飞了一圈,好半晌,她才回了一点点神:“我怎么欺负你了。” 路听野身子向后倒,以一种更加直白和锐利的角度承接她的目光,神情冷淡又饱含委屈。 稀里糊涂地捅破了那层窗户纸,他已经无所畏惧了。 随便。 路听野控诉:“姐姐,我明明是喜欢你,你却说我是小孩子。你欺负我就算了,还要欺负我的心。你说你坏不坏?” - 作者有话说: 路听野:坏女人坏女人坏女人!!要狠狠搞一搞才消气!! 第19章 蝴蝶效应 劳斯莱斯后座, 沈常乐两只脚踩在搁脚凳上,脚趾上涂着闪闪发亮的红色指甲油,衬得皮肤越发白透。 十二月的太阳像一只奔赴末路的火球, 倔犟地散发光热,街道上的行人都穿着清凉的夏装。车内播放着娓娓动听的粤语老歌, 安静的氛围里带着一丝诡异的暧昧。 劳斯莱斯一路开过盈盈沸沸的街道, 和五颜六色的电车擦肩而过,叮叮叮的声音落在风里,像一串紫藤花。 车子拐进小巷, 在一处私人小楼前停下。 沈常乐冷着脸, 等着司机下来拉车门。若放在平常她也就自己下了,没这么乔张做致,但今天她是真的很不爽。 长这么大没被人批评过渣和坏。 不对,渣倒是有......还挺多男的在背后骂她渣,但骂她坏的是真没有!路听野是第一个! 路听野用余光扫了眼大小姐, 赶在司机下车之前下车, 绕到沈常乐这边,替她把车门拉开。 沈常乐见是路听野, 也不动, 就坐着。 路听野知道沈常乐是故意下他面子,但她不知道,他在她这里压根就不需要面子。只要哄她高兴, 怎样都行。 路听野俯身靠过去, 一只手撑着门, 半个身子往车里探, 声音很低很低, “大小姐, 别生气了。” 沈常乐不做声,低头去包里拿粉饼和口红补妆。 路听野抓了抓脖子,有些头疼,余光扫到她洁白的脚丫子,这才懂了。 心想难怪不下车,鞋都没穿。 路听野很自然地蹲下去,把鞋捞过来放在手上研究了一下,研究透怎么穿后才冷静上手。 她这双鞋是很复杂的绑带设计,要一圈一圈的绕上去,间距还要保持适中,不然就会不好看,路听野耐耐烦烦地替她穿,手背偶尔擦过她纤细白皙的小腿肚。 沈常乐小腿肌肉紧了一下,随后很快放松,紧接着他温热的手指不经意又扫了一下,软软的小腿肌肉又紧缩起来。 彼此都没有说话,一圈圈绕上去的丝带把彼此安静起伏的呼吸缠在一起。 等两只鞋都穿好后,路听野也没起身,就这样从下往上去看她,“我错了。” 路听野穿鞋的时候,沈常乐就在看他,看他那一头漆黑的短发温顺的耷拉着,没有任何的人工成分,像森林里动物们柔软的毛发,很是天然。 他浅色的眼瞳里闪着一轮一轮光圈,比雪沫还要晶莹,也像动物,就这样安静地看着你,带着摇尾乞怜的无辜。 沈常乐有点受不住被他这样看着,心脏里涨涨的,潮起潮涌似的,心想着真是烦。 若是不看到他这张脸,她能一周不理他。但是看到他这张脸,她觉得他放肆一点也不是不可以宠着。 沈常乐嗤了声,“给坏女人穿鞋心情怎么样?” “不憋屈。爽。”路听野笑了起来。 沈常乐挑了下眉尾,这才下车。 小楼是一家高级裁缝店,在当地上流圈子里很出名,专为各种大佬富豪订制高定礼服。 沈常乐在听到路听野吐槽她坏之后忽然赌气,想着明天赛马会也不带他去见世面了。但又想,算了,不带他去,她也该无聊,然后才想到路听野居然没有参加赛马会的礼服。 这下好了。 她这个坏女人还得掏腰包给狗东西买衣服。 进店后,沈常乐简单跟老板说了一下要求,要一套男士穿的晨礼服,还包括领带袖扣礼帽,因为来不及按照身量订制,只能在成品里找两套尺码合适的。 店面很大,成衣按照色系摆放由深色过渡到浅色,沈常乐走到黑灰色系区域,看上的就拿出来放到路听野身前比划一下,觉得合适就让店员去找尺码。 选完了深色,沈常乐又觉得他穿浅色肯定也好看,拿了一套考究的卡其色西装放在路听野身前。 男人的皮肤偏冷白,不是那种虚弱的白,反而健康有活力,沈常乐在心里感叹了一下,这家伙是真的长得好,简直是不挑衣服,什么色系都能驾驭。 “你怎么老是看着我?”沈常乐把手上的衣服挂回去。 路听野摇头,认真问:“一定要穿这么复杂吗?” 他不喜欢穿这种讲究的手工西装,很不舒服,尤其是要打领带,有点勒脖子。 沈常乐笑了下,觉得他有时候真可爱,应该是从没有参加过这种活动,不知道也不要紧,她教他就行。 “赛马会虽然说是去看赛事,其实也是一种社交,按照英国那边传统,dress code是很严格的,女士进场需得着及膝连衣裙,戴礼帽,而男士则必须穿晨礼服。” “当然,有些赛马会要求没这么严格,大家的兴趣更多都在赌马。不过像傅家办的这场就是社交性质的,来的都是一些有头有脸的,这些人可最矫情讲究了,若是你穿个运动服跟着我去,肯定会被人笑话。” 路听野本来听得很专注,直到沈常乐说到傅家两个字时,他脸色一闪而过的不自然。 “傅家?”他问。 说话间,有店员走过来说试衣间准备好了,沈常乐点头,带着路听野朝试衣间走去。 “就是控股中奥和中宇的,姓傅,他们家这么有名,你平时不看新闻的吗,总不可能没听过这两庞然大物吧?不过这也不算什么,他家老爷子才是厉害人物,前年大选入了常——”沈常乐眨了下眼睛,没继续说。 路听野有些走神,眼睛微微涣散不知道在想什么,沈常乐只当他确实不知道这些事。 “不知道也没事,若是你有兴趣,我明天带你见见。他家资本上的事应该是大公子管,也不知道明天来不来。” 路听野:“没兴趣。姐姐,我谁也不想认识。” 他语气恳切,眼神里甚至带着一点点委屈。 沈常乐心里很软,简直拿他没办法,她是有考量的,还是想让他多攒些人脉,以后在上京的路子会更广,也不用碰到一个蒂亚姐都反抗不了。 毕竟她不能一辈子都让他当厨师当保姆,他才二十一岁,应该有更宽阔的人生才是。 沈常乐无奈,挥手示意他去试衣服,“别装可怜。又没人逼你社交,你只要乖乖的,少想有的没的,跟着我就好。” 路听野点头,说好。 路听野在试衣间换衣服,沈常乐无聊,就去逛女装配饰区。 四周安安静静的,整层楼就沈常乐一个人,店员也知道客人们注重隐私,并不会讨人厌地跟在后面。 肆意乖张 第29节 这家店做的是年入百万千万的精英阶层以及更上的富豪阶层的生意,并不在乎店里是否门庭若市,追求的就是冷清高级感。 柜台上摆着很多精巧的小物件,深紫色的丝绒盒子里铺着几只胸针。有些是大牌的vintage款式,专柜不再生产,有些则是来自世界各地的小众珠宝设计师的作品,宝石的品质不见得有多么出挑,但胜在设计和做工都精致,瑕不掩瑜。 沈常乐觉得其中一枚蜻蜓胸针很是可爱,翅膀透光,尾部镶嵌了镂空翡翠,一颗鸽血红点在蜻蜓的脑袋上,尾巴则是用翡翠和花丝黄金拼接而成。 说实话,这翡翠的水头算不上好,比起沈常乐收藏的那些顶级翡翠差的不是一丁点,好在颜色翠,鸽血红也艳丽,四瓣翅膀居然能活动,仿佛下一秒就能飞到小荷上,轻轻点水。 “你会打领带吗?” 寂静的空间里忽然响起说话声,沈常乐还拿着胸针,转过头,看见路听野走了过来。 少年很高,妥妥的衣架子,穿什么都好看,平时看惯了他穿简单运动风,没想到穿上成熟绅士的礼服倒是令人眼前一亮。 他肩膀宽,腿长,撑得起,一路走过来,浑身都是锋利冷锐的线条感,帅得明火执仗,令人振聋发聩。 路听野正扣着衬衫扣子,贝母扣很小,不好扣,手臂上搭着一根领带,大步朝沈常乐走来,领带在空中摆着。 沈常乐感到一阵扑面而来的风,是从夏日浩荡的山野里吹过来的,带着一股横冲直闯的劲。是什么装束都束缚不了,压不住的劲。 这劲冲到她的胸腔,心脏砰砰跳了下。 路听野很快走到沈常乐的跟前,把领带递给她,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下,“我不太会打领带,你帮我好不好?” 沈常乐下意识说了句好,她帮他打就是,她根本没反应过来,店里随便一个店员都能打领带,路听野又何必跑到这来找她? 沈常乐随手把蜻蜓胸针放回紫色丝绒盒子,接过领带,路听野顺势俯身弯腰,迁就的姿态,方便她把领带套在他脖子上。 人就这样低在她面前,两人的视线刚好平齐。 距离很近,够她看清楚他挺拔的鼻梁是怎样的走势,看清楚他根根分明的睫毛,看清楚他眼睛里朦朦胧胧的热意,看清楚他偶尔滚动的喉结。 说不清道不明的一种感觉,沈常乐没动,手指下意识捏了下领带。 “喜欢什么结?”她开口问,公式化的,声音很平静。 路听野抿了抿唇,确实对这个问题不太了解,他就知道一种温莎结,又怕连打个领带都是有讲究的,所以干脆让她决定,反正如今他的一切都是交由她决定。 他抱歉一笑,“.......这我真的不知道,以前都是随便穿穿,没弄过这么复杂的衣服。你喜欢什么结就打什么吧。” 他说的很坦荡,不知道就是不知道,没穿过就是没穿过,也不会故意装腔作势,也不会感到自卑。 说实话,沈常乐挺喜欢他这点。 坦荡。 她从小到大混的这个所谓上流社会的圈子,大家都有钱都见过世面,但或多或少都有些装。等毕业后进了娱乐圈,装b的人就更多了。 沈常乐垂下眼,看着手中这条暗红色印深蓝小花图案的领带,想到了一种特别的领结,努力回忆着步骤,然后抬手把领带圈在路听野的脖子上。 她从前上礼仪课时,跟着家庭教师学过打各种领带结,但从来没给哪个男人打过,学习的时候也是拿道具假模特练手。 路听野是第一个。 弯着腰,凑过来,让她打领带。 沈常乐手法不算娴熟,比划一下想一下,但动作慢条斯理,格外优雅,白皙的手指捏着暗红领带,鲜艳的对比,路听野只觉得眼睛被刺红。 两人都没有说话,气氛说实在有些诡吊。路听野呼吸均匀,心跳却是疯狂的,剧烈得像一头藏羚羊在高原上肆无忌惮地奔跑。 他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乱糟糟的思绪,他想到一句话--我试图用困惑、危险、失败来打动你,我给你一个从未有过信仰的人的忠诚。 只要她想。 沈常乐正专注地绕着领带,觉得这安静的氛围太诡异了,找了个话题开口,大概聊聊天气氛就没这么诡。 “你以前没穿过西装吗?” 路听野轻轻嗯了一声,“第一次,以前没穿过。” 沈常乐的视线只是在手里的领结,有种过分的专注和冷静,“那我让店员给你量下尺寸,你选下喜欢的面料,再做几套合身的。到时候寄到上京来,日后肯定用的到。” 因为距离近,两人只要说话,气息必定会钻进另一个人的鼻息里,一点点的距离里充盈着各种味道。 薄荷海盐,白檀,乌木,玫瑰,互相交融在一起,混作一团,直到分不清那味道到底是哪一种。 “好。你选吧,都听你的。”路听野滚了滚喉结,低声回应。 “其实上京也有一家不错的工作室,常西的一些西装都是在那做的,等回去了找时间,我再带你去。这家店风格偏传统英伦,那家会年轻一些。”沈常乐已经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了,只知道若是不说什么,她整个人就成了木头。 她盯着手里的领结,就无法不去看他滚动的喉结。 不大不小的一颗,每滚动一下,就是一次蠢蠢欲动。 路听野眉心动了动,“常西是谁?” 沈常乐:“我弟。有时间带你见见,算起来他还比你大一岁。” 路听野下意识就想说“你弟弟终于找回来了吗”好在他反应快,猛地刹车。 沈家四年前就把沈常西找回来了,但一直没有对外公布,只有圈里熟稔的几家人知道。 路听野:“嗯。买西装的钱你记得从我工资里扣。” 沈常乐觉得他思维还真是跳脱,这才正眼看了他一下,嗤笑:“你知道一套多少钱吗?就你那丁点工资就敢狮子大开口。” 这种订制的手工西装比大牌成衣要贵的多,至少是几万起步,若是挑小众面料或者选择高级材质的扣子,那少说也是六位数。路听野一个月的工资顶多也就买半套基础款的。 路听野也笑,喉结又滚动了一下,“不知道,反正总有一天能扣清。扣不清更好。” 他声音有种清水般的冷冽感,偏偏语气低低柔柔的,像是蝴蝶在耳边煽动翅膀,轻微的气流滚进耳道,紧接着,在脑子里卷出一场狂风暴雨。 沈常乐听懂了他后面那句暧昧的,只是不做声,心跳继续加速。 她不知道为什么,一面觉得要制止他说这些有的没的,一面却有点儿享受这种令人脸红心跳的暧昧,和一个比她亲弟弟还小一岁的弟弟玩暧昧,是心脏跳到嗓眼口的刺激。 还带着点禁.忌。 这是女人的劣根性吗?嘴上说着喜欢成熟稳重的,但看到年轻帅气的男孩就是会心跳加速。 她继续手上的动作,加快,但又不能太快,太快了打出来的结就不好看了,她有点懊恼为什么要选这么复杂的结,也许是时间太久,路听野维持着俯身的姿势有点僵,刚想动一下,沈常乐诶了声,手指捏着领带,让他不要动,一动她就不知道该怎么打了。 玫瑰结就是很复杂。 但她觉得路听野这样风华正茂的少年配玫瑰再合适不过。 路听野低低笑了声,声音带些宠溺,“好,我不动就是。你慢慢来,大小姐。” 沈常乐垂着眼,呼吸有些重,他这一笑更是像蝴蝶效应卷起的最后一场灾难,鼻息里全是缭绕的香气,分不清是她的还是他的香气更蛊惑一些。 他是真的挺烦。 手中的一朵玫瑰花已经逐渐初具模样,就差最后几步而已,不知怎么,她开始有点心急了,手指关节不小心戳到了路听野的喉结。 他闷哼一声,眼眸变黯,喉结飞速地滑动了好几下。 空气变得晦涩而温热,让人无法理解为什么十二月的天还能这么燥热,空调似乎停止了运作,沈常乐盯着那颗喉结发愣,仿佛被什么勾住了,她忽然松了手中的领带,手指不受控制地碰上那滚动的,顽皮的小石头。 终于按了上去。 心里有种蠢蠢欲动的好奇。这喉结勾她很久了,挺坏的。 只要她按一下,那东西就滚一下,紧接着,周遭的皮肤居然慢慢红了。 路听野有点崩溃,心脏热得像一座即将喷发的火山。敏感的地方被人如此捉弄,他实在是受不了,心里想着死了算了,她弄死他都行。 路听野眼神陡变,倏地抬手,狠狠捉住沈常乐的手腕,低头,精准地咬上她刚刚戳他喉结的那根食指。 “路听野!” 沈常乐神色慌了,可手指已经被人咬在了嘴里。 路听野就这样咬住她的手指,跟野兽一样,锐利地直视她。 沈常乐感觉有电流从身体里窜过,像是被人抓到了隐秘的羞涩,脸红心跳又恼羞成怒: “路听野,你放手!” 路听野仍旧牢牢抓着,让沈常乐感觉到这个年纪的男孩根本是不受控的。 随时随地能惹出一身躁。 路听野又是报复性地一咬,随后把人搂过来,迫不及待在她脸上狠狠亲了一口。 看着沈常乐呆住的模样,他笑,漫不经心开口:“还不是你先撩我的。” - 作者有话说: 路听野:抓住机会就要上。 ———— 下一本决定写《深渊蝴蝶》!!求个预收呀!! 位高权重太子爷x柔弱心机私生女 秦大小姐躲在酒窖和外国男友吻得难舍难分,谢琮月亲自带人抓了个正着。 离两家的订婚宴还剩一周,秦家上下人人自危。 秦老爷子带着千娇万宠的长女上门给谢家赔罪,高位之上,男人寒潭深目,不辨情绪。 次日,联姻的对象换了人。 秦皖做梦都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和谢琮月这种人有交集。他是人人讨好奉承的京圈太子爷,她是被骂贱种长大,浑身上下伤痕累累的私生女。 - 谢琮月喜欢在练字的时候抱着秦皖,她小小的一只,像温顺的蝴蝶,栖息在他的掌心。 后来,谢琮月才知道,蝴蝶越是漂亮越是有毒。 他以为他是救她于水火的天,殊不知,他不过是她手中最锋利的刀。 秦皖从计划开始的那天就做好了被谢琮月打入毗娑地狱的准备,她知道,他能轻而易举地碾死她这只蚂蚁。 当他一只手扼上她纤细的脖子时,她还是吓得脸色发白,睫毛轻轻发颤,比兔子还胆小。 谢琮月忽地笑了,“皖皖,就你这胆,也敢玩儿我?” — 年上/八岁差 群像/慢热 肆意乖张 第30节 女主专注复仇,男主老房子着火 我试图用困惑、危险、失败来打动你,我给你一个从未有过信仰的人的忠诚。——博尔赫斯 第20章 疯狂小野 沈常乐心里就一个念头, 这个年纪的弟弟果然惹不得。 太躁动了。 她压抑住内心砰砰直跳的心脏,眼神不敢看食指上那道被路听野咬出的齿痕,也不敢抬手去蹭被他亲过的脸颊。 只能推路听野一把, 把手指藏进拳头里。 路听野知道这算是把沈常乐惹火了,想着还是老老实实道歉好了, 不然大小姐真发火了他还得绞尽脑汁去哄, 他咳了咳-- “姐姐--” “谁是你姐姐?”沈常乐不悦地看着他,“路听野,我不过就是戳戳你喉结, 怎么了?这就是撩你了?你是不是没被女孩儿撩过啊。” 路听野一脸诚恳:“是。没有女孩撩过我, 我没经验。所以你要教教我。” 沈常乐:“........” 蹬鼻子上脸了? 她瞪他一眼,觉得他现在确实有点恃宠而骄,若不是看在他用的顺手,做饭好吃,她早就让他卷铺盖走人了。 “路听野, 你知不知道什么东西才咬人?” “知道。狗。” “...........” 沈常乐仿佛一拳打在棉花上, “你知道狗才咬人,那你咬我?” 路听野不以为意, 直白得让人心里发颤:“反正你时不时逗一下我, 也跟逗狗一样,我就当你的狗了,耍脾气, 咬咬你亲亲你又怎么样?” 我就当你的狗了, 咬咬你亲亲你又怎么样? 沈常乐一时接不上他的话。她只是想, 怎么有男人能这么无所谓地说要给一个女人当狗啊? 虽然她见过不少, 但那些都是想在她身上图点什么的, 或是钱或是名利或是通往上流社会的入场券, 可他们不知道,男人一旦世故就不可爱了,哪有女人喜欢世故的男人?算盘珠子都要掉进她的爱马仕包包了。 同理,若是什么都不图的男人怎么会对自尊这么无所谓?应该是拼了命的维护自己身上的傲气,用以证明他什么都不图吧。 看着路听野,沈常乐想到了陈嘉岁。 那个时候高三毕业了,她经常去找陈嘉岁,每次圈里有晚宴聚会之类的活动,她都喜欢带陈嘉岁去,时间一久,就有阴阳怪气的人在背后说闲话,说陈嘉岁是沈公主的狗,当公主的舔狗果真是一本万利的生意,说他家里那个小面馆不就是靠着公主的关系,才能从老破旧的南照区一下子鸡犬升天开进了全上京最繁华的商场,一炮而红发展成了连锁餐饮? 沈家的商场随便一个犄角旮旯的铺面年租金都是贵的要死,只有给陈记面馆的租金一年低到只要两万块,这就差写着白送了,而且还是在三楼美食区人流量最好的地方。 这件事确实是沈常乐在背后操作的,她不忍心看着陈嘉岁为了帮他父母找合适的门面天天跑来跑去,高三毕业的那个暑假,太阳又毒又辣,人在外面晒久了,就跟滚进油锅里的炸串一样,所以她让底下人去打招呼,给他们家留一个最好的店铺,反正那座商场是爸爸送她的十七岁生日礼物,她想干嘛就干嘛,不过是留个店铺而已。算什么呢? 她当时欢天喜地地带陈嘉岁去看这件店铺,事实上对方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高兴,陈嘉岁甚至没怎么发自内心的笑过。 那个时候沈常乐太小,不懂十八九岁的男孩心里都是有一股傲气的,尤其是陈嘉岁这种什么方面都优秀的男孩。长得好,成绩好,性格好,又懂礼貌有分寸,不像同龄男孩那么咋咋呼呼的,没有女生不喜欢这种男生。 但什么方面都优秀的男孩放到沈常乐的面前,也就不够看了。 沈常乐太耀眼太高不可攀,比之公主也没差,那些有点儿小钱的富二代在别的女生面前侃侃而谈自己表有多贵车有多牛逼,但沈常乐面前屁都不敢放一个。 陈嘉岁没有说什么,还是感恩地收下了这间店铺,陈家的面馆就此开进了上京最牛的商场,因为味道好价格实惠份量又足,很快就被一传十十传百,引来各大美食博主探店,刮起了一波不小的风,生意也是蒸蒸日上,一家店不够了,开了第二家第三家。 但一年过后,底下人跟沈常乐汇报,才知道陈家把去年的租金差额一分不落地全部打给了她,之后每月的租金也一分不差,没占丁点便宜,而且两年的约满,陈家也没有续约,要从沈家的商场里搬出去。 沈常乐还去问过陈嘉岁,为什么要这么做,不就是一间铺面吗,有什么大不了,她甚至不觉得陈家发家跟她有关。 她是那种喜欢一个人就要挖心挖肺地对人好,用人不疑疑人不用,一旦走近了她的心里,她就会彻底放下防备,所以她不轻易喜欢一个人。 陈嘉岁没有说什么,只是耐心地解释,告诉她以后不要再做这些了,他不想别人说他和她在一起是图她的钱图她的地位,他对上流社会的圈子一点儿也不好奇,一点也不憧憬。 他为了证明他不是那些人口中说的沈公主的“狗”,从此以后避着沈家走,不沾一分一毫的好处,就是中途陈家的生意没那么红火了,急需一大笔资金填补缺口,他宁愿去找地下高利贷,也绝不找沈常乐开口。 沈常乐一开始没想通,后来才有些想通,或许那几年陈嘉岁和她在一起的每分每秒都是承受着巨大的压力的,那不是一种愁吃愁喝的压力,是折脊梁磨心气的压力。 分手是陈嘉岁给这段感情盖下的最纯粹的戳印。 是的,他两袖清风,他宁为玉碎。 ........ 沈常乐收回有点跑偏的思绪,意味深长地看了眼面前像一棵白杨树一样挺拔的少年。 “你喜欢给女人当狗啊?”她问。 路听野皱眉,有点无语。他深深吸了口燥热又冰凉的空气,恨不得把沈常乐的手拿过来再狠狠啃一口。 他冷哼,眼神是明火执仗般的直白凶狠:“我就喜欢给你当狗,大小姐。天天换主人的就不能叫做狗了,那叫病毒,病毒才不挑宿主。” 沈常乐噗嗤一下笑出声来,一双狐狸眼亮晶晶的,比那深紫色丝绒盒子里的每一颗宝石还要亮,还要通透,还要抓人。 “可以啊。” “那你给我当狗吧。路听野。” 沈常乐轻飘飘扫了一眼路听野。她承认,她对路听野很好奇,很有兴趣。她就想看看他能到什么程度。 - 赛马会第二天的赛事比第一天的更精彩。 沈常乐起了个早,路听野还以为他们要早早赶过去,没想到沈常乐不急不忙一直打扮到中午,两人又找了个米其林餐厅吃了一顿,这才慢慢悠悠地坐车往俱乐部的马场而去。 路听野规矩地换好了衬衫,礼服,黑皮鞋,领带。 领带不是昨天那条,换了一根深棕色配海军蓝小方块图案的,结还是系成一朵漂亮的玫瑰花。没有沈常乐系得漂亮,是他对着网上的教程一步步学着打的。 今早他拿着领带可怜巴巴地去找沈常乐给他系,沈常乐轻飘飘看他一眼,让他学着自己打,别有事没事就来找她。没看到她在化妆吗。 也不知道是不是系太紧了,路听野总觉得勒脖子,几次三番去扯领口,一旁玩手机的沈常乐察觉到动静,侧头看过去。 今日太阳依旧出奇地热辣,丝毫瞧不出会有台风入境的迹象。 太阳逐渐西移,阳光斜斜地照在路听野的身上,他皱着眉,有点不爽一身规矩的西装,但闷不吭声,只是偶尔去松一松领口,皮肤在逛下泛着透明,唇瓣抿着,倔犟又乖,沈常乐觉得他像夏天里走出来的少年,怎么看都是风光正盛。 沈常乐看一眼就有些心猿意马,收回目光,拿手去扶了扶头上小礼帽的帽沿。 两边的风景逐渐绿色起来,少了城市的拥挤熙攘,一派风光宜人。 一小时后,劳斯莱斯在一座占地面积巨大的山庄门口停下,司机给保安亮了邀请函,保安放行,司机也是第一次来,所以放慢了车速,一边跟着指示牌一边找路。 沈常乐看着四周优美的环境,从草坪到树木都是设计师精心规划的,一座座英式风格的洋楼星罗棋布,阳光反射在冻绿色的雕花琉璃窗上,流光溢彩的。 车子挪两步就能见到一座小花园或是人工湖,玫瑰花大朵大朵开着,不知道是什么品种,出奇的漂亮。 在这寸土寸金的港城,拥有一座如此恢宏的庄园,实属罕见,就连沈常乐都小小感叹了一下,傅家真阔。 路听野一路都没有说话,只是戴着蓝牙耳机,闭眼小憩。 劳斯莱斯停在了俱乐部的大厅外,两边停满了各式各样的豪车。有专门的工作人员前来接应,穿着西装革履,头衔不低,是俱乐部的总经理。 “沈小姐,您这边请,给您的包厢在vip区域,视野最好的那一间,和咱们傅先生的包间是连着的呢。”经理得了授意,务必要恭敬对待这位沈小姐,但就是没有授意,他也不可能不恭敬。 “昨天您没来,傅先生也让我们给您把包间留着的。” 经理说话带点港城方言,沈常乐跟着他朝里走,一边说:“傅先生实在是太客气了,我只是一个晚辈,不需要如此的。” 经理啊了一声,这才反应过来沈常乐认错了人,笑了声,耐心解释,傅老爷子如今在上京休养,他们口中的傅先生都是指傅家的大公子,傅砚泽。 沈常乐眉心动了动,她当然只是嘴上那么一说,傅老爷子日理万机,怎么可能来港城弄这些。 可这傅公子挺有意思,场内六七十个包厢,安排她在哪不行,偏偏就安排在他包厢隔壁,她平日里可没和这位傅先生打过交道,貌似只在一次慈善晚宴上见过,记得他戴眼镜,很高,其他的都不记得了。 说话间几人已经出了电梯,一路穿过餐厅,休闲娱乐区域,沈常乐见到了很多出现在港城财经新闻或娱乐杂志上的熟面孔,还有不少是上京圈子里的,男人都着笔挺的礼服,女人都是花枝招展,帽子一个塞一个的花俏。 不过六七分钟的路程,因为寒暄打招呼用了二十来分钟。 路过中央小花园时,人也多,还有不少媒体记者,一面植物和玫瑰拼成的签到墙前面站着一位女明星正在拍照。女明星穿着品牌赞助的连衣裙,头上是一顶夸张的羽毛装饰的帽子。 经理看了眼,笑着对沈常乐说:“沈小姐,不知有兴趣没?” “不凑热闹了。我看比赛就行。” 她又不是给傅家站台的。 若是和傅家太亲密了,就连赵千初那儿都说不过去,去年有个大型展会项目,就是这位傅家大公子从赵千初手上抢去的。当时赵千初还在她面前狠狠骂了一顿傅砚泽,说傅家就没一个好东西,都是老奸巨猾。 也不知道爸妈怎么想的,总不可能是撮合她和傅家的那位,已修两方秦晋之好吧? 沈常乐被这想法吓到了,下意识挽紧了路听野的手臂,她这才发现一路上路听野都没有说话,锐利的下颌线条绷得很冷。 “你不舒服?”她问。 路听野:“没有不舒服。” “那你为什么一直不说话?”沈常乐左看右看也没看出路听野有哪里不舒服,他这人,每次吃饭比谁都积极,又能吃,垃圾桶似的,偏偏还高高瘦瘦的,嘴唇粉,一看就很健康,怎么可能不舒服。 路听野抿了下唇,低头在她耳边小声说:“是你贴我太紧了,我心跳加速。” 沈常乐大窘,发现自己胸前两团顶着路听野的手臂。 她红着脸瞪了他一眼,“我让你当狗,你就真这么狗?” 小色狗。 沈常乐拿手拧他,发狠的拧,路听野绷着脸,疼极了才嘶一下。 - 包厢不算特别大,七百多尺,但装潢精致又华丽,带着浓浓的英式古典主义色彩,对着跑马场的方向是一通透敞亮的落地窗。 窗边摆着木质茶几和丝绒布面沙发椅,茶几上放着一些零嘴,红茶,还有一只贝母材质的古董剧院望远镜。 那经理说的没错,这里的视线相当好,就在跑马场赛道的正中,头和尾都能瞧得清清楚楚。 窗外,赛事正激烈进行,健硕的马儿飞驰而过,扬起一阵簌簌的尘土。 路听野对赌/马没兴趣,并不关心哪匹马跑到第一,只是窝在沙发上,一股子颓废的劲,他目光扫了下面前琳琅满目的食物,是刚刚经理送来的,出奇地有意思,居然每一样都是他爱吃的。 就连糖果盘里放着糖果也都是太妃糖。各种口味的手工太妃糖都有,搜罗得很全。 路听野目光森寒,冷笑,慢悠悠从口袋里摸出一颗再普通不过的紫色包装太妃糖,拆了糖纸扔进嘴里。 肆意乖张 第31节 室内氛围幽幽静谧,有一丝丝诡异的气氛涌动在路听野周身。 相较于路听野的冷淡,沈常乐倒是很有兴趣,她站在落地窗前,手里拿着望远镜,正观察着即将出战的马匹。 一众马儿悠悠闲闲的,各个骠肥体壮,油光水亮,其中有一只黑棕色的十分可爱,头上有一道白,像冰棱,它前蹄一直扒拉草地,玩闹似的,把那一块草地要薅秃了,弄得一旁的马术师笑着去拍它的脑袋,奖励它吃了一块糖,它这才安静了下来,没一会儿又去薅草地,然后又得了一块糖。 沈常乐觉得好笑,歪着身子,伸长手,点了下茶几上摆着的一台用于播报赛事的电子屏,屏幕画面立刻跳转到马匹介绍。 马匹8:疯狂小野,性别公,英格兰纯血马,三岁,爱好吃糖。 这都什么奇葩介绍? 看到吃糖两个字时,沈常乐下意识用余光幽幽扫了一眼路听野,只见他颓废地躺在沙发椅上,两腿大喇喇敞着,一副生无可恋的丧样,嘴里砸吧着一颗糖。 “..........” “路听野,我觉得你不像狗了。” 被cue到的路听野茫然掀起眼皮,无辜地看着沈常乐,甜齁齁的喉咙里咔出一个啊字。 “我觉得你挺像马。”沈常乐指了指窗外那匹砸吧嘴吃糖的疯狂小野。 路听野跟着去看,只见一排排肌肉发达的马匹威风凛凛地站在阳光下,别提有多俊了,又高大又威猛。难怪女孩子都把喜欢的男孩比做白马王子黑马骑士,是有点道理。 骑上去就是很有安全感。 路听野摸了摸下巴,旋即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沈常乐,懒洋洋地腔调里带着一点邪佞,“嗯。” 沈常乐被他看得有些不自在,总觉得他笑容古怪的很,迟疑问:“什么意思?” 路听野咽下那一小块融化的糖,弥漫着榛果巧克力气息的甜缠绵在舌尖,像一股若有似无的暧昧。 他轻飘飘看了眼沈常乐,哼笑:“老实交代,你说我像马是不是想骑我?” 沈常乐:“............” 骑-你-大-爷。 沈常乐怒了,这家伙嘴是真瓢,她不好好治治他,他就真的要成疯狂小野了,她把手里的望远镜狠狠一搁,面不改色:“行,路听野,你来这儿。我今天不骑你我不叫沈常乐。” 她指着落地窗前那一块空地。 “.........” 路听野的脸微微涨红,因为皮肤白,所以一点点红格外明显,显得青涩过分,“......在这不太好吧。” 大小姐疯起来简直招架不住。 沈常乐冷笑,“怎么不好,你当狗就可以当马不行?” 路听野滚了滚喉结,别扭了好一会儿,在沈常乐的催促和威胁之下,慢吞吞地走到落地窗前,纠结了几秒,他毅然躺下,任尔东南西北风,闭眼, “......你要骑就骑吧。” 路听野其实有点儿怕擦枪走火搞出反应,西装裤不比运动裤,勒得紧,稍微有点什么就看得清清楚楚,丢人啊。 沈常乐见他跟躺尸一样,还挺舒服地睡在地上,没弄懂这叫个屁的骑。 刚要指挥路听野翻过去四脚朝地趴好了,她喉咙猛地一紧,他说的骑是骑......? 我去! 这满脑子浑水的小色狗!! 沈常乐气得一下跨坐在路听野胸上,双手掐住他的脖子,怒骂:“你个不要脸的小色胚,才多大啊,你还敢调戏你姑奶奶?在姑奶奶面前开黄腔,我阉了你我!” 路听野差点没被沈常乐给坐死,都做好了思想准备,结果只感觉肺部有一口血要喷出来,他呛得直喘气。 “是你说要--咳--要骑--” “我骑你脖子,我骑你头,我骑你脸!” “骑脸也行.......” “?” 两人闹哄哄地纠缠在一起,没听见门口有人在敲门。 经理站在门外,恨不得立刻就溜,这傅先生果然是眼高于顶,平时什么风格的女人都看不上,现在居然对沈家千金感兴趣,可这房门里面可是有个男人啊。 经理尴尬地看了眼傅砚泽,赔着笑脸:“先生,我估摸着沈小姐是看比赛太投入了。要不.....我们过会儿再.......” 与此同时,门内传出来一道声音-- “路听野!我要阉了你!!” 经理吓得夹紧腿,手去捂裤/裆:“..........” 傅砚泽抬手推了推鼻梁上的金丝框眼镜,声音隐忍带怒:“立刻开门。” - 作者有话说: 路听野:骑骑骑,给你骑。天天骑都成。 沈常乐:累了。拖出去阉了吧。 路听野:那你保准要后悔的! - 第21章 登门拜访 路听野被沈常乐弄得够呛, 肩胛骨快要被她骑断了,脸颊上被她揪得五彩斑斓。 大小姐坏习惯太多了,还喜欢掐人脸。 “........” “天啊.....我算是怕你了......” 路听野欲哭无泪, 有点受不住这番狂野,挣扎玩笑间, 他目光不经意扫过门口, 发现门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人打开,有好几个人站在那。 他是躺在地上的,所以先看到了几双鞋。全是高档男士皮鞋, 最中间的那一双无比光亮, 内敛奢华,整个鞋身没有任何logo,也不会有任何logo,正儿八经的权贵子弟穿衣服和富二代明星又不一样,他们是很反感logo的。 穿这种鞋的人很容易给人一种也许连他的鞋底都是不沾一丝灰的压迫感, 是那种从小到大养尊处优金玉锦绣养出来的讲究。 路听野身边就有这么讲究的人, 沈常乐。除了沈常乐以外,他还见过一个。 路听野忽然安静了下来, 任由沈常乐掐他捏他, 目光沿着黑色的皮鞋往上爬,也随着一寸寸地变冷,那男人的黑色西装裤笔挺整齐, 裤中线像一把锋利的刀。 直到和一双看不出神情的深邃眼眸对上。 路听野眼神陡然掉入冰窖, 像猛兽见到了另一只猛兽, 冒出暴戾的, 幽森的寒光。 沈常乐丝毫不知道有人站在门口, 生气地掐住路听野的下巴, 声音因为扬高几寸而格外高傲:“你个小色狗,我还治不了你?” 路听野头疼欲裂,一把扣住沈常乐的手腕,低低哄她:“大小姐,门口有人,给点面子好不好......” 有人? 沈常乐身形僵了下,侧头就看见门口正站着三个男人。 她认出了俱乐部经理,这经理已经把脸捂住了,躲在一旁,以为掩耳盗铃沈常乐就看不出来他,还有一个大概是马仔,一副低头谦卑的模样,不足为惧。唯有站在最中间的男人看上去有些不好惹,金丝边框眼镜压着一双幽深的眼睛,笑与不笑都让人有些惧。 脑子里飞速过了一遍局势,沈常乐镇定下来。 傅砚泽微笑,忍下怒火,脸上仍旧是波澜不兴:“沈小姐,打扰到您的雅兴了吗?” 雅兴二字透着淡淡地讽刺。 沈常乐感受到了这人不善,迅速镇定下来,也没有慌张失措地从路听野身上起来,就这么直接坐在路听野的肩胛骨上看着那人,背脊挺直,平声开口:“找我?真不好意思,让您见笑了。这样,您先转过去,等我起来再和您说。” 客气的话语里带着上位者贯有的不容置喙。是淡淡地吩咐。 傅砚泽眯了下眼,倒是第一次听见有人用这种语气跟他说话。 两人都是平和却冷然地看着对方,周遭都感受到了暗潮涌动。经理心里大骇,心想沈小姐是什么大祖宗啊,您再横也要知道强龙不压地头蛇,更何况,先生在上京也是搅弄风云的主,您斗不过的啊...... 沈常乐并不知道这人是谁。可她再荒唐再胡来,再尴尬再下不来台,骨子里那股傲慢永远都在,不会轻易流露出慌张羞怯之态。 对峙几秒,傅砚泽冷冷勾唇,意味深长地扫过路听野,这才转了过去。 沈常乐呼出一口气,狠狠瞪路听野,小声在他耳边说:“害我丢人,你等着。” 路听野收回视线,笑得挺高兴。 ......... 傅砚泽过来并没有什么重要的事,只是尽地主之谊,给远道而来的沈常乐打招呼。沈常乐内心隐隐震惊,万万没想到他居然就是傅家的大少爷。 傅砚泽。 圈里人对这位傅公子的评价褒贬不一,温和儒雅,彬彬有礼,佛口蛇心,笑里藏刀都能用在他身上。表面上斯文有礼,实则雷霆手腕,心机深沉。 反正是个狠角色。 沈常乐开始仔细复盘自己刚刚有没有哪儿得罪了他,总觉得傅砚泽看她的眼神格外奇怪。她来港城就是带着和傅家交好的意向来的,总不能交好不成,还把场面弄得难堪,赔了夫人又折兵,这不划算。 赔笑脸不至于,沈常乐不可能跟任何人赔笑脸,沈家虽不比傅家横跨政商两界,但也是不容小觑。 由于双方都有些端着,场面有点圈子不同不必强融,坚持了一刻多钟,寒暄草草结束。 走之前,傅砚泽让手下把东西端来,斯文地开口:“这是家父最近收的一批茶,也不知道伯父伯母喜欢什么,就带了点过来,还麻烦沈小姐替晚辈转达问候。等下次回了上京,必定登门拜访。” 登门拜访四个字带着若有似无的重音。 沈常乐表面水波不兴,可内心已经开始有些慌了,她笑着看了眼桌上的茶叶,“那是当然,谢谢傅先生的好茶。” 傅砚泽点头,让她这两天好好玩,一切费用都记在他的头上,还不忘温和地提醒她明晚有场慈善晚宴。 一行人离开后,沈常乐仍旧心有余悸,她看了眼一直没说话,跟隐形人似的坐在沙发上的路听野。 “我觉得这个姓傅的有点问题。” 路听野掀起眼皮,清清淡淡地对上沈常乐的目光,眼神看似随意却含着些复杂,声音淡得像一杯没滋没味的白水,“有什么问题?” 沈常乐勾出一个微妙的弧度,纤纤玉指挑开傅砚泽送的东西。没有任何logo的长条状檀木盒,按下精巧的锁扣,盒子自动弹开,里面装着整整十只罐子一字排开,每只茶叶罐都不一样,从汝瓷到钧瓷到珐琅彩,仅仅是罐子都已经价值不菲。茶叶的品种也不一样,水金龟,铁罗汉,马头岩,流香涧.......沈常乐不太懂茶,但也认识这基本是岩茶。 因为她父亲爱喝这种。 这礼物说重不重,说轻也不轻,看上去能让人感受到这是精心挑选过的礼物,不是随意拿些值钱的摆件敷衍。 肆意乖张 第32节 一个从来没什么交集的人忽然送你一份精心准备的见面礼,这是很蹊跷了。把线索再往前推,傅家忽然送请帖就值得探究,来了赛马会,服务生连着三趟敲门进来送吃的送喝的,唯恐有一点点怠慢她。 刚才那个尴尬的小插曲时,傅砚泽和她对视的眼神明显藏不住一股怒意。这怒意就来的很是古怪。 好端端的,又不是什么熟人,她玩儿她的,她丢她的脸,她和她的人打闹,关傅砚泽什么事呢?他生什么气? 沈常乐忽然领悟了其中关窍,三两步走到路听野身边,用一种你可别不信这很可能是真的的眼神望过去,路听野定定看着她,等她下文。 沈常乐抬了抬眉尾,手指没所谓地玩着指甲,“那姓傅的估计对我有意思。” “???” 路听野差点没被她这句话呛死,心脏都要骤停了。 怎么可能。绝对不可能。 “你想多了。”路听野深中肯絮地刺过去,话语虽淡却带着显而易见的愠怒。 沈常乐见他不高兴也没有发作,只是古怪地一笑,无所谓地态度:“你个小狗吃什么飞醋。对我有意思的男人多了去了。” “......................” 路听野气得摧心剖肝,一点也不想和她说话。 他吃醋个屁。 “若不是对我有意思,这傅家大少爷干嘛这么胡乱献殷勤,毛病吧。”沈常乐幽幽飞了个眼刀过去,想让路听野认清现实。 想当她的狗,就要承受生命不能承受之重。 路听野压了压心口的邪火,理智回笼一半后才低声说:“他不是对你有意思。” 沈常乐啊了下,觉得很奇怪,“那是对谁有意思啊?我爸啊?” “对我。” 路听野垂在身侧的手捏成拳,手背的静脉暴凸,像青松老根,遒劲在一片苍白的皮肤上。 沈常乐:“?” 她一愣,忽然嗤笑起来,随后笑声越来越娇越来越媚越来越放肆。 大小姐笑得肚子都要疼了,伸手扣住路听野的下颌,一边笑一边把他的头抬起来,左看看右看看。这脸帅是真帅,说是无懈可击都不为过。 “路听野,我发现你真挺不要脸的。你不会觉得你帅到能把傅砚泽那种人掰弯成基佬吧?” 基佬你大爷! 路听野要疯了,沈常乐还说他嘴上不把门,她自个也是个喜欢胡言乱语的祖宗! 没等路听野有什么反应,门口又传来礼貌的敲门声,这次沈常乐长了记性,矜持地收回手,说了声请进。 进来的是刚刚跟着傅砚泽的助理,叫阿鸿。 阿鸿谦卑地垂头:“沈小姐,打扰了。” “什么事?” 阿鸿:“傅先生想请您身边的这位路先生过去一趟。” 沈常乐:“???” 沈常乐错愕地看着路听野,完全不敢相信。 她平复了眼中的震惊,这才木讷地回了阿鸿,让他在外面候着。门一关,沈常乐身体往后一倒,沉重地陷进沼泽一样柔软可吞噬万物的沙发里,两眼空空。 “傅砚泽是gay......?” 她自言自语。 傅砚泽看上了路听野?这太荒谬了。可傅砚泽到底找路听野做什么呢?还是他们本来就认识?这个可能性很小,但并非不可能,这个世界就是由各种千奇百怪的偶然构成的。 沈常乐的思绪跑得很远,没有注意到一旁的路听野正凉飕飕地看着她。 路听野心里正堵着一口沉重的浊气,没地撒泼就听到空气中传来幽幽的一句: “你去吧,路听野。注意安全。” 路听野顿了顿,随后咬着腮帮子愤然起身,心里有种被人卖掉还要帮她数钱的凄惨,他居高临下地看着沈常乐,沉冷的眸色里有着隐忍不发的复杂情愫,也不单单是被她弄成这样的,但八成是被她气的。 声音冰冰凉凉,总之挺不爽,“大小姐,你就是个没良心的。” - 路听野出门,不轻不重把门带上。 其实沈常乐不让他去,他也会去。傅砚泽这人做事向来是钝刀子杀人,一片一片地割着,总会割到你受不了,自投罗网。 他拒绝过去,傅砚泽就会来请第二道,第三道,或者干脆请沈常乐过去,用来要挟他。 但还是来气。 姐姐就是个没良心的冷酷大小姐。 一点也不关心他。 万一傅砚泽是他仇家,喊他过去要把他杀了灭口呢?她就一点一点一点也不心疼吗? 注意安全?在她这才最不安全。 路听野戾着一张脸,跟着阿鸿朝隔壁包厢走去,短短几步路,很快就到了,他落拓地站定,像没有情绪的木偶,空空荡荡的。 心里好不容易缝合上的布丁被刀子划开,四面八方都漏风,楚歌声振聋发聩。 逃是逃不掉了。 姓傅的总会找上他,就像一条毒蛇尾随在他的人生后面,一旦等到他有了漏洞就迫不及待钻上来,咬他一口,迫使他投降。 从他打那个电话起,就知道会有这一天。 是他,主动跟人家递了刀。 阿鸿上前,轻叩门,声音恭敬:“先生。” “进。”里面传来温和的声音。 门打开,阿鸿对着路听野欠身,“二少爷,您请。” 路听野刀锋般冷利的目光扫过阿鸿,“那三个字别让我听到第二遍。” - 作者有话说: 沈常乐:小色狗还有这本事??? 路听野:我本事大着。你要不要一个个试? 风评被害傅砚泽:??? - 第22章 红泥火炉 路听野走后, 包厢里只剩沈常乐一个人。她闲来无聊,靠在窗台边看赛马,顺手拿了一颗太妃糖来吃, 这种糖奶油味重,又甜, 化在嘴里腻成一团, 真不知道路听野怎么就爱吃这个口味,口袋里永远装着一把。 沈常乐拿着望远镜,镜头里, 一排排健硕骠肥的马匹飞驰而过, 想到了路听野,嘴角不受控地勾了勾。她自己分毫都没有察觉,只要想到路听野,她会笑。 一场比赛结束,下一场赛事的信息出现在大屏幕上。沈常乐一眼就看见了疯狂小野的名字, 她挑眉, 镇定自若地在机器上买了独赢,随后拍了一张马儿的照片发给路听野。 【欣赏一下我的黑骑士】 五分钟后又觉得不对劲, 又拿起手机发过去一条消息。 【傅砚泽没欺负你吧?】 - 路听野手机开了静音, 放在裤兜里,兀自亮了两下又熄灭下去,像孤芳自赏的流星。倘若手机能感知情绪, 大概能嗅到主人身上萦绕着一股森冷的气息, 仿佛一只在黑暗森林里游走的猎豹。 房间里只有路听野和傅砚泽两人, 空气寂静, 针落可闻。 傅砚泽坐在沙发上, 微笑地看着路听野, 他本就长得俊美,金丝边框眼镜让他看上去越发矜贵儒雅。 仔细看,两人长得的确有五六分相似,只是气质大相径庭,让人很难把这两人的长相联系到一起。 傅砚泽:“坐吧。站着不方便说话。” 路听野没动,居高临下地看着傅砚泽,疏冷的眼睛里没有什么情绪,过了片刻,他走到傅砚泽旁边的单人沙发坐下。 “有什么话快说,我没时间和你打哑迷。”路听野从口袋里摸出一颗糖,拿牙齿撕开锯齿包装,咖啡色的糖顺势滑进嘴里。 傅砚泽笑容温和,“我给你找了不少牌子的太妃糖,你吃了没?” 路听野有些不耐烦和他做这些无谓的寒暄和周旋,声音很淡:“既然没事我就走了。” “你这么急要走,是回沈小姐那儿吗?就这么迫不及待要给别人当狗?”傅砚泽仍旧是温和地语气。 “我爱做什么就做什么,你一个姓傅的管的着吗?”路听野冷眼看着傅砚泽,像看一个不怎么熟悉的陌生人。 也确实是不怎么熟悉的陌生人。小时候住在一起过,但那都是上辈子的前尘往事了,这十三年里见过寥寥三四次。若不是傅砚泽这张脸隔三差五就要出现在新闻上,他早就忘得一干二净了。 傅砚泽感觉到自己太阳穴突突跳了两下,他勾下鼻梁上的眼镜,拿眼镜布擦拭起来,声音压得很低:“别忘了,你也姓傅。” 路听野咔一下咬碎嘴里的糖,一字一顿回过去:“我姓路。” 傅砚泽把眼镜重新带回去,语气保持宽容和平和:“父亲这次病的很严重,他很想你,希望见你一面。染染也很想你,一直吵着让我把你带回来。小野,跟我回去吧。” “祝鸿才还没死透?” “..................” “胡说些什么!什么祝鸿才,读那么多书不是让你乱贴标签的!”傅砚泽心里窝火,偏偏又无能为力,只能用一种复杂的神情看着他。对于路听野,他欠他太多了,不单单是他,整个傅家都欠路听野太多了。 路听野笑了下,无所谓的态度:“强迫自己妻子的妹妹和自己发生关系,我怎么就乱贴标签了?啊?” “他至少是你父亲。” “我没有这样的父亲!”路听野突然怒吼回去,可即使是怒吼仍旧压得低低的,他怕两间房挨着,隔音不好,沈常乐那边听到了动静会起疑心,也就是因为在暴怒之下仍旧克制使得他有几分狰狞,额上的青筋凸起,白色的眼球上爬着几根红血丝。 “他强/奸我妈,我还要对他感恩戴德谢谢他贡献了精/子生下我这么个怪物?” “傅砚泽,你看着我你不觉得恶心吗?我怎么看你就这么恶心呢?咋两又不是一个妈生的,你非要认我这么个怪物当弟弟你图什么?是不是我这么多年没享过你傅家的荣华富贵,你不安心了?我妈活着的时候对你也挺好的吧,伺候你伺候你妈,怎么,你还要我回傅家继续伺候你给你当马仔?你就不怕你们一家子干这些丧尽天良的事我妈来找你冤魂索命吗。” 肆意乖张 第33节 压着嗓子一口气说完,路听野有一种深深的荒凉感,只觉得心里空空荡荡的,什么东西也不剩下了,这种空荡让他觉得格外的疲惫,像刚刚经历了一场生灵涂炭的战争,哀鸿遍野一样的疲惫。 傅砚泽浑身一震,唇瓣动了动。 他觉得时间会抹平一切这句话不对,或许经过时间的发酵,那些疼痛只会日渐深刻,越往后,越入骨髓,越无法释怀和勾销。 路听野头有些发昏,又吃了一颗糖才渐渐恢复过来,他有先天性低血糖,虽然症状轻微,但还是有影响。他对食物有种过分的依赖,不知道是因为这,还是因为小时候饿过肚子,说不清。 吃糖能让他保持理智。 “沈常乐这边你是什么打算。”一阵沉默过后,傅砚泽忽然开口。 路听野看着手里的糖纸,闻言后掀起眼皮,冷冷睇过去:“我劝你离她远点。” 傅砚泽轻轻摇头,微笑看着他,眼神却锐利得像把刀,专挑敌人最薄弱的地方捅下去,他和颜悦色说:“不,我只是好奇,沈家会给沈小姐挑一个怎样门当户对的未婚夫。” 路听野脸颊抽动两下,那双干净潋滟的眼睛里爬满了死寂一样的灰,过了片刻,他开口:“你想说什么。” 傅砚泽静静地看着面前这位小他六岁的亲弟弟。说是亲弟弟不为过,他们流着同样血,不论是父系还是母系都是同一种。但也很荒唐,荒谬,荒诞。 金丝边框眼镜成了某种壳子,罩着他,让他看不出多余的情绪,唯有一点聊胜于无的笑。 “你动梁楚凡的时候漏了些风声,我替你拦下了。梁家那边不知道是你做的,否则顺藤摸瓜就能查到你。”傅砚泽顿了顿,继续说,“你跟我借直升机的时候就应该想到,凭你,护不住沈常乐。听野,你再怎么做,也登不上世家高门几代人心血凝聚出的高度。你护不了她,你就永远不可能走进她的眼里。” “只要你肯回傅家。父亲一定亲自上沈家提亲。” - 整场赛马会都和慈善联系在一起,若是下注,不论赢或输,其中至少百分之十的金额会捐给动物保护协会,若是想捐更多可以自由调高比例。 门再次打开的时候,沈常乐正在兴致勃勃地看着比赛,她知道是路听野回来了,但心思都在恣意奔腾的疯狂小野身上,拿着望远镜一路追着它飒爽的身影,没空分心。 其实房间里有监视器,但监视器限制太多。真正的观马还是需要借助望远镜这种流传下来的古老工具。 路听野轻步走过去,阳光斜落进来,在红木地板上投下一片淡金的阴影,沈常乐漫不经心地倚在窗边,手里拿着那只望远镜正看得出神,桑蚕丝连衣裙很柔软,贴着她的曲线,裙长及膝,两条莹白的小腿交叠,那抹阳光刚巧落在她身前,人在影子里,一只白皙的脚踏入阳光中,有种伫倚危楼懒迷离的氛围感。 路听野忽然站定在原地,出神地看了两秒,拿出手机,擦干净镜头上的指纹印子,对着窗边的风景,按下快门-- “小野.....小野冲......冲--居然真的是第一!” 沈常乐一把举起手中的望远镜,仿佛举着一杆胜利的旗帜,在为那不知什么马摇旗呐喊。 忽然,她转过身来,刚巧对上路听野。 路听野还在偷拍她,只看见镜头里的女人忽然转过身,没有望远镜的遮挡,盈盈的眼睛暴露无遗,笑起来时让人觉得烟花在头脑里挨个爆炸。 路听野屏息,迅速按下快门。 甚至顾不得去回看,飞速把手机放下。 “小野是什么?”他很镇定。 沈常乐笑着走过来,只当没发现他在偷拍,把望远镜搁在桌上,“刚刚发过你照片,叫疯狂小野。我看这马就比别的洋气,头是白的,屁股是黑的,果断压了五十万。” 路听野眼僵了僵,总感觉沈常乐在骂他,有点嫌弃这匹马,“这名字太土了。” 沈常乐扫他一眼,“不跟你一样吗。” “...........” “我觉得我的名挺好听。” “没说你的名,说你人呢。” 路听野眼睛暗了暗,不说话,有些倔犟地抿着唇。 沈常乐见他可怜巴巴地模样,只觉得欺负他都是种罪过,一个男人怎么能是这样的呢? 是怎样的?是柔软又锋利的,是纯粹又深邃的,是肆意又安静的,像一日之中的黄昏和黎明,像日落与群山的交界线,像安静的夏夜里突如其来的暴雷,像一切美好和危险杂糅出来的混合体。 如此独特。 “好了。逗你的。你不土,你洋气着呢。”沈常乐很是敷衍地拍了拍他的肩膀,“傅砚泽到底找你做什么?他没欺负你吧?” 路听野摇头,笑了起来,瞬间就恢复了情绪:“怎么可能。我好歹是你的人,他欺负我不是下你的面子吗。” 沈常乐想了一圈,“话虽这么说,但他真想弄你,我也保不住你。只能把你卖出去了。毕竟得罪姓傅的代价太大了。不过你跟着他也是荣华富贵享之不尽。前提是--” “傅砚泽真是个基佬。他会对你好。” “....................” 路听野眯起眼,看了下沈常乐,许久才荡出一句淡淡的:“你是真的没良心。” 沈常乐嗤笑了声,是真的不逗他了,再逗就该发脾气了,那就不是一包糖能解决的。 沈常乐抿嘴一笑,指了指窗外赛场上那块大屏幕,“你猜我买的那场赔率多少。” 路听野冷着脸,双手抄兜走到落地窗前,也装腔作势地拿起望远镜对着远处的马儿观望,声音有点郁闷:“不知道。三倍?” 阳光下,绿色总是那么令人心安神怡,再往远处是群山,山那边是蓝色的海,波光粼粼的,仿佛云在青天水在瓶。 “十倍。” 路听野明显很惊讶,拿下望远镜,“十倍?那你刚刚那一把不是赢了......五百?” 沈常乐只是笑,笑他土,手上的动作没停,把煮好的泉水倒进杯子里,放了一把茶叶,就是刚刚傅砚泽带来的,她随便拆了一罐。上好的茶叶就是有种独特的醇厚芳香,很快泉水就变了色,茶汤澄澈透明,像一汪琥珀,像路听野的眼睛。 “不过都捐了。我觉得这种财拿了会损运道。”沈常乐倒了两杯,分给路听野一杯。 路听野吹了吹水面的茶沫,也没喝,就看着袅袅浮上来的雾气,一张脸都像浸泡在蒙蒙大雾里。 两人都没再说话,空气忽然就安静了下来,恬淡的那种静。就这样静静坐着,分享着一盅茶汤,一人一杯,也快要喝到底。好似他们认识了很久很久,没有言语的介入也是如此的惬意和自然。 沈常乐看着袅袅茶雾,想到了冬日里的红泥小火炉。把糍粑,橘子,龙眼,栗子放在火炉上烤,听着那炭火偶尔有炸开的星子的声音。 “姐姐,你是不是想知道傅砚泽找我做什么。”路听野喝完最后一杯,掀起眼皮着看沈常乐,笑起来,小虎牙露出一点尖角。 安静的时光被打破,空气里荡漾出一圈又一圈的微小涟漪。 沈常乐的指腹绕着杯口边缘来回滑动,动作缓慢,似乎在感受着瓷器的温润质地。 “嗯。” 颇有些漫不经心。 路听野沉吟了片刻,小心地问:“我可以有秘密吗,姐姐。” 沈常乐手指停顿片刻,随即还是漫不经心:“嗯。” 你可以有秘密,就像我也有我的秘密。 每个人都可以有秘密。这个世界就是由无数秘密堆积而成的游乐园。 “我不会伤害你,我的秘密也不会伤害你。姐姐,你相信我吧,就信一次就好。” 路听野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傅砚泽的话又一次盘旋在耳边,像幽幽鬼影。 --“问问你自己,你有多渴望。” 渴望攀登一座无法到达山顶的峰,渴望摘下一个也许一辈子都不属于他的月亮。 “好啊。我当然信你。”沈常乐有点不以为意地口吻,轻飘飘看了眼路听野。 可心尖仿佛被什么东西拨来拨去,有点痒,这种感觉让她有点不适。 沈常乐忽然放下茶杯,拿起望远镜,站了起来,“我再买一场,这疯狂小野不错。我看好它。”起身的时候,高跟鞋磕了一下椅子腿,发出一声闷响。 高跟鞋是c家的限定款,全世界也就三双,椅子大概是有百年历史的老古董,也不知道这两个相互撞了下,要心疼谁。桌子就设置在落地窗旁,但最佳的观赛视野是在路听野的那头,她起身后续得绕过这方长桌,走到另一边去,就在即将擦着路听野坐着的椅背而过时,他整个人忽然腾了起来。 猝不及防的,就像火炉里炸裂的星子。 椅子在地面划出刺啦一声,感觉在把白纸从中间撕成两半,颇有些刺耳。 沈常乐不知道他这是做什么,有些吃惊,刚要抬头去看他,就被他抓着手腕,搂进了怀里,力气很大很蛮,超出她的想象,几乎要把她揉进骨髓,和她将生将死地溶在一起。 “路听野。”沈常乐皱着眉。 路听野没有放开她,得寸进尺地把下巴搁在她的颈窝,像小狗似的蹭了蹭她颈肩香柔的皮肤,摇尾乞怜地。 “姐姐,我来做你的黑骑士。你看好我吧。好不好。” 他声音格外低,落在沈常乐的耳朵里,只觉得要下雨。 - 作者有话说: 气氛都到这了...... 路听野:抱都抱了,该亲亲了。 - 第23章 电闪雷鸣 到夜里真就落了一场淅淅沥沥的小雨, 疾风劲雨的前兆。阳光明媚的午后成了一场仲夏夜之梦,天气陡然调转了码头,快得让这座城市措手不及。 港城天文台发布紧急提示, 台风“雨燕”或在明后两天登陆沿海,低洼地区有机会出现海水倒灌, 提醒市民近几天应远离岸边并停止所有水上活动, 做好防风防水的措施。 街道上路人穿着雨衣打着雨伞匆匆而过,汽车排成长龙,喇叭声此起彼伏, 很是焦躁, 成千上万的霓虹在雨夜里显得如此华美而落寞。 沈常乐泡完澡,穿着浴袍,头发湿漉漉地披散着,从浴室里出来时玻璃窗上早已画满了凌乱的雨丝。 四个小时前,赛马结束正要回酒店的时候, 天开始突变。 港城出现了大塞车, 若从庄园回酒店,至少得费三个小时。傅砚泽派阿鸿过来, 说是庄园里有多余的空房, 都打扫干净了,衣物,护理产品等都很齐全, 若是沈小姐不嫌弃, 可以直接在庄园住一晚, 反正第二天还有日程, 也就免得多跑一趟。 看着那阴云密布, 山雨欲来的黯淡天色, 沈常乐只好应了邀请,今晚在庄园住一晚。 庄园比想象中的更大,猜的没错应该占了整座山头,他们开始进来的时候只绕过了前面一半,后面往山上去,有一栋类似于巴洛克风的城堡建筑,四周的是宽阔的草坪和花园,一片茂密的小森林把这里和俱乐部完全隔开。 傅砚泽手下给沈常乐安排的房间就在这栋城堡的三楼,楼道深处最里的一间卧室。 据说这栋城堡是民国时期一位大资本家修建的,后来被傅家祖辈买下,城堡进行了整体翻新,这些年来陆陆续续会进行维护修缮,但即使是翻修也留着不少时代的痕迹,譬如灯还是上个世纪的西洋舶来品,辉煌繁复的大型水晶灯从布满油画的天花板吊下来,灯光像烛火,暖且昏黄,即使把整个房间所有灯都点亮,也没有一种明亮开阔的感觉,反而给人一种华尔兹落幕前最后的华丽,带着一种奢靡的阴森的气息。 这房间不知从前是谁住过,墙上还挂着主人画的画,一共七幅,用奢华的鎏金框裱着。估计是小孩画的,画风稍显幼稚,但用色大胆活泼,笔触细腻,很有风格。 其中有一张画了一个女人的背影,女人盘着低髻,穿一身曼妙的墨绿色白玉兰花的旗袍,坐在庭院里喝咖啡。 沈常乐收回视线,用毛巾把头发的水汲干,再拿了一瓶发油抹在头发上,这发油是个很高档的牌子,不过并非她常用的那款,香味不是很喜欢。 她一边涂发油一边望着窗外鸦黑色的天,偌大的花园居然没有点灯,雨势眼见着大了许多,雨水咚咚咚地敲击着玻璃,玻璃都在发颤。风呼呼刮着,吹得远处的森林左右乱摆,一切都是黑鸦鸦的,看得令人心慌。 肆意乖张 第34节 沈常乐忽然打了个寒颤,赶紧回浴室吹头发,走到一半又转道去床边,把房间里所有的灯都打开,只是所有灯都燃起,反而有种鬼影绰绰的阴森感。她习惯了明亮的现代化装修风格,对这种繁华奢靡的巴洛克风有些不适应。 她有点后悔答应在这住一晚,这什么破房子,她若是以后要去鬼片,肯定找傅砚泽借这里。 镜头随便一运,浴室门被大风刮开,露出里头藏着的一个人...... 沈常乐光是想着就觉得毛骨悚然,望着那扇浴室门也不敢进去了。她觉得自己有毛病,为什么要脑补这些? 她又折回去拿手机,得赶紧把路听野找来。 【你过来。快点。】 【把你那边的被窝和枕头拿过来,你今晚在我这打地铺。】 - “房子这么多,就非要让她来这,非要让她住那间。” 书房里,八盏水晶灯煌煌亮着,上百个小灯泡散发着暖调的光,像一片黑夜里燃烧的原野。 路听野站在那张巨大的大班桌前,手抄裤兜,居高临下地看着坐着的人。两侧是极高的镶嵌在墙壁里的书柜,放满了各色各样来自不同国家不同年代的书籍。 “你故意的?” 傅砚泽放下手中的书,笑着回答:“我只是想让你们更亲近。” 路听野扯出一个鄙夷的弧度,“你这么会拉媒保纤,干脆辞职了去干媒婆。跟傅家打工委屈你了 。” 傅砚泽笑容僵硬,眼中露出无奈,“听野,你小时候没这么叛逆。” 路听野冷冷地看着他,“你十几岁就忙着跟你那几个堂兄弟争家产,当然比我老谋深算。” 傅砚泽心里又是被狠扎一刀。 九岁那年路听野从傅家出去,就再也没有回过傅家。那年傅砚泽才十五岁,被傅闫封送去了美国读书,说是去读书,不如说是把他隔绝起来,不让他受那件事的影响。再回国已经是五年后了,傅老爷子去世,四房争夺家产,二十岁的他正是野心勃勃的年纪,渴望向上,渴望权利,即使他一直想着把路听野带回来,也因为各种原因耽搁,直到近几年,地位逐渐稳固才有空腾出手做别的事。 但等他真正有时间去管路听野这边的事,局面早已超出了他的控制。 人不是一成不变的,如同河里的水永远在往前流。路听野不会永远堕落下去,他也会找到一个好好活下去的理由。 沈常乐就是他想好好活的理由。 “先看看这个。父亲让我转交给你的。”傅砚泽转到正题上,从一本厚重的书下面抽出一份文件。 听到父亲两个字时,路听野眼中滑过一丝厌恶,没有接,只是漫不经心地抬手翻了几页,没有看完,他眸色如同窗外鸦黑的夜色,“傅家的钱,我一分不要。” 说着,路听野两支手指摁着合同,往前一推,合同顺着桌面滑到傅砚泽的面前,纸张发出哗啦的声音,和窗外的雨声混作一团。 路听野站着,正对着一大扇玻璃窗,望出去是一片漆黑昏暗,没有灯,没有月光,天地都分不清了,只感觉这栋阴森的城堡在风雨飘摇的中心,摇摇欲坠。 合同上写着股份继承几个字。 路听野能拿到傅家百分之五的股权,前提是改回傅姓,搬回傅家。 傅砚泽丝毫不觉意外,他多此一举不过是例行公事,转达父亲的意思。傅砚泽面色温和,把文件收回去,放进抽屉,随后沉默了片刻,这才寻了个话题:“那间房还是你小时候住过的样子,没有动过,你那时的画父亲也找人给你裱装好,挂着,你不去看看?” “不去。” 路听野不假思索地拒绝。 傅砚泽看他一眼,忽然笑了下,“行吧。不去就不去。” 路听野也看他一眼,扯了扯唇,转身走出这间华丽到令人觉得阴森恐怖的书房。 “对了。听野,你房间的灯有日子没换了,今天太晚,明日我再派人去看看。也不知今晚是否打雷,信号若是不好,你就早点休息。” 路听野拧下把手,推门,“砰”一声,像一道闷雷。 ........ 走廊上铺着暗红色花卉地毯,两侧墙壁用金色的浮雕和油画做装饰,水晶壁灯散发着萤烛般的弱光,寂静得可以听到自己呼吸的声音。 今晚注定是个台风夜,所有人都早早回了自己的房间,才八点多,偌大的城堡里不见人影。 路听野不知不觉走到了三楼,站在楼梯口往走廊深处望去,幽深昏暗的一条走廊,尽头是两扇极高极阔的双开门,紧闭着。路听野拿出手机,看看有没有沈常乐的消息,微信置顶那一栏平静如水,消息还停留在下午赛马会上沈常乐发来的那两条。 姐姐在里面做什么,睡下了吗?还是在看电影刷微博或是和人聊天?路听野犹豫了片刻,还是走了过去,走到一半的时候,他忽然停下,望着面前这扇门,心里有分外混乱的情绪,乱糟糟的,乱得像一团浸水的棉花,堵在胸口。 不敢进去。 那里面是他和妈妈曾经住过的地方,是他唯一剩下的关于妈妈的幸福的回忆。 --“小野,以后我们就要住在姨妈家里了,你....喜欢这里吗?” --“喜欢啊!这里比外婆家大好多啊!好漂亮!我还能和阿泽哥哥踢足球!” --“.....嗯.....那你要听话。” 当时他那么小,怎么能听出来母亲话语里带着深深的痛苦,她在期待着他说不喜欢,不喜欢就能有理由不住在这,远离这,远离那个男人。 路听野捂住胸口,只感觉有一股黑影压着他,头重脚轻,他颤着手去口袋里拿了一颗糖出来,飞快撕开糖纸把糖塞进嘴里,然后迅速转身就走。 房间里。 沈常乐一直在捣鼓路由器,她刚刚给路听野发的两条消息居然没有发出去。手机信号只有一格,就连wifi也连不上,这路由器像是个破摆设。 “啊!” 沈常乐最后尝试了一次,指示灯还是红色,把手里的路由器泄愤似的往边上一扔,路由器摔在地毯上发出巨大的轰隆声,沈常乐没反应过来,下意识双手环抱住自己。 --“轰隆” 又是轰隆一声。 这是打雷? 沈常乐犹豫了下,还是往窗边走去,抬手掀开厚重的窗帘,瞬间,一道光劈头盖脸而来,泼墨般的天空被闪电照得一片煞白,她飞快放下窗帘,惊魂未定转过身来,对着华丽的卧房。 好巧不巧,那盏华丽的水晶灯闪了闪,又呲呲地闪了下,紧接着熄灭下去,偌大的卧房登时暗了一半。 沈常乐强装镇定的表情终于有了一丝裂缝,背脊发凉。 路听野呢,路听野在哪? 沈常乐掐着手心飞快把手机拿起,连走带跑地上了床,把被窝盖在身上,她点开通讯录给路听野打电话,可信号显示弱,拨出去没几声就自动挂断了。 沈常乐咬唇,窗外又是一声巨雷,玻璃窗哗哗作响。她干脆钻进被窝,把头埋进去。 沈常乐感觉大脑里有一根弦绷着,绷得死死的,黑暗的空间里氧气逐渐耗尽,她只得把被窝掀起一个小角落,煽动一下,让新鲜的空气流通进来。 路听野在做什么?怕是睡觉了吧。 一个平日里不让他来他都会主动过来粘着她的人,今天倒像是消失了一样,又想到路听野下午抱着她说的那些哄人的话,她越发焦躁地抓了一把还带着湿气的头发。 骗子。 窗外大雨瓢泼,雷声一阵一阵。 她躲在被窝里,害怕,焦躁,难受,生气,混乱的情绪在心里拉丝结网,爬满了每一个角落。 “咚咚咚。” “咚咚咚咚。” 沈常乐缩在被窝里,强迫自己睡觉,可惜未果。也不知道这样煎熬了多久,隔着一层被褥,她忽然在雷雨声中依稀辨别出另一种声音,仿佛是有人在敲门。 门外,路听野单手端着一份热气腾腾的面条,腾出一只手来敲门,敲了好几声也没人回应。 现在才九点,沈常乐不可能睡了,也许是看电影看得太投入了? 半小时之前,他从这里离开,没走多久还是决定去看看,又想到沈常乐晚餐没有吃多少,怕她饿,于是转道去了厨房,做了一份简单的雪菜肉丝面。 路听野又敲了一声,完全没有反应过来,门被人从里面猛地拽开。 沈常乐赤脚站在门后,一双泛红的眼睛直勾勾地盯住他,“路听野,你到底去哪了!” 劈头盖脸的怒意,路听野端着面僵在原地。 “你就一个人回房间睡你的大觉去了,你知不知道我找了你好久?净说那些哄人高兴的假话,我就知道男人都是不靠谱的,你和他都一样!”沈常乐越说越气上心头,音调扬高,颇有些歇斯的味道,眼睛冷冷地凝着路听野,她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对路听野发脾气,但就是控制不住,就是非常生气,生气到她都不知道在生气什么。 那闪电巨雷和大雨像是在她身体里。 “你知不知道我一个人在这鬼地方很害怕啊!” 你和他都一样。 这句话在路听野耳边一闪而过,可根本容不得他细想。 路听野从没见过她如此失态,动了动唇瓣,木讷地把手里的托盘举高,“我给你做吃的去了。我怕你肚子饿,就去厨房--” “谁要吃你做的东西!” 沈常乐大脑晕眩,有些站不稳,见他把那面送过来,她烦躁地抬手一推。 哐当一阵巨响,面汤打翻,屋内比屋外更要狼藉。 滚烫的汤汁飞溅出来,泼了不少在路听野的手上,烫得皮肤瞬间成了赤红色。 两人都愣住了。 沈常乐没想过要打翻这碗面,她不是故意要去打翻这碗面。脑子里一片混乱,她张了张嘴还是什么也没说,僵在原地,下巴不自觉地扬起,浑身的血液都在往头顶冲。 她看到路听野的眼睛垂下去,手还端着托盘,任由洒落的汤汁烫他一手。 对,你看到了吧。 我就是这样一个傲慢蛮横的人,就是一个即使是错了也绝不会低头的人,就是这样不论表面上再怎么好骨子里就是坏脾气的人,就是一个眼睁睁看着事情遭到透顶也不会开口去挽留的人。 --“沈常乐,你为什么总是要做那些你觉得对但别人并不喜欢的事?你昨天给我铺面,今天给我送车,明天你是不是要给我送套房子把我圈进去?” --“铺面怎么了?那是因为你家需要我就给啊,车怎么了?你天天骑个自行车跑来跑去,你不怕热吗?你不怕热我也怕啊,我是喜欢你才愿意给你啊,我又不是给不起。” --“般般......你能不能收一下大小姐的做派.....你有时候真是.....” 沈常乐后来才想明白和陈嘉岁不欢而散的那天,他想说又没有说完的话。 --你有时候真是不可理喻。 沈常乐见路听野久久不说话,有些受不了这种压抑,只是淡淡:“你想回去就.......”就滚。 “真的不饿吗,我看你晚餐都没怎么吃,还是你不喜欢雪菜肉丝?那我给你去做番茄牛肉好不好?或者这样,做点清爽的,火腿蜜瓜沙拉怎么样。” 沈常乐顿了下,掀起眼皮看他。 外面风雨飘摇,电闪雷鸣,她从没有见过这么大的雷雨。 雪菜肉丝的香气不会因为打翻了碗而消散,反而愈发浓烈混乱,低沉暧昧的灯光里,路听野站在走廊里,身后一片幽幽。 肆意乖张 第35节 那种混乱的情绪又重新开始牵丝攀藤,蜘蛛一样爬过心脏,留下一行发热的轨迹。 乱糟糟的世界里,只有他是清晰的。 也许他是不一样的。 不知道。 路听野见她不说话,也许是觉得尴尬不自在,想着他走了她会好受一点,于是低声:“我先去厨房,等会再来,脏的我来收拾,你别管。” 他端着托盘转身朝走廊深处而去,沈常乐一言不发,抿着唇看他的背影,心里有什么声音在说话。 没有多想,只是凭这句声音,她赤着脚绕过那摊冒着余热的汤汁,脚步飞快地走在地毯上,路听野似乎察觉到了身后有脚步声,诧异地转过来,看见她遥遥走来,没有穿鞋,他赶紧把手里的东西放在地上,想转回去给她拿鞋,“怎么不穿鞋跑出来?” 沈常乐大步跨过托盘,走到他面前,抬手扯住他的衣领,把人拉到自己面前。 路听野被迫低下头,“你怎么--” 沈常乐眼睛里没有多余的表情,勾住他的脖子,踮脚,轻轻吻住他的唇。 就想和他试一试。 - 作者有话说: 沈常乐:是的,你厉害,你成功吸引了我! 路听野:姐姐,你惨了。你开始喜欢我了。 - 第24章 再吻一次 蜻蜓点水的一个吻, 甚至说不上是吻,亲一下而已,唇瓣碰一下唇瓣, 很轻很温柔也很生涩,但足够令人心荡神怡。 沈常乐对于亲吻的记忆并不多。和陈嘉岁在一起的时光, 永远是矜持和青涩的, 两人最出格的一次也不过是那年初雪,两人在雪中轻轻碰着对方的唇瓣,心脏跟着砰砰跳了下。 或许那几秒就是她的初吻。 很令人出乎意料, 她亲上路听野的瞬间, 仍旧有一种初吻的喜悦,羞涩,怦然心动。和陈嘉岁身上清正的皂香不同,路听野身上的白檀香气是温暖而浓郁的,是横冲直撞的, 像一张捕捉蝴蝶的蜘蛛网, 沾上就迷失其中,挣扎不开。 沈常乐觉得自己疯掉了, 她在亲一个比她小四岁的弟弟, 她脑子一发热,把这层玻璃纸给捅穿了。 很快,触碰的地方开始一点点升温, 两人僵硬地维持着这种默不作声的触碰, 有点像是较劲, 又像是在沉默不动中等待。 较劲久了总有一个人会受不了。 沈常乐骑虎难下, 她大脑空空, 不知道是该继续进一步还是该淡定的退回? 地上的面汤已经彻底冷却了, 聊胜于无的一点荠菜肉丝香,雷声从卧室的窗户缝里传进来,密密麻麻的雨滴敲打在耳边,像噼里啪啦的烟花炸裂在耳边。 沈常乐觉得雨声都在催促她,催促她结束这又暧.昧又刺激又尴尬的局面。 还是决定退一步,不是她不敢进,是怕吓到路听野,她抬手轻轻推了一下路听野的肩膀,她是示意路听野退后,没想到路听野抬手就抓住她的手腕,另只手环住她的细腰,把她往前一扣,嵌上他石更得像山一样的胸膛。 沈常乐倏地睁开眼睛,对上了路听野在灯光下幽邃的眼瞳。 沈常乐心脏突地跳了下,背脊有些凉瘆。 他居然没有闭眼,他从头到尾全程都在盯着她。 沈常乐双肩瑟缩,此时正好有道闷雷劈下来,静止的唇瓣开始传来细细密密的动响。路听野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开始发疯地冲进来,狠狠撬.开她的齿关,手臂上的青筋一点点狰狞,沈常乐感受到肺里的氧气被挤压,从没有过的窒息感。 伴随着这惊险地一跃,周围的空气热得让人心里发慌。她不过是想亲他一下而已,却不曾想惊动了一座沉睡的火山。 沈常乐心想,路听野或许从来都没有畏惧过她,他所有的做小伏低都只是假象,等着最后跳跃式地一击即中。 心脏剧烈运动,砰砰砰地,快要鼓出来了。软糯的,潮湿的she头卷着她的she尖,吮出酥麻的痛。 在这骇人的雷雨夜,阴森诡异的城堡里,两个人在昏黑的走廊里接吻,到最后都有点较劲的意味,都不想输,都想让对方先服软,所以也就越来越肆.无.忌惮,越来越癫.狂。 亲到后面沈常乐觉得有些虚脱,没办法,他太高了,地理位置她太不占优势,踮脚仰头太累。她踩在棉花上的双脚被迫一寸寸后挪,直到背脊磕在墙壁上的浮雕装饰,很快,路听野搂腰的手改换垫在她的脊后,让她靠在他的手臂上,这样一来,浮雕就不会磕疼她。 紧接着,他两只手臂都去搂她的背,虎口一用力就把纤细的沈常乐整个提起来,她的腿环在他劲瘦的腰上,严丝合缝似的嵌合。 台风让气温骤降,楼道里不知从哪里来的一丝诡异的穿堂风,吹在两人身上,却一点也不感觉冷,反而热,热得汗涔涔。 世界在下雨,他和她管不着。 他们只知道,他们在接吻。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直到沈常乐都觉得自己的口腔都发木了,路听野才退后一毫米,气息不稳,声音低哑:“.......姐姐的嘴好软。” she头也软。 “.......放我下来。” “乖姐姐,再来一次。”他喘息了一声。 “............” 过了好久,沈常乐被路听野抱回到卧室,她拥着被窝,看着路听野忙前忙后。 路听野轻车熟路地找到空调遥控,把暖气打开,又不知从哪里找了一块抹布把地上的汤汁擦干净,把碗拿去浴室洗干净,等明天再送回去,不一会儿又传来淅淅沥沥的水声,是路听野在洗澡。 房间里还是很诡异,但沈常乐已经不怎么怕了,神思也松懈了下来,坐着坐着就滑了下去,陷在松软的被窝里。路听野平时洗澡绝不会这么久,今晚不知道为什么,格外久,浴室门再次打开的时候,沈常乐差不多快睡着了。 “睡了?”路听野步子很轻,踱过来,走到床边,低头亲了亲沈常乐凌乱的鬓发。 “......嗯。”她眼皮皱了下,过会儿又打了个哈欠,调子懒懒的,“.......你也快来睡吧。” 好不容易有了困劲,还不睡,那就真的睡不着了。这雷雨天,随时都能把人震醒。 再没有人说话,空气倏地又沉静下去,雷声也没有了,只剩下大雨顶撞世界的声音。 “我今晚能睡在你床上?”路听野忽然又开口。 沈常乐已经快睡着了,有点不耐烦地动了下,喃喃嗯了声。 “....嗯.....” 问那么多做什么,死小孩,烦死了..... 路听野抿唇,“......那我能睡你吗?” “........................” 又是短暂的安静。 沈常乐头昏脑胀,抬起软绵绵的手,扇了一巴掌过去,“闭嘴,不然就滚。” - 翌日仍是滂沱大雨。城市里的人们狼狈地穿行在风雨中,车辆疾驰而过带起两行飞溅的泥水,天色黯淡阴沉,气温也降了不少。 下午,城堡内随处可见用人们忙碌的身影,和昨晚近乎诡异的安静截然不同。恶劣天气不带来任何影响,拍卖会和慈善晚宴照旧举行。 沈常乐早在拍卖会举行之前就把她看上的那匹“黑骑士”订下,按理说是不可能走这个后门的。 俱乐部经理亲自把合同送来沈常乐的卧房,一个劲儿地在边上拍马屁。 “沈小姐,您别怪我多话。傅先生对您可真是特别。这匹纯血马之前就有好几个外国的客人盯上了,其中还有个从沙特来的土豪,对这马是势在必得。您一开口,傅先生立刻就交代我们把这匹马从拍卖名单上划掉,专门给您留着,就是怕有人没眼色,跟您抢。” 若是上拍卖台,谁知道这匹马能拍到什么价格,保守估计,傅先生替沈小姐省了小八位数。 沈常乐哪里不知道这经理心里想些什么,斜眼看着经理,“噢,是吗?” 经理觉得自己马屁拍到位了,眉飞色舞:“是啊是啊!我还从来没见过傅先生对哪个女人这么上心呢,您可是第一个。” 沈常乐:“那他怎么不干脆送我,还让我自己掏四千万买?你家老板对女人都这么抠抠搜搜的吗?” 经理:“................” 坐在一旁学着打领带的路听野笑出声来。 沈常乐拿起笔龙飞凤舞地签了名,莹白如嫩葱的手指轻轻把钢笔帽盖上,瞪了一眼路听野,嘴上没停:“傅老板好歹身价百亿,没想到四千万都舍不得,难怪这么老了都没找到女朋友,原来是太抠了。” 想到昨晚的古堡惊魂,她就一肚子窝火。 经理只想求这位姑奶奶可别说了,傅先生怎么得罪这位公主了,毒舌起来真是要命啊。没等沈常乐继续阴阳怪气,经理拿着合同灰溜溜走了。 赶走了马屁精,沈常乐还是愉悦地把购置合同收了起来,这匹带给她好运的疯狂小野已经是她的马了,是她最贵的坐骑,比布加迪还要贵。 沈常乐继续对着镜子化妆,点彩刷轻轻扫过侧颊,带出一点点微醺的淡粉,正画着妆,目光却不知不觉往路听野那儿瞟去。 镜子里,坐在她身后的路听野正低着头,专心致志打领带,手指清瘦,骨节清晰一如竹节,头发往后梳上去,露出极为流畅的额骨,鼻梁高挺,像日出照耀的山脊。 嗯..... 这也是她的马了..... 就是不知道能坚持多久。 想到昨晚的如热浪的吻,沈常乐有点心猿意马,腮红不小心多了,她抿着唇,不再看路听野,很是正经地拿干净刷子把多余的腮红扫掉。 窗外的天色越发昏沉,乌云蔽日,夜色围剿最后一点点黯淡的光。路听野好容易把新学的梅罗文佳结打好,抄起床上的西装穿上,一边扣西装的第一粒扣子,一边朝沈常乐走来。 少年挺拔的身躯在镜子里一寸寸清晰放大,沈常乐淡定地拿唇笔描摹着精致地唇瓣,路听野走过来,一句话也没说,俯身就在沈常乐耳边亲了一下。 沈常乐涂口红的姿势一僵:“...........” 这什么操作? 他还挺狂野? 沈常乐愠怒地扫过他:“路听野,我有批准过你可以随便碰我?” 路听野笑了起来,除了那颗虎牙长得有点尖尖以外,每一颗牙齿都很整齐,也很白,所以笑起来的时候格外有少年感,像个小恶魔。 “......我亲女朋友还需要批准?” 沈常乐听见他那嘴里堂而皇之说出女朋友三个字,用一种又好笑又奇怪又你有病的眼神看着路听野,直到把他看得浑身不自在起来,她这才轻飘飘开口:“我什么时候成你女朋友了?你还挺敢想。” 路听野和她对视几秒,见她的表情不像是开玩笑,随后凝重地直起身子,一本正经地看着她。 “.......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看你不爽的意思。 沈常乐继续描唇。偌大的化妆镜,四周镶着灯条,明亮的灯光照着她光洁如玉的皮肤,让人想伸手去触碰,又怕碰坏了。 路听野就这样站着,一言不发,神情逐渐凝重。 肆意乖张 第36节 “沈常乐,你什么意思。” 沈常乐动作一滞,这话听上去是发脾气了?还连名带姓都出来了。她掀起眼皮,不轻不重瞪了镜子里的路听野一眼,两人的目光在光洁的镜子里相撞,撞出一些热浪般的温度。 不和他对视就没什么,一和他对上目光,沈常乐的脑海里就无法不去回想昨晚疯狂的场景。 要命。 路听野的脸颊也多了一些很难察觉的红晕,他声音淡淡的:“那你亲我?” “我想亲你就亲你。你管得着么。” 路听野被她气得拧紧了眉峰,也破罐子破摔:“那我也想亲你就亲你,你管得着么。” 沈常乐:“...........” 路听野:“你亲我就算了,还让我睡在你床上过夜,你做这些撩拨人的事总给得我个理由吧。你不能把人这么玩了又丢到一边,也许你以前对别人是这样,但别人守你的规矩那是别人的事,我不可能,你必须给我一个理由。说服我。让我认可你这种......” 路听野咽了下,一字一顿:“渣女行为。” 沈常乐早就知道路听野不是什么善茬,倔起来跟头牛一样,还喜欢一个人躲着发脾气,搞的好像是她狠狠欺负他一样,牙尖嘴利,又不怕死。说实在的,她手里有什么牌能挟持住他? 没有。 他一个不求名不求利不求财甚至连脸都不求的人,比她更无所畏惧,比她遇到过的所有男人都无所畏惧。 沈常乐丝毫没有恼怒,只是笑了笑,问:“我就亲下你,怎么就渣女了?你昨晚不也挺爽的?” 路听野见她还笑得出来,实在是被气得够呛,都什么时候了她还在笑,难道她一点都不觉得这是一件挺严肃的事吗?还是她以前也是这样,想亲哪个男的就亲了,无所顾忌,无需理由。 路听野想到这又飞快止住自己的思绪,不能这样毫无根据地猜测,对她很不尊重。可又怎样?她也没打算尊重他。 算了,反正在她心里,他也就是小狗小猫般的存在。他甚至比不上那匹马,好歹马在大小姐心里有四千万。 路听野重重叹了口气,很丧。 潋滟的琥珀色眼睛像被霜打过的花,蔫了吧唧。 沈常乐就这样看着镜子,把路听野所有的表情都收尽眼底,本来还不想笑的,现在是真的忍不住了,噗嗤一下笑出声来。 路听野气得哼了声,双手抄兜,冷冷地转身。 沈常乐皱了下眉,“过来。”不高不低地两个字。 镜子里,路听野的背影像群山中最秀丽的那一座,线条冷峻难驯,让人格外想看着他那锋利的背脊弯下来,低下来,跪下来。 “最后一次,过来。” 沈常乐不轻不重又说了一句。 路听野顿住。几秒后,转身,一边折回一边说:“又要玩什么。” 玩你。沈常乐在心里想。 没什么比你更好玩了。 路听野在沈常乐身边站定,沈常乐已经涂好了口红,那是一种樱桃肉泡在酒里,已经糜.烂掉的红色,比梅子红要醉人,比大红又多了一抹轻佻放纵,完美地适配着她妖冶的五官。 她身上穿着等会儿参加晚宴的礼服,今天下午品牌方派门店店长亲自送过来的,送到的时候那店长的鞋里都可以划船了,可价值百来万的礼服却稳稳妥妥地放在里三层外三层的盒子里。 深蓝色的v领绸缎长裙上绣满了无数璀璨的比米粒还要小的珠子,在不同的光线下会显出不同的蓝色,宛如波光粼粼的银河。 路听野仿佛被她极盛,极肆的光芒闪住了,眼睛不受控地眯了下,心里不受控地有些堵,他极力咽下那些令她发笑的心酸情绪,心想这样很丢人,不想被她当成一个笑话。 她一点也不当真,那他至少看起来也不要那么当真。 路听野那双浅色的眼睛冷冷淡淡地垂着,嘴角没有弧度,唇形并非一般男人那样薄,而是带点饱满的弧度,他没有说话,也不看沈常乐,等着她发号施令。 沈常乐:“再过来点。” 路听野皱眉,冷冷地看着她,对峙几秒,他弯下背脊。沈常乐抬手就掐住他的喉结,捏了一下,扬起眉梢看他,充满了挑衅的神色。 一个想征服一个不想被征服,两股气在相互较劲。 路听野的眼神越来越冷,直到最后变得有些扭曲,即将接近临界值的时候,沈常乐低低笑出声,扯住他的领结把人带过来,仰头轻轻啄了一下他精致的唇瓣。 “一开始说当我的狗,又想做我的黑骑士,现在目标更远大了,想当我男朋友?” 路听野依旧看她。 沈常乐没什么意味地把玩着他打的领结,把领结扯散,然后又给他系上,一边系领带一边说着,声音低柔暧昧:“弟弟怎么一点都不经玩,就这种本事还想做我的男朋友。那岂不是没几天就要被我气哭了?” “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当我男朋友很惨的。” “你确定你想好了?” - 作者有话说: 路听野:我只想问,当男朋友可以睡你吗? 沈常乐:不可以。只能被骑。 路听野:好,脸给你骑,弟弟也给你骑。 - 第25章 醉生梦死 傅家的马术俱乐部在八十年代得到了政府的批准, 面向外界提供赛马,博/彩娱乐等服务,由于常年致力于慈善, 到如今早已是港城数一数二的有影响力的组织,会员都是来自全世界各地的上流精英。 今晚是一年一度的俱乐部年终慈善晚宴, 滂沱大雨也挡不住一辆接着一辆的豪车入内。 与宴会厅仅有一墙之隔的隐秘楼道里-- 来自上个世纪的西洋壁灯被用人擦得发亮, 散发着幽幽暖光。 “你放手。” 沈常乐低低怒吼。 路听野挑眉,仗着个子高,力气大, 轻而易举地牵制住沈常乐两只伶仃的细腕。 “瘦了, 昨晚那面你不该打翻的。”路听野掂量着她细细的腕子,左手下滑,揉着她纤细的腰。 “关你什么事?”沈常乐被他弄得有些失魂落魄,动弹不得,心里一阵阵发热。 路听野笑了起来, 继续往前走了一步, “怎么不关我的事?既然请了我,那大小姐的饮食就是我的份内事。人活着不就是衣食住行?其他的四分之三我不管, 但这个我不能不管。” 沈常乐拧着眉心, 被迫往后退一步。 “你爱管就管。先放开我。”沈常乐甩手,甩不脱,他那手像是涂了粘合剂, 又像是强力磁铁, 牢牢地粘住她。 “不放。” “.......路听野, 你太放肆--唔--” 沈常乐的双手忽然被他举高, 按在头顶, 男人不由分说地吻住她的唇, 牙齿咬了两下,舌.尖在她的上颚划过,挑衅又刺激。 沈常乐觉得呼吸困难,可挣扎着挣扎着也就软了下去,被他压在墙上吻得天旋地转。 身子发软,像一条陷在泥沙里的鱼,又热又腻。 好不容易两人的唇瓣才在喘.息声中分离,沈常乐又是恼恨又是无奈又是舒服,用一种极度奇怪的眼神去看他。 --“当我男朋友很惨的,你确定你想好了?” 半个小时之前,她问的这句话没有回应,路听野只是笑,也不说话。沈常乐盯着他看了许久,最后也只是笑了声。 没有回应。 但现在又来肆无忌惮地吻她。 这个弟弟不是不会玩,而是玩得挺野啊。 沈常乐想到在路听野面前丢了脸,心里不爽,抬手扇了路听野一巴掌。随后她扬着下巴,一边冷冷看着路听野一边优雅地把掉落在手臂上的皮草拉上去,遮住圆润的白皙的肩膀。 “再敢这样,就给我滚。”沈常乐冷着一张美人脸,优雅地转身,高跟鞋踩在厚重的地毯上,闷闷的。 路听野一瞬不瞬地看着女人离去的背影。 壁灯昏沉,暖黄色的光浮动在她莹白的皮肤上,她那一头柔软光泽的长卷发高高盘起,像个小花苞,两朵暗蓝色的鸢尾花做装饰别在发髻上,柔美的颈部线条暴露在视野里,整个人高贵得让人不可侵犯。 路听野眯了下眼睛,抬手碰了碰被她打了两次的地方。 迟早让她哭着求人。 - 晚宴上衣香鬓影,觥筹交错,在华美的聚光灯下,沈常乐依然是众人瞩目的焦点。从京城来的大小姐,又是跟傅家不对盘的阵营,此时出现在傅家在港城举办的宴会上,就有点玩味。 不论如何,在港城的名利场里,沈常乐仍旧混得风生水起。她遗传了父亲逢人三分笑的性格,又从小长在沈家那样的大家族,自然练就了在任何复杂场合里都能吃得开的本事。 生意场上摸爬滚打的人就是这样,即便心里恨你恨得牙痒痒,表面永远如沐春风,谈笑风生。 沈常乐一度挺佩服赵千初那种冷淡的处事风格,甚至羡慕过她。沈常乐觉得赵千初很敢,至少很多事都比她敢。 沈常乐想起来一件旧事。 那时高中,学校里有个高年级的男生喜欢她,每次放学后都会来嬉皮笑脸地堵她。她顾忌两家在生意上是合作伙伴,若是把人惹急,保不准要闹到大人耳朵里去。 怕是不可能怕,就是秉着一种息事宁人的态度,她选择每天放学后多走一截路绕去侧门。这事被隔壁班的赵千初知道,赵千初二话没说,冲到那男生的教室,把人的头敲破了。从此以后,那男生见了她们就绕道走。 自然,瞒是瞒不了了。 裴珊心痛地问沈常乐,为什么不愿意告诉她和爸爸,为什么要受这个委屈? 那一刻她心里很羞耻,她只是想学着懂事一点。懂事一点,爸爸妈妈就不会还要分出精力替她操心。 爸爸总是疼爱地摸着她的脑袋,告诉她,以后家里的一切都要交到她手上,让她快快地健康长大。朋友们都羡慕她,羡慕她不用和一群兄弟姐妹抢家产,羡慕她风光荣耀,天生好命。 只有她自己知道,她不喜欢。 不喜欢生意上的事,不喜欢和一帮老东西勾心斗角,不喜欢无穷无尽的饭局酒局会议,不喜欢循规蹈矩决不能出错的生活。 可很多事不是喜欢就能去做,不喜欢就能不做,没有这样简单。过多地去纠结喜不喜欢本身就是在徒劳。 这世界上多的是人在做不喜欢的事,一辈子都在做不喜欢的事。 再后来,就是沈常西找回来了,她像是在做梦,每一天都是飘飘然的,她不止有找回弟弟后的喜悦,还有一种卸下担子的轻松。 肆意乖张 第37节 沈常乐不由笑了下。 “姐姐,你笑什么?”路听野忽然凑过来,在她耳边低低问着。 沈常乐顿时收敛笑容,斜眼乜过去。 两人同时开口-- “关你什么事?” “关你什么事。” 沈常乐:“............” “路听野,你就非要惹我生气?”沈常乐拧着眉,头都快大了。一双潋滟斑斓的眼睛里透着小姑娘被调戏后的羞恼。 和她平时乔张做致的模样大相径庭。 很可爱。 路听野笑了笑,屈起手指敲了敲她的脑门心子,“笑得那么累,我让你发发脾气缓解一下。” 沈常乐抿唇,用一种怪异的眼光看着他,“什么叫我笑得很累?” 路听野耸肩,随手拿了一只干净的玻璃杯,开始调饮料,“就觉得你对不喜欢的人也要笑,有点累。” 沈常乐:“你怎么看出来我不喜欢谁?” 路听野舀了一勺草莓丁扔进杯子里,又选了一瓶草莓口味的无酒精气泡水,语气有些漫不经心: “那个穿粉色裙子的女人,你俩说话的时候真的挺像塑料姐妹花,我看你都快烦了,还得和她寒暄那什么江城的新项目。还有那个大腹便便的中年男人,你喊叔的,我想若不是你看着你爸妈的面子,应该早一杯酒泼上去了。” “我怎么烦了?” “大小姐,你不知道吗,你每次烦的时候就喜欢拿手去抠裙子。你想杀人的时候,就会抠手心。” “.............” 路听野最后舀了一勺草莓酱扔进去,拿搅拌勺慢条斯理地搅均匀。 沈常乐一时无语,手指狠狠地扣上手心窝。 路听野有点太聪明了。 男人不该这么聪明。 沈常乐冷哼了声,挑着眉,语气颇为嘲讽:“那你知道我不高兴还在一边看戏?这就是你说的--嗯,说的什么?要做可以保护我的黑骑士?” “就你?” 空气沉默了下来,即使周围还是那么的吵闹。 路听野在心里叹气。 他其实很懂她,懂她的性格里存在着格外别扭的成分,既专治又柔软,既骄傲又慈悲。她就是不可控地会说一些伤害人的话,对别人不会,单单是对他。 有些人就是喜欢把坏脾气留给恋人,而他们往往察觉不到。 沉默得有些久,久到沈常乐觉得挺难熬的。 她心里还是有一点后悔。她总是对路听野恶语相加,久了,他也会伤心吗?也会烦躁吗?陈嘉岁就是这样被她推走的吧。 沈常乐清了清嗓子,“我去那边打个招呼,你--” “如果我说我现在带你走,并且告诉你,无论你做什么都可以,我就是能保护你。你会不会从此以后听我的?” “...............” 沈常乐没反应过来,只是凭本能反驳: “不要。凭什么要听你的。” 沈常乐咬了咬唇瓣内的那一小块软肉,瞪他一眼。这假设根本就不成立。就算是成立,她也不会听一个男人的。 路听野咧嘴笑了起来,尖尖的小虎牙白得晃人眼,“瞧,大小姐就是这么骄傲。” “不过没关系。”路听野把刚刚调的饮料递过来,一双漂亮的眼睛灼灼地看着她。 “骑士的宗旨就是忠心耿耿跟随你,你即使不信我,打我骂我,我也受了。谁让我就是贱。” “我就是喜欢你,沈常乐。喜欢你喜欢的要死。”他凑近她耳廓,低声说着。 他语气又像是认真又像是开玩笑,有几分玩世不恭地味道,沈常乐还是怔了怔,唇瓣动了两下,不知道该怎么回,他总是能把她弄到哑口无言,弄到心脏发麻,弄到完全不是她自己。 沈常乐紧紧地扣着手心。 路听野笑了下,趁着她思绪神游,抽走她手里的白葡萄酒,把自己调好的草莓味饮料递过去,就在她抬起头的那一刻,他用身体挡住旁人窥探的视线,温热的唇瓣流连在女人的耳廓,压着一种极低的气,不紧不慢说: “大小姐,我只愿你这一辈子风光无限,所求必是所得。我就在你身后,你只要回头就能看见。” 即使你不相信我能保护你,即使我现在的能力的确不够。 但我也不需要你为我俯身,因为我会垫脚去够你。 沈常乐忽然鼻头发酸,她恨死路听野了,恨死他无缘无故说这些让她变得好狼狈。 她一点也不想在一个男人面前狼狈。 即使她有那么一点点喜欢他。 “你好烦啊。”沈常乐后退两步,喝了一口路听野调的酸甜可口的草莓饮料,心里有点暖,嘴上还是厌烦地说着,“行了行了,别在这碍我眼。” 路听野:“那我去那边呆着,你若是想我就发微信。”他扬了扬下巴,示意甜品台那边。 想个屁。沈常乐在心里哼了声,可脸上还是不可控地泛起热。 相处这么久,该有的默契还是有,见路听野往甜品台看,就知道他肯定是饿了。好吧,才二十一岁的男孩是容易肚子饿,吃得也多,但他也太爱吃了一点。 沈常乐又是觉得路听野可爱又是觉得路听野讨厌,心里各种情绪拧成一股麻花,最后只是摆摆手,随他。 “别吃多了。免得别人说我把你饿坏了。”沈常乐一边说,一边笑着对一个珠光宝气的老妇人招手,随后也不管路听野,走了过去。 路听野顺着沈常乐的视线望过去,见到那老妇人的瞬间,眉宇里浮现出一丝厌恶,迅速偏过目光,面无表情转身。 - “这真是稀客啊,般般,算起来我这也有七八年没见到你了吧?你奶奶身体还好吗?” 说话的老妇人是方家方董事长的夫人,和沈常乐的奶奶曾是大学同学,曾经关系挺亲密的,只因为她嫁到了方家,去了港城,这才慢慢不走动了。 沈常乐在长辈面前总是格外乖,笑容满面地答:“好着呢,跟您一样精神,就是没您显年轻。” 方老太太笑得合不拢嘴,一个劲儿地夸沈常乐可真漂亮,比在电视上看她还要漂亮,又说沈常乐这几年拍的电影她都有看,每次都是让孙子订票,陪她一块儿去看,说着就把站在她身后的年轻男人拉过来。 “般般,这是你珩哥哥,你还记得吗?小时候你俩抢鱼食,最后洒得满池塘都是,差点把你奶奶的鱼都撑死。”方老太太笑得灿烂极了,催促着她的孙儿赶紧跟沈常乐打招呼。 年轻男人颇有些无奈,朝沈常乐投去一个温和的笑容:“常乐,好久不见。你应该都不记得我了吧。” 沈常乐确实不记得了。什么小时候一起抢鱼食她也全忘得一干二净。 “是没什么印象了。” “那我重新介绍也不晚。”男人笑了笑,伸出手来,“方知珩,今年二十七。” 沈常乐不想和他有肢体接触,但又绕不过人情礼节,干脆把手里的杯子送过去,轻轻碰了下他的酒杯,就当是握手了,“你好,方先生。” 方知珩没料到是这么“新颖”的打招呼,稍稍挑了下眉,不动声色地收回手。 路听野正在吃海盐奥利奥巴斯克,好巧不巧看见了这一幕,沈常乐一脸娇笑着拿酒杯去碰一个男人的酒杯。 “............” 牙齿咔哒,咬碎了一块奥利奥。 她不可能不知道这娇滴滴地去碰人酒杯对一个男人来说杀伤力有多大吧? 路听野觉得嘴里的芝士甜得发涩,这就是做她男朋友会很惨的意思? 如果是的话,那是挺惨的。 他好歹五分钟前才给大小姐声情并茂地表了白....... 他好歹半小时之前才和大小姐在楼道里吻的醉生梦死........ 草。 只有把她在床上弄死,她才会知道她是有男朋友的人。 - 作者有话说: 沈常乐:这是你一个弟弟该说的话吗? 第26章 糜烂水果 宴会厅里吊着很多盏水晶灯, 一眼望过去琳琅满目,少说也有数百盏了。很快,场内响起一阵悠扬的小提琴声, 是现场的管弦乐团在演奏。 厅内中央被开辟出一片空地,已经陆续有不少人在其中跳舞。 方知珩招来服务生, 笑着把酒杯放在托盘上, 随后伸出手向沈常乐发出邀请,“沈小姐,肖斯塔科维奇的second waltz, 不知是否合你心意?” 这是要邀她跳舞的意思。 沈常乐没有立刻接受邀请, 下意识地抬头往甜品台望去,就想看看路听野在做什么。 某人不是吵着闹着说喜欢死她了吗?怎么见她被别的男人缠了这么久也不来找她? 甜品台这头,路听野刚想去找沈常乐,还没走出两步就被人拦住了。 一个打扮得甚是仙气的少女站在他面前,笑盈盈地望着他。 “好久不见啊, 二哥!大哥说你今晚会来, 我还不相信,没想到你真的来了。还穿得这么帅!”傅砚染很开心, 这几年里最开心的就是今天了。 “我今晚真的好开心!”她展露着天真的笑颜, 神色雀跃极了,引得旁边往来的宾客纷纷往这边望过来。 路听野只是冷淡地退后两步,和她保持一定的距离, 不咸不淡地说:“若是没被你们俩兄妹死缠烂打, 我今晚也会很开心。” 傅砚染瘪瘪嘴。 她可是港城里风头最劲的千金, 被人捧着宠着, 更何况有傅砚泽这么一个宠妹狂魔在, 她从小到大可以说没受过一点委屈。现在被路听野这么冷淡对待, 小姑娘总是受不住,很是委屈地红了眼睛。 “你欺负我,小心大哥削你!”傅砚染把眼泪憋回去,上前一步,凑的更近了,差一点勇气就要挽上路听野的胳膊。 肆意乖张 第38节 不是她不想,是她怕被二哥哥先削一顿。 过来之前,大哥还提醒过她,说二哥哥现在心情肯定不好,让她别去招惹。 路听野本来还对傅砚染有那么一点点不忍,听到她说这种跟童年一模一样的话,他心里没来由地涌起怒气:“没听过一句话吗,好狗不挡道。傅小姐,你拦着我了。” 傅砚染这下是真的快哭了,“你可是我亲哥哥,你怎么能骂我是狗呢?” “我是你哪门子的亲哥哥,你文化程度不高就闭嘴。” 路听野被傅砚染缠得快烦了,眼睁睁看着那男人对沈常乐发出了跳舞的邀请,还没见沈常乐有反应,傅砚染就扑了上来,生生成了一块挡板,隔绝了沈常乐与路听野的视线通道。 “我好歹也是港大毕业的,二哥哥你可是大学都没读。”傅砚染笑得很甜,二哥哥真是笨,还好意思说她文化程度不高。 一句话戳到了路听野隐忍不发的痛楚,顿时,他那张冷峻英挺的面目只余冰冷。 真是他成绩太烂了,考不上大学吗?他当年的高考成绩足足超了京大在江城的录取线二十分。 是那个人在背后使了些手段,让他的户籍和身份信息变得不合规,路听野是假名,傅听野才是真名。而他只有改回傅姓,这成绩才是有效。 那他就不读了。 没什么大不了。 他也不会为了要读个大学跑去当刽子手的儿子。 没那么没骨气。 想到这么多年里,这两兄妹想尽千方百计地挖他的住所和通讯方式,拼命地抛出诱饵想逼他向那个恶魔低头,他就有种细胞里都透出恶寒的厌恶。 “傅砚泽给你花三百万还是三千万买港大的文凭与我没有任何关系,你现在拦着我的路了。傅小姐。” 傅砚染吓得懵在原地,不懂二哥哥为何突然变得这么森寒,像是从地狱里爬出来的鬼,恨不得下一秒就撕碎她。 “二哥......”傅砚染眼圈通红一片,还是舍不得走。 算起来上一次见到二哥哥,还是三年前,她偷偷地跑回上京,躲在二哥哥开的茶楼里,远远看了他一眼。 周围不少宾客偷偷送来好奇的目光,傅砚染也是要面子的,绝对不能哭出来,好在她天生就养的乐观阳光,很快就调整了状态,她注意到二哥全程和她说话都心不在焉,目光一直望着某个方向。 她也跟着望过去。 不远处,一个穿着华服的美艳女人站在灯下下,全身皮肤泛着珍珠般温润的光泽,侧颜在灯光的照耀下,浓艳而旖旎,像突如其来的一场烟花,在看客心头炸裂。 好美。 饶是傅砚染自诩美貌,看到这一幕也不由地呆了呆。 就在路听野看过去的前一秒,沈常乐慢悠悠地收回视线,藏住嘴角那抹讽刺的笑,随即把手抬起,两根纤纤的细指搭在方知珩的掌心。 “那就是沈常乐?真人居然比网上的出圈图还漂亮......”傅砚染喃喃细语。 二哥哥一直看着沈常乐做什么?难道大哥瞒着她的事就是这个? 二哥哥居然喜欢沈家的人!? 傅砚染心里有了主意,既然二哥哥喜欢的女人在和别人跳舞,那就帮二哥哥抢回来才是!想到这里,傅砚染又一次喜笑颜开,她飞速挽上路听野的手臂,赶在他推开之前说道:“你可别推开我噢,除非你想看着沈小姐和方表哥从头跳到尾。” 路听野没说话,也没动,就这样冷冷地看着傅砚染。傅砚染得意地眨眨眼,把心里的想法说了出来。 犹豫了几秒。 路听野:“下次你别来缠着我。” - 沈常乐上一次跳舞还是她二十二岁的生日宴,爸爸邀请她跳了一曲华尔兹。那时她也和今天一样,是全场的焦点。 只是今天的她明显不在状态,有一拍居然差点踩到方知珩的皮鞋。 沈常乐心里暗暗懊恼,恼自己不在状态,她朝着方知珩淡淡笑了笑,“不好意思,方先生,好久没跳舞了,生疏了。” 方知珩:“你跳的很好。是我没能让你有默契感。” 名门大族养出来的贵公子,永远是这么有涵养,沈常乐就算不喜欢也不得不承认,涵养好的男人就是让人讨厌不起来。 沈常乐刻意让自己不去想路听野和那个女孩的背影,可越是分散注意力,本能就越是和理智作对。 她还真是小看路听野了,是她把他打扮得人模狗样,带他来了傅家的宴会,他不尽职尽责,却在那胡吃海喝,招蜂引蝶? 亏的十分钟之前还对她声情并茂地表白。 沈常乐面上依旧言笑晏晏,可心里却像是压着一颗气球,随时能被尖锐的东西击破。 这尖锐的东西很快就撞来了。 傅砚染挽着路听野朝舞池走来,她礼服的颜色很抢眼,是青果绿色,在一水儿高雅却也沉闷的颜色里是如此的跳跃,以至于沈常乐余光很快就瞟见了她,以及和她一起跳舞的路听野。 如月色般皎洁的光打落在路听野的额骨上,勾出他几分冷淡的神色。沈常乐在之前从没见过路听野跳华尔兹。 出乎意料的,他的动作如此优雅,娴熟,自然。 剪裁合理的西装罩着他挺拔如竹的身体,气质脱俗,眼角的冷让他看上去高傲又矜贵,在这金粉浮华的场所里,没有分毫的不合适。 反而给人一种错觉,他天生就该站在名利场最耀眼的塔尖,而非那四四方方的厨房。 他该是天之骄子,而不是厨师,不是跟班,不是打工仔,不是让人看不见的尘埃。 沈常乐对自己的想法感到惊诧,可这些念头一闪而过,很快就被别的扑灭。 路听野居然当着她的面和别的女人跳舞。沈常乐感觉有跟针往心里扎了下,很不舒服,没等她再望第二眼,就听见耳边传来女孩娇滴滴的声音:“表哥!我跟这小姐姐换换!” 紧接着,猝不及防地,沈常乐感觉自己被一道巨大的,狂野的力量拽住,脚尖无措地在地面转了一圈,天旋地转中,她感觉太阳穴在突突跳动。 等她再次睁开眼的时候,自己已经到了路听野的怀里,右手被他十指相扣地握住,腰肢被他结实的手臂箍住,整个人贴在他的胸膛。 她抬眼去望他。 “..........” “和我跳舞有这么不高兴吗?姐姐。”路听野挑了挑眉尾,有点儿混坏。 低头用唇瓣碰了碰她的耳廓,热热的气息喷在上头:“我看你嘴都要撅起来了。” 沈常乐皱眉,手指狠狠地扣在他的肩上,“你可闭嘴吧,路听野。” 路听野忽略掉她的小动作,鼻息里哼出一声嘲意,“不是我把你抢过来,你还想和那矮子跳多久?” 沈常乐差点笑出声,“人家可不矮,好歹一米八三了。” “可他和你站在一起显得好矮。配不上你。” “那你就配得上我了?” “当然,我有一米九!姐姐穿二十厘米高跟鞋都可以。” “.............” 沈常乐不欲和他争辩,只是颇为嘲弄地笑了下,“那你和我也不配,人方公子长我两岁,我和他没有代沟,和你有代沟。你还是把我和刚刚那个妹妹换回去,我看你和她挺配的,都是小朋友。” 路听野不爽:“......他都那么老了,你也看得上?” 沈常乐觉得自己正在暴怒的边缘,搭在路听野肩膀上的手指不由地扣上了手心,银牙轻轻一咬:“那我也挺老的。我比你大四岁。” “胡说。” 路听野带着她跟着音乐转了一圈,干脆的两个字划过耳畔。 “你可以去找妹妹跳舞。”沈常乐的脚步随着音乐前后动着,腰肢盈盈,转起圈来裙摆会旋开一朵花,像坠落凡间的仙女。 这一刻,路听野才听出了名堂。 她一直在有意无意地说傅砚染。 路听野眼睛深谙难测,胸腔荡出一丝笑意,让贴着他的沈常乐也感受到了那一点挠人心痒的震动。 --“你这是吃醋了吗?大小姐。” 他的这句话伴随着圆舞曲的最后一个音符,曲终,女人们提起裙摆向舞伴微微屈膝,男人们则绅士地鞠躬。 只有沈常乐咬着唇,狠狠推开了路听野,不管不顾地提着裙摆往舞池外走去。 还没走出几步,就碰见了珊珊来迟的傅砚泽,刚刚和路听野跳舞的女孩也从舞池里飞快地跑出来,跑到了傅砚泽的身边,亲昵地挽住他的手,说了声:“大哥!” 傅砚泽笑着对沈常乐颌首,“不好意思,见笑了,这是家妹染染--染染,这是沈常乐沈小姐,你不是喜欢看她拍的电影吗。” “沈姐姐你好,你比视频里还要好看。” 小姑娘大大方方地上前给她打招呼,沈常乐倒是没想到她是傅砚泽的妹妹,仔细打量就能看出这两人长得有些相似,都是一双漂亮的浅棕色眼瞳,在灯光下泛着潋滟的光。 路听野也是这种浅浅的瞳色。不过比这两兄妹的棕更漂亮。 到现在沈常乐都没有察觉到,其实路听野和傅砚泽以及傅砚染都有些像,他们三个人都是如出一辙的相貌出众。 “你好。傅小姐。” “叫我染染就可以了!姐姐,你的声音也好美人音啊,难怪二哥---” “染染。”傅砚泽打断她的话,“你去找阿鸿,问他等会儿的拍品准备好没有。” 傅砚泽不轻不重看了她一眼。傅砚染知道自己说错话了,又扭捏了两下,这才不高兴地转身。 沈常乐感受到了这两兄妹有些奇怪,没细想,又和傅砚泽说了两句就寻由头走开了。 她现在心里乱糟糟的,只想找一个安静的地方待会儿。 - 室外,风已经小了不少,雨势却未减。宴会厅的后门通向一处小花园。沈常乐站在回廊上,看着远处葡萄藤架下面的摇椅在风里微微晃动着,雨水从屋檐上成串滴落,像冰糖做的帘幕。 她看见路听野和别的女人跳舞,心里会有小针扎过的微疼,这难道真的是吃醋不成? 沈常乐无奈地捏了捏眉骨,觉得这两天过得像一场梦,此时正好有阵风吹过来,她耸了耸鼻子-- “阿--嚏!” “让你乱跑。冷了吧?”路听野刚走过来就听到沈常乐打喷嚏,他把外套脱下来,不由分说地罩在沈常乐身上。 沈常乐淡淡地瞥他一眼,不说话。二十出头的男孩身上热得像烙铁,外套一披上来沈常乐就感觉到暖烘烘的热意,还有一股清淡好闻的檀香。 她内心挣扎几秒,还是把外套披着,挨冻这种事她才不做。 路听野又陪沈常乐在回廊里站了片刻,看着淅沥沥的雨下个不停,乌云蔽月,冷风袭人。 “回去吧,大小姐,小心感冒。”路听野身体一向强壮不畏寒,但也被冷风吹得鸡皮疙瘩都起来了,更别提沈常乐那小身板,不经造。 “要回去你回去。”沈常乐继续看着无边的雨丝,仿佛入了定。 肆意乖张 第39节 路听野在心里叹气,抬手替沈常乐拢了拢被风吹乱的鬓发,“那就是还在生气。” “我生气关你什么事。”沈常乐一时间觉得很没有意思,声音里也不是和他较劲的娇蛮,而是闷闷的,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天气的缘故。 天气差,她心情就会莫名其妙地低落。 “怎么不关我的事?我现在是你男朋友,你生气当然也归我管。”路听野一边笑着说,一边拿手指碰了碰她冰凉的脸,感受到那冰块一样的温度,他抽了口气,“--脸这么冰?” 沈常乐缓了好几秒才听明白他说的话,一巴掌打掉他乱碰的手,惊讶地挑眉:“谁说你是我男朋友了?” “先进去再说,好不好?” “就在这说!” 路听野拗不过,只好走到沈常乐左侧,能挡一点风是一点,“不是你让我想清楚吗?我现在想清楚了。” 沈常乐觉得好笑,“我可没那闲工夫等你想清楚。你出局了。” “啊?”路听野神色一滞。 沈常乐闲闲地把玩着手上的戒指,指尖在精雕细琢的钻石花瓣上滑动,顺着图案一直滑到那颗蓝宝石花蕊,“我现在觉得方公子那种温润如玉的贵公子不错,比你好,所以你现在想清楚也没用。” 路听野实在是被她气得心窝疼,咬了下牙,下颌线跟着绷紧。 “好了,我回去了。”沈常乐用余光看见路听野紧抿地唇,觉得心情舒爽了不少,眼角荡漾出一丝春风缠绕的笑意,在这冰凉的雨天里分外多情。 “说不定方公子还等着和我跳舞呢。”说着,她抬脚就走。 “沈常乐!” 路听野在身后喊到,步伐迈大,不过两步就追上了沈常乐,拉住她的手。 沈常乐不得不停下来,无语地说着:“路听野,我发现你现在是真的非常不--你、你怎么了?” 沈常乐实在是吃了一惊,她见他眼中似乎红了,一双沉冷又倔犟的眼睛就这样死死地勾住她,眼圈很快红得更厉害。 “你这是做什么?路听野?”沈常乐心脏被他那委屈又竭力坚强的表情弄得想发笑,但又怕笑了路听野就崩溃了,只能忍着,拿手指头去戳他的肩膀。 一个大男人,怎么眼睛说红就红。 “你想跳舞,我可以陪你跳,不要去找别人。” 嗓音哑哑的。 在这黑沉沉的大雨天,显得那么惹人心疼。 沈常乐是真的感觉到了心疼。 嫉妒,心疼。她不知不觉在这一晚犯了两种戒。 没等她说话,路听野将她的肩膀掰过来,俯身堵上她微凉柔软的唇,轻轻含了含,带着小心翼翼的试探。 沈常乐心尖颤了下。 也许是试探出她的态度,路听野这才大胆起来,把人拦腰抱在怀里,进了宴会厅的后门,把人按在寂静无人的走道里,肆无忌惮地吻着她渐渐有了温度的红唇。 沈常乐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开始变软,变.烂,变为一种过度成熟的水果。 “你刚刚......哭了?”伴随着喘气声,沈常乐有点呼吸不过来。 “没有。”路听野笑了笑,觉得她傻。 “我那是被你气的。是疯了,不是哭了。” 沈常乐如释重负,浅浅呼出一口气来,没想到又被他铺天盖地的吻弄得呼吸不了。 本就艳丽的脸,成了绯云。 耳边是哗啦啦的雨声。 这是他们在雨天里第三次接吻了。 路听野一寸寸吻过她发烫的面颊,低声:“以后别的男人在你面前流血流泪你都别心疼。” “都是装出来的。姐姐。” “专门骗你这种没经验的小姑娘。” 他重重咬了下她发肿的唇瓣。 沈常乐在他炙热的吻中呜.咽了下,声音成了低婉的水,她忍着羞臊问:“我怎么没经验.....” 路听野又咬了下她软的像棉花糖的唇瓣,笑声几分轻佻:“一咬你就吐舌头,软死了。” - 作者有话说: 作者:闭嘴,有本事就钞死她,没本事别瞎调情。 路听野:东西攒着,到时候一起灌。 第27章 过度活跃 因为台风天, 沈常乐不得不在港城多滞留了一天。回到上京后,她就感冒了。 这感冒在港城的最后一天就有了兆头,沈常乐感觉头晕晕的, 提不起劲,等晚上落地上京, 半夜, 整个人就忽地开始发热。 应该是那晚宴会穿太少,吹风吹着凉了。 路听野为此很是懊悔,就不该由着她在走廊上吹风。若是他手腕强硬一点, 把人抱进室内, 或是最开始就不让她穿那么少,也许沈常乐就不会遭这罪。 虽然这两个办法,沈常乐都不会听他的。 下场就是,大小姐有气无力地躺在床上,面颊烧得烫, 身上也热, 但还是喊着冷,一点精神也没有。 大半夜三点, 路听野爬起来去厨房煮姜汤, 又把家里的药箱找出来,没有退烧药,只有一张退烧贴。 姜汤煮好, 路听野把汤碗放在冷水里降温, 等到了刚刚入口合适的温度, 他才端了过去。 沈常乐的卧室里开了暖气, 很热, 又点了一盏暖黄色的落地灯, 昏沉沉的氛围让人格外昏昏欲睡。 路听野轻轻把碗放在床头柜,拿温毛巾替她把额头,肩膀,手臂的汗擦干净,擦拭的过程里,沈常乐迷迷糊糊地醒了过来。 “......路听野。” 她声音很哑,很软,像一个受了委屈求人疼的小姑娘。 “昂。在呢。” 路听野耳根子都被她叫的麻了下,擦完她身上的汗水,又拿了一个枕头垫在床头,把沈常乐扶起来,让她坐靠得舒服些。 “把姜汤喝了,出点汗,睡一晚上明天起来就好了。”路听野舀了一勺姜汤,送到沈常乐的唇边。 她唇瓣有些发焦,起了皮,皮肤太娇嫩的弊端就在此,受不得一点点风吹雨打,需得日日夜夜泡在金钱的呵护里才行。 沈常乐皱了下鼻子,“不好喝.....” “不好喝也得喝。你受了风寒,喝这个好。”路听野叹口气,“我加了一点红糖,挺甜的。” 沈常乐把唇瓣张开一条窄窄的缝隙,低头,小口小口啜着。她喝完一勺,路听野就迅速添一勺。 “不想喝了......”沈常乐咂了咂甜得有些苦,又有些辣的舌头。 路听野:“再喝五口。” “..........” 沈常乐咬唇,“最后三口。” 路听野低低笑出声,“好,最后三口。” 万万没有想到,沈常乐生病之后居然是这样的。脆弱,柔软,喜欢撒娇,像个露出里面柔软肚皮的小刺猬。 喝完了姜汤,沈常乐又重新躺下,路听野替她把被窝掖得严严实实,怕她冷,又抱了一床薄绒毯搭在上面。 “热也不能掀被子,发汗了就会退烧的。”路听野摸了摸沈常乐的额头,想着现在也不需要吃药,还是要先靠着她自身的抵抗力把烧退下去才行,依据他从小到大生病的经验,沈常乐明天早上起来,就会好多了。 但还是要去买药。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热水我放在床头柜了,保温的,你随时可以喝,餐巾纸也在这,你伸手就能拿到,还有手机,就在你被窝里面。坚持一下下,我马上就回来。” 沈常乐闭着眼睛,只听见一个低醇温柔地声音在耳边絮叨。 “你要走?”她这才费力睁开眼。 屋内灯光昏暗,烛火一样微弱的光线打在路听野像山峰一样陡峭的下颌线。他勾唇,一副哄小孩的语气:“我去给你买药,马上就回来。” 沈常乐这才闭上眼睛,安心地睡过去。 又不知道过了多久,房间里再次有了悉悉索索的动静,沈常乐这次已经睡熟了。 路听野轻手轻脚地把房门关上,把药搁在桌子上,一路走过去,脚步隐藏在地毯里,什么声音也没有。 窗帘拉开一半,皎洁的月光洒落在女人的脸上,照出她温柔又脆弱的睡颜,路听野伸手摸了摸沈常乐的额头,出汗了,他松了一口气。 替她把身上擦了两边,喂她喝了一小杯热水,折腾到快五点,路听野这才拖了一只懒人沙发过来放在沈常乐的床边,靠了上去。 到了翌日清晨,灿烂的阳光把屋内照得明亮又洁净。沈常乐在温暖的被窝里睁开眼睛。 沈常乐觉得身上舒爽了不少,坐起来,正要掀开被窝去洗澡,余光就看见路听野靠在床边,睡得正香。 他的手臂搁在床沿,额头就枕在手臂上,一米九的高个窝在懒人沙发里,睡得很憋屈,也睡得很安静。短发垂下来,有点乱蓬蓬的,像秋天田野里大颗大颗的麦穗。 目光霎那间柔软下来。 沈常乐昨晚虽然睡得迷迷糊糊的,但能感知到有人在照顾她,替她擦汗涔涔的身体,替她喂水,替她贴退烧贴。 但是没想到路听野居然整晚就守在这。 看着他那两条大长腿就这样委屈地弯曲着,沈常乐心里软得一塌糊涂。她把手伸向路听野柔软的头发,从头顶顺到颈脖子处,触感好极了,她觉得自己在撸一只小狗。 也不知是不是挠到了他的痒窝,路听野的双肩瑟缩了下,随后睁开了惺忪的睡眼。 路听野正要去挠痒,惊奇地发现沈常乐居然醒了,“你醒了?” “感觉怎么样?退烧没?”路听野一边打了个哈欠,一边去拿床头柜上的温度计。他起身坐到床沿边上,把温度计放在沈常乐额前。屏幕显示绿色,三十六度九。 他这才松一口气,看着沈常乐的眼睛,笑着说:“退烧了。” 沈常乐觉得心头被狠狠撞了下。 肆意乖张 第40节 她曲着手指,抠着光滑的蚕丝床单,就这样看着他如小狗一样温软的眼睛,倾身靠过去,在他唇上印了一个浅浅的亲吻。 “谢谢你。路听野。” 脉脉温情在香甜的空气里弥漫开来。 路听野先是一怔,很快就反应过来,眼中有仓促地来不及遮掩的羞涩,更多的是蠢蠢欲动。他想狠狠回吻过去,但沈常乐还在生病,经不得折腾。 千言万语到了嘴边也只变成了笨拙的一句:“你早上想吃什么吗?” 沈常乐想了想,说:“辣的吧。嘴里有点淡,想吃点有味道的。” 路听野点头,当即就站起来:“好,我去给你做麻辣小面。” 沈常乐一把拉住他,颇有些无奈地指了指挂钟,“现在才六点半,吃什么早饭啊......” “再睡两小时,然后你起床帮我做。我还要吃班尼蛋。”沈常乐拍了拍自己边上的空位。 路听野定了定神:“.......睡你的床?” 沈常乐耸肩:“不乐意就--” 路听野飞速把外套脱掉,露出里头一件短袖t恤,紧接着,他掀开被窝的一脚,钻进去,飞速翻身压在沈常乐之上,抬手捂住她的嘴。 鼻息里喷出的热意尽数落在她鼻尖上,弄得她痒痒的。 被窝里本就温暖如春,多了一具年轻冲动的男性身体,温度热得快要烧起来了。 沈常乐有点呼吸不过来。 鼻腔里全是他浓郁蛊惑的荷尔蒙气息。 晕晕乎乎的。 “谁说我不乐意。我乐意死了。”路听野声音低冽又暧昧,像一瓶起泡酒,开盖的瞬间,气泡挨个炸开,在人心头泛起一阵酥。 沈常乐眼里已经多了一层春意,还是气呼呼地捶了一下路听野,眼神瞪他,示意他赶紧把手放开。 路听野松开手。 “我让你来睡,可没说你能压我。”沈常乐埋怨地乜了一眼路听野。 二十出头的男孩儿都这样吗?躁动又野蛮。经不得一点点撩拨。 好不容易把路听野给推下去,他又贴了上来,从后面搂住她的腰,紧紧搂着她,不撒手。沈常乐拿指尖拧他的胳膊,可对方仿佛不怕疼,她的手指都酸了,最后只能作罢。 这是第二次和他睡在同一张床上。 那一次她太困了,压根就没有过多的感受,但这一次,所有的感觉都成倍放大。他低沉的呼吸,强烈的心跳,坚实的手臂,源源不断的力量和热量,给她一种春天和夏天同时光临她身体的错觉。 还有....... 沈常乐无奈地闭眼,拿手肘顶了顶路听野,“能不能别贴这么近?” 回应她的是收紧的手臂。 “你.顶.着我了.......” 沈常乐闭眼,脸上热得要二度发烧了,她声音又细又羞又气:“路听野,你兄弟顶着人了。” 路听野僵了下。 沉默了几秒,他干脆把头埋进她的颈窝里,那被人嫌弃的小兄弟离目标更近一步,整个不声不响嵌合了上去,嗓子里是昏沉沉的声音:“它早上有点过度活跃,乖,你先适应一下。” 沈常乐:....... - 之后的几天沈常乐都有点咳嗽流鼻涕,毕竟是感冒,一天半天好不了。她跟妈妈发消息,说等病好了再回家,让家里人不用担心,她在工作室有保姆照顾。 裴珊刚听到女儿生病的消息就打电话过来盘问了一番,问了各种各样的问题,又让沈常乐把保姆做的饭菜发给她看,别不是骗人的吧。 沈常乐只好老老实实把一日三餐的照片发过去。好说歹说让妈妈别过来,别传染了,回去又过给爸爸和奶奶。她骗人,说这感冒是传染了港城那边的季节性流感。 裴珊只好作罢。 又过了几天,裴珊心想这感冒也快好得差不多了,于是专门挑了周末的下午,去超市买了一大堆昂贵的食材,大包小包提着来了沈常乐的工作室。 厨房里,路听野正在准备晚饭。 生龙活虎的小龙虾挨个挤在沥水篮里,拿刷子刷了五六遍,用剪刀剪掉最脏的虾头,再剪掉虾尾,一拧,带出里头的虾线,最后拿剪刀把虾壳背部剪出一条口,每一只虾都要这么处理,才算干净。把辣椒蒜瓣等配料切成碎末,放在边上备用。 接下来,炸龙虾,各种香料和辣椒粉一块在热油里炒香,熬出底料,再把龙虾放进去不停地翻炒,炒得满屋子都是麻辣鲜香,馋得书房里专心工作的人都快要流口水了。 最后再倒入两瓶小麦啤酒,盖上锅盖,熬个半小时,等味道都被龙虾吸收,就能出锅了。 裴珊就是在这时候登门的,她站在门口就闻到了小龙虾的味道。 “咚咚咚--” “般般!开门,是妈妈!” 路听野正在洗冬笋,在水流声中听到了玄关处传来敲门的声音,他关了水龙头,一边擦手一边走过去,俯身往显示屏里一看。 敲门的是个女人。 很年轻,至少光从屏幕里看,看不出多大年纪,浑身的打扮非常洋气,一件驼色的经典款大衣,里头是同色系的套装。 “般般,我闻到你在吃小龙虾了,别不开门!” 路听野凝神,忽然想起他曾经看过沈氏家族的专访,沈董事长夫人,沈常乐的母亲,不就是面前这位? 路听野迅速镇定下来,整理了一下头发和身上的围裙,然后旋开锁,拧下门把手。 打开门后,他笑着看向面前保养得极为年轻的贵妇人,礼貌开口:“这位姐姐,请问你找哪位啊?” 裴珊:“........” 裴珊:“?” 裴珊怀疑自己走错门了。 面前这差不多快一米九的小帅哥是哪家的少爷啊?怎么能........ 怎么能笑起来这么可爱!最关键的是,这小帅哥还喊她姐姐!小嘴怎么这么甜啊! 裴珊笑眯眯地看着面前的男孩,“这里不是沈常乐的地盘吗?她转租给你了?” 路听野:“没,我和她住在一起,你要找她吗?沈常乐在书房,我可以帮你去叫她。” “还没问你贵姓?”路听野笑着问。 住在一起。 裴珊心里有了底,她不紧不慢地走进来,换下高跟鞋,穿上路听野递来的新脱鞋,继续:“我是她妈妈。” “您是她妈妈?”路听野很震惊,“这么年轻的妈妈?” 裴珊脸上的笑容更浓郁了,一脸你小子可真有眼光的表情。她笑意盈盈地走到客厅,把那只闪瞎人眼的爱马仕随意扔在沙发上,自言自语:“啧,我真有这么年轻吗......” “那当然,我还以为您是乐乐的闺蜜。” 路听野边说边倒了一杯柠檬水,放在茶几上,礼貌说:“阿姨您稍等,我去叫她。” 裴珊望着路听野的背影若有所思。 路听野大步流星地朝书房走去,没有敲门就进去,然后慌里慌张地把门关上。 沈常乐正在和剧组里的策划组开视频会议,见到路听野进来后,她让其他人先讨论,关了静音,然后不乐意地走到路听野面前,“干嘛啊,慌里慌张的。厨房炸了?” 路听野:“不,是你妈好像来了......” 我妈? 妈来了?? 沈常乐一听也慌了,连忙环顾四周,想看看哪里能把路听野给塞起来,“快,那边是厕所,你赶紧进去躲。等我妈走了你再出来!” 见路听野还愣在那不动,沈常乐推他,催促:“快点啊。磨蹭什么!” 路听野笑着看过来,小虎牙反射出一道亮亮的光,声音有点茶: “可是我已经跟阿姨开门了诶。” “该怎么办啊,姐姐。” 沈常乐:........ - 作者有话说: 沈常乐:啊啊啊啊啊我这辈子完了完了,找这个么弟弟!!! 路听野:嘻嘻。你会爱死我的。 第28章 一期一会 餐厅里, 裴珊和沈常乐两母女挨着一块坐,路听野坐在对面。 今晚的菜色丰富,摆放在最中间的那锅红彤彤的麻辣小龙虾最抢眼, 其次是那锅木瓜肉丸汤。 裴珊眼中审视的意味很浓,只见沈常乐面色红润, 脸上还多了点肉, 眼角眉梢春色怡人。 “别不是骗我的吧?”裴珊拿古怪的眼神瞟着沈常乐,“哪有生病了还长胖的。” 沈常乐很无语:“我真的生病了!还发烧了!” “好好好,你生病了, 这病养好了, 要多出去走走。让小路陪你逛街也不错嘛。” 沈常乐:“妈,他真的是我的助理.......” 路听野:“阿姨,我真的是她的助理。” 裴珊笑着看沈常乐,又笑着看路听野。这两人,简直是把她当傻子哄。 桌子底下, 沈常乐的脚踢了路听野一下, 又狠狠瞪了路听野一眼,“吃你的虾。” 路听野垂下头, 不说话了。 裴珊很不乐意地推了下女儿, “你啊你,也别太欺负人了。人小路又没惹你。事事占强可不好。” 沈常乐:“..........” 肆意乖张 第41节 什么叫她欺负路听野?明明是路听野扮猪吃老虎,各种给她使绊子吧! 一顿饭吃得倒是很和谐。 裴珊心照不宣, 只管吃东西, 沈常乐不愿意把手弄脏, 戴着手套也会碰到那些红油, 看着恶心, 又不好意思当着母亲的面叫路听野给她剥, 她只能馋啦吧唧地看着小龙虾,喝着嘴里没什么滋味的木瓜汤。 裴珊剥好了小龙虾,沈常乐还以为妈妈会剥给她吃,没想到裴珊迫不及待放进自己嘴里。 沈常乐在心里叹口气,她妈可是比她还娇贵的大小姐,平时都是爸爸给妈妈剥虾,哪里轮得到她。 裴珊:“这真是你做的?不是点的外卖?” 路听野:“外卖做的虽然好吃,但是不干净,以后阿姨若是想吃,可以跟我发微信,我做好了跟您送家里去。” 裴珊也不客气,立刻取下手套,把微信二维码打开,“好啊。那我想吃就跟你说。你加阿姨微信。下次般般回家,你也跟着一块来家里玩。” 沈常乐神色复杂地看着两位交换了微信,牙齿狠狠地咬开一颗肉丸。 路听野可以啊,这不出一刻钟就把她妈的微信搞到手了。 “大小姐。” 路听野忽然唤。 正在吃小炒竹笋牛肉的沈常乐一愣,路听野把一只小碗放到沈常乐的面前,“给你吃。” 沈常乐看着碗里满满的龙虾肉,脸忽然一红,暗暗瞪了路听野一眼,又觉得不够,饭桌下,她拿脚踢了好几下路听野。 裴珊则一脸的磕到了。 她忽然觉得,女儿眼光还不错。年纪小就小点吧,至少单纯,穷点就穷点,至少听话啊。 晚饭过后,路听野收拾饭桌。裴珊去上洗手间,沈常乐这才有空闲和路听野单独呆着。 “路听野,今天这笔账没完。”沈常乐抬脚狠狠踩了他一下。 路听野只是无辜地看着她:“我又不知道那是你妈妈,我见有人敲门我就开了.......” 沈常乐不说话。 你就是诡计多端。 路听野把切好的蜜瓜放进玻璃碗里,拿水果叉戳了一块递给沈常乐,声音低低的,“我知道你说的惨是怎么回事了,地下男友,是有点惨。” 此时,洗手间里传来开门的声音。 “谁说你是我男友。”沈常乐掐他一下,一口吃掉蜜瓜,然后端起碗就走了。一块也不给他留。 母女两去了卧室的小阳台上说体己话,裴珊自然把路听野这事好好盘问了一番,沈常乐知道瞒也瞒不过去,也就把大致的过程说了一遍,当然,那些小细节都掠过了。 裴珊撑着阳台栏杆,看着繁华璀璨的夜景,感叹:“别说小路是挺不错的。挺纯善的小伙子,看上去没那么多坏心眼。” 沈常乐听了想笑,妈妈被路听野可骗惨了,“他还没有心眼?他八百个心眼子呢。” 裴珊嗤笑,看了女儿一眼,“心眼也分好坏,他只要品行不坏,不是那种贪图势利,恩将仇报的小人,多点其他的心眼又怎么样呢?你爸心眼子不多吗?比路听野可多多了,但他至少大事大非上拎得清啊。” “其实也好。你找个普通人家的对象也有好处,总归他不敢对你乱来,不敢不听你的。大不了到时候签个婚前协议,堵死他的后路,也就不怕他钻空子。” 沈常乐这下是真的笑出声来,笑了好一会儿,都岔气了,这才对着满目璀璨的荒凉开了口:“妈,我怎么没看出来,您还有这么天真的想法。” 纤长的指甲敲打着围栏,发出哒哒的声音,“我就没想过我以后的婚姻能选喜欢的,看着不讨厌就行了。我们这圈子里,谁不是这样。这点觉悟我还是有的。您和爸就别瞎操心了。” 裴珊拧眉,“你这孩子,我和你爸也没说过什么,你怎么就有这种想法。” “那不是我懂事嘛。”沈常乐撒娇地抱住妈妈的腰,像只争宠的小猫依偎在裴珊怀里,“您虽然和爸爸是自由恋爱,但还不是因为两家门楣相当,长辈们才极力撮合你们。您去瞧,这圈子里有谁结婚比你和爹还顺的?” 天时地利人和,这运气,沈常乐只能望洋兴叹。 “你还是傻。宝贝。”裴珊过了好久才舒出一口气,“其实妈妈没想过让你栽在联姻上头。让你去相亲也是希望你能找个知根知底的,这样以后不会被骗。倒是真没想那么多,你说你怎么就.......” “知道知道。我都知道。”沈常乐闷闷说着,“我谈恋爱肯定想找个喜欢的,但是结婚我肯定想找一个能护着我,护着我们家的啊。光是喜欢有什么用呢?爸爸以后把集团交给常西,那些叔叔伯伯们各个儿虎视眈眈的,若是万一出了事连他姐都帮不了他,你说他以后该多艰难?” 裴珊又是一阵冗长的沉默。 她不懂为什么女儿永远要在这些事上表现出一种超出她年纪的成熟和理智。这让她很心痛。 她宁愿女儿跟那些不懂事,成天娇纵的千金大小姐一样,至少活得高兴,活得恣意。 裴珊:“常西的事让他自个儿去捋,关你什么事。” 沈常乐看着妈妈,只是笑,不说话。 又聊了片刻,裴珊这才想起来一件重要的事,她本来来这就是要问的,没想到女儿倒是找了男朋友,一时半会也就忘了。 “你见到傅家的人了?他们没欺负你吧?” 沈常乐挑眉:“怎么可能。傅砚泽又不是不讲道理的人,怎么可能欺负我。” “不过啊,他这人水挺深的。” - 与此同时,远在港城的傅砚泽一连打了三个喷嚏。傅砚染不做声了,睁大眼睛看着自己哥哥。 “哥,你怎么了,是不是感冒了?” 最近气温变化太大,周围不少人都感冒了。 “没有--啊--嚏。” 傅砚泽又打了一个喷嚏,这才觉得有点不对劲,可他最近确实没有感冒的症状。 傅砚染忽然笑了起来:“该不会是哥哥树敌太多,有人在背后骂你吧。” 傅砚泽皱眉:“少胡说。” “哼,我胡说。”傅砚染又把话题拉回到之前,继续说,“哥哥你这次回上京可千万别轻举妄动,小心把二哥逼急了,他和你对着来,你也够呛。” “我就不懂了,你怎么非要让二哥回傅家,你明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事!二哥连傅家的一粒米他都不想吃,你还想让他改傅姓,这不是天方夜谭?你这样只会让二哥越来越讨厌你。” 连带着都讨厌她了。傅砚染想起来就不高兴,难受的想哭。小时候二哥可疼她了,陪她骑马,陪她放风筝,陪她去草坪里捉蛐蛐,还给她画过画像当作生日礼物。 傅砚泽被妹妹吵得头疼,捏着眉骨说:“这也是父亲的意愿。父亲身体不好,也不知道能撑过几年,就想走之前看着听野认祖归宗,叫他一声爸爸。” 傅砚染听闻,倏地站了起来:“父亲老糊涂了吧!他还想让二哥叫他爸爸?” 傅砚泽往四周环顾一圈,这才低声斥责:“傅砚染,注意你的言辞!” 傅砚染眼眶顿时就红了,她尖叫:“傅砚泽!你就是父亲的鹰犬!走狗!帮凶!我再也不喜欢你了!”说完就跑回了自己的房间。 傅砚泽看着妹妹的背影,没有说话,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 这头,裴珊吃饱喝足,高高兴兴地走了,走之前还打包了没吃完的小龙虾,说是带回去给常西尝尝。 裴珊一走,沈常乐就开始光明正大地瞪路听野。路听野忙把冰箱里留的一份酸辣柠檬鸡爪拿出来,又煮了一锅热乎乎的肉桂水果茶。 沈常乐:“好啊,你还背着我妈藏私货!” 路听野笑,滚了滚喉结:“不是你说要吃柠檬鸡爪吗?我若是拿出来了,你妈又打包带走你不就没得吃了?” 这个倒是说的没错。今晚的小龙虾她就没吃过瘾。 她从小到大就没吃过几次小龙虾,外面的东西不干净,她一直是嫌弃的,再加上她不太爱吃辣,每次都不会想到去吃小龙虾这种东西。今天吃得很开胃,可架不住自家妈是个吃货,吃完了还要打包带走,这真是让她头疼。 沈常乐于是一边啃鸡爪,一边看下午没有看完的电影,这是她最后休闲的时光了。后天就是新电影《花束般的美好》男主角的试镜选角,等新电影的男主角确定人选,就是火速进组,要赶在过年前开机。 掐指一算,离过年也就一个月了。 沈常乐到现在还是觉得路听野不接这部电影的男主角亏了,吃着吃着,等路听野再次进来的时候,她还是没忍住,问了一嘴。 “你真的不想拍电影吗?片酬可不低呢,你有我在,我至少给你争取这个数,若是你红了,那一年赚得可就多多了。” 路听野不知道为什么总是要怂恿他去拍电影,难道是嫌弃他赚的太少?他低着头,鸦黑色的睫毛盖住一双狭长的桃花眼,看不出什么情绪。 “你是不是嫌我挣得少。” 路听野忽然抬起头来,认真地看着沈常乐。 沈常乐一根鸡爪还在嘴里没理利索,听到这话后差点呛到,“我为什么要嫌弃你穷?我找男朋友若是在乎钱不钱的,我这辈子怕是只能找我爹那种大叔了。” 换言之,同水平的男人,都没她有钱。 路听野一听就笑了,“那你就是想潜我。大导演片场寂寞,找找刺激。” 沈常乐:“.............” 她把嘴里的鸡骨头往路听野脸上吐去。叫他一张嘴不好好说话! 就在沈常乐真不想搭理路听野的时候,路听野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绒布袋,放在了她腿上。 沈常乐:“这是什么?” 路听野不说,示意她打开不就知道了。 沈常乐乜他一眼,不想显得自己太急不可耐,还是把手上那根鸡爪啃完,然后擦干净手,优雅万分地打开了绒布袋子。 一只精致小巧的胸针从袋子里滑出来,掉在她的掌心。 是她在港城那家服装工作室里看上的翡翠蜻蜓胸针。当时没有买纯粹是忘记了,也懒得因为一个小东西折回去再买,后来她也想过这只小蜻蜓,但也只是一闪而过的念头,转瞬就被别的事冲走了。 就是不知道路听野怎么知道的。 “.........你怎么知道我喜欢这枚胸针?” “那天我过去找你打领带,你手上拿的就是这枚。被你拿在手上把玩的东西,肯定是喜欢的。” 沈常乐不是没收到过礼物,比这枚胸针贵重的不胜枚举。 可她觉得这枚胸针从港城失之交臂,到现在猝不及防地出现在她的手心,有种妙不可言的缘分。 就像是属于你的东西,即使你错过了,即使你没有为此努力,它还是会奋不顾身地来到你的身边。 就像路听野一样,突然就来到了她的世界。 路听野:“一期一会,缘分是很偶然的东西,不想你留下任何遗憾。以后你看到这枚胸针就能想到我们在港城度过的时光。” 沈常乐嘴角翘了起来,像小姑娘一样拿着胸针细细欣赏了好一会儿,完全不像是珠宝柜里有无数高定古董珠宝的大小姐。 “不过不值钱,你别嫌弃。”路听野送之前还有点忐忑,怕大小姐收到这么便宜的礼物会觉得不高兴。 但现在看来,沈常乐真的很喜欢。他也很高兴。 一说到价格,沈常乐忽然揶揄:“这胸针不值钱也好歹要两三万,你别为了给我买东西背地里去卖血吧。” 浪漫的氛围被破坏的一干二净。 肆意乖张 第42节 路听野气得心脏一梗,脸也微微泛红:“你男朋友真的不穷!沦落不到去卖血!” 路听野心里堵。 得找个机会告诉沈常乐,他真的没她想得那么穷。 沈常乐不知道路听野心里想的什么,只是忽然心里一酸,捏着那枚胸针,轻轻吻上他的唇。 - 作者有话说: 感受到一点点悲伤的前兆没? 第29章 喊她什么 《花束般的美好》出品人是沈常乐的大学同学, 当时沈常乐在西北沙漠里拍《闭春寒》,天天风吹日晒吃沙子,看到这个很温暖的剧本时内心一动, 想着下一部电影拍个轻松的校园恋爱也是挺惬意的一件事,所以也没多想, 接了这个活。 像这种电影, 投资方往里面塞人很正常,不可避免是要捧几个新人出来,所以沈常乐还没拿到剧本, 女一女二女三和男二就都定好了。 碍于这部电影是根据某部大热小说改编, 书粉基础庞大,投资方怕这部电影还没拍就口碑崩了,不敢乱塞人,所以最受人关注的男主一直没有确定,如今投资方决定举办男主试镜选角, 一是为了造热度, 二是想选出一个各方都满意的男主来。 本来这部电影就是普通的爱情商业片,但有了沈常乐当总导演, 电影的地位和档次立刻就不一样了。圈内都是跟红顶白, 最会抱大腿的人精,消息一出,就有不少艺人前来报名, 不乏几位正当红的流量小生。 沈常乐上车后, 阿喻笑嘻嘻地凑过来, 问她心里有心仪的人选。 “我听黄副导说, 就连陶煊都来了, 还有张一然, 孙屹迦......” 阿喻一连说了好几个娱乐圈里很火的男艺人。这些沈常乐大半都见过,但不熟,没有合作过,所以具体的长相也不算记得很清楚。 除非是路听野那种级别的皮囊,可以让她眼前一亮,记忆深刻以外,其他七八分的长相都得多看几眼才记得住。而且娱乐圈里的男人大多都化妆,隔远看是看不出,但细看总有油头粉面的感觉,不利落似的。 “到时候再看吧。你说的这些我一个都想不出来长什么样。”沈常乐吃着路听野给她打包好的小馄饨,房车里有餐桌,车开得稳,连汤都没有晃动,只有香味在车内摇摇晃晃。 馄饨包的很小,皮也薄,里面的馅料是黑松露鲜虾肉馅,汤头是冬笋熬出来的,还加了火腿提鲜,煮馄饨吃最鲜美了。 阿喻说着帅哥,嘴里却犯馋了,手里的面包一点都不香了,眼睛直直盯着沈常乐的碗,“姐姐,你这馄饨看起来比老聚星阁的虾米馄饨还好吃,我能不能尝一个?” 沈常乐咬开一个小馄饨,吞下肚,“不能。” 阿喻委屈,她可从没见过祖宗在吃东西方面这么小气,从前有什么好吃的都是进了她的肚子。 “为什么啊?这馄饨很难买吗?” “我男朋友包的。”沈常乐没什么表情,喝了一口汤。 阿喻震惊:......... 阿喻被老板喂了一嘴的狗粮,面包吃在嘴里味同嚼蜡,等知道沈常乐的新男友就是路听野的时候,她顿时悲从中来,却很快化悲痛为努力工作的力量。 说不定,她的男朋友还在读小学呢! 选角现场非常热闹,阵容堪称一台跨年晚会。因为场地原因,休息室并不多,都是好几个艺人共用一间,咖位不够的新人连休息室都分不到,挤在走廊里看试镜的稿子。 《花束般的美好》这部电影的故事很简单,但也很打动人心,讲的是一群少男少女考上了同一所国内顶尖大学,相识相知相恋,最后因为现实的阴差阳错不得不分离,各奔前程。十年后,所有人阴差阳错的在同一场旅途里相遇。旅途中,有人重拾当年的爱情,有人解开心结,有人选择放下和曾经的恋人相视一笑。 虽然是喜剧,但也充斥着一种青春像花束般容易枯萎的伤感。若是要演好,也不容易,很考验男女主之间的默契和适配度。 助理在门外报号,演员们一个个进来试演,沈常乐看得无聊,只觉得乏善可陈,陆陆续续试演了八九个,没有一个让她有眼前一亮,男主就是他的感觉。 “沈导,这个孙屹迦你觉得怎么样?我看形象挺好,台词也不错。而且他最近挺火的,是个流量咖。”黄副导演靠过来,低声和沈常乐讨论。 沈常乐:“演男三不错,演男一差点味。这本子里男一的职业是赛车手,孙屹迦长得偏乖巧型,怎么看都和机车摩托不搭。” “男三他不一定肯。我让人去问问吧。” 黄副导演就纳闷了,看了这么多个,沈常乐总是觉得这个差点味,那个不够好,那到底怎样才是她心里的标准?黄副导演也不敢问,只能继续看下一个。 其实沈常乐心里的标准已经被路听野拔高了,每进来一个,她就下意识把人和路听野比较一番,结果就是都不够劲。 等下一个演员进场的间隙,沈常乐拿出手机给路听野发微信。 她工作的时候路听野是绝对不会打扰的,所以一整天,手机里除了中午路听野发来问她吃了什么,除此之外也没有其他的信息了。 沈常乐:【我看了一圈,还是觉得你更帅点。】 路听野此时正在逛超市,陈燃知道路听野一个人,也屁颠屁颠跟过来和路听野一块逛,其实就是想薅点羊毛。 谁不知道,国宁中心地下一楼的超市是全上京最贵的,他可得多买点,补一补。从前跟着路听野住,吃喝全是赖着路听野,现在他一个人住,都没人带他吃山珍海味了。 就在陈燃丧心病狂地从酒柜里拿了一瓶宝玛一瓶大吟酿放进推车时,路听野冷眼看着他,“我是不会买单的。” 陈燃:“你给公主买两千一包的火腿,三千一盒的黑松露,还给公主买五百块钱六颗的草莓......给兄弟买两瓶酒就不可以了?” “所以说她是公主。你是什么?”路听野把两瓶酒拿出来,“你是公公。我给你买三个猫山王已经很拿你当兄弟了。” 陈燃:........ 路听野想了想,又重新打开酒柜把那瓶年份宝玛拿回来。陈燃看到这一举动,心里喜滋滋,拍了拍路听野的肩膀,“我就知道你还是对我很好的。” 路听野掂了掂手里的红酒,“晚上给她煮点肉桂香橙热红酒。” 陈燃:“路听野,你就是个见色忘义的狗!越有钱越抠!” 结账的时候,路听野和沈常乐聊微信,陈燃踮着脚,偷偷摸摸瞄过去-- 沈常乐:【我看了一圈,还是觉得你更帅点。】 沈常乐:【这些男明星都不行,还没你高,没你身材好,打粉了也没你白。】 路听野:【你这是公费看帅哥,还不忘安慰家里的?】 虽然被喂一大把狗粮,陈燃心里却爽极了,他幸灾乐祸地想,路听野啊路听野,罔你平日里这么高傲,你谈女朋友还不得靠脸靠肉/体!有本事拿你的才华征服公主啊! 路听野知道沈常乐那边肯定很忙,和他聊天的时间也是见缝插针,他得秒回才行。 收银员:“您好,先生,您对一下账单。” 路听野头也不抬,拿胳膊肘顶了顶陈燃,“你看一下。” 陈燃一脸茫然地接过账单,被上面的两万多震惊了,这辈子第一次逛超市逛了两万多。 收银员转而去看陈燃,微笑:“先生您好,您是现金还是扫码?” 陈燃:“.......” - 买完东西,路听野被陈燃拉着去逛电子产品,陈燃死活不走,坐在那抱着最新款电脑不撒手,路听野嫌丢人,把卡扔过去,让他自己刷,自己提着大包小包就走了,路过花店的时候,他又进去选了一捧花。 从电梯里出来,路听野走到工作室门前,把东西放在脚下,腾出一只手来按指纹。 这栋写字楼是商住两用的,四十层以下用来办公,四十层以上则是公寓。一层有三户人家,但沈常乐的这一层没有其他住户,三套公寓打通,汇成了一套超级大平层。 指纹锁弹开,路听野推门而入。 工作室的布局很简单,也很宽阔,从玄关出来就能看见整体化的厨房和客厅,挑高的落地窗采光极好,照得整间房子都亮堂堂的。 当然,也一眼就能看见一个陌生男人正站在冰箱前,背对着,不知道在看什么。 路听野怔了瞬,他都怀疑自己走错门了。那陌生男人也听到了动静,转身看过来。 霎时,两人四目相对,都没有说话,只是打量着对方,沉默又压抑,有种谁也不让谁的架势。 路听野是属于记忆力超群,过目不忘的脑子,看到男人面容的瞬间就想起来这人是谁。 在pink会所开业那晚,就是他把沈常乐接走。坐在那台黑色兰博基尼主驾驶的男人。 沈常西手里拿着一瓶汽水,也没开盖,就这样饶有兴趣地打量着路听野。母亲说姐姐找了一个比他还小的男朋友,居然是真的。 母亲的原话是--“哎哟,你姐的新男友真是太乖了!又懂礼貌又老实,我看着都喜欢!做的小龙虾也好好吃,你赶紧尝尝。” 懂礼貌? 乖? 老实? 这三个形容词,沈常西是一点也没看出来。 路听野眉心拧起淡淡的折痕,低冽的声音里压着一股森寒的气息:“你怎么进来的?” 沈常西拧开瓶盖,喝了一口汽水,精致的凤眼里带着一抹挑衅:“按指纹进来的。” 路听野微微眯了下眼。 面前的男人身型优越,肩宽腿长,一看就是常年健身运动才保持的良好体型,那晚只见到他的侧面,今天见到了正面也让人眼前一亮。 长得.....是真的挺不错。 都以为男人走在大街上是只盯着美女看,这种想法大错特错,对于那些长得好身材好气质好亦或单纯是衣品不错的同性,他们表面上假装不在意,其实恨不得多看几眼,然后在心里把自己和对方默默比较一番。 路听野的确多看了沈常西几眼,然后心里涌起极度的不爽,有种被侵犯领域的烦躁。 路听野冷静地走过去,把从超市里买的东西放在岛台上,顺势拿一点点身高优势,俯视沈常西:“她让你来的?” 沈常西本来没想和路听野杠上,只是路听野浑身戾气让他觉得被侵犯了,也让他觉得母亲和姐姐都被欺骗了。 母亲居然觉得这男人乖?被那几只小龙虾给香糊涂了吧。 沈常西又喝了一口气泡水,不紧不慢:“沈常乐说过,她的地方我想来就来,不用通知她。” 路听野垂在身侧的手慢慢攥成了拳,骨节处发白,“哦。那你来也看见了,姐姐现在的男朋友是我,你可以滚了。” 沈常西:“.........” “别让我说第二次,自己滚。”路听野压着火气,把刚刚买的东西放进冰箱里,拿一件放一件,动作很慢,仿佛在克制什么。 沈常西抬手控住冰箱门,冷笑:“就算是姐姐,也是我姐姐,你凭什么让我滚?” 路听野动作猛地一滞,眼神沉到底,阴鸷又骇人:“你喊她什么?” 沈常乐的前男友居然也是个弟弟! 路听野只觉得脑袋要炸了。 “我比她小我不喊--” “你算哪门子弟弟!” 路听野抬手扣住沈常西的脖子,把人狠狠摁进敞开的冰箱里,动作太快太猛,沈常西一瞬间没反应过来。 都是血气方刚的年纪,哪里受得了这种憋屈。 肆意乖张 第43节 两人顿时扭打成一团,像两头散发着血腥气的狮子,谁也不让谁。 “你他妈又算哪门子弟弟!” 客厅里虽说宽敞,但摆放着不少值钱的艺术品,譬如花瓶,水晶烛台,一个个全部遭殃。 两人正打的起劲,连有人回来也没听见。 沈常乐结束了工作,想着晚上路听野能给她做好吃的,想也没想就推掉了一个饭局,高兴地打开门,就听见客厅里传来男人撕打的声音。 --“你个小白脸!” --“你他妈才是小白脸!” 沈常乐:? 沈常乐连鞋也来不及换,快步走到客厅,看见两个男人在那打架的瞬间,大脑差点爆炸。若不是那两男人她都认识,沈常乐差点就要报警了。 “你们两个再打就送公安局!” 打架的两人皆是一顿,同时侧头往声音处望去。 - 作者有话说: 沈常乐:累了。两个弟弟都拖出去赏一丈红。 第30章 玫瑰软云 沈常乐一生气就感觉胃在灼痛, 两个男人的脸上都挂了彩,所幸没有伤到眼睛,不然她也无法这么平静地坐在这看着两人演默剧。 沈常西和路听野一人占了一边沙发, 都不说话。 “愣着做什么,擦药啊。”沈常乐狠狠叩了叩药箱盒子, “还要我帮你俩擦?” 两人只能顷身过去拿药和棉签, 同时触上药箱,都狠狠瞪了对方一眼。 沈常乐头都大了。 都是二十来岁的大男人了,怎么一个个这么幼稚? “你俩无缘无故打什么架?谁先动的手。”沈常乐坐在沙发中央, 冷淡的目光从两人身上扫过。 “我先动手, 但前提是他先出言挑衅。”路听野拿了药也没擦,只是放在手边。这点小伤根本算不得什么。 小白脸才擦药。 沈常西看着路听野没擦药,他也不擦,也把药放在手边。 沈常乐揉了揉发胀的太阳穴,又继续问沈常西怎么就挑衅他了, 没想到两人打起来是为了一个姐姐的称呼。 “他本来就是我弟弟, 怎么就不能喊我姐姐?”沈常乐气不过,踢了一脚路听野。 路听野扯唇:“那你的弟弟可真多。” 沈常乐听出来这话里的阴阳怪气, 抬手就给了路听野一记爆栗, “他和我一个娘胎里出来的!我亲弟弟!沈常西!” 敢情是在这吃飞醋! “..........” 路听野这才正儿八经地愣住,看着沈常西的眼神也多了复杂。 这小白脸居然是沈常乐的亲弟弟? 呵,明明可以直接说他是沈常乐的亲弟弟, 却字字句句都在引导他往歧路上跑, 还故意出言挑衅。 真不是个好东西。 路听野把头偏向一边, 自知理亏, 不说话了。沈常西看见路听野吃瘪, 心里爽得不行, 乘胜追击在沈常乐面前装可怜,“姐,我就说他不是个好东西,把你和妈都骗了。你看他下手这么狠。” 沈常乐也很公平,同样给了沈常西一记爆栗。 “你也不是好东西!不是你故意挑衅他,他会和你打架?没人和你打架,你闲得快抽筋了吧。” 空气里传来路听野的一声笑。 沈常西:“.......” 两活宝都不肯擦药,僵持着,沈常乐实在是没办法,只好挽起袖子亲自动手。 料理完,沈常乐迅速回卧房把衣服换了,唯恐两人又打起来,仓促出来,没想到两人不知怎么和好了,正在厨房里做饭。 宽阔的厨房同时容纳两个颀长高大的男人,不免显出些拥挤和滑稽,但画面颇为赏心悦目。 沈常乐倚着墙欣赏了几分钟,这才慢悠悠踱回卧室卸妆。 晚上八九点,沈常乐洗完澡出来,一边护肤一边拿pad看《花束般美好》的原著小说。 今天忙活了一整天还是很有成果,男主的人选基本敲定了,是一个电影学院的新生,叫向存喻,娱乐圈里查无此人的纯新人,之前只在学校演过舞台剧,拍过一些古风视频。 至于为什么选这个新人,原因很简单,沈常乐觉得向存喻长得和路听野有五分像,身上那种难驯的冷劲也有几分相似,不过不用多说,肯定是比不过路听野的,但至那种味道出来了。 沈常乐力排众议,把这次宝贵的机会给了这位新人,但目前消息还未公开,只有内部高层的几个人知道。 正看着小说,房门被人敲了两下。沈常乐不说话,翻了一页,继续看。 房门又敲了两下,随后有人轻声推开门,进来了。沈常乐假装不知道,继续淡定看小说,唯有耳尖稍稍动了动。 过了好久都没动静,沈常乐终于演不下去了,想看看路听野在搞什么幺蛾子,没想到一回头,就对上路听野放大的俊脸。 即使做好了准备,知道背后有人,沈常乐还是不免吓了一跳。 趁着她惊魂未定,路听野张开手臂把人圈在怀里,带着野肆的劲箍着她胖了几斤却还是瘦弱纤细的身体,心跳因为外力而急促了几分。 “你做什么......”沈常乐本来打算今晚都不理他,可他这么一弄,把她想冷落他的心思全给冲淡了。 “抱抱你,大小姐。”路听野把人往怀里揉着,唇瓣碰着她的侧颊,印下一连串的吻。 “别不理人。我跟你道歉,你的花瓶和烛台我都赔给你,十倍赔你。” 沈常乐抬手打了一下他宽厚有力的背,“你赔得起吗。我那是莲枝图案的釉里红,天逸宝阁当家人的手艺,虽然不是古董,但也是大师手笔,一年都产不出几件,你去哪给我赔,嗯?” 路听野:“我有钱。” 沈常乐一听就乐了。 路听野皱眉,两手捧着她的肩膀,一瞬不瞬地看着她:“你别不信。你说你想要什么,我给你买。” 沈常乐笑得眼泪都快出来了,眼睛里氤氲着一股水汽,她越是笑,路听野的神色就越是凝重,直到最后,眼中隐隐露出一抹炽烈的凶色,很亮,充斥着勃发的欲/望。 他忽然觉得没劲,偃旗息鼓叹口气:“算了,反正快过年了,你等着收礼物吧。” 他知道,他送她再昂贵再奢侈的东西,她都不会觉得新奇。这个事实他很早就知道了,可还是有一点泄气,但那点泄气转了个弯,很快就被另一种情绪淹没。 根本没空去计较这些微不足道的情绪。 路听野扣住女人的下巴,急切地吻上去,撬开齿关,尝到她she上兰花牙膏的味道。 沈常乐呼吸急促,被那股蛮力冲地找不清方向,只能随着他一起倒下去。 男人永远是不听话的,尤其是在这种时候。吻到疯狂的边缘时,他那双漂亮的手就开始不受控,不讲理,不听话。 沈常乐心如擂鼓,当即拦住他,路听野被拦住,也就索性不动。僵持着,谁也没有再动,有种较劲的意味。 几秒后,她一点点松开力道,无声默许。 路听野笑了笑,暗示性地咬了下她的唇,混坏的很,迅速滑进裙摆里面,拿左手食指勾了勾轻巧娇气的小蕾丝,弹性的布料回弹在夸骨上,发出一点清脆又暧/昧的“砰”声。 就是还不知道是什么颜色,以他对沈常乐的了解,那大概是黑色,或者白色。 有些衣物是给人欣赏的,越漂亮越华丽越好,但有些衣物是不给人看的,也要越漂亮越好,毕竟漂亮的包装用来藏漂亮的礼物,再合适不过。 路听野翻开蕾丝质地的礼物包装,径直往里而去,两指并齐,扌穵着一朵软云,玫瑰盐口味的蜂蜜水几乎浸了整个掌心。 路听野的手向来长在沈常乐的审美点,指甲修得短而圆润,手指很瘦,但很有力。 沈常乐清晰地感受到他每一节修长劲瘦的骨节,一点点驶入隧道,冰凉的温度传到神经末梢,激起一些颤栗。 他压低声音在沈常乐耳边问:“姐姐....她兴奋了。” 沈常乐仰着头,涣散地看着那盏摇摇晃晃的水晶灯,手里忽然塞进来一件类似于树根一样的物什,笔大如椽的树根上盘着几根乌色的筋,狰狞着,那物件的模样挺惊人,温度也惊人。 当时在想什么呢? 想,她怎么就招惹了一个小流氓。 - 越近过年,街上的年味就越浓。 为了应景,国宁中心创意部在中央广场搭建了一座流光溢彩的中式旋转木马,只要凭商场消费的小票就能排队免费玩。临街的店铺也纷纷装饰得焕然一新,各大奢侈品牌总是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节日,尤其是过年,氛围弄得比谁都浓,千方百计哄人掏钱。 沈常乐在除夕夜前两天就搬回了春和公馆住。沈家是大家族,亲戚多,关系也复杂,若是算上姻亲,那年夜饭可以摆四五桌,所以除夕夜都是各家吃各的,等大年初一,亲戚们才会聚到春和公馆,玩上一天,然后晚上吃团圆饭。 所以沈常乐最喜欢除夕,最烦大年初一。但她小时候很喜欢大年初一,可以收到一摞的压岁包,和各种五花八门的新年礼物。 越长大,对礼物就越觉得无所谓。但路听野既然这么说,就勾起了沈常乐的那一点久违的期待。 除夕夜这晚,年夜饭是老大和老三亲自下厨,沈常乐作为家里的老二,厨艺一窍不通,还要添乱。沈常西刚削好的静冈蜜瓜,就被沈常乐吃掉了一半,沈常鞍在边上打趣,说二妹的胃口越变越好了,以前吃两口就管饱的人,现在吃了半个蜜瓜还不够。 沈常西一听就怪笑了声,“还不是因为胃被人喂大了。” 沈常乐的脚在岛台底下连连踩他,瞪眼暗示他少说话。沈常鞍是个很有眼力见的人,看着亲姐弟两似乎有小秘密,也不问,只是笑。 吃过年夜饭,一家人在花园里放了烟花,城里现在禁燃烟花炮竹,但龙湾区在城郊山上,压根就没人管。短短几个小时里,已经有好几户人家放烟花了,一整个夜空被划亮,星如雨下。 放完炮竹,又派发了压岁钱,老太太年纪大了,一到九点多就犯困,先去睡觉了。沈常鞍的孩子也要早睡,也就跟着老太太一块上楼去了。没过多久,裴珊连连打哈欠,也和沈时如回了卧房。 客厅里就只剩沈常乐和沈常西两人大眼瞪小眼。 “上次打架那事,你怎么跟爹妈说的?”沈常乐手里抓着一把糖炒栗子,玩儿似的剥着。 沈常西嗤笑,“行啊,你还怕我把你男朋友殴打我这事说出来?” 沈常乐觑他,“是你和他互殴。他什么时候单方面打你了?他有这本事?” “说实话,当时我和他都收着力,他估计看我能随意进你的房子,怕你心里真惦记我,若是把我弄出事,他在你这肯定没法交代。若是我和他都往死里打,绝对都进医院了。” “你没进医院你还挺得意?” “.......那倒不是。我的意思是--”沈常西顿了下,吃了一颗炒栗子,“你男朋友没有看上去那么老实。你长个心眼吧。” 肆意乖张 第44节 沈常乐笑了,给自己倒了一杯红酒,petrus酒庄82年的作品,产量极小,可以算是真正的波尔多王。 petrus配糖炒栗子,倒是生动有趣。 沈常乐的唇瓣染上一抹酒后荼靡的颜色,眼尾挑起,眼珠子深黑却亮,像大溪地珍珠,“你以为我看不出他八百个心眼子?” 沈常西一时无言。 沈常乐声音放低,有种酒后的余韵,吐出来的字也绕着红酒的香气,甜润的,饱满的,“不过他对我真的很好。心眼那么多,没一个用在算计我上面。我都觉得他蠢。不知道是聪明还是蠢。” 沈常乐摇摇头,一口酒一口糖炒栗子,有点在兴头上。 “......那你打算和他走到哪一步?” 不论外头怎么议论沈常乐,沈常西知道,她是一个很专情的人,专情到可怕。所以一旦开始了,不知道要到什么结局收场。 “我怎么知道。”沈常乐觉得好笑,“怎么你和妈都要问我这种问题。是不是我到二十五岁了,不考虑人生大事就要蹉跎成老姑娘了?” “那这真是完了,明天那些姑姑婶婶们一来,嘴肯定要搁在我身上。” 沈常西:“你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 沈常乐手上的炒栗子越剥越多,跟玩儿似的,新做的指甲因为戳到了栗子壳,裂了一小块,她无所谓这些小事,指甲裂了可以再做。 爱情就像做指甲,尽管挑自己喜欢的图案和颜色,裂了也能修,没什么大不了。 “二叔最近对爸爸颇有微词,你知道这事吗。” 沈常乐冷不丁调转了话题,沈常西倒是没接的住,愣了会儿神,方说:“为了什么?” 沈常乐:“集团和宋家切割,损失最大的就是他们手头的两个子公司。锦城的项目也是二叔盯着的,和宋家这一掰,姓宋的哪是好对付的人,动手脚免不了,现在那边上头的人一直把那贷款压着,不肯放。你说二叔心里会怎么想?” 沈常西觉出了事情的严重,语气也严肃起来,“你这么说,我倒是想起个事。我听阿宸说,沈绎最近和宋家的小女儿走得挺近。若是他家和宋家联姻.......” 沈常乐闻言颇有些惊讶,她给自己添了一杯红酒,正准备喝,沈常西话说一半就去拦她的酒,只见他眉头微蹙,有些恼:“还喝?你打算一边吐一边辞旧迎新?” “瞧你德性。不喝不喝了。” 沈常乐吐出一口气,家里的暖气开得太旺了,她身上还穿着厚毛衣,捂得背上发汗,她抬手把毛衣敞开,露出里面一条华丽的红色丝绒小礼裙。 “这事你知道,爸肯定也知道。先别轻举妄动吧。爷爷去世后,二叔一直不怎么安分,不就是心里不乐意爷爷只给了他百分之十的股份吗。他也不想想,当年他在外面养私生子,孟家和我们闹,差点把爷爷给气死。我们沈家怎么就出了这么一个纨绔浪子,爸爸和小叔叔都那么专情又温和......” 沈常乐说着说着越热了,心里总有很焦躁的情绪,她忽然盖住沈常西的手,紧紧握住,眼中透着尖锐的光:“你还记得你刚找回来那年,你在纽约差点出车祸吗?” “记得。”沈常西眼色暗下来。 沈常乐:“我背地里查了,那司机一年后的账单上多出来整整五十万美金。来历不明。” “他们没想过你会找回来,也不想你被找回来。常西。当年爷爷点我做继承人,他们不也是在外头各种摸黑造谣,想掀舆论战吗?你来了,他们乱了阵脚,所以想先下手为强。” 沈常西唇角抿起,冷淡的表情和殊绝的五官大相径庭。 他们姐弟两长得很像,都是一副深邃的轮廓,标准的浓颜系,深目高鼻,乍一看满目惊艳,令人有沉沦的欲/望。 沈常乐在心里叹气,觉得她是喝高了才会跟弟弟说这些,语气换柔和很多,安抚地拍了拍他的手,“总之你在美国把书好好念完,也只最后三个月了。到了那边,你出门记得小心,多带几个人过去吧。爸爸妈妈也放心。” “这三个月,我会帮你盯着,你就别想这边的事儿。怎么说呢,爸爸这人虽然也杀伐决断,但骨子里就是挺良善一人,很多事不见得能做得干净利落。” 但她不同,她可以做绝。 四年前她就想做绝了,人也找好了,后路也打点好了,到了最后关头她还是没做。只是不想奶奶伤心。刚找回来孙子,还没过上几天喜庆日子,就要眼睁睁看着儿子出事。 沈常西:“我不是担心这个。我其实更想你来坐那个位置。你比我合适。” 沈常乐眉眼弯起,嗔了他一眼:“脑子坏了吧!我拍电影好好的,玩票多爽啊,我去和一帮男人争权夺利,你这不是害我吗。等你坐稳了沈家的基业,我没钱了,你记得养我还有我小男友就是了。” 沈常西无语。 “行了行了,去睡觉吧。”沈常乐打了个哈欠,忽然觉得公馆里好静,静得可以听到外头风呼啸的声音。 两千平方米的房子,足足五百平方米的客厅,两姐弟说话都有回声。 - 回到卧室后,已经十点半了。 沈常乐有些睡不着,想到路听野就更睡不着了,也不知道他在做什么,一个人守岁,会很无聊吗? 也许是酒意涌上来了,沈常乐突然就很想见到他,这念头不起就罢了,一起就没完没了。 她忽然翻身从床上坐起来,把手机拿过来,给路听野打电话过去。 对方接的比她想象的还要快,有些哀怨的,含着思念的声音从电话里钻出来,低低的,很醇,怪好听。 “只有一个半小时了,我明年才能见到你......” 沈常乐一下就被逗笑了,笑个没完,“那你过来找我啊。路听野。” “你敢不敢?” 电话那边明显呼吸暂停一瞬,良久才问:“敢什么?” “今晚除夕,来我家睡呗。” 又是沉默一瞬。听那边的动静大了,似乎是有人站起来。 路听野:“这有什么敢不敢。我连你都敢睡,还怕睡你家。” 沈常乐听得心跳一鼓。 这小流氓怎么天天说混话? - 作者有话说: 明天除夕! 两人该吃点大餐了。 第31章 新年快乐 路听野搁下刚开还没喝的啤酒, 庆幸自己没有喝,不然除夕晚上真不知道去哪打车。 抄起车钥匙朝车库飞奔而去,走到一半才发现自己忘了什么, 又折回去,把放在桌上的一个袋子提上, 匆匆出门。 沈常乐百无聊赖地坐在空旷的露台上, 偷偷把那瓶没喝完的酒拿上来,又吩咐用人弄了些小吃,一张不大大小茶几摆得琳琅满目。她早两年在露台装了一套家庭影院系统, 此时正放着一部西班牙小众电影当背景板。 她一边喝红酒, 一边看着微信群里你一句我一句,一票公子小姐全是夜猫子,在群里聊着过两天去哪找乐子。年复一年都是如此,不大有新意。 微信里塞满了无数消息,喜庆的话看得人眼睛发晕, 熟的不熟的, 一夜之间全出来了,沈常乐一行行往下翻, 熟的就点开回复个新年好, 不熟的看都懒得看,直接把聊天框删掉。她一点也不喜欢微信下方出现消息未读的小红点提示,一定要清的干干净净才行, 不然看着很难受。 也不知过了多久, 寂静的山里传来一声低低的轰鸣, 她像林中惊鸟般倏然抬头。 弥山亘野的薄雾里劈出来一道亮光, 哑光金属质地的赛摩像一头肌肉.虬结的野兽, 就这样冲到公馆后花园外栅栏处。 这是哪来不安分的纨绔子弟大晚上的在居民区飙车? 沈常乐拧眉, 放下酒杯,走到露台的围栏边上,踮脚张望。 一个穿着黑色夹克的年轻男人把车停好,抬手将头盔退下来,随手挂在车头。清如水的晚光照在他冷峻锋利的五官,像月色一样迷人。 沈常乐反应迟钝,拿起手机看时间,离她跟路听野打电话才过去了一个小时。他真是坐火箭过来的。 她以为,零点之前见到他都有点悬,哪里想的到,人就这么突然到楼下了。 路听野站在铁门外,冲着露台上的沈常乐挥了挥手。沈常乐这才惊醒,连忙跑下楼梯去给他开门,心里还想着他这是从哪里搞来的摩托?大晚上的骑摩托,他不是有夜盲症吗? 脚步声簌簌的,像落在山寺里的暗雪。 沈常乐跟做贼一样,走两步还往四周迅逡巡一番,箭在弦上了心里还是有点打小鼓,万一家里哪个佣人看见了二小姐在除夕夜大晚上领野男人进家门,这都是丢脸丢到家的事儿。 “至于吗?走一步看三步的。”路听野环抱双臂,倦懒地站着,嘴角勾着笑,沈常乐越急越怕,那铁门锁就越是被弄出声音,他看着就觉得好笑。 沈常乐开个门都开得满头大汗,瞪了路听野一眼,示意他闭嘴。 路听野堂而皇之地进了沈家公馆,大摇大摆地,没有一点怕,趁着沈常乐去锁门,他从后面抱住她,手臂圈住她不经一握的腰,掌心已经悄悄贴上去了,掐了把前端的柔软,低声说了句新年快乐。 沈常乐耳根子发软,拿手肘撞了一下他的腹部,低低骂了一句“小流氓” 好容易锁好门,沈常乐想明天一定要让恩叔找人来把后门换成电子的,这还留着二十年前的老式手动挡,锁也生锈了,弄一下就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让人提心吊胆的。 沈常乐扯着路听野的手,两人迅速穿过小花园,从外墙楼梯上去。 “原来姐姐也就这点胆子。”路听野懒洋洋地倒在露台地沙发上,手臂枕在脑后,笑意沸腾地看着气鼓鼓的沈常乐。 他在沈常乐的地盘一向很没有规矩。 三盏温柔的球形灯摆在地上,像从苍穹上摘了三只星星,囚困在此,灯光盎然,勾出路听野英气的轮廓。 沈常乐恼恨地掐了一把他的腿,“我就这胆,根本不会叫你来。” 路听野顺势把她拉下来,两人拢成一团滚在宽裕的沙发上,灼热的气息陡然间纠.缠在一起,室外的凉风吹在身上也不觉得冷,像冬日薄雾凛凛里的两颗火种,燃烧着。 “我想你了,沈常乐。三天没见,你就不想我吗?”路听野抱着她就不想撒手,导致手臂越搂越紧,到最后几乎是猖狂地,把她牢牢地钉在身下。 沈常乐被他这样死死盯着,不免有些小姑娘家的娇羞,“嗳,路听野你压到我了.......” “你先说你想我。”他有点固执。 沈常乐没办法,只能小声说:“想。” “想谁?” “唉,想你,想路听野行了吧。” 沈常乐喝了酒,脸红红的。 路听野喉结飞速滚了两下,眉眼带笑的看着她,就这样凝视着,看着看着沈常乐就不好意思起来。(这里是两人拥抱,看着彼此,请问大大为什么要锁?) “干嘛啊…”她打了一下路听野。 路听野咬了一口她的耳朵尖,“喜欢你。” “爱你。” “爱死你了。” 沈常乐脸颊红得不能再红。 两人就这样悄悄的躲在沈家的老宅里,楼上楼下住着的全是沈家人,明明是规规矩矩的场合,此时却被他们弄出了异样的感觉。 沈常乐的的确确快疯了,路听野是真的野得没边了,万一万一有佣人打底下经过,抬眼就能看见他们在这儿,躲都躲不及。 肆意乖张 第45节 沈常乐心跳加速,有些无力。 路听野也逐渐缓过神来,顺手拿过一只抱枕放在腿上,欲盖弥彰地挡住一些躁动的东西。随后,把他提上来的袋子拿过来,哑着嗓说:“先把小的带来送你。” “新年礼物?”沈常乐惊喜地接过,还是有点期待路听野会送她什么。 “这是小的?”沈常乐打开袋子,从里面拿出一只礼盒,其实也不小了,两只手都捧不过来,“难不成还有个大的?” “嗯。等会儿送你大的。”路听野说完,笑了声,带着点浪荡的意味。 沈常乐拆礼物的手停下来,反应了两三秒,她气得狠狠打了一下路听野,“少给我耍嘴皮子,不要脸的小流氓!” 沈常乐转过身去,对着卧室方向,不想理他,一边加快速度把包装拆掉。 打开木盒子,里面塞着一只金灿灿的梳妆盒。绕是夜晚灯光昏黄,沈常乐的眼睛也被闪了下。 “这是......金的妆奁?” 整只盒子份量很足,用了繁复精致的花丝工艺,四周边角嵌着翠绿的翡翠珠子,有种堆金叠玉的华丽。 路听野见她不说话,怕她不喜欢,有些小心地解释:“我以前跟着老师傅学过掐花丝,但很久没做了,这个盒子做的不是很好,你别嫌弃。这盒子容量还挺大,你可以拿去装你那些钻石戒指。” “这是你做的?”沈常乐着实吃了一惊。 这花丝工艺最麻烦最磨人耐心,不是老师傅耐心耐烦做上一个月,根本出不来这么漂亮的成品。 路听野挠挠头,“我以前在一个金铺里当学徒,那老师傅手艺很精,非遗传承人,还被当地博物馆请去做文物修复,我跟着他学了一年。” 沈常乐把盒子捧在手上,转着角度欣赏,随口问:“你哪来这么多金啊?” 她估摸着有一斤多了,还有那上面的翡翠蛋面,帝王绿玻璃种,比那只翡翠蜻蜓胸针要好太多,她这种玩家级别的,一眼就看出来这几颗珠子比黄金盒子还要贵,属于有市无价。 “我妈留给我的。” 路听野从桌上拿了一粒板栗,塞进嘴里。 沈常乐眯了眯眼。母亲留给他的,那说明他的母亲一定是大户人家的小姐,不然不可能会有这种东西。 “你母亲现在在哪?” “死了。” 路听野笑着看她。 沈常乐心里一梗,大概明白了什么,眼睫垂下,神情很是不自然,“对不起,大过年的,我问你这个。” 路听野凑过去亲了亲她的耳廓,“说对不起做什么。我又没伤心。” “可这是你妈妈留给你的东西,你现在送给我,这算什么。”沈常乐心里有很酸涩的滋味蔓延,像柠檬汁堵着喉咙,他怎么总是这么傻气? 若是有一天她必须舍弃他,就是走到那一步了,她必须这么做。 他会不会后悔,曾把一颗真心掏出来给她,却什么也得不到。 路听野把她的脸扳过来,看着她那双漂亮的狐狸眼睛,低声说:“你只要开心就算值。” 沈常乐嗫嚅片刻,一个字也说不出来,手指抠着那只金昭玉粹的妆奁,有些无措。 这是从没有过的感觉。 路听野,他真的很好。 两人不说话,粗.沉的气息萦绕在耳边,沈常乐能听见自己擂鼓一样的心跳,不知为何如此剧烈。 路听野忽然蔫坏般掐了掐她的下巴,“你怎么不打开看里面是什么。” 沈常乐后知后觉啊了声,她光顾着欣赏盒子,完全没想到盒子是可以打开的,她这才去研究盒子的卡扣,研究半天也没打开,还是路听野抓着她的手去按顶上那颗绿幽幽的翡翠珠子。 盒子打开,沈常乐看了眼里面放的东西,差点叫出声来-- “路听野!你怎么这么流氓啊!”沈常乐窘得不知道该怎么办,只能迅速把盒子盖上,眼睛狠狠地蹬着面前肆无忌惮地男人。 有谁会在黄金和翡翠做的妆奁里放.....避.孕.套? 路听野伸手把那盒东西拿过来,放在手上掂了掂,然后把沈常乐扯过来,抱在腿上,低沉的气息在她耳廓流连,说出来的话下作到坦荡:“大小姐找我来,我不做点准备,我不是傻子吗。” 沈常乐被暧.昧的热气烘得浑身发软,她轻轻咬住唇。 “......所以,你也是这个意思。” 路听野把人拘在怀里,直白锐利的目光看着她。 沈常乐讨厌他这么直勾勾地盯着自己,抬手捂住他的眼睛,声音很不耐烦:“做就做。不做就别废话。” 紧接着她听到包装盒被撕开的声音,以及路听野低哑的嗓:“做。” “做死你。姐姐。” 像一头出笼的野兽,风潇雨晦翻涌而来,尽数落在她滚烫的皮肤上。他轻轻松松地把她抱起来,一边亲一边朝她从小住到大的闺房里走去。 沈常乐想,她大概是被夺舍了,才会在除夕夜的大晚上,把路听野叫到她家里来,和他玩这种事。 她一定是在过一种很新的除夕夜。 就是发出一丁点声音也心里发慌,唯恐会有人听见。可根本不会有人听见。 沈常乐没想过路听野的力气能这么大,她根本招架不住,等到脸贴着冰凉的镜子,呼吸把澄亮的镜子弄得起大雾,她透过模糊的雾气,看见路听野冷峻的眉眼里有着一种病态的痴迷。 “大小姐,你疯起来也挺疯的......”路听野掐着她细细的脚踝,声音从下面传上来,带着被水汽氤氲过后的嘶哑。 沈常乐用力抓着他的头发,声音有点不成调,“我怎么疯了....是你疯了才是。” “你把人喊到你家里做,乖乖,你不是疯了是什么。”路听野把头从温泉水里抬起来,手肘撑着爬上前去,作势就要吻她。 沈常乐嫌恶心,不要,抬手打了他一巴掌。 路听野被这一巴掌激红了眼睛,狠狠箍着她的手腕,力气很大,印了两道指痕在上头,“你自己的东西你还嫌。” “.....就嫌。”沈常乐胸口起伏不定,不甘示弱地瞪他一眼,奶白色的冰激凌双球几乎从领口里跳出来,冰激凌顶端的樱花味糖果闪着诱人的光泽。 路听野拿她没办法,把唇瓣上的东西全部蹭在那两颗糖果上,在沈常乐恨不得绞杀他的目光里,咬了她一口。另一只手去摸被他拆开拿出来的小塑料包,随后抬起头,一边直白锐利地看着她一边用牙齿咬住包装的锯齿,单手一撕,整个人往前顷,物件就这样凶悍地对着她的脸。 沈常乐嗅到了一股很奇特的味道,不难闻,淡淡的,很干净,充满了荷尔蒙。 她羞赧地闭上眼。 不敢看他如黑雾一样的眼睛,不敢看他一身的精壮紧实,不敢看那一点也不可爱甚至是气势汹汹的东西,四周环绕的如树根一样的青筋让她浑身都在发酸。 小流氓。 她嘴里骂了句。 尺寸不大对劲,跟脚穿小两三码的鞋一样,挤得难受。 沈常乐算是明白了灰姑娘的姐姐试穿水晶鞋时是个怎样的难熬法,总不能把根切了吧?她真这么嘟囔了一句。 路听野听得好气又好笑,“乖乖,你以后肯定会后悔。” 沈常乐气呼呼的,她才不后悔。 路听野笑,顺势一点点驶入隧道,进入三分之一的路程,沈常乐已经是满头汗水,眼泪都出来了,路听野则是又热又紧张又不得不压着劲。 怕弄坏她。她太娇气了。 哪哪都娇软的不成样子,细细的,窄窄的,嫩得不像话。 就在此时,床头柜上的手机突然响了。一阵欢快的铃声响起,弄得两人都是心跳突突的。 路听野紧绷的肌肉被惊了下,又往前了几厘米。沈常乐皱眉,含着水汽的软嗓糯糯说:“是闹钟.....” 零点的闹钟。 新的一年来了。 路听野深吸一口气,俯身下去,抱住她那一身细如软烟的温柔,也没有去把闹钟关掉,就这样在一片欢乐的新年闹铃里,贴着她的面颊,低声说:“新年快乐,我的小女友。” 话落,他以一种车毁人亡的速度,尽数朝幽深的水底隧道里撞去。 不踩刹车,就这样到底,到顶端,一发不可收拾,也不管会不会疯在这。 - 作者有话说: 路听野:过大年了!!!!! 沈常乐:过年了...... - 新年快乐!祝我的宝们兔年暴富! 评论全部发红包~~~ 第32章 凶神恶煞 过年往往是一年比一年没有意思。小时候很喜欢过年, 长大了就觉得这节日不甚麻烦,怎么还会因为要过年了而兴奋地睡不着觉? 但今年有点不一样。 沈常乐在客厅里招呼一众长辈时,心里有种隐秘的刺激和兴奋。没人知道她在楼上塞了一个外人。 她的小情人。 路听野在她的卧房里做什么?沈常乐心里痒痒的, 熬到中午的时候,她让厨房给她弄了一碗面, 趁着所有人不注意, 偷偷端了上去。 路听野果然饿慌了,拿着一本书有气无力地读着,一看见沈常乐进来就迫不及待地走过来, 把这碗热气腾腾的鸡汤面端到桌子上。 沈常乐见他伴着热气吃了一大口, 不免好笑,“你真是一点也饿不得。” 路听野吃了三四筷子,心里那股慌劲才压下去,“你这种大小姐没挨过饿,当然不知道饿肚子很难受的。” 沈常乐怔了下, 见他吃的香, 也不免咽了咽口水,“你挨过饿?” “小时候饿过, 过去很久了。我也不太记得了。”路听野无所谓地说着, 仿佛一点也不在乎那些陈年旧事,只是大快朵颐地吃着这碗鸡汤面。 当年母亲去世后,他从傅家跑出来, 身上就藏了几百块钱, 一路颠沛流离才找到了外婆住的江城。路上饥一顿饱一顿, 他又是十岁多的小孩, 最不能挨饿的年纪, 也不知道他怎么挺过来的。 路听野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从那以后,他就养成了不能饿,一饿就心里发慌的毛病。 “你慢点吃,瞧瞧你这样子,像是饿死鬼投胎。”沈常乐看得好笑,“被别人知道了,还以为我亏待你。” 路听野吃完了面,把汤也喝得干干净净,这才恢复了元气,无精打采的眼睛也重新蓄了光,他拿手帕擦了嘴,又想到了什么,立刻跑去浴室,过了几分钟才折返回来。 肆意乖张 第46节 沈常乐狐疑地看他,哪知路听野也不说话,径直把她拦腰抱起来,摔在沙发上,捧住他的脸,深深低了下去。 尝到他嘴里兰花牙膏的味道,沈常乐方懂了他是去刷牙。 她还没有从昨晚一场欢梦里透过气来,现在又被他狠狠折腾。 “别.....唔......”沈常乐被他抱得头晕目眩,眼睛里泛起一层水汽。 “我饿了。”他笑着看她。 “……不是才吃过面…”沈常乐晕乎乎的,手心发烫。 “你的宝贝饿了。”他说着说着就去牵沈常乐的手。 “……” 什么宝贝…他这嘴可真是… 沈常乐连话都说不出来了,脸上红成一团儿。 路听野对她这种褪掉了娇纵,只剩下柔软的模样爱不释手,笑着吃了一只白白胖胖的奶油蛋糕,又衔了一会儿奶油上的樱花味糖果。 奶油很绵,糖很甜蜜。 热气全部喷在她心口,连带着他沉冽的声音也带着热度:“保证让你高兴。你信它,姐姐。” 信个屁...... 沈常乐欲哭无泪。昨晚就上了天大的当了。还被哄着不止两三次。 坚如磐石的破坏物撞击着小房子的门,尚未进屋,可力道趋于破坏,弄得小房子像是经历了一场地震,软.烂得不成型的双开式小门从中间打开一道忐忑的门缝,发出“吧唧”一样鱼嘴吐泡泡的声音。 那破坏物当机立断往里冲,仿佛是凶神恶煞的匪头。 沈常乐闭着眼,抓着他的肩膀,咬唇不说话。 他昨晚也是这么说的,说信他,他肯定让她恨不得天天都想着他..... 沈常乐不知道他哪来那么多羞臊的话。明明看上去很正经很干净。 沈常乐抱着她的大玩偶,趴着想,那碗让他满血复活的鸡汤面就不该给他端上来,就该饿死他啊,饿死他了就不会有这些事了。 又耗了四十来分钟,佣人上来敲门,沈常乐才匆匆穿上衣服,瞪了一眼把她床完全霸占的路听野。 软着腿下楼去,正巧碰上沈常西。 沈常西看了一眼沈常乐,不解:“你涂那么多腮红做什么?” 沈常乐恼恨,掐了一下手心:“热的!” - 傅家这个年,过得甚是清冷。 傅闫封的身体一年差过一年,医生私下再三叮嘱,心脏上的毛病就是要好好休养,决计不能受刺激,也万不可情绪激动。 傅家谢绝了所有亲戚上门,除夕夜只有傅砚泽和傅砚染陪着傅闫封吃了顿家常便饭。 傅家的园子就在好风好水的颐春园后头,皇家园林讲究风水和景致,最适合病人休养。这一片区域很是僻静,不对游客开放,属于禁区,所以外人根本不知道还有这样一栋奢侈到令人咋舌的私人宅院。 傅闫封在这养病和办公,平时不让外人打扰,任何人进出都要通过警卫和秘书处查勘,才能放行。 一顿年夜饭吃得颇有些诡吊。 傅砚染实在是受不了这样压抑的气氛,心里只想着快点过完年,过完年了就可以回港城了。 在港城,那就叫天高皇帝远 ,她想怎么玩儿就怎么玩儿,根本没人敢管她。 “老三。” 傅砚染正在埋头吃饭,乍一听父亲叫她,吓得她手一抖,蟹钳掉进盘子里,发出清脆的一声响,“爸......” 傅闫封皱了瞬眉,“怎么还这么冒失。” 傅砚泽把那根蟹钳夹到傅砚染的碗里,傅砚染小小声说了句谢谢。 “爸爸,您可别吓我,我胆子小呢。”傅砚染咬着唇,在危险的边缘蹦哒,撒了句娇。 傅闫封不苟言笑,“我跟你们学校新来的副校长交代了,让他盯着你。你最好老老实实上课读书,毕不了业,你就一直读,别想耍花招。” 傅砚染:“爸爸......” 吃饭完后,傅砚泽被父亲叫去了书房,傅砚染同情地看了眼自家大哥的背影。 像爸爸这样威严端肃能把人压抑死的做派,也就傅砚泽受得了。难怪二哥不肯回来,若她是二哥的境地,也打死不会回来。 书房里,景泰蓝掐丝珐琅香炉里燃着沉水香,清宫里出来的老物件,就这样摆在这不起眼的角落。 “爸,您找我。”傅砚泽站在傅闫封常年办公的古朴楠木桌前。 墙上高悬着一副字,字体苍劲浑厚,冷漠地俯视着每一个进来这间书房的过客-- 【善游者溺,善骑者堕】 这句话出自淮南子道训,看过这幅字的人都不懂为什么主人偏偏选了这两句挂在这。 傅闫封不动声色地看了傅砚泽一眼,先是问了港城那边的情况,又问了中奥这头有没有难缠的事,最后才绕到正题上。 “你弟弟那边的事,怎么说。” 傅砚泽:“听野不想回来。爸。” 傅砚泽这话说的很平淡,但很冲。傅闫封先是一凛,而后才拍了下桌子,怒道:“那是你没本事!咳--咳--” “爸,您别激动,医生说了,您这病最忌讳犯怒。”傅砚泽连忙扶老爷子坐下,又端了杯热茶递过来。 “是我大意了。就不该放他在外头十来年,把他的性子越养越野。”傅闫封手握着茶杯,长长叹了口气。 早些年,他位子还没坐稳,傅夫人也还健在,不能明目张胆地让路听野认祖归宗,毕竟这是家丑,要遮掩着。若是有心人抓到这事做文章,检举一个家风不正,那就是得不偿失。这事就这么拖了下去,拖到如今,已是不能再拖。 他的身体已是日薄西山,怎么也得在最后的日子里听到他这个小儿子叫他一句爸,不然他就是到了九泉之下,也不能瞑目。 “就一点办法也没有?十三年了,他就这么犟吗。”傅闫封声音低沉冷肃,含着一点难以察觉的失落和心酸。 傅砚泽没有说话。 老爷子沉湎过去,伤怀了半晌,这才恢复了不怒自威,他从一份文件下面抽出一张请柬,递给傅砚泽,“你替我去一趟,礼物周秘书会准备。” 傅砚泽拿过请柬,打开看了眼,没想到竟然是赵家送来的帖子。 他不解:“您不是一直心里不痛快吗?怎么还让我去送礼。” 傅赵两家几十年里斗得风生水起,赵老爷子十年前仗着权柄在握,把傅闫封下放到了西南,那里是一块难啃的骨头,天气也湿热,熬了五年才出来,这件事一直是傅闫封心里的一道坎。 傅闫封轻描淡写笑了下,似乎是在笑儿子还是太年轻,“没有永远的敌人,也没有永远的同舟共济。我们两家若是还想走得更远,放下成见是迟早的事。” 傅砚泽点头,“是。” “你也到年纪了,该分心思想想你的终生大事,有看上的就回来说,若是没有,我就只能点鸳鸯谱了。” 这话题转得太快,傅砚泽下意识扶了扶眼镜,寒光下压着一双深目,“我不急。” 傅闫封:“不急也得留心。你弟那边,你别老往一个地儿使力。查查你弟有没有什么心上人,若是有,那就从别处施压。” 傅砚泽神情淡漠,嘴角勾起一抹微不可察的冷笑,没接话。 傅闫封意味深长地扫过自己的大儿子:“你可别不上心。等你把你弟带回来,我就把中宇也一并交给你。” - 过年里大大小小的人情局多不胜数,沈常乐每天的日程无非是换礼服做造型,打扮得光鲜亮丽和一群名媛千金寒暄交集,她实在是累了。 上午,沈常乐送裴珊和沈常西去机场。沈常西这次去美国是完成最后三个月的课程,参加毕业典礼就能回国了。 裴珊一想到儿子又要跑去那么远的地方读书,心里一酸,临时决定了跟着一块去。正巧,裴珊的父母,也就是沈常乐的外公外婆如今都定居在美国,裴珊这次回美国也是想陪陪父母。 裴珊真是两边为难,去了美国三个月,又看不到丈夫和女儿,心里也空落落的,可不过去,又不能陪儿子和父母,总之两头为难。 沈常乐瞧着自己妈妈矛盾的表情,怪好笑的,推搡着裴珊,让她赶紧去安检。 “我向你保证好不好,妈,每天都给你打视频,给你汇报工作。爸爸那边,我也悄悄派人跟着,保证他二十四小时离不开你的眼,做不了坏事。” 裴珊破涕为笑,“你爸若是敢做坏事,我就让他这辈子不能人事。” 沈常乐为正在外地出差的爸爸默哀三分钟。从机场出来,沈常乐一路开车去檀园。 檀园作为城内唯一一家有着浓厚政.治色彩的酒店,从不对外开放,只接受特殊渠道的预约。权贵们的晚宴向来设在此,高度的私密性隔绝一切来自外界的揣测。 国宾厅里,工作人员正布置着晚宴座位席,离国宾厅最近的一幢别墅里,女孩们正在试着最新款的礼服。 等沈常乐赶到,霍甯婉已经把留给沈常乐的那件礼服霸占了,笑着把自己新得的一串翡翠珠子拿出来要和沈常乐换。 “啧,霍大小姐气派啊,出手就是玻璃种,我这礼服才值一个零头吧?”沈常乐拿着那串翡翠在手上把玩,直呼这桩生意能做。 “得了吧,你上次拿你的鸽血红换我一只包,你不是大小姐做派?”霍甯婉对着镜子自拍,越看身上这件礼服越觉得喜欢,就是size有点小,她不似沈常乐那么纤细,穿上匈口那儿鼓鼓的,几乎要涨出来了。 沈常乐换好礼服出来,坐在化妆镜前,造型师过来为她化妆。 过了没多久,坐在沙发上玩手机的霍甯婉忽然惊讶出声:“乐乐!你家表哥和宋悦儿订婚了?” “我表哥?谁啊?沈绎?”沈常乐睁大眼睛,有些不解。 赵千初皱了下眉,“拿来我看看。” 霍甯婉把手机递过去,“这宋悦儿发的朋友圈啊,不会有假吧。” 沈常乐走过去,赵千初把手机递过去让她看,“是真的。你家二房和宋家联姻了。” “乐乐,这事儿可大可小。你派人盯着点。” 沈常乐没接,只是瞟了眼屏幕上的照片,女人右手中指套着一只璀璨的鸽子蛋,大概是订婚戒指。 “我爸才和宋家的人闹不愉快,他们转头就和宋家联姻.....”沈常乐冷笑,一字一顿,“打谁的脸呢。” 过去这么多年里,二房在集团总部培植了不小的势力,当年老爷子点名沈常乐做继承人后,集团里一直有股声音说老爷子眼瞎心盲。 一个女孩儿,怎么撑得起这么大的家业?何不把这个位置留给二房长子,更何况沈绎还比沈常乐大两岁,又是男人,更是沈家的直系血脉,完全当得起家。 沈绎十九岁就进了集团总部,耕耘这么多年,又从小长在圈子里长大,人脉实力绝对不容小觑,这点是从小流落在外的沈常西比不了的。再过三个月,沈常西毕业回国,势必要空降集团总部,权力的更迭往往会引起一番腥风血雨。 而如今,二叔给沈绎择了这么个实力强劲还和父亲有过节的亲家.....沈常乐深吸气,心头涌上一股烦躁。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赵千初握住沈常乐的手,使暗劲捏了下,示意她不用慌。 霍甯婉也安慰说:“哎呀,沈绎有宋家当靠山又怎样?大不了我和常西哥哥联姻,他们宋家这几年还不见得有我们霍家得势呢。” 这好端端的严肃氛围,沈常乐和赵千初对视一眼,同时笑了起来。 肆意乖张 第47节 得。 霍甯婉气得脸都红了:“我和三哥联姻怎么就不行了嘛!” 晚宴上,沈常乐一直心事重重,和人打招呼也有些心不在焉,全程坐在座位上,半个巴掌那么大的鹅肝牛排吃了半个小时还没吃完。 手机振动两下,沈常乐了无兴趣地打开,看见小流氓三个字,她嘴角终于有了一丝笑意。 给路听野的新备注是真的很适合他呢。 小流氓:【晚宴上菜单合你口味吗?】 小流氓:【别挑食,多吃点,听到没】 小流氓:【别看其他的弟弟,哥哥也不行[微笑]】 沈常乐笑,觉得路听野现在有那么点点肆无忌惮,已经开始正儿八经地投入到她男朋友这个角色上来,惯着她也管着她。 【放心,都没你帅。】 敲完这行字,沈常乐觉得怎么有点骗人的嫌疑?她环顾了场内一圈,发现帅哥真的挺多。不止弟弟哥哥,就连叔叔辈的都一个个帅得风流倜傥,招蜂引蝶,比如她自己的爹,比如赵千初她爹,比如霍甯婉她爹。 沈常乐当即撤回上面那条,重新发了一条过去:【其实......路听野,我觉得你也就那样。你在弟弟里面挺能打的,但在哥哥里面就不行了,还有叔叔!我那一群叔叔们真的各个儿都贼帅!羡慕我妈和我妈的小姐妹[点烟]】 路听野正在画画,看到沈常乐发来这条消息,气得直发笑。 小流氓:【我不介意你把我当哥哥】 小流氓:【或者叔叔】 小流氓:【语音】 沈常乐看着一条比一条放肆的文字,脸上热得发烫,颜色大概和高脚杯里的草莓冰激凌一个颜色。 她深呼吸,趁着旁边没人,点开那条语音,放在耳朵边听。 男人都语气有些漫不经心,从听筒里流出来,带着种朦胧的性/感,那句混坏的,孟浪的话就这样撞进了沈常乐的耳朵: “如果,这样能让乖乖更兴奋,叫我daddy也可以啊。” 沈常乐只觉得心脏都要被路听野撩到宕机了,身体里的某些羞耻的xp被勾了起来,她想到叫路听野哥哥......或者别的什么..... 身体里有很强烈的反应,她面红耳赤,微微拢紧了双.腿。 路听野明明就知道她现在在檀园国宾厅参加晚宴,他还要发这种令人脸红心跳的语音过来,他就非要招惹她! 就在沈常乐喝冰香槟缓解体内燥热的时候,身后有人唤了句:“沈小姐。” 沈常乐放下酒杯,转过身体朝后望去,原来是傅砚泽。 也不知是不是场内灯光昏暗,把人的五官照得不算明朗,正是这一点朦胧感,让人只感觉出大概,忽略了一些细节。 沈常乐忽然多出一抹奇怪的想法,为了确认,她又深深凝了傅砚泽一眼。 傅砚泽身型在一众公子哥里面算高的,和路听野一样高,肩宽腿长,这种身材穿西装最是性感迷人,高挺的鼻梁上架着一副细金丝边框眼镜,多出几分女人心驰的风流儒雅。 和路听野不像。 但又有几分像。 沈常乐觉得自己这想法很荒诞,她怎么能把傅砚泽和路听野做联想? 明明,明明是完全不相干的两个人。一个是高高在上的京圈公子哥,一个是靠打工维持生计的普通人。 “沈小姐在看什么?”傅砚泽唇角勾起笑,寒光凛冽的镜片压着他深不可测的一双眼。 沈常乐收回跑远的思绪,笑笑,“没什么。傅公子今天怎么来了?倒是稀客。” 傅砚泽:“家父身体不好,派了我来给赵老爷子祝寿。” “刚才也跟令尊打了招呼,令尊说很喜欢那匹马,我说都是沈小姐眼光独到。” 沈常乐笑容多了几分微妙,事到如今,她不得不承认,她仍旧猜不透这位傅公子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但有一点她确定,傅砚泽一定是有所图谋的。先是给她父亲递赛马会的邀请函,如今又频频向赵家示好。 他在图谋什么? 沈常乐垂眸,视线落在手里的香槟,这一汪浅色,和路听野的眼瞳是如出一辙的光艳漂亮,抬眸,看着面前的傅砚泽,沈常乐这才惊觉,傅砚泽镜片下压着的眼眸也是浅色,琉璃一样的浅色。 沈常乐:“我眼光独到也不过是挑匹马儿,挑错了也没关系。听说傅叔叔在给您物色未婚妻,想来傅叔叔眼光肯定独到,我就提前祝傅公子喜得佳人了。” 傅砚泽笑了下,没有理会她这一番明赞暗讽的话,他慢条斯理地从西装内侧袋拿出一张名片,放在沈常乐的座位席上。 年纪轻轻就已经修得一副喜行不怒于色的做派,让人莫名生出惧意。 “这是我的私人名片,沈小姐若是有任何需要都可以开口,随时恭候。” 待傅砚泽离开,沈常乐拿起那张名片看了眼,甚至连名字都没有,只有一行手机号码。 她莫名其妙打了个寒颤。 这人,不会冲她来的吧? - 作者有话说: 路听野:你以后会叫我哥哥的。 沈常乐:........ 第33章 秦晋之好 沈家二房和宋氏联姻的消息有如重磅炸弹, 由二房控股的沈氏置业开盘股价飙升,集团内部隐隐有人心不稳的征兆。 沈氏在锦城规划的项目是集团近两年的重头戏,各方利益牵扯其中, 加上宋家的作梗,银行贷款出了点小问题。元宵节过后, 沈时如决定带团队亲自去一趟锦城。 沈常乐安插了一个自己人在团队里面, 她跟妈妈的保证可不是开玩笑,每次父亲在外地出差,她都会安插人手在团队里。 外头人看他们这个圈子总觉得璀璨光鲜, 遥不可及, 其实掀起画皮,脏的臭的不堪入目。 小时候,每次去别人家玩儿,就能听见一些太太们聊圈里的八卦,什么哪家的私生子, 什么谁谁谁又养了小情儿, 听得她幼小的心灵受到很大的震撼,那些养尊处优的太太们喜欢逗小孩儿玩, 沈常乐也被逗过。 现在看来都是些很荒谬的问题, 但那时候她就像是天塌下来了。那些太太笑盈盈地问她,若是你爸爸在外面给你生个小弟弟,你怎么办啊? 沈常乐为这事偷偷哭了。之后沈时如去国外出差, 沈常乐悄悄找到父亲的秘书, 问他能不能帮忙把爸爸看牢?这事被沈时如和裴珊知道, 两人啼笑皆非。沈时如再三跟她保证, 说爸爸绝对不会做对不起妈妈和般般的事, 沈常乐才放心。 也许是沈时如在背后敲打过, 之后圈里那些太太再没敢在沈常乐面前开这些“玩笑” 之后沈常乐在父亲的团队里安插人当然不是用来监视什么。四年前,沈常西在美国差点出车祸这件事给她敲响了警钟,有些事,不得不多个心眼。 集团总部交由沈常乐坐镇,最近的日子她常常剧组和集团两边跑。很多时候会住在总部办公室,或者剧组下榻的酒店,工作室回得很少。好在集团的运转无需她过问,只需要帮父亲签些文件。 这样一来,路听野就辛苦了很多,她在集团加班,他就把餐食送到办公室,她若是在剧组拍戏,就在她的房车上做饭。沈常乐都觉得很麻烦,她干脆吃外卖得了。 路听野不肯,仍旧一天天送。 “若是送饭给你都不准了,那我一个星期见你一面都难。”路听野漫不经心地靠在沙发上,就这样一瞬不瞬地看着沈常乐吃饭。 她吃饭很优雅,小口小口的,绝不会把酱汁油渍弄得满唇都是。 路听野喜欢看沈常乐吃意面,她会拿叉子把意面卷成小小的一团,然后不紧不慢送进嘴里,吃完了一簇才会去卷下一簇,像娇养出来的猫儿。 “昨天在剧组没人欺负你吧?”沈常乐笑着望过去,和他漆亮的眸光交汇,“你若是呆的无聊,就开车回去。” 路听野抱着手臂,很是吊儿郎当地看着她,对她的话很不满,“我看着像是很好欺负的吗?” 按照拍摄日程,最近两周的拍摄地点在京师大,大学周边好吃的好玩多,比那种专门的摄影基地条件要好上不止多少倍,路听野中午陪沈常乐吃完饭后,就去了师大的图书馆,看了一下午的书。 剧组里人多嘴杂,他若是一直跟着沈常乐,会被人说闲话。 沈常乐点头,对他的话深表认同:“你就是很好欺负啊。天天被我欺负。” 路听野笑得肩膀直颤,东倒西歪地,最后仰头倒在沙发上,把腿架在沙发扶手,双手挡住放肆而来的阳光。 “那是因为我给你欺负,乖乖。” 他的嗓音里有种秋天银杏叶坠落一地的温柔,融融的暖黄色,落在耳朵里,让人心情很好。 两人在一起后,路听野反而不叫她姐姐了,而是喊她乖乖。这样宠溺又纵容的称呼,让她真的生出了一种柔软的错觉,她才是那个被人保护的,照顾的小孩。 事实也是如此,一直是路听野在照顾她,她生病时照顾她,她工作忙时照顾她,她低落时他哄她,她高兴时他就陪她疯,永远把她当作珍宝一样的收藏,妥善安放,细心保存。 沈常乐娇气地哼了声,忸怩了两下,还是不甘示弱地回:“我非要欺负你,你也没辙。” 路听野只是笑,浪荡地挑了挑眉尾,任由她颐指气使。 沈常乐心神驰了下,藏在胸腔里的心跳一声比一声强烈。 她好像开始很喜欢很喜欢他了。 - 沈常乐安排在沈时如团队里的人是冷秘书。冷秘书是退伍军人出身,做事非常有规律,每天下午七点,都会准时把行程汇报给沈常乐,分秒不差。 沈常乐对这些具体的行程并不关心,只需要知道父亲在外平平安安,就一切都好。 这天,吃完晚餐后,剧组继续开工。 剧组借用学校的场地拍摄是需提前报备宣传部教育部备案,流程很繁琐,要协商各种事宜。有些学校非常难借,《花束》剧组能成功进到京师大,还是动了沈常乐动私人关系,托了上面人给师大领导打招呼。 一共借用了两周,必须赶进度拍完,拍到三更半夜是常有的事。 到了七点,沈常乐习惯打开手机看冷秘书的消息,可今天倒是奇怪,七点过五分了,对面还没有动静。 “沈导,道具组的雪准备好了,您看是不是让演员就位?”执行导演的声音通过耳麦传到沈常乐的耳朵里。 沈常乐放下手机,让人调整机位和灯光,又跟男女主交代了一遍走位,这才喊了action,场记拍板。 图书馆门前的路灯浓酽昏黄,像无穷冬夜里燃烧的一根火柴,女主从图书馆出来,才发现不知不觉下雪了,雪如盐粒纷纷而下,就在这时,一群意气风发的少年从远处走来,刚打完篮球的身体是火热的,在冰冷的天里发出阵阵白雾状的热气,男主和女主惊鸿一瞥,监视器定格在这个回眸。 “cut!” “再拍一条远景的。存喻,你记得走出来一点,不然机位的角度拍不到你整个侧脸。” “好!” 又拍了几条,这场戏算是过了,时间不知不觉到了八点半。沈常乐第一时间拿起手机进到微信,冷秘书那边还是没有消息。 她心里无端慌了神。 怎么会? 肆意乖张 第48节 她拿着手机坐在监视器前面,眼神不知道看着哪儿出神,手机忽然震了下,她赶紧拿起来看,原来只是一条微博的推送消息。沈常乐神色有些疲倦,手指按了右侧的按钮,屏幕熄灭下去,电光火石间,她又瞟了一眼那条推送,脸色在顷刻间惨白。 【@地震快讯:二月二十日晚六点五十七分锦城巴原区发生7.0级大地震。】 沈常乐大脑一片空白,就这样举着黑屏的手机,都没勇气点亮再看一眼。 她一边做深呼吸一边点开手机,迅速点进微信里冷秘书的对话框,打开爸爸昨天的行程汇报表。 早上9:00-12:00锦城分公司开会;1:30-3:00..... 6:25坐车前往巴原区调研工地现场...... 沈常乐听见自己脑袋里发出一声哐当的巨响,只觉得身体要从中间炸开了。 “沈导,沈导?您怎么了?”片场助理小黄忐忑地看着沈常乐。 沈常乐两眼空空地看着她:“啊?” “您的手机掉在地上了。”小黄迅速替沈常乐捡起手机,递给她。 沈常乐一把抢过手机,倏然从椅子上腾起来,踩着发软的两条腿三步并两步地朝房车踉跄而去。 她满脑子都乱了,身体里一阵阵的发麻,手颤抖地打开通讯录,把父亲团队里每一个人的电话都打了一遍,无一例外全是未接通。 她转而去拨通父亲留给她的董事长齐特助的电话,响了一声对方就接了,抢在她说话之前出声,声音能听出来比她冷静很多。 “二小姐,我刚要跟您汇报,锦城那边地震了。” “我知道,我知道。” 沈常乐呼吸着车内闷重的空气,一点点理清乱如棉絮的大脑,她死死掐着掌心,迫使自己冷静下来,“......你这边立刻组织搜救团队去巴原,记住,封死所有的消息,决不能让任何人知道我父亲此刻在巴原。” “可董事长去锦城的消息集团里都知道.....” “不用管!若是有人问,就说父亲昨天下午坐私人飞机直接从锦城改道去了美国陪我妈。听到没有。搜救队这边不论耗费多少人力物力,务必让他们找到人。” “知道了,二小姐。” 沈常乐压着情绪又给赵千初打了个电话,拜托她去跟赵老爷子求个恩典,但凡上头发话,锦城当局一定能给搜救队开特殊通道,也能多派人手帮忙一起找人。 电话拨得太多,手机发烫起来,沈常乐握着手机,恍惚地看向窗外黑沉沉的夜色。 母亲和弟弟在美国,奶奶应日本某大学的邀请,去了那边讲课。 偌大的上京,只有她一个人。 她有种孤军奋战的无力感,但也只能孤军奋战。这事只能她一个人抗下来。越少人知道就少一分风险和担心,若是父亲在巴原失联的消息传了出去,只能引起整个集团的恐慌,更何况二房在后虎视眈眈,若是集团的股价猛跌,谁也担不起这个后果。 路听野的视频电话就是在这时插了进来,沈常乐此刻双眼通红,声音也发酸,想也没想就挂了视频。 小流氓:【乖乖,你怎么了?】 小流氓:【是不是我今天没陪你待在剧组,你生气了?】 小流氓:【我给你买了礼物赔罪】 小流氓:【图片】 沈常乐看着屏幕上连滚进来的消息,一时间再也绷不住,崩溃地大哭起来,眼泪一颗颗砸在手机屏幕上。 【我最近有事,要出差几天,你不用管我。】 - 沈氏集团总部,豪华明亮的会议室里,集团董事局高层全部出席,肃穆的气氛里有暗潮在涌动。 沈常乐身着正红色套装,犹如一面迎风招展的猎猎旌旗。 优雅的翻领小外套,鱼尾包臀裙,胸口别着一枚精致的翡翠蜻蜓胸针,明艳鲜亮的大美人坐在一票深色西装的男人堆里,颇有些众星拱月的派头。 “二叔把我们召集起来,就为了说这事儿?”沈常乐漫不经心地窝在宽大的皮椅里,手指玩着手腕上叠戴的两只翡翠手镯,水头极好的帝王绿,还是一对,就这样在主人皓腕上招摇过市,两只手镯相撞发出悦耳的环佩声。 沈时攀看着侄女儿玩世不恭的模样,心里不由地打起小鼓。 不对劲啊。 自己爹在震区失联三天了,这怎么一点儿也看不出着急? “这事儿?这可是大事!大哥现在生死不明,这么天大的事侄女儿你难道还想瞒着?”沈时攀一副痛心疾首的模样,“侄女儿,不是你二叔要教育你,你看你穿红戴绿的,太不像话。” 沈时澜看了一眼自己表情丰富的二哥,心里闪过一丝失望。 “我穿红戴绿怎么就成了不像话?”沈常乐发出一声嘲讽的笑,“怎么?我还得穿一身黑戴朵白花给您带孝吗?” 沈时攀:“你!” 沈绎见状,拉了拉自己的父亲,让他别这么激动,坐下好好说。 沈常乐收了笑容,一张娇矜的脸分外冷艳,冷漠地视线在全场每一个人的脸上走了一圈,这才收回,不紧不慢开口:“我倒是想问问,二叔从哪里的来的消息,我爸现在在巴原?” 沈时攀:“什么意思?” “我父亲早飞美国了。母亲在美国脚崴了,父亲他心疼着呢,立刻改道去了美国,刚好就在地震的前一天。”沈常乐笑盈盈地看着沈时攀,把他先是惊讶后是疑惑再后是失望的表情看得一清二楚。 “二叔是不信,还是不想信?”沈常乐拨弄了一下手上的镯子,“难不成,您希望我爸出点事?” “侄女儿,你这是什么话。”沈时攀看着董事会里一圈墙头草,明显沉不住气。 “二哥,你自己不关心大哥,就别在这说三道四,乐乐说的没错,我可以作证,大哥现在是在美国陪大嫂。”一直没说话的沈时澜开口。 沈时攀立刻瞪过去,“你不去搞你的学术,来这瞎掺合什么。” “二小姐,若是沈总真的在美国,那就皆大欢喜,若是在巴原,那我们也得有个应对之策啊。全集团上下可都离不开董事长啊,要不这样,您给沈总打个电话,让他给我们个定心丸。” “是啊是啊,二小姐,您不能骗我们啊,我们也都是关心董事长而已。” 董事们七嘴八舌,一时间会议室里吵个不停,沈常乐心里烦躁,扬高声音:“都吵什么。一个个儿的,也都是上了年纪的叔叔伯伯了,就这么沉不住气?” 一群人没见过沈常乐发火,一时间凛住了。 沈时攀目光阴沉下来。 一个二十来岁的黄毛丫头,婚都没结,也没个夫家撑腰,凭什么在董事会上耀武扬威? “我说了我父亲在美国。有谁不信,我就派私人飞机送他去。若是没人肯去,那就别在这胡诌。”沈常乐抬手把文件摔在桌子上。 “侄女儿,你这是要指鹿为马?”沈时攀扯了扯唇。 沈常乐笑了,“二叔若是担得起明天沈氏集团股价暴跌,那就大可到处宣扬,我父亲在巴原生死不明。” “指鹿为马我担得起,您呢?担得起吗?” 沈常乐凛冽的眼神刺过去,一时间让沈时攀遍体生寒。 意思很直白了。 她沈大小姐就是明火执仗的指鹿为马,你又敢怎么样? 会场里鸦雀无声,董事们一个个的噤若寒蝉,事情才刚发生,谁也不知道沈常乐说的是不是真的。 “老攀啊,你也是,和个孩子叫什么劲。”坐在沈时攀边上的中年男人站起来打圆场,拍了拍沈时攀的肩膀,示意他放松些。 中年男人长着一副和气生财的脸,笑眯眯地看着众人,缓缓说出他心里的主意:“欸,咱们要不这样,都缓两天。二小姐呢回去给董事长通个信儿,咱们后天再开一场董事局会议,若是董事长没有出席.......” 沈常乐看着他。 “那我提议,不如重新进行董事局选举,先推举出临时的当家人,大家的意见呢?” 重新进行董事局选举。 沈常乐放在桌下的手攥成了拳。 “二小姐,毕竟您也有您的一堆事儿,集团这边您腾不出手来管,倒不如选个服众的,反正怎么选也都是沈家自己人,您说呢?” ........ 从会议室出来,沈常乐把自己关在了董事长办公室,一直到深夜也没有出来。 和妈妈通完电话,沈常乐没有丝毫轻松,只觉得肩上的担子越来越重,压得她连喘不过气。 裴珊势必是不能在这个风口浪尖回国,一旦裴珊回国,沈时如却不见踪影,那谎言就不攻自破。裴珊再难过再担心,急得整晚睡不着觉,也不能回来。什么也不能做。这是她作为沈夫人的责任。 沈常乐也有她的责任。 沈常乐深深吸了一口气,去父亲的酒柜里拿出一瓶白兰地,一个人静静地坐在皮椅里,对着窗外灿若星河的城市夜景,沉默地喝酒。 开了静音的手机就放在桌上,兀自亮了,又兀自熄灭,屏幕上显示有十二通来自路听野的未接来电。 沈常乐知道是谁打来的。 不用看就知道。 她和路听野已经三天没见面了,这三天里她只回了他两条消息-- 【在忙】 【不用管我】 冷冰冰的几个字,也挡不住对方好似燃不尽的热烈,对她,路听野永远是热烈的,即使她再冰冷,再烦躁,再无理取闹,他都无限包容她,放纵她。 沈常乐一口气喝掉杯里的烈酒,灼热的液体仿佛要把她的身体烧成灰,眼角湿了一片,她喃喃说着自言自语的话,“爸爸......我能撑到你回家吗?” 沈常乐整个人蜷缩在椅子里,痛苦地把脸埋进膝盖,在这寸土寸金的城市中央,超甲写字楼的顶层,她有种山陬海澨般的空寂。 也不知过了多久,沈常乐醉意朦胧地从椅子上站起来,身体是滚烫的,理智却如此如此的清晰和冷静。 她保证不了搜救队能在后天董事会开始之前找到父亲的下落,但她可以做点别的。 她目前不确定董事会里有多少人被二房拉拢了,若是重新发起选举,单单靠她这边总共百分之三十的股份不能保证高枕无忧。 可她不能私下去找那些股东,一旦动了,就代表她手上根本没有底牌,一旦谈到价码就会被那群老狐狸任意宰割。 没人会平白无故的站在她这边,除非狠狠割她一刀,逼她让利。 她需要一个强大的,名正言顺的倚仗,让那群老狐狸根本不敢轻举妄动,只能乖乖站到她这边的倚仗。 沈常乐捏着眉心,吐了口酒气,抓起扔在沙发上的口盖包,从内袋里拿出一张名片,没有犹豫拨了过去。 “喂,是傅公子吗?”沈常乐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上去波澜不起。 对方笑了声,这笑声落在沈常乐的耳朵里,有些刺耳。 “沈小姐这么晚打电话,有急事?” 沈常乐不去细想其他,开口:“想和您合作,不知道您肯不肯。” 傅砚泽:“什么合作?” 肆意乖张 第49节 “沈傅两家修得秦晋之好的合作。” - 作者有话说: 赶个分手进度条。 第34章 一枕槐安 两日后, 气温回暖。 三月是草长莺飞的时节,春和公馆的花园里,迎春花开得盛, 金子似的小花朵挂在枝头,春意盎然。 不过六点半, 沈常乐还在睡梦当中, 也不知梦到了什么,嘴角挂着笑意。 卧室门虚掩,一条毛绒绒的大金毛顶开门缝, 摇着尾巴进来, 两只肉乎乎的脚掌搭在床沿,大脑袋一个劲儿的去顶沈常乐面颊。 “别闹.....路听野....我真的好累.....” “让我再睡会儿.....” 金毛歪着脑袋,思考了一秒,发现主人把它的名字叫错了,它越发殷勤, 拿舌头去蹭沈常乐细腻的脸蛋。 “小流氓.....做什么啊.....” 感受到有个湿答答软绵绵温温热的东西蹭着她的脸, 沈常乐抬手打了一下,摸到一个毛绒绒的东西。 睁开眼, 对上一只狗头。 “.........” 是狗狗啊.... 沈常乐心里无端涌起失落, 她无奈地叹了口气,伸出手来揉了揉金毛的头,“卤蛋啊....你爹去美国了, 你就跑来骚扰姑姑?” 卤蛋:“汪汪汪!” 睡意散了大半, 沈常乐从被窝里爬出来, 时间才七点不到, 董事会是定在十点。 洗漱穿戴过后, 沈常乐走到床头去拿手机。 十分钟前, 微信滚进来一条消息。 小流氓:【早安,乖乖。起床了吗?】 沈常乐凝着这行消息良久,终究没有回复。 不止这,昨晚的晚安也没有回复,十多通未接来电也没有回复。 就像一滴水,逐渐在路听野的世界蒸发消散。 沈常乐忽然想到一个很悲哀的词。 一枕槐安。 这词出自《南柯太守传》讲的是一个书生靠在槐树下做了一场美梦,后来梦醒了,才知道梦中的一切都是虚妄。 若是知道她和路听野的这一段会是她的一枕槐安,她不会开始的。 不会。 沈常乐掐着掌心。 她这间卧房,哪哪都是路听野的影子,每一寸空气都让她难熬。 - 十点,沈常乐准时出现在会议厅门口。 齐特助守在门口等着沈常乐,见她来了,快步走上去,压低声音:“二小姐,您有打算吗?” 沈常乐波澜不惊地理着衬衫领口的蝴蝶结,手指不经意碰到了胸口别着的翡翠蜻蜓胸针。 “别慌。”沈常乐示意他放轻松,别苦着一张脸。 沈常乐仍旧是穿红戴绿的一身,饱和度极高的复古绿色套装衬得皮肤犹如嫩葱一样的白皙,纤细的小腿裹在黑色丝袜里,翡翠手镯换成了更为昂贵的珍珠点翠累丝金镯,百年前宫里流出来的老物件,可谓是富贵迷人眼,加上那张金昭玉粹的脸,令人望而生怯,恨不得跪在地上小心捧着她。 齐特助:“现在进去吗?二小姐。里头都到齐了。” “等等,人马上就来了。”沈常乐挺直而立,视线落在远处电梯口。 齐特助只好按耐住心情,陪着一起等人。 十分钟后,等的人到了。齐特助抬眼望过去,见到那人的面容后,着实暗暗吃了一惊,这不是傅家的爷?怎么跑这儿来了? 傅砚泽穿着低调的深灰色西装,依旧是金丝边框眼镜,恰到好处的笑容,却给人一种讳莫如深的惧意。 傅砚泽:“沈小姐久等了。” 沈常乐紧绷的神情这才松懈下来,深深看了他一眼,不知想到了谁,随后决绝地收回目光,狠掐着掌心。 开弓没有回头路。 这一局,她出不去了。 会议室里,有些董事早就等的不耐烦了,不知道沈常乐搞些什么名堂。 其中有几位董事是沈时如的左膀右臂,跟着沈时如一起打江山的战友,这几位昨晚快把沈常乐的电话打爆了,就想问问二小姐到底有没有招儿。 得到的都是同样的回答。别慌。 怎么能不慌?董事长现在是不是在巴原未可知,但失联四天确是板上钉钉的事实了。 二房有了宋家的助力,早就开始招兵买马,如今趁着时机发难,刚好如了他们的意,只要今天董事会投票过半,那董事长的位置就要易主。 门外,场面是兵临城下,沈常乐都佩服自己还能临阵不乱,还能波澜不惊地和傅砚泽,她未来的未婚夫,寒暄两句。 “沈小姐想好了?” 傅砚泽眉眼矜淡,压根就看不出来他对这桩婚事有任何的满意。 可他的的确确答应的很快,快到沈常乐措手不及。 昨夜她只是抛出了一个苗头,傅砚泽迅速就应下了这桩婚约,想都没想。 “到了这个时候,想不想好都不重要。”沈常乐笑着望过去,“您说呢?” 傅砚泽自然明白她的意思,“协议我带来了。事成过后,麻烦沈小姐亲自签个字,压个手印。” 沈常乐:“自然。” “那就走吧。”傅砚泽云淡风轻地理了理衣服下摆,轻轻抬手示意把门打开。 会议室里鸡犬不宁,一帮老臣各有各的心思,你来我往皆是明枪暗箭,彼此试探。 门在这时打开,所有人停下动作,纷纷朝门口望去。 沈常乐穿得鲜亮,第一眼都不约而同落在她身上,随后才看见她身后跟的男人。 傅砚泽根本无需介绍,傅家未来的继承人,圈子里太子爷一样的存在,人人都认识,人人都要巴结,也人人都要畏惧三分。 不少人倒抽了冷气,沈时攀脸上的表情格外精彩,像堆了各种颜色的调色盘。 沈常乐把众人的表情尽收眼底,朗声说:“各位叔叔伯伯们,久等了。受我父亲的委托,由我来参加今天的董事大会。父亲人在美国,因为私事不太方便回来,还请各位叔伯们别介意。” “侄女儿,你这是?”沈时攀忙起身走过来,飞快看了眼傅砚泽,又看向沈常乐,压低声:“咱们沈氏的事,你请傅先生过来做什么?也真是没规矩,这不是让人家傅先生见笑了吗......” 沈常乐走到主位,却没有坐下,背脊挺直,俯视全场,她的声音不高不低,足以让全场听见:“傅先生不是外人。” “你说呢?”她笑意盈盈看过去。 此时此刻,会议室里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傅砚泽身上。 傅砚泽很是坦然,走到沈常乐的身边,声音是一如既往沉稳的调子,“自然是一家人。” 一家人。 简简单单的一句话,从傅家人的口中而出,效果堪称惊人。会议室宛如被人凭空扔了一枚炸/弹,激起惊涛骇浪。 沈常乐拿手指叩了叩桌面,“叔叔伯伯们稍安勿躁,我今天请砚泽过来也是想当面给大家宣布一件喜事。” 喜事? 众人屏气凝神,一肚子的话没处说。 “我们沈氏集团决定和中奥集团合作,联合打造一个属于港城的国宁中心。这将是我们集团未来三年最大的投资。我相信,这个项目一定会带给我们集团一个全新的飞跃。” 说罢,众人的表情可堪精彩,惊喜,意外,疑惑,难以置信,毫无意外,这个消息对于集团来说,的确是一件大喜事。 “在港城建一座国宁中心?”沈时攀算是彻底愣住了。 港城是傅方两家的地盘,想要在港城投资地产,就必须搭上这两家的船。沈氏一直想在港城分一杯羹,可这么多年都望洋兴叹。 沈常乐:“过几天我会抽调公司的精英,成立专门的项目小组,中奥这边也会全力配合我们。噢,对了,还有件喜事忘了宣布。” 沈时攀额角冒出几滴汗水,股东们都是互相对视一眼,靠眼神传递信息。 “也算是私事吧,下个月呢,晚辈想请各位叔叔伯伯来喝一杯喜酒,庆祝我们沈家和傅家修得秦晋之好。订婚宴的请帖会派人送到各位府上,还请叔叔伯伯们赏个脸。” 沈常乐慢条斯理地把散落的长发挂在耳后,一双秋水盈盈的狐狸眼本是最漂亮,最纯粹的,此时却压着几分杀伐之气。 话落,股东们都一反常态,屏气凝神,鸦雀无声,没人敢在这个节点当出头鸟,被记上一笔。 左右,定局已成。 沈常乐给傅砚泽递了一个多谢的眼神,“好了,我们现在可以说今天的正事了。是重新进行董事会选举是吗?那就开始投票吧。” - “今天的事,多谢。” 从会议室出来后,沈常乐仍旧没有轻松的感觉,只有精疲力竭的惆怅。一日没有爸爸的消息,她就一日六神无主。 傅砚泽:“小事。以后都是一家人。” 沈常乐嗤了声。 什么一家人,一家人会在谈价码的时候锱铢必较,让她压上手里百分之五的股权?若是撕毁和傅家的联姻,她就得把手中百分之五的股权以一半的价格贱卖给傅砚泽。 沈常乐还想说什么,握在手里的手机振动了两声,点开看,是路听野发来的消息。 小流氓:【乖乖,中午要给你送吃的吗?】 肆意乖张 第50节 小流氓:【我做了鲍汁鹅掌。】 小流氓:【图片】 两人的聊天界面上全是来自路听野的消息,沈常乐一条都没有回复过。 对方像是在自说自话,像是在艰难的续着和她仅剩下的那点缘,又像是孤独地自欺欺人。 沈常乐难得走了神,就这样握着手机,怔怔站着。 她惊觉她把路听野忘了。 在这场战争里,她考虑到了所有人,爸爸、妈妈、弟弟、集团.....她用了最小的损失换去最大的利益,她不费一兵一卒赢了这场求生的战争,可唯独没有考虑路听野。 她选择和傅砚泽订婚,就意味着她必须放弃路听野。 她居然忘了这回事。 她居然忘了。 直到头顶传来一句冷淡的低嗓-- “奉劝沈小姐一句,你那些旧情,还是早断为好,若是等到订婚的那天.......” 沈常乐心脏骤停一拍,恍然地抬起头,“您说什么?” “我们傅家最重传统,怕是容不得未来另一半在外面还有不干不净的情债。沈小姐若是不忍心,我不介意帮你清理门户。” 沈常乐死死抠着掌心,一瞬不瞬地盯着傅砚泽,没有思考话脱口而出,分外的急躁和紧张,就这样把她的底牌暴露了出来:“我警告你!傅砚泽!别动他,否则--” “噢?否则怎样?”傅砚泽几分玩味地和她对视,似乎对这个威胁很感兴趣。 沈常乐顾不上后果,一字一顿:“我跟你拼命。” 空气静默一瞬。傅砚泽颇为古怪地笑了声,声音极淡:“倒没看出,沈小姐是个情种。” 沈常乐偏过头去,眼圈有些发红,她仍旧从容地在包里摸出墨镜架在鼻梁上,声音淡淡:“人是我的,要赶也是我亲自动手。就不劳烦傅先生了。” - 路听野把画架和全套工具都搬来了沈常乐的工作室。 他已经有六天没有见到沈常乐了,若是不画画,他一天天的等着她,怕是会疯掉。 陈燃调侃他,怎么最近这么用功营业,又交了新稿,又开始画画,养着一位富贵窝里出来的公主,那滋味不好受吧? 空旷无垠的工作室里,喊一嗓子能听到回声,把那套顶级的音响设备放电音,开到最大声,也吵不到谁。 一个人住在这,着实有种空中楼阁的空寂,孤独。 也许是她家里出了事,不然怎么连剧组那边也不去了?但能出什么事呢?他打听过,沈常乐的爸妈和弟弟都去了美国度假,奶奶在日本讲学,沈氏集团则像一座庞大的造金机器,一日复一日的平静运转。 沈常乐像是变了一个人。 对此,路听野解释不了。 “叮”的一声,门铃响了。路听野拿着笔刷的手颤了下,两滴鲜红的颜料落在了黑色的裤子上,鲜明而醒目。 他有些激动地把笔刷扔在一旁,掩饰不了内心的紧张和焦灼,三步并两步跑到玄关,连显示屏都没看,猛地把门打开。 “你回--” “先生您好,我是国宁a座的前台,刚刚有个包裹送到了我们这,麻烦您签收一下。” 这栋楼的安全措施很严密,所有的快递包裹或者外卖都有物业人员送上来。 路听野绷紧的肩膀松了下来,淡淡:“好。多谢。” 签收后,物业人员离开,门阖上,房子里重新陷入一种极静的状态。路听野看着手里类似于信封一样的东西,不知道是谁寄来的,那上面写着路听野收。 不知道这是什么,路听野没有多想,拆开封条,把里面的东西拿了出来。 是一张银行卡,还有一只很精致的铂金戒指,一颗不大不小的钻石嵌在里面,把戒指套在左手无名指,尺寸竟然分毫不差。 路听野看着这两样东西,心里无端抽了下,有种很强烈的,异样的情绪涌动在身体里,这情绪说不出是什么滋味,好似这房子里冗长的寂静,又好似涨潮的海,一点点漫上来。 与此同时,裤袋里的手机响了起来。 路听野来不及把戒指取下就去拿手机,看着屏幕上显示着熟悉的来电提示,一直抿着的唇微微翘起。 “大小姐,你终于舍得跟我打电话了。”没等对面说什么,路听野先一步嬉皮笑脸地说着,似乎一点也不恼她这么多天的不闻不问。 对面的女人似是轻轻抽了口气,路听野先是听到一声拉长的呼吸,再听到她淡淡的开口:“东西收到没?” 路听野挑眉,果然是她寄的,他抬起左手欣赏着无名指上的戒指,“收到了。乖乖眼光真好,我已经戴上了。不过--你给我银行卡做什么?” 沈常乐紧紧抓着手机,手心全是汗水,另一只手死死抠着手心,才让自己的语调能够保持平稳,“戒指是欠你的新年礼物,银行卡里面有五百万,给你的。” 路听野显然震了下,“无缘无故给我五百万做什么?我说了,我不要你的钱,大小姐,你能不--” “就当你这些时日的辛苦费了,都是你应得的。” 话到这个份上,路听野再傻也听出来几分端倪,更何况他是多么聪明的一个人。 路听野垂下眼,纤长的睫毛遮住了眼底的冰凉,笑了声,“可以解释下辛苦费吗?” 沈常乐把手机拿远,掀起眼帘看着车窗外的夜色,心绪一阵阵的恍惚,马路上飞驰而过的车马幻化成虚无的影子,在眼中划过,又消失。 再次把手机靠近耳边,听着男人均匀的呼吸声,沈常乐轻轻说:“路听野,我们好聚好散吧。” 长久长久的一阵沉默。 为了透气,屋子里的窗户开着,路听野深深吸了一口春夜的料峭森寒,手狼狈地去裤兜里摸出一颗糖,拿牙齿撕开包装,动作有些好笑。 熟悉的甜味在嘴里一丝丝蔓延开来,可他觉得越吃嘴越苦。 所以这就是她这么多天一直冷着他的原因吗。 她想分手。 “你最近不想理我,就是想着和我分手吗,为什么?” 路听野走到露台,身上单薄的针织衫抵挡不住春寒,全身上下都是冷的。 “原因很重要吗。” “很重要。” “.........”对面似乎叹了口气,“大家都是成年人,没什么玩不起的。你......” “别太认真了。” 劝诫的口吻,路听野痛到极点,差点笑出声来。 他像一个玩腻的布偶娃娃,像一只被主人遗弃的宠物,像曾经被握在掌心却最后烂掉的花,像敲打在雨伞上顺着伞骨滑落在地上的泥水。 到这份上了,她居然在劝他,别太认真,没有给任何理由,就连面也不容他见一次,隔着传声筒,她说分手。 别太认真了。路听野。 好聚好散吧。 路听野坐在露台的沙发,仰着头,视线刚好对上那一轮高悬的冷月,也不知道是不是在问沈常乐,还是在自言自语,声音在风里有种空灵的轻:“......所以,你一直都没有认真,是吗?” “是。”对面干脆的撂下这个字。 月亮安静地散着光辉,路听野觉得那光很刺眼,“给我一个理由,沈常乐。” 沈常乐应了声,恍惚地抬起头,看着远处,那么亮那么圆的月亮,有些刺眼,她眯了眯眼,声音轻到在自言自语,“我玩腻了。” 玩腻了。 路听野有些发木,就这样愣愣地看着那轮不说话的月亮。 那月亮像她。 永远是高的姿态,就连分手也这样的冰冷,不肯迁就他哪怕一点点。 “我这人本来就很喜新厌旧,你也没必要太较真。更何况,我就没想过和你有什么结果。我未来的另一半至少也得是和我门当户对的,这点你不会不知道吧?对了,我马上就要和别人订婚了,趁此之前我得多玩几个,若是把时间都耗在你身上,这买卖不划算。”沈常乐的指甲陷进皮肉,声音淡淡的,听不出情绪,公事公办的态度。 路听野举着电话,怔怔地看着天空。世界都在旋转,而他在不停地往下坠。 沈常乐每说一个字,那语气越是淡,越是无所谓,他坠得越厉害。 订婚。 门当户对。 多玩几个。 “五百万你拿着,就当我给你的补偿,这个月的工资我也会打到你卡上。” “工作室你先住着,等找到房子了再搬出去......以后我们......” 说到最后,沈常乐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她的大脑如断翅的鸟,只知道坠落,耳边都是风过的声音,再睁眼,她发现眼前已是模糊一片,温热的珠子无声地掉落下来。 “不必再见了。” - 作者有话说: 这..... 不刀吧? 路听野:不刀,真的不刀,我人死了。 - 第35章 四面楚歌 电话挂断了很久, 沈常乐也没有动,直到马路上驶过好几台炸街的跑车,巨大的轰鸣声把沈常乐惊醒, 她抬手看表,惊觉两个小时就这样不知不觉过去了。 像是做了一场冗长的美梦。 车内闷得如同夏日雷雨前密布的阴云, 低又重, 压得人透不过气,她把车窗打开一些,透透风。 人行道此时走过来一对牵手的小情侣, 女孩举着奶茶, 男孩自己手里也有一杯,可偏要低下去,抢女孩手里的那杯喝,女孩害羞又甜蜜,拿手去打了男孩几下, 两人笑着贴在一起, 像一对连体婴。 沈常乐就这样看着这对陌生的小情侣走远,脑海里逐渐浮出很多画面。 像打碎的水晶球, 每一片碎片都折射出他们甜蜜的回忆。 肆意乖张 第51节 --“乖乖, 给我喝一口你的。” --“你自己不是有?” --“我这杯不好喝。” --“路听野,我俩一个口味!” --“啊?是吗?你拿来我尝尝。” 男人仗着自己个子高力气大,不由分说偷走她手里的奶茶, 把自己手里的换过去, 笑眯眯地喝光她剩下的奶茶。 沈常乐深吸一口气, 将储物格里一盒烟抓过来, 抖了根咬在嘴里。这车是沈常西的, 烟估计是他留在这的。 沈常乐飞快地抽出车载点烟器, 烟点燃的瞬间,她急切地抽了一口,完全没有意识到这是她第一次尝试这玩意。 浓涩的烟味让她大力呛咳起来,一边呛着一边痛苦地皱着眉。 她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矫情吗,还是感动自己,让自己不那么有负罪感? 她告诫自己,不能想。不能想的。做了决定就该往前走,忘了该忘的。可越是强迫,脑海里越是涌出两人相处的画面,像一场堵不住的山洪。 会所里她先招惹他,游艇上他像忠心耿耿的守卫者,再到港城的时光,他一点点走进她的心里,她生病时他分分秒秒的照顾,安排她的一日三餐,给她送花,送一期一会的蜻蜓胸针,把母亲留给他的遗物拿来做新年礼物..... 她不会再遇见比路听野更爱她的男人了。 她知道的。 沈常乐自嘲地笑了笑,灰白色的烟雾在车内缭绕,很快就充斥了整个车厢,人犹如困在迷雾里,不知所以。 唯有无名指上的戒指在迷雾中依然闪着璀璨的光,那光几乎烫热了她的眼。 铂金的戒指,嵌着无数小碎钻。 沈常乐呼吸着呛人的烟雾,正准备再学着抽一口,搁在一旁的手机振动起来。 来电显示是齐特助。 若不是重要的事,齐特助绝不会大晚上给她打电话。 沈常乐怕是父亲那边有不好的消息,稳住心中慌乱的心情按下接通,一边掐了烟,“怎么了?” 对面的语气很激动,“二小姐!找到了!找到了!” 沈常乐倏地坐直:“找到我爸了?” 特助重重点头:“是!董事长目前很安全,我这边已经安排飞机去接了!” 沈常乐长长呼出一口气来,突如其来的大悲大喜让她有些承受不住,手激动地在打颤,“好....好....我父亲有受伤吗?飞机什么时候过去?” “董事长很好,秘书说董事长为了救一个孩子被灯砸到了肩膀,但没有大碍,没有伤到骨头,回来需要安排一次检查。飞机这边已经去报空管局了,批准后立刻就能飞。最迟不超过明天八点。” “好,这段时候辛苦你了。年终奖我额外给你添一倍。” 挂电话后,沈常乐立刻打给妈妈和奶奶报平安,通完消息后的她几乎快虚脱了,是一种解脱的无力。 爸爸没有危险,集团没有危险,一切的一切都朝着正常的轨道行驶,她应该高兴啊! 应该高兴的! 沈常乐强迫自己笑,可笑起来的样子比哭还难看,她甚是恼恨地把遮阳扳扣上去。 - 三天后。 房车内,沈常乐坐在沙发里,整个人无精打采,阿喻正给她上妆。 看着沈常乐眼下的乌青色,阿喻没敢多问,默不作声给她多上一层厚重的遮瑕膏,可遮瑕膏再厚也遮不住眸色里的疲倦。 此时是清晨七点,车子驶向沈家在上京近郊新建的温泉度假村,电影《花束》剧组转到这里进行拍摄。今天还有媒体来做采访。 涂口红之前,阿喻问:“姐姐,先吃早饭在涂口红吧,给你带了小笼包和粥。” 沈常乐看了眼早餐,提不起胃口,刚要说算了,耳边好似出现了幻听,隐隐有一道温柔又迷人的低嗓。 --“不吃早饭怎么行?你好歹尝两口,要不我给你拿保温盒装着,你带去剧组吃。” --“乖,多吃点,不然我抱着都硌手。” 阿喻连连唤了沈常乐好几声。 “祖宗,您这是怎么了?”阿喻满脸关切,自从两天前,沈常乐回了剧组就开始不对劲了,时而恍惚,时而发呆,时而冷如冰霜,让人心里犯怵。 沈常乐回过神来,“没什么,我吃点吧。”说着就把保温盒打开,拿起包子咬了一口。 不是他做的,难吃。 沈常乐无端有种极委屈的情绪在心口里揉成一团。 阿喻收拾完化妆包,余光扫到沈常乐发红的眼圈,她差点惊出声。 好端端的,这大祖宗怎么哭了? 度假村是前两年开发的,去年五月份才试营业,开业一年以来生意很火爆。在自己家的地盘拍摄,各方面都很方便,吃的住的提升了不止一个档次,剧组上下都喜气洋洋,更加卖力的工作,等电影上映,还能免费宣传一波度假村,简直是一箭双雕。 车子从贵宾入口进度假村别墅群,有三栋靠边的别墅被剧组征用,拿封条绕着,不让外人进入。 一大早,封条外就有不少人围着,肩上架着长枪大炮,大约是粉丝知道剧组在这拍戏,想来拍路透。 沈常乐拿余光往人群里扫过,眼睛被倏地烫了下,她屏住呼吸,侧过头。 高瘦挺拔的男人永远鹤立鸡群,耀眼得忘乎所以,以至于一瞬间就抓住了她的视线。 沈常乐心脏突突一跳,飞快收回目光。 路听野怎么来了? 他清瘦了不少,但还是那么招眼。 沈常乐感觉心脏被小虫子蛰了下,仓促收回视线,“让司机别走这条路,从后面绕过去。” - 媒体采访拍照过后,到了中午。中餐由度假村提供,虽然还是盒饭,但不论是菜色还是味道都很不错,每人还能领到一杯奶茶和水果盒。 休息室里,沈常乐在给向存喻讲戏。 向存喻是一个好苗子,科班出身台词和镜头表现能力都不错,就是太年轻了,很多复杂的情绪他无法感同身受。 今天这场戏很关键,讲的是男女主十年之后再次相遇。 “沈导,我不是很明白,男女主明明很相爱,分开的十年里也曾各自后悔当年没有坚持这段感情,既然十年后他们能够重新选择一次,为什么还是要放弃?这也......”向存喻在为戏里的角色叫屈,他实在是不理解。 沈常乐无声笑了笑,声音低沉:“因为这个世界上喜欢不是最重要的事。二十七岁的他们已经过了喜欢就一定要拥有的年纪。” 向存喻似懂非懂,拧着眉头看着剧本上那几句台词。 --“十七岁的我们战胜不了这个世界,二十七岁的我们依然做不到。所以这十年光阴,我们都做了些什么?还能做什么?” --“有时候喜欢一个人,不一定要结婚,不一定要厮守,不一定要白头。” 向存喻才十九岁而已,十九岁的少年,喜欢就是最大的事。没有什么能拦住一颗年轻的冲动的心脏,他们一无所有,所以输的起。 看着向存喻,沈常乐不免想到路听野。对路听野来说,喜欢也是最大的事吧。 可她不是,她可以为喜欢买单,但不能为了喜欢赌上一切。 她输不起。 就在沈常乐陷入深思时,阿喻匆匆走过来,附在她耳边小声说了两句。 沈常乐怔住,“他还在外面等着?” 阿喻点头,难为情:“要不然,让安保把他放进来吧。姐,今天太阳好大,小路哥一上午水都没喝一滴。” 沈常乐感觉一颗心在被人用力揉碎,揉碎一朵干花般,能听到清脆的咔嚓声。 她静静闭上眼,想着傅砚泽那句半威胁半玩笑的话。 --“若是沈小姐不忍心,我不介意帮你清理门户。” 傅砚泽这样一个雷霆手段的男人,为了两家联姻的稳固,什么事都做的出。 若是她心软,若是给路听野任何希望,那就是在害他,把他往深渊里推。 思及此处,沈常乐拿指甲掐着手掌,狠下心来。 “阿喻,你去假装路过,把他带进来。别让他知道是我让他进来的。” 阿喻不知道沈常乐要做什么,还是按照吩咐行事。 一旁的向存喻还在琢磨这场相遇的戏,从沈常乐的话语里听出来等会儿有人过来,他很自觉地起身,“沈导,您等会还有事,要不我先回避?” 沈常乐:“不用,你就坐着。” 向存喻点头,重新坐下。 时间悄无声息地溜走,沈常乐看了眼时钟,五分钟过去了。门外传来沉重的脚步声,由远及近。 “存喻,会拍借位的吻戏吗?”沈常乐忽然出声。 向存喻一怔,“丽嘉啊....前几场戏演过,会。” 休息室门口,那脚步声止住,停了几秒后,传来几声咚咚的敲门声。 那咚咚声仿佛敲在她心上。 沈常乐面朝向存喻,表情冷淡且严肃,不容商榷的命令:“你现在站起来,吻我。借位。” 向存喻抽了口气:“.....沈导?” 许久没有人回应,那敲门声开始焦躁,开始变重,酝酿着一场暴雨。 “现在。马上。”沈常乐来不及跟向存喻解释,左手将嘴唇上的口红揉花,右手去拿他手里的台词本,拽了下。 随着靠近沈常乐,向存喻心跳剧烈加速,鼻腔里满是一股奇异的昂贵的幽香,房门被人暴力推开的那一刻,沈常乐抬手勾住了向存喻的脖子。 两人的距离近到只剩下一张薄薄的纸,无论从哪个角度看过来,都能看出两人在接吻,吻的很投入。 路听野呼吸在打开门的那一刻停滞了。 女人穿着华美的高定连衣裙,细腰向里弯折,两只如白玉的胳膊藤蔓一般勾着男人的脖子。男人俯身低头,闭着眼,吻住女人的唇,忘我而投入。 向存喻大脑已经宕机了,只能紧张的闭着眼睛,直到有人狠狠拽住他的胳膊,把他掀翻在地,给了他下颌一拳,他也没有缓过神来。 路听野胸口剧烈起伏,就这样死死地看着沈常乐。 肆意乖张 第52节 看着她唇上花掉的旖旎的红晕。 看着她没有一丝歉意的表情。 看着她冷冷的,冷得像月亮一样的眼睛。 “这才是你分手的原因。是不是。”路听野声音到了崩坏的边缘,阴沉又冷戾。 沈常乐抬手抹了下唇,偏过头,看向地上的向存喻,“你先出去吧,等会我在叫你。” 向存喻被沈常乐眼里的冰冷给骇住了,尚未弄清楚这是怎么一回事,但还是忍着疼从休息室出去。 经纪人不止一万次的提醒他,有些事知道的越少越好,想在这个圈子里混下去,混的好,第一件事就是管住耳朵,管住嘴。 现在就到了他捂住耳朵管住嘴的时候。 门关上,休息室陷入压抑。 “回答我。沈常乐!”路听野低吼着,抬手掐住沈常乐的下巴,把人硬生生掰过来。 沈常乐吃痛也忍着,看到了他眼球上爬着几根扭曲而猩红的血丝,整个人透着一股极阴鸷的冷,她不知道自己说话的声音是不是在发颤,这样的路听野让她害怕,“你既然都知道了,我也没什么好瞒的。” 路听野气到笑了声,视线低垂着,扣住她下颌的手开始一寸寸往下移,细腻的肌肤如绸缎,不堪一击,只要他稍稍用力,就能掐断她,弄碎她。 指腹狠狠蹭过她的嘴角,想把那团花掉的的口红擦干净,力道没有收着,沈常乐痛得闷哼一声。 “路听野,你到底--痛--” 路听野忽然摁住她的锁骨,把人摔进沙发里,俯身去咬她的唇。 男人凛冽的气息罩着她,沈常乐几乎被人剥夺了呼吸的权利。 唇瓣被人撕咬,she头被人狠狠允着,痛得她眼泪都要出来了。 路听野..... 路听野抬起头,喘..气的空隙里低声骂了句:“你就他妈是个没良心的,沈常乐。你和别人接吻也是这样吗?” 他像是没有了理智,手顺进礼服的下摆,毫不怜惜的扌穵着她最为脆弱的命门,“也会被弄得流....汁?还是刚刚你和那个人接吻时就有了!?” 一连串的质问让沈常乐大脑接近宕机。 他居然敢说这些! 他在说什么? 沈常乐连脚踝都在颤抖,感觉一切都在坠落。 路听野不是她可以掌控的。 第一次发觉他们之间的力量是悬殊的,她没有任何反抗的余地。 很快,她尝到了血的滋味,不知道是他的血,还是她的,甜腥味蓄了满嘴。 “唔--唔--路听野!” 找到机会,沈常乐狠狠推开路听野,翻身从沙发上爬起来,“你疯了!” 路听野抬手擦掉唇角的血,手指上的汁也蹭在了嘴角,他尝到她一如既往的甜味,他笑了笑,笑得让人心里发瘆,“疯?是,我是疯了。” “你他妈非要把我逼疯,我有什么办法。沈常乐,你很得意吧?” 路听野从裤袋里拿出那张沈常乐寄来的银行卡,狠狠摔在了沈常乐眼前。 这卡里有五百万。 不言而喻,是她这样大方又好心的公主施舍的分手费。 “五百万。还给你。” 沈常乐看着那张卡从眼前坠落,心脏也跟着跌跌撞撞往下,像四处漏风的稻草人,像四面楚歌的败军,她牙齿咬在一起。 现在不是退的时候,都已经到了这一步,若是心软,就是功亏一篑。 沈常乐深吸气,弯下腰,把那张卡捡起来,走到路听野的面前,平静地把卡放进他的衣服口袋。 她声音寡淡无味,丝毫不像是刚刚和他接吻到癫狂的女人:“和你在一起,我很开心,你值这个价。” “听野,你还年轻,但也不该如此....年少轻狂。” 她微笑地看向他,垂在身侧的手悄悄掐紧了掌心。 路听野只觉得耳边全是轰隆的雷声,尖锐的嘶鸣过后,只剩下雪一样的茫然。 他从十六岁第一次见到就喜欢上姑娘,是个没有心的姑娘。 路听野咽下口中甜腥的味道,如她的意,没有抽走那张银行卡。 充斥着戾气的眸子就这样定定地看了她最后一眼,转身就走。 - 作者有话说: 作者:嘿嘿~太喜欢这种戏码了,我要狠狠折磨小野:) 路听野:当你的男主,我他妈作孽。 第36章 前尘往事 路听野是跟着外婆姓的, 外婆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叫路香婉。 外婆生的漂亮,一把清丽婉转的好嗓子, 每次登台演出,底下都是座无虚席。可在那些人的眼里, 她只是一个上不得台面的戏子。 当时, 港城的上流社会里一夫多妻屡见不鲜,他们嘲路香婉是方家大少爷养在外头的女人,连个姨娘都算不上。 方家大少爷一辈子都想要个儿子, 可路香婉生的还是个女儿, 女儿出生以后,她的容貌和身型垮了不少,男人也渐渐对她失去了兴趣。 女儿是方家的香火,断然没有养在外头的道理,路香婉势单力薄, 哪里是港城第一富商方家的对手, 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们把女儿带走。 女儿带回方家,取名叫做方沐婷。 方家是典型的传统高门豪族, 等级规矩森严, 方沐婷出生不光彩,父亲常年不归家,太太也不待见她, 动则打骂, 下面的人捧高踩低, 也连带着作践她, 就连仆人也能蹬鼻子上脸讽她两句。 整个方家唯一对她好的只有她同父异母的姐姐, 方芝雅。 方沐婷喜欢这个姐姐, 也信赖她。 方芝雅作为方家的嫡长女,身份地位可见一斑,傅家和方家议亲,傅老爷子亲点了方芝雅作为儿媳,还买下一栋庄园送给方家作为聘礼。 方雅芝嫁进傅家后第一年就跟着傅闫封去了上京,第二年,方雅芝怀孕,生下了傅砚泽。方雅芝在生产时受了损,身体虚弱了不少,再加上京城天干物燥,冬天又冷,方雅芝远在他乡,对家乡的思念与日俱增。 方太太心疼女儿,又不能一直待在上京陪着,思索之下,干脆把方沐婷送来上京,既能陪着女儿,也能在女儿养病的时候帮着照顾孩子。 方沐婷永远不会想到,她高高兴兴踏入傅家宅院的那一刻起,就跌进了一口巨大的深渊,这一辈子再也出不来了。 被自己敬重的姐夫压在床上的那一刻,她是想过自杀的。她对不起姐姐,对不起从小到大一直保护她的姐姐。 可她从傅家跑出去后,才发现自己怀了孩子。 怀了一个罪孽的种子。 方沐婷躲在破旧的旅馆里,坐在弹簧老化的床上哭到昏天暗地。医生说她体质弱,若是拿掉了这个孩子,宫体受损,以后很难再怀上。 也许是一个母亲本能的对孩子的眷恋和保护,她还是舍不得,她决心生下这个孩子。她可以一辈子躲在外面,一辈子不和姐姐见面。 方沐婷不喜欢方这个姓,也绝不可能用傅,于是她用自己母亲的姓给这个孩子取名。 叫他路听野。 小野。 路听野每每都在想,母亲给他取名叫野是什么意思,难不成是野种么? 后来他才知道母亲所有的祝福都含在这个名字里了。 她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像野火一样熊熊燃烧,像旷野一样自由无垠。 路听野六岁那年,方沐婷被方芝雅找到,方芝雅对一切都毫不知情,只是知道自己的妹妹在外面生了孩子,父亲生死不明,她心痛不以,发誓要好好照顾这个孩子。 方沐婷又一次被迫踏入了傅家。踏入那栋阴森的华丽的城堡。 纸包不住火。秘密扛不住命运的戏弄。 随着孩子越长越大,路听野和傅砚泽的长相也显出了惊人的相似。同样浅色的瞳孔,同样精致到失去人气的眉眼轮廓。 傅闫封察觉到事情不对劲,暗地派人取了路听野的基因样本,比对过后才知道他居然还有一个亲生的儿子。 是那一晚。他人生中最荒唐的那一晚。 路听野无法想象妈妈在傅家是怎么熬过去的,掩藏着巨大的骇人的秘密,对所有人强颜欢笑,她没有一天不想走。 最后她也的确走了,走得干干净净。秘密被揭开的那一天,她实在受不住巨大的煎熬,投湖自杀了。 冰冷的湖水把她这一生洗的干干净净。 傅家把这件事压了下去,对外宣称正式收养路听野,为了掩饰方沐婷自杀的真相,制造了一场车祸事故。 外界都以为方沐婷是出车祸死的,包括路听野。 方沐婷死后,路听野改名傅听野,称傅闫封为爸爸。这半年里,方雅芝因为难产死在了产床上,傅砚泽也被送去了美国读书。 整个傅家笼罩在一层阴霾之中。 某日偶然,路听野在家里找到了母亲生前对日记,才恍然触及到事情的真相,触及到一个黑暗的,疯狂的秘密。 他躲在黑暗的卧室里,眼泪决堤,打湿了那本日记。 他喊爸爸的那个人就是他真正的生父,可也就是这个人,让他的母亲一辈子活在地狱里。 才九岁的他,抱着母亲留给他的箱子,在一个大雪夜偷偷从傅家跑了出去,一路颠沛流离忍饥挨冻,最后找到了远在江城的外婆。 这个世界上没有傅听野,也不会有傅听野,只有路听野。 没有了妈妈,又得知身世的真相,路听野的世界在那一瞬间崩塌,他没有任何一个值得他好好活下去的理由,年少的他不知道该如何过这一生。 他开始放纵,抽烟喝酒打架飙车,一切麻痹自己的事他都去做,任由自己在泥里堕落。 那天,暮春的午后,江城下起了丝丝细雨,雨燕自翠萝而过,烟霞淡远,不知是谁的纸鸢挂在了梢头,被雨水打湿一片。 路听野刚和一群隔壁学校的不良少年打完架,以一挑六也丝毫不落下风,但挂彩是免不了的,额头被玻璃划破,他留着一头能看到头皮的寸头,没有任何遮挡,鲜红的血越发抢眼,就这样顺着锋利的线条滑落,他不在意,抬手胡乱抹了一把。 校服袖子上全是惊心动魄的血迹。 肆意乖张 第53节 路听野闲闲地坐在马路边,从口袋里摸出一盒烟,叼了一根在嘴里,火星在雨中明明灭灭,好一会儿才打燃。 这是江城一个不怎么著名的旅游景区。江城是典型的江南水乡,这种青石板街的小巷子多不胜数。 今天下了雨,游客更少,往来的净是穿着校服,放学回家的学生。 少年安静地抽着烟,血也渐渐凝固,干涸在额角,忽然,他动作一顿,似乎感觉到身后有一道视线注视着他。 路听野极为不悦,就这样咬着烟把头转过去,痞帅的一张脸,青涩却足够野性。 他径直对上一台相机。 那相机也对着他,举着相机的是一个女孩。 女孩的脸被相机遮住,看不清,但能清楚的看清她那一身软烟罗做的长裙,那一头在黯淡的阳光下依旧闪着光泽的长发,一点尖尖的下巴露出来,像初露的小荷。 一看就是富贵窝里长大的公主。连脚趾头也长得那么漂亮,圆润,白皙。 就是太瘦了。 有钱人家的小孩也会这么瘦? 路听野不知道这女孩拿相机拍他做什么,只是感觉烦躁,学校里天天都是跟着他屁股后头跑的女孩,一抓一大把,像苍蝇一样围着他。 “妹妹,你搁这偷拍呢?”他挑眉,语气浑坏又痞。 沈常乐拿下相机,歪头打量这个看上去明显就还没成年的高中生。 叫她妹妹?调戏她? 搁这玩儿呢。 “你该叫我姐姐。”沈常乐淡淡地说着,一边垂眸,平静地回放刚刚拍的视频。 这少年果然上镜,帅得像是神明眷顾过。 路听野愣了下,烟烧到了尾巴。 没有了相机的遮挡,他这才看清女孩的脸。 像月亮。 她像一轮绝不会跌落凡间的月亮。 这是路听野对她的第一印象。他掐灭烟,又点了一根,彼时正是他烟瘾最大的时候。 “我叫你姐姐?” 沈常乐把相机拖在手里,掀起眼皮看他:“嗯。小孩儿,我都大二了,比你大,你少来调戏我。” 路听野笑,被烟呛到了,清瘦的肩膀咳得直发颤。 还是第一次遇到这么有趣的女孩。 还是个一板一眼的姐姐。 “是姐姐就能偷拍我?姐姐就能这么横?”路听野一连几个反问,翻身站起来,大迈步跨到沈常乐的面前。 离十六岁还有三个月,但他已经有一米八了。个子高,气质桀骜,就这样站着,散发着一股轻狂难驯的劲。 沈常乐不喜欢被人居高临下的俯视,她只恨自己没有穿高跟鞋,居然被个高中生逼了一把。 她是来江城拍期末作业的。老师很变态,期末让大家拍一部故事性的微电影,只能有一位主角。 沈常乐在江城晃悠了一个星期,也没找到一个她觉得有故事感的人。 面前的这人有。 第一眼她就肯定了。 她决定态度好一点,于是她笑着看向这高中生:“喂,小朋友,愿不愿意帮我个忙?有酬劳的。我给你开高薪水。” “高薪水?多高啊,姐姐。”少年懒懒地靠着树,雨落在他身上,浑然不觉。 沈常乐撑着一把漂亮的纸伞,人如雨丝一样纤细柔弱,她把要求大致讲了一遍,“.......我雇你五天,五千,成交吗。” 少年笑得挺痞,一缕被雨打湿的烟掐在指尖,“成啊,姐姐。我给你当主角,你给我付片酬。” “不过.....” “不过什么?” 少年不经意俯下身来,鼻尖几乎撞上去,“你让我喊你姐姐,这得另加钱。” 他嗅到了她满身雨后荼靡的味道。像极了一朵艳的,凉的,令人上瘾的罂粟花。 沈常乐没有避开他这么唐突的举动,只是在心里笑,这高中生还挺野的。 她从包里掏出一片消毒湿巾。 “把你那额头上的血擦擦。搞得像家暴似的。” 少年顿了一瞬,接过,又听见女孩淡淡地,绝不肯被人占便宜的一句:“我这东西两块钱一张,从你工资里扣了。” 话落,路听野大笑起来,从额头上抹了一把血,点在沈常乐的额头上。 ........ 月光投进昏暗的房间里,把一缕缕腾起的烟雾照得灰白。整个房间都有种烟熏火绕的闷重,空气都是苦涩的呛味。 路听野坐在地上,眉眼精致而冰冷,有种失了人气的寂静,指尖的烟忽明忽灭,他已经戒过一次烟,现在又染上,以后再想戒,只会难上加难。 不过现在无所谓了。路听野面无表情地看着窗外。 陈燃推开门就闻到一股浓烈的烟味,连他这个老烟枪都受不住,熏的眼睛发胀。 他挥开团结的烟雾,顺手打开房内的灯,“路听野,你这是抽了多少烟!?” 陈燃走过去,见地上的烟灰缸里一堆的长短不一的烟蒂,他皱眉,蹲下去一把扯掉路听野指尖的烟,三两下摁灭。 “你这小祖宗又是玩哪一出?饭也不吃,肚子不饿吗,正好我准备点宵夜,你想吃什么?” 陈燃掏出手机打开点外卖软件,手往下滑,一边报菜单:“烧烤?海鲜?还是吃点清淡的,鱼粉怎么样,唉,要不我点两份小龙虾,咱俩喝点啤酒......” 说了一大串,对方没应,连眼珠子也不曾动过,就这么发呆,像具失魂落魄的木偶。 “路听野!” 陈燃看着路听野这颓丧的样子,心里一阵泛酸,脾气倏地就上来了,他伸手推了一把路听野,“不就是和沈公主吵个架,被赶回来了,至于连饭都不吃?” “那沈大公主现在不知道在哪个场子纵情声色,人家高兴着呢!就你一个人搁这伤心,人家管你了吗?你就是在这饿死她也不知道!失魂落魄的,你要不就回去给人道歉,要不就挺直腰杆,分手!惯的她!”陈燃义愤填膺,他就是看不惯路听野颓着。 “结束了。”路听野忽然出声。 陈燃:“啊?” “结束了,我和沈常乐。” 陈燃怔怔地看着路听野。 “她说给我五百万,说我值这个价,她不要我了。”路听野嗓音低哑,略带冷鸷,有着说不出的阴沉。 陈燃觉得没开暖气的房间里冷得快要结冰了。即使从一开始他就不看好这段感情,两个人的身份地位天差地别,压根就不是一路人,就算途中走在了一起,走着走着也会走散。 可真到了这一天,他这个旁观者也跟着有些心酸。 这么多年,他没见过路听野真心对待任何一件事,除了沈常乐。 “那你也不要她了。这有什么大不了!公平!” 路听野低笑了声,眼底的血丝让他看上去疲倦又病态。 这世界上没有比感情更不讲公平的事,也没有比沈常乐更不讲公平的人。 陈燃以为路听野会嘲讽,会反驳,或者干脆沉默,哪里知道路听野就这么淡淡地跟了他的话,低声说着,语调阴沉:“好。那就不要她了。” 他不会再奢求要她的一颗心,总归她就是个没有心的东西。 - 作者有话说: 不会拖进度的,但赶进度文就不好看了,会很仓促。 小路黑化还有最后一章。然后就是订婚了!! 还有一些刺激的剧情都在后面,不剧透啦! 第37章 镜花水月 清明前后, 上京的雨像是愁绪一样落不尽,连绵的阴雨笼罩着整座城市,就连肺里都是潮湿的水汽。 主道上, 一台灰色的宾利飞驰而过,右转时压到积水的坑洼地, 有滴泥水飞溅至车窗玻璃, 在一片澄明的雨滴里显得分外刺眼。 “......你这也是订婚的大日子,好歹也要上心点吧。怎么能随便去工作室挑礼服?还有啊,嫁衣这种东西你居然要买现成?我的大小姐, 这些都是得找老师傅订做, 布料啊,绣花图案啊你都要亲自选才行,那市面上现成的都是仿版盗版一大堆,万一和人撞衫了,沈常乐, 你真会被圈里人笑话死.....” 霍甯婉开车也并不妨碍她的话唠属性, 说了好半天,右侧没动静, 她偏头看过去。 沈常乐正失神地看着窗外, 最近时常这样,跟丢了魂一样。 “沈大小姐,我在跟你说话, 你听到没有?” “听到了。”沈常乐把视线从那滴泥上挪走, “请设计师太麻烦了, 订婚而已, 到时候结婚还要设计一次, 懒得折腾。” 订婚宴定在五月, 届时天气会柔和许多,正是风暖云清的时候,也适合出海。傅家的海运集团新购置了一艘大型邮轮还未投入商用,傅砚泽拿来做订婚场地。 这倒是出乎沈常乐意料,在她的认知里,两人的目的是一致的,那就是尽量从简从速,随便找个酒店就行了。 她就没想过上心。 “马马虎虎怎么行。”霍甯婉越说越不对劲,她迟疑了片刻,“乐,你到底想好没有......” “真的决定订这场婚?” 沈常乐笑了,语气很是平淡,“什么叫真的假的,我难不成还学偶像剧的女主角,来场惊天动地的逃婚不成?”再说,这场婚约本来就是她自己求的。 霍甯婉撅嘴,“傅砚泽有什么好的,阴森森的,就是一个笑面虎。你也是,出那么大的事我这边居然连一丝消息都没有,愣是被你瞒得死死的,不然我爸或者赵叔叔出面,你也不见得要拿联姻去摆平这件事。” 最近圈子里最轰动的消息莫过于沈傅两家的联姻。所有人心知肚明,明争暗斗成了过去,如今双方的阵营同舟共命,圈子里也再无人可及这番大好风光。 而沈常乐的身价如今更是水涨船高,圈子里那些和她暗中较劲的千金在背后恨得牙痒痒,面上也不得不奉承她两句,捡好听的话。 沈常乐面带倦色,不太想说话,静静的听着霍甯婉说。 肆意乖张 第54节 这些话她这段时候听了太多次了。妈妈,爸爸,奶奶,沈常西.....没有一个人不问她这个问题。 真的决定订这场婚? 爸爸这辈子第一次冲她发火,就是问了这个问题。 “我去找傅家退掉这门亲。退不掉我就去找你赵叔叔,让他给你去退。他还退不掉,我就去求赵老爷子出面。”沈时如面沉如水,神色不像是愤怒,却比愤怒更可怕。 “爸爸!我都决定了要和傅家订婚,您这是做什么!”沈常乐急忙拦住沈时如,“您这肩膀上的伤都还没好,脚也扭着了,您不在医院好好待着,您瞎跑什么啊!” “我沈时如的女儿犯不着用一门婚事来做交换。你若是真心喜欢傅砚泽,一切好说,你......”沈时如气得太阳穴发胀。 刚回来就听到女儿和傅家订婚的消息,他才知道他去了一趟锦城,弄出这么多风波。 “好了好了,您也别气了。”沈常乐又心酸又心疼,“联姻怎么了?我们身边的人谁不是联姻?您和妈妈不是联姻?三叔和三婶不是联姻?舅舅们不是联姻?再说,您一开始不也挑中了傅砚泽给我?现在倒是奇怪了,我真和他谈婚论嫁,您居然还不乐意了。” 沈时如肩膀袭来一阵剧痛,脸色微微泛白,“时攀这事,你为什么不去找你的叔叔伯伯?你赵叔霍叔,随便都能帮到你,再不济也能拖到我回来,用得着你一个女孩在这冲锋陷阵?” “......那可以帮我们一辈子吗?”沈常乐拿起一个橘子剥了起来,娓娓说着: “咱们家是经商的,上下关系都要打通,等到您和妈妈累了,老了,很多事力不从心了,我和常西怎么办呢?没有外援,我们拿什么在集团站稳。朋友帮得了一时,帮不了一辈子,人情这东西,是消耗品。只有姻亲才是最牢固的绳子,我们沈家世世代代都是这么做的,爸爸,您比我更懂这个道理。要么我联姻,要么常西去。总归我们姐弟是要选一个的,那不如选我。” 沈常乐把橘子递过去,笑着:“您说呢?” 沈时如接过橘子,拿在手上,那神情形容不出。 这是他第一次了解到女儿的另一面,不是躲在他怀里撒娇的小女孩儿,不是为了想读导演系而和他耍小脾气的小公主,不是嬉皮笑脸跟他多讨一个零的零花钱的宝贝。 或许他从来没有真正了解过自己的女儿。 般般已经是一个大人了啊。 沉默良久,沈时如缓缓开口:“常西以后继承集团,这是他需要背负的责任。我和你妈都没想过要选你。” 沈常乐不说话,只是笑。 这是她欠常西的啊。 她要让常西余生能自由选择所爱,这是她作为姐姐为他做的唯一的事。就算弥补不了他流浪在外十八年所受的苦,好歹能宽慰她自己,得一个释怀。 所以不论事情导向怎样的结果,路听野都是被牺牲的那一个。 她对不起他。 只能对不起他。 飘远的思绪随着引擎熄灭而沉静下来,车已经到了工作室门口。 两人下车后,霍甯婉挽上她的胳膊,“礼服买现成的也没什么,反正呢,你一定要戴那顶cartier的钻石珍珠皇冠!再把裴姨那串玛丽王后的项链戴上,噢!还有那只十克拉的粉钻手链也要戴上。” 沈常乐淡淡的,并不想笑,却只能挤出笑来:“那我不成钻石展列柜了。” 两人一边走一边说。 霍甯婉不高兴地瞪她一眼:“对了,傅砚泽给你买鸽子蛋没?不会吧.....你俩怎么一个比一个敷衍.....” “要不订婚宴上我加一道红烧鸽子蛋,你吃吗?” “喂!我认真的啊!” “我也认真的啊。” - 老城区的和惠古街是上京有名的文化街,这里开着很多私人艺术馆、收藏馆、书屋、特色咖啡厅等,有着很浓郁的文艺气息,很多游客都慕名而来,人气很旺。 风禾书屋是这条古街上最有名气的一间文化屋,经营了二十多年,举办过大大小小无数艺术展,还和不少有名的艺术家合作,每年都会推出一系列文创产品,在市场上非常火爆。 当然,不止这间书屋出名,书屋背后的三位女老板更让人津津乐道,各个都是花容月貌,每一位的背景更是深到令人咋舌。 沈听野的工作室宣布首次个人画展将在风禾书屋举办,这消息透出来后更是坐实了背后老板的神通广大。 这次展览收纳了沈听野近几年来所有的作品,有不少是从来没有对外公布的作品,那些已经被买走的作品据说经过和买家的协商后,也会出现在这次展览,包括那幅在苏富比拍出八位数高价的国画。 画展首日的门票一抢而空,不过抢票这种事,霍大小姐才不会做,她早就打招呼,让母亲给她留了五张vip贵宾票。霍甯婉的母亲姚瑶就是风禾书屋背后的老板之一,另外两位则是沈常乐的母亲和赵千初的母亲。 霍甯婉来了这么多次和惠街,头一次遇到这么堵,人山人海,她被逼的按了好几下喇叭。沈常乐让她别急,一个画展而已,去晚了又不是见不到。 “去晚了若是沈听野走了,我就亏大了!”霍甯婉好不容易杀出一条血路,车子绕进书屋后院的私人停车场。 听野..... 沈常乐已经好久没有听到这两个字了,明明知道这个“听野”和那个人毫无关系,可一颗心还是泛出苦涩。 还记得第一次知道路听野的名字时,她还笑着问过这名字怎么跟那个很出名的沈听野差不多啊。 霍甯婉停好车,拉着沈常乐进了书屋。书屋很大,一共有ab两个区域上下三层,空气里浮动着一股雅致的木香,像一张巨大的网,包裹着涌动的人潮。 沈常乐捏着工作人员分发的画展介绍手册,进来之前她随便翻了两页,知道这场画展的主题叫做“白日梦”。 这个名字来自沈听野从未对外展出过的一组画作,叫做《白日梦》,共六幅。 霍甯婉一进展厅就带着沈常乐直奔这六幅画的展区。 在正中央最显眼的位置,六幅画一字排开,悬在墙上,鲜明的色彩给观者以极强的视觉震撼,地上摆放许多形态各异的巨型纸艺鸢尾花,让这几幅画像是盛开在一座安静的花园中。 每幅画都不同,但画的都是同一个女人,那画上的女人很纤瘦,蓄着一头绸缎似的长发,如梦似幻的印象主义风格让人无端沉沦其中。 沈常乐看着这些画,心里涌起异样的情绪。命名为《白日梦》的画居然是如此写实的场景,和她想象中光怪陆离的画面完全不同。 最中间的那一幅,女人穿着黑色长裙,侧身站在铺天盖地的鸢尾花海里,远处的月亮是诡异的浆果红色。边上那一幅,女人带着一顶华丽的羽毛帽子,牵着一匹高大健硕的黑马,走在无垠的旷野里。还有最右的那一幅,女人穿着汉服样式的软烟罗裙,脖子上挂着一个相机,背景是细雨茫茫的江南。 “.....这完全就是十九世纪印象派的画法,他要是早出生两百年,这些画怕是就该挂进大英博物馆,卢浮宫这些地方了.....”霍甯婉拿出手机拍了几张,余光不经意扫到旁边的沈常乐,她收回目光,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又猛地转过去,视线定在沈常乐的侧颜。 “乐.....” 霍甯婉像是发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东西,拿手肘顶了顶沈常乐的胳膊,沈常乐从飘忽的思绪中回过神来,应了声。 霍甯婉:“你觉不觉得那画上的女人和你很像?” “和我像?”沈常乐眼中划过一丝慌乱,也不知道怎么了,头皮一阵发麻,没多想当即反驳,“不像啊,那画上的女人都是侧脸,你这也能看出来像谁?别开玩笑了吧.....” 霍甯婉眼见着沈常乐脸都涨红了,颇有些玩味的笑了,“我只是随口一说,你怎么还急了?” 沈常乐惊讶自己失态了,迅速偏过头去,“我去那边看看。” 路听野和陈燃从三楼的展厅出来,下楼梯时,陈燃拍了拍路听野的肩膀,一副苦尽甘来望子成龙的语气,“祖宗,你早该营业了,男人搞事业才是真理,情情爱爱都是假的。” “你看,你办个人画展的消息都被顶上热搜了。” 陈燃拿着手机在路听野面前晃了晃,颇有几分得意,“若是大小姐知道你就是沈听野,保准后悔的没地哭!什么小明星....哪有我家小野子一半值钱。” 前几天陈燃在热搜上看到了沈常乐和一个小明星的绯闻,心里不由地为路听野叫屈。那小明星不过是一个戏剧学院的大学生,刚出道,长的也没路听野帅,名气也没有路听野大,大小姐的品味简直是江河日下。 路听野面无表情,森冷的眸色里辗转而过一丝戾气。 就算沈常乐知道他不是给人打工的路听野,是能一年赚八位数的路听野,那又怎么样? 对她这种一台跑车都不止八位数的大小姐来说,有区别吗?不过是蜉蝣和蝼蚁那么丁点大的区别而已。 “不要在我面前提她。” 路听野冷冷撂下一句,把陈燃抛在脑后,快步下楼。 男人的背影郁郁沉沉,像拨不开的连天阴云,看得陈燃连连摇头。 陈燃比谁都清楚,那六幅画画的是谁,又为何被取名为《白日梦》 谈这么一场镜花水月的恋爱,不就是白日梦? 沈常乐和霍甯婉逛完了展览,来到书屋一楼的休闲区点了两杯奶茶,两人站在一排书架前,一边等奶茶一边闲聊。书屋的装潢清雅怡人,很有古韵,四处都能看见葱茏的植物,古色古香的装饰。 路听野从楼梯上下来,刚想去点一杯甜的补充体力,就看到了两个漂亮的女孩靠着书架,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笑着。 沈常乐就这样突然出现在他的视野。 她还是一如既往的美,妖冶的面容化着精致的妆容,一身粉色chanel套装在绿植的衬托下有花团锦簇的美好。 唯一有什么不同,那大概是瘦了,更瘦了,尖尖的下巴带着楚楚破碎的质感。 伶仃得让人心疼。 可他知道,她根本不需要任何人的心疼。 路听野刹那间几乎忘了自己要去做什么,好在他迅速回过神来,咬了下后牙槽,咽下口中腥甜的气味。 压下帽沿,露出一截凌厉的下颌,左边耳骨上多出一颗银色耳钉,闪动着幽深的雪光。 路听野接过店员递来的奶茶,转身朝二楼走去,经过那扇书架时,还是不由自主地放慢了脚步,透过书和木架之间的那点空隙,他的余光几乎能看见沈常乐耳朵上晃荡的钻石耳环。 “早知道沈听野本人不会来,我何必巴巴赶在开展日过来,还不如等晚上书屋关门了,让咱妈们给咱们开后门,想看多久就看多久,说不定还可以摸。” “你啊你,看个画展还要开后门。” “对了,乐,我看到有一款耳环特别适合你选的那款礼服,我给你定了,就是不知道能不能赶在你订婚那天做出来。” 订婚。 路听野眸色跌入谷底,手捏紧了奶茶。 “啊,乐,你怎么了?”女孩忽然语气紧张。 “......没事,胃有点疼....” “唉,你怎么又胃疼了,之前都没见你喊胃疼了。你快喝点我的热奶茶,还点冰的,你不疼谁疼。” 路听野喉咙发干发苦,就在听见沈常乐说微疼的那一刻,他差点没忍住。 他在心底冷嘲,还上去做什么?上去丢人吗? 她就是活该。 霍甯婉叹了口气:“以后你嫁给傅砚泽了,得让他专门给你安排一个保姆团才是,你这娇贵的小身板.........” 沈常乐心里空落落的,漫不经心接话:“好啊…我让他给我多找几个保姆,分你一个做菜好吃的……” 女孩们说着私密话,后面说了什么路听野一概听不见了,他感觉身体被人割了一刀极深的口子,灵魂飞到了上空,第三人称视角看着自己被一点点放血,痛苦地缓慢地接近死亡。 沈常乐的订婚对象是傅砚泽。 她要跟傅砚泽结婚了。 她要和傅家人结婚了。 她居然那么亲昵的说着自己未来的另一半。 路听野几乎快把喝下去的那半杯奶茶呕出来,身体发冷,迅速枯萎,不小心撞到了书架,惊动了那两个女孩。 肆意乖张 第55节 路听野迅速背过去。 最后残存的理智压抑住他内心的黑箱,他感觉到自己已经触到了崩溃的那根弦。 被她彻底逼疯了。 - 作者有话说: 路听野:很好(一口血吐出来)沈常乐,你真的很好,你会给我炒死,真的。 作者:这文貌似进入高潮了耶… — 评论发波红包~50个~ 第38章 新婚快乐 二楼展厅。 陈燃正在跟风禾书屋的幕后大老板讨论后续出联名文创产品的事。这是陈燃第二次见到这位传说中的豪门太太, 心中还是忐忑的不行。 他是真没想到,元晟集团的董事长夫人居然就是风禾的大老板! 面前女人一身软如云烟的如意领旗袍,面若桃花, 眸似星子,明明是四十多岁的女人了, 相貌就跟个二十来岁的小姑娘似的, 举手投足之间还带着成熟的优雅,简直就是斩男机器。 顾筠:“陈先生,你刚刚说沈听野先生今天也来了, 不知道有没有这个荣幸, 带我一堵真容?” 陈燃汗都要冒出来了,路听野这臭小子!值得这么大排场吗? 人堂堂身价千亿的董事长夫人居然来跟他个小经纪人打商量,就想见见这传说中的大画家长什么样。 太魔幻了。 “呃.....夫人,真不瞒您说,沈听野他其实有点.....”陈燃扣了扣手指头, “有点狂躁症。怕惹您不高兴。” 对, 狂躁症。 被甩之后狂躁症更严重了。 顾筠眼中转过惊讶,但很快又恢复平静。她知道很多搞艺术的都有点和平常人不太一样。狂躁症也不稀奇。 “唐突了。陈先生别介意。”顾筠笑了笑, “那我们继续说正事。” 陈燃连忙点头附和, “对,对,说正事!您跟我说, 能做主的我都做主了。” 两人说话间, 路听野朝这边走来, 帽沿下是一双阴沉戾气的眼, 面容冰冷, 没有一丝温度。 “车钥匙给我。” 陈燃正说话, 一道沉沉的,不耐烦的嗓音从身后传来,他吓了一跳,转头就对上路听野那煞气十足的面容。 这祖宗,别搞事啊! “车、车钥匙,你要去哪?” “快点儿。老子没耐心。” 陈燃一溜烟从怀里拿出钥匙塞在路听野手上,压低声音:“这是元晟集团老板娘,赵家少奶奶!大人物!你可悠着点儿吧!” 路听野一把拿过车钥匙,眼风看了一眼顾筠,没打招呼,转身就走。 陈燃快要被气吐血了,尴尬地看着顾筠,连连赔笑:“您别放在心上,夫人,他这人有狂躁症.....狂躁症......哈哈,他平常不发病的时候很礼貌的.....” 顾筠若有所思地看着路听野的背影,笑了:“他就是沈听野先生?居然是这么年轻的小伙子。” “没事儿。这不算什么狂躁症。我家那位年轻时比这狂躁多了。”当然,老了也挺狂躁,顾筠开了个小玩笑活跃气氛。 陈燃感动地快哭出来了。 这什么温柔的神仙姐姐...... - 路听野拿了车钥匙,一秒也等不了,骑着摩托一路朝城东奔去 劲酷的摩托宛如锋利的刀片划过,发出低鸣的嘶吼,惹得路上的行人纷纷投去目光。 “一个破摩托有什么好看的.....你丢不丢人啊!” “草,妹妹,那可是川崎!顶人一台宝马x5!比法拉利还快!” “不会吧,真的假的?” 摩托一路疾驰,最后在一栋巍峨的办公大楼前停下。城东的天耀新区是上京的金融中心,摩天大楼鳞次栉比,驻扎着成千上万大大小小的公司。 财大气粗的中奥集团拥有一整栋八十层高的摩天大楼,犹如一头傲视群雄的头狼,威严耸立。 路听野仰头看着这栋钢铁巨笼,阳光仿佛透过眼球刺进了心脏。他没有犹豫,把车停好后从大门进去,到前台,他问傅砚泽的办公室在哪。 前台小姐愣了愣,还没见过有谁来他们集团,开口就问总裁办公室在哪的。更让她吃惊的是,打完电话后,居然是总裁秘书亲自下来接。 “傅先生让我带您上去,二少爷您请。”阿鸿对路听野欠身,神色恭敬。 路听野面无表情,跟着阿鸿一路进电梯到了顶层。相较于一楼的人来人往,顶层更为私密和安静,内敛的深灰色装潢透着冰凉的味道,越发像一座笼子。 这个世界是没有公平可言的,在这寸土寸金的上京城,有人住着几乎摆不下一张床的逼仄出租屋,有人却能在cbd的正中央独享一间带游泳池的办公室。 傅砚泽看见路听野的那一刻,脸上露出罕见的笑容,他起身走到茶台,煮了一壶山泉水,“怎么想到来找我?见你一面不容易。大过年的也没见你给我和小染拜个年。” 路听野冷笑,“不是你把我逼来找你的吗?” 傅砚泽动作一顿,放下茶杯,笑着看路听野:“这话何意?” 路听野深吸气,走上前去,一把揪住傅砚泽的衣领,浑身上下都是戾气。他是装不下去了,是理智不下去了,他没有一分的耐性还在这演着虚以委蛇。 “你故意的吗?傅砚泽。你明明知道沈常乐和我的关系!” 这还是傅砚泽生平第一次被人揪着衣领质问,但他也没有动怒,只是维持着平和的表情,“噢,你们什么关系?不是分手了吗。” “分手了也他妈轮不到你染指!”路听野狠狠把人一推,傅砚泽退了几步才稳住。 “所以你来找我是做什么?来警告我不要染指你的前女友?”傅砚泽理了理弄乱的领带。 “小野,傅家和沈家是联姻,这点不用我告诉你吧。既然是联姻,那就谈不上我要染指沈小姐。” 不一会儿,壶嘴里冒出腾腾的热气。水沸了。傅砚泽示意路听野先坐下,有话好好说,在乡下养成靠拳头说话的臭毛病什么时候能改改。 这里是常人一辈子都攀不到的金字塔顶端。 在这里,拳头是不管用的。 路听野:“你个老东西和谁联姻不行,就非得跟沈常乐联姻?” 傅砚泽差点气笑,“纠正你一点。是沈小姐找我联姻,不,再准确一点,是沈常乐需要傅家的支持。不然,她弟弟怎么坐得稳沈氏集团下任当家人的位置呢?” 路听野放在桌下的手攥紧。他那挺直的脊梁,冷漠的面容,泛红的眼尾都在宣告着他困兽犹斗的颓败。 傅砚泽知道不能把人逼狠了,他不忍心。 但这是最好的时机,若是不逼一把,路听野这一辈子都不会回来傅家。 那父亲那边....... 傅砚泽倒了一杯茶,递过去,“若你来是想让我解除联姻,那怕是做不到。这是沈傅两家达成的协议,我更改不了。” 路听野咽下这杯苦茶,没有说话。 “不过就算是沈常乐不和我联姻,她也会和别人联姻。小野,在港城我就告诉过你,凭你自己,还不够入她的眼。” 傅砚泽余光瞥见路听野紧握茶杯的手,指骨处是一种烧成灰的白色。 --“凭你自己,还不够入她的眼。” --“我未来的另一半至少也得是和我门当户对的吧。” --“路听野,那可是沈常乐诶!和我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每一种声音都在提醒他,路听野,你不配。 你就算是拼了这一生的力气也够不到她的眼。 她把你当玩物,当逗趣解腻的玩意,当用完就扔的垃圾。 她根本就没有真心的喜欢过你。 “不过......” 路听野抬头,冰凉的眸光刺过去:“不过什么?” 傅砚泽微笑:“不过你若是傅听野,那就不一样了。总归沈常乐是和傅家联姻,换成你,这婚也一样能结。” “你当她是什么!一个任你随意挑拣的玩意吗!”路听野气到整个眼睛都发红了。但话落的那一瞬间,他又开始痛恨自己。 都到这个时候了,他还在捍卫着她的尊严。 她就是个冷血无情的白眼狼! 傅砚泽挑眉:“这个圈子的规则不就是这样吗?听野,你现在有两条路。” “你成为傅听野,堂堂正正跟沈常乐联姻,从此以后你和她之间再无阻碍,或者.....你这辈子最爱的女人将永远成为你的......” “兄嫂。” 傅砚泽平静地吐出这两个字。 路听野浑身发麻,只感觉血腥气一阵一阵地往喉咙上涌。他忽然腾起来,走到落地窗前,从口袋里抓出一盒烟。 几乎是狼狈地点了一支。 傅听野.....傅听野...... 要喊那个男人做爸爸....... 耳朵一度产生了耳鸣,听不见任何声音。 路听野凶狠地抽着烟,眼神茫然地看着这座繁华的大都会,在这里看上京是从未有过的景色,美得让人眩晕,也恐惧。 她不爱你。不爱你。 路听野,你已经惨败过一次了,还要再重蹈覆辙吗? 肆意乖张 第56节 不要重蹈覆辙,她不爱你。 不要重蹈覆辙...... 不要重蹈...... “好。” 路听野把烟摁灭在掌心,烧出一个红彤彤的烫泡,耳边的鸣叫在这一刻停止。 “东西拿来,我签。” 傅砚泽静静呼出一口气,体内有一种浓浓的厌倦,并没有一丝一毫胜利的喜悦。 他掩盖心里所有的情绪,起身去办公桌上,把抽屉打开,从里面拿出一式两份协议。 路听野面无表情地抽出一只钢笔,看也没看那协议上写了什么,翻到最后一页,签下大名,再按下手印。 他就当签卖身契。 傅砚泽把东西收好,递过去一张无限额度的银行卡,一把柯尼塞格的车钥匙,还有一张上京大学的入学通知书,“父亲给你选的车,就停在公司楼下,不喜欢就再换。学校那边经过商讨,认为你这个情况很特殊,也能特殊对待,只要你想,随时可以回去读书。” 路听野看着这张入学通知书,想笑,想放声大笑。 傅家果真是手眼通天。 傅砚泽轻轻拍了拍路听野的肩膀,叹了口气,“小野,过几天回家吃饭吧,父亲想你了。” - 看完画展后,沈常乐和霍甯婉,还有筠姨,瑶姨一起吃了一顿豪华法餐,在回程的路上,沈常乐心不在焉,又想到了那组画。 恐怖的是,她在看到那画的第一眼,就意识到了那画上的女人和她很像。 说不出来哪里像,但就是让她有无比熟悉的错觉。 沈常乐犹豫了好久,还是拿出电话拨给筠姨。书屋是顾筠在打理,打给顾筠会更清楚。 “怎么了般般?”电话里传来一个温柔如水的声音。 “筠姨,我想问一下,今天画展的那些画,可以买吗?”沈常乐怔怔地看着窗外,不知道怎么话到嘴边就成了这一句。 明明她想说的是,您认不认识沈听野。 顾筠笑了笑,“般般想买哪幅啊?” “《白日梦》,一整组。”沈常乐强调,是一整组,六幅。 顾筠:“要买《白日梦》啊?这个姨不太确定,不过可以跟你问问。你等会儿啊般般。姨马上给你拨过来。” 等了十分钟,顾筠的电话回拨了过来,沈常乐第一时间接通。 “般般,沈听野那边说买不可以,但是可以送。” “送?” “艺术家嘛,都古怪的很。他说你是第一个提出买这整组作品的人,他会把这六幅无条件的送给你。” 电话挂掉后,沈常乐艰难地呼吸着,忽然觉得自己打这个电话很愚蠢。 是他吗?沈听野就是...... 她闭上眼睛,不敢继续想。 是他,不是他,有那么重要吗?一个答案有那么重要吗。 不重要的。毕竟,无论他是谁,他们都没有可能了。 五天后,沈常乐订礼服的m工作室给她发来短信,告诉她预订的礼服到货了,问她是否有空来试穿,避免到时候尺寸上出问题。 订婚宴就在下周一,倒计时三天,已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沈常乐抽出空跑了一趟m工作室。 虽说是工作室,也算是高端品牌集合店,很多市面上已经找不到的中古礼服这儿也有存货,还有不少名贵的婚纱。 沈常乐从试衣间出来,路过了婚纱区域,眼睛不由自主地被吸引,许是女人天生就对婚纱有一种不可割舍的情怀。 沈常乐走过去,手指在华丽的钉珠和蕾丝上划过,心中荡漾出一些很温柔的情愫,她想到了路听野抱着她,说想看她穿婚纱是什么样子。 “还能什么样,不就是我这样吗。” “不一样,乖乖,你穿婚纱一定是这世界上最美的女人。当然,不穿也是。” 沈常乐又笑又气,连连打他。 飘走的思绪回笼,沈常乐才发现自己居然抓着一件婚纱发呆,她悻悻收回手,还是没忍住,脱口而出:“可以试婚纱吗?” 店员非常惊喜,连连点头:“当然可以!沈小姐,您要试哪一件?我给您拿过去。” 沈常乐指了指眼前的这件。 “您眼光可真好!这是咱们家的镇店之宝!全世界就这么一件!” 又重新回到试衣间,店员已经把婚纱挂了进来,试婚纱不比礼服,需要有人帮忙才能穿好,两个店员一起配合才帮沈常乐换上这件华丽到炫目的婚纱。 换好婚纱后,店员识趣地退下,留沈常乐一人在试衣间里欣赏。 试衣间很大很安静,四周挂着黑色的丝绒幕布,一面澄亮的落地镜让一切细节都无处遁形。 沈常乐站在一方圆形的台墩上,静静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婚纱很漂亮,比她穿过的任何一件礼服都漂亮,巨大的裙摆上全是手工绣上去的钉珠,像银河在为她闪烁。 她想过嫁给路听野。 没什么不好承认的。这里只有她一个人。 沈常乐就这样发着愣,不知道站了多久,站到小腿发酸,她还是没有动,就这样看着自己。 她即将穿上属于她的婚纱,却不是嫁给她喜欢的人,想起来心里还是会微微泛酸。 沈常乐忽然笑出声来,就在这时,试衣间的灯熄灭了。 一切都跌入惶惶的黑暗之中。 突如其来的黑暗让她的心脏突突一跳,眼睛在黑暗里什么也看不见,极度的没有安全感,她的声音发着颤:“有人吗?店员在吗?能不能帮忙开一下灯?” 是跳闸了?还是停电了? 沈常乐不敢乱动,身上的婚纱太大太重,又是在黑暗里,很容易摔倒。 她忽然动了动鼻子,嗅到了一丝烟味。 有人在这里! “是谁在那?” 烟味越来越浓郁,沈常乐揪紧了裙摆,镜子里忽然出现了一点明灭的火星。沈常乐睁大眼睛,知道有人进来了。就在她身后站着。也许是个男人。 还没想到要怎么办,腰被人狠狠箍住。 沈常乐眼睛睁大,要去推,可那男人的力气太过狠戾,几乎要把她勒断在这婚纱里,这力道含着报复的意味。 “你穿婚纱真的很美。是想穿着嫁给哪个男人呢?姐姐。” 低醇的,性感的嗓音落在黑暗里。 沈常乐的心跳在这一刹冻结,可偏偏皮肤上袭来一阵阵滚烫的温度,是他搂着她,是他身上滚烫的热。 “路听野......”沈常乐从喉咙里发出轻轻地一声唤,她看见那点火星在空中划了下,大概是男人又吸了一口烟。 他什么时候染上了烟瘾? 沈常乐心里堵得慌,路听野是不吸烟的,和他在一起那几个月里,他从来没有吸过烟。 就在她思绪恍惚之际,男人抬手掐住她的下颌,迫使她把脸抬起来,黑暗中,她感觉到一股浓涩的呛人的味道朝她袭来。 唇被人吻住。 一口烟就这么生生的渡了进来。 唇she在口腔里.搅.动着,伴随着浓烈的苦涩,沈常乐濒临窒息,眼眶溢出生理性的泪水,想咳却咳不了,只能被他堵住五脏六腑,像一只快破掉的气球。 纠缠之间,那些烟雾一半逃了出来,一半被他们彼此吸进肺里。 沈常乐忍着不让自己哭出来,这滋味太难受了,直到唇瓣忽然被人狠狠咬了一下,大概是咬破皮了,血腥味蹿了满嘴,那些眼泪终于装不住,一颗颗掉了出来。 察觉到她的眼泪,男人顿了顿,许是浇灭了兴致,没有再继续。沈常乐终于得到了喘息的机会,疯狂呼吸着氧气,几乎要把肺都咳出来。 黑暗藏住了一切。 “你那未婚夫若是知道你被别的男人吻了,不知道会作何感想?会不会和我一样好脾气,任由你作践糟蹋。” 说罢,他笑了声。 那笑很讽刺,沈常乐听出来了,他这是在报复她和别的男人接吻,他现在是来报复回去的。 “路听野....” “姐姐是准备穿这件婚纱嫁给他吗?”他这问题很讽刺,语气尖锐又冷硬,没有一丝温度。 沈常乐张了张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件婚纱不是为了谁试穿的,若是真为了谁,也是为了他。 忽然男人指尖夹着的那火星就这样冲着她而来,沈常乐心脏抽紧,就这样看着那火星摁在了某个地方,灭了,紧接着一阵烧焦的布料味道飘散出来。 沈常乐怔怔地看着。 空间安静下来。 很快,灯重新亮了,一切都变得清晰可见。偌大的试衣间里只有她一个人站在中央。 沈常乐看着身上那件漂亮的婚纱裙摆被烧出一个难看的黑洞,说不出是什么滋味。 这么漂亮的婚纱,被他用一根烟毁了。 沈常乐深深吸了一口气,残存的烟沉在肺里,有点难受,她把妆容补好,用口红遮住被路听野咬破的唇,面色平静地叫来店员,说这件婚纱她买了。 店员笑呵呵地看着沈常乐,“不用了,沈小姐,刚刚有一位男士把这件婚纱买给您了。还有这个,是他让我转交给你的。” 沈常乐接过店员递来的一张卡片,上面写了一行字: 【祝新婚快乐,沈小姐。】 坏蛋。 居然叫她沈小姐。这个坏蛋! 沈常乐咬着唇,死死盯着沈小姐这三个字,忽然发狠地把这张卡从中间折断,声音里带着羞恼,“这婚纱多少钱。” 肆意乖张 第57节 店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垂着头,小心翼翼地回答:“.....五百万,沈小姐。” 五百万。 沈常乐深深吸了一口气。 他就这么恨她。 恨到那五百万就花在了一条裙子上。 - 作者有话说: 哈哈哈哈哈小野都开上柯尼塞格了。 —— 第39章 插翅难飞 沈傅两家订婚宴将在“海鲸号”邮轮举行, 一艘可容纳千人的大型豪华邮轮,圈子里就连结婚都没谁搞这么大的排场,更别提订婚, 纯属烧钱玩。 邮轮提前两天布置妥当,登船那日, 宾客云集, 豪车几乎把整个港口堵的水泄不通,车牌一水儿京a打头的连号,直升机在天上嗡嗡转, 招摇过市。 霍甯婉听说这邮轮上还备着接近千万的紫色烟花, 说是开到海上了燃放,给两人订婚添彩头,她直呼沈大小姐好福气啊!傅砚泽虽说到现在还没有买鸽子蛋,但比起鸽子蛋,千万的紫色烟花好像更稀罕一点。毕竟烧钱玩绝对要比买保值的石头来的阔。 沈常乐凉飕飕地看过去:“这福气给你, 你要不要?” 船往悉尼开, 来回三天,订婚宴在第二晚举行。邮轮上下十三层, 由于是最新的邮轮, 设计上非常超前,装潢偏简约未来感,豪华程度令人咋舌。 沈常乐的房间安排在顶层, 推门可见一整片郁郁葱葱的屋顶花园, 侧门的阳台上上有一方超大的长方形透明悬浮泳池, 还有一个专属的滑梯, 能直接滑到一层甲板, 听说玩起来贼刺激。 但沈常乐怕玩这些刺激的, 每次去游乐园都说鼓起勇气一定要坐过山车,结果一次也没敢上去。这滑梯算是浪费了。 沈常乐才刚把自己的房间逛完,还没来得及去看看自己爸妈的房间,傅砚泽就过来了。 还带来了一个令她怒火中烧的消息。 “傅砚泽!你什么意思!”沈常乐倏地从沙发上站起来,气得身体发颤,抬手指着面前男人的鼻子,手也在抖,“你当我沈常乐好欺负是不是?” “明天就是订婚宴,你今天跑来告诉我,我不是和你订婚,是和你不知哪来的弟弟订婚,你丫的玩儿我?” 傅砚泽什么时候还有个弟弟? 傅闫封什么时候还有个亲儿子? 这都是什么事! 傅砚泽没同女人吵过架,更没被女人指着鼻子骂过,若不是面前这位是他未来的弟媳,早就被他扔进海里喂鱼了。 “沈小姐别生气,都是一家人。” “谁他妈跟你一家人!” 沈常乐愤恨地瞪着对方,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 傅砚泽看得好笑,勾下眼镜,从西装口袋里抽出方巾,慢条斯理地擦着,“怎么,傅某倒是不知什么时候让沈小姐情有独钟了。” 沈常乐冷笑,还真是佩服傅砚泽这颠倒是非的本领,“你哪只眼睛看出来我对你这种笑面虎情有独钟?既然当初谈好了条件,你和我订婚,现在你临时给我换帅,你这是没把我们家放在眼里!你让我怎么跟我爹妈交代?你这不是让我成为所有人的笑柄吗?” “笑柄?” 傅砚泽重新戴上眼镜,一双温和从容的眼睛里透着隐隐的杀伐气,“我傅砚泽的亲弟弟,傅家的二公子,谁敢嘲他是笑柄?沈小姐不妨把这些人都记下来,我一个个亲手送上路。” “........” 这么护短的一番话,说得杀伐决断,和对方平日君子端方的做派大相径庭,沈常乐不由地怔了,沉默了好一会儿,她方问:“你是不是打算随便塞个缺胳膊短腿的旁支子弟给我?傅砚泽,我既然已经把婚事赔出去了,就没有赔了夫人还折兵的理。” 傅砚泽笑笑,“沈小姐放心,我怎么会拿个冒牌货糊弄你。小野是傅家的亲骨血,和我一样都有傅家的继承权,手里还有百分之十五的中奥股权,这点你放一百个心。以后沈家的事就是傅家的事,我傅砚泽也必定全力以赴。” 小野.....? 还是小也? 还是小冶? 傅砚泽之后说了什么,沈常乐都没有认真听,脑子里把所有ye这个读音的字都过了一遍。她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就是魔怔了。 听到任何带ye的字都要想是不是他。 大概是疯魔了。 她突然觉得自己争这一二两利很可笑,若是路听野知道她的人生就围着这点东西打转,为了这点东西把他丢了,会更恨她吧,会嘲笑她吧,会看不起她吧。 他是多么多么骄傲又坦荡的一个男人。 “行…你弟弟就弟弟吧。”沈常乐没什么劲了,只想快点把这件事了结。 至于傅砚泽的弟弟叫什么,长什么样,是个什么性格的人,她一概不想知晓。都是演给外人看的摆设,包括她,也是摆设。 傅砚泽见事情理顺了,这才清清落落起身,“那就麻烦沈小姐跟伯父伯母解释一下。” 沈常乐想到要跟父母解释,头都大了,只是无力地摆摆手,示意傅砚泽赶紧滚。 她斗不过他。 古话说的好,富不与官斗。 傅砚泽从房间出去,又想起什么似的,脚步停下,转头看着颓坐在沙发里的沈常乐:“对了,沈小姐。我弟弟呢,下个月才满二十二,年纪小,心气高,日后结婚了还得麻烦你多包容他一些。你有耐性的吧?” 沈常乐:“......滚啊!” 她又不是对哪个弟弟都有耐性的! - 为了跟父母解释她的未婚夫在订婚宴前一晚换人了这件奇葩事,她绞尽脑汁编造了一个连她自己都不信的浪漫爱情故事。 沈时如和沈常西自然是不信,但裴珊却被沈常乐唬的一愣一愣,尤其是听到那傅家二少爷是个年纪小的弟弟,裴珊就更信了三分。 从父母的套房里出来后,沈常乐拒掉了三四个场子的邀约,一个人靠在甲板边缘的悬浮沙发上,看着远处,流光皎洁的月色罩着这片茫茫无际的大海。 海风吹来咸湿的潮意,隐隐传来管弦乐队演奏的美妙乐声,大概是哪层甲板在举办露天舞会。 海风将她身上的裙子吹得猎猎作响,胸口的蝴蝶结飘带胡乱飞舞,隔远看像一对纠缠的紫色蝴蝶。 她在风里打了个寒颤。 此时一阵脚步声由远及近,沈常乐回头,看见一个穿着制服的服务员朝她走来,手里拿着一件皮草外套。 “沈小姐,有人让我拿过来给您。”服务员把皮草递过来。 “给我?”沈常乐看着这件皮草,“谁让你拿来的?” 服务员有些为难,只说是一位男士。 顶层甲板是私人区域,一共才两间房,沈常乐占了一间,另一间似乎是空的,没见有谁住进来。她刚刚在屋顶花园坐了会儿,也没察觉到周围有人。 沈常乐还是把皮草接过,披在了身上,温暖顿时驱散了海风的寒。 “这.....顶层还有其他人住吗?”沈常乐还是没有按捺住好奇,问了一嘴。 服务员也许是被授意过,不肯透露分毫有价值的信息,只是摇头说不知道。 沈常乐不愿为难,也就没再问,身上的皮草裹着她,很温暖。有种孤零零一人在寒冬腊月天里等人,忽然那人就出现了,并把你揉进一个炽热的怀抱里,那一刻,踏实和满足感纷至沓来,只觉得一辈子都这样安安静静地下去,也挺好。 就在沈常乐思绪纷乱之际,她忽然感觉到有一道锐利的视线从背后刺过来,攫住她。 她猛地转过头,空荡荡的甲板上,什么也没有。 - 次日,中午的饭局沈常乐也没去,下午一帮人在水上游乐园开party,沈常乐也说没兴趣,她得化妆,总之打定了主意不到最后一刻绝不露面。 她对这场订婚厌丧到了极点,越是盛大,周围人越是闹腾,她越是烦躁。 等到下午三点多,化妆团队过来,把礼服也带了过来,只不过不是沈常乐选的那一件,而是一件更为华丽,类似于婚纱款式的蕾丝鱼尾裙。 沈常乐也不知哪根神经被触到了,也许是这婚纱太刺眼,也许是她想到了路听野说的那句极讽刺的新婚快乐,她冲着一屋子人发脾气。 “这谁让你们送来的?我说了我就穿我选的那款!” 满屋子胆战心惊,不知道这位大小姐生什么气,明明这件裙子更漂亮也更昂贵。 “沈小姐,是二少爷的交代,我们也是听命行事.....”团队负责人小心翼翼地解释。 “我的订婚宴,我连想穿什么的自由都没有了吗?二少爷,哪个二少爷?谁啊!” “傅二少爷.....” 沈常乐冷笑,原来是她那临时换帅的未婚夫。好大的派头,都还没订婚呢,就在这插手她的生活。 “他选的我不会穿。”沈常乐坐在化妆镜前,冷漠地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僵持之下,有人进来了化妆间。是跟在傅砚泽身后的助理阿鸿。 “你来做什么?帮你主子传话?” 阿鸿垂首,一字不漏地把话带到,“二少爷说,沈小姐若是不肯穿他选的裙子,那他就过来亲自给您穿。” 沈常乐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耳朵一度产生幻听,手指已紧紧绞在一起,勒出一道道红痕。 亲自给您穿… 一个强势傲慢到不讲任何道理的男人。 沈常乐气到大脑发晕,也不得不忍下去,“…好…我穿。但烦请转告他,别太过分。” 晚宴定在七点,六点多的时候,沈常乐的手机快被霍甯婉打爆了,可她一直化妆做造型,根本没时间看。等霍甯婉见到沈常乐的时候,离七点只剩五分钟了。 沈常乐远远走来,繁复的蕾丝裹着她孱弱纤细的身体,像从西域壁画上剥离的宗教圣女,圣洁又妖娆,美得不似凡物。 霍甯婉抽了口凉气,心脏都在跳舞,若非事态紧急,她绝对要现场写一篇千字小作文吹捧姐妹的美。 “我的姑奶奶!我打你十几个电话你没听见?”霍甯婉提着裙摆,踩着高跟鞋飞奔到沈常乐边上,一旁的赵千初拉都拉不住。 沈常乐笑着瞥她一眼,“什么急事?瞧你,汗都急出来了。” 霍甯婉:“你知不知道我看到--唉哟!谁掐我!”话没说完,霍甯婉被赵千初掐了一把,疼得眼泪都出来了。 赵千初给了霍甯婉一个眼神,让她千万委婉点,别把场面弄尴尬。 “你俩怎么话里有话?”沈常乐一边走一边和两人说着,宴会厅就在廊道的尽头。 肆意乖张 第58节 霍甯婉揉着腰,心里想着委婉一点该怎么说?可你前男友居然是你未婚夫的亲弟这种瓜,就算是委婉着说,效果也一样吧? “就是.....嗯....怎么说呢.....乐,你到底知不知道你那小男友是谁啊?” 沈常乐穿着八厘米的高跟鞋依然踩得稳稳当当,在听见霍甯婉提起路听野时,有一霎那的停顿,又转瞬隐匿,“他.....怎么了吗?” 霍甯婉掐了一把赵千初的手心,给她一个该怎么办的眼神,赵千初翻了个白眼,“婉婉的意思是,你有没有想过,你的前男友其实并不是什么打工仔。” “那他是谁呢?”沈常乐费力勾出一丝笑来,不愿被人看出她在强撑。 “他是....嗯.....” 说话间,三人已经走到了晚宴厅门前,服务员推开厅门,金粉浮华的名利场以一种直白的方式在眼前缓缓铺开,灯光太亮了,璀璨得让沈常乐眯了眯眼。 在这浮翠流丹,云蒸霞蔚的锦绣堆里,沈常乐竟然只用一眼就看见了他。 他们之间也许存在一种隐形的磁场,把彼此纠缠在一起。 男人穿一袭考究的黑色西装,矜淡地站着,那永远柔软,像小狗一样垂落的头发往后梳去,露出饱满挺立的额头,起伏的轮廓依然如出窍的刃,锋利,也冷硬。 耳骨上多了一颗银色的耳钉,闪着幽深的光芒。 沈常乐不知道这是不是梦,还是她最近太累了,累到出现了幻觉,她不知道为什么会在这里看见路听野,但的的确确,看见了。 他被一群宾客围着,簇拥着,宛如意气风发的骄子,也像极了黄金白壁买歌笑的纨绔公子,一举一动都让她觉得陌生至极, 与此同时,男人似乎感应到了她的目光,偏过头,朝她投来淡淡地一瞥,耳骨上的银光划过一道璀璨。 毫无滋味的一个眼神,像在看一个陌生人。沈常乐呼吸慢了半拍,喉头微微发干。 与此同时,身旁的小姐妹慢吞吞的把那句没说完的话补足:“他是傅家二少爷.....乐乐,这事儿....你知道吗?” 路听野是傅家二少爷? 路听野?怎么可能? 沈常乐大脑空白,感觉老天爷给她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 她就这样呆滞地看着男人朝她的方向走来,直到一方黑色的阴翳将她从头到脚笼罩起来。 路听野看着沈常乐双眼微滞,额角因为紧张而析出几颗细密的汗珠,喉咙也不自觉地咽着,整一幅手足无措地可怜模样,讽刺的话都到了嘴边,还是硬生生吞了回去,只是淡淡地打招呼:“沈小姐。” 沈小姐..... 沈常乐不可置信地抬头,心脏被针扎了下,疼得想把身体蜷缩起来,可四面八方都是眼睛盯着他们,她就算是疯也不能在这里疯。 “傅少爷。”沈常乐露出一个得体的微笑,静静地看着面前已经不认识的男人。 傅少爷? 这话从沈常乐的口中而出,几乎是利剑一样,径直刺穿他的心脏。 路听野气得想笑,手指紧紧握着手里的香槟杯,讽刺的话脱口而出:“倒是不知道沈小姐这么听话,让穿什么就穿什么。就这么听你未婚夫的话?” 沈常乐是真被他气到了。 气得什么顾全大局都管不着了。 她就这样定了路听野一眼,随后收回目光,转身就走。 路听野眸色乱了几分,大步跟上去,就在众目睽睽之下抓住她的手腕,把人扯了回来,声音冷硬低沉:“沈小姐,你最好乖乖听话把今晚这流程走了,你不会天真到觉得你还跑的掉吧?” “什么意思?路听野。” 路听野看着沈常乐那双潋滟的眼睛,笑了笑,“只是提醒沈小姐,收着点脾气,以后没人会再惯着你了。” — 作者有话说: 第40章 爱恨交织 40 【晋江独家】 没人会再惯着你。 至少他不会了。 路听野语气阴沉, 琥珀色的瞳仁仍旧漂亮得不像话,像波光粼粼的钻石湖,可沈常乐只觉得自己被一把晶莹的冰锥扎了下。 这双眼睛曾缱绻深情地凝视她, 也曾狠戾决绝地看过她,如今这般不咸不淡地, 更叫人有说不出的苦涩滋味。 沈常乐心里委屈, 一言不发,只是避开他的视线,偏过头去。也不知是不是这么简单的一个举动惹恼了他, 他居然加重力道捏了下她的手掌。 十根不沾阳春水的纤纤玉指陶瓷一般娇贵又脆弱, 根本经不得力,从前他就是在.床.上,兴起时浑身肌肉紧绷,汗水一颗颗滴下来,恨不得吃了她, 就是这样的境地他也舍不得弄疼她一点点, 顶多十指相扣,发狠地陷进她的指缝, 和她宛如钻石和戒托那般嵌在一起。 柔弱无骨的手指被他捏得一阵发酸, 连带着肩膀都软了软。 “怎么,知道你订婚对象换了人,你不高兴的很?”路听野轻嗤, 没打算放开她的手。 沈常乐垂着眼, 有些失神, 淡淡应:“嗯....是不高兴。” 路听野咬着后牙槽, 脸色阴沉可怕。 一整晚订婚宴, 沈常乐都被男人牵着, 两人看上去仿佛是一对正在热恋的小情侣,没人知道,沈常乐的手快要被他捏碎了。 他像囚犯人似的牢牢握着她的小手,在沈常乐不听话或者不如他意的时候,就会狠狠捏一下,弄得她又痛又酥,心里又堵。 沈常乐不能对着干,又不能甩掉手,只能笑盈盈地表现出害羞的样子,还要随时应着长辈们的关切问候,她几乎被顾全大局这四个字作茧自缚了。 路听野装得太礼貌,也过分游刃有余,把裴珊哄得心花怒放,直言这两小朋友谈恋爱就谈恋爱,结婚就结婚,玩什么谍战呢? “唉,般般,你是不是拍电影拍太多,把谈恋爱也当电影了?不弄个反转来吓吓人,就怕你爹和我生活太平静是吧?”裴珊本来还忧心沈常乐的这桩婚事,现在好了,一切都是水到渠成,好的不能再好。 路听野礼貌地敬酒,亲昵地把沈常乐牵到身边,让她靠得再紧一点,“阿姨,之前出于一些私人原因,没有告诉般般我的家庭,是我的错。还请您不要生气,我对般般是真心的。” 沈常乐明知道这是哄人的话,是假话,是场面话,心里还是荡漾出一丝温柔,她连忙垂下头,挡住自己眼里复杂的情愫。 裴珊心花怒放,笑着看了眼自己老公,眼神里都掩不住得意,“老公,你这下放心了?小两口好着呢。” 沈时如面色波澜不惊,看不出过多的情绪,他审视着面前这个即将成为他女婿的青年,散发着不怒自威的严肃,“对般般好点。订婚而已,也不是不可以解除。” 裴珊当即不乐意了,拿手肘顶了下沈时如,大喜的日子,嘴怎么这么讨人厌? “叔叔放心。这婚既然定了,就没有解除的道理,你说呢?般般。”路听野笑着看向沈常乐,手掌不轻不重地捏了下。 威胁的意味十足十。 沈常乐忍住酸麻,抬起头,绽放出一个娇艳的笑容:“.....听野说的对....爸爸您....就别担心了。” 很快,络绎不绝前来寒暄的宾客就把沈时如架走,父亲转背的瞬间,沈常乐感觉自己那只快被捏麻的手也获得了自由,她低头去看,看见两人牵着的手已经松开了。 “沈小姐应该不会想着解除婚约吧。” 还没来得及缓一缓,耳边就传来男人嘲讽的话语,沈常乐掀起眼眸看着他,那双神采飞扬的狐狸眼里透出疲惫,“我不会解除。若你只是为了报复我而订这场婚,你可以随时解除。” “我.....”沈常乐咽了咽被白葡萄酒弄得发涩的喉咙,声音淡淡地: “我会配合你。” 空气沉默一瞬。 路听野太阳穴狠狠一跳,他一字一顿:“你做梦。” 他把脊梁弯下来了,把灵魂出卖了,把尊严抛掉了,把十年的坚持都变成了一个笑话,就是为了得到她的人。 爱也好,不爱也好,恨也好,折磨她也好,互相折磨也好,总之,他一定要得到她。 路听野忽然扣住她的手腕,把她的手抬高,目光盯着她无名指上的碎钻戒指,“一小时之后交换戒指,记得把别的男人送你的戒指扔了。” 相处这么久,他从没见过沈常乐戴这种朴素的碎钻款式戒指。 她的戒指柜里,最便宜的戒指也是两克拉的钻石,碎钻是看都不会看一眼,更别说买着戴手上。 沈常乐没有反应过来,顺着他的目光看向自己的无名指上的戒指。 戴着戴着就习惯了,今晚订婚宴,她居然都忘了取。 当初送给路听野的那只戒指有一对,是对戒。她的这只是戒指周身嵌满碎钻的款式,他的那只则嵌了一颗只有五十分的小钻石。 “是你那戏剧学院的小男友送的?你都这么捧他了,他也不对你大方点。” 说完,路听野松开她的手,转身走了。 - 订婚仪式其实很简单,在亲朋好友的见证下交换戒指,切了祝福蛋糕,最后就是社交了。 一群年轻的少爷小姐们聚在一起,玩就要玩热闹的,酒吧和赌场最受欢迎,路听野也被人拉走了。他如今一跃成为圈内最炙手可热的人物,那些想攀傅家门楣的人都抢着和他玩。 沈常乐和小姐妹们在酒吧里玩了小会儿,借着上洗手间,她溜出来透透气。 甲板上安静了不少,猎猎海风把沈常乐那头黑绸缎似的长发吹起来,没有城市里灯光霓虹的污染,夜色沉沉,那漫天的星辰就显得格外亮。 一轮硕大的月亮悬挂在海上,仿佛踮脚就能摘到,温柔的月光洒在海面,泛起无数潋滟的碎光,也照得沈常乐无名指上的那只钻石戒指像黑夜里灼灼的火光。 共十三颗两克拉的纯净方钻排列成一圈,组成了这枚戒指,不过是作为对戒而已,这种设计几乎是简单到有些粗暴了。一比较起来,她自己选的碎钻对戒确实有些寒酸。 沈常乐心里堵着一口气。 哪里就寒酸了? 那可是她一眼就相中的款式。为了更有纪念意义,她还把自己十五岁那年,自己挣钱买到的一条单钻项链上的钻石拆下来,镶嵌到他的那只戒指上。 可路听野居然嘲笑寒酸。若真要拼排场,她还输给过谁吗? 她刚刚观察了,路听野确实没有戴她送的那只戒指,估计分手那天,就被他扔进燕江了吧。 他果然是坏...... “你在这做什么?” 思绪被人打断,沈常乐下意识回过头,看见路听野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了她的背后,也不知道站了多久。 他喝了酒,双颊透着微红,一双眼睛锐利而雪亮,像踱步在迷雾森林中的野兽。 路听野一夜之间变成了傅听野。 陌生是毋庸置疑的,沈常乐看着路听野变成了用一身昂贵行头堆出来的富贵公子哥,她并不觉得这样的他更有魅力,只觉得有一层无形的枷锁扣在他身上。 不再有自由和肆意的热烈。有得只是轻狂傲慢的冷漠。 也不知道这样的他是变了,还是没有变。 肆意乖张 第59节 或许这才是真正的他。 不知道该说什么,又怕说了什么惹他不高兴,沈常乐干脆不说话,刚要转回去继续看月亮,男人先一步她的动作,把她整个身体掰过来,让她不得不对着他。 “沈小姐和我就没话说?”那双雪亮的眼瞳攫住她,让她呼吸微微急促起来。 沈小姐..... 都被他叫了这么多次沈小姐,她还是恼,上挑的狐狸眼因为羞恼而睁圆,多了几分稚气。 路听野不咸不淡地嗤了声,不紧不慢地从西装前袋里拿出一张卡,清冷又低沉的嗓音像毫无温度的海风,“也难怪沈小姐没话说,分手的时候话都说完了,哪还有多余的话跟我这前男友絮叨。” 沈常乐看清了他拿出来的东西,是银行卡。是她寄给他的银行卡! 她下意识抓紧了裙摆,繁复的钉珠蕾丝刺着她娇嫩的手心。 路听野把银行卡递过来,语气更是嘲讽:“沈小姐出手倒是阔绰,分个手不仅要给前男友打赏五百万,还免费赠场活.春.宫。煞费苦心。” 沈常乐知道这五百万,还有那个借位的吻是过不去的。不可能在路听野这里过去。 可真正听到他亲口嘲讽,还是心里疼,心里虚,又委屈。 沈常乐退了一步,可她退一步,路听野就进一步,步步相逼。 “说话。沈常乐。”他低低斥了声。 不过是加重了语气,沈常乐心里的委屈蔓延开来,眼睛蒙上一层水汽。 路听野居然凶她。 嘲讽她就算了,他怎么敢凶她? “说什么.....”沈常乐垂着眼,轻轻开口。 “说你和你那小男友是怎么背着我勾搭在一起的。”路听野想到他被沈常乐冷落的那十天,他在家里靠着画画和喝酒麻痹自己,沈常乐有可能在片场很那小明星眉来眼去,想着就要气死。 两人还闹出了一波绯闻,上了热搜。 弄得世人皆知。 对她那么好,她却给他戴绿帽。 就是惯的! 沈常乐被他弄得手足无措,心里一阵阵发虚,后来她和向存喻的绯闻是她故意放出去的,就是为了让路听野彻底死心。 可她也是怕,怕极了路听野来找她被傅砚泽发现的场面。 她梦到过很多次,梦到傅砚泽叫人把路听野给绑了,还有一次梦到傅砚泽干脆把路听野给找地埋了。 傅家人做事心狠手辣,她早有耳闻。 “我.....我和他.....” 沈常乐嚅嗫了半天也没说出个所以然,路听野看着她闪躲的眼神,心里更气了,一步步逼过去,两人几乎快到了甲板围栏。 她如果说她和向存喻什么都没有,路听野会信吗? 不,是傅听野会信吗? 不会的。就连她都不信。毕竟她演的那么真。 沈常乐一步步后退不知道退到了哪,双脚像踩在虚浮的棉花上,没有支点,后背忽然靠到了一个冰凉凉的东西,她心里没反应过来,一惊,就这样跌了下去。 路听野咬了下后牙,看着她惊慌失措的模样心里又恨又气,恨她恨到了极点,恨到极点又觉得喜欢。 他伸手搂住她的细腰,没几两肉,那软若无骨的纤细一只手臂能牢牢圈住,还有大半空余。 沈常乐被一道大力带过去,下一秒就撞进了男人的怀里,听见耳边传来他凉飕飕,又极暧昧的一番话:“....现在就站不稳,会不会太早了?” “我还没怎么弄你呢.....姐姐。” 熟悉的姐姐两个字,沈常乐倏然抬起头,耳朵红的快滴血了,看见他眼中那毫不掩饰的恨意,就知道他是在嘲讽,她咬着唇:“无耻。” 就在这时,天空上传来烟花炸裂的声音,她抬头望去,只见深黑的天幕被一朵朵华美的紫色烟花点亮,她被勾走了魂魄似的,陷入痴迷。 深邃夺目的紫色,暧昧又神秘,这是来自海神波塞冬的礼物。 她想到一句话:紫袍是最美丽的裹尸布。 漫天的烟火,只有这一种颜色。沈常乐的眼睛被点亮,亮得像一对星。 就在她为这壮观浩瀚的烟火着迷时,身旁一直不做声的男人忽然把她摁在了围栏上,一只手掐住她的脖子,迫使她对着那烟火绽放的天空,一只手游到背后,把婚纱撕.开一道口子。 布料刺啦的声音被烟火掩埋。 沈常乐呼吸发颤,连带着挣扎的动作都有些欲迎还拒,“有人啊!” 男人拍了拍她的脸颊,低磁的嗓落在耳朵边,“这里只有你进的来。” 顶层甲板,若是没有他的准许,没人能上来。 沈常乐不知道他突然这样是为什么,忍住声音里的娇.颤,轻轻:“......我不懂。” 不懂他明明恨她恨到极点,还要拉着她做这种事。 “你不懂什么。”路听野一边说着,修长的食指和中指有些野蛮地撑开那道门缝,也不管怀里这娇贵的东西受不受得住。 “唔--你明明恨我。” 她声音已经没有力气了,眼中的烟火成了一圈圈模糊的光影。 “沈小姐不懂一个词吗?又爱又恨。恨死你和做死你,不矛盾。”他声音低醇好听,说什么都像说情话,就这样狠狠地失控地撞了上去,就跟烟火撞上夜色一样,在陨落前狂欢。 沈常乐感觉五脏六腑都被撞了下,像骑着一匹黑马,奔赴在末日的道路。 路听野全程不说话,只是用行动证明他那句又爱又恨,把这六年对她的爱,对她的执着,对她可望而不可即的自卑,对她近乎疯狂的念想,为她折断的脊梁,为她把自己变成了一个笑话,那种恨和爱疯狂摇摆的东西,全部的东西,狠狠灌给她。 - 作者有话说: 放心哈,反正也是灌给套儿了。 大海:今晚还有这好看的。 烟花:嘿嘿,我看到了更好看的。 第41章 爱情战争 浑身上下都汗津津的, 像一只热油锅里的鱼。暧昧的暖香浮动在空气里,混合着男人身上强烈的荷尔蒙,拧成一股令人脸红心跳的味道。 沈常乐不知道是怎么被抱进来的, 只知道从甲板围栏到套房有足足百来米的距离,被他边走边颠, 胃里被捅的翻江倒海, 双腿晃荡在空中,脚趾头绷紧,手臂只能牢牢地圈住他的脖子, 以求一个支点, 身上每一个器官都被迫拉入这场难以言说的战争。 他的体力棒到她惊叹,连动带走这么长的路,都不带喘气,还兴致勃勃,有那么一瞬间, 她感觉路听野在把她当无氧运动的道具。 她隔壁的那间套房是路听野的, 两人的套房原来连着,中间被一座玻璃观景花房隔开。 花房里种满了紫色的鸢尾, 抬头就能透过玻璃顶看见天空的烟火, 浪漫到像电影里才会出现的场景。 沈常乐双颊红透,没有一点力气,浑身发软地窝在小羊皮沙发里, 双眼失神, 只觉得天上的紫色烟花都钻进了她的大脑里, 噼里啪啦地炸开, 好久好久都没有缓过来, 两只雪白的小脚丫从羊毛毯里钻出来, 脚趾蜷起。 过了半晌,她抬手抹掉额头上的汗水,吃力地转过去,看见路听野坐在角落吧台的高脚凳上,随便套了一条黑色运动裤,上半身赤//裸,背脊微弓,姿势懒散可浑身的肌肉仍旧保持爆/涨的状态,运动过后大多如此。 紧实的小腹平坦诱人,健壮的手臂青筋凸起,指尖夹着一根烟,懒洋洋地抽着。 那双眼在黑暗中盯着她。 “你什么时候学抽烟了。”沈常乐说话没力气,开始造太狠了,嗓音到现在已经嘶透。 路听野沉沉抽了一口,吐出一圈烟雾,眼眸垂着,没什么情绪地说:“早就会。” “之前是怕你不喜欢,才戒了。” 沈常乐沉默了半晌,听出来他话里藏着的意思。之前怕你不喜欢,所以戒烟,现在无所谓了,所以就开始抽了。 大脑昏昏的,沈常乐胳膊肘撑着沙发坐起来,改成双腿盘坐的姿势,凝着路听野,“还有烟吗,给我一支。” 路听野动作滞了下,随即语气冷硬:“没有。最后一根。” “那给我抽一口。”沈常乐又说。 路听野恼恨地瞥她一眼,抬手把烟扔进喝了一半的酒杯里,火星发出滋啦的声音,随即化作一缕白雾,灭了。 “你个女人,抽什么烟。” 沈常乐眉心动了动,“谁说女人就不能抽烟?不能男女平等?” 路听野笑了声,凉飕飕:“对,就是不准,我不讲理。你怎么?” 若不是抽烟对健康有影响,抽死她都可以,谁爱管,这居然能被她扯上男女平等,真是匪夷所思。 沈常乐不说话了。 又沉默了半分钟,她又开口:“那我想喝水。” 路听野:“想喝水自己倒。女人不能倒水?这就不男女平等了?” 沈常乐一下子被他戳到了委屈的点,掀开身上的毛毯就要走下去倒水喝,未等那白皙的小脚丫触到地毯,路听野忽地腾起来,冷硬地扔下一句:“乱动什么,你给老子坐着。” 好凶。 沈常乐不知道他哪里变得这么凶。 还有,他为什么要在她面前说老子这种词?他一个弟弟,凭什么。 你得早点习惯。快点习惯。 沈常乐默默告诫自己。 很快,一杯水递了过来。沈常乐接过,压根就没想到说谢谢,和路听野在一起这么久,她养成了使唤他的习惯,根本就没有对路听野说谢谢的意识,唇刚触上杯口,她忽然想到了什么,平声说了一句:“谢谢。” 路听野隐藏在黑暗里的表情狰狞了一瞬,“当你未婚夫确实挺扬眉吐气的,给你倒杯水还能听到谢谢。” 沈常乐恼恨地拧眉,不想接他这阴阳怪气的话,只是默不作声喝水。 是热水,温度控制地刚刚好。 不会太温吞,也不会太烫口,是她喜欢的温度。 路听野就这样不穿衣服,还吊儿郎当地站在她面前,犯浑的很,紧紧盯着她喝水,沈常乐感觉头顶要被他的目光烤化了,视线边缘瞄到他那身令人口燥的肌肉,又连忙喝了几口水,这才不高兴地说了句能不能把衣服穿上。 路听野冷哼,开口就是不客气的嘲讽:“你这种大小姐不就爱看男人这个?我看你刚刚摸得挺爽。你那小男友没给你摸够?” 肆意乖张 第60节 沈常乐从小到大就没受过这种气,掀起眼皮子看着他:“你能不能别这么冲?” 路听野扯了扯唇,淡淡地收回目光,重新坐回吧台的高脚凳。 喝完水,嗓子舒服多了,可没有事做就显得气氛很尴尬。激烈的欢//爱之后两人反倒相顾无言,就跟烟花奔赴夜空,那么热烈的绽放之后也只能落寞收场,一点点消失在黑夜里。 太安静了,安静得叫人心里发慌。 路听野不是这样的,若是以前,两人做完之后他喜欢抱着她不撒手,或者干脆不出来,就这样维持着令人脸红心跳的连接,或者抱她去浴室清理。 说不委屈是不可能的,就是很委屈。但又没办法,老天爷要戏弄她,她有什么办法? “.....你为什么骗我你没有爸爸妈妈。”沈常乐终于开口,问出心底一直想问的。 路听野:“我妈死了,没骗你。至于我.....” 爸这个字他还是说不出口,很自然地掩过去,“我和我父亲关系不好,我看不来他,很小的时候就跑出去了,没在傅家长大。也不算骗你。” 也不知为什么,沈常乐在听到路听野提及他父亲时,话语明显闪躲,盯着她的眼睛也看向了别处。 “所以这就是在港城的时候,你说不能告诉我的秘密。你和傅砚泽也是兄弟,难怪在港城,他要喊你过去。”沈常乐淡淡陈述着。 沈常乐回想起来,才发现处处都是破绽,哪有一个打工仔会明目张胆带着七八十万的表招摇过市?她还觉得那是假的,真是可笑。她早就该想明白的,就连路听野和傅砚泽相貌上的相似,她也该早点看出来的。 还有那个黄金妆奁,那几颗翡翠,他说是母亲留给他的遗物,也不是假话。方家大小姐,傅家少奶奶,自然留下的东西都是价值连城的宝物。 “我瞒你,所以我活该被你甩。我他妈认了。”路听野说着说着就笑了声,“早知道傅听野才入的了你的眼,我何必跟傅家人犟,早点变成狗乖乖回家当少爷多好。” 沈常乐垂下头,“你和你爸有什么过节啊.....”以至于对她都是说自己的爸早就死了。 路听野顿了顿,轻飘飘说:“就看不爽他。没听过一句话吗,父子就是前世的仇人。” 沈常乐说没听过。 路听野冷笑,目光又变得凉飕飕,在她脸上逡巡,“沈小姐始乱终弃听过没。” 沈常乐:“.......” “没听过不要紧,我告诉你这词是什么意思。一开始加以玩弄,厌倦之后就将其抛弃,用在你身上恰如其分。”路听野一字一顿,眼眸里迸出几分戾气。 沈常乐:“.......” 沈常乐赶紧低下头,被他弄得心里发毛。 她怎么就始乱终弃了.... “说起来,我和你那小男友也算是同病相怜。你抛弃他的时候打赏了多少?五百万?还是比我更值钱,一千万?” “对。一千万。”沈常乐咬着牙,盖在羊毛毯下的双腿一阵阵发麻,像两条逐渐失去知觉的木头,“我还给了他一套房。你现在知道了,你满意没有。” “............” 屋内没有点灯,唯有月光从玻璃顶上温柔洒落下来,路听野脸色肉眼可见阴沉了一个度,锋利的线条愈发冷硬,有种隐忍的意味,沉默了好一会儿,他才沉沉开口:“满意。满意的很。” 说话间,他站了起来,朝沙发走去,沈常乐不知道他要做什么,抓紧身上的羊毛毯,定定地看着他,他往前走一步,她的肩膀就往后缩一寸。 “缩什么缩?”路听野见她这样就来气,抬手搂住她的肩膀,把人圈进了怀里,低头就狠狠咬了一口她的唇瓣。 沈常乐疼得叫了一声,之前在婚纱店被他咬破的唇还没有好全,现在又咬了一口,肯定又破皮出血了。 “你做什么啊!”沈常乐捂着唇,瞪他一眼。 “我能做什么?除了做//爱还能做什么?”路听野扬了扬眉尾,“老子把五百万还你了,你给的那些工钱也在卡里,我还赔了十倍,全还你,你别想着你给了钱心里就能好受些。我就是穷的要饭,你沈常乐也拿钱买不了我,更打发不了我。” 耐心到此结束,路听野不想再谈这道横在他心里的梗,手臂圈紧,另一只手穿进她那头绸缎般柔软的头发里,扣住她的后脑勺,深深堵住她柔软的唇。 沈常乐本来都累极了,眼睛也耷拉着,他这么一来,她精神又回光返照一点,眼睛瞪大,看着他。 过了几秒,路听野使力摁了下她的后脑勺,低声两个字:“闭眼。” 沈常乐闭上眼睛,背脊颤栗着,“.....别咬.....”呜.咽的声音不成调地从唇齿里溢出来。 路听野又咬了下,气息又热又燥,“你那价值一千万的小男友没教过你,接吻要张嘴吗.......” “不咬你....你舌//头不出来,我怎么亲的到.....” 沈常乐呼吸不过来,眼睛也蒙上了水汽,红通通的,被他气到了。亲个嘴儿还要提什么第三人,哪有第三人,根本就没有。 他就是坏。坏的没边了。 本性暴露了,越来越坏了。 沈常乐气得也咬回去,狠狠咬了一口他到处乱动的舌.尖,路听野“嘶”了声,被血腥味挑起了全部的兴致,像一头斗志昂扬的狼。 “咬吧,沈常乐。反正你这辈子也只能咬我一个男人了。” 沈常乐背脊颤栗,心脏疯狂地跳动着,仿佛要跳出胸腔,发出震耳欲聋低鸣。 他就是坏。 本来也就他一个男人。 沈常乐抽了下发酸的鼻子,抬手打了一下他的肩膀,被他弄的七荤八素,脑子都不清晰了。 两人在沙发上又耗了四十来分钟,实在是要崩溃了,她恼到双脚蹬他的肩膀,他才潦草收尾。 黑暗里,两人的呼吸都有些乱,看着彼此,不知道想些什么。 令人晕眩的欢//爱就像阿芙蓉,尝了就要上瘾。 片刻后,沈常乐恢复了一点力气,有些委屈地说:“我饿了。” 路听野滚了滚喉结,“行,刚好我也没饱。”说着就要去捞茶几上的盒子,从里面再拿一个出来。 沈常乐连忙阻止他发神经,都四次了,还来会死人的,急急出声:“我是肚子饿了.....” 路听野懒洋洋地“哦”了声,从地毯上捡起手机,拨给了邮轮配备的生活管家,让他送两份套餐上来。 沈常乐抱着膝盖,听到他说两份套餐时,下意识瘪了瘪嘴。 路听野挂了电话,瞥她一眼,瞅到她那像是很不满意的小表情,嗤了声,“餐厅厨师是米其林三星主厨。” “哦。” 沈常乐并不感兴趣,什么米其林三星,在她这压根不管用。 “我能不能吃.....你做的番茄牛肉面啊.....”沈常乐舔了舔唇,很不客气地点餐起来。 自从和路听野分手后,她就没吃饱过,每天吃的跟猫一样少,吃什么都觉得不对味。 路听野安静了片刻,心里一股气还是下不去,腿都要不受控制地起身走去厨房了,硬生生被他用一句犯贱给压了下去。 随即不冷不热地开口:“不能。你又不是我女朋友。” “我凭什么做饭给你吃啊。” - 作者有话说: 路听野:哼。哼。哼。我是一只有脾气的小狗。 沈常乐:我一巴掌打你,你信不信。 - 第42章 致命碰撞 沈常乐就这样静静看了他一眼, 也没什么表情,眼中说不出是难过还是不难过,就淡淡地, 弄得路听野反倒心里一紧。 紧接着,她收回目光, 勾下身子去拿手机, 指纹解锁,细手指不知道在屏幕上点些什么。 “你.....干什么?”路听野迟疑道。 沈常乐摁下最后一个键,把手机举到耳边, 顺带回答路听野的问题, “我给弟弟打个电话,让他帮我做一碗番茄牛肉面。” “?” 路听野反应过来,迅速把沈常乐的手机抢过来,连按了好几下挂断键。沈常乐歪着头看他发神经,不懂他这又是玩哪出。 “你不跟我做, 也不让我弟弟跟我做, 没有这个道理。” “......你弟弟可真多。”路听野眸色阴沉沉。 沈常乐舔了舔唇,唇上的伤口已经结痂了, 可她忍不住, 就是想去咬掉那层软壳,“我就常西一个弟弟。没有其他的。” 也不知道她是不是话里有话,路听野一下子被魇住了, 怔了好一会儿。片刻, 他站起身, 捞起地上的衬衫随意套在身上, 边走边系纽扣。 沈常乐冲他的背影问道:“管家等会要送餐来, 你不吃?” 路听野的后背宽厚有力, 精壮的背肌被衬衫遮住,但隔着那一层薄薄的料子,还是勾出了一些形态,但那上面的抓痕却被尽数隐去。 男人脚步停顿,没有回头,声线又低又沉,“不是你想吃番茄牛肉面?” “可我又不是你女朋友。”沈常乐看着他的背影,眯了眯眼。 话落,男人许是真被她气到了,连带着背上的肌肉都紧绷了下,衬衫将其勾勒得清清楚楚。 路听野唇瓣紧紧抿着,把那到嘴边的一句硬生生吞了下去,喉咙里残留着一丝血腥味,又很快没了滋味。 二十分钟后,路听野端着一份热气腾腾的面走进来,灯光打开,沈常乐觉得刺眼,抬手就去遮眼睛,紧接着大灯就灭了,只有两条柔和灯带散发着月光似的温柔。 管家也把餐送来,两份一模一样的套餐,苹果鹅肝慕斯,红酒安格斯小牛排,吐司冰激凌,还有一些深海鱼肉刺身。 路听野看着桌上的菜硬是一口也没动,无奈又好笑,她还是犟。宁为玉碎的犟。 若是吃不到喜欢吃的,宁愿饿肚子。 路听野颇有些认命,算了,又不是第一次犯贱,都犯贱犯习惯了,他把牛肉面端到沈常乐面前,凉凉开口:“能吃了吗?” 沈常乐看了眼面前热气腾腾的面,红红的番茄汤煮得很浓稠,牛肉沫炸过,所以格外香,面条也是揉面机现做的,吃到嘴里很软。 “能吃。”她说着就拿筷子,挑起一簇面,吹了吹,迫不及待放进嘴里。 路听野懒懒地收回视线,不看她,越看越气,也拿起餐具开始吃管家送来的套餐。 “你把两份都吃了吧。别浪费。”沈常乐提醒道。 路听野一口吞掉嘴里的牛肉,“我就是饭桶?你不吃的就塞我肚子里?” 沈常乐幽怨地看他一眼,随即又去拿手机,路听野大概猜到她要做什么,“你是不是打算叫你弟弟上来吃?” 沈常乐很认真:“不然浪费了,多不好。” 肆意乖张 第61节 路听野脸颊抽动两下,切牛排的刀把瓷盘割得吱吱作响,“你个大小姐还挺讲素质。” 鼻腔里哼出一声讽,“不用!我吃的完。” “行.....” 沈常乐挑眉,继续专心致志地吃面。 气氛因为食物的存在而变得很和谐,一些尖锐的,激烈的东西都被消弭在一顿宵夜里,所谓四方食事,不过一碗人间烟火。 沈常乐很惊讶,觉得不可思议,她和路听野居然还有好好坐下来吃一顿饭机会,而她还吃到了路听野煮的面。 其实一切都不可思议,今晚发生的一切都太像梦了,像是又回到了美好的梦境里,回到了两人相恋的时光。 她和路听野两人窝在工作室里,他做饭,她吃,然后挑一部不错的电影,再煮一壶肉桂橙子茶,吃一顿饭能耗上两三个小时的时光。时间过得很慢,过得很惬意。 沈常乐一边吃一边想着,思绪悄悄飘到了很远的地方,直到碗里的面吃的差不多了,她下意识抬头去看路听野,没想到他刚巧也在看着她,也不知道看了她多久,那目光有种蛰伏已久的味道。 两人的目光猝不及防地撞上。 沈常乐的脸一下子就红了,抿着唇,“......你看我做什么?” 路听野慢悠悠吃掉最后一块牛肉,慢条斯理地吞下,拿方巾擦了擦嘴。 沈常乐总觉得他像是一头藏着坏心的野兽,利爪撕掉猎物的身躯,吃完后,拿爪子擦嘴角的血迹。 “我回答你之前的那个问题。” 沈常乐怔:“哪个问题?” “女朋友那个。”路听野盯着她,一字一顿。 沈常乐心里忽然发毛,不知道他似笑非笑的表情里藏着什么,只能应声:“哦.....那个问题怎么了吗?” “我没说错吧,我.....的确不是你女朋友。”沈常乐费力勾出一个让人瞧不出情绪的微笑,拿起桌上的柠檬水,小口喝着。 路听野点头:“是,你不是我女朋友。” “但你是我未来孩子的妈。” “噗--” 沈常乐把嘴里的柠檬水全部喷在了路听野脸上。 “路听野!”沈常乐气急败坏,脸红透了。 路听野阴沉沉地看着她,抬起胳膊拿衣服擦了下脸,“我给我孩子妈做饭,当然可以。” “谁要给你生孩子!你--变态吧!” “你沈常乐的孩子,要么是捡来的,要么是我的种。你自己看着办。” “毛病!” - 订婚的事告一段落,沈常乐没过上几天平静的好日子,就被迫搬家。 路听野美其名曰,婚前同居很有必要,裴珊对此双手赞成。 裴珊亲眼见识过,沈常乐和路听野同居的那段日子,肉眼可见胖了不少,看来是帅哥做的饭养人。 沈常乐冷漠地看着路听野在他们家疯狂表演“好好先生”,进入角色挺快的这人,已经完全把自己代入在未婚夫的状态里了。 离法定结婚年纪还他妈有一个月呢! 关键是,路听野人前人后两个样。两人在一起时,他可没这么谦逊有礼,温柔和善。 搬家那天,沈常乐收到路听野发来的地址,她看了好几遍才确定没有看错。就在国宁中心的商住两用写字楼,她工作室楼上那层。 沈常乐:【你这不是多此一举?为什么不直接住我工作室?还要搬来搬去,麻烦。】 很快对方发来消息:【?】 沈常乐一愣,也发了个问号过去。 路听野的电话打了过来,沈常乐接通,就听到他咬牙切齿的声音,“沈常乐,你有没有良心?” “我怎么没有良心了?”沈常乐确实不知道。 “你把我赶走,我还要舔着脸住你那,我又不是狗。” 沈常乐不做声了,想到了她亲手把他赶走,让他搬家的事。自从两人分手后,沈常乐一步也没有踏进过工作室,她也不知道路听野是什么时候搬走的,依照他那倔犟的性子,怕是当晚就打包走人了。 “而且......”阴郁的声音停了半拍,对面似在深呼吸调节情绪,“鬼知道我走后,你把哪个男人接进去颠鸾倒凤过。” “...........” 沈常乐真不知道路听野哪来这么多形容词,哼了声,小声说了一句才没有。 对方似乎没听见,追问:“你说什么?” “没听见算了!”沈常乐气不打一处来,挂了电话。 搬家完后,沈常乐越想越来气,下电梯时,路过自己的那层楼,硬是忍着没按,一直下到了三楼,走通道直接去了商场。霍甯婉老早就喊她去吃和牛烤肉,今晚才约上。 今天是工作日,生意还是很好,店里都坐满了,霍甯婉订了靠边的卡座,卡座之间隔着一排绿植和灯笼的装饰,很隐秘。 霍甯婉正在点菜,见沈常乐过来,把点菜的平板推过去,“你点,我想吃的都点了。” “我又吃的不多,随便都行啦。”沈常乐取下口罩,放在一边,看着菜单,又随口问,“初初不是说来?” “她啊,大忙人,天天忙着赚钱,忙着和他弟弟一块儿大杀四方,没空过来。你说啊,赵家的钱十辈子都用不完,他们姐弟两怎么都不学学纨绔子弟,天生的赚钱机器啊,我要是这样我爸做梦都要笑醒。”霍甯婉说着说着就笑了,看着沈常乐,“你俩还真是完全不同。她就喜欢在商场上叱咤风云的感觉,你呢,偏偏不爱,一股脑把摊子甩给你弟。” “我多清闲啊,我弟给我打工,我坐在家数钱。我拍电影也够累的了,若是要在集团任职,我都不敢想,谈恋爱的时间都充公了。”沈常乐选了一份猪颈肉一份梅子酱腌制的牛肋条,把平板还给服务员。 “谈恋爱!”霍甯婉笑得阴阳怪气,配上她新折腾的白金色头发,活像躺在柜子里的洋娃娃苏醒过来,对着人笑。 又漂亮又诡异。 “和你小男友谈恋爱!” “不。纠正你。他不是我小男友。是未婚夫。” 霍甯婉翻个白眼,“小男友和未婚夫有什么区别,不都一样吗。” 路听野就是这个时候走过来的,刚好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在和人强调,不是小男友,是未婚夫。 今晚陈燃约他吃烤肉,说是感恩大老板让他在邮轮上体验了一番富贵迷人眼销人魂断人骨的快乐。 路听野皱了下眉,抬眼往斜前方望过去,果然,那卡座里坐着的就是沈常乐。 他的未婚妻漂亮到不可方物。以至于来来往往那么多人,一眼就见到她。 只不过...... 说的话句句都能气死人。 沈常乐:“怎么是一样的呢?路听野是可以谈恋爱的啊,傅听野......算了吧,我惹不起他,躲得起。” 路听野:“.............” 路听野面色阴沉,走到沈常乐隔壁的卡座里坐下,陈燃刚想调侃一句傅公子稀客,就被男人一脸的乖戾吓到了。 “这是怎么了?”陈燃小小声。 “没怎么。你位置选的好。夸你。”路听野喝了一口抹茶压压火气。 陈燃:“........” 卡座与卡座之间用装饰物遮挡着,座位是背靠背连着的设计,根本不隔音,尤其是路听野的听力向来比常人敏锐,就是不刻意去听,也能不知不觉听到个大概。 路听野无意听墙角,只能全神贯注地吃东西,其实也没什么好听的,小姐妹在一起除了说一些羞羞的连他听了都要害臊的话,就是吐槽这个吐槽那个。 大概这世界上的小姐妹在一起都是这样吧。 烤肉在炭炉上发出滋啦啦的声音,油光水亮的色泽看得人很有食欲。梅子酱酸甜可口,有点像路听野做过的一道梅子鸭。 霍甯婉:“真的,乐乐,咱们高中群里的消息你看了没?这次端午节,好多人都回来了,听说班长要召集大家搞一场同学聚会。” “同学聚会?”沈常乐拿起饮料喝了一口,忽然想到了什么,她非常坚决地拒绝:“我不去。你别喊我。” 霍甯婉瞧她好几眼,在那复杂的眼里瞧出来一些名堂,声音拉得老长,有点儿不可置信:“.......不会吧。” “沈大小姐!你不会是在介意某人也会来吧?” 沈常乐被人点出心思后很窘,那炭炉本就热,把脸上烧出血一样的红,“谁说我介意谁了?你说的谁啊,我不认识。” “放一百个心,我探了口风,你初恋不会来!” 路听野敏锐地听到“初恋”两个字,没留神,筷子夹着的一片牛肉掉在了桌子上。 陈燃痛心疾首:“唉哟,大祖宗,这可是和牛。” - 作者有话说: 路听野:我只是一个小丑。 作者语重心长:你不知道,男人上面和下面只能有一个硬吗。上硬菜!看你嘴有多硬。 第43章 好久不见 “你确定他不会来?”沈常乐半信半疑地扫了霍甯婉一圈, 这丫头忘性大,每次出去旅游,就她一个人丢三落四的, 若是搞错搞混也很正常。 “真的真的!”霍甯婉白了沈常乐一眼,直接把班长发给她的消息转发给沈常乐, “你看, 这是拟订的名单,没有他。班长问了陈学委,他现在美国读mba, 好像在那个什么沃顿。” “宾大沃顿啊.....那是挺牛的。”沈常乐没什么意味地笑了笑, 拿起霍甯婉扔下的夹子,夹了一片小牛排,放在炭火上烤。 “嗐。”霍甯婉怕沈常乐想到了往事伤神,连忙安慰,“回来了还不是要给资本家打工, 年薪百万千万也赶不上你。” 烤肉烤到五分熟, 剪开肉里面全是漂亮的粉色,此时入口最是鲜嫩多汁, 陈燃大快朵颐, 吃了好几块,抬头见路听野一动不动,拿着筷子在那发呆, 也不知道想什么。 失魂落魄的。 “你想什么?想你家那位没良心的大小姐?”陈燃笑得很贼。 “吃你的。”路听野掀起眼皮子, 冷漠地扫过去。 路听野从没恨过自己的耳朵这么灵敏, 应该钝一点的, 钝一点就听不到这些。 路听野咽了咽发干的喉咙, 她的初恋跟她是高中同学, 还是宾大高材生。他只是一个大学都没读过的野路子。 肆意乖张 第62节 他们之间有过多么难忘的事,才让她过了这么久也怕再见面,要躲着。 若是沈常乐答应要去,也不怕那人在不在,他不会这么有嫉妒的情绪,对,就是嫉妒。 为什么怕见面呢? 是没有放下,还是....根本就放不下。 隔壁,霍甯婉又问了句:“那你到底去不去嘛。” “再看吧。我那天有空就去。” 和这句话一起的还有陈燃的一句:“吃啊,这肉沾梅子酱真的不错,你不爱吃梅子?” 路听野恍然回过神来,有些情绪几乎控制不住地从眼里,从嗓音里蔓出来,喉结连连滑动,“昂.....太酸了。” “不爱吃了。” 吃完烤肉,沈常乐回了新住址。新家的装潢风格是很特别的南洋风,处处透着不费力的精致感,大面积的绿植让人很舒心。 进了屋,开灯,沈常乐吓了一跳,沙发上坐着一大男人,不说话也不动,就跟木头一样。 “傅听野....你吓人啊.....”沈常乐捂着胸口,嘴微微撅了下,表达着不满。 “路听野。” “你说什么?” 路听野抬起头,那双浅色的眼瞳里辗转而过很多种情绪,隐忍的,倔犟的,低落的,摇尾乞怜的...... 摇尾乞怜?沈常乐当即止住这个可笑的想法。 怎么会。 路听野的声音有一种被黄沙碾过的哑,“我说你叫我路听野,我不是傅听野。” 沈常乐不知道他怎么了,似乎有些不对劲,她走过去拿手指碰了碰他的肩膀,“好,你是路听野。” “对,我是路听野。”路听野重复一遍。 沈常乐皱起眉,看着他这样,不可避免地泛起心疼,想摸一摸他的头,感受他那像芦苇穗子一样柔软的头发,可还是忍住了,怕他不喜欢,只是轻轻问:“怎么了?你看上去有些不对劲。” 路听野不说话,静静几秒过后,他忽然用手臂圈住她的腰,把头埋在她的身上蹭了蹭,男人的头发再软也还是有硬度,就跟动物的皮毛一样,有好几缕从沈常乐身上的蕾丝裙穿进去,扎着她的皮肤,痒痒的。 “唉.....路听野.....”沈常乐心里软的一塌糊涂,都快被他弄哭了,不知道为什么,就觉得他们这样一下子就跟回到了从前似的。 没有任何隔阂,只有两颗依偎在一起的心。 路听野吸着她身上淡淡的雪松香气,冰雪一样的清,春水一样的柔,声音闷重潮湿:“明天晚上我给你做糖醋鱼,你吃吗。” “你到底怎么了?”沈常乐眼中的惊讶越重。 她前两天暗戳戳表示想吃糖醋鱼,男人使坏,就是不做,做一大堆别的菜,就是不给她做糖醋鱼。 她还想吃梅子鸭,男人也不做,不知道是在较什么劲。 “后天晚上,我做梅子鸭,你吃不吃?”路听野接着说。 “......你”沈常乐心脏砰砰跳了跳,“吃。你做我就吃。” “那我这周都在家做饭,你别出去了。”路听野抬起头,下巴搁在她软软的小腹上,像粘人的小狗。 沈常乐思索了片刻,“好啊,不过.....” 路听野温柔的眼睛里逐渐爬上扭曲的阴晦。 “不过周五晚上我可能要出去吃饭,和婉婉一起去参加同学聚会。”沈常乐从不隐瞒自己的行程,一般都是如实相告。 路听野抿着唇,柔和点线条也渐渐变得冷硬,他忽然收回手,又恢复了那一贯的凉薄又散漫的姿态。 “不吃就不吃。我还不做了。”路听野哼了声,起身走回了卧室。 沈常乐站在原地,看着他的背影,有些莫名其妙。 总觉得他在犯犟,也不知道犟些什么。 - 到了周五,沈常乐收拾妥当后就准备出门,经过路听野的卧室,只见房门紧闭着,里头的人不知道在做什么。 沈常乐敲了敲门,站在门口说:“我准备出去了,你....你要不要送我?” “不送。”傲娇的两个字从门内传来。 沈常乐哼了声,被他挑起了小脾气,“那我走了。你自己管自己。” 走到玄关,打开抽屉,里头装着各种车钥匙,沈常乐最近喜欢开那台舒适型的保时捷,拿起钥匙,正要关上抽屉,眼尖地看到了那只像小盾牌一样的车钥匙,是路听野的柯尼塞格。 全上京唯一一台。 开到哪都是极致的招摇。 “哼。浮夸的男人。一点也不可爱了。” 门关上,沈常乐走电梯下停车场。 紧接着,那扇紧闭的卧室门跟着打开,路听野快步走到玄关,抽开抽屉,抄起摩托车钥匙也出了门。 沈常乐是上京一中毕业的,能读这所中学的不是家里有底,就是成绩拔尖的优秀苗子,班上的同学大多家境不错,就算是家境差一点点,也凭自己的实力考上了top级的大学,混的都不错,挑选的聚餐地点也高档,是城内有名的一家古色古香的高级会所,就在颐春园边上。 保时捷开进会所的停车场,一台黑色的摩托悄然停在会所对面的路边。 路听野抬头看了眼这会所,默默记下名字,随后打道回府。 六月天,空气里都弥漫着潮湿又燥热的暑气,还没到最热的时候,就有点让人受不了。好在最近下了几场雨,把街道的灰尘冲刷得干干净净,梧桐树的叶片也绿油油的,发着光。 班长订了一个最大的包厢,连着一片大露台,塞三四十个人没问题。露台也被会所工作人员装饰了一番,弄成了一个小型的酒会。 沈常乐:“今晚是谁请客?没人的话,要不咱俩接了?” 霍甯婉趴在沈常乐耳边小声说:“哎呀,你可别抢风头!徐彬最近升官了,现在是他们公司的cfo,他说今晚归他买单。” 沈常乐笑得眉眼弯弯,“真的啊?” 霍甯婉哼了声,“以前抄他一道大题而已,记了我半学期,跑老师那告我状,哼。我都记着。” “霍大小姐,你也把他考试传纸条对答案的事捅到了班主任那,你俩扯平了。” 长桌上摆放着琳琅满目的吃食和酒水,还用了鲜花和手工蜡烛做装饰,弄得煞有介事,配合夏日的晚风,还挺浪漫的。 沈常乐不想出风头,只穿了一条简单的白底印蓝花的连衣裙,脖子上带着平价的珍珠项链,鞋子也是舒适的平底鞋,全身上下最夺目的就是无名指上闪耀的钻石戒指。 可只要有人的场子,她就不可避免地成为主角,被人围成一团是常有的事。 “乐乐,你新拍的电影什么时候上映啊!我觉得那个男主真的好帅啊!!” “是吗?你喜欢他?那下次我带你见他真人。” “真的?啊啊啊!” 班长端着一杯香槟走过来,听到了姑娘们的对话,笑着插嘴:“行了啊,你们一群小姑娘,能不能别凑在一起就讨论帅哥明星,怎么,咱们班这么多帅哥,不够你们看啊!” 一女生嘟嘴,哼道:“我们班帅得多是多,可今晚最帅的那一个又没来,怎么?还不准我们看别的帅哥啊!” “对啊!陈嘉岁怎么没来啊?咱们学校最帅的你都没请来?” 话落,现场人或多或少都往沈常乐那儿投去一些若有似无的目光。 沈常乐和陈嘉岁。 天之骄女和平民校草,当年在学校里也是好多人艳羡的一对。 “乐乐,你给陈嘉岁打个电话问问,你不是和他关系最好?”一女生忽然说。 也不知道是不是故意找茬还是真不知道他们当年分手闹得很僵这事儿。 沈常乐蹙了蹙眉,刚要开口,霍甯婉就怼了回去:“你给陈大才子打电话呗,你当年不是还给他写情书来着?你和他也关系好啊。” 那女生的脸红一阵白一阵,嚅嗫了两下,“谁不知道陈校草只听沈常乐的话,我打电话有用吗?” 班长有些头疼,连忙出来打圆场,还没组织好语言,众人就听见后方传来一句清淡又温和的嗓音: “不好意思,来迟了。” 沈常乐心头一空,呆滞了片刻,紧跟着掀眼皮望过去,目光越过人群,落在了一道清瘦修长的身影上。 简单的白衣黑裤,斯文俊秀的一张脸,还有谦逊温和的笑容,一切的一切都有如记忆里的影子。 那道几乎快被她忘掉的影子。 沈常乐想过他们再见会是怎样的场合,没想过会是这种俗气的同学聚会。沈常乐也想过他们在见面她会是怎样的心情,惊讶,愤怒,不甘,怅惘亦或酸楚,但没想过她居然是平心静气的。 她甚至有一秒的思绪飘走了,她在想路听野一个人在家会不会犯倔不吃饭。 众人先是愣住,而后纷纷反应过来,都跑去围在陈嘉岁边上,问东问西,拉着他说话。 问他沃顿mba是不是很难啃,问他还打不打算回国,还有八卦的问他出国后谈没谈外国女朋友。 陈嘉岁在人缘方面并不比沈常乐差,有他在的地方就永远是焦点。 沈常乐又看了一眼被众人围着的陈嘉岁。比以前瘦了一些,又好像又高了一些,气质成熟了许多,有种独属于他的魅力。 霍甯婉推了推沈常乐,“.....姐妹,你看他好几眼了,你不会吧.......” “不会什么?”沈常乐淡淡收回目光,喝了一口香槟。 “不会对他还有感觉吧?”霍甯婉有些抓狂。 沈常乐:“如果我不看他,或者想看却忍住不看,那你就该紧张了。” 霍甯婉一听发现有点道理,沈常乐刚刚看的那两眼都是光明正大的,既没有偷偷摸摸也没有尴尬脸红,很是大方,不过陈嘉岁的突然出现还是在她意料之外,她心里有些愧疚,不好意思地说:“乐乐,我是真不知道班长请了陈嘉岁,你有不舒服你别闷在心里。” 沈常乐古怪地瞧她一眼,笑着说:“咱俩还有什么说不穿的。我估计是班长怕我不愿意来,所以对你也瞒了一嘴。多大事啊,我都不放心上,你还放心上。” 霍甯婉:“那行!那我去那边吃烤羊排了,你要不要一起?” 沈常乐摆摆手说不想吃,霍甯婉知道在沈常乐在吃东西方面是真的勉强不来,也就拖着别的女同学一块去了。 沈常乐走到露台的角落,手里拿着香槟,斜斜地靠着围栏,享受着今晚温柔的风,看着街道上川流不息的车,看着街对面那枝叶繁茂亭亭如盖的梧桐。 她需要一点空间来理顺自己的心情。 过了会儿,现场放起了音乐,班长不知从哪里搞来一台吉他,坐在高脚凳上,一边弹琴一边唱歌,颇有当年读书时文艺青年的味道。 沈常乐也往那边看,听着这不算太美妙的歌声,听到一半,她感觉身边多了一个人,回过头才发现是陈嘉岁。 “好久不见,乐乐。” 肆意乖张 第63节 男人站在灯光的背面,幽深的阴翳罩着他俊朗的面孔,青涩褪去,就连说话的声音也多了低冽的磁性,不似以往清朗,但依旧温柔。 沈常乐张了张嘴,一时没反应过来,随后才笑了起来,“好久不见,什么时候回来的?我听他们说你在读mba。” 陈嘉岁:“前天回来的,那边的课程还有一个月就结束了。” 沈常乐点头:“读完了准备回国吗?还是继续留在那边。” 陈嘉岁:“看吧。有合适的岗位就留在那边。” 沈常乐:“挺好。” 一时间,仿佛是没什么话说了,气氛陷入一种怪异的僵局。沈常乐又把目光投向对面的街道,看着那儿有一个简易的广告牌,还有一个铁铸长椅孤零零立在那,两个路人坐在椅子上休息。 “我看了你拍的电影,拍的真好。为你高兴,乐乐。” 沈常乐抿唇,嘴角的笑意平静地让她自己都觉得不像自己。 那些她想象中热烈的激烈的甚至是尖锐的东西全都没有发生,有的居然是像多年未见的老友,在同学聚会上叙旧。 “你若是在国内,说不定我可以请你看首映,和主演们坐在一起看,更有意思。”沈常乐开了个小玩笑。 陈嘉岁愣了下,随后也跟着笑了起来。 “你现在单身吗?在那边交女朋友没?”沈常乐不知道为什么,心里的情绪越来越清晰,越来越开阔,就像一条曲折幽深的隧道,她在这一秒方走到了隧道的出口。 天大亮。 心情也亮。 陈嘉岁也许是没有想到沈常乐会问他这种问题,一时间不知道是复杂还是平静。他在美国还有一个月的课,他提前回来就是为了见一见她。 同学聚会。也只有这种俗套的借口,能显得足够光明正大。 “你呢?你交男朋友没。”陈嘉岁把问题抛回去。 “当然交了啊,我上个月订婚了,你不知道吗?”沈常乐转过头,笑意盈盈地看着曾经的恋人。 是的。她放下了。 有时候放下和不放下就在那一刹那。有些东西过去了就真的是过去了。不会再回来了,也不想再回去。 都该往前走。他们都值得更好的人,更合适的人。 陈嘉岁喝了一口酒,咽下一些莫可名状的情绪,“恭喜你。结婚了记得给我发请帖,若是你不嫌弃,我可以给你送亲。” 送亲,作为你的朋友,亦或家人。 沈常乐点点头,“好啊!你和我弟,两个人刚好。对了,我刚问你谈朋友没,你怎么还不好意思说呢?” 陈嘉岁:“谈了的。谈了一两个。” 沈常乐放下心来,最后一丝顾虑也不再有,“挺好。真的。” 若是陈嘉岁这么多年都没有谈,那她真的会有种很怪异的感觉。会有包袱。 所以现在这样是最好的。 他们都有了新的生活。 嘉岁。就让他们成为一段美好的岁月吧。 她很轻松,笑着深深呼吸了一口夏日的晚风,忽然,空气里传来热浪一样的咆哮声,宛如狂风呼啸而来。 这动静实在是有些太大了,沈常乐惊诧地看过去,直接街道上驶过一道黑色的影子,就像一台钢铁怪兽。 紧接着,那台黑色的柯尼塞格稳稳地停在离广告牌前几米的地方,正对着会所的大门,引来了无数路人的目光,不少路人都掏出手机去拍这台超跑。 沈常乐双眼瞪圆,比看见陈嘉岁的那一刻反应还要大。 那车太招摇太好认了,全上京就一台。 不就是路听野的? 这男人大晚上的…野什么啊… - 作者有话说: 路听野:我就站在这等!我看你们出不出来! 沈常乐:唉....... - ps一些小感触:和白月光就到这了,不会有发展。就是很平淡很温柔的结束过去,放下心结。也符合大多数人的初恋吧!就是没有激烈冲突的,恋人相忘于江湖,最后变成朋友。 白月光是个很好很好的人,骨子里和小野一样都很清高,但小野在爱情上没有清高一说。所以注定小野抱得美人归。 不知道看出来没,嘿嘿,乐乐问陈有没有找对象,陈反问回去,其实是想试探乐乐找没。 乐乐说有对象,他就说有,不想给乐乐负担,温柔退场。乐乐说没有,他就决定搏一搏。 其实他在国外根本没有谈恋爱,一直单着。 大概就是这样啦!希望你们不要介意女主还有一个白月光。 但小野肯定是最爱最激烈的红玫瑰!带刺儿的!哈哈哈 —— 本章发红包100个!!来迟了不好意思呜呜..... 第44章 山雨欲来 风好似温柔水波, 带来一丝丝清凉,路听野百无聊赖地坐在车内,每隔几分钟就抬头看一眼对街。 什么破音乐餐吧, 居然还提供住宿?路听野拿手机查了一下这个“澜观居”,除了提供餐饮娱乐以外, 居然还是个会所?路听野觉得头都绿了。 就看她什么时候出来!看她野到多晚才想起回家! 车里憋得闷, 路听野下车点了支烟,走到一旁的长椅,懒散坐下, 视线不动声色地逡巡。 露台, 沈常乐和陈嘉岁聊着天,余光扫到街对面,那台一直蛰伏着的跑车忽然打开,车内走下个男人,身型高大, 轮廓锋利, 宛如一只优雅踱步的猎豹。 黑色衬衫勾勒出他锋利的轮廓,隔着一条街的距离, 沈常乐都看到了他身上分明的肌肉线条, 俊美又勾人。 果然是路听野。 沈常乐还在想,是不是路听野把车借给了朋友,没想到居然还真是他。 这男人夏天就爱穿各种各样的t恤, 今日一改反常打扮, 太有衣冠禽兽那味了。 有诈。 沈常乐心脏砰了砰, 也不知是不是心虚, 还是什么其他的, 有点怕被街对面的路听野看到似的, 仓促收回目光。 继续聊了十来分钟,班长把大家都喊到露台中央,说是举杯庆祝,然后就开餐。聚会大抵也就这些流程,左不过吃吃喝喝说说玩玩。 中途沈常乐又偷偷溜去露台,踮着脚往外看了眼,街对面空空的,那台招摇的车已经不见踪影了。 一直闹到十点多才散,沈常乐喝了两杯葡萄酒,脸上红扑扑的,幸好穿着平底鞋,不然走路都有些晃。一群人都喝多了,走的时候还三三两两挽在一起,说说笑笑。 “有多少是开车来的?我这儿统一喊代驾!报名啊!嗝--”班长一喝酒就脸红,嗓门也大,站在会所大门口一吼,众人都纷纷去摁耳朵。 沈常乐看了霍甯婉一眼,霍甯婉双手一摊,“我也开车来的,得叫代驾。” 沈常乐耸耸肩,朝着班长挥了挥手,“我和....婉婉....报名!”她大概五六分醉,说话有些口齿不清。 班长一看是沈常乐,“嗐”了声,一把将陈嘉岁推出去,“这时候代驾资源紧张,哪有那么多司机,这样,我来安排,沈公主呢,就坐岁哥的车,我给你俩安排一个代驾!” 沈常乐嗤嗤笑了笑:“那.....我的车就停在这?” 班长:“让岁哥明天一大早给你开回去!” 霍甯婉:“班长,你可真是添乱呢,你怎么就不给我和沈常乐安排一个代驾?” 班长被人戳中小心思,脸红透了,跟滚水烧过一样,“你俩都是醉公主,大晚上的,落单那截路不安全!” 沈常乐朝陈嘉岁递去一个无奈的眼神,陈嘉岁笑了笑,“要不这样,乐乐,我坐你的车,把你送到家,我再打车回去。” “那你的车......” “没事,我明天上午过来开走就行。这两天也没什么事。” 班长拍了个巴掌,“这样安排就对--”话到一半,空气里突然传来的跑车声浪把下半句炸得没了声儿,那咆哮的低吼宛如翻滚的闷雷,震得人头一凛。 一台黑色的超跑不知从哪里开出来,大摇大摆地开到了会所门口。 “这什么车啊.....” “我看像兰博基尼。” “姐妹,兰博基尼是牛啊....” “什么牛啊马的!这是柯尼塞格!我去.....居然还能在这看到真车!” “这车比兰博基尼贵还是便宜啊?” “这车全球就六台,你自己品吧。” 车停稳后,车门打开,路听野大摇大摆地走下来,就这样吊儿郎当地靠着车门,一双灼热的眼睛直勾勾盯着沈常乐。 “上车。” 路听野冲着沈常乐的方向扬了扬下巴。 “好帅啊.....我去!这谁啊!!” “比向存喻还帅!!向存喻简直是这位的平替!” “他让谁上车?不会是我吧?” 被路听野的目光攫住的那瞬间,沈常乐感觉心尖被蛇信子舔了下,冰凉的温度里蔓延着危险感。 她只要喝酒了,大脑就不是很清醒,此时更是乱成了一锅粥,双颊也染上了羞怯的红晕,软软的。 路听野不是路过,他是来守着她的。可他怎么知道自己在这儿?他跟踪? 沈常乐忽然想到陈嘉岁就站在自己边上,因为大家都挤在一起,所以他们的肩膀是挨着彼此的状态,很显亲昵,她心里涌起局促的情绪,垂在身侧的手不自觉地去抓裙摆,咽了咽发干的喉咙,甚至是心虚地躲避路听野凌厉的目光,试图掩耳盗铃。 路听野拧了下眉。 肆意乖张 第64节 她个坏丫头居然还躲? 真做了亏心事!? 路听野的目光骤然冷下去,视线偏移,这才认真地打量着站在沈常乐旁边的男人。 男人身材不错,又高又瘦,却不显得干瘪,属于典型的衣架子那一类,长相温润如玉,有种丰神俊朗的气质,和傅砚泽差不多,都是斯文类的,但又比傅砚泽的气质干净清正许多。 一群人里,就属这男人最鹤立鸡群。 路听野磨了下牙齿,心里有了大概,上前两步,径直走到台阶上,双手插兜,就直愣愣地看着沈常乐,痞痞的语气:“上车啊,公主。躲什么呢。” 陈嘉岁拧了下眉,很自然地挡在沈常乐面前,“你好,这位先生,你是找乐乐吗?” 班长这时才缓过神,目光恋恋不舍地从那台超跑上挪开,“对,你是谁啊?你让咱沈公主上车就上车?” 路听野眯了下眼,遮住几分乖戾,平静地对上陈嘉岁审视的目光,漫不经心地开口:“我啊.....当然是公主的马夫。” “还有,丈夫。”他一字一顿。 沈常乐:“........” 场面有些控制不住,有女同学惊讶地嚷道:“乐乐!你居然结婚了?!大新闻啊!!” 沈常乐尴尬地揉了揉发热的脸,迅速从陈嘉岁背后探出身来,摇摇晃晃地跳了几级台阶下去,走到路听野边上,小声:“你乱说什么啊.....” 沈常乐暗地里拿手指狠戳了下路听野的腰窝,这才回过头,对着一群老同学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这、这我男朋友,来接我的.....” 向来骄傲大方的沈公主,沈大小姐,居然也会展露出害羞的一面。 众人看在眼里,颇有几分震惊。 陈嘉岁看着路听野的目光不由深邃几分。 “不好意思各位,我老婆就是这样,一害羞就结巴。”路听野单手圈住沈常乐的腰,将人扣在怀里。 众人:“.........” 沈常乐狠狠瞪了眼路听野。 风评被害!她哪有害羞! 路听野绕到副驾驶替沈常乐打开车门,沈常乐一边跟大家挥手一边坐进去,还不忘交代班长得亲自送婉婉回家,剪刀门自动落下,隔绝了众人窥探的目光。 就在路听野准备上车的时候,陈嘉岁忽然走下台阶,“等等。” 路听野回头,笑着看他:“有事?” 两人目光相触的那一刻,陈嘉岁嗅到了路听野周身流露出来的强烈的攻击性,以及浓烈的独占欲。 他并不想理会这些,只是平声:“开车注意安全,别开太快了。” 路听野挑眉,“那当然,车上坐的是我老婆。” - 车内,引擎运作的声音充斥着两人的耳朵,有点吵,但多亏了这点闹腾,沈常乐不用觉得太别扭。 路听野瞥了眼缩成一团的女孩,看见她熟透的脸蛋,像极了过年时挂着的红灯笼。 “不会是背着我见初恋,心虚了吧。”路听野忽然开口。 漫不经心地一句问。 沈常乐像是那冬日池子里的懒鱼,调皮的孩子往池塘里扔了鱼雷,鱼儿被炸得惊慌逃窜,带出一圈一圈的涟漪。 她惊讶地看着路听野,“你.....你怎么知道他是我.....?” 路听野:“本来不知道,现在知道了。” 沈常乐:“......” “你喜欢他?”路听野又问,这次的语气低落很多,嗓音也沉了下去。 沈常乐皱眉,矢口否认:“当然不。” 她没说假话,若是没有见到陈嘉岁,她或许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但见到陈嘉岁后,她彻底明白她已经放下了那一段感情。 路听野没什么意味地笑了声,“既然不喜欢他,为什么怕见他?” 沈常乐呆呆地看着前路。 不知道这是开去哪儿的路,四周的风景如此陌生。 “......我们这是去哪?”沈常乐舔了舔唇,小声问。她喝酒了,低婉的嗓子里添了一种靡靡的醉意,很勾人。 “去好地方。” 四周的车辆渐渐少了,就连路灯也没那么亮,昏暗的,像一个个被乌云遮住的小月亮。 很快,车开进了一个富人别墅区,七拐八绕地,开到了一栋漂亮的建筑物前。 宽阔的草坪,现代化的玻璃结构别墅,别墅里灯火通明。 路听野把车直接开到车库,很快,车库落了门,车也熄灭了引擎,那吵闹的引擎声在顷刻间消散。 一切都静透了。 静得能听到彼此的呼吸声。 就在沈常乐适应着这突如其来的安静时,主驾驶的男人忽然翻身压了过来,座位也紧跟着往后倒。 “路听野.....”沈常乐不知道他这是做什么,有种被野兽抓到手里把玩的慌乱感。 他身上的气息太凛冽了。 一触即发的危险。 “回答我。”路听野低着嗓问,几乎是贴着她的耳廓,她那耳廓发烫着,又热又敏感。 “为什么怕见他。” - 作者有话说: 路听野:为什么!!! 内心:抱抱我....呜呜呜.... 作者:快爆炒吧。气氛都到这了。 柯尼塞格:记得搞完了跟我洗澡!!!我不单纯了呜呜呜… 第45章 虚张声势 “我哪有不敢见他?你在说什么怪话啊.....”沈常乐双手抵在他胸前, 试图阻止他用一种极带侵/略的姿态压着她。 车内的空间太过狭小,空气也闷,车子没有发动, 开不了空调,温度眼见着燃烧起来。沈常乐怕冷也怕热, 此时被这么闷着, 后背已经开始冒出一些细汗。 “你说,有你初恋在,你就不去同学聚会。”路听野那双浅色的眼瞳像极了动物的眼, 直勾勾地看着她, 叫人心头发麻。 “我什么时候说过?”沈常乐泄气地打着路听野的肩膀,换来的只是绝对强势的镇压。 论力气,两个她都抵不过路听野的半只手。 “......啊?”沈常乐忽然想起来什么,脸上的表情变了变,有些困惑。这话她确实说过。不过是对霍甯婉说的, 路听野怎么知道? “想起什么来了?”路听野咬牙切齿。 “那天、那天是.....”沈常乐睁大眼睛, “是我和婉婉吃烤肉的时候说的,你怎么知道?” 路听野:“我就坐在你后面。” “你偷听!”沈常乐气愤, 推他的力道越大。 路听野眉头拧紧, 把她两只手腕交叉,举过头顶,按在座椅头靠上, “大小姐, 讲点理。” “嘴巴可以闭, 耳朵闭不了。” 意思是, 你可以不说, 但你说了, 我耳朵听到了,就不是我的错。 强词夺理! “你可以不听!君子非礼勿听!” “我和你坐那么近,我一边吃饭一边捂耳朵?还有谁告诉你老子是君子?” “你可以告诉我你也在那吃东西!” “昂,知道我在那,你就不会说了。这些话总之是我不能听的秘密。” “..........” 说着说着就被他绕进去了,沈常乐天生巧嘴也说不过他,就是被他拿捏地死死的。 “你还喜欢那个男的,所以你不敢见他。对不对。”路听野沉沉地气息喷洒在沈常乐的鼻尖,带着点太妃糖的甜味。 沈常乐怔忡了片刻,轻声:“不是。” 路听野:“不是什么?” “不是因为喜欢所以不敢见。是我对自己发过誓,我这辈子不会再见他。就算他回来了,我也不会见。”沈常乐看着路听野的眼睛,语气平静无波,很坦荡。 这是真心话,没骗人。 陈嘉岁要去美国读书时的那个夏天,她站在烈日炎炎的街头,指着陈嘉岁的鼻子怒骂着,只要他敢走,她就一辈子不会见他。 路听野看着她较劲的一双眼,“为什么发这个誓。” “因为他放弃了我。放弃我的人,我只会恨他。” 但现在也不恨了,那些激烈的情绪都荡然无存,被和解掉了,被释怀掉了。 又或许,是因为路听野的存在,让她觉得较劲那些没意义了。她如今喜欢的是路听野。 但这些话,她都不会说,只会埋在心里。 路听野像是听明白了什么,自嘲地笑了声,“昂。所以我们之间是你放弃我,我是被放弃的那个,所以你这种大小姐还肯见我。” “那我是不是也该恨你?再也不见你才对。”路听野咽下喉咙里苦涩的滋味,看着面前这个狠心的小姑娘。 坏。就是个双标的坏丫头。 肆意乖张 第65节 沈常乐呼出一口气,鼻腔里塞满了闷热冗长的废气,鼻头开始发酸,她把视线往边上偏,不看他,声音略带凝滞:“你可以恨我。我知道的......” 路听野点头,“是。我是该恨你。” “但恨你我太难受了,所以我决定不恨了,我要爱你。沈常乐。你听明白了吗?” 沈常乐的心脏有那么一刻是停顿的,眼神发空,紧接着又被什么东西骤然点亮,不可置信地看着路听野。 “你说......” “我说我要爱你。” 他那双皎洁的眼睛骗不了人,就像动物的眼睛是不存在谎言的。 “路听野.....”沈常乐鼻头酸涩,眼睛弥漫着一层水雾,凝结在其中,是天明前带寒的霜露。 “所以你现在喜欢的人到底是谁?我,还是你那初恋?还是你那小男友?还是你某个前男友?还是你--” “你。”沈常乐迫不及待打断他越说越荒唐的话。 路听野眯了下眼睛,心里有天色大亮的澄明,他抽了抽泛酸的鼻子,声音嘶哑:“行。” “你他妈说喜欢我,我信你。” 又傲慢又卑微的一番话,令人听了心里发酸。 他怎么能游走在这两种背道而驰的姿态里? 说罢,路听野扣住她双手的手跟着松开,倏然精准地掐住她的下颌,用了几分力道,“不过我还是很生气。” 沈常乐睁着那双发雾的眸子看他,楚楚可怜的柔软,“啊?” “我居然喜欢一个坏丫头,我很生气。”路听野眼睛里全是乖戾,他咬了下牙根,声音又痞又浑, “所以我得先糙死姐姐才行。把姐姐糙坏掉,腿也软了,手也软了,嘴也软了,干.到下不来床,姐姐就没那么多精力做坏事了。我也不用提心吊胆,担心你今天喜欢这个,明天喜欢那个。” “…………” 沈常乐的大脑一片茫然,不可置信她听到了什么惊世骇俗的东西。 为他这粗.俗的,低劣的话,红了耳朵和脸颊。 她这种金娇玉贵的大小姐,从小养在富贵窝里头,顺风顺水,周围的男孩对她不是捧着就是供着,哪里敢说这些混话给她听?就怕污了她的耳朵。 她仅有的粗话知识全部来自于书里,或是哪个小姐妹说几句不正经的玩笑。 沈常乐这辈子听到的所有的让人害臊的混话,全部是出自路听野的口。 路听野是什么人?九岁就敢抱着母亲的遗物从港城搭黑船跑到江城,从小混在鱼龙混杂的市井,什么脏的烂的混的没听过,什么不敢说。 他就不是那种西装革履,风度翩翩的贵公子。 穿得再斯文,打扮得再矜贵,也掩不掉那骨子里的坏劲儿。 是碰到她以后,他就开始克制了,太克制了。 每一分每一秒都克制。 沈常乐红着脸,眼泪从眼角落下来,她看着自己踩在车窗上的右脚,看着自己踏在方向盘上的左脚,十根脚趾紧绷着,她哭出来了。 就没这么被人欺负过! “再开点儿,姐姐不是学过跳舞吗?”路听野不爽,抬手在蕾丝上打了一巴掌。 沈常乐闷哼一声,怎么能打那儿!她咬着哭腔:“我配合你已经很……你别太过分!” “这就过分?”路听野挑眉,狭长的桃花眼里闪着笑意,坏的很,“你在我面前和别的男人亲,还把口红都亲花了,亲的流/汁了,不更过分?” 说着,他是真的不爽了,又给来了一巴掌。 这儿真是越教训越软似的,就像棉花糖,不,像草莓味的冰激凌,会融化成奶油。 “才没有!我没有亲他!什么流/汁!你个流氓!”沈常乐气得呼吸发喘,“我那是演戏给你看的!” 路听野动作停了下,又拧了一下,这才翻身往上,看着她:“演什么戏?” “没什么!”沈常乐一下说漏嘴了,犯犟地把嘴紧紧闭上。 路听野眯了下眼,不知从哪儿翻出一盒东西,拿牙齿一咬,塑封就撕开了,他慢条斯理地穿戴东西,一边脑子里飞速运转,直到两人都同时颤了下。 路听野的脑袋一向聪明,就是在这种环境里也依旧运转不停,“妈的,我知道了。沈常乐,你他妈为了嫁给傅砚泽,你演戏都要把我给甩了?” 说着,那怒火全部裹挟在某个点,疯狂撞/击。 “傅砚泽有什么好!就是个老东西!比老子大六岁!比你大两岁!你居然能看上他?” 他跟发了疯似的,不管不顾的力道。 沈常乐从小去游乐园就不敢坐任何刺激或者惊悚的项目,但这项大概比过山车还要后劲十足。 轻盈的跑车仿佛开在黄沙路上。 颠簸。 “谁说--谁说--我....看上....傅烟泽.....乱讲…”她说话断续,语不成调,四声调念成了一声调。 “那你就是看上了傅家。” 路听野咬牙切齿,额角上的汗水划过凌厉的下颌线,带着力量感的肌肉让人看着都脸.红心跳。 这都是些什么狗血剧情。 “果然是个清醒的坏丫头。知道和我这种穷小子只能玩玩儿,和有权有势的公子少爷才能结婚。” 他说这话时带着点哑,又恼恨又轻佻,仿佛是拿她没有任何办法。 除了破坏,除了毁掉漂亮的粉红色以外,没有任何其他的念想。 “你有病.....”沈常乐没有任何力气了,脚趾踩在车上,寻求一个支点。 “是,我就是有病。” “疯病。” 他单手抓住一只球,低沉说:“被你这公主逼出来的。” 沈常乐吸了吸鼻子,即使他很凶,很大力,很蛮,她也觉得很可爱,终于又变可爱了。 像一只虚张声势的小狗。 就是太蛮了… - 作者有话说: 作者:我知道这章很短小....但…内容扎实! 路听野:你敢写一万字,我敢发电一万字! 沈常乐:.....两千字够了够了....... 某不知名粉:别打了..... 某不知名球:别抓了..... 第46章 你骗我骗 车内闷重的潮热像雾一样堆积, 沈常乐无力地趴在路听野的胸口,纤细的身体窝成一团,很轻易地就被他拢在怀里。 平日看倒是没什么, 可一到这种事上,两人体型上的差距就显现了出来。 “之前好歹把你养到了一百, 现在又掉了。你说你气不气人。”路听野颇有些不爽地抓了抓球。 沈常乐“嘶”了声, 抬手朝他的胸肌上打了一下,秀气的眉头蹙着,“.....能不能别耍流氓?” 想到刚刚发生的事, 沈常乐就腿窝发软。这人太下.流了, 满脑子都是下.流的东西,还想往她身上使。 看来之前的路听野都是装的,像耐心蛰伏在她身边的野兽。 “还有,你以后....不能这么蛮.....”沈常乐撑起上半身,咬着唇, 羞恼地盯着路听野。 “什么蛮?”路听野把手肘枕在脑袋下, 好整以暇地看着她。 车库里很安静,角落里亮着一盏地灯, 散发出萤火般的光芒, 那光源微弱,彼此都看不见对方全部的表情,只能靠眼睛的闪动和语气来猜对方想什么。 “就是....就太用力了。”沈常乐的脸红了红, 声如蚊呐。她并不是容易害羞的人, 可女孩子遇到这种事上, 羞臊是不可避免的。 刚刚他太用力了, 就像一台不知疲倦的机器一样, 一下又一下地往.里.撞。 “你不喜欢吗?”路听野笑了下, 露出那颗尖的虎牙,有些坏劲在里头,“我怎么觉得你挺喜欢,还流了我--” “你闭嘴!”沈常乐怒了,恶狠狠地看着他,大有他再说一句,她就和他同归于尽的决心。 路听野双手投降,咬着懒漫的腔调:“行,我不说了,大小姐。” 沈常乐瞪他一眼,“以后也不准说那么脏的东西。” “......那也叫脏啊?” “那很脏了!” “其实还行,我还能说更脏的,你要试试吗?” 沈常乐气得一巴掌打在他的下颌:“路听野!正经点!” 路听野挨了一巴掌,这才老实了一点,他摸了摸被公主打过的下颌,那种熟悉的感觉又回来了一点。 他再次在心底骂了自己一句,他还真就是喜欢犯贱。 被她打了还这么乐。 这不是变态吗? “行啊,大小姐,你派头又回来了。”路听野似笑非笑地看她一眼,忽然翻身把人压在下头,用一种绝对强势的姿态困住她。 沈常乐不吭声,咬着唇,犯犟地看着别处,就是不看他。 路听野哼笑一声,有些痞地顶了顶,沈常乐猛地回过头,猝不及防地撞上他那双勾人的桃花眼,里头全是混坏的捉弄。 “有完没完!” “弄你,当然是没完没了才好。小姑娘,你以后就知道幸福了。”他懒洋洋地说着。 肆意乖张 第66节 “..........” 沈常乐不得不佩服路听野这张嘴和强大的心理素质,是真不要脸到极点! “你再说,我就走了。”沈常乐很认真。 “好,我先不逗你。”路听野敛了敛眸中轻佻的神色,语气也沉了几分,“能不能告诉我,为什么非要和我分手。” 沈常乐感受到了气氛有些变化,心脏延迟了半拍,眼睛下意识闪躲着男人的审视,“你不是都猜到了吗,差不多就那样啊.....” 路听野不说话,就这样静静地看着她。沈常乐受不了这样沉默的对峙,轻轻呼出一口气,“听野,就是你想的那样。我没有你想的那么好,那么完美。我就是一个很自私,很庸俗,很坏的人。” 路听野心里有苦涩在缓缓蔓延,不是因为被她放弃,而是听到她那样说自己,他觉得很难受。 她就该穿着华贵的裙子,带着璀璨的珠宝,站在聚光灯下,接受所有人的艳羡和赞美,这世界上所有美好的词都能拿来形容她。 她是不会为任何人跌落的月亮。 “你最好没有骗我。”路听野鼻头发酸,压抑不住嗓子里细微的颤动。 “我这有什么好骗你的。我若是骗你,我也该编个让你心软心疼的故事,美化一下我自己。”沈常乐笑着,藏在后背的手,紧紧掐着掌心。 就算是迫不得已那又怎样?就算是她箭在弦上不得不抛弃路听野那又怎样?就算是她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路听野那又怎样? 她是一个骄傲的人,她做不到做哭哭啼啼地把那些委屈说给路听野听,企图让他心疼心软,企图让他原谅,让他像从前那样对她千依百顺,这样很没劲。 她不习惯用暴露自己的软弱来换取什么。 “那你呢。你和你爸到底有什么过节.....”沈常乐说出来心底一直想问的,“你是不是为了我.....” “停。”路听野拨弄了两下她的小脑袋,“你这里一天天装什么呢。我为不为你,我都会回去。毕竟是生我的父亲,我和他能有什么过节?” “只不过呢.....” “只不过什么。”沈常乐眨了眨眼睛。 “只不过我还想在外头荡两年,不是你我也不会这么早回去。你看哥对你多好,就你坏。心眼都是黑的,钻钱眼里了。”男人浪荡地拿手指点了点她的心口,随即手指一偏,挪到了某个不可言说的地方,揪了揪。 沈常乐的耳朵脖子都涨红了,一巴掌拍在他的手背,“小流氓!” 路听野不松手,继续揪着,还使坏地往外扯了扯,东西被折腾成了嫣红色,宛如一朵漂亮的玫瑰花,盛开在雪地。 男人的声音暧.昧又低沉:“这样吧,你叫我一声哥哥听,我就既往不咎。” “?” 沈常乐不可置信地看着路听野,大脑里懵了下,空空的。 他这人怎么能这样呢! “叫我哥哥。”路听野浑热的气息喷洒在她脸上,精壮冷劲的胳膊裹着她那一掐就断的腰肢,把人紧紧圈住,不准她避开视线。 “不叫.....我大你三岁多....你想得美.....”沈常乐声音细如羽毛,被他撩的腿都快软了。 一个弟弟,凭什么有这么多花样。 “快点,乖乖,你叫声哥哥。”男人似乎是拿准了她所有的性子,该用强时强悍地让人不得不服软,该软时又哄又骗又蹭的,让她大脑晕乎乎的。 “你叫一声,我给你好东西。” 沈常乐被他磨得没办法了,嘴唇动了动, “哥...哥....” 轻轻地两个字,像羽毛扫过耳廓,酥酥的。 路听野的呼吸明显乱了几分,红血丝爬上眼球,让他像一头嗅到了血腥气的狼,他呼出一口气,低低骂了一句,“以后我求你喊你也别喊了,不然遭罪的是你。” 随后狠狠吻了上去。 给她好东西。 - 到了七月,天气日渐炎热。 沈常乐接到了定制画框的工作室打来的电话,告诉她那六幅画全部裱好了,什么时候合适给她送过来。 一个月前,顾筠告诉沈常乐,画展结束了,那六幅画可以随时给她送过来。沈常乐完全没有想到这画还真送给她,当时只以为是对方开的玩笑,一时有些无措。 既然对方送了,退回去更不像话,沈常乐就找设计师定制了六幅刻有鸢尾花图案的画框,中途一来一去就耗了一个月。 沈常乐给对方回信,让他们周末送到国宁中心的次顶楼,她工作室所在的楼层。 挂完电话,沈常乐起身去衣帽间看看路听野在忙些什么,他进去一个小时了,还没有出来。 “你在做什么?走秀.....?”沈常乐迟疑地走进来,踮着脚尖,避开地上的障碍物。 路听野笔挺地站在镜子前,身上是一套剪裁合体,做工精良的黑色西装,领带系得规整,抵在那颗禁欲的喉结上,腕间戴着一块银色的机械表。 男人的轮廓本就锋利,被着冷黑色的线条衬着,越发有金冷玉淬的贵气。 带着成熟男人独有的魅力,还有一股独属于路听野的劲儿。 沈常乐咽了咽,目光有些粘在他身上,挪不开。 就连她自己都觉得这样是不是有些花痴。 “好看吗?”路听野瞥她一眼,还是不习惯领带束缚着脖子,抬手扯了扯。 “.......好看是好看.....可你穿这么多不热吗?”沈常乐尴尬地挠了挠后脑勺,“今天有三十多度。” “..........” “就是去我家吃个饭而已,你穿成这样做什么?我弟在家都是穿t恤和大裤衩......” “...........” 路听野眨了眨眼睛,“你弟在家真是穿t恤和裤衩?” 有些不敢相信。 “是啊,他在家很随意啊,我爸也是。在家要穿那么华丽做什么?怎么舒服怎么来,今晚吃饭都是家里几个人,你这样太隆重了。”沈常乐歪歪头,若有所思。 路听野一咬牙,“行。那我也随意点。别把你爸爸妈妈弄尴尬了。” 沈常乐笑了声,说她去补个妆,等他穿好衣服了就出发去春和公馆。 十分钟后,路听野换好了衣服出来,一件简单的黑色t恤,一条黑色休闲裤,脚上程亮的黑色皮鞋也换成了运动鞋,总之是很清爽又随意的打扮。 “你确定这样不会失礼。” 沈常乐唉了下,“确定。” 夏天的时候,沈常西在家就是喜欢穿t恤配运动裤衩啊! 司机在楼下等着,后备箱里塞满了礼物,换成t恤的路听野舒舒服服地窝在后座,眼皮耷拉着,有些犯困。 一到夏天,他就犯懒。 沈常乐正开开心心地和小姐妹们聊天,几分钟过后,肩膀上突然多了一道重量,她打字的手指一顿,偏过头,嘴唇擦过男人柔软的头发,嗅到了一捧兰花洗发水的香味。 纤长的睫毛安静地匍匐着,像一只黑色燕尾蝶。 往下是挺直的鼻梁,柔软的唇,还是淡淡的粉色。 沈常乐笑了起来,拿手戳了戳他的脸颊。 一个小时后,宾利停在春和公馆的大门。路听野在这之前就醒了,揉了揉眼睛,往窗外看去。 上次来还是过年的时候,从见不得人的小侧门溜进来,做贼似的,充斥着偷.情的禁.忌感。如今能正大光明地从正门进来,一时有种恍如隔世的错觉。 车停稳,路听野下车绕到另一侧替沈常乐拉开车门。 “姐。” 一道声音落下,沈常乐和路听野纷纷抬头看过去。 男人从远处走来,一身笔挺的海军蓝色三件套西服,脚上是纤尘不染的手工皮鞋,领带上的钻石领夹在阳光下闪着昂贵又璀璨的光芒,看起来矜贵又俊美。 路听野眯了眯眼,心想,这他妈三十度高温,你穿成这样不热? “你不是说你弟在家穿大裤衩?”路听野冷笑,凉飕飕的目光辗转在这两姐弟身上。 如出一辙的娇贵矜冷。 那嘴里说着随便穿穿随便搞搞在家舒服就行的女人,也蹬着七厘米的闪片高跟鞋,一袭宝石蓝色的高定连衣裙让她看上去精致得高不可攀。 这姐弟俩穿着像是去赴宴的。 而他。 像这一对豪门姐弟的仆人。 路听野呼出一口气。冷静。 输人不输阵。 一件衣服而已,又没输。 沈常西走过来,一双狭长的凤眸几分轻佻地在路听野身上扫过,嘴里淡淡地:“傅公子在家都是这么不修边幅吗。” 路听野:“.........” 沈常乐也奇了怪了,她弟弟平日里不是最讨厌穿西装?今儿破天荒啊?居然还来了个三件套? 帅是真的很帅,很贵气,很让女人心动,但不热? 可她弟弟向来是最畏热的。 路听野冷笑:“沈公子不怕热?” 沈常西挑眉,慢条斯理地理了理西装上不存在的皱褶,“我家有空调。你们傅家没有?” “..........” - 作者有话说: 路小狗:说好的一起穿大裤衩?和我玩儿雄竞? 沈常西:呵。我是贵公子。竞死你。谁叫你抢我姐。 这章发红包,补偿昨天请假..... ps:最后几个剧情,走完就收尾。 肆意乖张 第67节 盲猜一手,大概会出乎你们意料吧。 - 第47章 黎明黑暗 沈常乐头疼, 不懂这两人怎么跟有仇似的,见面了就剑拔弩张,恨不得撕了对方。 充分说明, 男人心眼比针还小。 “好了好了,你们俩个这是做什么?一见面就斗, 斗鸡啊?”沈常乐充当和事佬, 走到两人中间,把两人拉开。 沈常西斜眼睨着路听野,冷笑:“谁爱斗鸡谁是, 我不是。” 路听野:“是, 你不是鸡,你是鸭。” 沈常西:“你他妈找揍!” 说着就开始脱西装外套,一幅要打架的架势。 “知道穿成人模狗样不舒服吧,有本事你别脱。”路听野毫不在乎,煽风点火。 沈常乐头都要大了, 这两个男人的年龄加起来都半百了, 智商加起来也就半百吧? “够了!谁打架谁就滚。爸妈还在里面!是不是要闹笑话!”沈常乐瞪了两人一眼。 路听野挑眉,抬手搂住沈常乐的腰, 把人圈进怀里哄, “别生气,小舅子欠教训,吃完我再找他谈谈。”吃完再找他打架。 沈常西:...... 谁他妈是你小舅子。老子比你大! 沈常乐皱眉, 拒绝这种示好, 把路听野推开, 冷冷看他一眼, 一个人赌气地走在前面, 留下两个男人面面相觑。 三个人别扭地进了屋内。 进了屋, 路听野才发现失算了,就不该听沈常乐的忽悠,什么在家怎么随意怎么来,他就没看出这春和公馆里有随意的人,从光鲜亮丽的女主人,到老派绅士的老管家,甚至到一条狗,都是不随意。 那条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大金毛,皮毛光亮柔顺,香喷喷的,脖子上系着一条粗壮的黄金项圈,甚至夸张镶嵌着一排红宝石,坠着一块大金锁,贵气无比。 大金毛第一次见路听野,还带着强烈的警觉,冲着这个陌生人吼了一嗓子。 “吼!” 大金毛一动,脖子上的金锁牌就跟着一晃,金灿灿的,闪着人的眼睛。 路听野接受了自己在被一条狗鄙视的事实,深吸气,慢悠悠地看了沈常乐一眼,凑到她耳边,咬着牙:“你家是挺随意。豪门嘛。随意。狗都带珠宝的随意......” 全家上下,就他一个人朴素得让人心疼,给他一个斜挎包,他就是来上门修水管的。 沈常乐咬唇,有些不好意思地看了一眼自己的小未婚夫,“sorry.....我也不知道他们这么隆重.....” 吃个便饭而已,母亲居然把那条价值一个亿的法国玛丽王后的珍珠项链戴在了脖子上,父亲也破天荒的西装三件套,头发梳得一丝不苟。 她都替路听野尴尬。 “阿姨,给您的花,希望您喜欢。”路听野平复心情,笑着上前,把一束新鲜的蓝绣球递过去。 裴珊笑意盈盈地接过,“谢谢小野呢,怎么还带花来,真是太客气!” 晚饭过后,沈时如把路听野和沈常西招来茶室,边喝茶边聊天。沈常乐很懂事地说去厨房看看水果切好没有,趁机溜走。 沈常乐半路拦截了裴珊,好不容易逮着了机会,她皱着眉嗔怪着:“你们几个怎么回事啊!搞成这样不吓人吗?还有你这项链,你参加晚宴都不戴这种规格的,吃个便饭至于嘛!” 裴珊挑眉,觉得女儿这话太幼稚了,“就是得正式点才好。我们沈家可不是好欺负的。要让他知道,我们家有钱的很,别以为你和他订婚是图什么。我们这可是给你撑场面,要是他一来,见我们家里人各个都随意的很,那成什么样?” “........”沈常乐头大,“那也不至于把卤蛋都搞的珠光宝气吧?它只是一条狗,被你们弄得不单纯了。” 裴珊嘿嘿一笑,“它本来就不单纯。漂亮不,那可是我给卤蛋定制的新项圈。下次给它弄个钻石的,不然找女朋友都找不到。” 沈常乐:“.......” “下马威该给就得给。你别心疼他,我看他挺游刃有余的。”裴珊拍了拍沈常乐的肩膀。 沈常乐:“.......” 茶室里,气氛还算愉悦。沈时如问的问题,路听野一一诚恳回答。 茶室布局清雅,浮动着一股清冽的茶香,沸腾的山泉水从茶壶而下,很快,绿芽舒展开来,茶汤凝成一汪琥珀。 沈时如:“说起来,这还是你大哥送的,尝尝。” 路听野接过茶,轻轻啜了一口,“他听说您喜爱岩茶,所以到处收了一些,不知道合不合您口味。若是喜欢,晚辈下次再带些过来。” 沈时如握着温烫的茶杯,“你和你大哥关系不错?” 路听野垂眸,又喝了一口,“嗯。还不错。” “但我看你和你父亲,倒是有些别扭。”沈时如笑了笑,见路听野的杯中空了,又端起茶海给添了一杯。 “倒也不瞒叔叔,我和父亲许多年没见了,是有些别扭。当初是我太年少轻狂,一气之下离家很多年,还要感谢父亲没有生我的气。”路听野咽下口中苦涩的滋味。 沈时如点头,也不再追问对方家庭的私事,又给路听野添了一杯茶。也不知是不是右手举重物频繁伤到了肌肉,肩膀有些疼,他放下茶海,活动了两下肩膀。 “叔叔肩膀怎么了?是伤到了哪儿吗?”路听野见状,关切地问道。 一旁的沈常西忽然拧紧手中的茶杯。 沈时如笑笑:“上次在巴原受了伤,落下的毛病。还行,小问题而已。” “巴原?我看新闻说是巴原最近都在进行震后重建工作。”路听野脑中想到了什么,迟疑,“您在巴原怎么会受伤的?” “就是在地震的--” “爸!您上次不是说,要把江城的项目交给我做吗?我看了企划书,有些问题还不懂,想请教一下您。”沈常西迫不及待打断沈时如的话。 路听野眸色沉沉地看了沈常西一眼。很意外,沈常西居然避开了他的视线,仿佛没有察觉到似的。 躲避的意味太明显了,像是在隐藏着什么。 巴原地震。 路听野背脊腾起一丝寒凉。 从茶室出来后,路听野去了洗手间,在洗手间里打开手机搜索巴原地震的日期,随后把他和沈常乐的聊天记录翻到那一天。 巴原地震就在二月二十日晚上六点,也就是这一天起,沈常乐没有跟他说过晚安了。 路听野压抑住内心骇人的想法,可人就是这样,内心一旦撕开了一个口子,就会无孔不入地往里钻,所有心思,所有精力都会往里钻,他翻着聊天记录的手开始微微发颤。 自从二月二十日之后,两人的微信上就没有了对话,只有他一个人自说自话。紧接着,就是沈常乐跟他说分手。 路听野之后回忆过,也许在这冷战的十天里,沈常乐是背着他在剧组和那个小演员暗生情愫。 可现在看来,这个想法荒谬到可笑。 那几天她的父亲应该是在巴原遇上了地震,她一个把家人看得比命还重的人,怎么可能有心思在剧组和别的男人谈恋爱? 可偏偏就这么巧,她就是在那几天和他说了分手。 - 到了晚上,裴珊留沈常乐和路听野在家里住一晚,佣人已经把沈常乐的卧室收拾干净了,也换了新的床上用品。 沈常乐想到她和路听野在过年的时候,偷偷躲在楼上颠鸾倒凤,心里就像是燃起了一把火,火烧火燎的。 “你这孩子,就让你和小野在家里住一晚,怎么脸都红了?”裴珊笑着捏了一把沈常乐的脸。 紧接着,裴珊一脸我懂的表情,凑过去,小声说:“宝贝你放心,你那层楼和咱们都分开的,晚上听不见。我和你爸睡觉把门关死。” 沈常乐的脸更红了,没好气地瞪了一眼自己妈。 “你说什么呢!我才不会和他弄那事!你羞不羞!” 裴珊翻了个白眼:“我怎么就养出你这么个假正经的女儿。还不如你笑姨和筠姨开放。和你说话不刺激。睡了睡了。” 说着,珠光宝气的漂亮美妇人摆摆手,慢慢悠悠转身走了。 夜晚,路听野不知道发了什么疯,把她抱进浴室折腾,折腾了两个小时后,她有气无力地软在池子里,眼皮耷拉着,只想睡觉。 “困了没有?”路听野亲了亲她的鬓发。 沈常乐快要睡过去了,“想睡觉.....” “那我帮你擦干。”路听野起身走出浴池,沈常乐眯着眼睛,只看见两条精壮有力的长腿在眼前晃来晃去,紧接着往上,就是那一坨丑不拉几的东西。 居然还没消停,还昂着头,泛着诡异的颜色。 又紫又红的。 沈常乐别开脸,有点心里发虚。这玩意.....怎么能这么恐怖。 路听野把浴巾拿过来,包在沈常乐的身上,“我开了暖气,是不是很热?” 沈常乐打了个哈欠,睡眼朦胧,小声说:“你能不能穿上.....” “你说什么?”她声音太小了,路听野没听见。 “我说你能不能穿条裤子!”沈常乐生气地咬着唇,小脑袋被浴巾包着,只露出一双妩媚的水眸,那眸子里是害羞到极点转而愤怒的情绪。 这人!不穿裤子在浴室里晃悠!不知羞!不知丑! 路听野:“.........” 路听野低头看了眼自己有些过分重/欲兄弟,声音被热气熏的有些沙哑,小臂握住沈常乐露在外面的小手,十指分开,嵌进去,相扣着。 “姐姐,我发现你怎么这么假正经啊。”他一瞬不瞬地盯着她露出的眼睛,声音低冽,透着坏。 “怎么假正经.....” “你让我吃你的时候,你怎么不穿裤子?” “..........” 啊!!!!耳朵脏了!!! 沈常乐一把推开他,脚底打滑都顾不得,踉踉跄跄跑出浴室,一溜烟爬上床,捂住被子,睡觉。 路听野好整以暇地看着她,嘴角的笑就没下来过。 也就这点本事。 夜色渐渐深透,月亮散发着清辉,温柔的浅白色窗纱拢着无限月光。路听野躺在床上,听见沈常乐均匀绵长的呼吸声,小声喊了几句,没人应。 肆意乖张 第68节 睡着了。 路听野这才小心翼翼地起床,穿好t恤和裤子,拿着手机,悄悄从卧室出去。 二楼,沈常西刚洗完澡,有些懒散地靠在沙发里,手里握着手机,每震动一下,他就迫不及待拿起来看,发现是垃圾消息过后,又失望地垂下。 安静地趴在一边休息的卤蛋忽然坐了起来,对着门吼了两嗓子。 沈常西:“你能不能安静点,你爸脑子快炸了。” 卤蛋:“吼!吼!” 蠢爹!门口有人啊! 与此同时,卧室门被人敲了两下。沈常西这才敛住心神,深深看了一眼房门。他紧紧抿着唇,思索了片刻,还是起身走过去。 门打开,两个男人对视一秒。 沈常西:“行啊,大晚上的还不睡?皮痒欠揍?” 路听野淡淡地看他一眼,“我找你说正事。” 沈常西挑眉,“我和你有什么正事,我睡了。”说着就要把门关上。 路听野抬手握住门,手掌用力,骨节处泛起一阵白。两人谁也不让谁,就这样静静地和门较劲。 一个要把门关上,一个要把门推开。 门就在两道骇力的挟持下,居然保持着纹丝不动。 “你躲过今晚也没用。小舅子,我可以天天来堵你。”路听野笑了笑,露出一颗尖尖的虎牙。 沈常西在心里骂了句脏话,他姐怎么落到这么个疯子手里! 他先一步撂开手,把人请了进来,冷冷地问着:“你要谈什么。” 路听野慢条斯理地揉了揉手,“谈你姐姐和傅家订婚,有没有隐情。” - 作者有话说: 作者:疯狂小野,你可是大绿江的男主,注意点影响! 沈常西:被比我小的姐夫缠上了!卤蛋给我吼! 路听野:今晚就把狗脖子上的项圈顺走! 沈常乐:睡觉。 第48章 二次眼泪 “我姐的事你去问她, 我怎么知道。” “她的事你怎么不知道?你可是她亲弟。” 沈常西不耐烦地皱眉,瞥了对方一眼,只觉得这人不是来求人的, 是来找茬的。 路听野见沈常西闭口不谈,也一副不走的架势, 径直往沙发上一坐, 调整了一个舒服的姿势,就这样懒散地窝着,“沙发挺舒服, 不介意睡一晚吧?” 沈常西:“?” “你是不是有病?”他气不打一处来。 路听野:“你姐也这么说我。你俩还真是亲生的。” 沈常西冷笑, “大晚上,我没空听你瞎扯。你没看见这儿狗都不欢迎你吗?” 说罢,沈常西看了眼卤蛋。大金毛接收到主人的示意,冲着路听野吼了两嗓子。 路听野笑眯眯地俯身,揉了揉卤蛋的狗头, “你还挺护主。”说着, 他一把捧住狗头,温柔的语气里满是威胁:“看清楚了, 我是你爹的姐夫。比你爹大。你欺负我, 我就跟我老婆告状,把你蛋割了,你信不信?” 卤蛋:“..........” 沈常西在心里骂了句脏话, 一把将卤蛋牵走, “你他妈是不是人啊, 你连条狗都不放过。” “不和你绕圈子。说正事。”路听野微微坐直身子, 矜淡的神色中凝着冷意, “我想, 你姐非要和傅家订婚,应该有非要和傅家订婚的理由。” “至于这个理由是什么,你告诉我就行。” 沈常西:“我说我不知道。你要问就去问沈常乐。” “你知道。” “我不知道。” “那为什么叔叔提到巴原地震的时候,你要打断他。”路听野笑意不及眼底。 沈常西被堵了下。他就知道面前这男人比一般人都聪明,比姐姐想象的更聪明,更执着,更难缠。但凡把口子撕一道裂缝,他就能顺着这条缝钻进去,不达目的不罢休。 沈常西伸手去摸桌上的烟,抖出一根,问:“抽吗?” 路听野接过,衔在嘴里。两人去了露台抽烟。夏夜的风最是温柔,吹在人身上,像某种轻柔的抚慰。灰白色的烟雾被吹散,只留下一股淡淡的苦涩的烟草味。 “是你姐不让你告诉我。”路听野沉沉吸了一口,怔怔看着远处皎洁的月亮。 沈常西笑了声,“你真的很聪明。比我想象中厉害。” 路听野:“你说出来,对谁都好。你瞒着不是保护你姐,没意思的。” 沈常西看着指尖一寸寸燃尽的烟,想到了那晚的沈常乐。 那是他第一次看见自己的姐姐哭。 永远无坚不摧的,永远游刃有余的,永远光鲜亮丽的姐姐,她哭了。 那晚的星星没有今晚隆重,是寡淡的。 卧室里也蓄满了浓涩的烟味。 沈常西来回踱步,凶狠地抽着烟,“你就非要让他恨你,恨你恨到骨子里?你不说,我去,我去告诉他,你是迫不得已,你不得不这么做。” 沈常乐急切地拉住他的衣袖,“你疯了?你这么做,一切都完了!你除了让我和他都痛苦,还能做什么?” “当然是让你两在一起!我明天就去找傅砚泽,告诉他,这联姻换人,他不是有个妹妹吗,我和他妹妹联姻,一样维持沈傅两家的婚约。”沈常西又抽了一口,随后抬手捻灭火星。 不行,明天都迟了。 男人越想越焦躁,紧跟着就把搭在椅背上的外套披上,拿上扔在沙发角落的车钥匙,“你手里有百分之五的股权,我也有百分之五,赌你的和赌我的都一样。” 沈常西高,腿也长,沈常乐踉踉跄跄才追上去,“你要去哪?” “去改协议。” “常西!这不是儿戏!” “你也知道这不是儿戏。这是要和别人结婚!”沈常西猩红的双眼盯着沈常乐,“你一个女人,你拿什么和他玩?你怎么都是吃亏!我一个大男人我不怕,我和他妹妹结婚,我怎么都吃不了亏。” 沈常乐听到这里,心中仿佛有什么东西坍塌,泪水汹涌决堤,“你不是有喜欢的人吗!你喜欢的那个叫欢欢的女孩,你不是想和她在一起吗!你身上背负婚约了,你拿什么娶人家!” “我的事不用你管。”沈常西咬了下牙,磨出几个字来。 沈常乐:“那我的事也不用你管!” “我告诉你,沈常西,这事你要是掺和进来,你就别认我这个姐姐。你要是让路听野知道了,我这辈子都不会原谅你。” “听到没有。” 让他震撼的不是别的,不是愤怒,不是威胁,只是姐姐的眼泪。 沈常乐居然哭了。 沈常西收回如香烟一样苦涩的思绪,看了路听野一眼,向来清越的嗓子有些嘶哑:“要不玩一局?” “赢了,我就告诉你。” - “你自己挑一辆。规则简单,谁先到山顶的那颗刻红字的大石头,谁就算赢。” 沈常西随意坐在一台跑车的引擎盖上,手里把玩着银色的打火机。 车库里灯火通明,十来台超跑规矩地停着,像安静沉睡的钢铁野兽。 “会玩吗。”沈常西挑衅地冲他抬了抬眉尾。 路听野径直走到一台红色的兰博基尼前,屈指敲了敲引擎盖,淡淡开口:“就怕你玩不起。” 从车库里绕出来,直接到了山间的盘旋公路。 到了深夜,公路上的路灯暗了一个度,散发着浓酽的暖黄色。 路听野坐在驾驶舱,耳边是跑车排气的轰鸣,直到对讲机里传出开始两个字,他毫不犹豫地猛踩油门到底,车身如利箭飞射,巨大的推背感让五脏六腑都跟着震了震。 两台车彼此咬着,像纠缠的磁铁,直到第一个弯时,才有了微小的差距。两个弯过后,路听野的车明显咬了上来,就在最后一个弯时,他以一种凶猛的几乎车仰马翻的姿态抢入了内弯,车轮轻微打滑,也亳不见减速的态势。 沈常西见状,迫不得已踩了刹车,疯狂地对着前面的尾灯按着喇叭。 “你他妈不要命了?” 对讲机里,他的声音带着一丝颤。若是真出了事,沈常乐还不杀了他。 对方没有回,只是继续加速,用一种奔赴陌路的速度去赢这场比赛。 此时此刻,路听野的大脑里什么也不存在了,他只是想知道沈常乐瞒了他什么。 只有这一个目的。 他从不是较真的人,可碰上她,他较真。 越往山顶,路灯越稀疏,除了车灯破开的那一小块光明以外,路听野什么也看不见,轻微的夜盲症让他感到四周一片黑暗,只能凭着感觉去辨认终点。 直到车灯打到一块巨大的石头上,他才知道已经越过了终点。电光火石间,他没留神,车子几乎快撞上了栅栏,猛地往左打方向盘,踩住刹车,巨大的惯性迫使他身体往前,额头硬生生磕在方向盘上,不知道磕到了哪儿,皮肤被划破。 路听野嗅到一丝血腥气。 沈常西自诩是玩车不要命的,没想到来了个比他还疯的,他狠狠骂了一句疯子。把车停稳,刚要下车,裤兜里的手机振动起来,他拿出来看了眼,神色顿时凝重起来。 调整了下情绪,他接通,“喂....姐.....” “你和路听野做什么去了?”对面劈头盖脸一顿骂,“大晚上,你和他开车出去做什么?” 沈常西:“没啊,没开车啊。我在房间睡觉--” 肆意乖张 第69节 “我就在车库。少了两台车。” “.........” 沈常西深吸气,“我和他来飙车了。他想知道关于你的事。” 电话里的人呼吸急促一拍。 “他有夜盲症!” 等沈常乐赶到的时候,路听野仍旧维持着额头撞上方向盘的姿势。 说实话,他有那么一丝丝后怕。不是怕自己死掉,是怕就这么死了,就再也看不见沈常乐了。 如果他死了,沈常乐会为他伤心吗?会哭吗?会念他的好吗?还是转背就去找了新的小男友,仍旧是风光正盛珠光宝气的豪门大小姐,只有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偶尔想起他一回? 希望她是真没良心吧,没良心一点,就算他走了,她也能高高兴兴,风风光光一辈子。 嗯,希望她就是个无情无义的大小姐,是个自私-- 车门被暴力扯开,路听野的思绪戛然而止,他下意识抬头去看,对上一双漂亮却盛怒的眸子。 沈常乐看见路听野额头上全是血的时候,大脑一片空白,吓怕了,是真的吓到背脊冒出了冷汗,她什么也没想,抬手就给了路听野一巴掌。 “路听野,你是不是疯了!” 寂静的山顶,因为这一巴掌而陷入了更深的寂静。 沈常乐揪住路听野的衣领,“你有夜盲症,你大晚上和人飙车你是不是想死?你想死你去死,你死远点!你别死在我家附近!” 情绪过于激动,眼泪就这样哗啦啦往下掉,像夏日粗暴的雨水,冲刷着一切。 路听野张了张嘴,不知道怎么办,她的眼泪向来是最有力的武器,这是第二次看见她哭。 第一次是在婚纱店,她穿着要嫁给别人的婚纱,而他痛不欲生,非要让她和他一样的痛,他报复她,羞辱她,直到她哭了,他才知道,他一点也不想这样。 “别哭....乖乖....我没事。”路听野抬手去擦她的眼泪。 沈常乐打掉他的手,狠狠抹了一把眼泪,满手都是温热咸湿的泪水,“你不就是想知道我为什么和傅家订婚吗?好啊,我告诉你!” “因为我爸遇到了地震,失联了整整四天!集团里有人趁机抢董事长的位置!而我!我不得不用婚姻当作筹码和傅砚泽交换!我不得不和你分手!我不得不抛弃你!你现在知道了。” 沈常乐忽然笑了,笑容里带着一丝颓然的报复,“现在轮到你也要痛苦一次了,你满意了吗?路听野。” - 作者有话说: 卤蛋:大人们吵架归吵架,不要割我蛋!!! 第49章 摇尾乞怜 山顶气温低, 风也凉。 困在他心里的答案就这样以一种过于直白的姿态,劈头盖脸而来。 路听野张了张嘴,只觉得语言过于苍白, 就像女孩此刻过于苍白的皮肤。 沈常乐的皮肤很白,并非是健康朝气的白, 而是一种不沾血色的, 羸弱的白。褪去精致艳丽妆容后的她,干净柔软得令人心疼,和众人眼里明艳骄矜的姿态大相径庭。 尤其是她的眼睛, 没有上挑的眼线, 没有卷翘的睫毛,很素,很淡,也不再傲慢,眼白爬上几缕血丝, 眼神因着夜色而显得几分黯淡, 头发凌乱地簇拥着小脸,像一朵被人折断的花。 路听野恨不得扇自己一耳光。 他都做了什么?他现在知道了, 有高兴吗?有轻松吗?没有。一点也没有。 “别哭, 你别哭啊.....”路听野焦急又狼狈地下车,想牵她的手,可只要碰到她就会惹来强烈的排斥, 他只能克制地站在原地。 明明想让她开心, 可她的不开心都是他带来的。 他惹她哭, 惹她讨厌, 惹她大晚上的还要跑来山顶吹风。 “这就是你非要知道的, 你高兴了吗。”沈常乐声音哽咽, 擦眼泪的动作很凶,眼下的皮肤磨出了红色,她冷冷地看着路听野,继续说:“知道我不是一个坏女人,知道你付出的感情没有被一个坏女人糟蹋和浪费,你就放心了,是吗?” “不是的.....”路听野局促地站着,喉咙里仿佛塞了一团浸水的棉花,堵着呼吸口,五脏六腑都陷入一种困窘。 不是她说的那样。 他在乎的根本不是她的好与坏。她好她坏都不是阻碍他喜欢的理由,他在乎的只是她有没有真心的爱过他。 仅此而已。 现在他知道了,心里愈发悔恨,也愈发后怕。若是当初没有答应傅砚泽,若是他犟着那一口气,不肯弯腰,是不是这辈子就错过她了? 沈常乐眼神冰凉,内心一团乱麻,此时此刻,她满脑子还沉浸在恐惧感当中。来山顶的短短十分钟里,她甚至做了最坏的打算,她想若是路听野出事了她该怎么办? 不知道该怎么办。 她想象不出来,光是想到他有任何意外,她的腿就开始发软。 “不是什么!”沈常乐吐出一缕被风吹到嘴里的头发。 路听野垂着眼,低声说了句“对不起。” “不用说对不起。你自己的命是你自己的。与我无关。”沈常乐狠狠吸入一口冷风,肺里全是山顶潮湿寒凉的露气。 “姐姐.....” 路听野低声,像收起了尖牙利爪的动物,用柔软的皮毛蹭着对方,不停地摇尾巴,乞求一点点怜爱。 摇尾乞怜,大抵如此。 “我先回去了。你爱飙车就飙车吧。”沈常乐哼了声,看见他就烦,干脆甩手就走。 男人像一只被人遗弃的小狗,在山顶吹冷风。 沈常西全程躲在车里,避免被沈常乐一块骂,不过逃也逃不掉,沈常乐大步朝另一台车走去,扯开车门,一巴掌暴力地挥在沈常西的脑门。 “飙飙飙!你再大晚上玩这种危险的运动,我就把你所有的车都砸了。你以后蹬三轮车出门。” 沈常西:“.....哦。” “对不起.....姐,我真不知道他有夜盲症......” “他没有夜盲症,你们就能大晚上飙车?你的安全就不重要?你等着吧,沈常西,明天我就告诉爹妈。” 沈常西:“........” “你,把他载回去。别让他碰车。多的一台车我明天派人来挪。” “哦.....”沈常西揉了揉被打痛的脑门,忽然疑惑:“你怎么不载他回去?” “你俩都别回去了,在山上睡一晚吧。” - 次日,所有人都起了一个大早,餐厅里人来的很齐。 沈时如有工作,长年累月都保持着良好的作息,早餐是必不可少。裴珊是喜欢睡懒觉的,但沈时如起来的早,每次都要把她弄醒,她只能跟着起床吃早餐。 沈常西习惯一大早晨跑,也起来的早,路听野则是一晚上没怎么睡,到了天亮才眯了会儿,一到八点就自然醒了。 沈常乐是没有工作绝对不早起的人,一大早也来了餐厅,裴珊都觉得奇怪。 “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啊,起这么早?”裴珊古怪地打量着女儿,“昨晚睡得这么好?” 沈常乐看了眼自己母亲,“睡得很好。” 裴珊吃惊,居然睡得很好?血气方刚的两个年轻人,晚上都没有夜生活? 路听野想搂着沈常乐,被她不动声色地避开,只好悻悻地垂下手臂,“阿姨,昨晚睡得挺早的,也就起的早了些。” 裴珊眯了眯眼,“这样啊.....” 害的她白折腾,还特意给两人的被褥熏了香,还弄了鲜花和香氛蜡烛助兴。老公是个假正经,女儿是个假正经,儿子是个假正经,别来个女婿也是假正经吧? 真没意思。 沈时如则瞥了一眼自己老婆,不用问就知道她心里想些什么污七八糟的。 一顿早饭吃的心怀各异,只有坐在角落的大金毛哼哧哼哧舔着脸大的饭盆。吃过早饭后,沈时如去了集团,沈常乐坐了会儿也说有工作,要先走。 路听野连忙起身,“我陪你。” 沈常乐淡淡看他一眼,没说话。也不同意也不拒绝,这让路听野心虚。 卤蛋看着沈常乐要走,哼哧哼哧地跑过来,冲着她一顿摇尾巴,拿毛绒绒的头蹭着她光洁的小腿。 “舍不得姑姑?”沈常乐蹲下去,拍了拍卤蛋的大脑袋。 卤蛋:“吼!吼!” 狗脖子上还系着那条金链子,沈常乐抬手摸了摸上面镶嵌的红宝石,紧接着把项圈卸了下来,“下次姑姑送你一条朴素大方的。这金的贵,姑姑替你保管了。” 说完,沈常乐顺手打开小皮包,把项圈放了进去。 司机在庭院里等着,沈常乐快步走上车,没等路听野,就吩咐司机开车。路听野就这样看着车尾灯渐行渐远,直到消失在视野里。 她是真的生气了。 - 沈常乐上午有一个杂志专访,下午要和《花束》剧组的演员一起录制一档综艺节目。如今正是《花束》这部电影的宣发阶段,沈常乐的通告眼瞧着增加了两倍不止。 如今电影行业的宣发内卷严重,不止卷演员,还要卷导演。曾经一些名望大资历深的老导演,神龙不见首尾的,如今也出来上综艺节目,抛头露面了,更不谈沈常乐这种新生代导演,资本方为了话题度和人气,无所不用其极。 下午的综艺节目是类似剧本杀的侦探节目,一群人抽取角色,各自摸清背景和故事线,然后就开始在搭建的棚里找线索。节目为了综艺效果,设置了一些恐怖的元素在里面,还有工作人员扮演npc。 沈常乐进到一个小黑屋时,一个带着面具和假发npc正躲在门后,拿着一把电锯刀,等她推开门,那道具刀就开始疯狂转了起来,把沈常乐吓得心脏都要停了,整个人尖叫着往后跳。 沈常乐身后就是一起来搜线索的向存喻,沈常乐这么一退,刚好撞到了他的身上,向存喻条件反射去护着她,虚虚环住她的肩头。节目组制造效果,这种镜头自然是求之不得,沈常乐无奈地冲着向存喻笑了下。 录制完后,沈常乐在休息室里换衣服,阿喻收拾化妆品还有自备的烧水壶,水杯。这时房门有人敲门,阿喻走过去打开,没想到是向存喻。 “沈导。”向存喻低着头,和沈常乐相处了一些时日,他还是觉得挺拘束。 “找我有事?”沈常乐换好衣服走出来,给了阿喻一个眼神,示意她不用关门。 关上门,那就更说不清楚了。 向存喻就站在门口,保持着很礼貌的距离,说:“刚刚那事不好意思,我没多想,就是怕你撞到哪。” 沈常乐:“没事,镜头我会让导演组剪掉,不用担心。” 肆意乖张 第70节 向存喻明显一愣,他过来只是解释一下,不想让沈常乐觉得他是占人便宜的男人,并没有任何想删掉那个镜头的意思。 “不是--我不是这个意思--”向存喻脸更红了,一看见沈常乐就害羞,如今被她这么盯着,脸已经涨红到不知所措。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心思。 可娱乐圈里最忌讳的就是收不住心思。 沈常乐叹了口气,走过去,拍了拍向存喻的肩膀,“你是想好好拍戏,做一个前途无量的好演员,还是热闹一阵,开过之后就谢了?” 向存喻张了张嘴,看着沈常乐温和的笑容,他有种无地自容的羞愧,“我想好好拍戏!做个好演员!” 沈常乐点头,笑容明显盛了三分,没有失望,“保持你的初心。你会走贵人运的。” 从沈常乐的休息室出来,向存喻没有着急离开,而是定了定神,思考着沈常乐说的那些话,是他太蠢笨,太轻浮了,他怎么能在沈导面前流露出那种心思?他现在一无所有,只有好好努力,才能不辜负她的一片希翼。 “站在这不走想什么呢?” 耳边忽然传来一道不怎么和善的声音,向存喻抬头,径直对上路听野冰凉的眼神。 向存喻先是惊讶,立即认出来路听野,“我、我.....你、你不是?” 路听野:“我什么你什么?” “你刚从沈常乐房间里出来的?你在里面做什么了?”路听野拧着眉,周身的气压很低。 看到这货就来火。 “你怎么进来的?”向存喻不解,这里是节目录制后台,安保措施最为严格。 路听野走到对方面前,身高优势让他轻易地压制一切,居高临下地看着向存喻,这个比他还要小两岁的男孩。 看见他就想起那个吻。 那一幕曾无数次地出现在他午夜惊醒的梦里。 如今即使知道是演的,是假的,他还是嫉妒。嫉妒她身边出现的任何雄性。 包括今天早上蹭着她小腿的那条蠢狗。 路听野扫过对方脸颊尚未褪去的青涩红晕,心里冷笑,骨节分明的手掌慢条斯理地握住他的肩膀,手指用力收拢,向存喻平静的表情出现一丝裂缝,疼得倒抽一口凉气,一边肩膀呈一种诡异的姿态斜下去。 “以后记得离沈常乐远点,别他妈不识趣。”路听野眯了眯眼,精致的眉眼里闪过一丝戾气,他低声,“否则.......” 与此同时,门打开来,沈常乐站在门口,双眼平静地看着两人。 路听野猝不及防对上沈常乐的眼睛,他眼底一惊,飞快松开手,换了一幅人畜无害的表情。 阿喻提着收拾好的东西,从门缝里溜了出去,说了一句车上等您,飞快逃离战争现场。 “你在做什么?”沈常乐淡淡开口,目光在向存喻别扭的姿势上挪走,看着路听野。 路听野笑:“他领带歪了,我提醒他。” 沈常乐对向存喻笑了笑,温和:“存喻,你先回去好好休息。” 向存喻点头,捂着肩膀,眼神颇为复杂地扫过路听野,随即转身就走。 路听野心里冷哼,就看不惯任何人被沈常乐当狗使唤。什么德性。 沈常乐:“你到底在做什么?” 路听野笑嘻嘻地凑上来,“乖乖,我什么也没做,我和他聊天呢。” “聊天需要动手?” “那是他先惹我。我稍微提点一下他。” “路听野,这门有猫眼。”沈常乐语气很淡。 路听野一听就泄气了,垂着头,久久都没有说话。沈常乐皱着眉,就这样盯着他看了好几秒,见他还没有反应,她也不想再搭理,转身走回休息室。 “别走。” 路听野飞快地握住她的手腕。 用点力,沈常乐轻而易举地被他抱着推进了休息室。男人借着体型差,翻身压过去,沈常乐被抵在了墙上。 路听野顺势将灯关上。 黑暗格外宽容,能把情绪都裹进来,容他们好好咀嚼几遍。 她看不清他,他也看不清她,只够嗅觉和触觉的存在。 沈常乐感受到鼻尖有濡湿的触感,心里又软又烦,伸手推开他,“你做什么。” “别不理我,姐姐......” 路听野滚了下喉结,声音闷重潮湿。 “我是不太想理你。” 路听野脸颊抽动两下,感受着她鼻息里浅淡的香气仿佛在吻着他喉结,一点点吻,一点点辗转。 他觉得勾人,某处快炸了。 “那你怎样才能理我.....”路听野抱着她,把头埋进她的颈窝。 沈常乐在黑暗里,目光不知道落向何处,只感觉到身上的男人像条粘人的狗,弄得她很燥。 他温热的指尖沿着她的脊椎滑着,似爱抚,又好似磨耐心,磨掉一切可以忍耐的东西,只留下最隐晦又最直白的欲。 沈常乐凝神,忽略掉他的调..情,只舔了舔唇,想到什么,就直接说了,“那你戴项.圈给我看吧。” 路听野浑身一僵,“你说什么?” 沈常乐:“戴给我看而已。我又不做什么。” 对方沉默一息,跟着冷笑,“你确定你不做什么?那你不如杀了我。” 他呼吸炙热,舌尖忽然在她唇瓣是辗转,逗了下唇珠,于暧.昧的欲..望中,他嗓音性感低沉,带着些挑衅: “杀了我,姐姐。” “我就随你玩了。” - 作者有话说: 路小野:你还有这个爱好???? 姐姐:突发奇想 路小野牙一咬:戴!我戴! 姐姐:不穿衣服戴咯 作者:别说了!这是可以说的吗! 第50章 玷污月光 路听野慢慢握住她的手, 顺着她的指缝,严丝合缝地嵌入,把温度传过去, 不知是因为热还是燥,他的掌心湿漉漉, 沈常乐有粘腻之感, 觉得手里握着一条鱼。 “做什么....”沈常乐咛了声。 路听野不说话,只是牵她的手,去碰了碰他有些骄傲的地方, 她低低地惊呼一声, 想甩开,却被跟紧的攥着。 用一种令她羞臊的速度一点点崛起,膨胀,好似耀武扬威,又好似顶礼膜拜着将它唤醒的主人。 “你作死......”沈常乐起伏着胸口, 眸里又嗔又怨, “.....也不看看这里是什么地方!” 路听野笑了声,气音里带着一丝轻佻, 很不正经地反问:“那你先撩我?” 他又使坏, 加重手里的力道,让她摁住,带着她绕着那家伙转圈圈, “撩我就是撩它, 总归都听你使唤。” 沈常乐掌心发麻, 骨头泡在酒里, 快软掉了。 她知道他从前那些乖顺的听话的皮子全是假的, 他这人实打实是个混球。 这里可是演播室的后台, 里里外外都是工作人员,他怎么敢! “你就是混蛋。”沈常乐压着声音骂了句,想挣脱他的桎梏。 混乱中,沈常乐听见对方说了句姐姐怕羞那就回家再玩,随后才松开了她的手。 谁和他回家玩! 她红着脸,推开休息室的门匆匆逃离现场。 ....... 录完节目已经是晚上七点了,沈常乐没有直接回去,陪赵千初参加了一个金融酒会,磨到快十二点才回家。 从电梯出来,高跟鞋踏在光洁的大理石地砖上,敲出一阵清脆的雨滴声,这声音让四周听上去更静了。 整层楼只有一户,说实话,是挺靡费的。 毕竟他们两个人住,几乎大半的空间都用不上。 沈常乐捏了捏眉心,吐纳间掺着酒气,酒会上喝了两杯白葡萄酒,到此时酒劲才上来。 她想到了路听野,他就像酒,不是烈酒,是那种包装花里胡俏的果酒,喝一口决计不会醉的饮料酒。 因为味道好极,可口的甜迷惑了大脑,哄的人一杯接一杯地喝,喝到最后,喝糊涂了,意识到醉了,方知这酒的后劲居然这么大。 进门后,沈常乐东倒西歪地倚着鞋柜,拿脚蹬鞋跟,可蹬了好几下,鞋还是牢牢地嵌在脚上,她低头一看,才知道这鞋有袢扣。 “麻烦。” 嘴里嘟囔了句,她干脆懒得脱鞋,踩着高跟就进了客厅,把包扔在沙发上,人也跟着倒了上去。 沙发软得好似流沙,微醺的感觉让她恍若沉浸在春风里,看什么都在荡漾,她自己也在荡漾。 路听野洗完澡后出来,才发现女人正恬静地窝在沙发里,一双勾人的眸子浅浅闭着,格外乖巧。 唇瓣上靡红半褪,面颊透着粉,身上还是那件圆领的紧身小开衫,只是因为换了姿势,领子兜不住那一片月光,肆意地流泻出来,腻得人双眼发红。 路听野滚了滚喉结,不由自主地停下擦头发的动作,走过去,蹲下,更近更细致地描摹她的娇憨,像观赏玻璃缸里的热带鱼。 “水....” 女人的唇瓣嚅嗫了两下,“想喝水.....” 肆意乖张 第71节 很快,一杯热水递到唇边,细心地插上吸管。 沈常乐感觉有东西戳着唇瓣,睁开双眼,对上一双温柔昳丽的眼睛。 清澈的琥珀色,漂亮得不像一个男人能拥有的。 她好多次都在想,一个男人生这么一双漂亮又多情的眼睛,简直就是糟蹋。 “喝水,姐姐。”路听野对着她笑,盛满星光的眼睛弯了下。 乖顺得像一只小狗。 他们又回到了从前。 是的,他又开始在她面前装乖了,不过这一次,她才不会信。 他就是天生的小混球。有着尖牙利爪的狼。 沈常乐缓慢地眨了眨眼,紧接着坐起来,把水杯拿过来自己喝。 “我喂你喝不是一样的吗......”路听野瘪了瘪嘴。 沈常乐皱眉,看不惯他这般做戏,拿高跟鞋尖踢了下,也不知道踢到了哪里,弄得他喉咙里闷出一声令人脸热的低音。 “别装。” “没有。你知道我那里挺敏/感。”男人唇边勾着笑,怎么看怎么觉得挺坏的。 沈常乐哼了声,忽然觉得自己也挺傻的,从一开始被骗的不就是她吗?傻乎乎地以为他是没人要的小狗,把他领回家,保护他不受人欺负,折腾了一圈,才发现他哪里是流浪狗,明明就是头攻击性极强的狼。 现在欺负到她头上了。 沈常乐气不过,心尖因一些羞臊的事而颤了下,抬起高跟鞋踏在他的胸口,使力,性感的细跟陷进去一点点,将他那一身暴戾的,精壮的,总是欺负她的肌肉踩在脚下。 “我看你哪哪都敏/感。”沈常乐咬牙切齿,精致妆容是她另一层画皮,娇冷又带着征服欲。 路听野笑了,露出他标志性地尖虎牙,“是,我对你哪哪都敏/感。你就是碰我脸,我都能石更。” “.......” 沈常乐羞恼地瞪他一眼,脚下使力,狠狠地踩了一下,路听野因为蹲着,不好使力,一晃神就被她踩了下去,整个人干脆粗野地坐在地上,双腿岔开。 “我看你是哪哪都犯浑。烧我的婚纱,拿烟呛我,订婚宴上恐吓我。”沈常乐没每一句,脚下就用力一分,细跟几乎戳进他的皮肉,路听野的脸色陡变,在她说烧婚纱的时候,他的眼神很没骨气地躲避了一瞬。 “不是说不会惯着我了。你管我做什么,让我渴死好了。”沈常乐轻轻哼了声,心里那股气快让她憋屈死了。 再不发泄出来,她就快成木鱼了。活该被人敲。 路听野抿了抿唇,脸因为羞而发红,“我可没说这种混话.....” “路听野。”沈常乐加重语气。 “路听野没说过。” “到底!” “那是傅听野说的,他是混球。我不是。” “........” 沈常乐差点被他气笑了,他还挺会钻空子?心里越想越生气,抬手摸到沙发角落的小背包,拽起来往他身上砸。 这一砸反倒弄巧成拙。 包里面的东西哗啦啦倒了出来。 那条浮夸的黄金项圈顺着路听野的胸肌滑下来,滑到一个尴尬的位置。 “..........” 路听野低头一看,随即迅速反应过来,伸手把项圈抢走,在手上掂量了几下,拿一种古怪又兴奋的眼神看着沈常乐,舔了舔唇瓣,“姐姐.....” 声音又痞又欲,“没想到你私底下玩儿这么野。” “.....什么野。”沈常乐吞咽口水,偏过头,藏起熟透的脸颊,不敢看他那带着直白欲/望的眼神。 路听野拿手指勾着黄金项圈,送到她的眼前,还使坏地晃了晃,嘴里说着令人心跳加速的话,“姐姐皮肤白,戴金的好看。” 沈常乐是怎么也做不到他这么混账的。 她是娇养出来的千金小姐,只能来雅的,就连骂人也骂不出粗话,那些粗鄙的做派一概学不来。 所以在这种事上,被他压制很正常。 “我帮你戴上看看?”路听野挑眉,“这好东西戴在那蠢狗脖子上糟蹋了。姐姐脖子又细又直,戴着肯定很美。” “路听野你敢!”沈常乐死死看着他,“你敢戴在我脖子上,我要你命!” 路听野不说话,指尖的黄金链子像大摆钟,摆着摆着,归于平静。 就在他忖度着,是放肆一回的代价大,还是今晚的甜头诱惑大,两相抉择甚是艰难,沈常乐飞快地抢过项圈,电光火石间,精准地绕上他的脖子,扣紧。 男人的头发还湿着,身上的皮肤被热气熏过,是一种健康的,充满活力的暖白,偏粉调,挺诱人。 像是被黄金锁链困住的恶魔,亦或是沉湎于欲/海而自甘堕落的天使。 画面太过禁..忌,沈常乐呼吸轻微凝滞。 心脏像是悬在某种高空。 女人男人都一样,在好皮囊面前都是要犯罪的。 沈常乐咬了下唇肉,忽然手指勾住项圈,把人扯过来,吻在他唇上。两人的气息瞬间绷乱。 她的舌尖温热又细腻,很软,触上他的时,尝到了粗粝的质感,滑滑的,路听野在心里骂了一句脏话,反客为主,抱住她,深深.钻.了进去。 沈常乐满头细汗,喘着气,“还惯着我吗?路听野。” “惯,都灌给你,你是我的祖宗。”他低声应,根本不想腾出空隙来说话,只想和她靠近紧.贴,吮/砸的声音令两人都犯浑。 路听野尝到她嘴里白葡萄酒的味道,淡淡的,很醉人。 “我回答你之前的问题。”他一边咬一边说,气息很碎。 沈常乐用力呼吸,两只手抓着项圈。 “我想知道分手的原因不是为了别的。” “那是什么.....” 路听野抱住她,湿漉的发尾冰着她月光一样的雪白,“我不想到头来只是一个从未被你真心喜欢过的玩物。” “我只是想确认。你曾经喜欢过我。” 沈常乐听到自己心脏碎掉的声音。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他的呢? 沈常乐找不出一个确切的时间点,只知道他就这样蛰伏着,做小伏低地爬进了她的心里,紧接着是一步步试探她的底线,一步步逼她往后退,到彼时,她这副肉/身已经完全被他吞掉了,他还嫌不够,他要吃掉她的灵魂。 他要让她爱他,光爱他还不够,还得发疯一样地爱他。 她是真的有点发疯了。 好爱他。 “再告诉你一个秘密,姐姐。”路听野捧住她的柔软,把月光一样的白拢成一团,呼吸就落在上头,仿佛是玷污月光。 “我喜欢你很多很多年了。” - 作者有话说: 真的不好意思......来迟了..... 红包补偿大家! 第51章 画地为牢 那一刻, 沈常乐被他弄得神魂颠倒,已经找不清北了,突突地听到这句告白, 一时间怔了许久,还没有想出什么, 就被他拖进一场癫狂的爱里。 过后, 路听野抱她去浴室清理,替她擦干,吹头发, 把人再度放在床上掖好被窝, 此时已是万籁俱寂的深夜。 沈常乐靠着男人发烫的胸膛,好不容易干爽的皮肤又被烫出一身汗来。冬天的时候抱着他是很舒服的,热热的,像只暖炉,可到了夏天就忒难受了。 沈常乐在他怀里换了好几个姿势, 都觉得热, 最后干脆翻身过来,面对着路听野, 对上他丝毫不见困倦的眼睛, 她抿了抿唇,小声说:“你说的那句话是什么意思.....喜欢我很久?” 她眨了下眼睛,笑着, “该不会你以前是我粉丝吧?我就说呢, 你一开始就是冲着我来的, 还骗我无家可归。比演员都会演。” 路听野哼笑, “我才不是你那些脑残粉。” 沈常乐气不过, 打了一下他的肩膀, “什么脑残粉!说话注意点!” 路听野抓住她的手,捏了下,忽然翻身,单手撑在沈常乐身旁,另一只手去撩自己的头发,把头发全部往后弄,露出光洁英挺的额头,“你仔细看看,你真的不记得了?” 男人把脸送过来,一双雪亮的眼睛仿佛藏着星,满是期待。 他这样反常,把沈常乐的好奇勾了起来,她很是配合地仔细瞧,纵使他这张脸,她早就刻进了心底,无数次地想念过,在分开的那一个月,她几乎夜夜梦见他。 “记得什么?”沈常乐除了帅,没看出别的名堂。 路听野皱了下眉,心想难道高中时的他和现在差这么大?不对啊,他那时也挺帅的,不至于被人忘记得一干二净的。 唯一的解释就是,沈常乐遇过的帅哥实在是太多了,而当年他那么小,早就不知被她扔在记忆深处的哪个角落,落灰上锁。 路听野想通了,叹气,颓丧地把手垂下来,瘫在床上,对着天花板幽怨道:“没良心的。” 沈常乐被他气笑,“你一个人在这演什么戏。你不去当演员真的可惜了,你这么会演,又会加戏,又会编故事,又有信念感,有你在的剧组能少请一帮人。” “我其实拍过电影。”路听野意味深长地看过来,说了这么一句让她摸不着头脑的。 “拍过电影?谁拍的?”沈常乐吃惊。 “你。” “我?” “嗯。你不记得了吗。”路听野看着沈常乐迷茫的双眼,心里凉飕飕的,像一只漏风的稻草人,说不出的惆怅的滋味,“你还记得五六年前你去过江城吗。” 沈常乐大脑立刻搜寻五六年前,嗯.....十八十九岁,大概是她大二大三的时候。 “你说你要拍一只微电影,在大马路上找人当你的主角,找来找去.....你就找到我了,姐姐。”路听野说着,声音低沉了下去,像一截蓄着白灰的焚香,渺如烟云,拉着人陷入回忆里。 肆意乖张 第72节 那天的天气,季节,温度,天空的颜色,下午几点几分,他都没有忘记。 甚至清楚地记得她那软烟罗的长裙上绣了几朵鸢尾花。 软烟罗是江城当地的特色。许多游客都喜欢在店里买一件穿上,再撑一把花蝶图油纸伞,穿梭在烟柳如云的水乡古镇里。 在想念她的每一个深夜里,他都曾翻出这段回忆,一个人默默地咀嚼,默默地在深渊里仰望一轮月亮,他做着只有傻子才会做的事,就连他自己都觉得傻,可谁能笑话他试图摘月的轻狂,少年无知亦无畏。 沈常乐的心毫无征兆地跳动起来,刮过一场剧烈的暴风雨。 --“你该叫我姐姐。” 女孩表情矜淡,犹带一丝傲气。 沈常乐怔怔地看着面前的男人,手指触上他额角还没有完全愈合的伤口,伤口周围凝着暗红色的血迹。 这一抹血色,把她带到了记忆的深处,一个模糊久远,几乎被她忘掉的影子和路听野不断重合,直到嵌在一起。 一个额头上永远带着伤口,笑起来几分痞气,拖腔拿调喊她姐姐的男孩。一个喊她姐姐,却半分没有自觉,总喜欢做一些坏坏举动的男孩。 --“对了,你叫什么啊?” --“我叫弟弟啊。你这么喜欢当人姐姐,那你就喊我弟弟呗。” 直到离开江城的时候,她都忘记问他的名字是什么。 他给她喊弟弟,想让她短暂地忘掉内心深处压抑的痛苦,即使他一点也不想当她的弟弟。 “.......那是你?”沈常乐张了张嘴,心跳扑通扑通地跳着。 难怪他要把头发撩起来,那时的他还是剃着寸头,浑身桀骜不驯的戾气。 路听野知道她这是想起来了,悬着的心落地,她记得他。她记得他。 “是我。沈常乐。”路听野印上她柔软濡湿的唇瓣,“你就没听出来,我那时每一次喊你姐姐,都是在哄你高兴?” 把她牢牢地困在臂弯里,好似这样才是真正的拥有她,整颗心脏都获得了满足。 沈常乐无端地红了眼睛,薄薄的雾气凝在眼前,她抬手打了一下他的肩膀,“你那时就欺负我!你才十五六岁你就欺负我!” “......因为你太漂亮了。”路听野抿唇,声音温柔低哑。 沈常乐一愣,又好气又好笑,连连打了他好几下,“小流氓!才十五六岁,懂什么漂亮啊!” 这的确是他卑劣又肤浅的心思。 见到她的第一眼就觉得她漂亮,太漂亮了,像靠着吸人精魄为食的妖精。若非如此,怎么能长成那样一张桃花面。 路听野收紧手臂,用一种把她融进骨血的力道抱着她,十六岁那年他就想这样做了。 对她,欲./望是不分年龄的,只有强烈和更强烈两种。 “想你好多年了。姐姐。”路听野哑着声音,贴上她的耳廓,亲吻着一抹绯色娇艳,把滚烫的体温渡过去,让她也热。 沈常乐含糊不清地回应,“可当年我们也只见了三天.....” 三天而已,很多细节她都已经忘记了,只模糊地记得他永远跟在她后面,替她扛相机,陪她找景,然后乖乖地配合她说的每一句话。 “三天够了。” “嗯?”沈常乐仰着头,迷茫地看着他,陡然间有些不认识他了,他远比她想象的更执着,更深邃。 为了得到她,他能赌上这么多年的时光。 “够我想你一辈子。” 路听野很难再抑制,只能翻身又压上去,再度尝一尝十六岁就想压的女人是什么味道。 知道路听野偷偷喜欢她这么多年后,沈常乐心软的那一面又被勾了出来,以至于这几天格外纵着路听野,到了第三天,她就有些消受不起。 二十出头的男人就是野肆,像一头不知餍足的狼,永远喂不饱。完全应了他说的那句话,碰他的脸他都能石更,都不需要她多挑逗。 沈常乐腰酸背痛,一气之下搬回了春和公馆。 【你这两天自己住】 路听野无奈地看着消息,反思一下自己这两天哪里做的不好。想了一圈,他自知没有错处,唯一的错大概是晚上没准她吃冰激凌,总不至于这点事就要离家出走两天吧? 【就因为我没给你吃冰激凌?】 沈常乐躺在家里,冲着手机翻了个白眼,【你这种毫不节制的人不配拥有女朋友。】 过了几分钟,对方才慢吞吞回复:【....可我才二十一。】 沈常乐:【?】 小流氓:【这年纪就是比较强烈啊....更何况我吃素这么多年.....再说你长这么美.....】 沈常乐趁着他没有一发不可收拾之前发过去一连串的问号,一气之下把路听野拉黑了。 路听野知道自己被拉黑了,颇为无奈地笑了笑,转去衣帽间挑了一件黑色的衣服,套上,拿起车钥匙出了门。 - 六月末,天气越来越热。 金山公墓坐落在半山腰,葱茏的山林挡住了大半的暑气,仍有燥热的阳光洒落,墓碑反射着刺目的白光,令人眼痛。 路听野弯腰,把怀里的一捧栀子花放在墓碑前,再拿出裤袋里的手帕,擦拭着墓碑上的灰尘。 照片上是一个很美的女人,穿着素雅的旗袍,耳朵坠着一对珍珠。 “妈妈,好久没来看您了。您别伤心。”路听野就在墓碑前随便找了个地坐下,对着那张照片说话。 “我得花时间替您找儿媳妇啊。跟您说过的那位,我还把她的照片拿给您看过,是不是很漂亮?” “你肯定会喜欢她的。你别看她照片上是娇气大小姐的做派,其实就是一个小姑娘......” “我喜欢她很多年了。今年是第六年。” 路听野看着自己母亲,说着说着,眸色毫无征兆地沉冷下去,泛起了猩红的滟光。 他嚅嗫了片刻,一个音也发不出来,千言万语哽咽在喉咙里,苦涩又粘稠。 “对不起.....” “给您说实话吧。”路听野自嘲地笑了下,“我没脸来见您。” 他如鲠在喉,好久好久才轻轻说:“我改了姓。妈妈。” 终于说了出来,压在心里这么久的事终于说了出来,路听野闭上眼睛,不敢看母亲温柔的笑,诚然他害怕了,害怕母亲生气,害怕她突然不笑了。 “我没办法,妈妈,我若是不认那个人当父亲,我就......”路听野哽咽着喉,一度失声。 “您会原谅我吗?” 路听野眼前一片模糊,只有刺眼的烈日灼光,那光顺着眼睛一路刺进了心底。 昨晚,他去找过傅砚泽,看到了他和沈常乐签下的协议书。沈常乐赌上了手里所有的股份,她这辈子只能和傅家的人结婚。 所以他只能一辈子做傅家的狗。 傅砚泽要的根本不是沈常乐手里的股份,他要的是画个牢笼圈住他。 “妈妈,过几天我就二十二岁了,但这个生日,我可能不能来陪你。”路听野轻轻说着,声音像羽毛一样,又像枯叶子。 --“小野。傅家不会亏待你,会把你这些年失去的东西全部补给你。你就听大哥的,好不好?过几天是你的生日,你把沈小姐也带来,家里人一起吃顿饭。” --“生日?我妈生我的日子,我不陪我妈,你让我跟那个人过生日?” 路听野深深吸了一口气,空气弥漫着淡淡尘埃的味道,明明温度这么热,可吸入肺里的空气却是冷的,浑身都觉得冷。 “对不起。妈妈。对不起。”路听野抬手擦掉眼尾的泪水,不敢再停留,像逃一样的,转身就走。 - 作者有话说: 最近都无法准时,那就改成九点更好不好? 第52章 她的小野 这是沈常乐第一次来傅家的宅子, 对富贵早已司空见惯的她还是不免震撼。倒不是为别的,而是这宅子的地址,就在颐春园里面。 明明是闹市景区, 四周却静谧无声,拉着警戒线, 硬生生人为造出来一方净土。 葱茏的梧桐树把整座宅子环起来, 庭院还保留着古时贵族府邸的格局,外观上陈旧感很浓,室内也是极雅致朴素的布置, 古董琳琅满目, 令人恍然生出一种穿越的错觉来。 由于今天日子特殊,宅子里热闹了不少,偌大的花园里摆着自助宴席,灯火璀璨,流水潺潺, 觥筹交错的浮华冲淡了那股冗沉和腐朽。 路听野懒散地坐在一把竹制摇椅里, 整个人疏离地不像是今晚的主角,好似一切都热闹都与他无关, 他只是一个摆件, 跟墙上那些动辄不可估价的古画一样,都是让人欣赏的摆件。 花园里,沈常乐被宾客簇拥着, 笑靥如花。落日熔金中, 她一袭紫色的珠绣长裙, 宛如莫奈笔下的睡莲, 绮丽而斑斓。 坐在角落的路听野就这样静静凝视着女人的侧脸, 看她在名利场里游刃有余, 风光正盛。 也许是感受到他隐秘的视线,沈常乐侧身,一双含情的媚眼扫过去,很快就找到了角落里的他。 路听野知道自己的小动作被抓到,飞快地拿手挡住脸,企图掩耳盗铃。 沈常乐被他逗笑,压住翘起的唇角,对旁边的宾客说了句失陪,踩着十厘米高跟鞋,万千窈窕地走了过去,风光地好似她是今晚的主角。 “你怎么无精打采的?刚刚你爸还问我你在哪。没想到是躲这偷看我。”沈常乐把香槟放在一旁,看了下四周,发现没人注意到这处幽僻的角落,下一秒,她坐上男人的腿,冲他弯了弯眼睛。 路听野身体跟着紧绷起来,就连呼吸也紧了下,闻到她头发上淡淡的香气。 沈常乐假装没察觉到这些小动作,微凉的手指点了点他温热的唇,“今天好帅。” 路听野有些神思恍惚,对她这种若有似无的勾引完全没有抵抗力,声音里含着哑意:“有多帅?” “帅到.....”沈常乐想了想,纤细的手指玩着他领带上的宝石领夹,又时而划过他的胸口,感受着衬衫之下强壮又年轻的躯体,“帅到现场每一个女人都羡慕我怎么能睡到这种.....” “极品货。” 她挑眉,带着些挑逗的姿态,勾了勾他的下巴。 路听野笑出声,死气沉沉的眼睛这才有了颜色,他开口就是犯浑:“姐姐这样像是万草丛中过的风流美人.....”他凑近她的耳朵,低低说,“只有我知道,姐姐就是软脚虾。经不起弄。弄几下就要哭。” 路听野知道沈常乐就是喜欢逗弄他。 管杀不管埋的主,次次把他弄到滚烫的边缘,又偏偏不让他沸腾。 沈常乐当即被他说的脸红,恼恨地踩他一脚,“你还是当个哑巴帅哥吧。” 肆意乖张 第73节 路听野做了个封口的动作。 沈常乐知道同他犯浑赢不了,只好耍赖,撩开他的西装,在看不见的地方咬了一口,白衬衫烙下一抹隐秘的暧昧红痕。 “你快起来啊,这你的场子,你不社交,都推给我?”沈常乐生完气还是笑靥如花,今天是开心的日子,路听野最大。 “说实话,大小姐。我社恐。”路听野一边忍着胸口的燥热,一边正经地看着她。 大小姐这种如浴春风,逢人就笑的社交手腕他是一辈子都学不来。他压根就懒得笑,对着一群不熟的陌生人,他笑不出来。 况且,他一进傅家的地盘,心里就膈应。 他觉得自己很恶心。 觉得自己弯下脊梁的样子很丑恶。 他甚至不敢照镜子。 沈常乐皱了下眉,拿手指顶了下他的额头,“说怪话。上次我们订婚,我看你挺如鱼得水的,哪里社恐了。而且我觉得你也不用做什么,他们都想和你做朋友,一定不会让你尴尬。” 路听野垂下眼,“是想和我做朋友吗?” 睫毛挡住了眼底阴沉的冷意,“不过是看着我姓傅罢了。” 再说,他根本不需要这种朋友。 “况且生日宴不是我要办的。”路听野声音有些闷。 来之前,路听野以为只是吃一顿家宴而已。 “早知道你不喜欢,就该跟你父亲说不用办这么大,一家人吃顿饭就好,晚上我们还能单独出去喝点酒,对了,我知道有个很可爱的小酒馆......” 女人温柔的声音钻进耳朵里,混合着遥远的风声。 路听野眼前仿佛有了画面,他的生日是姐姐陪他一起过的,没有这些乱七八糟的人,没有这一屋子冰凉的浮华,有的只是他们彼此。 他忽然伸出手臂抱住沈常乐的腰,把头埋进她的胸口,像一只小狗一样,贪婪地嗅着只有他能嗅到的香。 属于他一个人的。 今夜所有的灯都是她璀璨的眼睛。 “我好喜欢你。姐姐。我想每一年都能和你过生日。” 他近乎坦诚地把心思掀出来。 和动物一样,只有喜欢和不喜欢两种,没有中间地带。 沈常乐愣了一瞬,不知道路听野突然流泻出来的柔软是为什么,可还是回应他。 轻轻在他脸颊啄了一口。 “好啊,每年都陪我的小野过生日。” - 这是为他办的生日宴,逃避是没有用的,只能强撑着精神。男人锋利的眉眼像出鞘的冷刃,沾了零星的寒意也叫人遍体生凉。 路听野跟在傅闫封身后,随着他和一圈叔叔伯伯打招呼,外人看上去就是一出父慈子孝。 只有路听野心里知道这有多可笑和滑稽。 “老领导,您别说,二公子真是和您年轻时一模一样呢。” “那可不,虎父无犬子,大公子和二公子都是一表人才,这种福气我是求也求不来,我家那位,天天吊儿郎当的,我看着就烦。” 傅闫封听着奉承,耳朵快要起茧子,可还是架不住高兴,不怒自威的脸上罕见地露出一丝笑:“你们一个个都少夸两句。” 他转而看向路听野,目光慈祥而温和,可还是掩不了宦海沉浮多年,养出来的那一身精明冷肃。 “小野,爸爸擅自给你做主办了这场宴会,就想带你多认识这圈叔伯,等这个月中宇那边的手续办全,你哥就调过去,中奥这边的事你先跟着学,等两家合并后,你大哥亲自带你。” 周围安静了下来,两家集团一旦合并,那将会是怎样的庞然巨兽,这些人心里都清楚。傅老爷子这是当众表态,二少爷跟大少爷在傅家的地位是同等重要的。 路听野眉头深深拧紧,看了一眼云淡风轻的傅砚泽,眼神里透着怒意,“我没说过要进集团。” 傅闫封拍了拍路听野的肩膀,“孩子,你还年轻,别把路走绝了。等你享受到了那种快乐,你会感谢爸爸的。” 享受站在云端,高高在上,视他人为蝼蚁的快乐吗? 路听野冷笑,几乎要把手里的香槟杯碾碎。 这头,沈常乐去了洗手间,洗手间也布置的雅致,隔间特别大,每一个隔间都配备了小的化妆台。 沈常乐把皮包放在台子上,正拿出口红时,门外传来高跟鞋蹬蹬的声音。 “这二公子还挺得宠的,老爷子又是给他挑了沈家这门亲事,又是安排他进集团的,你说这么宠着,怎么以前就没听过这号人物啊。” 女生似乎是打开了皮包,有金属链子晃动的声音,“我问了我爸,他也说不知道,玄乎得很。唉——你说,这傅听野真的是老爷子的亲儿子?” 另一个声音嗤笑,“你想什么呢,怎么可能不是亲的,他和他哥长得那么像,那眼睛,真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好吗。” 听到她们口中讨论的人是谁后,沈常乐不由自主地停下手里的动作。 此时出去肯定会尴尬。 “这倒也是,不过啊,我觉得二公子长得更好看,还更年轻。”女孩说着就偷笑一声,“你别说,沈常乐可真有桃花运啊。订个婚都能挑到这么帅的。” 另一个女孩洗完手,关了水,抽了两张纸巾汲干净水珠,忽然压低声音,用一种极神秘的语气说,“喂,你知不知道有个大瓜。” “什么大瓜?” 那声音压得更低,“其实傅听野和傅大公子不是同一个妈生的。” 女孩倒抽一口凉气,嘶了声,“你从哪儿听的!” “嘘——小点声。”另一个声音急了,“你可别把人引过来了。” “好好好,我小点声。你快说,怎么可能不是一个妈生的?两人长那么像!” “我听我小姑说,傅听野的妈妈和当年那位傅夫人是亲姐妹!你说像不像!” “亲姐妹?这——”那声音似乎是听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豪门秘辛,又激动又紧张又怕被人听去,声音压得更小,几乎是耳语了。 之后说了什么,沈常乐听不见,直到高跟鞋沓沓远去,她这才缓缓地回过神来。 僵硬的手指还抓着那只旋出来一截的口红。 路听野的妈妈不是傅夫人?而是她的妹妹? 这信息量太大了,她一时半会难以消化,只觉得一颗心脏像悬在迷雾里,惴惴不安。 沈常乐收拾东西,从洗手间走出来,心里很纠结,不知道该问谁,是问路听野,还是问傅砚泽?她隐隐约约联想到了很多其他的事。 因为心不在焉,脚下的步伐很虚浮,整个人因为陷入沉思而有些游离,也不知道走到了哪,四周越是僻静,那楼梯处的争吵声就显得越是突兀。 沈常乐倏地回过神来,没有往前拐,而是躲在走廊里。 前方楼梯上,有两个男人在争吵,声音很熟悉。 “我说了我不会进集团,就非得逼我?我上了你们傅家的桌,现在还要摁头让我吃你们傅家的饭?” “小野!你冷静点。”傅砚泽低低斥了一句,又语气缓和,“这事我不知道,你先别冲动,我去问问再商议。” “你和他就是一伙的。”路听野冷笑,冷峻的眉峰透着戾气,“让我给傅闫封卖命,你休想!” “傅听野,你是父亲的儿子。这些话你私下和我说可以,别在人前表露,我是为你好。明白吗?” 路听野冷笑,如鲠在喉般苦涩,“从他强..奸我妈生下我的那一刻,我就是他的仇人,不是他儿子。” 楼上的对话还在继续,沈常乐就这样呆滞地站在墙角,只觉得血液逆涌,浑身发麻。 胸口仿佛被一把冰棱子戳穿。 那你呢,你和你爸到底有什么过节,你是不是为了我....... 我和他能有什么过节?为不为你,我都会回去。 沈常乐不知道该怎么办,双眼空空地看着墙上价值连城的古董,有无限悲凉的意味在心底蔓延,很痛,痛到心脏快要结冰了。 原来他们都在欺骗对方,都在拿光鲜亮丽的假象装点丑恶的真相,只是想对方好一点,再好一点。 她的小野...... 她的小野啊....... - 第53章 百分之五 沈常乐不知怎么从宅子里走出来的, 她站在灯火璀璨的花园里,看着眼前堆满的金玉锦绣,宛如华丽香炉中烧尽的灰。 她真傻, 傻到相信他那么拙劣的谎话。 但凡她认真想过,为什么他叫路听野, 就能知道他在撒谎啊。 沈常乐眼眶蓄满了泪水, 她极力仰头看着月亮,不想让自己的眼泪掉出来。 透过那些只言片语,她大概能拼凑出前因后果。难怪路听野之前从不提自己的父亲, 甚至说他是孤儿, 后来,她也问过一些,他只说小时候的事不记得了。 可就是这么执拗的一个男人,为了她,忍着痛苦认那个对他和他生母造下罪孽的男人为父亲。为她改了姓氏, 为她弯了脊梁, 为她进了牢笼。 她无法想象路听野喊出父亲两个字时内心有多么痛苦。 值得吗?一个为了家族利益可以毫不犹豫舍弃他的女人,他这么做值得吗? 酒酣笙停, 热闹的宴会渐渐散了。路听野在整个宅子里找了一圈, 最后在西苑的竹林里找到沈常乐。 竹林里昏昏暗暗的,没有点灯,路听野还是一眼就找到了她, 月光落在她满身的珠绣上, 整个人散发着莹润的光芒, 像误入人间的小仙女, 美艳不可方物。 “怎么一个人躲在这?谁惹你不高兴了?”路听野眯着眼, 借月色打量着女人妖冶的面孔, 看不出任何不高兴的神色,他这才放心,从口袋里掏出一块拿油纸包好的点心,递过去。 “吃点吧,姐姐,我看你今晚都没怎么吃东西,净喝酒了。” 沈常乐还以为他要从口袋里拿出什么好东西,没想到打开油纸,竟然是一块桃花酥。 她没忍住,噗嗤笑了出来,眼睛弯成小月亮。 “听野哥哥,你这西装好歹也是高定时装屋的设计师亲自飞过来跟你量体定做的,真正的haute couture,你从口袋里掏块饼出来,有点不像话吧?” 女人的声音好似温柔月光,念法语单词时,嗓音稍敛,有种难以言说的性感。 路听野光是听她揶揄,体内的血液就升了好几个度,燥热无比。 肆意乖张 第74节 更何况,她那样轻佻地叫着他听野哥哥。 听野哥哥? 路听野滚了滚喉结,声音又低又哑,“怎么突然这么叫我?” 沈常乐:“刚刚那两个漂亮妹妹不就这么喊你?准人家叫你哥哥,不准我叫?” 路听野连忙解释,手劲大,激动之下差点捏碎手里的酥饼,“大小姐,你千万别误会,我没和她们说话!我连她们长什么样都不记得了!” 沈常乐不说话,看着他,嘴角带着笑。 路听野急了,“真的!我连她们是男是女都不知道。” 沈常乐笑到岔气,纤细的肩膀发颤着,像两团晃人眼的雪,笑着笑着,她眼眶里的泪跟着落了下来,被笑意掩盖,显得不那么突兀。 路听野尴尬的站在原地,不懂她怎么能笑到流眼泪。 有这么好笑吗? 沈常乐那指尖轻轻去擦眼角的泪,没等路听野反应过来,下一秒,她踮脚搂住了他的脖子。 柔软的双臂环绕上去,最上等的绸锻也不过如此。 沈常乐的呼吸渡了过去,温热的馨香充盈在他们鼻尖,嗓音低沉,是酥的,她开口:“喜不喜欢我送的生日礼物。” 路听野晕晕乎乎,体内的血液快要爆炸了,“喜欢.....” 她送了一只猫。 和她一样软,纤巧,勾人疼的小奶猫。不是名贵的品种,就是他们在公寓楼下的花园里喂过的一只流浪小白猫,鸳鸯色的眼睛,特别能吃,洗完澡后又白又香,不怕生,还喜欢窝在人的怀里打呼噜。 沈常乐继续呼吸着,“你明明想带回家养,为什么不说?” “我怕你会嫌弃那是流浪猫.......” 沈常乐笑了笑,骂了句真傻,每天定点下楼去喂猫,风雨无阻,却不敢把猫带回家养,就是怕她嫌弃吗? “我连你这只小流浪狗都不嫌弃。猫那么可爱,我嫌弃什么呢。” 路听野听着她的柔声细语,晕眩的感觉越发强烈,她怎么能这么漂亮?漂亮到让他胀得发疼,像一只没有克制力的动物。 只有原始的欲。 路听野实在是受不了了,顾不得手上还有块点心,就这么匆匆塞回口袋,酥皮在口袋里碎成雪沫,又把手心在外套上蹭了蹭,擦掉油,这举动直接毁掉这件七位数的高定。 干净的手心直接握上她的细腰,把人揉进怀里。 “那你不准再抛弃我。”路听野狠狠在她脖子上允出一块红痕,他带着一丝阴沉的眸子攫住她的娇颜,“你再敢干那种事,沈常乐,我真的.....我真的....” “真的什么?” “真的再也不会心疼你了。” 沈常乐很难描述此刻的心情,像吃了一颗世界上最美味的糖果,每一秒都在祈祷着不要那么快吃完,小心翼翼地吞咽着每一口甜。 “知道了。路听野。” 沈常乐郑重地回答他。 这是承诺。 她不会再抛弃他。他们会在一起一辈子。 没人能将他们分离。 - 生日宴结束,傅宅又重新陷入一种诡异的寂静里,像一个落寞的少女,被人锁在象牙塔中。 用人们有条不紊地收拾,场面安静。傅砚泽吩咐司机在外面等着,他没有立刻回自己的住处,而是去了父亲的书房。 夜深,傅闫封在处理一封加急的文件,桌上摆着一碗熬好的中药。 “父亲,很晚了,您吃药了就早点休息吧。”傅砚泽推开书房门,闻见了一股很浓的药味。 傅闫封抬头看他一眼,“怎么还不回去。” “嗯,有事想问您。”傅砚泽也不打太极。 傅闫封不说话,放下手中的文件,端起药碗,吹了吹浮沫子,一边抬手示意傅砚泽。 “父亲,关于听野进集团的事,能不能缓一缓?若是把他逼得太急,我怕他一时半会接受不了。”傅砚泽知道自己说这番话会触霉头,可若是不说,他怕是会良心不安。 对于小野,他是愧疚的。 傅闫封喝了一口药,极苦的滋味在嘴里蔓延,可他连眉头也不皱,“是怕他抢你位置?” 傅砚泽皱眉,压在金丝边眼镜下的眸子闪过一道冰冷,“您多虑了。我不觉得小野会是威胁。” “既然不是威胁,那就该物尽其用。”傅闫封看了他一眼,一双锐利又苍老的眼睛古井无波,“中宇中奥合并是大势所趋,等上头的通知下来,你是集团合并后的一把手。这么大的摊子,你不放个自己人在边上,你能控制住?” 一串话说的长,傅闫封咳了好几下,又继续:“你一个人,但凡出了事也没人帮你顶一顶,孤立无援的境地我比谁都懂。” “你以为,我非要小野回来是为什么?都是为了傅家百年基业。” 傅砚泽平稳的呼吸,心跳却剧烈震动了几下。 还是他太天真了。 他居然天真地以为父亲想认回小野是因为愧疚,是因为想补偿当年的错。 说到底,不过就是家族的一枚棋子。不论是小野,还是他,亦或是他母亲,都是傅家的一枚棋子罢了。 傅砚泽垂下眼,“知道了。” “光知道还不够。你得照做。”傅闫封又咳了下,平静地把碗里快要凉掉的药喝完。 “等小野进了集团,黄秘书会把东西给你。” “东西?”傅砚泽眯了下眼。 “你母亲生前留给你的东西。我一直替你保管着。现在你也大了,是时候交给你了。”男人的声音一贯的苍老肃穆。 到这时,傅砚泽的眼里才有了波澜,他几乎控制不了自己的表情,微微扭曲,“可您不是说我母亲没有给我留.......” 若是说傅砚泽这辈子有什么无法弥补的痛,那就是母亲去世时,他没有在边上尽孝。 他被困在美国,就连母亲的最后一面也没有见到。 “东西我没打开过,这么多年都托管在银行里。”傅闫封拿起桌上的参茶呷了一口,冲淡苦味,最后意味深长地看了傅砚泽一眼。 傅砚泽:“那我明天就找黄秘--” “不急。等你把小野的事安排好,黄秘书自然会来找你。” 傅砚泽戛然而止。 心里仿佛被什么重物击中。 垂在身侧的手缓缓攥紧,直到骨节都泛起了白色,硬生生克制了下去。 只留镜片下的眼睛泛着阴戾。 “知道了。”他平静回答,随即离开了书房。 - 傅砚泽几乎一整晚没睡。 次日,中奥集团秘书处都在讨论这件稀罕事,兢兢业业的工作狂傅总居然上午十点才到,集团例会因此推迟了半小时。 中午,傅砚泽接到一通电话,沈常乐打来的,约他见面。 傅砚泽只觉得这个时间节点接到沈常乐的电话,颇有些微妙。 对方说要找个安静的地方,办公室最佳,傅砚泽给了办公室的地址。 一小时后,沈常乐出现在中奥集团董事长办公室,傅砚泽吩咐秘书,“给沈小姐倒杯咖啡。”又转过去眼神询问沈常乐。 沈常乐微笑:“有果汁吗?” 秘书连连点头,不敢相信站在面前的就是传闻里的沈家大小姐,大导演沈常乐,“有草莓汁和芒果汁,您喜欢哪种?” “草莓。” 很快,秘书端来一杯馥芮白和一杯草莓汁,离开时关紧了办公室的门。 傅砚泽端起咖啡喝了一口,淡淡说:“弟妹有什么事找我?” 沈常乐嗤了声,“傅总的一声弟妹太重了,我怕是担不起。” 傅砚泽皱眉,放下杯子,“所以沈小姐有事?” “没事我也不会来碍傅总的眼。” 沈常乐今天说话格外呛,傅砚泽有些不解,但还是按捺着情绪,不紧不慢地等待着对方先开口。 沈常乐没有坐,站在大班桌前,静静地看着对方,“你拿了什么威胁他回傅家?” “我?还是其他的。” 说实话,傅砚泽很欣赏沈常乐这种女人,不是一种男人对女人的欣赏,是一种同类与同类之间的赏识。 沈常乐不论在任何困境之下,都不会露出分毫脆弱,她只要面对着世人,就当是永远光鲜,永远高贵。 就连当时来求他,也是理直气壮地拿着筹码来换。 不是求,是交易。 说到底,他们是同一类人。天生站在金字塔顶端的人,骨子里就是冰冷的,唯利是从的。 可他们这类人再骄傲也有限度。 而路听野不一样,他是柔软的,鲜活的,真实的人。是他们所有人穷极一生也做不到的骄傲,真正的骄傲。 若非路听野有所爱,没人能困住他,没人能让他低头。 傅砚泽咽下舌尖淡淡的咖啡苦味,“沈小姐来找我,就是问这个?” 沈常乐笑了声,坐了下去,椅子旋转对着落地窗,仰着脸,以一种迎接阳光的姿态。 “我肯定是知道了才来找你,傅总再打太极就没意思了。”沈常乐不紧不慢地把椅子转回来,对着傅砚泽,她倾身,把手臂放在桌上,一双眼睛仿佛刚从深冷井水中捞出来。 “是我吧。你拿我们之间的婚约威胁他。” 傅砚泽:“你既然猜到了,何必来问我。我除了拿你威胁小野,也没有别的招了。否则,你凭什么觉得我会帮你解决你那一摊子烂事。” 肆意乖张 第75节 他从不插手别人的家事,帮沈常乐实在是迫不得已。 沈常乐即使早就知道了答案,可亲耳听到傅砚泽的回答,心里还是酸酸的。 她的小野,不该跪在任何人的面前,除了她。 “你帮我解决我的家事,我很感谢。所以我今天拿了十足的诚意过来。”说着,沈常乐把包从地上拿起来,打开,拿出一式两份的协议。 “傅总您看看。满不满意。” 傅砚泽神色复杂地看了眼沈常乐,随后把视线转到那份文件上,飞快地浏览,紧接着,他再次看向沈常乐,那永远风平浪静的眼睛里是不可置信的骇浪。 “你疯了?”良久,傅砚泽吐出这句话。 这女的是真的疯了。 拿她手上百分之五的沈氏股份来换傅听野的“卖身契” 疯了吧。 沈常乐:“当然没有。你不是看中了我手上的股份吗。给你。你把路听野给我。” “你真是疯了。沈常乐。”傅砚泽也不知道为什么情绪如此激荡,明明这不关他的事。 可就是没来由的激荡。 空气里仿佛多了无形的棒子,沉沉地击打在他的背脊。 “你知道这百分之五的股份代表什么吗?”傅砚泽掏出烟盒,点燃一支,“想清楚再来交易。后悔了我没空听你哭。” 沈常乐找他要了一支烟,也点燃,淡淡地尝了一口,只是皱眉,倒没有咳,声音淡淡:“代表什么?不就是每年二十个亿的分红。够不够赎他?” “我的小野,值这个价。” - 作者有话说: 知道被赎身后的小野:哭干了三包餐巾纸。然后看看自己卡上的三个亿的余额,再次爆哭,姐姐真的好有钱啊…哭死呜呜呜呜 大小姐:哭个屁啊。你以后跟着我了,看你还敢不敢说浑话! 小野:浑话还是要说的。毕竟说了汁多多~ ——— 姐妹们,换一个文名和封面,不会找不到了吧? 评论发红包呜呜呜 第54章 心潮澎湃 诚然, 傅砚泽有那么一瞬间的懵然,不知道该说她天真,还是愚蠢, 不知道是高兴还是悲哀。 按照他这么多年奉行的处世原则来看,沈常乐此举就是在发疯。 疯子也不会这么玩儿。 傅砚泽吸了一口烟。 目前看来, 一切都是对他有有利的, 他若是能拿到沈家的股份,借此为跳板,暗中蓄积力量, 不出意外, 三年内他就能彻底跳出傅家的桎梏,从而掌控整个傅家。 可他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出于绅士该有的风度,又或许是打心眼里轻蔑所谓的爱情,所以还是礼貌奉劝:“我有必要提醒沈小姐, 你手上的股份远远不是每年二十个亿分红这么简单。” 沈常乐看着他, 洗耳恭听状。 “你把股份给我,就相当于把话语权让给了我。等你父亲退位, 你弟成了当家人, 你这个没有股份的姐姐......怕是彻底靠边站了。你觉得沈氏集团还有人服你这个空壳大小姐吗?” 傅砚泽弹了弹烟灰,眉眼温雅矜贵,“沈小姐, 以后在这个圈子, 你怕是出局了。” 沈常乐喝了一口草莓汁, 粘腻的甜味在唇舌间蔓延, 吞掉了其他的味道, 只剩下甜。 她当然知道这些。没有了股份, 她就没有话语权了。 “话是这样没错,但放在我身上不适用。” 沈常乐忽然抬眼,目光直白,“我在沈家的位置绝不是因这百分之五的股份。” “我是爸爸妈妈的女儿,是常西的姐姐,我们是家人,家人之间是靠爱相连的,不是股份。我就算一无所有了,我的家人也不会抛弃我。我还是沈常乐。” 话落,沈常乐察觉到傅砚泽看她的眼神多了一抹复杂,似是觉得她太可笑,生在这残酷的斗兽场,居然能说出这样一番天真的话。 但她知道,她说的不是场面话,不是谎话,是真心话。 她打从心眼里是这么认为的。 即使她手上什么也没有了,她也还是沈常乐,家人就是她的底气,而不是那冷冰冰的股份。 “你觉得呢,傅先生。”沈常乐笑了笑,仿佛是想获得他的认同。 傅砚泽无言以对,唯有长久的沉默,他静静地坐在皮椅里,像一尊凝固的冰雕,不知道在想什么。 只有他自己知道。 沈常乐看时间已经差不多了,她已经做了决定,就不必再多说。她甚至觉得这多出来的半小时都不该有。 傅砚泽的犹豫的确出乎她的意料。 “傅总若是觉得没问题就签了吧。我的条件很简单,只要傅总不拿这些股份来对付我的家人,其他的,您自便。噢,对了——”沈常乐起身,浑身轻松惬意,眼睛对着刺眼的盛夏日光,眯了起来,“傅伯伯那里,麻烦转达我的歉意。” “以后,路听野就归我了。” 就算是改姓,也只能跟着她姓沈。 没人能从她手上把他夺走,包括她自己。 人走后,傅砚泽的办公室陷入冗长的寂静,像空空的梦境。协议摊开在桌上,每一个字都是一张嘲笑的脸。 笑他贪名逐利二十多年,到头来,连母亲的遗物,也被当作挟持他的筹码。 小野说的没错,他就是一条傅家的走狗。 傅砚泽又点了一支烟,沉沉吸了一口,一双浅色的眼睛浑浊而昏沉,犹如一个没有火炉的冬夜,阴冷得叫人不寒而栗。 - 沈常乐从办公楼出来,去了一趟超市,挑挑拣拣买了一些自己看得上眼的菜。 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第一次进超市生鲜区,看什么都甚是新奇。 嫩葱似的手指又白又细,指甲亮晶晶的,坠着花里胡俏的宝石装饰。 有两根手指戴着戒指,一枚是和路听野订婚那日浮夸的钻石排戒,另一枚是她自己选的碎钻对戒,手腕上还叠戴着两条一模一样的全美钻石手链。 总之是珠光宝气的一只手。 非常合适用网络上的一句调侃,买假的都不敢买这么夸张的款式。 路听野蹲在生鲜区,最底下那排架子上摆着猪肉,他实属没有看见沈常乐,是无意间余光瞥见这只手才下意识侧头看过去。 女人皱着眉,那漂亮的手在两盒肉中犹豫不决。 “选左边那个吧。” “颜色好,应该没有注水,你再拿手戳一下,看看是不是能回弹。 ” 周围忽然响起一道熟悉的声音,沈常乐惊讶,先是往两侧望去,随后才看到蹲在一旁的路听野。 男人仰着头,手臂慵懒地搭在膝盖上,那张英挺俊朗的面孔带着懒洋洋的笑。 沈常乐收回手,钻石手链碰撞,发出细微的声响,她很惊讶:“你怎么在这?” 路听野笑了下,站了起来,高度差顿时显现,换沈常乐仰着脸看他。 他伸手,在沈常乐额头上探了探,“这是烧糊涂了?” 身娇体软,养尊处优的大小姐居然跑来超市买菜。 有点古怪。 沈常乐鼻息发出轻轻哼声,“我就不能买菜做饭?” “不能。”路听野摇头,“你坐着吃饭就行了,让你这祖宗买菜,简直罪过。” 沈常乐这才笑,嗔了他一眼,“体验一下都不行吗。” “反正今天我买菜做饭,你等着吃就行了。” 她一锤定音。 路听野当即嘴巴张大到能塞鸡蛋,非常震撼,连续追问了三遍你是不是发烧后成功得到了沈常乐的一巴掌。 回到住处,沈常乐没有换衣服,穿了一件围裙,洗过手就开始做饭了。 路听野非常担忧,并不担忧沈常乐把厨房炸了,而是担忧这祖宗脑子坏了。 无缘无故做什么饭。 关键是她敢做,他也不敢吃啊。 沈常乐到最后烦了,瞪着眼,凉飕飕地看着他:“你是不是还啰嗦?我说了我做饭,我今天就一定得做。你回房间去就行,别在这碍眼,做好了我叫你。” “.........” “不是,我就怕你拿刀伤到手。”路听野抓了抓后脑勺,“你倒油的时候千万别溅水进去啊,会炸油星子。还有——” 路听野转身跑回卧室,拿了面罩和口罩,“你把这个带上。” 又从抽屉里拿出一幅橡胶手套。 “这个也带上。” 沈常乐:“.........” 离开时,路听野一步三回头,也不知是恋恋不舍,还是惴惴不安,表情难以言说。 活像是老母亲第一天送崽子去幼儿园,心里不是滋味,恨不得进学校陪读。 沈常乐翻了个白眼。 做饭有什么了不起,她难道还做不来? 十五分钟过后,沈常乐看着一片狼藉的岛台,沉默了片刻,随后拿出手机打开软件,搜索西红柿炒蛋。 肆意乖张 第76节 经过一番斗争,沈常乐成功做出了三菜一汤。 路听野听到召唤,飞速跑到厨房,只见女人温柔地对他招手:“把菜端过去。我拿两个碗。” 路听野上下打量女人,只见她全副武装,没有伤到哪里,厨房也没有炸,也没有烧糊的味道,只觉得非常欣慰。 纵使那三道菜他还没看出来是什么,但开心的劲儿就是挡不住。 沈常乐取下面罩手套围裙,擦干净手,涂了护手霜,这才走过来餐厅坐下,很热情地邀请路听野品尝。 “先吃这个。”沈常乐期待地指着一盘黑的红的。 “西红柿炒皮蛋?”路听野笑了下,尖尖的小虎牙很可爱,“挺有创意!” 沈常乐一愣:“这是鸡蛋!” 路听野连忙改口:“......哦哦,西红柿炒鸡蛋!” 吃了一口,路听野迅速咀嚼,随即面无表情地咽下,夸了一句好吃,然后指着下一道:“那这个呢......” “黑胡椒牛柳?” “这是辣椒炒肉!” “.........” “这汤......是海鲜汤?” 路听野看到了好多虾仁和蛤蜊。 沈常乐得意,“猜对了!” 路听野把每一道菜都品尝过后,在沈常乐期待地眼神下,他比了个大拇指,“非常不错。很美味。” “那你提一点意见。我下次再改进!”沈常乐觉得做饭还是有点意思的。 路听野吊儿郎当地靠着椅子,一只手搭在椅背,“我的意见就是,你下次不做了。” 沈常乐:“........路听野!!” 路听野很无奈,“大小姐,你把酱油和醋弄混了.......” 沈常乐一愣,随即迅速拿起筷子尝了一口,当场吐了。 一顿饭还是路听野收场,给沈常乐煮了一碗番茄虾仁蛤蜊意面,配凯撒沙拉,还有一杯热红酒。 两人边吃边喝,也喝掉了半瓶。 吃完饭,沈常乐安静地坐在沙发上,怀里抱着一只小奶猫,有一搭没一搭地揉着猫耳朵。 路听野把餐厅收拾好,走过来蹲在她身前,握住她微凉的手,“你今天到底怎么了?有点奇怪。” 沈常乐抬眼,不知道为什么,今天的路听野总是蹲着,就像一条小狗。 不,是大狗。 不论是体型还是力气,都是大型狗。 站起来足足高她半个多脑袋,还是在她穿高跟鞋的情况下。她净身高一米六五,和一米九的他自然比不得。 他体型也大,虽然穿上衣服很清瘦,但脱了衣服就给人野蛮感,无论是精壮的手臂还是紧实的小腹,光是一根根蜿蜒的青筋就足以令人脸热。 那股干净蓬勃的朝气,更让人心潮澎湃。 “说话啊。”路听野捏了一下她的手。 “哦。”沈常乐眨了下眼睛,喝酒后脸发热,“庆祝一下而已。” “庆祝什么?”路听野笑。 沈常乐也笑了下,忽然松开怀里的小奶猫,双手勾住他的脖子,柔润的眼睛里闪着一些细碎的光芒,那是灯光折进去泛起的潋滟。 “我好像真的穷了。怎么办,路听野。”她的声音轻得好似梦游。 路听野怔了下,她话题转变太快,“怎么这么说?” “我手上的股份可是每年有二十个亿的分红,路听野,我全拿来赎你了。怎么办?你值不值每年二十个亿啊?” 淡淡的语气,就跟说今天天气不错,要不要出去踏青。 “我们什么时候找一天去公安局,把你的身份证改一下。傅不好听,还是路好。” 路听野没有反应过来,先是懵了好几秒,随后那双琥珀色的眼睛几经变幻,变得连沈常乐都不知道那代表什么,像是震惊,又像在生气,又好像是难过。 两人都没有说话,看着彼此,周围显得安静极了,好似有一只叫沉默的怪兽,吞掉了他们的语言功能。 还是沈常乐打破了沉默,她圈紧他的脖子,凑过去亲了亲他的耳廓,只觉得他眼睛昏昏暗暗的,像乌云密布的夏日,藏着一场阴雨,“怎么不说话?傻了还是没听懂。难不成你是小狗吗?听不懂人类的语言?” 到这时,路听野已经彻底空掉了。 心中有激荡的,澎湃的浪潮击打着他的每一根神经,他说不出话来。 忽然,他推开她的手,不再蹲着而是整个人扑在沙发上,把脸埋在枕包里。 沈常乐不知道他这是做什么,只是愣愣地看着他,很快,她察觉到他的肩膀在抖动。 “路听野。”沈常乐戳了戳他的背。 t恤下的肌肉动了动,路听野还是不说话。 “喂,你怎么了啊。”沈常乐不知道该笑还是该哭,有些无奈。 直到她强制性把枕头挪开,对上他通红的眼眶,纤长的睫毛濡湿,眼下的皮肤湿漉漉的。 沈常乐低头看了眼枕头,多了一块很明显的深色。 “你......哭了?路听野你哭了!?” 沈常乐突然笑出声,笑得整个人前仰后翻,在路听野幽愤的眼神里,她根本控制不住。 她知道她不该笑。但真的好好笑。 他居然哭了,还哭的这么厉害?好歹是个大男人啊! 路听野吸了一口粘稠凝滞的氧气,喉咙哽得发痛,声音低低的,很酸楚,“别笑了。” 沈常乐继续笑。 “你别笑了。”路听野跟着压了过去,眼泪还没有停下来,停不下来,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从来没这么脆弱过。 面对她,就是很脆弱。 他故意把眼泪全部蹭在她昂贵的连衣裙上,又拿鼻子去蹭她的胸口,沈常乐觉得他在故意吃豆腐,随后他狠狠堵住她那会笑的唇。 亲了好半天,沈常乐感觉自己的脸上也有温热的泪水。她默默叹口气,心想他怎么跟条狗一样。 狗都不哭呢。 二十个亿买这货,着实亏了啊。 “好了好了。”沈常乐气不过,推开她,抽了好几张纸盖在他脸上,“我好歹名下还有六七栋楼,二十多套房,三十多个铺面,三家子公司,电影分账每年也有三四个亿,一大堆珠宝古董,又不是养不起你,你哭什么啊,小野狗。” 路听野第一次被人叫野狗。 不知道哪根筋被扭到了,还是全身上下每一个部位都被她狠狠掰了一下,他借着一身的力,把她压在沙发上,去亲去口允她另一张不会笑却会哭的嘴。 一起掉眼泪好了。 他也不算太丢人。 - 作者有话说: 小野狗:呜呜呜呜呜,我哭你也要哭。你不哭就流汁好了:) 第55章 一具枯骨 此刻的情景让沈常乐很惊叹, 震撼。 肩头很快就被眼泪浸湿,干净柔软的肌肤越发白腻,汗水和泪水混合在一起。 沈常乐很是无奈, 一边招架他一边还得分出精力来哄他,忙得晕头转向的。 “别哭了呀.....你这人.....唔--” 沈常乐皱着眉, 晚餐时喝了酒, 已经有了一点火星,再被他这样一造,火星烧成熊熊烈火, 吞噬彼此。 她这辈子只知道被c哭, 就没见过有人一边用劲儿c还一边哭的,眼泪沉默地从眼眶滚出来,隐忍得叫人心疼,泪珠划过锋利的轮廓,滴在她的脸上, 脖子上, 胸口上。 男儿有泪不轻弹,这是受了多大的刺激才会变成这样。 “路听野, 你要不要这么没用?嗯?”沈常乐一只手捧着他的下颌, 给他擦眼泪,可怎么也擦不干净,她干脆放弃了, 转而去抓他的耳朵, 戳了戳他打耳骨洞的地方。 真是一抛弃就要发疯的小野狗, 耳洞打在这个位置, 不疼? 路听野动了动耳朵, 咽了下发胀的喉咙, “你不该为我做这些。”说话时鼻音浓,酸楚的感觉也浓,还带着沙沙的低哑,“那是你的东西,你不该为我拱手让人。” 路听野鼻头又是一酸,他心里开始发慌,毕竟从没有这样,已经变得不像自己了。 他从不认为自己是脆弱的人,相反他很坚强,有着野草一样的顽固坚韧,可碰上她,就成了纸老虎,被她翻来覆去的把弄。 她怎么能那么残忍的抛弃他,把他打入地狱,判处死刑,又为他放弃了她一直以来守护的东西,这么果断,这么轻飘飘。 他快被她的手段玩儿死了。 沈常乐不懂路听野想些什么,只觉得面前是一只令人心碎的小狗。 可没有任何一只乖巧的小狗会拿这么骇人的东西对主人放肆。 他就是这样,用下三滥的伎俩麻痹她,直到现在弄成了这个局面,给出去的爱覆水难收。 不要他也是不行了。 沉没成本太高了。 沈常乐轻轻叹口气,纤柔的手指顺着他结实的.背.肌轮廓一寸寸往下,“木已成舟,给都给了,所以---” 没说完,她突然顿住,皱了皱眉,还没有来得及制止,对方好似拿着一柄冲锋枪,连续不停地往同一个位置开枪,非要将其弄得支离破碎才满意,她一度大脑空白。 他宛如一座山峰,她蚍蜉撼树,发狠地咬上他的肩膀,在他短暂的安分中把没说完的话补全,“乖点!路听野。” “刚刚那样很粗鲁,以后不可以了。” 肆意乖张 第77节 尽管她脸颊热得快要燃烧,肩膀都在颤抖,可还是低声斥责,一本正经。 “你明明喜欢。” “我不喜欢。”沈常乐重复。 “可明明氵很多,也挺缩的。” “.........” 沈常乐脸上爆红,抬手给了他一巴掌,让他闭嘴。路听野胡乱擦了一把脸上粘糊的泪水,干脆不说话了,轻轻在她脸颊掐了一下,神情越发专注。 夜深,四周越发安静,霓虹一盏盏熄灭,仍然有无数不打烊的店面灯火通明。在寸土寸金的cbd,高耸入云的摩天大楼里,两人相拥,躺在舒适的大床上,温馨又惬意。 两人都松弛了下来。路听野失魂落魄地看着不远处晃动的烛火,有一搭没一搭地摸着她的后脑勺,“你是怎么知道的。” 他自以为瞒得很好,其实他也知道,他根本不用费心,傅家会把这种丑事瞒得更好,瞒得密不透风。 他的妈妈是傅家的污点,是傅家的耻辱。他要回傅家,就只能是方雅芝的孩子,而不是他妈妈的孩子。可他妈妈做错过什么呢?他妈妈是最大的受害者。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受害者悲惨死去,加害者功成名就,受人敬仰。不公平啊。 真的不公平。 “你过生日那天吧,我无意中听到了你和傅砚泽的对话。”沈常乐慵懒地窝在男人怀里。 “昂。”他应了声,“其实没什么的。” “怎么?” “真的没事,不论是姓傅,认他当父亲,还是进集团卖命都无所谓的。”路听野声音还带着浓厚的沙哑,“沈常乐,你这样真的不值得。” 沈常乐没想到他还没有走出来,拿胳膊肘撞他的腹肌,“你怎么比我还在乎那点股份。我爹妈送我的嫁妆,我想怎么花就怎么花。你一大男人,婆婆妈妈,烦死了。” “还有啊,路听野,什么叫认他当父亲无所谓,你就没骄傲的吗!你为了我,你就可以连骄傲连自尊都不要吗!”沈常乐越说越激动,语调扬高,气得眼睛都跟着红了。 路听野只是静静地看着她,磁性的声音钻进人耳朵里,令人心悸。 他说:“对啊,就是可以不要。比起你,骄傲算什么,自尊算什么。” 都只是让人难过的东西。 沈常乐一时怔住。 原来,爱一个人真的可以做到这个份上。 沈常乐忽然翻身坐起来,“那不然你跟我姓沈好了。我们去公安局改名,你就叫沈听野。反正你也无所谓。” 话落,她觉得这名儿怎么这么耳熟?随即反应过来什么,也不说话了。 路听野掀起眼皮看着她,昏暗的室内,他的眼睛格外亮,带着温度,在她的注视下缓缓开口:“本来就是沈听野。” “嗯?” 沈常乐大脑叮了一下,瞬间的空白。 “我本来就是沈听野,我送你的画,你没有看到吗?”路听野抿着唇,手指戳了下她的眉心,“都是画的你,大小姐。” 其实沈常乐有猜测过,毕竟那组画上的女人太像她了,即使画画的人用了艺术处理来模糊,但该有的特征分毫不落,柔顺光泽的长发,微微上挑的眼睛,深邃浓艳的眉眼,甚至连眉尾下的一颗小痣都没有忘记。 猜测是猜测,她不敢下结论。她那时太害怕了。害怕路听野不单单是路听野,害怕他对她的感情比她想象中的更强烈,更执着,所以她选择抛之脑后,买下那组画后,她都不敢再去看一眼。 此时听到了答案,她反倒松了一口气,轻松的释然在心中流淌。她越发坚定了自己的选择。她的小野就该是光芒万丈,自由自在的,登峰的过程不需要靠任何人,他自有风光。 所以,凭什么要为了她陷在傅家那团死水里,凭什么要被他人摆布这一生。 “我不靠傅家也能养你,大小姐,你以后就依靠我吧。”路听野说着说着就想到他们第一次吃饭,他抢着买单却被她翻白眼,想起来真是挺好笑的,他补充:“可别嫌弃我连一顿饭都请不起了。” 沈常乐只是笑,也没说话,但感动是肯定的。这是一种很新奇的体验。 居然有男人对她说,她可以依靠他诶。 她可是沈常乐,钱多到砸死人的沈常乐,从小到大,追求她的男生如过江之鲫,就没一个对她说这种话的。 就连陈嘉岁也没有。陈嘉岁不会说你以后就依靠我吧,他只说,般般,我其实想靠自己。 这就是陈嘉岁和路听野最大的不同。路听野嘴上一口一个大小姐,其实从来没有把她当成大小姐,他把她当成他的小姑娘。一个需要保护,需要心疼,需要哄,需要依靠的小姑娘。 沈常乐展颜,笑得有些娇气,忽然拿手环住他的脖子,在他耳骨钉的地方咬了一口,“成啊。以后消费都该路公子买单了。” “我正好看上一个包,你明天带我去买吧。还有啊,哪天我们去春和公馆找疯狂小野玩儿,我骑在它身上,你给我俩画一幅,噢....还有,你把你那些小说的影视版权都打包送给我吧,或者你再给我写两个剧本.......” 路听野:“大小姐,我是你男人,不是你的牛马。” “你是我的狗。” “.........” 沈常乐掐了一把路听野的脸,又在他的胸肌上摸了一把,“我的小野狗。不对,现在是家狗了。” 路听野觉得沈常乐就是在找/干。 就在她意犹未尽的时候,路听野一把抓住她的手腕,把人扯过来,让她每一寸柔软的曲线都嵌在他滚烫的躯壳。 “你干嘛啊!”沈常乐揉了揉手腕,不满地说着,他这人就是有一点不好,总爱突然袭击。 路听野低头,轻轻咬了咬她丝绸裙下隐隐约约显出形状的果实,有些坏,“再给我..干干..你吧。受不了了。” 沈常乐眼睛睁大,喉咙里的惊呼销声匿迹,被他吻着,四肢百骸像绵柳一样柔软,大脑晕眩,眼前仿佛出现了烟花。 是他们订婚那晚,她看过的最美最盛大的烟花。 - 沈常乐这天刚好有空,就陪路听野去公安局拿新办好的身份证。拿了新身份证出来后,路听野爱不释手,拿着欣赏了好久。 沈常乐嘲笑他就这出息,身份证照片拍得这么丑,也好意思炫耀? 其实,那照片一点也不丑,就是太板正了,一点也不像他本人。 若说照片上的路听野是乖乖青年,那现实里的路听野就是不学好的小混球,眉眼里挑着的那抹痞气,让人又爱又恨。 傅砚泽早几天就知道了路听野在办理改姓,底下的人来问过他,这事儿要不要拦。若是他想拦,沈常乐就是找谁出面也办不成这件小事。 傅砚泽看着手机里助理发来的小野的新身份证,颇有些嘲弄地笑了声。可真傻。 还没来得及退出去,助理的电话拨了进来,通知他老爷子突然心脏不舒服,现在正在医院。 宾利车平稳地行驶在马路,两侧的风景一如往常。 傅砚泽勾下眼镜,拿出眼镜布,慢条斯理地擦拭着。他端直地坐在车后座,纤长的睫毛下是一双不辨情绪的深目,盛夏阳光从车窗洒落进来,勾出他深重的轮廓,一袭精良剪裁的西装衬得他温雅又矜贵。 “去医院。”他戴上眼镜,淡淡吩咐。 司机立刻改了方向。 到医院后,傅砚泽径径直去了老地方,三楼走廊靠里间的病房,是为傅闫封专门备着的。 到了病房门口,看见里面乌泱泱站了一大帮人,兴师动众的,连院长都亲自来了,领着在心脏领域可以称作为国手的老教授。等检查做完,人才陆续出来,都到了门边,那老教授还嘱咐了一句——一定要好好休息,切记不要劳累,不要情绪激动。 傅砚泽站在门口听着,眼睛眯了下。等人走空,他才不紧不慢地进去,把门带上,轻轻旋上锁。 “父亲。”傅砚泽欠身。 “你下午不是有政府的会吗。我这是老毛病了,不用你跑一趟。”傅闫封闭目,坐在病床上休息,一旁的床头柜摆着药。 傅砚泽:“我是有事跟您报告。” 傅闫封抬手示意他说,也许是有些喘不上气,他抬手的动作也有些虚弱,没劲似的。 “小野改回来原来的姓。”他言简意赅。 “他现在是路听野了。” 空气静默一瞬。 傅闫封睁开眼睛,原本平静的面容骤然狰怒,“你说什么?混账!”他一气之下抬手一扬,床头柜上的东西全部摔在地上,玻璃杯碎了一地。 很快,傅闫封的脸色开始发白,老毛病犯了,心脏一阵阵绞疼,他不得不捂住胸口,等稍稍平复情绪后才开口:“他个孽障犯浑,你这个做大哥的也不拦着?” 傅砚泽微笑,“我觉得挺好。” 傅闫封愣了瞬,这才掀起眼皮看着傅砚泽,似乎有些不可置信,他一字一顿,语气越是低沉预示着他内心的情绪越是不稳:“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 “父亲,我觉得小野做回路听野挺好的。”傅砚泽淡淡笑着,眼睛里掠过一丝戾气,语气冰冷:“您不会认为他很想做傅听野吧?” “其实我一直有个疑惑,您到底爱过小野没有?您认他是您的儿子吗?还是您从始至终只把他当作一个棋子,您想让他像我一样变成一条狗,为傅家卖命?”傅砚泽平静地看着床上苍老的男人。 “你!你!”傅闫封深呼吸,试图冷静。 活了大半辈子,早已习惯了俯仰之间掌生杀大权,早已习惯了他人的唯命是从卑躬屈膝,如何受得了这样一番夹枪带棒的话,还是从自己的亲儿子口中说出来的。 “您当年强//暴了小姨,应该不完全是酒后乱性吧。”傅砚泽勾起唇,露出一个森寒的笑,“您也许喜爱过我的母亲吧,但您又嫌弃她日渐衰老,就想找一个更年轻漂亮的替代品。” “小姨就是最好的人选。” 漂亮,年轻,低贱,好摆布。 傅闫封没想到傅砚泽敢把这件事翻出来,他浑身的情绪已经不受控制,心脏剧烈疼痛,面色开始发红,身体也开始颤抖起来,“你,混账!混账———” 傅砚泽看了眼门,这间休息室隔音是极好的,进来之前他屏退了所有人,如今只有他的人守在外面。 他不紧不慢地走过去,把垂下来的呼叫器轻轻放到高处。 傅闫封捂着胸口,用一种又悲又寒的眼神望着傅砚泽,可他有些说不出话来,他觉得呼吸都变得困难。 傅砚泽:“噢,对了。我母亲的遗物我拿到了。还要多谢黄秘书给了我银行的钥匙和密码。” 傅闫封睁大眼,眼球浑浊,老态尽显,“你把黄秘书怎么了?你把他———” 傅砚泽嗤笑,抬手松了松领带,阴冷的面容和那金身玉相显出令人心惊的反差。 像地狱里爬出恶魔,有着一身欺骗世人的好皮囊。 “黄秘书不是有个儿子在美国读书吗,他儿子被人用枪抵着头,你说他敢不敢不听我的?” “孽畜!我怎么生了你这么个东西!”傅闫封爆出一声嘶吼,随即面色紫红,颤抖了几下,就这样倒了下去。 傅砚泽静静地看着自己的父亲。 什么王侯将相,不过是一具枯骨罢了。 “您不该拿母亲的遗物要挟我。也不该看不出来,我这么多年其实一直都很恨您。我和小野都恨您。”傅砚泽语气清淡,最后看了父亲一眼。 下一秒,他转身朝门外走去,平静地拉开门,瞬间,他表情哀恸,步伐飞快,一路朝前台护士站奔去。 “来人!医生!父亲不好了!快来医生!” 肆意乖张 第78节 - 作者有话说: 这章大哥的戏份有点多,嘿嘿,别介意。 最近天天迟到,所以我还是继续发红包! 明天应该可以正文完结~ 可以点番外~ 第56章 故事结尾 九月的天气舒爽不少, 几场小雨过后,温度陡然降了下去,少了灼热的阳光, 蝉鸣也不再聒噪,今年的夏天走到了尾声。 因昨日下雨, 金山公墓一片氤氲的潮气, 墓碑被雨水洗刷过,尘土褪去,崭新又洁净, 仿佛一直安静地沉睡在这, 没有留下过岁月的痕迹。 沈常乐怀里捧着一束栀子花,也是洁净的颜色,她轻轻把花放在墓碑前,视线停留在墓碑上的照片。 那是一个很美的女人,笑起来的样子很温婉, 仿佛是被人保护在象牙塔里的公主, 从未被这世间的污浊侵蚀。 可沈常乐知道,她这一生没有一天是活在阳光下。 沈常乐很沉重, 看了眼身旁的男人, 他深邃的轮廓在淡金色的阳光下多了一层柔和。 察觉到她的视线,路听野也侧头看着她,两人对视一眼, 他翘起唇角, 抬手在沈常乐头顶敲了敲, “愁眉苦脸做什么, 又不是丑媳妇见婆婆。这么漂亮的儿媳妇, 我妈肯定高兴地在那边炸鞭炮。” 沈常乐瞪他一眼:“你不会说话就别说了。” 教训完路听野, 她收回目光,又看向照片上的女人,语气明显认真很多,也温柔了下来,“对不起,阿姨。今天才来见您,希望您别怪我。” “我妈肯定不会怪你。”路听野插嘴。 沈常乐又好气又好笑,在他那劲瘦的腰上掐了一把,“别犯浑,在你妈面前能不能表现好一点啊?” 路听野的眼睛比往常还要亮,浅色的瞳孔像琉璃珠子,他伸手圈住她的腰,痞里痞气地把人往怀里拢,冲着墓碑慢悠悠开口:“妈,你儿子出息了,给你把儿媳妇带来了。你瞅瞅,是不是比照片还漂亮?” 他这么一说,沈常乐真觉得冥冥之中有一种温柔的目光在打量着她,脸上逐渐染上不自然的羞赧。 “妈妈,上次说的那事儿,你也不用担心了,现在一切都好,我永远都是你的孩子,永远都是路听野。” “不会再变了。” 路听野声音低了下去,很郑重。 沈常乐笑了笑,点头,“对,阿姨,他永远都是路听野,永远都是您的孩子,也永远都是您的骄傲。当然,也是我的骄傲。” 两人在墓碑前牵着手,贴的很紧很亲密,此时有温柔的风拂过,吹起一地的栀子花香,吹到了很远的地方。 路听野滚了滚喉结,鼻头发酸,仰起脸,对着青瓷般的天空,好一会儿才调整情绪。 他像一片飘泊的叶子,被她从水中捞了起来,带回家珍藏,夹在她最爱的那本书里,有了一个家。 他在这个世界上不再是孤身一人,他有了她,有了家。他此生最炙热的爱也同样炙热地爱着他。 在此之前,他从没有想过,他还能得到爱。他灰白色的人生永远添了一道热烈的色彩。 “大小姐,你有时能不能别太煽情了。”路听野呼出一口气。 “那是因为你太软了,听野哥哥。”沈常乐勾起唇,眼波流转,很是俏丽。 他软?温柔的氛围瞬间散了大半,路听野咬了下后牙槽,眼中闪过一道凉飕飕的光。 “我软不软你比我清楚。”路听野边说边拿虎口握住她的下巴尖,迫使她抬起脸,拿似笑非笑的眸光凝着她,靠过去,气息洒落在她鼻尖,低声:“是谁在我.身.下喊轻点儿,说我戳.得太狠了?” “嗯?软得话能戳你?” 他最后一句几乎是耳语,像羽毛一样扫过她,暧.昧的气息扑面而。 沈常乐只觉得脸一下子就烧了起来,他也不看看这是哪里,说这种浑话,就不怕惊了什么今晚有东西来找他?哪有人在墓地里口吐轻言的! “你闭嘴!”沈常乐气呼呼地看着他,脸上染着红晕,眼中全是娇意,她最近胖了些,一张妖冶的面孔越发美艳晶莹,瞪起人来就跟勾人似的。 “你妈面前你也敢说这些!” 路听野闲闲笑着,挑眉:“我妈巴不得我俩蜜里调油。” “谁跟你蜜里调油!” 沈常乐气得打他,这下好了,也没脸待下去了,好好的第一次见面被他弄成这个鬼样子。她只好对着墓碑鞠了一躬,小声说了一句下次再来看您,踩着高跟鞋一溜烟就跑了。 路听野看着她的背影,笑出声:“喂!般般!” 男人冷不丁叫她的乳名,沈常乐顿住,疑惑地回头去看他。紧跟着,男人勾唇,眸中是压抑不住的坏劲,他漫不经心开口:“问你呢,你男人到底硬不硬啊?” 沈常乐尖叫,捂住耳朵,转身就走。 到了车上,沈常乐喝了半瓶矿泉水才把体内的燥热压下去,把路听野翻来覆去骂了无数遍,骂到最后骂不下去了,反倒是笑了起来。 别说,她有点吃他这一套。 不然早就大棒子把他赶走了。 路听野开车的时候倒是很专注,也许是和沈常西赛车那次把他心里的后怕勾了出来,之后他开车都规矩了很多。 “最近怎么都没看你骑那小摩托?”沈常乐忽然开口。 路听野被她逗笑,“姐姐诶,我那可是川崎h2。” 意思是,对他的宝贝尊重点,什么小摩托,加个小字简直就是瞧不起车好吗。 沈常乐低低笑,“我说是小摩托就是小摩托。” “行,你说是小电驴都可以。”路听野趁着等红灯,伸手掐了一把她长肉的小脸,手感绝佳,“我那车从没载过女人,你下次坐就是拿了它的第一次。” 沈常乐心尖微颤,抿唇笑了笑,随后假装淡定:“那它的主人呢。” 路听野深深看她一眼,眸色幽邃,低声回答她的问题:“它的主人比它牛逼,第一次早被沈常乐拿了。” “里面外面都是。”他补充。 沈常乐被臊得不行,手指扣了扣裙摆,小声问:“里面外面是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你也是我的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性..幻想对象。” “我第一次见你的那天晚上,我就梦到你了。” 沈常乐羞得说不出话来。什么梦,自然不言而喻。 路听野记得很清晰,那次早上起来,他先是无措地对着天花板发呆片刻,紧跟着冲去浴室洗内裤,整个人是火烧火燎的热。 洗完后,才十六岁不到的他沉默地站在浴室里,静静地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看了许久许久,最后他猛地捞起一把凉水泼在脸上,暗暗发誓。 总会有一天,梦里梦外都是她。 - 和傅家切割之后,路听野把所有的东西都寄给了傅砚泽,不论是别墅、车、银行卡还是傅家给的资产,还有一大堆的奢侈品,全部原封不动退回。 沈常乐问他订婚对戒要不要退回去,路听野笑着说不用,这戒指是他给她买的。他一个大男人,给自己女人买戒指,怎么可能花外人的钱。 不过那台柯尼塞格没有还回去,路听野直接买了下来,他和沈常乐在这台车上做过,他是绝不会让第三个人碰。 路听野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依照傅闫封强势专横的性子,不可能会罢休,可一连大半个月过去,居然无事发生。 再次收到傅家的消息是在新闻上看到傅闫封逝世的讣告。路听野完全没有料到会是这样的结果,他愣了好一会儿才缓过来。 紧跟着,傅砚泽的电话就拨了过来。 “新闻看到了吗?” 傅砚泽的声音有些低沉,背景音闹哄哄的,路听野依稀听到哀乐,大概是在灵堂里。 “看到了。”路听野咽了咽,“到底怎么回事。” “电话里说不清楚,我派人来接你。小野,最后一次,你来给他带个孝。碑上不会刻你的名字,这个你放心。” “你不在,外界或多或少会议论,好吗?” 路听野顿了顿,答应了他。 灵堂就设在傅宅,场面蔚为壮观,前来吊唁的宾客很多,都是新闻电视上出现过的大人物。 路听野思虑再三,还是穿上了孝衣。披麻戴孝,是他为傅家做的最后一件事,从此之后,恩怨两清。 他也不会再恨这个已经成为一具冰凉躯壳的男人了。 事后,傅砚泽找路听野谈了一次,没说别的,主要就是关于父亲的遗嘱分配。 “父亲的遗嘱上写了,港城那栋城堡留给了你,那是你和小姨住过的地方,还有马术俱乐部的一半股份也给了你。本来你是可以继承傅家百分之二十的产业,但父亲的遗嘱上写了,必须是你进中奥中宇工作五年以上才有资格获得。若是你想的话--” “不想。我不要,那是你的东西。”路听野打断他的话,垂着眼,声音很淡,“至于港城的房子和俱乐部的股份。” 傅砚泽已经预料到了他会拒绝,可对方却一口应了下来。 “这两个东西我要。”路听野笑了声,“不过,我可以转给沈常乐吗?” 傅砚泽:“.........” “遗嘱里没说这东西不能送人吧?” 傅砚泽:“.........” “那你找律师帮我拟一个转赠协议,我把这些都送给她。” 傅砚泽无语,冰冷的目光看着自己的弟弟,觉得他怎么能这么傻?还是被沈常乐那女的给传染了? “瞧你这出息。恋爱脑。”傅砚泽摇摇头,点了一支烟。 他眉宇里带着疲惫,这几天忙前忙后,人情酬酢的事一大堆,还得稳定大局,整整三天都没有睡够五个小时。 路听野看着傅砚泽沉默地抽着烟,不知不觉思绪飘远到久远的过去。 远到他都快忘记了,他也曾有过很幸福的童年。 港城的那栋城堡,的确是他为数不多的幸福的记忆。在那里,他最爱的妈妈每天都陪着他,还有对他很好很好的姨妈,他还可以和他的砚泽哥哥踢足球,和染染一块跑到山上打鸟。 不知不觉间,他们都长大了。 “哥。” 突然的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