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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3b1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胭脂 > 第26章
    我发呆,“你帮他,妈妈,你居然帮他?”

    母亲冷笑,“我是帮理不帮亲。”

    “什么,你同他那样的关系,几十年后,你劝我嫁他?”

    母亲霍地站起来,“你嘴里不干不净说什么?我同他什么关系?你听人说过还是亲眼见过?”

    我一口浊气上涌,脖于僵在那里。

    岂有此理,十八岁的女儿坚持她是纯洁的,现在五十岁的老娘也同我来这一套。

    好得很,好得不得了。

    我气结,只有我龌龊,因为我有私生女,人人看得见,她们不同,她们没有把柄落在人手。

    我像个傻瓜似地坐在那里,半晌,忽然像泰山般号叫起来泄愤,碰巧阿一染完头发端着红枣粥出来,吓得向前扑,倒翻了粥,打碎了碗。

    我又神经质地指着她大笑。

    母亲深深叹口气,回房去。

    我伏在桌上。

    这么些日子,我勤力练功,但始终没有修成金刚不坏身。

    多年多年多年之前,母亲同叶成秋出去跳舞,我就在家守着,十二点还不回来,就躲在床上哭。

    阿一说:“傻,哭有什么用?哭哭就会好了?”

    头的重量把手臂压得发麻,我换个姿势。

    忽然听见母亲的声音:“我不是劝你嫁他。”

    抬起眼,发觉她不知什么时候已坐在我身旁。

    “我不能阻止他向你求婚。”她苦涩地说。

    我已镇定许多。母亲有母亲的难处。

    “我亦不怪他,”她说下去,“近四十年的老朋友,他的心事,我最了解。”

    窗外的天色渐渐暗下来,呈一种紫灰色,黄昏特有的寂寥一向是我所惧,更说不出话来。

    “他想退休,享几年清福,怕你不好意思,故此建议同你到加拿大去。”

    我轻轻问:“他为什么不带你去?”

    一对情人,苦恋三十多年,有机会结合,结局却如此离奇。

    “我怎么知道他为什么不带我。”母亲的声音如掺着沙子。

    可是嫌她老,不再配他?

    “带谁,随他,去不去,随你。有几个人可以心想事成,”她干笑数声,“人生不如意事常八九。”

    “他怎么会想到我头上来。”

    “他欣赏你。”

    “妈妈。”

    “这是事实,他要女人,那还愁没人才。”

    “他开头那么爱你。”我无论如何不肯开怀。

    “那是很久之前的事了。”

    “你不恨他?”

    “不。我已无那种精力,我还是聚精会神做我的星婆算了。”

    我不相信,但也得给母亲一个下台的机会。

    阿一又盛出红枣粥,我静静地坐在那里吃。

    “叶成秋可以给你一切,这确是一个机会。”

    我说:“叶世球说他也可以满足我。”

    “但叶成秋会同你结婚,而叶世球不会。”

    “妈,你不觉荒谬?他们是两父子。”

    “也不过是两个男人。”她冷冷地说。

    “可以这样机械化地处理?”

    “当然可以。”

    “那么依你说,如果我要找归宿,叶成秋比叶世球更理想?”

    “自然。”

    “如果我不打算找归宿呢。”

    “这是非常不智的选择。”

    “你看死我以后没机会?”

    “之俊,你想你以后还有没有更好的机会?”

    阿一在旁劝说:“两母女怎么吵起来?再苦难的日子也咬紧牙关熬过去了。”

    我不去理阿一,问道:“你是为我好?”

    “叫你事事不要托大。”

    “为什么早二十年你没好好教导我?现在已经太迟。”

    “我没有教你?我教你你会听?”

    阿一来挡在我们母女之间,“何必在气头上说些难听又收不回来的话?”

    “我改天再来。”我站起告辞。

    母亲并没有留我。

    做人,我也算烦到家了。

    母亲劝我,我不听,我劝陶陶,她亦不听。诚然,三代都是女人,除此之外,再无相同之处。

    踱步至父家,上去耽了十五分钟。

    那夜我睡得很坏。

    第二天一早就有电话。

    一个女人亲亲密密叫我之俊,这是谁?我并没有结拜的姐妹。

    “之俊,我晓得你是个受过教育的人,我们很感激你的大方,你终于明白过来……”

    我知道这是谁,这是英夫人。

    她在说什么?

    “之俊,陶陶约我们今天晚上见面,我们很高兴,念智已经赶出去买新西装。之俊,你给我们方便,我们会记得,将来或许你有求我们的地方,譬如说:我们可以出力让陶陶帮你申请来美国……喂,喂?

    陶陶约他们今晚见面?

    我沉着地说:“英太太,陶陶已是成人,她是她,我是我,有什么话,你对她说好了。”

    “要不要来美国玩?我们开车带你兜风,你可以住我们家……”

    “英太太,我要出去办公,再见。”

    这是真话。

    回到绘图室,我扭开无线电,在奶白色晨曦下展开工作。

    无线电在唱一首老歌,约莫二十年前,曾非常流行,叫做“直至”。

    直至河水逆流而上

    青春世界停止梦想

    直至那时我爱你

    你是我活着的因由

    我所拥有都可舍予

    只要你的青睐

    直至热带太阳冷却

    直至青春世界老却

    直至该时我仍爱你……

    唱得荡气回肠。

    我为之神往,整个身体侧向歌声细听,心软下来,呵,能够这样地爱一次是多么的美丽。

    “呀唔。”有人咳嗽一声。

    我跳起来。

    是叶世球。

    我红了面孔。

    “爱那首歌?”他坐下来。

    我点点头,爱就是爱,何必汗颜。

    “你渴望恋爱?”

    “是的,像希夫克利夫与凯芙般天地变色的狂恋热恋。”

    “啧啧啧。”

    “世球,为什么在三十年前,人们还记得恋爱这门艺术?”

    叶世球很温柔地答:“之俊,因为那时候,渡过维多利亚港只需一毛钱。之俊,在那个时候,月薪五百可以养一家人。之俊,现在我们的时间精力都用来维持生活的水准,社会的价值观念已经转变。之俊,不要再怀旧,你将来的日子还多着。”

    “但我渴望堕入爱河。”

    “每个人都会有这样机会。”

    我很失望。

    第10章完结

    叶世球今日比往日更为英俊,他似笑非笑地看着我。

    相视半晌,他说:“陶陶今晚去见她父亲。”

    他又知道了。

    他同陶陶走得很近哇,而且很明显地,陶陶信任他,自从他赞助陶陶竞选之后,他们成为忘年之交。

    我反而要从他那里得到陶陶的心事。

    “她既不肯跟英家去美国,何必去见他?”我问。

    “之俊,你头脑真简单,也许十年,也许二十年后她用得到他们呢,现在联络感情,有何不可?”

    “用?”我如闻见响尾蛇。

    “是的,用。”

    “人与人之间可否不提这个字?”

    “能,小朋友们每人夹十块钱齐齐买鸡翼去烧烤可以不提这个用字。”

    “原来陶陶得你的真传。”我瞠目。

    “不敢不敢,孺子可教也。”他微笑。

    “你会陪陶陶去见他们?”

    “义不容辞。”

    我松口气。

    “喜见杨之俊终于放开心中大石。”他取笑我。

    他与他父亲长得相像,倘若叶成秋不是同母亲有那种关系,我的反应是否相反?

    那简直是一定的。

    客观地看,叶成秋年纪又不很大,风度才华不在话下,他不算最富有,但是舍得花,钱用在刀口上,他舒服,跟他的人也舒服。

    性情好、风趣、智慧。即使再过十年,他还是个理想的男人,打着灯笼没处找。

    在我心目中,男人如果没有一点像叶成秋,就不值得多看一眼。

    但是自小我没有从长辈以外的角度去看过他,他是像神明一般的人物,我一点亵渎的念头都没有,把他当一个普通人看待,已是大大的不敬。

    我的脑筋生锈,转不过来。

    跟一个男人走,唯一的可能,是因我心身都爱上了他。

    不,我没有学乖,我心仍然向往不切实际、愚蠢且浪漫的爱情生活。

    我也爱叶成秋,但是完全不同的一回事。

    世球在这时拍拍我的肩膀,“之俊,你又堕入你那隐秘的小天地里去了。”

    他离开我的房间。

    我没有时间再自思自想,投入工作。

    陶陶与英氏吃完饭,上来看我。

    她穿着成套的丝绒紧身上衣,窄裙,绿宝大耳坠配衣服颜色,七厘米高细跟鞋子,头发盘成二十年代那种辫子髻。

    我没想到她会打扮得这么隆重。

    也好,让老乡开开眼界。

    她的化妆极浓,但年轻的皮肤吸紧面粉,只觉油光水滑,如剥壳鸡蛋,看在我眼中,但觉心旷神怡。

    我说:“像颗明星。”

    “我确是明星。”她说。

    “说了些什么?”我问。

    “他们很客气,有罗伦斯在,场面总是热闹的。”

    “英太太话很多吧。”

    陶陶微笑,“是,直到罗伦斯告诉她,他在美国出生,并且在加州核桃溪有一大块地皮,一直不知用来盖什么好。”

    我很感激世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