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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3b1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男儿行 > 第25节
    “。。。。。。”

    朱八十一爽利的声音陆续传来,字字句句,仿佛都充满了诱惑。吴良谋呆立在原地听了一会儿,最终,长长的叹了口气,转身冲着正在等待自己做决定的庄丁们说道:“走吧,从侧面绕过去。有红巾军挡着,阿速人顾不上追咱们。”

    说罢,从距离自己最近的庄丁手中夺下一根红缨枪,当拐棍拄着,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开了。

    众庄丁也不知道此刻该怎么办才对。按道理,他们已经被庄主送给朱都督了,应该留下跟红巾军并肩作战才对。然而远处杀来的鞑子兵马遮天蔽日,姓朱的手中只有区区一千多号人,大伙即便留下来,恐怕最终结果也难逃一死。并且一旦被鞑子发现是吴家庄来的,肯定还会牵连到庄子里的父母和家人。

    “还愣着干什么,走啊!想帮忙啊?!想帮忙就自己留下。不想帮忙就赶紧跟我走!”吴良谋向前走了一小段儿,没听见身后有脚步声跟上。又回过头来,恶声恶气地喝道。

    “唉!哎!大少爷,您慢走!我们这就过来,这就过来!”众庄丁如梦初醒,拿起离家前庄子给大伙专门配置的兵器,背起简陋的行李卷,跟在吴良谋身后,如逃兵一般跌跌撞撞。

    ‘红巾军走不了了!”“他们带了太多东西!他们必须留下来跟鞑子拼命!”“两条腿儿跑不过四条腿儿!他们走也是白走,还不如留下来!”一边走,大伙一边回头张望,看着那群模样的肤色跟自己差不多人,在半山腰上,用装满货物的鸡公车,垒起一道又宽又长,曲曲弯弯的简陋城墙。看着那群刚刚放下锄头一年不到的汉子们,有条不紊地披上铠甲,把利刃、盾牌和长矛抓在手里。看着那群比自己高大挺拔的男儿,不慌不忙地拿出干粮和冷水,坐在地上慢慢品尝。仿佛吃得是龙肝凤髓,饮得是玉液琼浆。

    当视野里再也看不到那些与自己长得差不多的面孔之后,终于有庄丁忍受不了队伍中的压抑气氛,凑到吴良谋身边,祈求般问道:“他们,他们能打赢,对吧?!大少爷,他们手里有那个铜炮,铜炮!”

    “对!他们手里有铜炮,打出去的铁弹丸还会爆炸。轰地一下,鞑子就得炸死一大片!”,没等吴良谋回应,周围已经响起了一片肯定的附和声。那些红巾贼刚刚洗劫了吴家庄,但是,在庄主宣布投降之后,没杀掉庄子里任何人,没砸毁任何一座炼铜炉。唯一打烂的,就是吴家庄的院墙和大门,还是庄主主动要求他们做的,只是为了掩人耳目。

    “希望吧!”不忍扫了大伙的兴,吴良谋回头朝山上望了几眼,喃喃地回应。“他们,他们走路,走得挺整齐的。身上的铁甲,看上去也,也非常结实。”

    注1:阿速军,由波斯的斯基泰-萨尔马提亚人组成的一支部队。持波斯语,信奉东正教。在窝阔台时期,举族归顺蒙古。在北元攻打南宋的战斗中,曾经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元朝末年分为左右两个军,驻扎于现古北口一带。后来在南下红巾军战斗中,被刘福通部全歼。

    第五十七章 阿速军

    “嗯,军容倒也称得上整齐,临阵机变也还过得去!怪不得兀剌不花会死在他们手里!”枢密院同知,阿速左军达鲁花赤赫厮拉住坐骑,一边手打凉棚朝着五百步外的小山观看,一边品头论足。

    从双方斥候在运河畔遭遇,到自己率领骑兵追到这里,前后不过是半个时辰光景。而红巾贼们却在这短短的半个时辰之内,选了一个对步兵相对有利的地形,并且用那种丑陋到了极点的鸡公车沿着半山腰摆出一道胸墙,着实难能可贵。

    “那朱八十一既然敢号称弥勒佛转世,想必多少看过几本书,对军略也多少有所涉猎!!”阿速左军副都指挥使朵儿黑凑上前,笑呵呵地附和。

    “正是,正是!十万蚁贼里边,总能找到一两个知兵的!”队伍中的两名千户秃鲁、鲍里厮也带住坐骑,对着远处小山上的义军轻轻点头。

    沿着运河奔袭了百里,终于将这支胆敢流窜到黄河以北打草谷的蚁贼给逮住了,让他们如何能不感到欣慰?要知道,阿速左军上下,全是一人双马的骑兵。最适合野外发起冲杀。如果要是让这支贼兵退到黄河以南那泥泞不堪的土地上去。将其一举全歼的难度将凭空增大数倍,从徐州城内杀出来的贼方援军,也会令大伙防不胜防。

    但是现在就简单多了,虽然贼军的头领朱八十一将队伍带到了小山坡上。但那山坡的陡峭程度,只能对战马的冲刺速度造成一些影响,却远远没达到让战马无法跑上去的地步。而此地距离徐州还有**十里路,中间还隔着一条黄河。即便芝麻李得到消息,带兵前来救援也得在一两天之后了,有这两天时间,足够阿速左军将朱八十一和他手下的蚁贼们全歼二十次,并且每次方式都不会重样!

    其他阿速左军的百夫长、牌子头们,也都是行军打仗的老手。见敌军在土山上摆出了胸墙,不用上司们命令,就带着各自手下的弟兄跳下坐骑。从备用的战马鞍子后取下包裹,拿出做工精良的镔铁扎甲,慢慢套在身上。然后牵着坐骑,在帅旗附近小范围内缓缓走动,舒活因为长时间骑马而僵硬的筋骨,同时给战马积蓄体力。

    一些特别怜惜牲口的士兵,则趁着这个机会从行囊里掏出炒熟的黄豆,捧到坐骑嘴边,让后者慢慢享用。他们都是天生的战士,从曾曾祖父那辈起,就在窝阔台汗的帐下效力。然后追随着蒙哥大汗征四川,陪着忽必烈大汗征阿里不哥、征李璮,追随丞相伯颜下江南、征临安、扬州。最远还有一部分人的祖先跟在张弘范身侧,将大宋最后一个皇位继承人逼进了大海。可谓战功赫赫,历史辉煌。

    最近二十年,虽然阿速军的主要力气都花在了蒙古贵胄们之间的互相倾轧上,但战斗力在整个大元帝国内,依旧排得上前五位。只是将士数量实在单薄了些,左右两个军加在一起才六千多人,无法单独完成一场大的战役。所以朝廷不到万不得已,轻易不愿动用这支力量。要是动,也会把好钢用在刀刃上,让他们给十几万大军充当先锋。

    作为左军的达鲁花赤,赫厮也非常珍惜自家祖辈用血水换回来的荣誉。轻易不愿意带领部下冒险,除非有上头的严命,或者绝对的把握。

    今天的情况,就属于后面一种。阿速左军原本是奉了朝廷的命令,沿着运河南下,从邳州转往汴梁,与等候于那里的二十万大军汇合,由丞相脱脱的弟弟,也先帖木儿带领一道去征讨刘福通。但是在途经鱼台时,达鲁花赤赫厮却忽然听当地汉人官员汇报,说有一支人数不满两千的红巾贼,正大摇大摆地在山阳湖畔征集物资,便加快速度赶了过来。

    用三千骑兵去剿灭不到两千的蚁贼,达鲁花赤赫厮没看到任何风险。此外,促使他下定决心的还有更重要的一个因素,那就是,眼前这支红巾蚁贼刚刚洗劫了拥有一座矿场的吴家庄,并且还“敲诈勒索”了周围十几个富庶的坞堡。到手的金银细软多得已经拿不下,需要用车队推着才能往回返!

    黑吃黑这种事情,不仅仅是绿林好汉们擅长。作为阿速左军的达鲁花赤赫厮亦精熟此道。并且在剿灭了这伙人数单薄的蚁贼之后,他还能带着人头大张旗鼓地到受害的坞堡里转一转。相信那些苦主们,会感恩戴德地再送上一份厚礼,让他一下子就得到双倍的收获。

    既没有什么风险,又能获得巨额利润,这等美事,傻子才会拒绝?!所以赫厮在发现蚁贼的踪迹之后,立刻将运送粮草物资的大船和随军出征的四千辅兵,留在了运河码头上。然后带领麾下骑兵风驰电掣地追了上去。

    到目前为止,一切都如事先估计的同样完美。蚁贼们果然舍不得丢下抢到的金银细软四散逃命,而是被朱八十一带到了一座不太高的荒山上,试图负隅顽抗。而从留在地上的车辙印记可以判断,大部分鸡公车,负载都非常沉重。装得绝对不可能是粮食、皮革等轻贱之物。随便抢下十几辆,就能将这次出征的成本,翻倍地收回来。

    “大人,要不要属下带两个百人队,迂回到山后,把红巾贼的退路也给堵死?!”正当赫厮在兴致勃勃地估算此战的最后收益时,左千户秃鲁凑到他的耳边,笑着提议。

    红巾贼的数量只有阿速左军的一半儿,并且还是野战中以步对骑,溃败是早晚的事情。如果提前迂回到他们的身后,堵住退路,便能将他们一网打尽。对于炫耀阿速左军的兵威,对于领军出战的各位将领今后的仕途,都会有许多好处。

    但是达鲁花赤赫厮,对这个能够锦上添花的建议却不是非常感兴趣。看了千户秃鲁一眼,轻轻摇头,“不用,给他们留一丝希望,他们才不会跟咱们死战到底。两条腿跑得再快,能快到什么地步?况且这周围的堡寨刚刚受过他们的勒索,见到逃兵之后,岂有不借机报仇的道理?!”

    “溃兵如果去袭击堡寨。。。。。?”

    “蠢,溃兵去袭击堡寨,咱们正好跟过去剿灭他们,救民于水火!”

    “大人英明!”左千户秃鲁千户大声拍了一句马屁,催动坐骑,去检视自己麾下的兵卒去了。达鲁花赤赫厮则跳下战马,徒步在帅旗附近慢慢走动。将士们还需要一些时间才能把体力调整到最佳状态。借着这个机会,他也可以再仔细观察一遍对手的营地,寻找更多的薄弱点出来,以便确定进攻的方略。

    才走了几步,他就本能地感觉到了某种危险气息。迅速挪动双腿,以与肥胖的体形极其不相称地速度,将自己藏在了坐骑的屁股后。

    “保护大人!”亲兵队长莫尔蒙立刻大喊了一句,带着十几名铁甲武士,高举着盾牌扑过来,将赫厮与他的大食宝马遮挡了风雨不透。然而非常尴尬令人的是,根本没有任何弩箭飞过来,也没有任何重物落地的声音。对面山坡上的蚁贼,只是发出了一阵轻微的哄笑,然后就该休息的继续休息,该喝水的继续喝水,仿佛正在观赏江湖艺人耍猴子一般,声音里充满了戏谑。

    “都散开吧,即便是床子弩,也打不了五百步!”达鲁花赤赫厮被笑得面红耳赤,推开众人,自己从盾牌后走了出来。

    刚才显然是虚惊一场,红巾贼此番来黄河以北仅仅是为了打草谷,根本不可能带着床弩这种笨重的武器。不过车墙后的那个长长的东西是什么?赫厮的目光最后落到红巾军营地中,那个闪闪发光的管状物体上。刚才让自己感到危险的,肯定就是这个东西。与床子弩没任何类似,如此细的手臂,也不可能是投石机。

    “可惜,距离太远了!”红巾军的营地内,朱八十一轻轻放下大抬枪,遗憾地摇头。这件花费了他好几个月心血和数十两黄金的神兵利器,最远有效射程大概在一百五十步到两百步之间。再远,即便能打中目标也破不了铁甲,就只能吓对方一跳了。

    “将军,您不能总把获胜的希望,寄托在一两件特别的武器上!”见朱八十一在积蓄体力的时候,总是围着抬枪和火炮打转,伊万诺夫忍不住出言提醒。

    这厮最近一段时间,依靠把以前看到过的各种先进工艺卖给徐州左军,赚到手的黄金已经按斤计算。因此对朱八十一本人的忠诚度,也随着黄金重量的增加成比例升高。总希望能陪着后者走得更远一些,赚到的黄金能在欧洲买一个有领地的侯爵当才好。

    “嗯,你说得对。决定胜利的关键,是掌握武器的人,而不是一两件武器。”朱八十一快速接了一句,然后扔下被惊得目瞪口呆的老兵痞和徐洪三等人,大步朝铜炮走去。

    好歹也背了小半年兵书了,从《孙子》到《卫公问对》再到《三略》、《六韬》,市面上凡是能买到的兵书,无论是真作也好,伪作也罢,他都囫囵吞枣翻了个遍。再加上二十一世纪泡论坛打嘴架的功夫,随口抛出一句,都堪称兵家至理。问题是,怎么才能把纸上的东西应用到实际?!老实说,除了凭着先进武器碾轧之外,朱八十一根本不懂其他任何招数!并且唯一会的这招还是学自战略游戏,到底在现实世界中效果如何,他自己也不清楚。

    不管身后掉了一地的眼珠子,他迅速矫正三门铜炮的位置,同时嘴巴像爆豆子一样吩咐,“这两门用散弹,最高处那门用实心弹。骑兵移动太快,用散弹的话,肯定比用实弹容易打到目标。洪三,一会儿多派几个人过来,用盾牌把铜炮两侧遮住。免得阿速鞑子用弓箭伤到黄师傅他们。黄师傅和他这几个儿子都是没上过战场的,一会儿真打起来时一定要先护得他们父子周全。。。。。”

    第五十八章 想飞的菜鸟

    伊万诺夫见他如此,只好摇了摇头,继续去前面检视车墙。在米兰附近当佣兵时,他曾经遇到过类似的情况。当时佣兵们就是用装稻草的车子挡住了对手的战马,然后点燃稻草,藏在车身组成的圈子后用长枪和利斧击败了敌人。不过那次敌军是多少来着?好像有七十多人吧,看上去黑压压好大一波!这次,这次对面来了,来了三千!奶奶的,东方怎么会有这么多人!三千铁甲骑兵,都够推平整个法兰西了!”

    “咚咚咚咚咚咚!”忽然间,山下传来一通震耳欲聋的鼓声,将他的心神强行从回忆中拉了出来。

    阿速军动了,一个千人队留守在帅旗下,另外两个千人队,则迅速分为正面和左侧两个部分。正面的那支下了马,举着盾牌、短刀和角弓,徒步缓缓向红巾军的车墙迫近。左侧的那支则牵着马继续向更远的位置迂回,与目标、自家队友之间,在行进中组成了一个怪异的三角。

    “先不用管左边,他们要走到二百步以内,才会跳上坐骑,然后斜着往上冲。只有这样做,才能充分利用战马的速度!”老兵痞伊万诺夫迅速跑回朱八十一身边,大声向自家主将解释。

    “噢,明白了!”朱八十一的心境被山下的鼓声催得有点紧张,但在老兵痞的提醒下,很快就弄清楚了敌军的意图。立体几何是高中时代的必修课,数学老师虽然也“英年早逝”,但好歹把一些基本概念刻强填进了朱大鹏的脑子里。从侧面斜向上切,距离虽然拉长了,单位距离内需要克服的高度差却大幅降低,多出来的路途,刚好给战马提供加速空间!

    “等会儿步兵走到两百三十腕尺,就是八十步左右,会先用轻箭发起一轮试探。这时候让弟兄们拿盾牌护住面部就行了,不用急着还击。这种箭,穿不破我们罗刹人的镔铁甲,也更不可能穿破您监制的那种铁壳子!”老兵痞的声音继续传来,有一点点紧张,但是更多的是临战前的兴奋。多年佣兵生涯,已经把一些后天培养出来的东西,变成了人体的先天本能。无论面对怎样的敌人,在开始战斗之前,他心跳都会加快一半儿,听觉、视觉和各种乱七八糟的感觉,也加倍的灵敏。

    “关键是在一百五十腕尺,就是五十步左右。该死,为什么没人给统一一下。”老佣兵伊万一边大声抱怨着,一边继续喋喋不休,“五十步左右,他们会换重箭,就是你们说的破甲锥。这时候咱们要抢先下手,先拿你那三门火炮喷他们一轮,然后让弓箭手立刻反击。接着前排用刀盾兵顶住,后排长枪兵赶紧压上去,把长枪探到车墙上,防备敌军骑兵趁机发起冲锋。”

    “知道!我马上就去安排!”此时此刻,在肾上腺的作用下,朱八十一的头脑和视觉也越来越清晰。

    “你去把连老黑替下来,让他到后边躲着!”用力推了徐洪三一把,他突然低声命令。

    “都督,我是您的亲兵!”徐洪三愣了一下,大声抗议。亲兵队长的任务是尽一切可能保护主将,而不是去摆弄那个被叫做抬枪的铜管子。尽管在这之前,他曾经对此物爱不释手。

    “我这里用不到你!”朱八十一拍了一下腰间的杀猪刀状短刃,大声补充。“有此物在,一般人伤不了我。你的箭法好,手也比连老黑稳当。一会儿等敌军到了近前,给我瞄着当官儿的打!”

    不是他自吹自擂,一把杀猪刀在手,普通北元士兵还真奈何不了他。毕竟在十四世纪这个普遍营养不良的时代,像朱老蔫这种每天以猪下水或者猪油佐餐,并且一吃就是十好几年的人并不多见。更何况杀猪也好,杀牛也罢,提刀子捅人也罢,讲究得都是“稳、准、狠”三个字。十多年的屠夫生涯,上千条牲畜的性命,早就把朱老蔫的神经磨得无比粗大。根本不会受到血腥气的影响,抓起刀子来,闭上眼睛也会朝心脏处捅。

    徐洪三在平素训练时,也跟朱八十一交过手,知道自家提督绝对有能力自保。看了一眼后者那杀猪刀模样的独门兵器,不情不愿地答应了一声“是”,撒腿跑开了。

    铁匠师父连老黑正双手抱着架在木头支撑上的抬枪打哆嗦。看见到徐洪三向自己跑了过来,立刻喜出望外,“千户大人。。。。。。”

    “藏我身后,一会儿替我装火药!”徐洪三一把推开此人,端平大抬枪,用枪口搜索对面阿速人的前胸。四百步、三百八十、三百七、三百。。。。。,奶奶的,你倒是走得快一点儿啊,都他奶奶的缠了小脚么,这么半天才走了不到两百步,你们是出来闲逛的么?!

    “稳住,他们是故意的,在跟咱们比耐心!不要慌,慌就先输了!”朱八十一不知道什么时候又跟了过来,拍了下他的肩膀,然后又快速走向别的将士。伸出手去,逐个在大伙肩膀上轻拍。“别紧张,跟我学,深呼吸,然后,慢慢吐气,吐气。对,就这样!这伙鞑子只有三千人,咱们每个人杀掉两个就够了!刘子云,带好你的掷弹兵,待会儿别把手雷丢到自己人脑袋上!”

    “哈哈哈——!”已经紧张得有些四肢发僵的弟兄们,发出一阵干涩的哄笑声。刘子云曾经跟在朱都督身后去杀鞑子,半途中留下来吸引敌军注意力。当时大伙都已经他死定了,谁料打扫战场时,他又从死人堆里爬了出来。按道理,此人的身手和胆气都是一等一。可就是这样一个艺高胆大的家伙,在当了掷弹兵的千夫长之后,却缕缕犯错。好几次在战术演练当中,都指挥着手下弟兄们,把木头做的手雷扔到了正在冲锋的自家队伍里,将弟兄们砸了个鼻青脸肿。

    “我,我。。。。”没想到在这种时候居然被都督大人掀了老底,千夫长刘子云脸红得几乎能滴出血来。嘴巴濡嗫半晌,却一句让人放心的话都说不出。

    见到他窘迫成如此模样,周围的弟兄们笑得愈发大声。笑着,笑着,心中的紧张劲儿就减弱了一大半儿,原本干涩的嗓子,也突然变得湿润了起来。

    “好了,我相信你!”见自己的目的已经达到,朱八十一拍了拍刘子云的肩膀,走向下一群目标。他不是什么将门之后,也不是什么天纵英才。但是他却知道这个时刻自己的心态如何,知道此时此刻,队伍中的大多数人,心态肯定都跟自己一样紧张。

    紧张怎么半,想办法放松呗!放松自己,同时也放松别人。

    一个菜鸟将军带着一群菜鸟兵,想要不被人抓去下汤锅,就得努力拍动翅膀。朱八十一强行压制住狂乱的心跳,继续慢慢在队伍中走动,每走几步,就弯下腰去,跟这个说几句,跟那个聊几句。在缓解自己的情绪同时,想尽一切办法去帮助身边的人。哪怕他能想出的办法是如此的笨拙。

    我不怕,你们也别紧张。三千人,每人捅两下的事情。走着走着,他的口齿就变得清晰起来,脚步也越来越沉稳。走着,走着,将士们脸上就露出会心的笑容,同时用力握稳手中的短刃长矛。

    作为半个穿越者,朱八十一最大的优势就在于,他比这个时代任何人,都懂得学习。那些“英年早逝”的老师们,非但在他的大脑里,填进去了各种各样的有用没有的知识。还通过潜移默化,教会了他如何自学,如何在周边的人群中汲取营养。仅凭着最后这一点,他就足以令他在这个时代成为翘楚。周围环境的影响,只是将脱颖而出的速度延缓,或者加速而已!

    “都督当时是个菜鸟,很菜很菜的那种!”许多许多年后,终于圆了自己侯爵美梦的伊万诺夫,举着一杯葡萄酒,对着来访者如是回忆。“但是这个菜鸟,却知道如何弥补自己的不足,如何带着大伙一起成长。所以我们徐州左军,即便遭受再大的打击,也能很快爬起来。并且越战越强,越战越强,直到把所有对手踏在脚下!”

    “你说那一仗啊!都督可是带着我们露大脸了。知道不?当时我们几乎所有人,都是第一次上阵。知道不?对面的是阿速军,鞑子皇帝的亲兵。”同样是很多很多年后,白发苍苍的连老黑抽着旱烟,得意洋洋地炫耀。无论朱八十一后来如何风云叱咤,这帮老兄弟,却总爱称他一声都督。并且视此为少数人的绝对特权,绝对不准后来者染指。“都督带着我们一群菜鸟,跟鞑子皇帝的亲兵干上了!知道不,那才是我们真正的第一仗!从那之后,就再也没人敢轻视过我们!”

    “都督当时不会打仗,我们谁都不会!”帝国十大元帅之一,开国楚公刘子云笑了笑,得意洋洋,“但是我们可以学,跟书本学,跟老伊万学,跟鞑子学。谁天生就是会打仗的?学着学着,我们就都会了!”

    第五十九章 暴风雨

    当然,上述内容都是很多年后,众人在回首往事之时带着几分炫耀意味总结出来的。眼下的他们,可没时间总结这些。只是赶在阿速军的第一波羽箭落下之前,学着朱八十一的模样,鼓动笨拙的唇舌,尽力去安抚各自麾下的弟兄们。告诉大伙,他们是这个时代最优秀的士兵,他们可以轻而易举地击败任何强敌。尽管,此刻他们自己,腿肚子也一直在打着哆嗦。

    从去年八月到今年三月,长达七个多月的严格训练,此刻再度发挥了作用。尽管每一名战兵和辅兵都很紧张,个别人甚至在护裆下面,已经隐隐见到了水渍。但这一次,却没有任何一个人,再像去年十一月在徐州城下那样,主动脱离队伍。他们按照主将的要求或坐或站,紧紧握住手中的兵器,大声说着俏皮话,或者一边擦着眼泪和冷汗大声互相调侃,腰杆,却始终挺得笔直,仿佛肩膀上扛着一座巍峨的高山。

    “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单调的鼓声再度响起,敲得人头皮发乍。正面徒步进攻的阿速千人队忽然停住脚步,阵列从不规则的多边型重新汇集成齐齐整整的方阵。前七排士兵将一面圆盾举在胸前,开始加速小跑。从第八排士兵则停在了原地,一边快速整理队形,一边从背上取下制作精良的角弓。

    “甲队、乙队,举盾,站起来举盾——!”朱八十一早就得到过老兵痞伊万的提醒,见到此景,立刻快步冲向车墙,同时伸出手去在几个百夫长的背甲上猛拍,“丙、丁、戊队,蹲到乙队身后,把长矛竖起来,竖起来!掷弹兵,后退十步,与戊队拉开距离。弓箭手,距离车墙二十五步列阵,准备反击!!”

    “甲队、乙队,举盾,站起来举盾——!丙队、丁队、戊队竖矛——!”二十几名亲兵举着铁盾寸步不离跟在他身侧,将命令大声重复。“掷弹兵,后退十步,与戊队拉开距离。弓箭手,距离车墙二十五步列阵,准备反击!!”

    剩余的其他亲兵则在王十三、薛六子等牌子头的带领下,将三门火炮连同火炮后边的黄老歪等人护在中间,以免他们受到敌军弓箭手的偷袭。

    战兵中的刀盾手平素每天训练举盾的动作不下百次,听到命令,立刻条件反射侧转身体,将从罗刹人手里缴获来的铁面枣木盾牌举到了与盔缨齐平高度,同时将腰部稍稍向右弯曲。其他三个战兵百人队,则快步蹲到了刀盾手身后,手中长矛如竹子一样笔直伸向了天空。

    掷弹兵在刘子云的带领下,占据了戊队身后一处稍微高些的位置,将拴着手雷的抛索拎在右手里,左手紧紧握住一根点着了的艾绒。弓箭手百人队则在掷弹兵身后单独横成了长长的一排,按照平素训练时的老兵痞的教导,把弓箭一根接一根插在面前的泥土中。

    没等大伙来得及把所有准备动作完成,敌军中突然响起一阵杂乱的鼓声。紧跟着,一片灰白色的阴云就飞到了大伙头顶。尾部粘着羽毛的狼牙箭如冰雹一般凌空砸下,落在盾牌表面上,发出连绵不断的“叮当”声。少量射高了的羽箭则与竖在半空中的矛杆相撞,“噼啪”“噼啪”响个不停。还有零星十几根羽箭,狡猾地从矛丛之间穿过,“噗!”地一下,扎在了战兵与掷弹兵队伍之间的空地上,尾羽不甘心地来回摆动。

    “右弓二,上前五步,射!”阿速左军右翼千户鲍里厮不满意地摇摇头,舞动长剑,指挥下一个弓箭手百人队继续对目标区域进行覆盖攒射。第二波羽箭瞬间腾空而起,然后化作一道道闪电从半空中落下,砸在红巾军的盾墙上,砸出一团团耀眼的火花。

    “唔!”鲍里厮的眉毛向上跳了跳,低声沉吟。敌军的防御力有点强得出乎预料,大部分人身上,居然都穿着明显带有欧洲风格的大叶片铠甲,手中盾牌也是标准的金帐汗国制式。这都是兀剌不花那蠢货干的好事,居然把三个罗刹千人队全都葬送在了徐州城下!这下好了,蚁贼的装备与官军一下子就拉平了。今天不付出一些代价,甭想突破他们的防线。

    不过,与蚁贼们手里那上千车四下劫掠而来的财富相比,几千支羽箭的代价微不足道,几百人的伤亡也属于可以接受范围之内。想到此战带来的巨大收益,鲍里厮狠狠吸了一口气,再度举起手中长剑,“右弓三,上前十步,射!”

    “嗖——!”“嗖——!”“嗖——!”又是一阵单调的羽箭破空声,第三波羽箭再度腾空,砸进目标区域,狂暴得宛若雨打芭蕉。

    初次经历箭雨洗礼的左军的将士们则藏在盾牌后,咬紧牙关,苦苦支撑。由于盾牌和铁甲的保护,除了两名被流矢正射在面门上的掷弹兵以外,这三波羽箭并没有给左军造成其他任何损失。然而,在大伙心头造成的压力,却宛若雷霆万钧。

    “弓箭手!正前方七十步,射!”在百夫长许达的指挥下,红巾军的弓箭手也开始反击。每次弯下腰去,便利落地将一支羽箭搭在弓臂上,然后随着直腰动作将弓臂拉满,手指快速松开,整套动作宛若行云流水。

    一百支雕翎羽箭迎面朝着正在向车墙发起冲锋的阿速士兵射了过去。其中绝大多数都落在了目标区域之内,只有十几支被山风吹歪,不知去向。然而,双方之间的距离毕竟太远了,阿速人身上又穿着结实的扎甲,即便中了箭也不会致命。反而举着钢刀和盾牌越跑越快。

    “右弓一,右弓二,右弓三,举弓,轮番速射!”发现红巾军中居然有弓箭手,并且射击动作还颇为流畅。右翼千夫长鲍里厮皱了皱眉头,命令麾下弓箭手加快进攻频率。

    一排又一排羽箭像夏日的风暴一样,飞上半空中,然后对着车墙后的红巾军将士倾泻而落。没完没了地折磨着大伙的神经。转眼之间,很多顶在前排的红巾军战兵握盾的左手就变成青灰色,嘴唇也因为紧张,被他们自己咬破,血迹顺着嘴角缓缓地淌了下来。他们对此却浑然不觉,继续咬紧牙关,将耳朵贴在盾牌内侧的枣木衬里上,心中默默地数数,“第十一波、第十二波、第十三波。。。。。。”

    第十四波、第十五波、第十六波,阿速人的羽箭好像用不完一般,无止无休。在三百名弓箭手的轮番掩护下,前七排战兵也骤然加快脚步,涌潮一般,从一百步距离转眼间就推进到七十步、六十步、五十步、四十步。。。。。。

    “弓箭手!正前方四十步,射!”红巾军的弓箭手全力反击,也将羽箭一波一波射向对方战兵头顶。从六十步一直射到了四十步。终于,有几名阿速战兵的扎甲被羽箭穿透,惨叫着倒了下去。其他阿速战兵却对伤者看都不看,就向向车墙猛扑。

    “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一阵低沉的鼓声从战场上滚过。忽然,阿速人的箭雨停了下来。大伙头顶的天空也骤然一亮。很多红巾军刀盾兵不明所以,本能地将盾牌放低,盾牌上边缘探出半个脑袋观看敌军动静。“小心——!”“举盾!”朱八十一和伊万诺夫两人齐声大喊,但是已经来不及。就在这一瞬间,跑在最前面那两个阿速军百人队,猛地从背后抽出一把角弓,将锐利的破甲锥迅速搭在了弓臂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