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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3b1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城市故事 > 第15章
    “太妙了!”

    “不要做亚瑟王!”

    “亚瑟王怎么了?”

    “你不知道吗?亚瑟王微服出行,到农舍去,农妇留他吃饭,条件是叫王去烤面包,王烤焦了面包,受农州羞辱——你没听过吗?”

    “这种事不会发生在我身上。”

    “哈哈哈……”他大笑。

    “你还在想念他?”张说,“因此戒指没还他?”

    “他是一个有气派的男人,”我叹口气,“自然,”我抬头。“不娶我实在是他的损失,不是我的!”

    张笑,“他可不这么想。”

    “那也是他的损失。”

    “如果他不知道,他有什么损失?”

    “世人会支持我。”我说。

    “他并不关心世人想什么。”张分辩。

    “那么我也没有损失。”

    “对了!”他鼓掌,“不要替他设想,他已经与你没有关系了,替你自己设想。”

    我叹口气,“你的话中有很多真理,但是很难做到。”

    “过去的事总是过去了,”他把手插在口袋中,“想它是没有用的,老实说,好像根本没有发生过,那么干脆就当没有发生过吧。”

    “我可以的,我绝对可以当没发生过。”我说,“生命在今日开始,昨日永远是过去,今天甚至是皮肤也不一样。”

    “但你的记忆会告诉你,你曾经做过什么,你不怀念?”

    “当然,那些名贵豪华的东西,”我微笑,“永远忘不了。你记得那张玻璃茶几吗?下面放满了好东西。名贵的图章石头,银粉盒,水晶镇纸,香水瓶子,金表,记得吗?”

    “我记得那只透明的电话——你从哪里找来的?”

    “只要有钱,当然找得到。”

    “还有那只透明镶钻石的白金手表。”他提醒我。

    “可不是!”我遗憾的说。

    “你倒是很够勇气。”他笑,“是什么令你离开的?”

    “要付出的代价太大,”我说,“剩下一生的日子,永远要在那里度过,夜夜等那个男人回来——多么的羞耻与痛苦。当然我现在一直想念那件双面可以穿的法国貂皮大衣,但只有得不到的东西才是最好的。”

    一月复一月。

    我现在很出名了,行内人都会说起“珍珠酒店”那个丹薇周……

    张汉彪一直没有走。

    他找到了工作,在一家厂做工程师,他在我面前永远卖乖,他以为我搬出来是为了他那一席废话,那使他快乐,他认为他救了我。

    那聪明的驴子!

    但是我常常约会他。

    事情过去以后,我也弄不清楚我是哪里来的神力,那天居然背着三件大行李跑到青年会去。

    我的意思是,我可能永远找不到工作了,我可能饿死。我的天!但是我搬了出来。

    有时候我也觉得笨,至少那套手刻水晶玻璃器皿应该带出来的,我抛弃了一整个奢侈宝藏,真是天杀的奢侈。

    我储蓄够钱买了只烤箱,每天做一点甜品。我的

    “苹果法兰”吃得张汉彪几乎役香死。

    “丹,”他说,“这才是女人呵!”

    我用木匙敲打桌于。

    “男人!当你要求一个女人像女人的时候,问问你自己有几成像男人!”

    “我的天,又来了。”

    “老实说,我很喜欢煮食,但是找不到一个甘心愿意为他煮食的男人。当然我会煮食,我会煮巴黎美心餐厅水准的西茶,英国政府发我文凭承认的。”

    “我我我!自大狂。”他把苹果法兰塞进嘴里面。

    “你吃慢点好不好?慢慢欣赏。”

    “那么你为什么煮给我吃?”他问,“有特别意义吗?”

    “没有。”我说,“没有特别意义。”

    “那是为了什么?”张问。

    “你是我惟一的朋友,”我说,“有福同享,你总明白吧。”

    “那只方钻戒指,是他买给你的吗?”

    “是的,”我看看手,真是劫后余生。

    “在那几个月中,你到底花了多少钱?”他好奇。

    “我不知道,让我们忘了这些吧。”

    “你要去看电影吗?”他问。

    “与你去?”我尖着嗓子问,“当然!熟人见了会认为我们是男女朋友。”

    “我岂不是你的朋友?”他摊摊手。

    “不,”我说,“我们是兄弟。现在是你洗碟子的时候了,好好的洗刷,你知道我的要求很高。”

    “我知道。”他绑上围裙,“你有洁痹。”他说。

    他到厨房去洗碗,我在客厅看画报。

    没有客人来的时候,我很少开客厅的灯,张汉彪这浑蛋是我惟一的客人,所以你可以想象。

    城市故事--九

    九

    电话响了,“喂?”

    “丹薇。”

    我马上放下话筒,是他!

    “丹薇。”

    “打错了!”我说,挂上了话筒。

    电话又再响,张抹着手探头出来。

    张诧异,但是拿起电话,等了一等,他说:“你打错了。”他放下电话。

    张看我:“那是谁?他明明找丹薇。”

    “他找到了我,像一篇小说,他又找到了我。”我摊摊手。

    张看我一眼,“你可以与他讲条件,要他娶你。”

    “他不会,他比鬼还精。”

    而且他有了百灵,同样是职业女性。

    张说,“是有这种男人的,越是得不到,越是好的。”他取过外套,“我要走了。”

    “这次为什么不讲道理?”我追上去替他穿外套。

    “你已经得救了。”

    “他是个不折不扣的魔鬼。”我替他开门。

    “我明天再来。”

    “再见。”我说。

    “明天烧羊排给我吃。”他问,“怎么样?”

    “当然。”我说,“明晚见。”

    他走了。

    我看着电话,它没有再响。

    我觉得这件事处理得很好。想想看,我曾经那么狂恋他。社会上像他这样的男人是很多的,英俊。富有、具气派。够性格,但如果他不是我的,没有益处。

    我决定不让任何事使我兴奋,爱恋,升起希望,落得失望,不不不。我喜欢张汉彪是因为他使我平安喜乐。他像一种宗教,我不会对他沉述。

    这是张的好处。

    我睡了。真不知道如何可以形容这么镇静的,像个没事人一样,我的意思是,我曾经那么爱他。为他几乎发狂。(我为卿狂。)可是现在心中这么平静,短短一个半月中的变化。

    现在如果有人提起他的名字,我真的会冲口而出,“他是谁?”真的,他是谁?是的,我认识他,但是现在他对我的生活有什么影响呢?我一点也看不出来。

    他对我一点意义也没有。

    第二大我照做我应该做的事,买一张汇票,在银行里排长龙,心中xx声。银行那张长凳上坐着两个妇女。四五十岁模样,唐装短打上是丝线背心,把脚跷了起来,在那里搔香港脚。

    我心中不是没有作呕的感觉,就像看到防火胶板上的三层床,统计一下,那张床上大概可以睡八个人,心中非常苦闷,一点乐趣都没有。

    我去上班。

    我的工作环境是美丽的,圣洁的,犹如一座高贵的实验室,我是一个暴君,我叫两个学徒天天放工之前把炉箱洗得干干净净,可以照亮人的面孔,地板要消毒,拖完又拖,掉下的面粉屑要马上扫干净。

    我们的制服都是雪白的,头上戴一顶白帽子,每日我脱下牛仔裤,穿上制服,把手洗得干干净净。

    我对助手说:“不准留指甲,不准戴戒指,不准化妆!”我是个暴君,在我的国度里,都得听我的。

    (有一次我自己忘了脱戒指,钻石底下都是面粉。)

    不过我与我的臣民们同样地苦干,有时候手浸得发痛。我们的“美艳海伦”梨子用新鲜莱阳梨,罐头?不不。香港不是没有不识货的人,那些会得摆架子的太太小姐,穿姬仙婀皮大衣的女士们会说:“珍珠酒店的甜点真好吃。”

    我的服装开始简化,日常是t恤、牛仔裤、男童鞋。一个大袋。另外有一双自球鞋放在公司。我每天都准时上班,早上十一点,准时下班,下午八点,伺候着爷们吃完晚饭才收工。

    我自己在酒店吃三顿。

    会有笑脸的同事们来问我:“周小姐,还有甜点剩吗?我的小女儿喜欢你的蛋白饼。”

    我就会说:“阿梅,给她半打。”

    我很大方,懂得做人情。

    我可以发誓我在发胖。

    我的生活很平稳很普通。如果奶油不是那么雪自纯洁美味,如此小市民的生活不是不凄凉。然而这是卓别林式的悲哀,眼泪还没滚到腮帮子,已经笑出声来。

    有时候我切了一大块苹果饼,浇上奶油,吃得不亦乐乎,吃东西的时候,我是一个严肃的。有工作美的人,甚至是上午喝奶茶的时候,我会咀嚼派玛森芝士。人们不明白我怎么可以把一块块腌得发臭的腊吃下肚子去。这是我的秘密。

    因为在这么短的日子里替老板赚了钱,他很重视我,每星期召见一次,他想增设饼店,赔着笑向我建议计划,我什么都不说。

    我不想做死,饼店要大量生产,我不想大量生产任何东西,我喜欢手工业,每一件产品都有情感。

    有时做好了甜品,我帮别人做“公爵夫人洋芋”。我的手势是多么美妙,我的天才发挥无遗,我很快乐。

    过去的五年,我原来人错了行。