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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3b1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胭脂 > 第22章
    我准时到达。我一向觉得迟到可耻,但是我心胸不够开展,容不得一点事,于此也就可见一斑。

    他还没有下来。

    我自顾自叫杯茶喝。

    我心中没有记仇,没有愤恨,没有怨怼,英念智在我来说,跟一个陌生人没有什么两样,但是他提出的要求,我不会答应,除非等我死后,才会有可能。

    我呆着面孔直坐了十分钟,怎么,我看看表,是他退缩,是他不敢来?不会吧。

    刚在犹疑,有位女客过来问:“请问是不是杨小姐?”

    她本来坐另一张桌子,一直在我左方。

    我不认得她,我点点头。

    她松口气,“我们在那边等你,”她转过头去,“念智,这边。”

    第8章

    我跟她的目光看过去,只见一个微微发胖的中年男人急急地过来。

    我呆视他,我一进来这个人就坐在那里,但我没有注意他,我压根儿没想到这个人会是英念智。

    怎么搞的,他什么时候长出一个肚脯来,又什么时候秃掉头发,当年的体育健将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

    我错愕到失态,瞪大眼看着他。

    他很紧张,赔笑说:“我们在那边坐,我是觉得像,但不信你这么年轻。”一边又介绍说,“这是拙荆。”

    拙荆?哦,是,那是妻子的意思。老一派人爱来这一套,什么小犬、内人、外子之类。

    他如何会这么老了?完全是中年人,甚至比叶伯伯还更露痕迹。

    我不由得做起心算来,我十七时他二十七,是,今年有四十五岁了。

    他们夫妻俩在我面前坐下,显然比我更无措,我静下心来。

    “之俊,”英念智搓着双手,“你看上去顶多二十八九岁,我们不敢相认。”

    我板着脸看他的拙荆。

    “真的,”英妻亦附和,“没想到你这么年轻。”

    她是个很得体的太太,穿戴整齐,但你不能期望北美洲小镇里的女人打扮得跟本市妇女一样时髦。大体上虽然不差,但在配件上就落伍,手袋鞋子式样都过时。

    英念智嗫嚅许久,终于开口:“孩子叫什么名宇?”

    “叫陶陶。”我答。

    那太太问:“英陶?”

    “不,杨陶。”

    “之俊,我已知道是个女孩子,我能否见一见她?”

    “不。”

    英念智很激动,“她也是我的孩子。”

    我冷静地看着他,“五年前当你知道你不能生育的时候,她才开始是你的孩子。”

    “胡说,之俊,在这之前,我根本不知道你怀有孩子。”

    “以前的事,多讲无谓,”我斩钉截铁般说,“陶陶是我的,事情就这么简单,等我死了,陶陶才可见你。”

    “之俊,你何必这样说话,何苦这样诅咒自己。

    我受不了他的婆妈,打断他,“我已经把话说完,你把官司打到枢密院去我也是这么说。”

    “我到底是孩子的父亲!”

    “孩子的父亲可以是任何人。”我毫不动容。

    “或者她愿意见我。”

    “你凭什么认为她愿意见你?”

    “我是她父亲。”他说来说去只此一句。

    “但是她从来没见过父亲,也绝无此需要。”

    “你大概已经告诉她我已得病身亡了吧?”

    “我没有那么戏剧化。”

    英妻连忙打圆场,“我们不要吵。”

    我对她之大方颇具好感,但必须申明,“我不过是有话直说,要我把陶陶交出来,绝无可能。”

    三个人沉默许久。

    咖啡座阳光很好,玻璃窗外海景迷人,但我们都没有心情去欣赏。

    过一会儿,英太太缓缓说:“我与念智都是四十余岁的人了,不能生育,叫我们放弃这孩子,是很残忍的事。”

    我冷冷地说:“这地球上有多少没有人要的孩子,心境宽广的人可以人弃我取。”

    “但谁不偏爱自己的骨肉?”

    “说得好,陶陶由我一手带大抚养,有我十八年的心血辛劳,我并不打算向任何人诉苦,但你们可以想象一个十八岁的未婚母亲要经历些什么才可以养育她的孩子成人。”

    他们两夫妻并不是坏人,脸上露出侧然之色。

    英念智更用双手蒙着脸。

    我轻声说:“你们就当这件事没发生过。你现在是堂堂的英教授,在学术界也很有点名气,闹上公堂,大家不便,你也看得出我是不会放弃陶陶的,她是我唯一的乐趣,她是我的一切,我并没有结婚,我一直与她相依为命。”我越说越老土。

    英太太说:“他到底是孩子的爸爸。”

    “孩子是孩子,他爸爸是另外一个人,他母亲也是另外一个人,请勿混为一谈。”

    “之俊,没想到你这么新派,这么坚决,”英太太忍不住说,“我原以为,你同我们差不多年纪,思想也与我们差不多,这件事情,还有转弯的机会。”

    早就没有了,早在我决定把陶陶生下来,一切苦果自身担当的时候,已经没有任何余地。

    我看住英太太,“你呢,你怎么会同他在这里,你担任一个什么角色?”

    她容忍地微笑,“我爱我的丈夫。”

    “呵,他真是个幸福的人。”我拿起手袋,“我有事,得先走一步。”

    “之俊,”英太太像个老朋友似地叫住我,“之俊,你总得让我们见见她。”

    我微微一笑,“不。”

    “之俊。”

    我向他们点点头,便离开他们的桌子。

    我并没有立刻打道回府。

    我在附近商场逛了很久,冷血地,平静地,缓缓挑选一条鳄鱼皮带来配衬冬天的呢裙子。

    刚才我做得很好。扪心自问,我一点不气,一点不恨,一点不怒。叫我交出陶陶,那是没有可能的事。

    自五年前他就走错第一步,他不该来封信要求索回陶陶,我聘请大律师复得一清二楚,他毫无机会获得领养权。

    于是他又自作多情,以为我恨他,伺机报复,十八年后,那怨妇,那得不到爱情的女人终于有机会跟那负心汉讨价还价了。

    不不不,事情不是这样的,母亲与叶伯伯最明白不过,从头到尾,我没有爱过英念智,亦没有恨过他。

    人最大的毛病是以为爱的反面即是恨,恨的世界,人人恨得脸色灰败,五脏流血,继而联想到,我之不婚,也是为着他,五年来他渐渐自我膨胀,认为远处有一个怨女直为他糟蹋了一生。

    他中了文艺小说的毒。

    十八年来我很少想到他,只怕失去陶陶,同时为他不停的骚扰而烦恼,我庆幸今日终于摊了牌。

    这件事,有机会,我会同陶陶说。

    我致电华之杰,私人秘书告诉我,叶成秋隔几天才回来。

    我去探望母亲。

    母女俩情绪同样的坏。

    都是为着男人,过去的男人,此刻的男人,你若不控制他们,就会被他们控制。

    她说:“看你这种神色,就知你见过英念智。”

    “是的。”

    “他仍然企图说服你?”

    “还带着妻子来,老太多了,我没把他认出来。”

    母亲忽然说:“你有否发觉,除去香港,其他地方都催人老,好端端的女孩子,嫁到外国不到三年,便变得又老又胖又土,怎么回事?”

    确有这个现象。

    即使去升学也不能免俗,生活其实很苦,吃得极坏,但是一个个都肥肿着回来,村里村气,有些连脸颊都红扑扑,更像乡下人。

    我说:“健康呀。”

    “可是也不必壮健到那种地步,他们到底在外国干什么,砸铁还是担泥?”

    大概要请教英念智。

    “香港人脑细胞的死亡率大概占全球之冠,”我说,“特多苍白厌世的面孔,很少有人胖得起来。”

    母亲端详我,“你也是其中一分子。”

    “习惯。虽非工作狂,出力办事时也有份满足感,蹲在厨房洗盘碗也容易过一日,不如外出拼劲。”

    “在我那时候,年轻女人并没有什么事可做,”母亲叹息说,“幼稚园教师或许,但非常腌臜。”

    她与爹都不肯自底层开始。也难怪,那样的出身,目前已经是最大委屈,低无可低。

    母亲说:“如果十八年前一个电报把英念智叫回来,你的一生便得重写。”

    “你以为一个电报他会回来?”我淡然说,“他若这么简单,也不会在白人社会中爬到今日的地位。”

    “你一直没有后悔?”

    这叫我怎么回答。

    我若无其事地说:“没有空,即使往回想,顶多想至上两个月已经睡着。”

    母亲静默一会儿:“我却能够一追推想到四十年前,”她叹息一声,“幼时陪你外公观京剧,什么武的杨小楼、老旦袭云甫、青衣王瑶卿梅兰芳、小生德琚如、刀马旦九阵风、丑生王长林……之俊,我这生还没有开始就完结了。”

    我拍一拍沙发垫子,无奈地说:“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名留青史的。”

    “至少你投入过社会,即使做螺丝钉也出过力。”我微笑,“女人在社会上也不止是螺丝钉了。”

    她看着窗外发呆。

    我说:“在家呆着,比较经老。”

    “才怪,有事业的男女才具风华。”

    “陶陶呢?”

    “忙彩排。”

    “有无内定?”

    “她的分数很高,其他女孩说内定是她,可是她却说机会均等。”

    “那些女孩子好不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