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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3b1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城市故事 > 第2章
    我其实并不能离开那酒店,没有它我不能活,因为有这一份工作,我每天知道自己会到什么地方,坐在什么桌子前面。

    百灵来了,浓厚的头发在金色阳光下飞起一道金边。

    她说:“好天气,去年今日,我记得我们在散步,他转头要看我,我躲在他身后,他说:‘百灵,你穿小皮夹克与丝绒帽子最好看。’”

    “皮夹克还在吗?”我边走边问。

    “当然在。”她说。

    我耸耸肩。

    “那只是一面之词。”她笑,“真相是,这件皮夹克是另外一个男人送的。”

    “这是生活,”我说,“我们并不纯洁,是不是?”

    “是的,我们不是占姆士甸。”她问,“我们到什么地方去吃东西?民以食为天。”

    “我只喝西橙汁。”我说。

    “丹薇,我真想结婚。”她说道。

    “如果不吃东西,我们可以逛街。”

    “逛街吧.”她说,“我问过我老板,他说下午我可以请假。”

    我看百灵一眼,“你用的是什么法子?我也可以偷懒一个下午,走吧,随便什么地方看电影去。”

    太阳还是照下来,我们觉得无限的手足无措。

    在这种时候,千万不能回家睡觉,一睡便觉得万念俱灰,非得在人群当中挤不可。

    我与她默默的在人浪中向前走。

    百灵说着断续的句子。

    “我们那么辛苦的工作……赚来的血汗钱几乎不舍得用。”

    “其实我们前面什么也没有,我们连坐暖一张椅子的时间也没有。”

    “礼拜当你不在的时候,客厅会得起回音。”百灵说。

    她的声音在太阳下听起来非常的苍凉,她的脸看上去很疲倦,她一定在想,为什么有的人要做那么多,有的人可以什么都不做。

    我看看手表,“再给你五分钟诉苦的时候。”

    “五分钟?谢谢你的仁慈。”

    “看,百灵,诉苦有什么用呢?”我笑,“那是你告诉我的。”我买了一包栗子给她,五块钱,“我记得以前爸爸带栗子回来,一块钱可以吃好久。”

    她笑,“凡是说这种话的人,都觉得自己老了。”

    我说:“是真的,那时候的日子真好过,天黑放学回家,可以吃饭,吃完饭看电视。我喜欢看电视,爸爸什么地方也不带我们去,我们没有钱,他是满腹牢骚,所以只好看电视。”

    “生活蛮苦的,是不是?”百灵问。

    “从来没有甜蜜过的。”我苦笑。

    “我给你五分钟时间诉苦。”她自我一眼。

    “当我死的时候,墓志铭上可以写‘她曾工作辛劳’。那是我的一生。”

    “哈哈哈,”百灵说,“我想笑,想想木屋区的人们,不要这么自怜——让我们去看那套西片。”

    我们走进戏院,买票。

    “可乐?”百灵问,“我要喝可乐。”

    “请便,我在节食。”

    “谁会注意到呢?你连男朋友都没有。”

    “我自己会注意到。”我说。

    我们进戏院,忽然我很想抽一根香烟,问百灵要了过来,燃着,然后一口口地抽,有点享受。

    看完电影,百灵说:“等于二部粤语片加在一起。”

    “如果你看完之后哭了,那么还有希望做少奶奶享受享受,男人不喜欢事事嘲讽的女人。”

    “是吗?我很惭愧。”百灵说,“再去买点栗子吃。”

    “这叫作百般无聊,我要去书局买几本烹饪书,为了明天,我们总得记得明天。”

    百灵问:“想昨天是没有用的,是不是?”

    “傻蛋。”我笑着把她推进书店。

    她挑外国杂志,买了好几十本,到收银处付钱,我在挑意大利食谱,都是图片胜过一切,其实不算实际。

    没一会儿百灵转过来拍拍我肩膀,“杰在这里,我打电话叫他出来的,你还没见过杰吧?”

    我转头,看到百灵身边站着一个年轻男人,长得倒是一表人才,我笑了。

    是的,我从来没见过杰,但是我知道有他这么一个人,想到百灵刚才为以前的男朋友愁眉苦脸——都是“宁可我负人,不可人负我”。

    “有什么好笑?”百灵问。

    “笑都不给?”我说,“可以走了。”

    百灵说:“我们去吃饭。”

    “你们去,我回家看电视,”我说,“你不必劝我,我这就走!”

    “你真的不肯沾人一点光?”

    “你们真要我去?不是真的吧。”我微笑。

    “死相!”百灵拉住我,“走!”

    我们走到附近一家潮州馆子,没有位子。

    “到占美去吃西餐吧。”百灵笑着挤挤眼。

    她并不爱杰,我与她都不能爱吃潮州小馆的男人。我与百灵都是最势利的女人。

    到了吃西餐的地方还是等足半小时,我叫红酒喝,这种馆子不过是二三流的菜,但是杰有点心惊肉跳的样子。等到了台子我自顾自叫菜,百灵受我的熏陶,自然是很懂得吃的。

    我与百灵近年来都非常喜欢吃,节食还比常人多吃三倍,真正大吃起来像河马,因为买不起新衣裳,所以要控制胃口,相信她与我的老板都不喜欢吃得那么胖的助手。

    杰几乎接不上,我与百灵说说笑笑,碰酒杯,批评食物,终于杰说:“叫点甜品吧。”

    “不要预我。”我摇摇头。

    付帐的时候,杰犹疑地掏出银包,我在侍役的帐单上签一个字。

    还是很顾全他的自尊心,我解释,“这地方与我们酒店是一个集团,我可以签字。”

    “哦,”他很快乐,“那怎么可以!”但是并没有争执。

    百灵暗暗的叹一口气。

    在街上,杰说:“送你们回去吧。”

    百灵已经倒了胃口,“不用,我们自己叫车子,时间还早呢,改天见。”她拉起我,摆摆手就走。

    百灵向我歉意地笑一笑。

    我又要向她解释,“做男人也很难的,家里要负责,又要请女朋友,平时的生活费用——很容易一顿饭便失去预算。”

    “换句话说,”百灵笑笑,“他是一个小人物。”

    “不要老挑剔他,他还是不错的。”我说。

    “他?如果男人不能改善我的生活,我为什么要嫁他?”

    “为了爱。”我说。

    “少放屁。”她说。

    我们叫了计程车回家,她一开灯,我开电视。

    她把报纸用“无敌女金刚”的手法丢下露台。

    我说:“垃圾虫。”

    她说:“我要喝茶,新的钟点女工永远忘记冲茶给我们。”

    “留张字条。”

    “她不识字。”

    “那对她的快乐毫无影响。”

    “闭上尊嘴好不好?”我说:“冲好茶来看这个节目。”

    “你认为杰如何?”她问。

    “健谈吗?”

    “马马虎虎,香港仔脾气,最远到过海洋公园。”

    “我不知道原来如此,你怎么与他约会的?”

    “有一天中午,我们在卖汉堡包的小店认识的。”

    “你不打算一辈子吃汉堡饱吧?”我看她一眼。

    “如果我只有十八岁,我的想法会不一一样。”

    “他很听你的?”我问。眼睛看着她。

    百灵给我一杯茶。

    “在开始的时候,我们都听话。”百灵笑。

    我想从今天开始,她不会再与杰出去了。

    我曾经有一个计划,把我的老板介绍给她,然后她把她的老板介绍给我,我们各得其所。

    百灵想起来,“你知道上次那个姓陈的建筑师……”

    “他太胖,说话大多,人太俗,喜欢约小明星吃饭,我对这种男人不感兴趣。”

    “他对你可有兴趣!”

    “不,我不是小明星。”我笑,“我们的感觉一样。”

    “我的天。”

    “你的老板呢?”

    “我的老板?我们认识太久了,除了公事以外,谈别的太伤感情。”

    “你根本不想谈恋爱?是不是?”

    “在香港?你开玩笑,爱在香港只属于躺在维多利亚公园中的情侣,看了恶心,根本不是谈恋爱的地方,真奇怪香港人是怎样结的婚。”

    “你打算看到最后一个节目?”

    “是的。”

    “我要早睡。”

    “请便。”我说。

    我在看电视,电话响了。我拿起电话来,“喂?”

    “百灵在吗?”明明是杰的声音,他认不出我,我也懒得与他打招呼。

    “她睡了,明天一早再打来。”

    “好。”那边挂上电话,欠缺礼貌。

    城市故事--二

    二

    在公共交通工具内大声演讲,不替女子拉门,进电梯抢先,不让位给妇孺,与人格没有关系,是欠缺教养;吃东西大声咀嚼,永远不说谢谢,也是欠缺教养。

    我情愿喜欢虚伪,虚伪的人永远叫人舒服。

    第二天早上我问百灵:“你觉得如何?”

    她把吐司放在桌子上,又走进厨房。“很好,”她说,“我有一层舒服的公寓,一个理想的工作,我很健康,而且我长得漂亮,很好。”

    “受不了。”我喝咖啡,翻开报纸,“可轮到我的前任男友结婚了。”

    “报纸一天比一天贵,一份十二块钱一个月,嘿……”

    我笑着接上去,“当你小的时候,三元一份,是不是?但是你小时候,一个子儿也不会赚,只得你父亲那份薪水维持着生计。”

    “把蜜糖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