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3b1小说网 > 网游小说 > 网游之武林歪传 > 第159章
    更重要的是,还会获得本帮副帮tv以及再世萧峰的通令嘉奖,许诺给以个人二等功,集体一等功和第一届最佳组合奖等奖项。

    但是杀死裘马清狂比杀死比尔还要困难得多。

    江湖中每一个人都很清楚地知道裘马清狂到底有多坏、多无耻、多下流。每一个都知道他的种种传说和各种不要脸地手段。接到这个任务,困难之大可想而知。

    但是他们两个人没有被困难吓倒,没有在压力之下妥协,他们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将这次的任务进行到底,他们相信天一定是蓝的,雷一定是有回声的,梦一定是真的,人死是有报应的……

    残闲有一双迷人的大眼睛和一张极其完美的俊俏脸蛋,据说光凭这个,他就瞪死过赵薇和高圆圆。而那一年,他才十三岁。

    残闲的声音优美、略带些磁性,听说林志玲听过他说话后,沉醉了整整一年方才恢复过来。你说要不要命?

    残闲的轻功独步武林,休迅飞凫,飘忽若神,凌波微步,罗袜生尘。踏雪无痕,陆地飞腾……便连以轻功自绝于天下的青翼蝠王韦一笑都要甘拜下风。有人在论坛上说见他上个星期在高速公路上偷了刘翔的奥运会入场证,刘翔追出一万公里都没有赶上,活活因此而累倒,致使无法参加比赛。

    而新闻联播的身法更是形如鬼魅,冷气迫人。一般人听说到他们的名头早就吓得去买尿不湿了,可是我老马没有去买。我习惯用尿垫子。并且,打小时候儿起,我就是画地图的高手高手高高手!

    哥们儿毕竟不是一般人。

    我知道,杀人不但要靠技术,还要靠人品!

    而哥们儿地人品一向都不怎么样!所以,纵然是面对他们两个,我仍然有一击必胜的把握。只是我要寻找到他们的破绽,否则一旦失手,自己定死无疑。

    我取出指甲刀修理自己的手指甲,指甲里面有黑泥,昨天抠了半个小时的鼻孔,抠了一个小时的香港脚,然后就喝了瓶二锅头睡了,到现在还没来得及洗。自打韩霜不在了,我也愈发变得懒散了。

    我要静静地等待。等待他们先沉不住气,他们毕竟还是孩子。高手相争,不容许有一丝一毫的错误,最先沉不住气的人就会最先露出破绽。

    致命的破绽!

    因此我一言不发,只是静静地玩指甲刀。把十个手指里头的黑泥挨个儿剔除干净。今儿个一上线,就被人在酒楼里堵住了,好不容易拼杀出来,结果后面居然跟了这两个瘟神。甩又甩不脱,人家轻功比我好。打又不能胡乱打,都是高手,要么就得一击必杀,要么就是一击必挂!

    等了好大一会儿,新闻联播有些急躁了,他取下经tv特别锻造过好几次的抱月弓,搭箭上靶,瞄准,就准备射个十环。但是却被残闲拦住了。

    这小子好像比我还要好整以暇,他悠然自得地摆出各种耍酷poss,喷香水,抹口红,用的还有大宝sod蜜和印度神油,和我用的居然还是一个品牌。延缓皮肤衰老,快速渗透,深入滋润,全家适用,四季皆宜。令您皮肤白皙,容颜娇美,青春永驻。

    又过了好大一会儿,他说:“你知道我跟着你来是为什么?”

    我当然知道,难道他还是来给我送脑白金的么?我轻轻地冲他和新闻联播笑道:“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咱们是一家人啊,不是么?有话好好说,何必动刀动枪的呢?”

    “你上次说以后再也不会败给我。虽然你进了总决赛,而我没进,但我还是不服气,我想让你在我剑下再倒那么一次!”

    “你的意思是说要和我单挑?”我心头一阵窃喜。这样最好不过了,挨个儿把他们送去转生,总比他们跟我玩混合双打要好搞定呀!

    “非也,非也,残闲缓缓摇头,自从我入了恶人帮,我已经改变了以前那种单打独斗逞英雄的错误想法tv副帮主说得对,只要能干掉对手,那么用任何手段都是正确的。”

    “你们有把握杀我?”

    “有,新闻联播笑道,残闲自个儿都能杀你七八次,更甭提我们联手了。来之前我们和再世萧峰大哥试过,他用上降龙十八掌都不是我们三合之敌!”

    靠,这明摆着是在打击我。两个屁孩子的轻功一个比一个厉害,剑弓近程和远程两相攻击,再世萧峰自然讨不了好。可我不是再世萧峰,想要我的命,那就得拿自个儿的性命来换。

    “我要提醒你一件事”。残闲冷冷地道。

    “呃,你说。”

    “武当的笑机子大侠排江湖神功榜,我和新闻可是排第一和第二位。你真以为我们杀不了你么?”

    “我也要提醒你一件事。”我笑道。

    “嗯?”

    “论武功论实力,我确实不如你们。但是你别忘了,我连败给你七次之后,曾经跟你说过,我再也不会败给你。还有一点,笑机子排江湖神功榜,采用的是论坛和短信投票系统,正因为你的花痴人数过于庞大,所以才会排名第一。要不然,怎么会没有再世萧峰的降龙十八掌和逍遥剑的独孤九剑?”

    残闲的脸色一变,新闻联播抢着说道:“老大,我再跟你说一遍,我们的粉丝团叫做花粉,不叫花痴!”

    我淡淡地道:“我最后提醒你们一遍,你们的粉丝真应该叫花痴。还有,你们不是要杀我么?怎么还不动手?聊着聊着都已经跑题了啊!”

    “老大,既然你不肯束手就擒,那我们可就当真动手了啊?”新闻联播笑嘻嘻地道。

    我没有回答,因为我已经用不着回答。

    残闲厉声喝道:“亮出你的暴雨梨花枪!”

    “枪不在。”

    “枪在何处?”

    “在我心里。”我淡淡地道:“不过这次我决定不用枪,我要用这把指甲刀!”

    “指甲刀?”新闻联播睁大眼睛:“在哪买的?我的手指甲里也很多灰泥了啊!”

    “此乃商业秘密,我不能告诉你!”

    残闲忽然笑了:“你是说你就用这把小小的指甲刀杀我?”

    “是,虽然它很小,不过已经足够了!”

    “足够了?”

    我点头:“和你连斗七场之后,我突然明白了一件事儿,其实并不一定非要用什么削铁如泥的好武器,比如说我使枪,也只不过是看它使着拉风,帅气,称手而已。真正的高手,摘花伤人,使什么都是一样的。我有手有刀,就能杀了你们两个!”

    残闲冷笑,新闻联播大笑:“指甲刀也能杀人,老大你开玩笑呢吧!”

    “以前有好几个人都觉得我使指甲刀很可笑!”

    “现在呢?”

    “现在他们都去转生了!”

    “吹吧你就,我才不信你呢!新闻联播笑,你越来越能忽悠了啊!”

    “不信你就试试!”

    残闲和新闻联播都不信,然后他们就出手试了试。残闲的剑和新闻联播的弓箭同时攻到,刺的目标都是我的咽喉。他们以为天下间没有人能够挡得了他们的联手一击。

    但是他们错了。

    黑光闪动,罡风激起,如同半天空中猛地袭来一大片乌云。新闻联播的右手捂住自己地脖子,鲜血潸潸而出。他的眼神之中充满了惊讶和怀疑。他不相信,他离我这么远,我怎么还能要了他的命?

    其实很简单,我把暴雨梨花枪丢过去了。刚才在剪指甲的时候,我就准备好了这一招,并且通过修理指甲来回移动,调整出手的同步率,说白了就是找手感。我相信他绝对躲不过这一招。因为我事先就告诉他我不会用暴雨梨花枪,孩子,终究还是很好骗的!

    残闲也挂了,我在暴雨梨花枪出手的那一瞬间抢上前去。先以内力挥掌击乱了他的进攻节奏,逼得他无法横过剑身,丫无法出剑,登时手忙脚乱,他给我掌风激得连连后退,莫说使凌波微步,便连站都无法站稳,给我在胁下轻轻印上一掌,白光立马泛起,长剑“叮”的一声掉在地上,竟是暴出来了。

    将这两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孩子一干掉,哥们儿总算清净了一会儿。浣花洗剑这把火烧的,靠,都弄的哥们儿没法好好玩游戏了。一进武林歪传就得先四下瞧瞧有没有人候在下线的地方准备动手,逛大街压马路都得溜墙根儿。

    究其原因,想来绮雪红颜一回去,跟丫告我状了。唉,说到底,整成现在这个情况也是哥们儿咎由自取,丫恨我也是应该的。徜若换作是我,若是我妹妹被人甩了,我说不定做的比他还要过份。人之常情嘛~~

    现在去干嘛咧?我瞧瞧城墙下边一队队金黄衣甲的御林军和执锤金吾,眼睛一转,心中顿时有了主意。依咱现在的武功,对付寻常的十多个御林军都不在话下。

    系统常说天朝天朝什么的,还在各地设了官府。靠,皇帝老儿什么鸟样子咱都还没见过呢?趁今儿有空,还是去皇宫转转罢,大内藏宝甚多,说不准能逮个老太监逼问出《葵花宝典》在哪儿呢!不过话又说回来,这东西就算搞到手也不能练。卖银子倒是可以地。武功再强也不行,万一练得小弟弟微缩再微缩,想看看都得用显微镜,那不亏大发了?

    第一百七十六章死者情绪很稳定

    北面神武门守卫森严,我小心翼翼地奔了半天,途中勾在城墙上躲过在城墙上巡逻的执锤金吾,总算有惊无险地抵达南面午门。

    顺着五凤楼金碧辉煌的黄琉璃瓦顶溜下来,哥们儿鬼鬼崇崇地晃了几圈儿,终于得出了两个结论:一,皇宫挺大的,至少比我想像中要大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